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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ppp项目是什么意思 ppp项目是什么意思?5分钟深入了解什么是ppp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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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是什么意思?5分钟深入了解什么是ppp模式
政府ppp项目是什么意思 第一篇

  近几年以来,国家大力推广PPP模式,配套政策陆续发布。所以我们在新闻和电视中常常看到“ppp项目”和“ppp模式”,更有“ppp概念股”不股冲击我们的视野,但很多网友其实不知道ppp项目是什么意思,不过,其实,任何PPP项目都是带有公益性的项目,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现在让我们花几分钟来深入了解什么是ppp项目,什么是ppp模式。

  ppp项目是什么意思

  从广义上看,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私营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PPP是广义的公私合作投融资模式,具体又分了很多种方式。比如BOT(Build-Operate-Transfer)就是建设—运营—移交方式,企业负责投资建设、拥有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然后到期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狭义PPP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可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 

  PPP的应用范围则非常广,在发达国家,PPP既可以用于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如水厂、电厂),也可以用于很多非盈利设施的建设(如监狱、学校等)。从短期管理合同到长期合同,包括资金、规划、建设、营运、维修和资产剥离都可以使用。

  常见的几种PPP模式

  以下是常见的几种PPP运作模式:

  BT(建造、移交)

  企业与政府方签约,设立项目公司以阶段性业主身份负责某项基础设施的融资、建设,并在完工后即交付给政府。

  BOT(建造、运营、移交)

  企业被授权在特定的时间内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期满后,转交给公共部门。

  BTO(建设、移交、运营)

  企业为设施融资并负责其建设,完工后即将设施所有权移交给政府方;随后政府方再与之签订经营该设施的长期合同。

  BOO(建造、拥有、运营)

  企业自己融资、建立、并拥有永久的经营权。

  DBOT(即设计、建设、经营、转让)

  企业负责设计、建设,完工后进行特许经营,期满后,转交给公共部门。

  O&M(运营与维护合同)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根据合同,在特定的时间内,运营公有资产。公共合作伙伴保留资产的所有权。

  TOT(移交、运营、移交)

  政府部门将拥有的设施移交给民营机构运营,通常民营机构需要支付一笔转让款,期满后再将设施移交给政府方。

  相关人士也给了简单的识别方法:凡是有“B”的,说明是企业要出资建设,凡是有“T”的,说明企业要移交,有一个“O”的,是企业有期限的经营,有两个“O”的,是企业永久经营,也就是拥有。

  PPP模式在中国

  1982年,PPP模式在英国兴起,随后在欧洲开始流行。国内则方兴未艾,2014年,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112号),公布天津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网络等30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示范项目作为第一批试点,第一批试点项目总投资规模约1,800亿元,涉及供水、供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整治、交通、新能源汽车、地下综合管廊、医疗、体育等多个领域。目前,财政部已经公布了3批试点项目,并通过这些试点项目引导地方政府学习、引进这种模式到城市管理之中。

  中国从2013年首次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以来,不到三年时间我国已发展成世界最大的PPP市场。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增速下行压力不断显现,政府越发重视PPP模式在财政发力中的重要作用。原因一方面在于我国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提供刚刚处于起步阶段,通过PPP模式逐渐扩大社会资本参与,是一种较为稳妥的选择;另一方面,目前中国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以基建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仍有较大的空间。 

  截至2016年10月30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已收录PPP项目10685个,总投资12.7万亿元。其中,进入执行阶段项目1014个[创业网:

  一个案例让你了解PPP项目   

  案例项目:重庆第三、第四垃圾焚烧发电厂

  投资企业:重庆三峰环境集团

  此次签约项目中,在市政设施领域,主城区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第四垃圾焚烧发电厂均由三峰环境集团采取PPP模式中的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投资建设。

  洽谈签约:洽谈近两年 合同厚达几百页

  这次签约,看起只是个仪式,其实经历了漫长的准备阶段。

  三峰环境董事长雷钦平说,这次签约的第三、第四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之前的准备和洽谈已花了近两年时间。因为涉及发改委、市政、环保、规划、国土、财政、建委等十几个市级部门,又是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与公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政府各部门的层层把关都尤其严格,所以就不停洽谈、汇总、优化,最后的合同达几百页厚。

  PPP之于政府:政府一次性投入变分期购买服务

  根据签约内容,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按日处理垃圾能力4500吨/天设计,投资约20亿元,第四垃圾焚烧发电厂按日处理垃圾能力3000吨/天设计,投资约15亿元。两厂总投资在35亿上。

  按照以往公共基础设施全部由政府投资兴建的模式,政府财政就要一次性投资35亿元以上。而现在通过PPP方式,这35亿元就由企业出资,而政府分期购买企业的服务。以垃圾焚烧发电为例,在运营阶段每处理一吨垃圾政府付一定费用,收购所发电能,这样就减轻了政府当期财政压力。

  PPP之于公众:服务更专业更有质量

  如果政府出资建一个垃圾焚烧项目,需要成立专业的团队来负责。而通过PPP方式让企业建设、运营,政府只需确定原则、要求并履行监管职责,具体项目都由专业化的企业来负责设计、设备集成、安装施工和运营管理,而市场化本身就有竞争压力,如此,企业就能提供更专业、更有质量的服务。

  以第三、第四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为例,三峰环境在国内垃圾焚烧行业具有绝对的领先优势。早在2000年,三峰环境就引进德国马丁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和烟气净化处理全套技术,经过不断消化、吸收和创新,目前已完全实现国产化。

  利用该技术,垃圾燃烧产生的烟气通过严格的物理、化学净化处理工序,达到欧盟2000的环保标准。这个标准意味着,从烟囱中基本看不出任何排放,除了冬天时有些白色的水蒸气。在臭味方面,因为都是密闭结构,通过臭气处理,不会有臭气外溢。另外,垃圾都有渗滤液,三峰环境通过超滤、反渗透等工艺严格处理后,可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也就是跟雨水是一个排放级别,不过这部分水也不会外排,而是用于焚烧发电厂的内部循环使用,比如浇花、养鱼等。

  因为先进的技术,三峰环境被国家发改委称为“国内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领军企业”,国家环保部将唯一的“国家环境保护垃圾焚烧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建在三峰环境。目前,三峰环境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在30%以上,并多次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除重庆已建和在建的垃圾发电项目外,还在四川、广东、广西、山东、安徽、云南、辽宁等省市以BOT模式投资了17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技术和设备已应用到40多个项目90多条生产线中。

  因跟政府签的PPP协议中,有关于服务质量等的约定,这也对企业形成约束,“我们要对垃圾进行三化(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还要达到各种环保指标,不然政府可以视我们违约,解除合同。”三峰环境董事长雷钦平说。

  PPP之于企业:微利但稳定

  与金融、房地产等暴利行业不同,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这种PPP模式带给企业的利润较薄,但较稳定。

  以此垃圾焚烧项目为例,企业的收入来源是政府购买服务,比如处理一吨垃圾多少钱(事实上,居民每月也交了垃圾处置费,目前是每户每月8元)。另外,就是把焚烧发的电卖给电网。三峰环境集团董事长雷钦平说,这种利润都是微利,但比较稳定,而且企业看好以后环保产业的长期发展。

  除了政府购买服务外,也有用户直接付费的方式,比如地铁、高速、医院等。用户支付不够的部分,有可能再由政府付费购买,视协议而定。

  PPP项目评审标准

  2016年6月8日,财政部等20部委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第一次公布了完整的PPP项目评审标准(下称《评审标准》)。该标准一共15条,前九条是定性的否定标准,后六条是定量的肯定标准。笔者梳理此前PPP相关文件规定,得出认定我国PPP项目的如下十项标准:

  【实施主体】

  问 :PPP中的政府方一般由三方组成:授权机构、实施机构及出资代表。那么这三方分别是指谁呢?

  《评审标准》第1条规定:国有企业或融资平台公司,作为政府方签署PPP项目合同的不作为备选项目。

  而作为政府方与社会资本签署PPP合同的就是PPP项目的实施机构,也就是明确指出国有企业或融资平台公司不能作为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否定了发改投资[2014]2724号“行业运营公司或其他相关机构,作为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的说法。

  关于授权机构,有以下相关文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项目实施方案的第六部分监管架构:监管架构主要包括授权关系和监管方式。授权关系主要是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以及政府直接或通过项目实施机构对社会资本的授权

  关于实施机构,有以下相关文件

  财政部和发改委的法规文件对实施机构担任主体的规定不一致。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则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可以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作为实施机构。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是目前关于PPP项目实施机构的法律效力最高的规定,其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作为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项目有关实施工作,并明确具体授权范围。”按照通常理解,此处的“单位”不仅包含事业单位,还包括国有企业等其他相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只有政府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可以作为项目实施机构。2014年11月财政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第十条: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据此规定,有三类主体可以作为PPP项目实施机构:一是政府;二是政府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三是政府指定的事业单位。

  发改委则认为行业运营公司或其他相关机构也可以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发改委于2014年12月发布《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明确实施主体。按照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明确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事业单位、行业运营公司或其他相关机构,作为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PPP项目的前期评估论证、实施方案编制、合作伙伴选择、项目合同签订、项目组织实施以及合作期满移交等工作”。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第四条规定:“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结合上述文件的内容,可以总结出政府方的组成。

  答:授权机构: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只有在特许经营中才是必须的有,政府购买服务中未强制要求。

  实施机构:实施机构指和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的政府方。无论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还是特许经营方式,PPP项目实施机构只能是政府、政府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三方中的其中一方。

  出资代表:融资平台公司和行业运营公司可以作为PPP项目中政府方的出资代表。

  【实施范围】

  问:PPP项目可以包括商业项目吗?PPP项目用地可以是经营性用地吗?

  《评审标准》中规定“不属于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领域的……”不作为备选项目。这与此前规定是一致的。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金[2014]113号第六条规定:“……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适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按照第二批PPP示范项目申报通知财金[2015]57号规定,公共服务领域包括“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

  答:因此PPP项目的范围只能是公益项目不包括商业项目,经营性用地不宜作为PPP项目用地。

  【合作期限】

  问 :PPP合作期多长?BT是PPP吗?为什么?

  PPP项目是政府和社会资本长期合作。合作期多长,其他文件并没有规定。只有征集第二批及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的财金[2015]57号及《评审标准》规定:

  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实施的,或者合作期限(含建设期在内)低于10年的 ,不作为备选项目。

  PPP强调项目全生命周期。一个基建或公共服务项目,设计寿命通常在50年到100年。但考虑金融机构融资期限的可行性,规定最低10年是适当的。目前,除非政策性银行,能够做到10年贷款的银行也寥寥无几。

  答:BT仅仅涉及投资和建设环节,其期间也就2年左右,根本未包括全生命周期。项目全生命周期强调的是运营[创业网:

  也就是说真正的PPP项目都要带O,就是运营环节。

  【融资方式】

  问 : PPP模式是地方政府基础设施的融资方式,那么以固定回报、保底承诺、回购安排进行融资的项目是PPP吗?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政府可以…作出承诺,但不得承诺固定投资回报…”。

  财金[2015]57号及《评审标准》明确规定采用固定回报、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将不被列入备选项目。

  答:采取固定回报、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的项目实则仍是地方政府借债融资,扩大地方政府债务,违背了PPP风险共担、绩效评价等原则,因而不属于PPP项目。

  【采购方式】

  问 :PPP项目社会资本应该如何选择?

  《政府采购法》中规定政府购买服务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采购来源、询价五种采购方式。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进一步规定:增加了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在司法实践中,特许经营项目未采用竞争性方式选择投资人,往往认定合同无效。因此《评审标准》规定:“未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选择社会资本合作方的”不列为备选项目。

  答:对于PPP项目,无论采用特许经营还是政府购买服务,均应采用竞争性方式选择社会资本。

  【风险共担】

  问 :在PPP模式下,政府和社会资本是什么关系?

  财金[2014]113号第11条,规定PPP项目“在政府和社会资本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

  《评审标准》将“风险识别和分配是否充分、合理,利益共享机制能否实现激励相容”作为重要评审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可以承担最低流量、最低供应等风险,保证社会资本不至于因不可预见原因明显亏损。但与之对应,PPP项目应限制社会资本的高额收益作为对冲。

  答:PPP项目是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类似合伙的合作关系,双方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物有所值】

  问 :政府为什么要推行PPP模式?

  财金[2014]113号第八条规定:“财政部门应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物有所值……经重新验证仍不能通过的,不再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规定现阶段以物有所值定性评价为主,定量评价作为补充。而在《评审标准》规定既要定性评价的也要定量评价。”

  从现行政府及国外经验来看,政府推行PPP的基本目的是物有所值,也就是政府要合算。目前一线城市推行PPP不力的重要原因就是觉得PPP物不所值。目前物有所值评价分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种类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中规定:

  定性评价重点关注,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与采用政府传统采购模式相比能否增加供给、优化风险分配、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等。

  定量评价主要通过,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政府支出成本现值与公共部门比较值进行比较,计算项目的物有所值量值,判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可以看出两种评价方式的目的都是为了让政府获得利益,以减少政府的采购支出成本。

  答:物有所值评估是实施PPP项目的基本条件。

  【财政可承受】

  问 :目前地方债务水平较高,政府是否有能力支付PPP项目的补贴呢?

  财金[2015]57号规定:示范项目“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

  该规定明确了政府支出责任占年度公共预算支出比例的上限。

  答: 只有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证明政府有支付能力时,才作为PPP项目。《评审标准》规定:“未按财政部相关规定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不作为备选项目。

  【相关手续完整】

  问 :在准备阶段需要哪些手续?

  《评审标准》特别强调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按规定程序完成可行性研究及立项工作的,土地、环评等审批手续完备。

  以上十项标准可以用一段话总结下:PPP项目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公益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政府或者其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作为实施机构,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并与社会资本形成合作期限大于十年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理回报的关系。需要满足的条件: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在项目识别阶段)、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按规定程序完成可行性研究及立项工作的,土地、环评等审批手续。

  PPP模式的优缺点分析

  通过这两年对PPP项目的试点,可以初步总结出PPP模式的优缺点: 

  首先,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弥补政府财力不足。在目前经济增速下滑,土地出让收入的降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负担重,对基础设施投入能力受限,通过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可以弥补地方建设方面政府财力不足的现实窘境。 

  第二,加强项目建设成本的控制。PPP项目主要的标的是基础设施,一般来说,基础设施的投资都相当巨大,在投入运营后,运营成本也比较高。私营资本进入后,凭借其天然的成本控制能力,必然降低基础设施的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 

  第三,提高运营项目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政府在PPP中,通过和社会资本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由社会资本方承担特许运营的权利,政府承担监督的权利。社会资本可以发挥自身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的优势,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政府监督主要体现在事前、事中和事后3个阶段。政府根据提供服务的好坏,设置不同维度的考核体系对服务质量和效率进行考评,根据监督和考核的结果支付服务费。提过管理、监督互相促进的方式,真正提升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效率和质量。 

  第四,有助于政府转变职能、缩减开支。采用PPP模式后,政府的职责由实际运营方变为监督者。随着职责的转变,政府承担的职能减少,相应承担的开支也随之减少。那么政府工作职能会更加精简高效。 

  第五,为实业资本提供一个相对安全、有利可图的投资方向。在GDP不断下行,M2存量不断创新高的情况下,实业资本普遍缺少预期稳定,盈利可靠的投资方向,大批实业资本脱实入需,进入股市、房市寻找投资标的,造成一个个的泡沫此起彼伏。通过PPP项目为实业资本提供一个好的资产投资方向,既能改变资本流动的方向,又能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增长点。 

  第六,为资本市场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品种。上市公司通过和政府合作开展PPP项目投资,一方面可以通过特许经营权取得稳定的收益,从而提升公司本身经营所得的可预测性,使投资者对公司股价的有明确的预期;另一方面,参与PPP项目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等融资方式取得PPP项目的资本金,这些债券因为有对应的特许权收费现金流,所以更容易取得投资者的青睐。通过参与PPP项目,可以为资本市场提供权益类和债券类两类投资品种。 

  从历史上的“官马瘦,官船漏”经验,我们可以看出社会资本参与公共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通过PPP项目的实施,既可以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无力大规模对基础设施、公共产品的投入,又能改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

  PPP模式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阻力

  (一)地方政府缺乏实际操作经验和技能。

  PPP项目需要比较复杂的法律、金融和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目前缺乏国家层面的PPP专门性法律,相关规定零星分散,法律层级较低,法律效力较弱。

  (二)利益调节和风险分担机制难以确定。

  利益调节和风险分担机制是PPP项目成功实施的关键。PPP模式下,政府部门关注财政绩效及公共需求的满足程度,私人部门则关注回报和资本效率,两者的风险偏好和利益诉求存在巨大差距,如何确定利益调节和风险分担机制是PPP项目操作中的难题。

  (三)社会资本对参与PPP项目缺乏动力。

  主要存在以下诉求上的矛盾:一是社会资本希望项目合作期限在3~5年,但项目运营和维护一般需要经历10~30年左右的时间,尽管一些PPP项目有稳定的现金流,但合作期限太长将导致PPP合同履行过程的变数增多,影响社会资本进入的积极性;二是社会资本由于缺乏运营维护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往往倾向于项目建设好后直接移交政府运营维护,即重PPP项目的前期建设和实物资本投资,轻后期的运营和虚拟资本。

  (四)部门间缺乏联动机制,监管政出多门,实际监管效果打折扣。

  我国PPP项目多由各级政府或者部委发起,财政部门往往没有实质上参与到项目决策中,加之PPP主要以基础设施项目为导向,或多或少的存在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与本位主义,PPP项目的管理都从本部门管理角度出发,这导致了我国政府投融资PPP的监管实践中,缺乏明确的监管机构与监管主体。一旦PPP项目公司提供的公共项目产出数量与质量低于合同要求、无法满足社会需求,或者因经营不善导致企业无力履行契约,造成的财政资金浪费与社会资源损失最终还是由公共财政承担。

  (五)PPP融资方式单一,重银行贷款,轻其他金融工具。

  以银行贷款为主要融资方式难以满足投资大、经营期长且收益不高的PPP项目的资金需求。另外,PPP项目经营期限长,运用BOT、TOT、ROT模式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合同期限一般为20~30年。

  

5分钟了解供给侧改革是什么意思 农业供给侧改革有什么投资机会
政府ppp项目是什么意思 第二篇

  “供给侧改革”这一概念是在2015年11月10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提出来的,至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一词不断被各大媒体重复,那么到底什么是供给侧改革?供给侧改革为何如此重要?推进供给侧改革要注意哪些问题?

  供给侧改革是什么意思? 

  我国围绕“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即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展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这里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什么意思?我们由一个通俗的例子来了解: 

  为了方便理解,拿矿泉水举例说明什么叫供给侧。生产矿泉水的企业发现矿泉水卖不掉了,说明市场可能需求不足或者产能过剩。为了刺激需求,号召大家多喝矿泉水、多买矿泉水,或者把矿泉水卖到国外去,最后发现国外也卖不掉了,这就说明,矿泉水的问题不是出在需求侧,而是出现在供给侧。需要对供给侧进行改革。 

  水为什么会卖不掉呢?如果是因为矿泉水不好喝,就需要改进矿泉水的生产工艺,改善矿泉水的水质和水里的微量元素等,这实际上就是增加有效供给,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与效益,实现更有质量和效益的发展。 

  再看一个蛋糕的供给侧改革例子:

  

  深入理解什么是供给侧改革:

  我们要先清楚“侧”是什么意思。“供给侧”的“侧”字并不是“侧重”,而是“端”、“一端”的意思,供给侧改革也就是从供给这一端来进行改革,与之相对应的则是需求侧;“供给侧”与“需求侧”相对应。

  需求侧有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三驾马车决定短期经济增长率。而供给侧则有劳动力、土地、资本、创新四大要素,四大要素在充分配置条件下所实现的增长率即中长期潜在经济增长率。而结构性改革旨在调整经济结构,使要素实现最优配置,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数量。 

  供给侧改革并不像有些人理解的仅仅是淘汰落后产能、淘汰僵尸企业、使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对称那样简单,而是针对经济结构性问题的深层次制度矛盾而推进的全方位的改革。

  供给侧改革的五大任务名词解释:

  去产能:

  去产能,即化解产能过剩,是指为了解决产品供过于求而引起产品恶性竞争的不利局面,寻求对生产设备及产品进行转型和升级的方法。

  一些人把“去产能”简单理解为“去产量”,实际上在“产能过剩”和“开工不足”的情况下,行政性减产并无实际意义,当产量下降导致价格上涨,落后产能就会死灰复燃。

  去库存:

  去库存化的意思就是将库存(尚未卖出的)商品房卖出去。

  比如说房地产去库存,从理论上讲,降低房价是一种方式,但是实际上手段有很多种。比如,公积金提取政策的放松、异地购房的公积金可提取、购房可以办户口等等,都属于促进房屋销售的手段。去库存化的含义可以理解为:不管采取任何方式,将现有的、尚未卖出的商品房销售出去就是去库存化。

  去杠杆:

  简单来说,“杠杆化”,以较少的本金获取高收益。这种模式在金融危机爆发前为不少企业和机构所采用,特别是投资银行,杠杆化的程度一般都很高。

  当资本市场向好时,这种模式带来的高收益使人们忽视了高风险的存在,等到资本市场开始走下坡路时,杠杆效应的负面作用开始凸显,风险被迅速放大。对于杠杆使用过度的企业和机构来说,资产价格的上涨可以使它们轻松获得高额收益,而资产价格一旦下跌,亏损则会非常巨大,超过资本,从而迅速导致破产倒闭。金融危机爆发后,高“杠杆化”的风险开始为更多人所认识,企业和机构纷纷开始考虑“去杠杆化”,通过抛售资产等方式降低负债,逐渐把借债还上。这个过程造成了大多数资产价格如股票、债券、房地产的下跌。

  综合各方的说法,“去杠杆化”就是一个公司或个人减少使用金融杠杆的过程。把原先通过各种方式(或工具)“借”到的钱退还出去的潮流。

  降成本:这个词好理解。

  补短板:

  短板是指短处、不擅长的地方,有待改进的地方。补短板就是对自己知识面、能力不足的地方去充实和强化。

  短板源于“短板理论”,指盛水的木桶是由许多块木板箍成的,盛水量也是由这些木板共同决定的。若其中一块木板很短,则此木桶的盛水量就被短板所限制。这块短板就成了这个木桶盛水量的“限制因素”(或称“短板效应”)。若要使此木桶盛水量增加,只有换掉短板或将短板加长才成。

  为何要进行供给侧改革?

  表象:需求不足。07 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速逐年下滑。从需求侧看,外需中,全球出口增速10 年见顶回落[创业网:

  实质:供需错配。但需求刺激效果甚微,15 年以来央行5 次降息降准、发改委新批基建项目规模超过2 万亿,但投资依然萎靡。而在消费领域中,则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供需错配:国内消费增速拾级而下,但中国居民在海外疯狂扫货,国内航空客运增速缓慢下行,但跨境出游却持续高增长。这意味着,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的问题,并不在短期需求,而在中长期供给。

  

  因为当前中国经济存在三大结构性问题 

  (一)结构性价跌 

  所谓的结构性价跌就是PPI已经连续52个月负增长,但是CPI仍然保持正值。这与1998年上一轮价格下跌有着很大的不同。1998年上一轮价格下跌时,CPI也是负的。并且在1998年价格下跌时,CPI中的食品价格水平低于非食品价格,而此次结构性价跌则是食品价格高于非食品价格,因此对于那些恩格尔系数较高的低收入者来说就会更加敏感。其政策含义是,依靠大水漫灌式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就会面临很大的社会风险。 

  (二)结构性失业 

  一方面,东北、西北地区出现大量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或者“僵尸企业”待下岗职工。据称,目前东北每年人口流失高达200万到400万;另一方面,东南沿海地区,如广东、浙江这些地方却出现了“招工难”、用工成本上升的现象,这些地区目前正在拼命开发机器人,甚至提出了“用机器换人”的口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家调查系统”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当前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最主要困难,排在第一位的是人工成本上升,占到71.996。与2014年同期相比,2015年以来在人工成本上有所增加的企业占到了57.896,明显增加的占到24.5%。而2015年,在调查问卷的企业家中,具有“用机器代替人”意愿的企业家已经占到了65.9%。 

  (三)结构性错配 

  一方面,钢铁、水泥、煤炭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调查表示,企业家对本企业所在行业产能过剩情况的判断,由2012年的67.1%上升到2015年的74.7%。而企业的设备利用率由2012年的72.7%下降到2015年的67.896。但是另一方面,教育、医疗、养老、环保等领域供给严重不足。首先,在教育方面,哪个家长不为孩子上学发愁?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大学,家长们要花费多少心血和人力、物力、财力想方设法让孩子接受良好教育,但是好学校明显供给不足。其次,在医疗方面,伴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老龄化程度的提升以及医保制度的改善,对于医疗的需求在快速增长。但是,医院供给严重不足,不仅仅是北京,其他城市的大医院也大都人满为患。再次,在养老方面,问卷调查显示,“十三五时期”,50.3%的企业家最看好的行业是养老行业。 

  供给侧改革的政策要点在哪? 

   1、消化产能过剩 

   过剩产能占据了大量社会资源,使人力、资金、土地等成本居高不下,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转型的一大包袱。可以预计,中央可能会出台重磅措施解决“产能过剩”的问题。 

   2、大力发展服务业 

   在 “供需错位”的矛盾格局下,“供给改革”的根本任务是将资源要素从产能过剩的的产业中释放出来,为消费服务的“朝阳产业”提供更多的劳动力、资金和技术。当前服务业发展的根本不是需求不足,而是供给不足。 

   3、经济结构性改革 

   经济结构性改革的四个要点在于:促进过剩产能有效化解,促进产业优化重组;要降低成本,帮助企业保持竞争优势;要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

  要怎么供给侧改革?

  

  供给侧改革的逻辑与路径:

  供给侧改革如何落实?化解产能过剩、降低企业成本、消化地产库存和防范金融风险是最为关键的4 个“歼灭战”, 我们认为供给侧改革将分别在劳动力、资本、创新、政府4 条主线上推进。

  如何优化劳动力配置?具体路径有三条:一是放开生育政策,补充人口红利;二是户籍制度改革并发展服务业,促进劳动力跨地域、跨部门流动,同时也能消化地产库存、稳定就业;三是促进扶贫注重教育,从而提升人力资本。

  如何优化土地和资本配置?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在于确权和加速农地流转,从而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抑制地产泡沫[创业网:

  如何提升全要素生产率?首先是构建激励机制,提升创新意愿,这有赖于资本市场的建设和直接融资的发展。其次是为企业营造宽松的成长环境,提升创新转化率,具体措施包括推进产学研结合、提供资金便利和税费减免。

  政府自身如何落实供给侧改革?一是通过反腐、打破垄断、简政放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国企改革,通过合并重组提升绩效,为经济提供动力。

  供给侧改革的影响与未来:

  供给侧改革如何影响经济结构?从生产角度看,供给侧改革将导致第三产业占比上升,第二产业中传统工业占比下降、新兴产业占比上升。而从收入角度看,供给侧改革将引发经济蛋糕的重新分配:减税将导致生产税净额占比下降,加速折旧和产能去化将导致固定资产折旧占比短期上升、长期趋降,降低成本和产能去化将导致企业营业盈余占比上升,加速劳动力跨地域、跨部门流转以及提高人力资本,将导致劳动者报酬上升。

  供给侧改革如何影响杠杆率?产能去化意味着企业部门杠杆率将持续下行,户籍制度改革和二三线城市地产库存去化意味着居民部门杠杆率将持续下行,减税降费和财政支出提升意味着政府部门杠杆率将大幅上升,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企业降低财务成本意味着金融部门杠杆率将缓慢上升。

  关于农业供给侧改革:

  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背景包括:

  1)因劳动力成本、土地成本等持续攀升等原因,当前国内粮价高出国际市场30%-50%,竞争力缺乏,小规模、高成本的农业生产模式难以持续。

  2)因消费结构升级、价格机制问题等原因,部分农产品供需结构矛盾突出,大豆供小于求、进口激增,玉米供大于求、库存高企。

  3)最近十几年我国粮食生产量、进口量和库存量“三量齐增”,广义粮食安全存在结构性隐患,粮食财政负担沉重。

  4)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生产粗放,单位耕地化肥农药使用量偏高、利用率低,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严重,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不能满足需求,农业拼资源拼投入的传统老路难以为继。

  5)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艰巨。

  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投资机会:

  从宏观上看,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业现代化,缓解部分农产品供需矛盾、减少农产品贸易逆差、减轻国家农业财政压力,中长期利好经济增长。从投资机会上看,建议关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六大主题:

  1)畜禽养殖产品价格或因环保整治在2017年上半年走高。

  2)土地流转主题或受益地价重估,农垦改革释放红利。

  3)现代种业发展是保障粮食安全的源头,政策支持力度大。

  4)农田水利等基建因节水、补短板、PPP等空间广阔。

  5)化肥农药行业优势龙头企业受益零增长政策、环保压力去产能。

  6)绿色环保农业机械受益土地流转、化肥农药零增长。

  

政府和社会社本合作模式PPP项目操作
政府ppp项目是什么意思 第三篇

政府和社会社本合作模式PPP项目操作

一、 PPP模式的基本概念

1、 概念

PPP(Public公共部门—Private私人企业—Partnership合作,简称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合伙合作完成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一种方式。可以译成“公私合作”。财政部译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2、PPP模式的理解

政府ppp项目是什么意思

PPP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而狭义的PPP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含BOT、BTO、TOT、R+P等多种模式。可适用于城市供热等各类市政公用事业及道路、铁路、机场、医院、学校等。

3 、PPP模式的功能和特点

PPP模式是一种“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现代融资模式,反映了广义的公私合营关系,运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机构和国营企业的私有化改造等领域。

其特点是:通过引入社会投资者,将市场中的竞争机制引入到基础设施项目中,以便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二、PPP项目成立的前提

1、项目性质是由政府投资并提供的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

2、项目本身的收益不足以弥补建设和运营成本

3、可通过政府与社会投资者以某种形式共同出资(政府提供前补贴,

即政府提供一次性建设补贴;政府提供后补贴,即项目建成后政府给的运营补偿),使其变成一个商业运作的项目。

4、可以通过社会投资者投资和运营,提高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效率。

5、政府即是投资主体,又是监管主体;社会投资者即是投资和建设主体,又是运营主体。

三、引入PPP模式的目的

1、筹集部分项目建设资金,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2、政府和社会投资者以契约的形式固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现降低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并使成本相对可控。

3、通过社会投资者专业化,高效率的运作,可以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社会资本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我公司目前身份属政府下设的国有企业融资平台,故不符合社会资本范畴。

四、什么叫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

1、BOT(Buli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运营-移交方式 这种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由项目发起人通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的运营,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目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政府给予的其

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在BOT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政府保证其最低收益率,一旦在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政府应给予特别补偿。

2、BT(Build Transfer)即建设-移交

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系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政府ppp项目是什么意思

3、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转让-经营-转让模式 是一种通过出售现有资产以获得增量资金进行新建项目融资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私营企业用私人资本或资金购买某项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或经营权,然后,购买者对项目进行开发和建设,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对项目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结束后,将所得到的产权或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原所有人。

4、TBT模式

TBT就是将TOT与BOT融资方式组合起来,以BOT为主的一种融资模式。在TBT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BOT.TBT的实施过程如下:政府通过招标将已经运营一段时间的项目和未来若干年的经营权无偿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负责组建项目公司去建设和经营待建项目;项目建成开始经营后,政府从BOT项目公司获得与项目经营权等值的收益;按照TOT和BOT协议,投资人相继将项目经营权归还给政府。实质上,是政府将一个已建项目和一个待建项目打包处理,获得一个逐年增加的协议收入(来自待建项目),最终收回待建项目的所有权益。

5、PPP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模式

一般而言,PPP 融资模式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首先,政府针对具体项目特许新建一家项目公司,并对其提供扶持措施,然后,项目公司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和建设,融资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贷款;项目建成后,由政府特许企业进行项目的开发和运营,而贷款人除了可以获得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外,还可获得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

五、PPP与BOT融资模式的比较

PPP模式简介
政府ppp项目是什么意思 第四篇

一、PPP模式的概念及内涵

学术界通常认为,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共私营合作制)的简称。是指政府部门与民营公司或私人组织之间,通过特许权协议合作形式,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等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以优化项目融资,实现“双赢”或“多赢”。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或部门通过公开采购与中标人签订特许合同,设立特定项目公司 (即中标人即工程商、服务经营公司即运营商或项目投资第三方即投资商三方共同成立的股份公司),负责合作项目的筹资、建设及经营维护。政府向借贷金融机构承诺将按合同支付费用,使项目公司及时有效获得融资。PPP模式实质是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或谈判、委托等方式选定私营公司,给予其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从而换取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或服务加快建设及有效运营。

从定义及其发展经历上看,PPP模式的内涵包括: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一般的融资由公司自由掌握,向金融机构贷款用于生产经营活动;PPP项目融资是由政府发起和扶持为主,合作公司积极跟进的一种方式。融资内容与政府政策扶持对象及力度,项目预期收益等密切相关。项目公司的资产总值和政府的政策承诺是融资贷款的安全保障,项目公司的经营性直接收益和经营利润是归还贷款的主要来源。第二,PPP融资模式能有效吸引民营资本,使

之能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提高资金效率,降低成本风险。民营资本参与PPP融资能充分发挥它的特性,比如前期的项目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引入先进技术和有效管理,控制项目进程,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企业运作成本、资产负债率及风险,保障国家、市场、社会和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第三,PPP模式能有效增加民营资本的利润。PPP对私营部门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它能与政府部门紧密合作;能及时获取贷款;投资回报有保障。在一定程度上还有政策支持的机会。如给予民营公司国有或集体土地优先开发权、融资贷款担保、税费优惠或其他政府性政策优惠措施等。通过实施这些政策性措施可提高民营资本参与合作项目的积极性。第四,PPP模式能有效减轻政府投资负担和风险,提高项目服务质量,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

二、PPP与GP(政府采购)的关系

深刻剖析PPP与GP(政府采购)的关系将有助于进一步认识PPP在政府与市场中的关系问题。PPP是政府和市场主体共同合作融资运作公共产品实现双赢或多赢的模式。GP(政府采购)是政府主体通过透明竞争的方式以合同、购买或租赁等形式获取公共产品、工程或服务的行为。PPP更注重公私合作的特性;政府采购更注重采购方式的透明、竞争和信用。

PPP作为民营部门与政府公共部门合作所形成的伙伴

关系,在项目营运上存在许多目标趋同,包括合作的趋同性,即以最合理的资源和形式追求公共福利和企业利润的临界与趋同;包括利益的趋同性,即投资回报利益共享,以实现公共服务;包括风险趋同;希望以承担能力方式划分风险,实现总体风险最小化。

政府采购作为采购的一种方式,是采购主体选择采购方式实现采购目标的行为活动。采购主体可以是政府机关,也可以是事业单位,或者是社会团体。但不包括国有企业或民间主体。采购主体根据采购预算或计划来实现采购行为,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完成,采购过程更注重市场主体参与的公平性和竞争性。采购目标即实现政府管理目标,包括自身管理和职能管理目标。其通过工程、产品或服务方式提供为载体。

从项目角度出发,PPP是实现项目在伙伴关系上管理能力的综合体现;政府采购更注重采购行为或流程的体现。从法律要义出发,两者都注重合同契约方式的实现;从范围内涵上看,PPP与政府采购交叉性非常强。在国际上有的国家,只要资金涉及公共资金,即使只占1%(有的必须占51%),都必须实施政府采购。从这个角度上来说,PPP在合作过程中需要尽可能遵循政府采购程序要求,体现竞争性和公平性。但PPP与政府采购不同,它不是单纯的买卖关系,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政府购买服务,它可以通过补助、清算、

放松管制甚至无偿赠与等多样化方式实现民营资本进入政府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以实现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的多元化和高效化。

三、PPP模式发展

英国是最早应用PPP模式的国家。中国开展PPP活动较短,但已通过PPP方式开展的行业有高速公路、水务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在未来,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体系运行、农村金融服务、新型城镇化等领域,同样适合引入民营资本通过PPP方式参与建设。

从国外近年PPP模式运行的经验看,成功运作PPP模式还是需要具备一些基础条件的,比如政府部门的有力支持不可或缺。在PPP模式中前期政府承担重要的、总体的角色和责任。政府是否从公共利益角度出发,开展项目的总体策划、组织公开采购、协调各方关系、制定政策扶持等,决定着PPP运作的重要方向。如需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系支撑。PPP项目需要有法律保障,对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进行明确界定,充分评估,保护各方利益不受损害。在PPP模式的全程运行中,从最初的项目设计、可行性研究到招标投标等确定合作方过程;从双方或多方合同签定,到具体项目公司的融资、运营、管理和维护等过程,在各个阶段都得明确基本法律流程,使双方合作有规矩可寻,利于发挥双方优势和弥补双方或项目运行中

的问题或不足。如PPP模式运行需要有会计、法律、金融等专业化机构和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的支持。PPP模式作为一种未来会在多领域多层面广泛应用的项目特许经营权方式,其时限长、内容多,范围广,涉及复杂的金融知识,如国际金融、互联网金融等,涉及多方面的法律知识,如金融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涉及专业的工程技术及管理、财务及管理、项目咨询及管理等方面的知识。需要有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技术作支撑的知识体系。专业机构和专业人才必不可少

四、PPP模式优势及注意问题

政府和私营两者的优势结合,是建立PPP模式的基础。它能体现政府职能的宏观调控政策能力,统筹规划协调能力和责任意识;它能体现私营企业的资本调集能力、管理效率和创业精神。总结而言,PPP模式的优点包括:一是能减轻财政负担,转换政府职能。政府从直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转变成监管者,能优化项目效益,减轻财政压力。二是降低综合成本。一个项目如果 单纯由政府投入可能建设周期长、管理效益差,但PPP模式能集中政府与私营企业的优势,能强化项目的前期规划的科学性,也激发私营企业逐利的热情,从而提高效率和降低工程总造价,积 极防范和规避项目完工风险和资金风险。三是促进混合所有制。当前,中央积极推动混合所有制建设,希望利用民间资本提升政府

PPP模式介绍
政府ppp项目是什么意思 第五篇

政府ppp项目是什么意思

PPP模式讲解
政府ppp项目是什么意思 第六篇

政府ppp项目是什么意思

PPP的基础知识
政府ppp项目是什么意思 第七篇

PPP的基础知识

要说最近的热门词汇,PPP当仁不让。随着PPP项目的升温,越来越多的政府和企业希望进一步了解PPP。那到底什么是PPP模式?一个英文释义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私合作模式),能让你明白不?如果还是一头雾水,那不妨看看法律人士对PPP的一些典型问题的归纳总结。

一、什么是PPP?

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简称,英文直译的意思是公私合作(合营)伙伴关系。国际上,PPP一般被理解为政府与私营企业长期合作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各种形式(包括BOT、BT以及相应的各种演变形式)的统称。

二、PPP与BOT的区别?

PPP和BOT都是项目融资(Project Finance)里面的概念。项目融资作为一个专用术语,不是通常理解的“为项目进行融资”,而是“以项目进行融资”的意思。业内通用的标准是:项目融资应是无追索权(Non-recourse)或者有限追索权(Limited Recourse)的,意即:将项目风险与项目发起人(投资人)进行隔离,以项目收益作为偿债来源,以项目公司资产和收益作为担保,项目发起人(投资人)除自身投入到项目的资本金外,对项目的债务偿还不承担责任或者仅承担有限责任。

PPP是从项目融资的合作方的角度来进行定义的,更多体现的是政府为解决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各类公共产品(服务)提供所需的融资和运营问题,引入私营资本参与合作。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建造-经营-移交)的简称,是从项目运作流程任务分解的角度进行定义的。目前,项目建设和项目融资领域常用的概念:BOT、BOO(建造-拥有-经营)、BOOT(建造-拥有-经营-移交)、BT(建造-移交)、TOT(转让-经营-转让)、ROT(改造-经营-移交)、OM(运行-维护)、DB(设计-建造)、DBO(设计-建造-运行)乃至EPC(设计-采购-施工)。虽然部分概念分属欧美不同语境,但都是按照项目运作流程任务分解的角度来区分的。

因此,BOT、ROT等都仅属于PPP范畴下政府与私营企业的具体合作形式。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BOT等模式关注点是解决政府资金短缺时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问题,政府最终想获取的是项目所有权,比如国内上世纪90年代的以广东沙角B厂、温州电厂二期项目为代表的多个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就是案例;而PPP项目更多关注的政府所采购服务的质量、价格以及效率等因素,比如财政部76号文中就提出“积极借鉴物有所值(Value for Money,VFM)评价”来评估PPP项目。

三、PPP与特许经营的区别?

特许经营分两大类,政府特许经营(Concession)和商业特许经营(Franchise),项目融资领域所说的特许经营特指政府特许经营。私营企业参与公共产品(服务)的提供,通常是需要政府的授权的。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征求意见稿)》(2014年5月3日稿)中,特许经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依法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外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签订协议,授权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建设运营或者经营特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的活动。”

政府特许经营项目的要点是私营企业从事提供公共产品(服务)必须是获得的政府授权。PPP的本质是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产品(服务),一般可以分为:服务外包(比如:垃圾清运服务)、特许经营(比如:污水处理项目)、私有化(比如:燃煤发电项目)三种类型,并非所有PPP项目都必须获得政府授权。

四、国内外模式的区别?

国际上,PPP指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长期合作提供公共产品(服务),分为服务外包、特许经营、私有化三类。

由于我国存在着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等不同性质的社会资本,因此,PPP在国内指的是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长期合作提供公共产品(服务),合作对象不仅限于私营企业。政府ppp项目是什么意思

我们认为,目前中国政府力推PPP模式有如下四个方面的考虑:

(1)政府财税制度改革的需要,多采用股权而非债权模式从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开发,有效遏制地方政府债务无序增长;

(2)以竞争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服务效率,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监管;

(3)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给民营资本平等竞争机会;政府ppp项目是什么意思

(4)解决城镇化过程中大量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的融资需求。

而近期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明确:“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使投资者有长期稳定收益。投资者按照市场化原则出资,按约定规则独自或与政府共同成立特别目的公司建设和运营合作项目。投资者或特别目的公司可以通过银行贷款、企业债、项目收益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举债并承担偿债责任。政府对投资者或特别目的公司按约定规则依法承担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相关责任,不承担投资者或特别目的公司的偿债责任。”

从43号文来看,中国政府所力推的PPP项目限定为如下模式:政府授权社会资本独自或者与政府共同成立(部分省市的地方规定中要求必须共同成立)项目公司以特许经营模式来投资、运营项目,政府承担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相关责任,政府不承担项目的偿债责任。该文中PPP模式的要点有:(1)设立项目公司(股权模式);(2)特许经营;(3)政府不承担债务。

五、PPP属于政府采购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2010年1月21日稿)中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是指采购人全部使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采购。„„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从付费模式来看,PPP项目可以分为三类:(1)使用者付费项目;(2)使用者付费加一定政府补贴的项目;(3)政府付费项目。

虽然《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规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依法选择项目合作伙伴。”但76号文仅是财政部的规范性文件,效力等级过低;依据法律规定,只有前述第(2)、(3)类项目才适用政府采购法,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政府采购。

在《政府采购法》未作修改,或者《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的专门立法中未做明确前,国内采用用户付费模式的PPP项目只能算广义的政府购买服务,而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政府采购。

六、PPP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系?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因此,政府与民营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的PPP模式,天然地就符合混合所有制的要求。

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内PPP项目合作的快速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PPP项目中除单纯股权投资关系外的整套公私合作机制对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如何促进国有资本与私营资本更好地合作也提供很好的借鉴。

七、PPP是否要采用招标形式?

《安徽省城市基础设施领域PPP模式操作指南》(2014年9月)中规定:“应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公开招投标方式,综合经营业绩、技术和管理水平、资金实力、服务价格、信誉等因素,择优选择合作伙伴。”公开招标模式是所有采购方式中较为复杂、繁琐的模式,而且限制性条件相对较多。那么,该指南中规定的公开招标模式是否是PPP项目所必须采用的采购模式呢?答案是否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PPP项目不属于招标投标法强制要求招标的范围。

对于使用政府预算的PPP项目而言,其合作方的选择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第二十七条规定:“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只要“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也可以采用除公开招标之外的其他采购模式。

财政部76号文规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依法选择项目合作伙伴。”2014年2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对《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非招标采购方式中的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做了详细规定。74号令是PPP项目运作的重要参考文件。

在实践操作中,我们也不推荐采用招标方式选择PPP项目合作伙伴。根据《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招标人无权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部分错误修正除外),对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水平要求较高;此外,在按照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签署相关协议,双方不得就合作的主要内容、实质性条款再进行协商、谈判。从现实操作来看,PPP项目合作方选择这类较为复杂的采购而言,即使是采用招标模式进行的,采购方也不能满足《招标投标法》的要求。因此,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以竞争性谈判模式开展PPP项目合作伙伴选择更符合实际情况。

八、哪些项目适合采用PPP模式?

适宜采用PPP模式的项目,一般具有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投资规模相对较大、需求长期稳定等特点。从国内外实践来看,PPP模式主要运用于基础设施项目(道路、桥梁、铁路、地铁、隧道、港口、河道疏浚等)、公用事业项目(供电、供水、供气、供热以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治理项目)和社会事业项目(学校、医疗、养老院、监狱等)等领域。

九、PPP项目有哪些商业模式?

广义的PPP包括政府长期向社会购买服务,比如由企业向政府提供公用事业的一些特殊服务项目,比如:公路收费、抄表、垃圾收运等服务项目。狭义的PPP是基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或者社会事业项目。

(一)投资模式

从项目投资主体而言,可以分为(1)政府投资、(2)企业(项目公司)投资和(3)混合投资(部分资产政府投资和部分资产企业投资)三大类型。

对政府投资项目而言,由政府或者政府控制的企业拥有项目资产并承担项目风险,社会资本可以通过租赁资产或者委托运营(OM)模式参与项目运作,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服务)。此类项目暂不属于我国政府力推的PPP项目范畴。

企业投资项目是指社会资本独自或者与政府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由该项目公司拥有项目资产并承担项目风险。此种模式下,社会资本可以在项目建设初期通过设立项目公司模式参与项目合作,也可以在后续通过股权受让或增资扩股模式拥有项目公司股权而参与项目合作。

对一些大型项目,单纯靠项目收益无法弥补项目投资运营成本的,为降低项目公司投资成本,满足项目经济可行性要求,则采用部分项目资产由政府投资建设,其余项目资产由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最后整体项目资产移交项目公司运营的模式来开展项目合作。比如,北京地铁4号线就是典型的混合投资项目。

就社会资本投资介入项目运作的不同时期而言,项目投资模式还可以分为:参与项目初始投资建造(比如BOT、BOO)、项目建成后受让运营(比如TOT)、对项目升级改造进行投资后运营(ROT)等不同类型。

(二)建设管理模式

项目建设管理模式按照业主介入的深入以及项目任务包的划分一般有:业主自行管理、委托进行项目管理(PM)、EPC总承包、DB(设计-施工总包)、工程总承包项目等类型。项目建设所涉的工程、设备和服务的采购应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履行招标程序。

(三)收益(付费)模式

PPP项目可以分为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前者是项目的使用者付费,后者是政府付费。还有一种是介于两者之间,可称为准经营性项目,使用者付费不足以覆盖项目公司的投资运营成本,政府还要给予一定的补贴。

十、PPP项目应注意哪些问题?

PPP项目应注意的要点很多,本文仅对笔者认为非常重要,但一般文献中较少提及的几个问题做简要阐述。

(一)重视公共利益的保障

在政府采购服务的过程中,由于政府不是最终用户,政府天然地有降低采购成本的冲动,而企业天然趋利,极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在政府缺乏监管或价格定价不合理的前提下,企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或者减少必须的公共利益投入(比如污染控制、员工安全健康保障)来增加收益。这也是国际上早期的PPP项目要求政府在项目公司中占有股份的原因。

为了保障公共利益,我们建议政府:

PPP项目讲解
政府ppp项目是什么意思 第八篇

本文来源:https://www.dagaqi.com/chuangyexiangmu/55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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