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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样的吗 三证合一后的税号是什么?纳税人识别号和组织机构代码是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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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后的税号是什么?纳税人识别号和组织机构代码是哪一个?
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样的吗 第一篇

  根据国务院2014年20号文件的要求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江苏等多个地方从去年年底开始试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记者在江苏探访发现,改革仅仅试行了半个月,其带来的便利已经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三证合一”,并开展“一照一号”试点。

  三证合一改革,正体现了工商注册便利化的发展方向。按照此前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中国多项商业环境排名靠后,其中新企行设立排名128位,中国的企业审批被指过于复杂。

  与以前的营业执照不同,这张营业执照上除了有注册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等,还多了两项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和税务登记证号。

  那么,三证合一后的税号怎么看呢?纳税识别号又是哪一个?

  据新华网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何雨欣)国家税务总局[微博]征管和科技发展司10日对近日下发的《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进行了解读,对“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纳税人识别号变化相关问题进行明确。

  9月底,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中明确,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原来分别到工商、质检、税务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对应的有三个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原来需要办理的三个证件合并为一个营业执照,三个代码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此次修订正是顺应改革要求,将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起来。

  即:三证合一后的纳税识别号(税后) = 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在公告中,对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分别作出了赋码规定。

  一是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是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以居民身份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等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身份证件号码+ 2位顺序码”组成。

  三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等为有效身份证明的临时纳税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L+身份证件号码”组成。

  公告明确,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以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仍然由“身份证件号码”+“2位顺序码”组成。“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前已设立但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等其他各类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的编码规则仍按原来规定执行。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为减少对已登记纳税人的影响和负担,保证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正常办理涉税事项,《公告》明确,其原有的15位纳税人识别号继续有效使用,编码规则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通知》(税总发〔2013〕41号)执行。

  

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 如何区别增值税专门发票和普通发票
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样的吗 第二篇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决定自2014年8月1日起启用新版专用发票、货运专票和普通发票,老版专用发票、货运专票和普通发票暂继续使用。改版后的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除了代表发票种类代码的第8位有所调整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和“购货单位”栏一律改为“销售方”和“购买方”,“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改为“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主要是因为营改增后,原征收营业税的服务业纳入了增值税征收范围。新版专用发票和货运发票取消了发票监制章和双杠线微缩文字防伪特征,保留部分防伪特征,增加光角变色圆环纤维等防伪特征,使防伪特征达到9项

  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现行税制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大类。

  普通发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纳税人使用的其他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在于:取得发票的纳税人是否可以依法抵扣购货进项税额。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可以凭抵扣联,依法申报认证抵扣进项税额,而普通发票,购货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在发票内容的构成要素上,增值税专用发票将票面金额一分为二,勾稽关系为“金额 + 税额 = 价税合计”,其中:“金额 * 税率 = 税额”。由于普通发票不具有抵扣进项税额的功能,因此,无需将价税分列开具,只需将价税合计合并开具为“金额”。另外,在其他方面也有不同之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列明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号,等。这些不同之处均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抵扣功能所致。

  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 、要了解增值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要先了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生产销售货物或者提供修理修配劳务是属于应征增值税的范围;一般纳税人是指工业年收入达到100万以上,商业年收入达到180万元以上,核算健全的企业; 

  2、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17%,可以抵扣开具了增值票购进货物的税额;小规模的税率是4%(商业)或6%(工业);但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金;小规模也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同时一般纳税人购进小规模的货物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金。但是小规模企业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但税率只能是4%(商业)或6%(工业),一般纳税人取得小规模代开的增殖票也只能抵4%或者6%。 

  3、进项税金实际是对一般纳税人而言的,因为小规模购进货物是不能抵税的;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假如该企业购进100元(不含税)的货物,销方给该企业开了增值票,票上所列税款是17元;那么这17元就是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金;购进货物假如以200元(不含税)的价格卖掉,那么该企业要交34元的销项税,但是可以低扣购进货物的17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购进和销售的货物,当期应交增值税就是34-17=17元;小规模企业是不允许抵扣购进货物的税金的,所以也就无所谓进项税金了;

  二、根据上述,两种发票的税率实际是根据企业是否为一般纳税人而不同,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税率都是一样的,17%。而小规模当然只是针对普通发票而言,小规模纳税人是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但是小规模可以到税务机关去代开增值票,税率还是6%或者4%,对方取得了小规模代开的增值税发票,也只能抵扣3%。

  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对于销货方来说是一样的,它都要按照收入来计算增值税。 

  购货方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需要进项税来抵销项税,因此就要增值税发票,而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 

  他俩的区别就在于购货方,取得增值税发票就可以抵扣,普通发票就不可以抵扣,不抵扣对他的是否交税就有影响。因此一般纳税人都要增值税发票。

  1.增值税发票是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开具的,普通发票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 

  2.增值税发票是电脑票,用专门的打印机在票面上打印,普通发票有很多是在票面上手写。 

  3.增值税发票税率一般是17%(有些企业不能自己开具,让税务局代为开具,这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好像是6%);普通发票税率好像是6%。 

  4.进项增值税发票经过认证可以抵扣税金,普通发票不能抵税。不是所有的增值税发票都可以退税,要出口企业的才行。

  三、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从单据本身来分别: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为了推行新的增值税制度而使用的新型发票,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发票相比,有如下区别: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区别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可按以下办法: 

  1、纸质发票票头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2、纸质发票的联次。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三联票和六联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分为二联票和五联票。 

  3、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代码规则不同。发票左上角的10位代码为:第1-4位代表省份(地区);第5-6位代表制版年度,第七位代表印制批次;第8位代表发票种类,目前专用发票用“1”表示,普通发票用“6”表示[创业网:

  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注意几个事项  

  税控设备准备好了,万事俱备,只等开票。实际开票过程中,纳税人要注意:

  ◎项目齐全,开票信息与实际交易相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银行账号、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等须符合合同要求。

  ◎注意开票系统中的发票号码和实际放入打印机里的发票号码一致,打印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

  ◎同一张发票上可以同时开具不同税率、不同品名,如果销售货物、劳务或应税行为的内容较多,还可开具销货清单。

  有些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后,总有纳税人咨询:是不是只要我是一般纳税人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实上,情况并不是这样,一般来说,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当然还有以下特殊情形,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经纪代理服务中,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旅游服务中,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3)金融商品转让;

  (4)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

  (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

  (6)销售旧货;

  (7)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相关知识:

  辨别增值税发票来确认是否有真实贸易背景提供以下几点建议: 

   一、从增值税发票破绽分析 

   1.看是否做到“八相符”:一是10位数发票代码是否与密码区的代码号相符;二是发票8位流水号是否与密码区流水号相符;三是合同日期是否与发票日期跨度相符(一般为发票日期在后);四是发票货物数量与单价的乘积是否与金额相符;五是货物金额与税额合计是否与价税合计大小写相符;六是看购销货双方单位名称是否对合同供需方及汇票最后关系相符;七是看发票专用章上的号码与销货单位纳税人识别号相符;八是看发票货物名称是否与合同相符。 

   2.验章:一是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上是否有监制章;二是在发票下方是否有销货单位的增值税发票专用章(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应提供说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发票无效)。 

   3.从发票常识判断:一是看15位纳税人识别号是否合理,部分假票会存在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位数不对或识别号为其他地区的号码现象;二是看10位数发票代码是否合理,按规定发票代码第1~4位代表各地市、第5~6位代表制版年度、第7位代表批次、第8位代表版本的语言文字(1、2、3、4分别代表中文、中英文、藏汉文、维汉文)、第9位代表几票发票(4、7分别表示四联、七联)、第10位代表发票的金额版本号(1、2、3、4分别表示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千万元版;0表示电脑发票),特别应注意1~4位地区代码是否与供货单位所在地相符;三是看发票填制方式是否合理,按规定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内的,可提供手写发票,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提供电脑版发票;四是看发票是否有项目填写不齐全、字迹模糊涂改等不合理现象。 

  

保税区、保税店和免税店的区别
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样的吗 第三篇

  保税区

  保税区就是在海关监管下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是我国目前开放度和自由度最大的经济区域。外国商品存入保税区的保税仓库,不必缴纳进口关税,可以自由出口,只需交纳存储费和少量费用,但如果入境则需交纳关税。

  目前中国有上海外高桥、天津港、深圳福田、沙头角和盐田港、大连、广州、张家港、海口、厦门象屿、福州、宁波、青岛、汕头、珠海等60多个保税区。

  其中部分保税区简介:

  1.2006年12月17日,国务院批准设立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

  2.2008年4月8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

  3.2008年7月23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设立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

  4.2008年12月19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

  5.2009年1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海口综合保税区。

  6.2009年4月21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

  保税店

  所谓保税店只是是保税仓功能的延伸,相当于把保税仓的货物放到店里展示,而保税仓内的货物未交税不能随便拿出仓外。所以保税店可以开在国内任何地方,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称作保税体验店。在保税体验店可以体验各类保税商品实物样板,看上哪个保税品,直接通过手机APP扫码下单就可以了,保税仓就会直接发货邮寄到消费者手中,而展示的体验品是不能直接付款拿走的。

  保税店的商品全程受到海关的监督,东西也需要缴税,缴纳的是行邮税。跟我们海淘一样,购买的东西税额超过了50元的话,需要到线上进行。先用身份证和电话注册,下单支付完成后还要填写购物清单,然后向海关系统进行申报,再走一个物流程序,才能现场提货,整个结算流程要超过10分钟,操作还是挺繁琐,跟海淘网购相似。

  免税店

  免税店是指贩卖免税金或关税商品的零售商店。免税商店通常设置在国际机场、国际港口以及邮轮内,鲜少设置于公路或火车旁。

  目前,我国境内的免税店主要有口岸免税店、运输工具免税店、市内免税店、外交人员免税店、供船免税店及我出国人员外汇免税商店。

  免税商店供应对象主要有因公出国人员、远洋海员、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出国探亲的中国公民及在国内的外国专家等。

  特点:免税,特别是奢侈品免税,价格比市面上便宜很多。

  免税店经营的免税品品种,应由经营单位统一报经海关总署批准。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进口烟草制品和酒精饮料内、外包装的显著位置上均加印“中国关税未付”(China Duty Not Paid)中、英文字样。

  进口免税店新政的内容有哪些:

  为满足国内消费需求,丰富国内消费者购物选择,方便国内消费者在境内购买国外产品,决定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合理扩大免税品种,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那么进口免税店新政的内容有哪些?

  一、口岸进境免税店

  口岸进境免税店是设立在对外开放的机场、陆路和水运口岸隔离区域,按规定对进境旅客免进口税购物的经营场所。国家对口岸进境免税店实行特许经营。

  二、销售对象及条件

  口岸进境免税店的适用对象是尚未办理海关进境手续的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进境旅客持进出境有效证件和搭乘公共运输交通工具的凭证购买;未搭乘公共运输交通工具的,进境旅客持进出境有效证件购买。

  2.进出境有效证件指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

  3.购物应按规定取得购物凭证。

  三、免税税种

  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四、免税商品品类

  免税商品以便于携带的个人消费品为主,具体商品品类和限购数量见附表。

  五、免税购物金额

  在维持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限额不变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

  六、购物流程

  进境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后,由本人随身携带入境。在同一口岸既有出境免税店又有进境免税店,进境旅客在出境免税店预订寄存后,在进境时付款提取的,视为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样的吗 第四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情况

记者17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民政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制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现予以转发。

当前我国机构代码不统一,缺乏有效协调管理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大多数代码仅应用于各部门内部管理,一些部门信息数据相互割裂封闭,存在信息孤岛问题。各类机构代码长度、含义、作用不同,有的部门如工商、民政、机构编制部门等,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成立时赋码;有的部门如人民银行、税务部门等,在行使管理职能过程中再次赋码。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设立和办理相关业务时,需到多个部门申请代码,有的还收取费用。多个代码共存现象较为普遍,影响了同一主体信息比对,增加了社会负担,降低了行政效率。

从唯一、统一、共享、便民和低成本转换等角度综合考虑,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为便于行业管理和社会识别,统一代码的第一、二、三部分体现了登记管理部门、机构类别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兼容了当前各登记管理部门行之有效的有含义代码功能。为保证唯一性和稳定性,第四部分设计为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充分体现了以组织

机构代码为基础建立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要求。为防止出现错误,第五部分设计为校验码。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样的吗

方案全文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主要机构代码构成。

我国现有机构代码分为两类。一是“原始码”,即由登记管理部门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时发放的代码,主要包括工商部门的工商注册号、机构编制部门的机关及事业单位证书号、民政部门的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等。二是“衍生码”,即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后,相关部门发放的管理码,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人民银行的机构信用代码、税务总局的纳税人识别号等。

1.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编制的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包含本体代码(8位)和校验码(1位)两个部分。

2.工商注册号。

工商部门编制的工商注册号共15位,包含首次登记管理机关代码(6位)、顺序码(8位)和校验码(1位)三个部分。

3.事业单位证书号。

机构编制部门编制的事业单位证书号共12位,包含举办单位类别(1位)、核准登记的机关(6位)、同一机关辖内不同事业单位(5位)三个部分。

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样的吗

4.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民政部门编制的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是汉字和阿拉伯数字的组合。

5.机构信用代码。

人民银行编制的机构信用代码共18位,包含准入登记管理机构类别(1位)、机构类别(2位)、行政区划(6位)、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标识位(8位)、校验码(1位)五个部分。

6.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部门对已申领组织机构代码的纳税人编制的纳税人识别号共15位,包含行政区划码(6位)和组织机构代码(9位)两个部分。

(二)现有机构代码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机构代码不统一,缺乏有效协调管理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大多数代码仅应用于各部门内部管理,一些部门信息数据相互割裂封闭,存在信息孤岛问题。各类机构代码长度、含义、作用不同,有的部门如工商、民政、机构编制部门等,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成立时赋码;有的部门如人民银行、税务部门等,在行使管理职能过程中再次赋码。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设立和办理相关业务时,需到多个部门申请代码,有的还收取费用。多个代码共存现象较为普遍,影响了同一主体信息比对,增加了社会负担,降低了行政效率。

二、统一代码设计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兼容并蓄,降低成本。以当前基础较好、应用广泛的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最大限度满足各部门管理需求,降低另建及改造成本,减轻社会负担。

2.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制定统一代码制度建设相关标准,确定代码位数和构成。设立过渡期,实现现有各类机构代码逐步向统一代码过渡。

3.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满足需求、便利管理为导向,制定适合当前各部门兼容使用的编码规则,为将来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打好基础。

(二)统一代码构成。

从唯一、统一、共享、便民和低成本转换等角度综合考虑,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见附件)。为便于行业管理和社会识别,统一代码的第一、二、三部分体现了登记管理部门、机构类别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兼容了当前各登记管理部门行之有效的有含义代码功能。为保证唯一性和稳定性,第四部分设计为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充分体现了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建立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要求。为防止出现错误,第五部分设计为校验码。

第一部分(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例如,机构编制、民政、工商三个登记管理部门分别使用1、2、3表示,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可使用相应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第二部分(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登记管理部门根据管理职能,确定在本部门登记的机构类别编码。例如,机构编制部门可用1表示机关单位,2表示事业单位,3表示由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民政部门可用1表示社会团体,2表示民办非企业单位,3表示基金会;工商部门可用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部分(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国家用100000,北京用110000,注册登记时由系统自动生成,体现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及其登记管理机关所在地,既满足登记管理部门按地区管理需求,也便于社会对注册登记主体所在区域进行识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第四部分(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参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

第五部分(第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三)统一代码的主要特性。

科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个什么梗
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样的吗 第五篇

你知道吗?出门在外社交办事,商事往来,哪都需要先证明下身份,咱普通人的身份好说明,人手一张50平方厘米的小卡片,一个号码真实合法,随炫耀不了颜值,但是代表其身份,证明着我们社会角色的初始设置,护佑着我们走南闯北!

但是机构要自证身份以一个号码畅行无阻,完成识别和验证得靠啥?营业执照上的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证上的纳税人识别号?组织代码证上的代码号?还是一大堆各式号码逐一检验,方能让人相信企业组织安全可靠,经营合法?多年来多码共存的现象,既增加了社会成本,又降低了行政效能,还阻碍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国家为了打破这一切,完善顶层制度设计,特别建立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自然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其身份证号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按照特定规则编制的18位标识码,他们都是全国唯一,终身不变,它具体构成呢?

看栗子: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6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9位主体识别码、+1位校检码。

发现小秘密了吗?9位主体标识码其实就是组织机构代码,所以说,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组织机构代码的升级版,自此,像身份证号一样,每一个合法机构也有了独一无二的识别码,帮助他们遨游商海,无往不利。

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样的吗

别小看这18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从概念形成到诞生落实,那可真是用心良苦,情节跌宕,来!给你科普一段历史,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历史要追溯到1984年,那一年我国开始推行公民身份号码制度,1989年组织机构代码制度诞生建立,1997年国务院再次明确组织机构代码管法人,身份证号管自然人的“两码管两人”制度,2013年为从制度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预防和惩治腐败,提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概念,直到2015年国务院发布《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即33号文,第一次从国家层面,确定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地位和管理制度。33号文不出台则以,一出台就雷厉风行,对落实时间和发放单位都做了明确规定,工商部门自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在2015年底前实施,各有关部门必须在2017年底前,完成现有代码向统一代码的过渡,最迟不得晚于2020年底,过渡期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现有各类机构代码并存。

组织机构代码证自2016年1月1日起停止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怎么领取呢?如果是商事主体,它会打印在营业执照上,如果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会打印在民政部门发放的登记证照上,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会打印在机构编制部门发放的相关登记证照上,总之每个合法机构从一出生,就有了一个唯一的“身份证号码”。

小数字大学问,想get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完整技能,下面就来一起安利下,往实用上讲,证明身份、查验身份,只需一张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就行了,在各类证照和法定文书上涉及机构的,就列出机构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涉及自然人的就列出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各管理部门在设计业务系统时,无需再关联各种部门编码,只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还可以信息比对、核查和共享,在构建信用信息平台时,有了这终身相随的唯一标识,你想想看,只需要一个号码便可关联整合诸多信用数据,随手一查,一目了然,除了实用,它还有助于提升行政效能,促进部门间的合作共赢,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对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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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什么
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样的吗 第六篇

社会信用代码均18位

2015-06-17 17:06:42 来源: 法制晚报(北京)

法制晚报讯 (记者李文姬)今天上午,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发改委、民政部等8部门制订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复,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 据记者了解,我国现有机构代码分为两类。一是“原始码”,即由登记管理部门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时发放的代码,主要包括工商部门的工商注册号、机构编制部门的机关及事业单位证书号、民政部门的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等。二是“衍生码”,即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后,相关部门发放的管理码,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人民银行的机构信用代码、税务总局的纳税人识别号等。

然而,当前我国机构代码不统一,缺乏有效协调管理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多个代码共存现象较为普遍,影响了同一主体信息比对,增加了社会负担,降低了行政效率。 因此,从唯一、统一、共享、便民和低成本转换等角度综合考虑,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

为便于行业管理和社会识别,统一代码的第一、二、三部分体现了登记管理部门、机构类别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兼容了当前各登记管理部门行之有效的有含义代码功能。为保证唯一性和稳定性,第四部分设计为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充分体现了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建立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要求。为防止出现错误,第五部分设计为校验码。

据了解,统一代码及其9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例如,一个主体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按照法定程序,需依法注销该事业单位,再设立新企业。新设立企业是一个新主体,需赋予新的统一代码。 《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应尽快完成现有机构代码向统一代码过渡。短期内难以完成的部门可设立过渡期,在2017年底前完成。有特殊困难的个别领域,最迟不得晚于2020年底。工商部门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在2015年底前实施。

在过渡期内,统一代码与现有各类机构代码并存,各登记管理部门尽快建立统一代码与旧注册登记码的映射关系,保证信息在全国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等实现互联共享,同时对本方案实施前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换发统一代码,逐步完成存量代码和登记证(照)转换。未转换的旧登记证(照)在过渡期内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登记管理部门的旧登记证(照)停止使用,全部改为使用登记管理部门发放、以统一代码为编码的新登记证(照)。

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样的吗

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什么?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样的吗

1.新注册的公司都实行三证合一,都用一号码,就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样的吗

2.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见附件)。为便于行业管理和社会识别,统一代码的第一、二、三部分体现了登记管理部门、机构类别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兼容了当前各登记管理部门行之有效的有含义代码功能。为保证唯一性和稳定性,第四部分设计为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充分体现了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建立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要求。为防止出现错误,第五部分设计为校验码。 第一部分(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例如,机构编制、民政、工商三个登记管理部门分别使用1、2、3表示,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可使用相应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第二部分(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登记管理部门根据管理职能,确定在本部门登记的机构类别编码。例如,机构编制部门可用1表示机关单位,2表示事业单位,3表示由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民政部门可用1表示社会团体,2表示民办非企业单位,3表示基金会;工商部门可用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部分(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国家用100000,北京用110000,注册登记时由系统自动生成,体现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及其登记管理机关所在地,既满足登记管理部门按地区管理需求,也便于社会对注册登记主体所在区域进行识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第四部分(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参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

第五部分(第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执照账户、机构信用代码证系统录入和识别组织机构代码、税务证号码方法
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样的吗 第七篇

科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个什么梗
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样的吗 第八篇

你知道吗?出门在外社交办事,商事往来,哪都需要先证明下身份,咱普通人的身份好说明,人手一张50平方厘米的小卡片,一个号码真实合法,随炫耀不了颜值,但是代表其身份,证明着我们社会角色的初始设置,护佑着我们走南闯北!

但是机构要自证身份以一个号码畅行无阻,完成识别和验证得靠啥?营业执照上的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证上的纳税人识别号?组织代码证上的代码号?还是一大堆各式号码逐一检验,方能让人相信企业组织安全可靠,经营合法?多年来多码共存的现象,既增加了社会成本,又降低了行政效能,还阻碍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国家为了打破这一切,完善顶层制度设计,特别建立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自然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其身份证号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按照特定规则编制的18位标识码,他们都是全国唯一,终身不变,它具体构成呢?

看栗子: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6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9位主体识别码、+1

位校检码。

发现小秘密了吗?9位主体标识码其实就是组织机构代码,所以说,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组织机构代码的升级版,自此,像身份证号一样,每一个合法机构也有了独一无二的识别码,帮助他们遨游商海,无往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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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自2016年1月1日起停止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怎么领取呢?如果是商事主体,它会打印在营业执照上,如果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会打印在民政部门发放的登记证照上,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会打印在机构编制部门发放的相关登记证照上,总之每个合法机构从一出生,就有了一个唯一的“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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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后,把税务登记号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事宜
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样的吗 第九篇

三证合一后,把税务登记号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事宜:

1、 去银行,需要带的资料如下:

 营业执照正副本及营业执照正本缩印到A4纸的复印件  变更证明

 公司章程(如果注册资金、法人、经营范围或其他有变更的话需要带公司章程)

 企业法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 银行开户许可证

 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2、 去税务,需要做的相关事宜:

 刻发票章;

 税务领注销协议和新协议,到银行签署,再交回税务

 税务局提交变更税号申请

 验旧发票,变更税控盘,改盘发行

 地税三方协议注销重签(与国税同步骤,如未签署可直接领空白协议到银行签署再交回地税)

 地税一证通变更,系统变更

3、 需要带的材料:

 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明、税控盘、空白发票作废上传、打印出当前本明细表、明细表中所有作废发票、最后一张正数票记账联

本文来源:https://www.dagaqi.com/nanxingchuangye/495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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