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选项目

开个土豆店的小作坊 开包子店三个月就关门的赵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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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包子店三个月就关门的赵大海
开个土豆店的小作坊 第一篇

  临近武汉汉口江滩的闹市上,店铺林立,人流熙攘。经过反复考察,赵大海相中了夹在众多小吃店中的一个空门面。

  为了使生意脱颖而出,原来做小超市的赵大海决定开家包子店,这样不会与附近的店面产生直接竞争。经一周的筹备,在一阵吹吹打打开业的喧闹声中,顾客很快被吸引了过来。由于采取了买五送一的促销手段,加之包子的味道的确不错,在最初的半个月里,他的店前每天出现了排长队的壮观景象。可是,仅仅三个月后,赵大海就不得不忍痛转让了店面。

  包子店为何如此“短命”?赵四海痛定思痛,觉得主要亏在以下三个方面:
  
  未识成本真水性

  最初接手这个店时,上家将店内餐桌板凳、冰箱等以3000元的一口价作为转让条件。由于求店心切,虽经讨价还价,只压低了200元。就在赵大海准备一手交钱一手收店时,原店主抓住他急不可待的心理,又提出要补偿近1000元的室内“装修费”和“设备费”,否则,就拆掉暗楼,搬走壁挂空调。而这些又是做饮食必不可少的“硬件”,重搭也影响开业的进度。赵大海忍痛答应了这些条件,最终以高于原预估1/3的价格盘下了店铺。

  虽然赵大海不懂餐饮,但他知道,要想在顾客中把包子店一炮打响,须请过硬的白案师傅。通过熟人介绍,赵大海从一家老字号的小吃店以月薪2000元的代价“挖”来了一名厨师。为了应付早晨就餐的高峰,赵大海又以月薪700元请了三个帮手。这样一来,包子店仅人工开销每月就差不多4000元,这还不算房租、煤、水、税费、卫生费等其他开支。起初,赵老板对此不以为然,只要每月不少于10000元的营业额,这些成本都不算什么。后来生意每况愈下,成本负担才显现出它的真水性。也可以说,不精打细算、盲目求大埋下了经营上的败笔。
  
  启示:俗话说,不熟不做。转行新生意应稳扎稳打。即使特别想入市,也不要过早暴露自己的真实意图。否则,就会将自己置于被动的境地。开店一般都要经历由小到大、循序渐进的过程,想一口气吃个大胖子,不仔细推敲经营成本,最终只会力不从心,难以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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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大海事先考察过,隔街还有几个做包子的小作坊,大多都只有一口锅、几个蒸笼,主要供应腌菜、豆沙、大白菜、鲜肉等常规品种,其卫生条件和店里的环境与他根本没有可比性。为了将周围高端顾客都拉过来,赵大海在未开业前,印制了比较精美的广告,突出宣传了其“宫廷包子”系列。他还根据现代都市人讲卫生、求舒适的就餐特点,将近五十平方米的店铺一分为二,加工区置后,前面的就餐区更换成美观舒适的塑料桌椅。

  开业的当天,店里“香菇肉馅”、“海鲜馅”、“鲜肉馅”等品种果然吸引了周围的白领和机关工作人员。一部分有钱也有闲,讲究生活质量的老年人成了主导顾客。尽管每个包子的定价为一元到三元不等,但包子个大、量足、馅精,买者踊跃。新鲜劲过去后,顾客开始挑剔了:一嫌定价偏高,是否“物有所值”;二是一些老年顾客细嚼慢咽,挤占了有限的店面。即使在高峰期,包子须蒸熟蒸透,老年顾客对此很理解,但年轻人不管这个,缺乏久等的耐心,想随买随走。两大客源发生了矛盾,难以协调,结果导致绝大部分年轻顾客流失。
  
  启示: 做好市场要研究不同顾客的消费特点,弄懂能稳定客户的“卖点”。时下的市场,年轻人和老年的消费习惯很难统一。要么创造条件适应年轻人的快节奏、即买即食的特点,佐以热饮等配套;要么面对中老年顾客,价钱实惠,让他们来得了,坐得下,也留得住。
  
  内忧外患遭狙击

  由于赵老板大有在市场上“舍我其谁”的气势,虽给周边的几家店造成了压力,但也形成了他们之间的合力。为了抗衡,几家小包子店心照不宣地推出了自己“宫廷包子”,把价格降到每个一元左右。一些老年顾客尝过后,觉得味道也不差。为了少走路,他们就近购买。再加之这些小店主不断改善售卖方式,对出行不便的老年顾客送货上门。因为都是街坊,人头熟,他们更有亲和力。这样一来,又分流了赵大海近半数的老年顾客。

  鉴于销售不畅,赵大海开始拖延帮工的工资、尤其是减少厨师的薪水来降低经营成本。在员工集体明里暗地提出保证足额发放原定薪水而遭“婉拒”的情况下,大师傅开始在工作上敷衍,原来两个很得力的帮工不辞而别。此外,由于赵大海疲于应付内忧外患,他亲自负责采购原料再也没有认真把关。在苦苦支撑了三个月后,因客源不足,员工和老板貌合神离,成本上升,包子店草草收场。最后,赵大海只能无奈淡出了市场。
  
  启示:做生意要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最好有与对手不同质,不易跟风仿冒的产品,这样才能真正避开竞争锋芒。做饮食和办企业一样,要找志同道合的人合作,和他们不仅仅是一种“雇佣”关系。这样,在经营不利时,才能让别人着眼长远,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蒸好7包子店:身家过亿富二代开9平方米小店收入千万
开个土豆店的小作坊 第二篇

   这个故事有别于北大毕业生卖猪肉的传奇色彩,也不是底层人物因衣食而奋斗的励志曲目,我们更多关注的是青年们如何在传统领域中,将小作坊做成一门有格调的大生意。一个9平米的包子铺,究竟能酝酿出怎样的未来还难以预言,但其创业勇气,商业理念仍然可供他人打量和思考。

   与LV一亿美元收购包子铺的“奢侈”不同,与甘其食一年卖4个亿的“传奇”不同,与庆丰包子铺的“御用”标签不同,这是一个年轻人偷师和逆袭的故事。

   “三个月的房租押金7500元,装修材料及人工3000块钱左右,门头100多块钱,加上设备等费用,启动成本不到三万块。”

   四个年轻人,放弃体面的高薪工作,开了一家常人看不上眼的包子铺,这件事情在最近引发了大量关注。

   包子铺经媒体报道后一夜成名,除了本地各大媒体展开追踪报道,外地媒体亦纷沓而至,湖南卫视曾想为其拍纪录片,《人民日报》亦在头版发文表示鼓励。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保持着理性与清醒。相较那些自立门户只凭一腔热血,把未来交于形势抉择的创业者,他们的现代企业制度已在一个小作坊中成型,以三年内在武汉市内开100家门店为近期目标,未来志在电商,分食被大型快餐企业垄断的配送市场。

   卖包子的青年们

   2013年四月的一个夜晚,郭立恒、程栋、韩俊、袁青蔚在一个路边摊小聚,待业半年的郭说想开一家包子铺,并邀请其他三人入伙。

   这不是他第一次向好友们提及此事,在前半年,他们每个月都会聚会,谈论创业。不同的是,这一次他郑重其事地拿出一份包子铺计划书摊到大家面前。

   这份计划书赢得了其他三人的认可,觥筹交错间最终拍板,随后,其他三人陆续辞职。

   在过去的三年中他们都在一家武汉知名的面粉公司供职,每人每年的销售额可达到1000万,平均年薪10万左右。郭立恒说,2008年毕业后,自己便进入了父亲的公司,从事最基层的销售工作。在随后一年的时间里,程栋、韩俊、袁青尉也先后进入该公司,大家一起从事销售工作。经过近五年的辛苦打拼,四个人都升了职,从最初的销售代表做到了不同省份的省区经理,买房买车,月薪过万。

   他们26岁,摩羯座的郭立恒显得更为“早熟”。27岁的郭立恒其实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富二代”其父是武汉某大型面粉公司董事长,家族企业身家过亿!对他而言,此事预谋已久。在他之前供职的面粉公司中,包子铺是他们的下游客户,通过长期接触,郭发现了武汉早餐市场的一些缺憾,这使得辞职之后的他萌生了开包子铺的念头。

   商机往往出现在市场一线,而非办公室里闭门造车

   随后他去上海做了一些简单的市场调研——每天蹲在包子铺门口计算人流量,购买数量,观察产品品类,产品结构,总结分析购买群体,“就是一个很有心机的路人。”他这样形容当时的自己。

   最朴素的调研往往能得到最真实的情报

   此时的上海巴比馒头已是风生水起,这个由安徽人刘会平一手打造的包子铺,通过加盟的方式在国内已有店面2035家,年销售额达到10个亿。在杭州,甘其食作为一个后起之秀,短短三年内门店扩张到140家,且全部为直营,2013年的销售额预计为3个亿。

   而在武汉,这个以吃热干面闻名的城市,除了嘟嘟香这一家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包子铺外,还没有后来者。

   先行者的成功,往往能给新来者以激励

   回武汉后,从没拿过菜刀的郭立恒开始拜师学艺,先是去职校学习做包子,不见成效。后来又前去天门找大师傅拜师学艺,先是跟着师傅打下手,后来学和面、揉面、调馅等技术,其间也会主动去尝试不同馅料的调制。

   “还是成效不大,做出的包子口感不稳定。”郭立恒说。这就有了后来他所说的“卑鄙的学习方法”:面试大师傅的时候,大师傅用料之前,比如醋,会称重,用完之后再称一次,用前者减去后者,就可以得出一次用量。然后口感不错的包子,进行用料数据保留,自己再根据这一用量配料。

   量化分析一直是餐饮业缺乏的精神和方法

   当这个决定被正式提上议事日程后,四个人分头行动。

   程栋是武汉人,对武汉三镇较为熟悉,成为店面选址的不二人选。

   韩俊负责招聘大师傅,他通过网络,或者跑到门店和人闲聊,套取店里师傅的信息情况。

   而产品方面,则交给了袁青尉,由于之前的工作经历,袁对武汉各大粮油市场十分熟悉,并拥有很多老客户,借此资源希望拿到最精良实惠的进货。

   郭立恒作为决策者,除了门面选址和师傅招聘,还要忙于各种开店的手续办理。

   按照计划书中的步骤,寻找大师傅被放在首位,想象中,他们觉得这是最难的事情,产品次之,门面选址排在第三位。

   “我们以为找门面很容易,找大师傅很难。”袁青蔚说,行动之后,发现事实完全本末倒置。为了找到一个合适的门面,大家不得不倾巢出动,四人每天早晨出门选择街道蹲点,观察人流量、人群特质,然后拿笔记在小本子上,晚上开会研究,对一个店面的考察和分析完成需要两天时间。“好不容易看好一家,准备签合同时才发现不出几个月这个地方会拆迁。”韩俊说,各种层出不穷的状况让他们跑了20来天,才完成选址工作。、

  

怎样开一家赚钱的鸡排店
开个土豆店的小作坊 第三篇

  创业案例:一个大学生,利用自己多年攒下的5万元钱,加上父母给的一些赞助,短短的半年时间,已经在南京开了两家鸡排店。好的时候,一个店的单月利润能够达到两三万元。

  陈同学选择了一家口味比较好、店面设计比较潮流、更符合年轻人口味的鸡排店,“我自己攒了很多年的压岁钱和生活费,一共有5万元,又找父母赞助了 10多万。”经过半年的选址考察,最终在广州路上开了第一家店。“这边人流量比较大,不仅靠近大学,而且附近还有不少写字楼。所以一开始生意就不错,差不多半年时间就收回成本了。”

  半年之后,他又和另一位同学共同开了第二家鸡排店,这次地点选在了马台街,生意也相当不错。“好的时候每月有两三万的利润吧。”

  那么,怎样开一家赚钱的鸡排店?不同的店主有不同的经验,以下是来自知乎某答主的创业经验:

  我的鸡排店并没有开在步行街一类的“高端”消费地区,而是在外来务工人员集宿区。除了鸡排还有各种油炸小吃,奶茶奶昔等。 

  我相信有很多想要开鸡排店的人,最初是像我一样,不甘心一辈子上班,总想做点什么以证明自己的价值。可是上班不要本钱,你出力出人就行,稳赚不赔,开店要本钱,而且开店有风险,你辛辛苦苦几年好不容易攒下的十万八万很有可能血本无归。我是过来人,目前算不上成功,我希望我的建议能使大家少走一些弯路。

  我的经验仅仅适用于几乎倾尽所有积蓄来开一家鸡排店的人,至于手上有百八十万甚至更多的主,我真心建议您开一家加盟店,全店复制,直接做甩手掌柜,每月坐收利润,即使赔钱对您来说也是毛毛雨,不会元气大伤。

  关于加盟与自营的优缺点这里不再解释。

  1、现在来说说自营如何选址。

  不管你是选在商业街还是学校,请你在开店之前务必踩点评估人流量!拜托你,不要去哪里逛一圈,突然心血来潮觉得这里不错,心里意淫几千遍,然后就随便找个店面确定了好嘛?你以为是小孩子过家家吗!要用数据,数据,数据说话!!

  我知道你又会问我,怎么做数据?好吧,现在就嚼碎了喂你。如果你对一个地方不熟,但又觉得这里看着人流量还可以,也许是个不错的选址地点。麻烦你,带个本,拿只笔,带个小板凳——蹲点去。看啥?看人流量啊!找几家跟鸡排店类似或同类的店(奶茶店,寿司店,实在不行沙县小吃,黄焖鸡米饭),记录一天里(建议9:00am-9:00pm)这些店的客流量。尤其是高峰时期(中餐晚餐时间段)客流量。

  除了这些之外,记得重点记录整条街年轻人(15-30岁)的流量。蹲点几天合适呢?我当然建议你最好蹲一个礼拜,从周一到周日,每天记录一遍。如果你实在懒,那拜托你,至少也蹲点2天好嘛?一天选在消费能力最强的周末,一天选在消费能力最弱的周一,建议选个正常的天,避开雨雪天(天气不好消费能力会降低)。分别记录这里的人流量。然后回去估算假如你在这里开店,会有多少客流量。

  2、另外在选址方面,以下几点务必记住:

  1. 确定一条街人流量是否大先看这里是否处于满租状态!转让率高不高!走完一条街如果发现10家店有超过3家都在转让(或者直接出租),说明这条街生意普遍不行,所以大家都在转。你丫就不要傻不拉几去蹲点了!

  2. 房租过低需谨慎!有时候问过几家店,会发现一个地方跟一个地方的房租会差很多,有的几千,有的十几万(年租),我们开店当然不希望房租过高,但是也千千万万不要贪便宜!因为房租往往是人流量成正比的!!一个地段敢要那么高的房租与转让费必然是有道理的。

  3. 房租过高也要谨慎!什么地方房租会很高?商业中心,步行街。好的地段常常是十几万一年。曾经有一个朋友在合肥一个非常好的地段看上一个店面,20平方1.5万一个月,押一付三,他问我能不能租(他之前从来没有开过店)。我仔仔细细算过之后,告诉他,人流量这么大,你怎么也要请4个人,做三休一,工资算3000一个人,一个月就是1万2,水电算5000,合计一个月32000,合大概每天1100块,假设鸡排毛利是50%,那每天一开张必须先卖2200才能保本,剩下的就是赚的,这个店最最不济,你每天也必须有3500+的营业额才有意思。这期间所有的装修费,设备折损全都没算。3500是什么概念呢?一天营业12个小时,平均每分钟你要卖4.86,每5分钟你要买2块鸡排,作为新手从未开过店也不考虑加盟的你,确定卖得动吗?假如每个月辛辛苦苦赚的钱一大半都交了房租岂不是太便宜房东了?

  3、特别提醒:鸡排店不要开在居民区。

  鸡排并非生活必需品,并不是像你想的那样小区人天天成群结队上班下班过来买鸡排。下班的人往往都是在单位附近买小吃,学生同样如此。不然你以为为什么学校旁边的小卖部炸鸡店生意那么好?学校也好,商业区也好,办公区也好,最大的特点就是年轻。而小区的话,你不要告诉我整个小区没有老年人,没有中年人,甚至清一色都是30以下吧?看出来了?鸡排的受众群体主要就是30以下的。15到25是黄金年龄段。你想,在一个本来受众比例就不高的居民区,人家上班期间又都不在家,下班回家前该买的小吃基本在单位附近吃过了,人家回家还要吃饭,甚至晚上应酬直接回来晚。你指望天天在家的爷爷奶奶来买鸡排吗?

  至于学校边,商业区边上,办公区边上,就不用多说了吧,一块4块成本的鸡排起步就是12,13元的,不是人家利润要赚多高,是地租确实贵。一块爆浆鸡排的成本在7到8元之间,据我所知,上海人民广场非最中心地带都要20元一个,中心地带,呵呵,切记,地租太贵的地方不要去,市口肯定好,但没有好到让你能回本的程度。当然,也绝对不要选地租很便宜的地方,觉得捡钱包了。市口不行的话,你就整天和你鸡排说悄悄话吧~

  还有一点容易被忽视。你的店面如果不是在学校,商业区,工作区附近,而是在普通的人行道上,这个就容易出问题。如果人行道和马路又不是相通的,而是隔了一道栏杆,我相信,你的生意肯定更不容易做起来。毕竟,买东西最重要的是质量,可是服务和便捷也是一大考量标准。

  4、下面再来说说装修。

  千万别以为自己开的店就比加盟店差多少,也千千万万不要给自己贴“小作坊”的标签,即使你真的是家庭作坊,也要做出比加盟店还要高大上的样子。

  

  你看,这是加盟店,做成人家的门头,改个名字,什么豪太太鸡排,巴蒂鸡排,正心鸡排(都是我瞎编的,你们千万别真用了),这样从外面看,活脱脱就是加盟店嘛!里面的菜单记得做做灯箱式的,产品最好图文并茂,这样显得更加丰富。

  在装修上,该装的请一定不要小气,人靠衣裳马靠鞍。一个20平方的小店装成加盟店的样子也就1万5到2万之间。但它却可以将你的鸡排理直气壮地卖到10-12块/片。

  5、鸡排炸炉的选择

  大的炸炉好吗?里面同时放十几个鸡排炸都没问题,炸一个捞一个,看着都爽。我曾经也梦想有个这样的炸炉。但是我终究还是没有选。你知道为什么吗?不是因为它贵!仔细看看商品描述好吗!? 12KW !!!37升油!!!你知道是什么概念吗?!!你的电表跑的你肉疼知道吗!!一大桶油倒进去只能埋住底!!换油的时候想死的心都有!!除非你每天的营业额都不低于4000+,不然不要买这种炸炉好吗?!

  我用的是2500W带温控的,想要几度有几度。高峰期2个油缸一起开,一个油缸里轻轻松松放4块鸡排。上午人流量小的时候开一个炸炉就OK。用它,3000日营业额轻松应付。换油超方便,最关键是便宜!最贵不过千!电费省一笔,油费省一笔,省一笔就是赚一笔知道嘛?!

  另外,抽油烟机和灭火器是必须要有的。

  6、开张准备

  经历千辛万苦,店终于准备开张了!选个好日子,建议选在消费能力最强的周末或节假日。争取在开张第一天让你的店面一炮而红。要做到这些,需要做哪些准备呢?

  这就需要提前几天想好促销方案,既然是开张,促销就不要那么小气好吗?!什么买鸡排送气球的靠边儿站行吗?土豪一点,大气一点可以嘛?!鸡排买两块送一块好嘛?什么?你舍不得?肉疼?那鸡排送奶茶总行了吧?头天开张赚的就是人气!第一天当老板,哪怕少赚点,但是看到店门口一排队,晚上做梦也会乐醒好吗?生活的盼头就从这里开始!

  想好促销方案之后,接下来就赶紧印传单。记住,一定要在开业前把所有传单散出去。要让大家知道,某某鸡排店马上要开张了,而且还特大优惠!

  也许你的店在刚开张时生意火爆,但时间久了,顾客的新鲜感会过去,假如你一直原地踏步,顾客会慢慢淡忘你。要怎样才能让大家一直记得你呢?

  除了不定时推出新品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坚持不懈的宣传。怎么宣传?告诉大家一个最有效的手段,发传单。是的,不管哪怕你这段时间没有新品推出,哪怕你只是组合了几种套餐,都记得印在传单上,中秋端午,国庆节劳动节,情人节七夕节,新年圣诞节,都可以是你促销的理由。它会时常提醒周围的顾客,这里有家鸡排店,我好像有段时间没去了,要不去尝尝吧。

  

  7、接下来说实际经营

  即使你的店是自营,自己亲自做,也麻烦你一定务必按照加盟店的模式来运行好嘛?

  上班就穿统一的工作服,

  接待客户统一用语:

  ——您好,欢迎光临!请问要点什么?

  ——请问鸡排要什么味道?

  ——收您100找您90(两手递钱)!

  ——谢谢光临!

  哪怕客人找你换个零钱也麻烦你毕恭毕敬,客客气气好吗?!

  不管是拿鸡排还是炸鸡排,麻烦你务必戴手套戴口罩好吗?

  不忙的时候一定记得擦擦桌子,扫扫地整理一下油炸区好吗?

  不管多忙拜托油一定务必每天一换好吗?

  千万别在前台一边看店一边吃饭好吗?

  千千万万别以为“这是老子自己的店,老子想怎么开怎么开”好吗?!

  8、如果不加盟,没有技术的人是否可以从事这个行业的创业?

  有难度。

  因为里面涉及到产品的技术烹饪、搭配,菜单的更新。这都要求你对新流行小吃有很强的洞察力。就是加盟,你没有一定能力也做不了。就是跟师学技术,也要看你条件是否具备。所以,不要看到那些加盟宣传说赚钱很容易。

  我知道太多太多人有过创业的想法,可是往往,绝大多数人只停在“想”这一步,真正迈出这一步的人很少,而迈出去做出成绩的人少之又少。而我还在努力做成绩的路上。如果你现在开不了一家鸡排店,力所能及从小开始也不晚。

  文章来源知乎 作者王宝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
开个土豆店的小作坊 第四篇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规范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摊贩等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对其监督管理和服务,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规模小的个体食品生产加工者。

本条例所称食品小经营店,是指有固定经营门店,销售食品或者提供餐饮服务,包括兼营食品,从业人员少、条件简单的个体食品经营者。

本条例所称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经营门店,销售食品或者提供餐饮服务的个体食品经营者。

第四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本条例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接受监督,保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推进综合执法。

开个土豆店的小作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并将结果及时报告本级食品安全委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负责依照相关城市管理的规定对食品摊贩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应当依法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省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四川省地方特色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信息统计与报告、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协助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协助食品监督等部门做好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与各行政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密切协作,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资金扶持等多项措施,鼓励和支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提高食品质量。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鼓励集中经营。

鼓励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通过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生产经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食品生产经营所使用的容器、工具、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并保持清洁,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及不洁物品一同存放、运输,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餐具、饮具和容器;

(三)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应当无毒、无害、清洁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四)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存放、使用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掺假掺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开个土豆店的小作坊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九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三)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四)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五)添加药品的食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处理,不得回流食品加工、经营等环节。

第十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查验记录及相关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第十一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生产经营实行备案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前向生产经营所在地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的健康证明;

(五)生产经营的主要食品类别或者业态。

第十二条 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发放备案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书面说明理由。

发放备案证时,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书面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所从事的食品生产经营的风险控制要点及注意事项。

发放备案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备案证式样由省食品监督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第十三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悬挂备案证、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承诺书。

备案证不得转让、出租、出借、伪造、涂改。

第十四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备案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按照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向原发证机关申请续期。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生产经营的主要食品类别或者业态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书面报告。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第十五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的管理,发现食品或者食品原料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并向生产经营所在地食品监督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第三章 食品小作坊

第十六条 食品小作坊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设施;

(三)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具备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下列食品:

(一)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膳食食品;

(二)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罐头、果冻;

(三)采用传统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的酒类、酱油和醋;

(四)国家和省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规定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

禁止食品小作坊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

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市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食品小作坊应当对新投产、停产超过三个月后重新生产以及改变生产工艺后生产的首批食品,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食品小作坊应当每年对其生产的食品至少检验一次。检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第十九条 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应当标明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小作坊的名称、备案号、生产地址等。标签内容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第四章 食品小经营店

第二十条 食品小经营店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经营门店,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厨房粗加工、烹饪、餐具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原辅料贮存区域等场所分区明确,防止食品存放、操作产生交叉污染;操作间与就餐场所、卫生间有效隔离;

(三)配备有效的冷藏、洗涤、消毒、防蝇、防尘、防鼠、防虫设施,以及存放餐厨废弃物的容器或者设施。

第二十一条 禁止食品小经营店经营下列食品:

(一)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二)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

(三)国家和省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

第二十二条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审查入场的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

第五章 食品摊贩

第二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确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时段,并向社会公布,鼓励食品摊贩进入区域经营。

在确定区域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群众需求,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保等情况下,临时确定区域和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

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

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临时区域可以设定期限。

对进入确定区域从事食品摊贩经营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申请人数和确定区域的摊位实际可容纳数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予以确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取得摊位的人员名单。

第二十四条 食品摊贩经营者应当到经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明、住所、联系方式、健康证明等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摊贩主动进行登记。

登记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向食品摊贩发放登记卡,并将登记信息告知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部门。

发放登记卡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
开个土豆店的小作坊 第五篇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

(201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规范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摊贩等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对其监督管理和服务,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规模小的个体食品生产加工者。

本条例所称食品小经营店,是指有固定经营门店,销售食品或者提供餐饮服务,包括兼营食品,从业人员少、条件简单的个体食品经营者。

本条例所称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经营门店,销售食品或者提供餐饮服务的个体食品经营者。

第四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本条例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接受监督,保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推进综合执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并将结果及时报告本级食品安全委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负责依照相关城市管理的规定对食品摊贩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应当依法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省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四川省地方特色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信息统计与报告、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协助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协助食品监督等部门做好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与各行政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密切协作,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资金扶持等多项措施,鼓励和支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提高食品质量。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鼓励集中经营。

鼓励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通过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生产经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食品生产经营所使用的容器、工具、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并保持清洁,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及不洁物品一同存放、运输,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餐具、饮具和容器;(三)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应当无毒、无害、清洁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四)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存放、使用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掺假掺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九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三)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四)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五)添加药品的食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处理,不得回流食品加工、经营等环节。

第十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查验记录及相关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第十一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生产经营实行备案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前向生产经营所在地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提交下列备案材料:(一)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的健康证明;(五)生产经营的主要食品类别或者业态。

第十二条 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发放备案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书面说明理由。 发放备案证时,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书面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所从事的食品生产经营的风险控制要点及注意事项。

发放备案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备案证式样由省食品监督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第十三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悬挂备案证、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承诺书。

备案证不得转让、出租、出借、伪造、涂改。

第十四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备案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按照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向原发证机关申请续期。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生产经营的主要食品类别或者业态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书面报告。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第十五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的管理,发现食品或者食品原料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并向生产经营所在地食品监督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第三章 食品小作坊

第十六条 食品小作坊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设施;(三)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具备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下列食品:(一)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膳食食品;

(二)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罐头、果冻;(三)采用传统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的酒类、酱油和醋;(四)国家和省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规定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

禁止食品小作坊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

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市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食品小作坊应当对新投产、停产超过三个月后重新生产以及改变生产工艺后生产的首批食品,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食品小作坊应当每年对其生产的食品至少检验一次。检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第十九条 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应当标明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小作坊的名称、备案号、生产地址等。标签内容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第四章 食品小经营店

第二十条 食品小经营店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经营门店,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厨房粗加工、烹饪、餐具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原辅料贮存区域等场所分区明确,防止食品存放、操作产生交叉污染;操作间与就餐场所、卫生间有效隔离;

(三)配备有效的冷藏、洗涤、消毒、防蝇、防尘、防鼠、防虫设施,以及存放餐厨废弃物的容器或者设施。

第二十一条 禁止食品小经营店经营下列食品:

(一)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二)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三)国家和省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

第二十二条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审查入场的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

第五章 食品摊贩开个土豆店的小作坊

第二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确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时段,并向社会公布,鼓励食品摊贩进入区域经营。

在确定区域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群众需求,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保等情况下,临时确定区域和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

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

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临时区域可以设定期限。

对进入确定区域从事食品摊贩经营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申请人数和确定区域的摊位实际可容纳数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予以确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取得摊位的人员名单。

第二十四条 食品摊贩经营者应当到经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明、住所、联系方式、健康证明等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摊贩主动进行登记。

开土豆粉加盟店前期问题
开个土豆店的小作坊 第六篇

   开土豆粉加盟店前期问题

  收入的提高,我们的生活水平也有了质上的飞跃,在饮食方面对土豆粉的需求也更大了,巨大的需求同时也就刺激着该行业的迅速发展,很多人都已经行动起来了,但是开家土豆粉店怎能不注意一些细节方面的问题呢?  首先,肯定是开店前期的一个准备工作,包括店面的选址,店铺的装修,人员的招聘等等,这些都需要在开店前准备到位的。在店址的选择上尽量选在人流量大且交通便利的地方,如学校周边,商场附近,车站周围等等,这些都非常合适,不过关键的还需要结合自己的经济情况,一定要是自己能够承受的范围。店面的装修方面一般选择加盟品牌,总部会提供专修图纸,所以这点加盟商不需要担心。人员的招聘方面尽量的以有经验者优先的原则。

  其次,就是店铺经营中的一些方法和技巧了。店铺开业后可以所做一下促销优惠的活动,多跟顾客沟通,了解顾客的真实需求,想办法吸引新顾客同时留住老顾客。在为顾客服务的过程中一定要有一个良好的态度,虽然只是一家小小的土豆粉店,但是满足顾客需求服务好顾客才是重要的。同时在日常经营中产品的摆放也是有讲究的,分门别类,让顾客一目了然是关键。  最后,就是售后方面的工作了。对于产品的质量方面,对加盟商的支持方面等等,这些一定都要给加盟商保障,如果他们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什么问题,一定要即使的帮助其解决。

  开家土豆粉加盟店,注意好了以上这几方面,那么你的土豆粉店一定能经营的红红火火,发展的如日中天的。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
开个土豆店的小作坊 第七篇

附件

开个土豆店的小作坊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 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生产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的具体认定标准,由市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第三条 各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鼓励、支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第四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在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前,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依法取得“一照多址”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一址一证”的原则申请备案。

第五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在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前应当按照《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提交备案申请书(见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等材料。

食品小经营店兼营销售食品、提供餐饮服务的,可以一并提出备案申请。

第六条 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优化服务流程,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交的备案申请实行即时办理,符合条件的,发放备案证。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并书面说明理由:

(一)未提供营业执照的;

(二)申请备案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记载的生产经营场所不一致的;

(三)申请人与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者不一致的;

(四)生产经营行为属于《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禁止的;

(五)申请人为企业,或者申请人为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第七条 食品小作坊的备案证(见附件2)应当记载编号、名称、经营者、生产食品类别、生产场所、有效期、登记时间和登记机关等内容。编号由备案单位机关代字+坊+年份+序号等内容组成。

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确定的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在食品小作坊备案证上生产食品类别中标明品种明细。

第八条 食品小经营店的备案证(见附件3)应当记载编号、名称、经营者、主营项目、兼营项目、经营场所、有效期、登记时间和登记机关等内容。

销售食品或者以销售食品为主的,编号由备案单位机关代字+销+年份+序号等内容组成;提供餐饮服务或者以提供餐饮服务为主的,编号由备案单位机关代字+餐+年份+序号等内容组成。 — 2 —

第九条 发放备案证时,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一并发放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要点告知书(见附件4)。

第十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注销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主动申请注销备案证。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已被吊销或者注销的,应当依职权注销其备案证。

第十一条 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备案证的发放、变更、续期及注销信息。

第十二条 食品摊贩应当按照《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规定,到经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并提交食品摊贩登记申请书(见附件5)、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等材料。

第十三条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小经营店、摊贩在备案或者登记时不需要提供健康证明。

第十四条 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可以结合地方食品特色,在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食品摊贩登记卡中标明品种明细。

第十五条 食品摊贩的登记卡(见附件6)应当记载编号、经营者、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经营项目、经营区域等内容。

确定经营区域和时段的食品摊贩,编号由登记单位机关代字+固+年份+序号等内容组成;非确定经营区域和时段的食品摊贩,编号由登记单位机关代字+流+年份+序号等内容组成。开个土豆店的小作坊

第十六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应当按规定悬挂备案证、登记卡、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承诺书(见附件7)。 — 3 —

第十七条 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及时确定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和监督检查频次。

食品小经营店、摊贩经营的食品,系在备案证或者登记卡记载的经营场所以外自己生产加工的,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对该生产加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在发放备案证或者收到食品摊贩登记信息之日起三十日内,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固定区域或者时段的食品摊贩进行首次现场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固定区域或者时段的食品摊贩进行首次现场监督检查时,必须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第二十条 现场检查发现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不符合《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出具当场处罚决定书(见附件

8),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

第二十一条 食品生产者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违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生产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处罚。

第二十二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构成了违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应当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处罚: — 4 —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的;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

(六)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的;

(七)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未通过安全性评估的;

(八)在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九)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

(十)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

(十一)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

(十二)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

(十三)食品小作坊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的;

— 5 —

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
开个土豆店的小作坊 第八篇

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

2016年11月2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生产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销售区域,经营规模等达不到食品生产企业许可条件,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销售的生产经营者。

本条例所称食品小经营店包括小餐饮、食品小销售店。小餐饮是指有固定经营门店,经营面积在三十平方米以下、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者;食品小销售店是指有固定经营门店,面积在十平方米以下、从事食品销售的个体经营者。

本条例所称小摊点,是指无固定经营门店,在划定的场地和规定的时间内销售食品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个体经营者。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监督管理与服务相关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促进健康发展、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改造适宜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生产经营的集中场所和街区,配套建设相应的给排水、排污等设施;通过资金资助和场地租金优惠等措施,鼓励和支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生产经营者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的食品安全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交通安全和城镇市容环境卫生以及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前提下,划定临时经营区域、时段,供小摊点经营,并向社会公布。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二百米范围内不得确定为小摊点经营活动区域。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小摊点集中经营场所和街区建设,引导集中连片经营。

第五条食品行业协会应当按照积极引导、自愿加入的原则,吸收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经营者加入协会,指导其

依法生产经营,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食品小作坊实行食品生产登记证管理,食品小经营店实行食品经营登记证管理,小摊点实行登记卡管理。

食品生产登记证、食品经营登记证和登记卡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登记卡也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派出机构核发。

食品生产登记证和食品经营登记证有效期三年,登记卡有效期一年。核发登记证(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申请人信息及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向原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前款所称的申请人信息包括: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的名称、负责人或者经营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住址、联系电话等。登记事项包括:生产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地址、小摊点的经营时间和地点、从业人员信息等。

登记证(卡)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届满前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办理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开个土豆店的小作坊

(三)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开个土豆店的小作坊

(四)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合格证明;

(五)生产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

食品小作坊申请者还需提交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拟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说明及原辅料、食品添加剂清单。

小摊点申请者需要提交第一款第一、二、四项材料。在固定市场以外经营的小摊点,还需提交城市执法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摊点位置准许使用证明材料。

第九条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派出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放登记证(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小摊点申请者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应当当场发放登记卡。

第十条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生产经营食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超出登记证(卡)载明的生产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经营等场所,具有与食品贮存条件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保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整洁,与开

放式厕所、化粪池、污水池、家禽家畜圈(舍)、垃圾场(站)等污染源直线距离应在二十五米以上;

(三)食品原辅料、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

(四)生产、销售、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并保持清洁,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存放、运输;

(五)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应当无毒、无害、清洁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六)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七)食品添加剂应当专区(柜)存放、专人保管,有专用的称量器具;

(八)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九)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手套和口罩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十)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一)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掺假掺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十二)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得回流入食品加工、经营、餐饮等环节,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开个饰品店的创业计划书
开个土豆店的小作坊 第九篇

白手起家的曾勇深深明白创业的艰辛,资金的短缺不知道难倒了多少意志坚强的人。所以曾勇提出水晶坊不收取技术培训费和特许权使用费的优惠政策。3到5万块钱的投入,就可以让创业者拥有一家水晶坊店。曾勇决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帮助每一位跟他一样想创业成功的人。对于资金有困难的下岗工人,他采取全程支持的免费铺货政策,根据不同区域的客户出示科学的投资分析指导选址和统一装修,传授经营诀窍和开设专业的培训课,最大化降低投资风险;为创业者提供更便捷的物流配送,制定科学的价格体系和不间断的产品研发,帮助他们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总部提供一站式配送,降低了加盟商的进货成本,提高并保障了加盟店的营业利润;让每一位创业者直接分享总部经过长期市场实践总结的经营模式、管理经验。就这样,一家一家的店开起来了。许多下岗工人、待业青年通过水晶坊事业改变了他们的生活。这几年来,有近800人创业成功,月收入均在5000元以上,有100多人月均收入超过15000元。公司从原来长沙的几家店发展到今天遍布全国的700多家店。水晶坊公司也已经由创业初十几个平米的小作坊到现在几万平米的办公场地、现代化工厂。 在帮助每一个创业者成功创业的同时水晶坊事业也获得了巨大成功。2004年12月,水晶坊公司参加了团中央和国家劳动部在武汉举办的首届中国青年创业洽谈会,并且在全国几百个参评项目中脱颖而出——“水晶坊”项目荣获全国“创业项目金奖”,2005年3月被评为“2004—2005年度消费者信得过品牌”;曾勇本人于2005年3月获得第四届“全国优秀进城务工青年”的殊荣;2005年12月,公司的另一品牌“金玉堂”项目在浙江台州获得了全国创业项目银奖„„ “用感恩的心做人、用爱心来做事业;用最短的时间帮助更多的人创业成功”是水晶坊公司创业的一贯宗旨。至今为止,曾勇和他的连锁体系为3000多名下岗职工以及待业青年提供就业机会。他还多次资助寒门学子,有十多个贫困学生进入大学读书(其中莫明同学就读长沙生物工程学院五年制大专、刘子健就读湖南省工艺美大、李旦就读贵州师范大学、罗汉辉就读湖南怀化医专等)。2005年,长沙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特为水晶坊公司颁发“长沙市希望工程爱心联盟荣誉纪念”奖章。自2001年以来,曾勇带领公司员工逢年过节必到马王堆福利院和长沙第一福利院送温暖、献爱心,多次为改善福利院老人的衣食住行捐钱捐物,2006年春节前,曾勇和他的员工将一整车棉帽棉衣棉鞋棉裤棉袜送到了福利院,马王堆福利院20几位孤寡老人在水晶坊公司全体员工的悉心照料下安享晚年。 几年来,曾勇和他的水晶坊连锁体系坚持“追求卓越、奉献美丽”的企业宗旨和“诚信服务、传递价值”的服务理念,把实现珠宝平民化、百姓化、大众化作为公司的长远目标。2005年年底,曾勇在湖南宁乡已购买了30多亩地,正在积极筹划投资3000多万兴建一座现代化的宝石工业园。曾勇计划到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时,在全国再增开800—1000家宝玉石饰品专卖店,再帮助1000人成功创业,解决5000人以上的就业问题。让全世界热爱自由和平的人们都可以购买到由中国生产、制造的水晶珠宝饰品,让水晶坊品牌跨越国界,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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