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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税号是统一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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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纳税人识别号有何变化?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明确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创业项目网www.dagaqi.com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三证合一税号是统一信用代码,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三证合一税号是统一信用代码

  根据国务院2014年20号文件的要求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江苏等多个地方从去年年底开始试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记者在江苏探访发现,改革仅仅试行了半个月,其带来的便利已经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三证合一”,并开展“一照一号”试点。

  三证合一改革,正体现了工商注册便利化的发展方向。按照此前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中国多项商业环境排名靠后,其中新企行设立排名128位,中国的企业审批被指过于复杂。

  与以前的营业执照不同,这张营业执照上除了有注册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等,还多了两项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和税务登记证号。

  那么,三证合一后的税号怎么看呢?纳税识别号又是哪一个?

  据新华网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何雨欣)国家税务总局[微博]征管和科技发展司10日对近日下发的《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进行了解读,对“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纳税人识别号变化相关问题进行明确。

  9月底,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中明确,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原来分别到工商、质检、税务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对应的有三个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原来需要办理的三个证件合并为一个营业执照,三个代码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此次修订正是顺应改革要求,将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起来。

  即:三证合一后的纳税识别号(税后) = 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在公告中,对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分别作出了赋码规定。

  一是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是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以居民身份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等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身份证件号码+ 2位顺序码”组成。

  三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等为有效身份证明的临时纳税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L+身份证件号码”组成。

  公告明确,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以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仍然由“身份证件号码”+“2位顺序码”组成。“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前已设立但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等其他各类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的编码规则仍按原来规定执行。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为减少对已登记纳税人的影响和负担,保证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正常办理涉税事项,《公告》明确,其原有的15位纳税人识别号继续有效使用,编码规则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通知》(税总发〔2013〕41号)执行。

  “三证合一”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办税注意事项

  一、防伪税控系统纳税人

  详见附件:

  “三证合一”金税盘用户操作流程

  二、税库银系统纳税人(签订三方协议):

  详见附件:

  三、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纳税人:在出口退税备案中增加社会信用代码,数据由征管系统自动导入,出口企业不用来退税部门变更出口退税认定。

  四、使用网上申报系统的纳税人:原先需纳税人按新税号到国税网站进行用户注册、再经过到柜台签署网上申报协议后才能用新税号进行网上办税操作,在经过我局软件系统的优化后,纳税人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1个工作日内,可以直接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原先的办税大厅登录口令,登录到办税大厅及网上申报系统中进行后续的操作。

  五、使用网上审批系统(无纸化系统)的纳税人,要携带UKEY到主管税务机关柜台更新UKEY。

  六、使用网络发票系统的纳税人:在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前,我局经办人员会先查询该纳税人是否有未验旧的发票信息,如果全部为正常开具发票,会帮纳税人验旧,然后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有作废或红冲票,我局经办人员会通知纳税人到柜台验旧,验旧后才能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相关附件:

  “三证合一”税控盘用户操作流程“

  三证合一”统一将纳税人识别号变更为 18 位社会信用代码。由于纳税人识别号是税控系统的数据基础,所以更换纳税人识别号意味着“用户注销、重新登记发行”。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纳税人端操作步骤(税控盘版开票软件)

  第一步 更换设备前,利用开票软件导出功能将旧开票软件的常用信息(比如纳税人信息、商品编码信息、用户信息等)导出为通用存储格式(比如特殊字符分割的文本文件或 XML 文件)。

  第二步 更换设备前,将当月开具的发票信息操作“报税资料传出”。 到税务端进行变更。

  第三步 更换设备后,将导出的常用信息导入新的开票软件。

  第四步 纳税人以新税号登录开票软件、使用税控设备开票。

  货运系统税局端操作步骤

  根据纳税人当天是否开票采用不同的操作步骤。

  情况一:纳税人更换税号当天未开具发票

  第一步 如果还没有进行征期抄报,就进行征期抄报,将上月的开票信息抄报,并返写监控。菜单:【税控数据接收】-【抄报数据接收】-【返写监控数据】。

  第二步 将本月开具的发票进行提前抄报,并返写监控。菜单:【税控数据接收】-【抄报数据接收】-【返写监控数据】。

  第三步 将没有开完的发票进行盘退票。菜单:【购票信息管理】-【发票退换】-【盘退票】,选择“读税控盘中未开具发票段”。

  第四步 对税控盘、报税盘进行正常注销。菜单:【注册登记管理】-【税控器具注销】-【税控器具用户注销】。注销类型选择“注销税控盘”和“注销报税盘”。

  第五步 在货运系统中注销证书。菜单:【注册登记管理】-【税务数字证书管理】,先点击“查询用户证书”,再点击“注销证书”。

  第六步 对纳税人做注销操作。菜单:【注册登记管理】-【税控器具注销】-【税控器具用户注销】,注销类型选择“注销用户”。

  第七步在 RA 系统(即税务数字证书注册系统)中将证书格式化。菜单:【证书制证管理】-【格式化】。

  第八步 征管系统对纳税人依据新的 18 位税号进行登记、并将纳税人信息同步到税控系统。同步时需要将纳税人的新老税号对应关系一并传递过来,该项可以解决变更税号后需要开具旧税号红字发票的问题。

  第九步 依据传递过来的纳税人信息,完成纳税人新税号的登记和税控设备发行。菜单:【注册登记管理】-【用户注册登记】。注意:在税务信息登记页面上需要核实“旧税号”是否正确。

  第十步 新办税务数字证书。菜单:【注册登记管理】-【税务数字证书管理】,选择“新办证书”即可。

  第十一步 纳税人使用税控设备进行购票。菜单:【购票信息管理】-【购票信息写盘】,或者在征管系统中一体化写盘。

  情况二:纳税人更换税号当天有开具发票

  第一步 如果还没有进行征期抄报,就进行征期抄报,将上月的开票信息抄报,并返写监控。菜单:【税控数据接收】-【抄报数据接收】-【返写监控数据】。

  第二步 将本月开具的发票进行介质传输补录,或正常抄报后将当天开具的发票做存根联补录。保证当月开具的发票明细都接收进来。菜单:【税控数据接收】-【存根联补录】。

  第三步 将没有开完的发票进行盘退票。菜单:【购票信息管理】-【发票退换】-【盘退票】,选择“读税控盘中未开具发票段”。

  第四步 对税控盘、报税盘进行正常注销。菜单:【注册登记管理】-【税控器具注销】-【税控器具用户注销】。注销类型选择“注销税控盘”和“注销报税盘”。

  第五步 在货运系统中注销证书。菜单:【注册登记管理】-【税务数字证书管理】,先点击“查询用户证书”,再点击“注销证书”。

  第六步 对纳税人做注销操作。菜单:【注册登记管理】-【税控器具注销】-【税控器具用户注销】,注销类型选择“注销用户”。

  第七步 在 RA 系统(即税务数字证书注册系统)中将证书格式化。菜单:【证书制证管理】-【格式化】。

  第八步 征管系统对纳税人依据新的 18 位税号进行登记、并将纳税人信息同步到税控系统。同步时需要将纳税人的新老税号对应关系一并传递过来,该项可以解决变更税号后需要开具旧税号红字发票的问题。

  第九步 依据传递过来的纳税人信息,完成纳税人新税号的登记和税控设备发行。菜单:【注册登记管理】-【用户注册登记】。注意:在税务信息登记页面上需要核实“旧税号”是否正确。

  第十步 新办税务数字证书。菜单:【注册登记管理】-【税务数字证书管理】,选择“新办证书”即可。

  第十一步 纳税人使用税控设备进行购票。菜单:【购票信息管理】-【购票信息写盘】,或者在征管系统中一体化写盘。

  防伪税控系统税局端操作步骤

  情况一:纳税人更换税号当天未开具发票

  第一步如果还没有进行征期抄报,就进行征期抄报,将上月的开票信息进行报税清卡。菜单:【报税子系统】-【报税处理】-【常规报税】,点击“数据采集”。

  第二步 将本月开具的发票进行注销报税。菜单:【报税子系统】-【非常规报税】-【注销报税】,选择“税控设备报税”,点击“数据采集”。

  第三步 将没有开完的发票进行盘退票。菜单:【发票发售子系统】-【发票退回】,选择“税控设备退票”。

  第四步 对税控盘、报税盘进行注销。菜单:【发行子系统】-【维护授权】选择“IC 卡/金税盘/税控盘解锁”。

  第五步 对纳税人做注销操作。菜单:【发行子系统】-【企业发行】-【注销发行】。

  第六步 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注销证书。菜单:【发行子系统】-【企业发行】-【数字证书】-【注销证书】,点击“注销证书”。

  第七步 在 RA 系统(即税务数字证书注册系统)中将证书格式化。菜单:【证书制证管理】-【格式化】。

  第八步 征管系统对纳税人依据新的 18 位税号进行登记、并将纳税人信息同步到防伪税控系统。同步时需要将纳税人的新老税号对应关系一并传递过来。菜单:【系统管理】-【纳税人档案管理】-【纳税人档案登记】完成登记后,在【企业发行信息管理】中核准票种信息;已变更税号但未录入老税号的在【系统管理】-【纳税人档案管理】-【纳税人档案变更】中填入旧税号后完成登记,在【企业发行信息管理】中核准票种信息。

  第九步 依据传递过来的纳税人信息,完成纳税人的税控设备发行。菜单:【发行子系统】-【企业发行】-【初始发行】。

  第十步 新办税务数字证书。菜单:【企业发行】-【数字证书】,选择“新办证书”即可。

  第十一步 纳税人使用税控设备进行购票。菜单:【发票发售子系统】-【发售管理】-【发票发售】,或者在征管系统中一体化写盘。

  情况二:纳税人更换税号当天有开具发票

  第一步 如果还没有进行征期抄报,就进行征期抄报,将上月的开票信息进行报税清卡。菜单:【报税子系统】-【报税处理】-【常规报税】,点击“数据采集”。

  第二步 将本月开具的发票进行注销报税。将开票资料从开票软件中导出,做软盘报税。菜单:【报税子系统】-【非常规报税】-【注销报税】,选择“软盘报税”,点击“数据采集”。

  第三步 将没有开完的发票进行盘退票。菜单:【发票发售子系统】-【发票退回】,选择“税控设备退票”。

  第四步 对税控盘、报税盘进行注销。菜单:【发行子系统】-【维护授权】选择“IC 卡/金税盘/税控盘解锁”。

  第五步 对纳税人做注销操作。菜单:【发行子系统】-【企业发行】-【注销发行】。

  第六步 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注销证书。菜单:【发行子系统】-【企业发行】-【数字证书】-【注销证书】,点击“注销证书”。

  第七步 在 RA 系统(即税务数字证书注册系统)中将证书格式化。菜单:【证书制证管理】-【格式化】。

  第八步 征管系统对纳税人依据新的 18 位税号进行登记、并将纳税人信息同步到防伪税控系统。同步时需要将纳税人的新老税号对应关系一并传递过来。菜单:【系统管理】-【纳税人档案管理】-【纳税人档案登记】完成登记后,在【企业发行信息管理】中核准票种信息;已变更税号但未录入老税号的在【系统管理】-【纳税人档案管理】-【纳税人档案变更】中填入旧税号后完成登记,在【企业发行信息管理】中核准票种信息。

  第九步 依据传递过来的纳税人信息,完成纳税人的税控设备发行。菜单:【发行子系统】-【企业发行】-【初始发行】。

  第十步 新办税务数字证书。菜单:【企业发行】-【数字证书】,选择“新办证书”即可。

  第十一步 纳税人使用税控设备进行购票。菜单:【发票发售子系统】-【发售管理】-【发票发售】,或者在征管系统中一体化写盘。

  注意事项

  一、扫描认证

  在货运系统中,不影响原税号的认证,启用新税号后,认证时如提示“非本税务机关纳税人”,在【发票认证】-【系统维护】-【一般纳税人档案录入】中维护新税号,启用标志选为“选用”即可。 在防伪税控网络版中注销旧税号时,只进行注销报税、注销发行操作,暂不注销纳税人档案,以解决变更税号后旧税号进项发票认证问题。

  二、企业变更税号后征期报税一窗式比对问题

  若企业变更成新税号后,某月仍有旧税号的进项发票需要进行抵扣,则当月申报数据提取进项数据金额时无法提取到旧税号的进项发票金额,导致进项数据比对不通过;企业在当月变更新税号前开具过发票,次月征期报税时进行一窗式比对时,销项数据只能提取到新税号的发票数据,无法提取到旧税号的销项数据,导致销项数据比对不通过。

  1、建议企业在变更新税号前,将所有旧税号进项发票全部认证完毕;

  2、在以上情况存在期间,请企业到纳税服务厅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三证合一”金税盘用户操作流程

  在税控系统税务端和企业端,纳税人识别号作为一个企业的唯一标识,不能在系统中直接修改。因此修改纳税人税号,在税控系统中的操作流程是先对旧税号进行注销操作,再对新税号进行初始发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防伪税控系统(金税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一)旧税号的注销操作步骤

  1. 企业完成征期抄报,确认已开具发票全部已上传完成。

  2. 企业将未开具空白发票退回

  (1)企业进入开票系统中,对所有未开具发票进行退回操作。

  (2)企业持含退票信息的金税盘,到发票发售窗口,进行发票退回操作。

  3. 注销报税

  (1)企业持金税盘,到企业发行窗口进行“修改时钟授权”操作。

  (2)企业持有修改时钟授权的金税盘,进入开票系统,将金税盘时钟修改为下月1日。

  (3)企业修改金税盘时钟后,进入开票系统,进行报税厅抄税。

  (4)企业持已抄税金税盘,到办税大厅的报税窗口进行“注销报税”操作。

  4. 企业持已报税金税盘,到企业发行窗口,税务端进行“数字证书/注销证书”操作,将旧税号的数字证书注销掉。

  5. 企业持金税盘到企业发行窗口,税务端使用“维护授权”菜单,对企业金税盘进行解锁操作。

  6. 企业到企业发行窗口,税务端进行“注销发行”操作。

  (二)新税号的初始发行操作步骤

  1. 税务端在征管系统将新税号的档案信息和认定授权信息同步到防伪税控系统中。

  注:如果对于此类情况,征管系统无法顺利同步新税号的档案信息,则可在防伪税控系统中进行档案登记和认定授权信息。

  2. 税务端修改新税号的档案信息,将旧税号关联到新税号中。

  3. 企业持原金税盘,到企业发行窗口,进行“初始发行”操作。

  4. 税务端对新税号发行的金税盘,进行“数字证书/新办证书”操作,为其制证。

  5. 企业到发票发售窗口,购买旧税号退回的发票。

  二、货运系统(金税盘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发票的)

  (一)旧税号的注销操作步骤

  1. 企业完成征期抄报,确认已开具发票全部已上传完成

  2. 企业进行非征期抄税(执行报税厅抄税)

  3. 企业未开具空白发票退回,在开票系统进行发票退回操作

  4. 企业持金税盘,到企业报税窗口进行“税控数据接收/抄报数据接收/返写监控数据”操作。

  5. 企业到退票窗口税务端进行“购票信息管理/发票退换/盘退票”操作

  6. 企业持已报税退票的金税盘,到企业发行窗口,进行“注册登记管理/税务数字证书管理”操作,先点击“查询用户证书”,再点注销证书”将旧税号的数字证书注销掉。

  7. 税务端在在RA系统(即税务数字证书注册系统)中进行“证书制证管理/格式化”将证书格式化。

  8. 税务端在在货运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管理/税控器具注销/税控器具用户注销”注销金税盘和报税盘。

  9. 税务端在进行“注册登记管理/税控器具注销/税控器具用户注销”注销类型选择“注销用户”。

  (二)新税号的初始发行操作步骤

  1. 税务端征管系统将新税号的档案信息和认定授权信息同步到税控系统中。

  注:如果对于此类情况,征管系统无法顺利同步新税号的档案信息,则可在防伪税控系统中进行档案登记和认定授权信息。

  2. 税务端修改新税号的档案信息,将旧税号关联到新税号中。

  3. 企业持原金税盘,到企业发行窗口,进行“注册登记管理/用户注册登记”操作。

  4. 税务端对新税号发行的金税盘,进行“注册登记管理/税务数字证书管理”操作,选择“新办数字证书”为其制证。

  5. 企业到发票发售窗口,进行“购票信息管理/购票信息写盘”购买旧税号退回的发票。

  三、混营企业(金税盘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发票)

  (一)旧税号的注销操作步骤

  1. 企业完成征期抄报,确认已开具发票全部已上传完成。

  2. 企业将未开具空白发票退回

  (1)企业进入开票系统中,对所有未开具发票进行退回操作。

  (2)企业持含退票信息的金税盘,到发票发售窗口,在防伪税控和货运系统各进行发票退回操作。

  3. 注销报税

  (1)企业持金税盘,到税务端企业发行窗口进行“修改时钟授权”操作。

  (2)企业持有修改时钟授权的金税盘,进入开票系统,将金税盘时钟修改为下月1日。

  (3)修改金税盘时钟后,企业进入开票系统,进行报税厅抄税。

  (4)企业持已抄税金税盘,到办税大厅的报税窗口进行“注销报税”操作。货运部份在货运系统进行报税返写监控数据。

  4. 企业持已报和退票的税金税盘,到企业发行窗口,税务端进行“数字证书/注销证书”操作,将旧税号的数字证书注销掉。若证书在货运系统中制证,则需到货运系统中注销证书,还得在RA系统中将税务数字证书格式化。

  5. 企业持金税盘到企业发行窗口,税务端使用“维护授权”菜单,对企业金税盘进行解锁操作。

  6. 企业到企业发行窗口,先在防伪税控系统进行“注销发行”操作,再到货运系统注销金税盘和注销用户。

  (二)新税号的初始发行操作步骤

  税务端先在防伪税控系统发行,然后再到货运发行金税盘,证书只在一个系统中制证。发行制证后在税控和货运系统上发售旧税号退回的发票。

  四、注意事项

  1. 暂不注销旧税号纳税人档案,以解决变更税号后旧税号进项发票认证问题。

  2. 若企业变更成新税号后,某月仍有旧税号的进项发票需要进行抵扣,则当月申报数据提取进项数据金额时无法提取到旧税号的进项发票金额,导致进项数据比对不通过;企业在当月变更新税号前开具过发票,次月征期报税时进行一窗式比对时,销项数据只能提取到新税号的发票数据,无法提取到旧税号的销项数据,导致销项数据比对不通过。

  (1) 建议企业在变更新税号前,将所有旧税号进项发票全部认证完毕;

  (2) 在以上情况存在期间,请企业到纳税服务厅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3. 企业设备变更前,利用开票软件导出功能,将原开票软件中的客户和商品信息导出保存。

  4. 企业设备变更后,重新安装开票软件,将原开票软件导出的客户和商品编码信息导入新的开的开票软件。

  5. 企业更换新税号之后,旧税号开票系统中的开票数据无法导入新税号开票系统中。

  纳税人识别号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据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原来分别到工商、税务和质检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对应的有三个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纳税人识别号。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原来需要办理的三个证件合并为一个营业执照,三个代码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此次修订正是顺应改革要求,将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纳税人识别号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起来。

  公告对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分别作出了赋码规定。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直接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等为有效身份证明的临时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L”+身份证件号码组成。

  公告明确,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以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仍然由身份证件号码+“2位顺序码”组成。“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前已设立但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等其他各类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的编码规则仍按原来规定执行。这样减少了对已登记纳税人的影响和负担,保证了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正常办理涉税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纳税人识别号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被赋予全国唯一的纳税识别代码,是税务机关办理业务、进行数据信息内外部交换和共享的基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将税务登记信息整合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有利于全面落实商事制度改革要求,减少市场主体在各部门重复报送材料,重复数据采集,最大限度实现信息共享,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减轻负担,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添新动力。

  据了解,为确保“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税务系统落实到位,国家税务总局及时安排部署,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业务培训,做好系统支持,优化纳税服务,并对各地税务机关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

  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落实改革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做好政策衔接和落实,确保改革措施及时落地。广东省建立国税、地税机关与工商、质检等信息共享机制和数据对比纠错机制。甘肃省国税局搭建省级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统筹做好数据交换、配套制度、过渡衔接等方面的工作。江苏省国税局集中专业力量对“三证合一”软件升级改造,确保现有登记模式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平稳过渡。

本文来源:https://www.dagaqi.com/kaidianzixun/59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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