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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上小姐 如何看出微信附近有鸡?小姐有什么特征又怎样才能联系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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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出微信附近有鸡?小姐有什么特征又怎样才能联系上呢
微信上小姐 第一篇

  首先我要严肃的告诉大家,如今玩附近的人,除了微商算正经的。其他的大部分是男人,包括装女人的男人,他们心里只有骗财骗色这一个目的。

  想在微信附近找小姐,基本可能信很少。虽然对方的头像和打扮看似都很暴露,交友言谈都很豪放,但谁也不能保证,对方不是一个三四十的抠脚大叔呢?

  在现实中,我们看到一个女人,如果她达到以下十点或几点,她必定是小姐无疑.准确率百分之百!但在微信上怎么看出来呢?

  1,抽烟,

  2,喝酒.

  3,撒谎.

  4,偷窃.

  5,花钱大方

  6,混日子,过一天算一天,

  7,性观念开放.喜欢和男人交往,

  8,分手时坚决.

  9,与家人不和.

  10,刚开始接触时讨人喜欢.常常以分手要挟来达到自己目的.

  11,有过痛苦的经历,常以此获得同情.

  12,一般吃亏的事不做.花男人点钱就跑.

  13,经常失踪,找不到她.

  14,不能生育.

  15,晚睡.

  16,赌博.

  在微信附近的人上看图片都是挺诱惑的,不过,她们是不是鸡呢?如何看出微信附近有鸡?

  

  在微信上怎么辨认鸡?

  不过在微信附近还是可以YP的,这个就需要看各位狼友的泡妞功底了。

  我有个同事,他经常玩附近人,也的确时不时约几个妹子或少妇出来做,那些女人倒心甘情愿,可是他背地里偷偷拍了她们的果照,以此威胁她们,要那些女人钱打给他用,不然告诉她们的老公或者同事,还有说上传网上。女人肯定害怕所以就给钱呗!差不多再玩她们几次就不要她们了!那些被威胁的人一般18,19左右。那些二十多三十多,他也是上过一个就偷拍果照来恐吓她们,一个个都很乖的买衣服的买衣服,给他冲话费的冲话费,买手机的买手机。

  这样的男人就实在是不讲道理了,而且很容易就触犯法律,大家千万不要这样做。

  附近的人是你加好友的最佳途径,如果你的手机是iPhone,那在你手机右上角一定会有一个“…”的选项框,点击这个选项框,选择里面“只看女生”这项功能,就可以查找到你附近2公里之内的女人了。这就跟你白天去“街搭”一样的道理。你想想自己“街搭”的时候会去哪里,哪里妞最多,你就在哪里摇。但这里劝告大家不要在夜店附近摇,因为这些去夜店又摇微信的女人都是Hire-Gun框架,大家不要去招惹。

  如果约到鸡了,对方可能会发现这样的对话...是不是你中奖了,这绝对是小姐啊!但是且住:

  

  现在,微信的附近的人的功能,现在已经沦为微商做广告、鸡骗钱赚钱的工具以及一些假扮成女人的男人骗红包的工具了!我曾经也玩过一段时间附近的人,好多男人假扮女人骗红包,为什么说他们是假扮的。因为他们朋友圈的照片网上我都看见过了。叫他们语音视频都不敢.根本没有一点诚心就无缘无故的问你要红包,说什么手机欠费了让我们冲,有的则是主动讨红包,有的是在个性签名写上加我需要发红包哦,一看就是骗子,另有一些人是让你借他多少钱以后还你。

  结果这几种情况,最后的结局是一样的,那就是那些装女人的男人把你给删掉了!有倒霉的男人就亏大了,看一则新闻:

  微信附近的人找小姐 小伙被骗3400元

  来呼和浩特市出差的河北小伙,入住宾馆后百无聊赖,玩手机想找“小姐”,结果掉入诈骗陷阱,被骗走3400元,目前警方已经介入。

  8月22日,来自河北省的吴某某来我市出差期间,用手机微信摇一摇功能,联系到一则“小姐上门服务”的微信。按照对方留下的电话,吴某某拨了过去,并把自己的地址告诉对方,坐等美女上门。一会儿,一名自称经理的男子打来电话称,公司有规定,小姐和司机不能接受现金,要银行打钱过去,小姐凭汇款小票才能服务。小吴用支付宝转了400元后,“经理”说,小姐和司机已到附近,但怕小吴是钓鱼执法,又担心小姐被骗或虐待等,要他交1000元保证金,事后凭汇款小票退款,小吴就又把钱汇过去。

  接着,一自称是司机的女子说已到附近,但要小吴交车辆保证金1000元才肯送人。小吴坚持想先看到人,“司机”不同意后,“经理”来电称他们是诚信服务,如不信可取消服务,退钱。一听肯退钱,小吴深信对方,加上无聊,便又转了1000元。

  20分钟后,小吴未见到人,要取消服务,退钱。“经理”态度很好,让他将银行账号发过去,称钱款将在隔天上午8点前退。次日,“经理”来电说退款须先交1500元,是会员才能退,吴某某称自己已经没钱了,卡里就1000元钱,要是可以的话就成交,此时吴某某已经彻底被绕了进去,再次信以为真,最后又按照对方的要求汇钱1000元,却始终不见退款。

  直到23日中午,经过一晚上讨价还价,未见“小姐”,也不见退款,再打对方手机关机了,这时,吴某某如梦初醒,赶紧到辖区派出所报案。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防止微信变“微骗”

  据报道,微信已成犯罪分子常用的一种全新工具,作为女性,面对微信好友,应具备基本的防范意识:1.和陌生微友见面时,尽量选择在白天以及人多的地方,不要去陌生且偏僻的地方见面;2.初次见面时,尽量不要喝酒,以防在酒精作用下发生意外;3.初次见面尽量不要透露过多个人信息,面对对方过分热情时,要保持警惕;4.一旦发生意外,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微信上联系附近的人美女的几个要点:

  1.和微信美女聊天的时间。最好是在周一至周四的晚上8-11点左右,有些女人平时上班很忙,周一到周四晚上很少会出去。这段时间就是她会相对空闲,你发一条微信过去,她回复的几率会很高。另外,周日下午3-4点也是个好时机,这个时候你也可以去联系她们。

  2.和微信美女聊天的内容。可以是一些轻松、有趣的话题,不要让女人觉得有压力。当她觉得这条微信可以回也可以不回的时候,女人就会回你。但切记,不要随便问问题,你在一次聊天当中最多只能问一个问题,问多了女人马上就会察觉到你的需求感,随即把你列入“黑名单”。

  3.和微信美女第一次聊天。当你把一个女人加为好友之后,就可以先从她身上的特点聊起,比如饰品、穿着、长相(可以评价她像某个可爱的小动物),甚至推荐她一部电影都是可行的。你要一开始就建立一种和谐、有趣的互动模式。期间有1-2个上钩点就够了,然后你主动切断话题,结束这次聊天。
这里有个例外,就是碰到高分妞。她们每天在微信上被男人骚扰,就算你讲再有趣的话题也不会感兴趣的,这时候就要先”破冰”。你要想办法刺激女人的正面情绪。

  微信附近的人上面是有小姐的,以前就有很多小姐发现了这个商机,不过运气很不好,正好被警察在微信附近的人看到了,结果...

  6月中旬,月新派出所民警在宝山区某小区附近开展工作时,无意间使用了手机中“微信-搜附近的人”这一功能,但让民警意外的是,搜出的“附近的人”中,竟然有10张小姐色情图片及相对应的QQ号码、网络名称、联系手机、地址和服务项目。该10张照片中,服务项目一栏统一注明:“全套300元、包夜800元”的字样,同时注明,所处位置距离民警当时所在地300米至2公里内。

  民警对上述照片进一步梳理后,民警发现,招嫖的地址有8张为“长江南路、通南路(3号线长江南路站一号出口)”,另2张分别标注“蕰川路、友谊西路口”、“保德路、共和新路口”字样;10张照片中的联系手机,有6张是以1338610开头的连号手机号码,另有2张是以1338621开头的号码;10张照片中的1号和5号、2号和9号的QQ号码及联系方式重复;照片中的9号和10号QQ号码相同。民警初步判断,这是一伙卖淫女。

  民警随即将上述QQ号码加入好友,假装很感兴趣与对方聊天。对方给出的回复,从收费标准、服务明细、项目介绍等都是一致的。民警查到了该团伙的代聊点和其中的卖淫地点,在7月11日晚,警察果断出击,分别在都市路、一二八纪念路等地,抓获涉嫌利用QQ软件和微信平台组织卖淫的赵某等以及卖淫女王某等共计11人。

  经办案民警审讯查明,犯罪嫌疑人从老家招揽翟某等4名女青年由张某负责4人的吃住并在网络招嫖。事成之后,张某与卖淫女“六四”分赃。仅在10月中旬的3天里,张某就组织卖淫20多次,非法获得嫖资1万多元。

 

  

微信号怎么注销?换手机号防止微信被盗用必须注销绑定
微信上小姐 第二篇

  很多朋友在注销手机号后,通常会忘记注销微信号?那么这会产生什么样的危害呢?微信号怎么注销?请先看一篇新闻: 

  东南网6月3日讯。如果不想给自己的微信号换绑定手机号码,客服人员称只能用新手机号码重新注册一个微信账号来实现对原有微信号的解绑;如果注册过程中提示该手机号码已经绑定微信号,就选择“不是我的,继续注册”即可继续完成注册。张小姐采用第二种方式,顺利将新手机号与原微信号解绑。 

  换手机号码前怎么注销自己的微信号?

  微信应该如何解绑手机号? 

  登录微信后选择“我的设定”—“选择个人资讯”—“我的账户”—“手机号码”—“解绑”,即可成功解除绑定。 

  手机微信号注销的办法,实际上解绑手机号,简单的说就是将你用手机申请的微信号转嫁到另一个你知道密码,但不常用的QQ号上,也就是将这个手机注册的微信号绑定到一个不常用的QQ号,或者干脆新注册一个QQ,用这个QQ号来绑定。

  方法一:

  1、进入用手机申请的微信:设置——我的账号——QQ号绑定(绑定不常用的QQ号或新注册的QQ号)

  2、返回设置——手机通讯录匹配——解绑(微信5.0版本)(微信4.0版本中是“停用”)

  这样,就将这个手机号“解放”出来了。也就解绑了。

  这个做法主要解决的是微信号不能将常用的手机号和QQ号捆绑在一起的问题。

  方法二:是关于“合并”的问题

  1、先确定自己要保留的微信号备用。(用QQ申请的号)

  2、进入用手机申请的微信:设置——我的账号——QQ号绑定(绑定不常用的QQ号)

  3、返回设置——手机通讯录匹配——解绑(微信5.0版本)(微信4.0版本中是“停用”)

  4、返回设置——退出登录

  5、切换账号(用QQ号申请的微信号)——登录

  6、设置——手机通讯录匹配——匹配(显示“已启用”)

  微信公众账号注销的办法,详细方法如下: 

  1.登陆微信公众平台,https://mp.weixin.qq.com, 

  2.在你的设置–账号信息里面找到,升级为邮箱账号登陆,楼主这里已经修改了,如果没有修改的话,箭头所示的红框附近是会有相关的提示的。 

       

  3.点击之后,系统会出现相关提示,让你输入新的邮箱来完成绑定,按要求操作即可 

  4.然后到填写的邮箱里面去收取右键,即可确认完成绑定,至此你的QQ号就解脱了,可以和其他的微信账号进行绑定了! 

  其实这个不算是微信公众账号注销的办法,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是想把微信账号和QQ绑定在一起,这个只不过算是曲线救国完成了这个需求而已。 

  

微信代购可靠吗?网友微信代购被骗十多万
微信上小姐 第三篇

  近年来,随着微信客户端的快速发展,微信销售、代购等行为日益活跃,不少人全职或是兼职做起代购,微信用户时不时上朋友圈查看代购信息,也渐渐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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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代购可靠吗?由于处于监管的空白地带,微信代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商品质量保证难。在“朋友圈”中宣称绝对正品、来源正规的代购商品,不少是高仿商品,甚至是假冒伪劣商品。二是缺少第三方担保,维权困难。目前,“微支付”不够成熟,很多用户不会使用,导致消费者交易时多采用银行转账等“先款”方式进行。由于缺少第三方平台担保,加上微信个人用户不强制使用个人信息认证,一旦发生交易纠纷,消费者往往面临无法维权的窘境。三是监管取证难。不同于淘宝、京东等传统电商模式,微信“朋友圈”是相对封闭的平台,监管部门对“朋友圈”发布内容进行监管时需运营方配合,由于用户数庞大,监管成本高。

  微信代购被骗案例:男子微信代购“苹果”诈骗近万元 遇朋友圈“宰熟”别吃哑巴亏 

  来源:昆明日报

  代购化妆品、护肤品、名牌包包、苹果手机、减肥药……随着微信的发展,朋友圈各类商品信息也铺天盖地而来,如今的微信朋友圈,俨然成为一个手机购物网。然而,打着“代购”的幌子,也有人做起不法勾当。因微信代购苹果手机诈骗近万元,近日,一男子被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官提醒,朋友圈变生意圈,其中可能隐藏骗局,遇到被“宰熟”千万别吃哑巴亏。 

  代购苹果6 

  付款后卖家却“消失” 

  王小姐在昆明做生意,去年9月,刚认识不久的杨某从微信上给王小姐发了一条微信代购链接,王小姐点开一看,是即将上市的苹果6手机,链接上显示,海外代购价仅要4000余元。随后,杨某又多次在微信上发布可以从国外代购苹果6和苹果6plus的信息。经多次与王小姐联系取得信任后,杨某以帮王小姐代购两部新上市的苹果6为幌子,于去年9月27日开始,让王小姐分四次通过支付宝向其转账9400元。然而付款后的王小姐却一直没见手机踪影,这时杨某表示:海关查得紧,手机被海关扣下了。无奈,王女士只能要求杨某退钱,可等她再次打开微信时发现,杨某早已将她拖入黑名单。 

  “手机没拿到,钱也追不回来了,就当花钱买个教训。”王小姐说,就在她认为钱打了水漂时,整个事件出现转机。今年3月12日,王小姐在西山区万达广场发现一名男子长相与微信中杨某的相貌非常相似,便马上拨打了110报警。随后接警而来的民警抓获了杨某并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杨某当即承认了诈骗王小姐的犯罪事实,而此时,9400元钱早已被他挥霍一空。 

  “杨某根本就没有海外代购的途径,经过案件的全面审查,我们决定以诈骗罪对杨某提起公诉。”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日前,官渡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微信代购案例:付款后卖家玩“消失” 微信代购两人被骗18万元 

  近日,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破获一起微信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达18万元。 

  2014年6月27日,克拉玛依市民徐某通过微信加了一名叫蒋某的销售人员,蒋某声称自己是Air·Jordan篮球鞋的销售代理。徐某一直对Air·Jordan篮球鞋十分热衷,便向蒋某先后订购了80双价值135650元的限量版篮球鞋,打算转手卖出。 

  此后,徐某只收到了价值34650元的货物和蒋某退还的30000元。徐某有点担忧,多次催促蒋某将68000元货物发过来。 

  2015年7月18日以后,徐某怎么都联系不上蒋某,并发现自己在微信中也被蒋某拉黑,徐某意识到被骗了。 

  无独有偶,2014年7月6日,克拉玛依市民黎某同样通过微信从蒋某处订购了70双价值140000元Air·Jordan篮球鞋打算出售,对方只发过来22双价值19500元的货物和5000元退款,随后消失不见,至今还有115500元货款未退还给黎某。 

  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对蒋某展开调查工作。今年8月,蒋某因涉嫌诈骗被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抓捕归案。 

  经审讯,蒋某对其诈骗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称所发货品不全是正品,是正品和仿冒品掺着卖。目前蒋某已经被太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微信代购被骗案例:微信代购店店主空手套白狼,诈骗12万元

  常州晚报消息:常州的一名买家朱女士在网上认识了福建人小刘,让对方帮忙代购美国的包包,但是自己付了钱好久了,小刘还是没有给她发货,当朱女士再次联系小刘时,小刘已经把朱女士拉黑。8月23日,五星派出所的民警赶赴厦门,将嫌疑人小刘抓获。  

  常州的朱女士开了家微店,做代购。不少顾客要买美国的包包,在淘宝刷单好友的推荐下,今年6月,她结识了一个专做美国正品代购的微店上家。朱女士得知,这家“**美国正品代购”的微店老板是个家境富裕的小女生,代购生意做得口碑还行,便开始向她下单订货。  

  6月17日,朱女士给对方打款1088元,让对方代购一只美国品牌MK包包。对方也很快给她发来美国快递单号的照片,让她等着收货。接着,朱女士又陆续下单,转账5000多元订购MK钱包、TB女鞋、新秀丽旅行箱等物品。  

  可到了7月初,那些包包、鞋子的快递还没有邮寄到常州。朱女士急了,按照惯例,早就能从美国邮到常州了。朱女士进行交涉,对方推说要查一下。朱女士只好自己去查快递单号,一查下来,快递单号是真的,可快件却是邮寄到广东的。这时,朱女士再去找对方,对方就直接把她拉黑了。朱女士只好报警。  

  五星派出所民警经过侦查,找到了“**美国正品代购”的微店老板小刘。8月23日,民警赶到厦门,将正在厦门过暑假的小刘带回常州接受审查。小刘很老实地交代,她通过微信代购实施多起诈骗,涉案金额有12万元之多。  

  小刘今年24岁,福建人,在天津某高校上大学。2013年,成绩优异的她作为交换生,到美国去学习一年,于是,她便和国内的同学一起做起了美国代购。  

  在经营中,她发现,只要“毁”笔单子,就能轻松赚钱。比如,有顾客下订单要代购某名牌包包,代购费收到了,她弄一个伪造的美国快递单号发给对方。对方发觉被骗,她就直接拉黑对方。警方调查发现,被骗受害的顾客来自湖南、安徽、山西、辽宁、四川等地,涉案金额有12万元。  

  目前,因涉嫌诈骗,小刘已被常州警方刑拘。(陈茹梅 何一智)

  现状 

  网络犯罪取证难 

  市民维权更难 

  随着微信的普及应用,也带火了朋友圈的代购生意,新类型的网络诈骗也开始浮出水面。检察官介绍,在朋友圈发布的代购信息里,国际名牌商品的价格往往比国内正规店内便宜一半甚至更多,而这正是让不少人心动的原因,这种购物模式虽是一种创新,也存在着一定风险。 

  “据了解,工商部门也对此类营销模式可能产生的消费纠纷予以了关注,但目前进行微信代购的账号多是以个人名义注册的,而微信尚未实行实名制,因此这些注册信息很大程度存在作假的可能性。”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而虚假的注册信息增加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一旦遇上售后服务不到位甚至诈骗等纠纷,消费者就很难找到本人,维权更无从谈起。 

  “近年来,网络犯罪迅猛增长,有可能成为未来犯罪的主导模式。”官渡检察院唐莉介绍,与传统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具有其自身的特点:传播迅速、影响范围广、犯罪成本低、隐蔽性高、取证困难等,这些特点决定了传统公诉方法必然会遭受挑战。因此,唐莉认为,在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与协调。市民遇到网络诈骗应该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 

  遇朋友圈“宰熟” 

  别吃哑巴亏 

  目前来看,微信代购,没有类似支付宝这样的第三方保护,付款后钱就直接打到卖家账户,少了一层保护。微信“朋友圈”与淘宝等网店卖东西不同,它的经营者大部分为个人经营,且不具备经营的相关执照和证件,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经营者,如果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遭遇诈骗,解决起来并不容易,最后吃亏的还是消费者。 

  检察官建议:微信朋友圈交易时,一是要了解清楚卖家的真实身份信息;二是要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大件物品最好签订书面的买卖协议;三是要保留银行、支付宝等汇款、支付凭据,一般接受汇款的账户同卖方身份要相符。做到以上三点,卖家一般不敢只收钱不发货或者出售假货,即使出现也可以依据这些证据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昆明日报记者 蔡靖妮 通讯员丁莎 唐莉) 

  

微信涉黄问题的专项报告
微信上小姐 第四篇

微信平台涉黄问题专项报告

一、背景介绍

作为一种常用的交流工具,微信平台为大众建立了方便快捷的交流渠道,其中朋友圈、微信群、公众号等媒介更是成为了当今主流的资讯来源。但是随着微信使用的普及化,将微信平台作为犯罪联络工具、支付方式等现象也应运而生,由于技术障碍的约束,公安机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取证、直接监管方面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阻碍,而微信平台在技术层面却有着天然的优势,因而在涉黄问题上,相关法律解释都不同程度地加重了平台的注意义务,并将设置了推定“明知”的规则,这些解释对于微信平台对于类似问题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典型案例及分析

1.利用微信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例

浙江审理了首例微信群传播淫秽物品案件,案例中在微信群里发送黄色小视频的当事人和未发送任何视频的群主都被判处传播淫秽物品罪:2014年11月,群主张某建立了“奸夫淫妇”微信群,阮某某等群成员在群中发送了451个黄色视频,群主张某并未在群中发送任何涉黄信息,但2010年“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依照《刑法》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张某虽未参与淫秽视频的发送,但是由于该微信群是由张某建立的,属于该项规定中的建立者,因而也将张某作为责任主体,一并追究了法律责任。 该案触犯的罪名是由《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所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罪。犯罪主体有犯罪的故意,但不以牟利为目的,否则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网络上传播淫秽物品大多是有盈利目的,但是也有未达到盈利阶段或者纯粹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传播行为。该案例的典型之处在于,将刑法中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传播”行为针对网络传播平台作了限制性的规定,从原来的向不特定多数人传播改变到现在的群组成员不得超过30人,体现了法律对传播行为的再确认,微信组群的人数虽然确定,但是人数数量、再传播的难易程度等因素使得传统刑法中“传播”行为的概念不再适用,类似的法律规定还有对网络服务商“明知”的主观推定,这些概念都与传统刑法中的规定产生了较大差异,值得注意。

2.利用微信组织卖淫

2016年1月19日,海珠区法院对一起涉案19人的网络组织卖淫团伙进行公开宣判,万某勇等3人被判定构成组织卖淫罪,以微信等网络工具进行犯罪的情况引发关注。法院查明,被告人万某勇等3人于2014年左右,为牟取利益,分别通过同伙在网络上发布招嫖信息招揽嫖客、招募代聊人员接听嫖客电话,并安排人在卖淫地点望风、收取嫖资,组织多名卖淫女在广州市的酒店房间内卖淫。据此认定,万某勇、刘某、付某全三人行为均已构成组织卖淫罪,而万某

意其余人协助他人组织卖淫,其行为均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中犯罪分子以微信平台作为联络工具和支付手段,为侦查人员的取证工作造成了不小的困难:“小姐”上门不取嫖资,都以红包的方式先行支付;聊天信息使用暗号,交易完成即删除信息;犯罪分子不需要在其他通讯工具上留下痕迹,也不需要冒险现实交付,犯罪成本相对传统的犯罪形式降低很多。

3.利用微信贩卖淫秽物品牟利

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利用微信向他人贩卖淫秽视频牟利案。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21岁的郭某利用360云盘储存大量淫秽色情视频,在微信平台通过微信“朋友圈”,以80元的价格向张某某出售存有22311部淫秽视频360云盘账号1个。同月,又以10元的价格向莫某某出售存有1028部淫秽视频的360云盘账号1个,共非法获利90元。被告人郭某抓获后,锡林浩特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对郭某贩卖的360云盘账号进行检查,发现含有1028个视频的360云盘账号10个,含有22311个视频的360云盘账号5个。经鉴定,360云盘中储存的视频文件,超过了500个淫秽视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物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00元。

本案涉案金额不大(共计90元),但是涉案淫秽物品数量巨大。依据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解释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消息等超过200件,视频超过20条,音频文件超过100个,就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如果发布量并没有超过以上标准,但是点击量达到1万次以上,或者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会员达到200人以上或者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也构成犯罪;如果达到以上规定标准的25倍以上,则视为情节特别严重,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重刑。而本案的涉案金额虽然也可以酌情考虑,但是本案的定罪的硬性规定的指标在于涉案的淫秽物品数量,故而如此之小的涉案金额并没有为犯罪分子 在量刑方面减少砝码,仍然被判处了十年的监禁。

4.案例总体分析

(1)从数量上来看微信犯罪案件呈现总体数量较少但增长幅度较大的趋势。以海珠区法院2012至2014年全部一审案件为例:总计审理刑事案件5046件,其中微信犯罪案件共计19件,占全部刑事案件总数的0.38%;从2012年至今,微信犯罪呈逐年增长趋势,2014年相比2012年案件数增长了6倍。

(2)犯罪人员学历层次从以前的高水平逐渐转变为较低水平,有族群化、职业化情况出现。以介绍卖淫罪的典型案例为例:的全部涉案犯罪分子52人,初中以下学历有40人,占全部涉微信犯罪分子的近八成,这也在另一个层面说明微信已受到社会的高度认可,多数民众已

将其视为主要联系手段的社会现象;另在受理的三个犯罪团伙中,犯罪分子均为同一地域,已有一定的职业化倾向。

(3)案件中犯罪行为可以远距离操控,且具有隐蔽性和持续性。由于涉黄案件侵犯的是国家的公共管理秩序,属于无被害人的犯罪,犯罪行为通常在暗中进行,且少有人主动报案,由于联络与支付都可以通过平台完成,幕后操纵者暴露的信息极少,而且其对犯罪行为的操纵不受时间、地域等因素的限制。

(4)涉案淫秽信息数量大。随着现代网络存储以及传输技术的发展,涉案淫秽信息数量基本上都以T为单位,远远超过刑法及相关解释的相关规定,一旦案发,犯罪分子没有任何量刑优势可言。

(5)犯罪成本低,成功率高,而且可以获取高额利润。由于微信平台可以满足大部分涉黄案件的联络与支付需求,交易所需成本几乎为零,再加上隐蔽性好等优势,案发可能性大大降低,犯罪分子只要坐拥“信息源”即可在短时间内获得高额利润。

三、 微信平台相应防范及对策

1. 微信平台的法律性质及法律义务概说

微信平台的法律性质属于网络平台服务提供商(Internet Presence Provider,IPP,)也称主机服务提供商,是广义的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一种。我国法律一般以网络服务提供商作为责任主体。网络平台服务提供商对流经其间的信息从技术上可进行一定的编辑处理,即其所扮演的已不仅是一种“传输管道”的角色,网络信息的流动已处在他们的有限控制之中,因而不同的法律部门一般都会赋予其相应的义务,一般而言,其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是:在明知或应知其平台上存在可能侵犯他人权利的链接,应及时制止,防止侵害行为的扩大。此处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在主观上是“明知或者应知”,其次,网络服务提供商也应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而涉及到不同的领域又存在着不同的细化规定,具体到微信平台涉黄的问题上,由于主要侵犯的是公共利益,因此相关规定集中在公法领域,以下就行政法与刑法领域所作的相关规定及其对策逐一说明。微信上小姐

2. 行政法领域相关规定及其对策

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第5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针对移动互联网平台的非法、有害信息传播,国家网络安全与信息会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4年8月7日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第5条明确了平台提供者的责任: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处理公众举报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相对比于2000年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16条的规定:“互联网信息服

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中,以“停止传输+报告”来规定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前述两个较新的行政性法规、规章中以“消除、即时处理”来规定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很明显强调了其管理责任。

但是实际上平台承担的责任内容并没有太大的变化,“消除”较之前的“停止传输”义务增加了相关的“删除”义务,而“立即”增加了行为的时间因素,并没有增加实质性的行为内容,只要保持“停止传输”、“消除”等行为与“发现”违禁信息(涉黄信息,或者犯罪行为)行为的连贯性,微信平台即可免受责任追究。除此之外条文中并未涉及主动审查的义务,因此这里的“发现”只需要在例行审查中完成。

3. 刑法领域相关规定及其对策

在刑法领域内,刑法分则没有直接以网络服务商为特殊主体的立法规定,涉及其刑事责任的规定出现在《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修九》)与相关司法解释中。总体上来说加大了服务商的刑事责任,肯定了为他人内容负有管理责任的刑事责任依据;逐步采取实质评价其为正犯的扩展解释思路,但理论依据上仍然是作为相关犯罪的帮助犯。其中《修九》对责任承担的条件极为苛刻,略加注意即可规避;而相关司法解释中对责任的承担规定较为具体,且覆盖范围面较大,应当引起注意。

(1)《修九》相关规定及分析

《修九》第28条第1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由以上法律条文可看出要满足《修九》中规定的责任构成要件是不太容易的,首先要违反法定的安全管理义务;其次是经责令拒不改正;最后是符合法定情形。简而言之构成要件为违反法定义务+拒不改正+法定情形。微信平台只要在其中第一或者第二环节稍加注意,则完全可以避免该条款中的法律责任。

(2)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及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于2004年与2010年发布了名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

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一》和《解释二》)的法释文件。《解释》主要规定了发生在网络、通讯终端等媒介的新的犯罪形式如何入罪的问题,具体到网络服务商的责任层面《解释一》主要规定了网络服务商的追责原则。《解释二》详细规定了入罪情形。

A.《解释一》规定情形

《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明知他人实施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等帮助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共同犯罪论处。

这里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首先是网络服务商必须“明知”他人的犯罪(后文将详细说明“明知”的构成要件);其次为他人犯罪提供了帮助;最后被追责的个体不是单位,而是由其负责人和主管人员承担,这种责任形式为共犯,即共同犯罪人,将他人所犯的全部罪行视为网络服务商与他人共同完成的罪行,并由此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网络服务商的帮助行为涵盖范围非常大,基本涵盖了即时通讯工具的基本功能,但是所有这些“帮助”行为必须在“明知”的前提下,若不知其所为行为是犯罪行为,则可规避责任。

微信上小姐

B.《解释二》规定情形

《解释二》第六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是淫秽网站,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等服务,并收取服务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为五个以上淫秽网站提供上述服务的;

(二)为淫秽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为淫秽网站提供代收费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达到规定标准二十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解释二》第七条规定:明知是淫秽网站,以牟利为目的,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向其直接或者间接提供资金,或者提供费用结算服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共同犯罪处罚:

(一)向十个以上淫秽网站投放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资金的;

警惕微信8种新骗术
微信上小姐 第五篇

警惕微信8种新骗术 (2015-07-18 07: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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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警惕微信8种新骗术作者:晓妍凤平

随着微信在网友中走红,以“朋友圈”为对象设计的各种诈骗手法也先后出现。老戴整理出8大微信诈骗手法,提醒网友们注意防范。

1.假公众号

伎俩:骗子取一个类似“交通违章查询”这样的公众账号名,一旦用户信以为真,向该公众号发送截图,会收到提示“需要提交你刚刚收到的手机验证码”,若将验证码发过去,用户微信钱包的钱就会被立即转走。

警方提示:对于各类公众账号要提高警惕,可与该账号官方联系求证,不随意进行交易,手机验证码一定要保护好。

2.二维码藏毒

伎俩:骗子以商品为诱饵,给你返利或者便宜,再发送商品二维码,哄骗消费者进行二维码扫描,实则藏有木马病毒。一旦安装,木马就会盗取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隐私信息。

警方提示:手机不要随便安装不明程序,不要贪小便宜。

3.木马红包

伎俩:这种“发红包”的软件页面跟微信钱包十分相似,实际上是一种木马程序,在你点击关注这个公众微信账号时,对方已经获取了你手机里的个人信息,包括支付宝、微信钱包、网银等账号及密码,随后转走钱财。

警方提示:不慎点击了这种“红包”,第一时间关闭手机网络,立刻修改网银、支付宝等密码,去正规手机售后部门刷机或重置相关系统,以彻底删除木马病毒。

4.代购诈骗

伎俩:诈骗者声称价格非常优惠,以此为诱饵打折代购,网友付款后,骗子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理由,让网友加付关税,等网友付钱后,骗子消失了,钱、货也没了。 警方提示:到正规网站买东西,实体店更保险。

5.假冒“高富帅”

伎俩:骗子一般装成“高富帅“或“白富美”与你搭讪,首先骗取你感情的信任,进而以借钱、商业资金紧张、手术等为由骗取钱财。

警方提示:无论通过什么途径认识的朋友,都要牢记交友需谨慎。

6.盗号

伎俩:通过盗取微信号、绑定微信的QQ号码以及手机号码等方式,获取微信用户的个人信息,诈骗者再冒充微信号主人与其家人、朋友联系,并以各种理由要钱。

警方提示:勿急于汇款,及时联系微信好友,电话核实真假。

7.集赞送“礼”

伎俩:这种诈骗分两种:一是等你集满了要求的赞,兑换时发现到手的奖励缩水;二是商家发布信息时,要求参与者提供电话和姓名,套取个人信息。

警方提示:对这种信息要先查证一下,打电话咨询,必要时可把咨询答复录下,防止商家赖账;也可直接实地查看。

8.头像“克隆”

伎俩:不法分子下载你的微信头像,把昵称改成你的名字,再屏蔽朋友圈不让你看见,然后冒充你向你的朋友行骗,其他人无从分别。

警方提示:即使为微信好友添加备注名能避免被骗,还可以仔细核对好友的微信号,因为微信号是无法改变的。

微信犯罪受骗者为何多忍气吞声_马超
微信上小姐 第六篇

法制日报/2014年/2月/24日/第004版

视点

42岁农妇冒充少女微信诈骗17人 警方调查仅3人承认14人矢口否认

微信犯罪受骗者为何多忍气吞声

本报记者 马超 本报通讯员 张建如 徐歆

使用微信“摇一摇”功能发送美少女的视频、图片,以招嫖提供性服务为名实施诈骗,在短短一个多月时间里成功诈骗17人,涉案金额3.2万元。有些人打了100元、200元钱后,被要求继续付钱时,知道上当被骗便不再打款,因为钱不多,所做之事也不光彩,往往选择忍气吞声,而不去报警;而有些好色之徒却心存幻想多次汇款,被骗几万元才醒悟报警。

令受害人更没有想到的是,站在法庭上的被告人竟是一名42岁的山村农妇。近日,经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通过微信招嫖实施诈骗的被告人吴兰,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建材老板被骗3万元

30多岁的于军独自一人在无锡做建材生意,迷上了微信。去年6月的一天晚上,他通过微信“摇”到了一个自称叫娜娜的年轻漂亮女子,查看娜娜的备注得知其专门介绍小姐。

妻子长期不在身边的于军顿时来了兴致,立刻拨打了微信备注中的手机号,接听电话的女子问他要什么服务。于军选择后,该女子让他先打100元钱过去,并用短信发送了一个银行账号给他。 于军没有多想便立刻给对方打了钱,该女子提出要他再汇3000元作为保证金,等小姐服务结束后退还;刚汇出那笔钱,该女子又要求汇10000元作为诚意金,并说收到款后马上可以上门服务。于军因为身边一时拿不出这笔钱而没成。

第二天,一夜辗转反侧的于军再次试着拨打这个号码,令他兴奋的是电话不仅畅通,而且和对方如老朋友一般聊得很是投机。原来他还想要求退钱,但禁不住女子几句“甜言蜜语”:还没服务,不能退钱,考虑到你这么诚心,服务肯定满意。在于军答应后,这名女子又让他再交10000元钱,说是怕被虐待。

只听楼梯响,不见人出现。于军虽想过是否遇到诈骗,但又想对方有手机号,微信能“摇”到说明相距不远,于是又打了10000元过去,但小姐还是没有过来。

于军便电话联系再次要求退钱,对方承诺汇钱凑满20000元,不仅小姐过来服务还可开支票,后又提出开车送小姐过来的驾驶员也需要给保证金,要求凑满30000元后,并承诺可让于军享受VIP服务。

一而再再而三,一心想“好事”的于军汇满30000元后,再次拨打对方号码却无法接通。他这才恍然大悟,连忙报警。

受害者大多否认被骗

2012年3月,已40岁出头的湖北天门人吴兰跟随老乡一起外出打工,慢慢的了解到老乡中有人通过手机微信“摇一摇”功能发送视频、图片,以招嫖提供性服务为名实施诈骗。

吴兰看在眼里记在心里,逐渐了解和掌握了诈骗过程。考虑到人多眼杂容易露馅,2013年春节前回到家乡后,吴兰决定“单干”。

她先在网上买了一批微信号,随后利用软件登录微信设置一些个人基本信息,例如昵称、漂亮女子的照片等,然后就坐等男性微信用户“上钩”。当受骗者把微信中美少女加为好友后,这个软件就会自动发送一张图片,标明各种小姐服务的价格和内容,并留下手机号码。

等对方打钱过来后,吴兰就开始以按照规定要先打保证金、诚意金等各种理由步步设套,直至

对方不再打钱。去年6月接到报案后,无锡警方通过侦查,远赴湖北天门,很快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吴兰。

据被告人吴兰交代,通过微信招嫖提供性服务,上当受骗的人很多,但有些人打了100元、200元后,被要求支付更多的钱时,就知道被骗而不再打款了。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她成功骗取钱款的人共有17个,共骗得赃款3.2万元。

“但经警方查实的仅有3人,有些人对警方的调查矢口否认。”承办检察官吴琦介绍说,正是因为所做之事不光彩,被骗钱财也不多,所以受骗者往往选择忍气吞声,而不去报警,这就使不法分子逍遥法外,屡屡得手。

交友软件存安全隐患

据吴琦介绍,近年来,电脑和手机中的一些交友软件越来越受欢迎。像微信就具有“摇一摇”、“漂流瓶”和查找“附近的人”等多种新型即时通讯功能,在手机网络覆盖之处,可随时随地与陌生人聊天。此外,还有陌陌、遇见、蜜友等交友软件更是专为结识陌生人而设置。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微信’等交友软件因其注册不用实名,且不设‘门槛’,不需费用,仅需使用手机号或QQ号进行注册即可,所以存在明显隐患,在为陌生人之间提供方便快捷的结识和交流平台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吴琦表示,利用微信等交友软件犯罪的案件数量正呈上升趋势。

“此类犯罪手段大多为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等交友软件邀请被害人见面,随后在与被害人的见面过程中实施犯罪。”吴琦说,也有特殊情况,那就是通过发送图片等多媒体的形式实施犯罪。

例如,在敲诈勒索犯罪案件中,不法分子事前取得被害人信任后获取被害人的私照,然后利用私照威胁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获取钱财。上述吴兰诈骗案就是通过发送美少女图片,以招嫖提供性服务为名引诱被害人上当受骗的。

据吴琦介绍,利用交友软件犯罪的案件类型以盗窃、抢劫、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型案件为主,也存在部分强奸等侵害人身权利型案件。此类犯罪被害人大多为女性,犯罪地点多为宾馆、树林等较为隐蔽、较为偏僻的区域空间。

“这类犯罪的另一大特点是成本低、风险小、成功率高。”吴琦说。

“相对于其他犯罪来看,利用交友软件犯罪成本较低,不容易或者说很难被发现,犯罪的风险小,公安机关也较难破案。”吴琦说,再加上被害人缺少防范意识,微信犯罪的成功率较高。

吴琦建议,公众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意公开自己的状态及外出旅行的信息。对微信平台的好友名单要谨慎过滤,不轻易接受所谓“好友”的见面邀请。

此外,要对微信犯罪加强监管。构建科学合理的微信监管机制,应由行政部门、运营商以及用户共同参与,多管齐下,尽量从源头上减少微信犯罪行为的发生。微信服务提供商可建立微信用户黑名单,并及时把相关资料作为证据材料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吴琦还呼吁,司法机关应根据微信犯罪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微信犯罪的形式和方式。司法实践中可以把微信聊天记录等这些电子数据成为定案证据,对此类犯罪坚决予以打击。

微信支付“隐藏”陷阱
微信上小姐 第七篇

安全防范22

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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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

微信支付“隐藏”陷阱

文随着微信支付方式的流行,多家银行纷纷推出“微信银行”业务。人们不仅可以使用手机微信进行借记卡账户查询、转账汇款、信用卡账单查询等卡类业务,也可以实现银行网点查询、贷款申请、生活缴费等服务。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依托此平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隐患却日益凸显。

八种微信诈骗方式:

木马红包

伎俩:这种“发红包”的软件页面跟微信钱包十分相似,实际上是一种木马程序。在你点击关注这个微信公众账号时,对方已经获取了你手机里的个人信息,包括支付宝、微信钱包、网银等账号及密码,随后转走钱财。

提示:不慎点击了这种“红包”,第一时间关闭手机网络,立刻修改网银、支付宝等密码,去正

规手机售后部门刷机或重置相关系统,以彻底删除木马病毒。

微信上小姐

假公众号

伎俩:骗子取一个类似“交通违章查询”这样的公众账号名,一旦用户信以为真,向该公众号发送截图,会收到提示“需要提交你刚刚收到的手机验证码”,若将验证码发过去,用户微信钱包里的钱就会被转走。

提示:对于各类公众账号要提高警惕,可与该账号官方联系求证,不随意进行交易,手机验证码一定要保护好。

集赞送“礼”

伎俩:这种诈骗分两种:一是等你集满了要求的“赞”,兑换时发现到手的奖励“缩水”;二是商家发布信息时,要求参与者提供电话和姓名,套取个人信息。

提示:对这种信息要先查证一下,打电话咨询,必要时可把咨询答复录下,防止商家”赖账“;也可直接实地查看。

代购诈骗

伎俩:诈骗者声称价格非常优惠,以此为诱饵打折代购。网友付款后,骗子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类似理由,让网友加付”关税“。等网友付钱后,骗子消失了,钱、货也没了。

提示:到正规网站买东西,实体店更保险

头像“克隆”

伎俩:不法分子下载你的微

二维码“藏毒”

伎俩:骗子以商品为诱饵,给你返利或者便宜,再发送商品二维码,哄骗消费者进行二维码扫描,实则藏有木马病毒。一旦安装,木马就会盗取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隐私信息。

提示:手机不要随便安装不明程序,不要贪小便宜。

假冒“高富帅”

伎俩:骗子一般装成“高富帅”或“白富美”与你搭讪,首先骗取你感情的信任,进而以借钱、商业资金紧张、手术等为由骗取钱财。

提示:无论通过什么途径认识的朋友,都要牢记“交友需谨慎”。

盗号

伎俩:通过盗取微信号、绑定微信的QQ号码以及手机号码等方式,获取微信用户的个人信息。诈骗者再冒充微信号主人与其家人、朋友联系,并以各种理由要钱。

提示:勿急于汇款,及时联系微信好友,电话核实真假。

信头像,把昵称改成你的名字,再屏蔽朋友圈不让你看见,然后冒充你向你的朋友行骗,其他人无从分辨。

提示:及时为微信好友添加备注名能避免被骗,还可以仔细核对好友的微信号,因为微信号是无法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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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特稿Special

微信诈骗典型案例

2015年9月,扬州市公安局汶河派出所根据近期接报的案例梳理出三种利用微信实施诈骗的案例,并特别提醒广大使用者,如今不少人将银行卡绑定微信,但存在不小的风险,一些银行卡的盗刷案就和微信直接相关。

警方提醒:微信突然自动退出要特别当心扬州汶河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韩同学银行卡被盗刷很可能与绑定的微信有关。目前对于微信支付来讲,它实际上绑定市民的银行卡,过程很简单:只需要输入银行卡号、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码,在这个过程中再自己设置一个支付密码就好了,连银行卡的支付密码都不需要。

案例一:盗取微信号冒充他人身份诈骗

赵女士在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前段时间,她收到同事潘小姐的一条微信,微信上嘱咐赵女士,加一下单位负责人朱先生的微信号,以后和单位领导通过微信也可以进行工作联系。赵女士没有多想,就加了单位负责人朱先生的微信。随后,朱先生在微信上让赵女士先查询单位的流动资金,之后嘱咐赵女士马上去打一笔汇款,共15000元给业务单位。朱先生同时通过微信将一个中国银行的卡号发给了赵女士。赵女士没多想,通过手机银行就把15000元转账到指定账号。当天,赵女士碰见潘小姐,潘小姐否认微信上和赵女士有过交流,赵女士知道被骗后向汶河派出所报警。

警方提醒:冒充领导诈骗从QQ群转移到微信朋友圈

这种情况下,用户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微信资料上尽量不要暴露真实身份。另外,在上传照片时要精心筛选,收到“好友”要求汇款的信息时,最好进行电话核实。

“在开户、绑卡过程中,如果你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同时被盗,犯罪分子有可能利用绑卡进行盗刷。”民警表示,传统银行柜台办理业务时,需要“人证合一”双重查验,即使身份证、银行卡被盗,如果办理业务者非本人,相关业务仍无法办理。“第三方移动支付环境下,仅通过姓名、卡号、身份证、手机号就可以完成,而且手机号的短信验证也被代劳,缺乏多因素认证措施。”

民警建议,市民一旦发现微信突然自动退出或无法登陆,要小心银行卡的钱通过微信支付被盗。平时要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信息,以防万一。

案例三:微信手机充值被假客服骗了

扬州市民贾先生通过微信为手机充值100元,但这100元好长时间未到账。贾先生有点着急了,想到可以上网求助,于是百度搜索“微信手机充值不到账怎么办”,很快网页上出现很多答疑解惑的链接,但大多都是让贾先生等着。这时,一个“4008114170”的电话号码引起了贾先生的注意,因为这个号码被标

案例二:盗微信后直接盗刷绑定的银行卡

2015年9月13日下午4点40分,扬州大学医学院的韩同学在宿舍登录微信时,微信提示账号被盗无法登录。不过,韩同学看到该信息后却没在意,但很快就收到银行发来的付款短信,发现自己的银行卡里居然莫名其妙少了2000元,于是立刻向汶河派出所报警。

注为“微信免费服务热线”。

拨打“4008114170”后,“客服”要求贾先生将银行卡号告诉他。经该客服查询,贾先生的银行卡被冻结了,如果要“解冻”,需要上ATM机操作。心急的贾先生按对方要求操作,并应对方要求告知银行卡余额。贾先生操作一会儿,对方又要他输入一串长号码和3617这个数字。这时,贾先生的手机突然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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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22微信上小姐

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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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微信上小姐

到银行的短信,他发现银行卡上的3617元被转走。

警方提醒:客服电话要通过官方正规途径求证汶河派出所民警说,贾先生被骗案中,嫌疑人主要通过网上作案,以使用微信且对网上银行操作不熟的中青年人为主。在网站上提供虚假的微信客服网址,发布虚假微信客服电话等,待被害人信以为真拨打该电话后,便冒充客服人员诱骗被害人在银行ATM机上按其要求操作银行卡,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银行卡内钱款转账骗走。

因此,市民使用微信遇到难题时,不要轻信网上搜索的客服电话,一定要通过官方网站等正规途径仔细求证;涉及到要求取款和输入密码操作的要求,更要慎之又慎。

骗,被害人一般以个人为主,涉案金额不会太高。”办案民警介绍说,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微信用户数量众多,基数较大,且使用微信的中老年人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这就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二是被骗钱财难以追查。目前,网络通信诈骗已形成一条专业的“产业链”,有人专门负责办卡,有人专门负责实施诈骗,有人专门负责取钱,得手后三方分别抽成。一般不法分子得手后,会将钱转到一张他人的银行卡上,而这些银行卡的主人并非犯罪嫌疑人,因此就算警方找到卡的主人也无济于事。此外,这些案件的案发地点往往在外省甚至是国外,增加了破案难度。

两招防骗:不贪小便宜、不要乱点乱刷

网络通信诈骗的形式更新非常快,有时候等警方弄清楚一种作案手法后,可能又会有一种新的作案手法出现,但市民做到两点基本可以防止被骗。一是不贪小便宜,别相信那些比市场价低很多的商品,这些商品要么就是假货,要么就是专门来骗你钱的;二是不要乱点乱刷,对于那些自己不熟悉的网站、公众账号或是来路不明的二维码要小心,很可能其背后就隐藏着盗号木马程序,如果万一真的不小心点进去,要及时修改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并千万不要把银行发给你的验证码告诉别人,因为验证码往往就是最后一道关卡。如果是熟人要你汇款,一定要先拨打电话向对方确认。

微信诈骗特点解析

两种伎俩:发送木马病毒、冒充熟人或卖家

目前的微信诈骗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向手机发送木马病毒,二是冒充熟人、卖家等进行诈骗。其中,第一类诈骗会以“木马红包”、二维码诈骗、假公众号诈骗等多种形式出现,如“木马红包”这种手段,就是以近段时间流行的“微信红包”为诱饵,实际上它是一种木马程序,在你点击了这个“红包”后,不法分子就会获取你的微信钱包、支付宝、网银等账号和密码,随后将钱转走。

第二类诈骗,不法分子往往伪装成熟人,有时冒充“高富帅”或“白富美”,还有的时候是装成“微商”,他们会用便宜的价格、花言巧语等手段,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进而套出被害人的银行卡信息或是直接让被害人付款

两个特点:作案金额小、破案难度大

目前微信诈骗主要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作案金额一般不会太大。“微信诈骗不同于其他网络通信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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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微信介绍卖淫罪破获,解读介绍卖淫罪 -法务在线法律攻略
微信上小姐 第八篇

微信上小姐

首例微信介绍卖淫罪破获,解读介绍卖淫罪

【导语】

微信诞生之后,虽然大大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距离,但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手里,微信居然成了介绍卖淫的工具。今年2月21日,扬州警方就端掉一个利用微信介绍卖淫的窝点,这也是扬州破获的首例微信介绍卖淫案件。

【案情速递】

“有人在宾馆里卖淫,你们抓不抓?”今年2月21日中午,扬州警方接到一个奇怪的举报电话。举报人宣称,扬州XX快捷酒店里,有人正在XX房间里从事卖淫活动。警方立刻组织相关警力,奔赴现场突击检查。检查时,警方在XX房间内当场查获涉嫌卖淫嫖娼违法人员两人。

涉嫌卖淫的鲁小姐介绍,她与招嫖男子并不认识。此次前往酒店卖淫,完全是一时糊涂。鲁小姐表示,春节期间,她在微信上结识了一位自称黄敏的同龄女子。一次聊天之后,黄敏询问鲁小姐“想不想‘兼职’赚点钱”,鲁小姐说,当时为了度过经济危机,她接受了黄敏的建议。

没过几天,黄敏再次通过微信告知鲁小姐:“有个帅哥正在XX快捷酒店的房间里,等您‘赴约’。”一心只想赚点小费的鲁小姐,没有多想,便在酒店房间里与招嫖男子发生了关系。然而,就在双方交易刚刚结束时,从天而降的民警,将两人当场抓获。

经了解,根据鲁小姐提供的线索,警方很快将黄敏抓获归案。但令警方惊讶的是,黄敏居然是一名在校女大学生。

作为在校女大学生,黄敏本该好好学习。但是,贪慕虚荣的她,为了满足自己的奢侈消费梦,不仅频繁利用微信朋友圈,招揽几名兼职女卖淫,还通过牵线搭桥的方式,为兼职卖淫女介绍招嫖人员。

而在每次交易结束后,黄敏总能拿到500元不等的抽头费,这使黄敏身陷黄窝而不能自拔。记者昨从检察院获悉,因涉嫌介绍卖淫罪,黄敏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本案涉案人名均为化名)

【法务在线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重处罚事由 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

(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微信上小姐

【法务在线提醒】

微信给手机用户带来通讯便利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越来越多的犯罪通过微信平台进行。因此微信交友就要保持警惕,不轻易见面;如果对方涉及钱财,更要三思而后行。如发现问题,及时向警方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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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加员工微信 是喜还是忧
微信上小姐 第九篇

老板加员工微信 是喜还是忧

微信,是我们生活中都很爱玩的一个应用,我们可以和朋友在微信聊聊天,也可以将自己的生活晒到微信朋友圈中和大家来分享,微信的魅力就在于增进了和朋友之间的友谊以及陌生人之间的交流,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人都玩的应用,有时候却带给了我们这些上班族难以言喻的烦恼。

近日有媒体报道,90后女孩小杜,因为拒绝加领导微信被公司辞退了,理由是不加领导微信,无法安排工作。

6月初小杜在广州天河找了一份工作,做业务类文员,部门男领导要求加微信,说有工作安排就在微信群里通知,小杜为了保护自己的隐私,就一直没有通过男领导的认证,小杜认为微信是比较私人的,她不愿意带到工作中来,没想到8月初,公司人力资源部以不愿意配合领导工作为由,辞退了小杜。

有网友表示这位男领导“太任性”,有些小题大做,可能是觉得小杜不尊重他,但是毕竟是否同意领导加好友属于个人自由,公司因为这个炒员工鱿鱼是不合理的,也有网友表示“人在江湖飘,哪能不弯腰“,况且领导提出来了,也不好拒绝,为了生活也是没有办法,再说也没有什么秘密,此外加领导微信也可以更多的了解领导生活上的一些事情,和领导进一步的沟通,甚至是成为朋友。

另一些网友表示站在小杜这一立场,表示微信本来就是展现一些私人生活的社交软件,有权利不让其他人过多的了解,而一些朋友喜欢在微信朋友圈发发工作上的牢骚,更是担心如果让公司的同事或是老板看见了怎么办。

之前有一位河北的网友李小姐表示,去年稀里糊涂的就被加入到了老板的微信朋友圈,只是领导从未发过朋友圈或是微信聊天,李小姐就逐渐的淡忘了这件事。

有一天,领导突然通知周六加班,然而李小姐在事先就约好了和朋友出去玩,于是给领导电话,以生病为由没去加班,然而喜欢在朋友圈晒照片的李小姐,将自己出去潇洒的照片都放到了朋友圈里,照片里的李小姐根本就就是个身体健康的人,这些照片被领导一览无余。周一上班李小姐被老板叫了过去,直接以旷工为由进行了处罚,并且部门通报,李小姐连争辩的机会都没有,因为照片被老板看了个真真切切,从那以后,李小姐就开始在微信里潜水了,只看不说。

一些企业老板则表示,只要心里没鬼,加微信又怕什么呢。通过微信布置工作,既方便又快捷,除了帮企业节省电话费之外,还能了解员工的个人生活,从而更好的做到管理企业,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针对这一情况,重庆大学的人力资源研究所专家表示,如果处于工作目的,老板加员工可以光明正大的加,比如在申请的过程中表明自己的身份,而员工也有权利拒绝,老板应该尊重员工的选择,此外身为企业领导也应该宽容大度,即使员工在微信朋友圈里聊到与工作相关的事情,也不应该迁怒于员工。

不过笔者觉得,不论是否加公司领导的微信或是公司微信群,说话还是应该谨慎,毕竟有句老话说的很有道理,祸从口出。

此外,如果遇到了上述小杜所遇到的情况,朋友们也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在于单位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和诉诸法院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领导的微信,你加还是不加

晒照片、玩游戏、吐槽生活和工作„„因为趣味和方便,微信受到广大用户的欢迎。如果某天打开微信看到自己的领导发来好友申请,你会马上通过还是直接忽略?微信给人们带来了方便和乐趣,也给一些职场人士带来了烦恼。

现象:大部分人不愿加领导微信

“顶头上司要加我微信,我要不要加?”3月23日,在玉林一家外贸公司上班的小陈向微信群里的朋友求助。“假装没看到!”“不加就是不给领导面子,以后工作不好做。”“可以加,但是朋友圈必须屏蔽领导。”„„微信群里的朋友们纷纷给小陈“出主意”。最后,小陈犹豫再三,先把自己朋友圈里的自拍照、对工作的抱怨、负面话语全部删除,觉得“安全”了,然后才添加领导为好友。

“和我的大部分朋友一样,我是不太愿意加领导为微信好友的。主要是因为自己在朋友圈的行事风格比较活泼,与工作要求的形象不太相符,加了领导后就必须处处小心,不能随意在朋友圈发布消息了。”小陈说。

“小刘,上次的广告文案你今晚再修改一下,我明早开会要用。”近期下班后,在广告公司上班的小刘总是在微信上收到领导安排的任务。“自从加了领导微信后,常常要额外加班,自己也很后悔加了领导的微信。”小刘说。

疑问:加了领导微信会很不方便?

“加了领导肯定不方便,我的朋友圈原创内容,不希望领导知道自己的‘小心思’。”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张大哥表示,他的微信里加有许多其他单位的领导,却唯独不敢加本单位的领导。

领导的微信真如“洪水猛兽”?在玉林一事业单位工作的小李也遇到了领导要加微信的难题,思前想后,小李加了领导。“一开始也比较拘束,再也不敢在朋友圈发布太隐私的信息,只敢分享一些美食、旅游照片,并且分享信息时绝对不能在上班时间。后来发现领导会‘赞’自己的照片,偶尔还会评论。在单位遇到领导,领导还主动聊起微信分享的图片,比如‘你上次旅游好不好玩’之类,总之话题变多不少。后来,领导去游玩也会在微信给我发图片,我在工作上有什么问题也直接在微信上向他请示,工作上沟通更加顺畅了。”小李表示,领导的微信其实没那么可怕,大可大大方方添加好友。

“加员工微信就是想要多和员工沟通交流,方便工作的开展。”玉林一家私企的一位中层领导表示,加员工的微信主要是为了方便工作,但也发现不少员工在朋友圈屏蔽了自己,虽然心里会有些不舒服,但也能理解员工的行为。

观点:微信不应牵扯太多工作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不少职场人对领导的微信感到有压力,主要是怕自己的朋友圈影响领导对自己的印象,还产生一种被领导盯梢的感觉,此外下班后可能会在微信上收到领导的任务。

“不希望领导主动加员工的微信,因为会让员工左右为难。更不应该在下班时间安排工作,这会使员工产生不良的工作情绪。”广告公司的小刘认为,微信本来就属于一种十分个人化的社交工具,个人的朋友圈更是具有隐秘性,所以微信不应该过多的牵扯上工作,领导不宜主动添加员工的微信,更不能用微信来“监督”员工,或通过微信让员工加班。

“如果是以单位领导的身份来加微信,用微信盯梢、布置工作,那么我会很有压力。但如果领导带着交朋友或是关心员工的诚心来加微信,那么我十分欢迎。”事业单位的小李表示,如果员工的微信加了领导,员工也没有必要在朋友圈屏蔽领导,一是领导发现了会尴尬,二是在朋友圈里大大方方的表现自己,更能增加与领导的互动,增加与领导之间的话题。

本文来源:https://www.dagaqi.com/hulianwangchuangye/18688.html

《微信上小姐 如何看出微信附近有鸡?小姐有什么特征又怎样才能联系上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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