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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央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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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属哲学范畴,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理解、认知,是一种对事物的感观思想,是观念、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等要素的总和。意识形态不是人脑中固有的,而是源于社会存在。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贯彻落实中央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 贯彻落实中央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

  20日,全省宣传部长座谈会在广州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传达学习全国宣传部长座谈会精神和省委常委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意识形态工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慎海雄出席并讲话。

  慎海雄强调,今年我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一盘棋”思想,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主动担当作为,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负起主责,守土有责,把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切实筑牢意识形态安全的“护城河”“防护墙”。要广泛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精心组织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宣传报道,做大做强正面宣传。要强化理论武装和正面引导,把握好热点引导的时度效,为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思想舆论氛围。

  广州、深圳市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和传媒集团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部长,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委有关部委、省直有关单位、省有关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单位和部分高校党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第2篇: 贯彻落实中央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明确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根据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市委、县委《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景南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文艺工作座谈会等场合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一系列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建立健全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握在手中,为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和文化条件。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乡镇本单位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乡镇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研判。通过召开班子会、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定期分析研判全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四)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充分利用好农村文化礼堂、远程教育站点、农家书屋、“仁孝文化节”等文化载体,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文化活动,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文化产物的渗透。

  (五)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的安全维护。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乡党委书记应当亲自抓,加强对互联网安全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用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湿地小镇 养生景南”公众号等乡党政官方平台,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时刻掌握网络舆论动向,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请求及时给予回应和处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六)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理。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想的干部群众,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加强对知识分子的引导服务工作。乡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知识分子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先进文化中的主力军作用,特别是分管班子应当注重同新闻出版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等领域的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强对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两新 ”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的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选优配强乡宣传思想文化干部工作队伍。大胆使用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及时调整不合适、不适应的人员,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三、工作机制

  (一)研判机制。乡党委每年至少 2 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开展 1 次综合分析,并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通报 1 次,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及时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二)检查机制。意识形态工作检查分为综合检查和专题督查。综合检查由党委办公室会同党委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每两至三年开展一次,检查结果向乡党委报告,并上报县委宣传部门。检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综合检查一般单独开展,专题督查可以单独或结合其他工作一同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题督查不重复进行。

  (三)汇报机制。每年6 月和12月各一次,汇报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工作报告,也可以是专题性的情况汇报。专题汇报可以书面汇报或当面汇报。书面汇报以乡党委名义报上级党委,并抄送县委宣传部门;乡党委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教育培训机制。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领导干部定期参加县委党校举办的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内容的专项课程。充分利用每周干部例会,加强对乡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教育,强化党性意识。

  (五)绩效考核机制。明确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下一级党委制定的考核体系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权重,不得低于上一级党委制定实施的考核体系中的相应权重。

  四、责任分工

  (一)乡党委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乡党委书记为景南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支部委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三)各科室分工负责各方面具体工作,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五、责任追究

  (一)全乡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党校党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对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4.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5.公开发表的论文和课堂教学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6.丧失对本单位各类媒体、网站、信息平台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实际控制权,出现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举办的培训班、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三)实施责任工作制问责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3篇: 贯彻落实中央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握在手中。

  一、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威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狠抓意识形态工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组织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们,巩固全办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扶贫办党组领导班子对我办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张海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组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赵英俊,作为直接负责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工作计划

  (一)切实加强领导组织

  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

  (二)积极传播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文化。

  一是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开展党史学习。二是扎实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党员每周集中学习一次,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学习相关内容。

  (三)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

  一是着力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控制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强网络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二是加强对我办所属新媒体以及因工作需要创建的QQ群和微信群的规范管理,强化网络意识形态规范,净化网络环境。三是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建立网上重要情况通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细落实责任。

  扶贫办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

  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扶贫办党组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

第4篇: 贯彻落实中央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

  为了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握紧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二、主要任务

  (一)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夯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二)重视思想理论学习,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建设

  一是坚持将意识形态作为思想理论学习中的重点内容。

  二是加强对本单位各党支部理论学习的指导和监督。

  三是广泛推进“学习强国”平台的推广与使用。

  (三)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多方位传递积极正能量

  一是统一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加强宣传人员的政治素养。

  二是做好正面舆论宣传,大力开展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

  (四)守好重要舆论阵地,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一是大力开展舆情监管排查。

  二是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是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立完善我单位意识形态责任追究机制。

  (五)精准梳理风险变化,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完善机制,严肃纪律。

  3.脚踏实地,注重实效。

第5篇: 贯彻落实中央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和落实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吉林省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

  意识形态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广大师生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意识形态工作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三)坚持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

  (四)坚持重在建设、立破并举;

  (五)坚持守正创新、正本清源;

  (六)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第四条  学校各级党委(直属党总支)要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担当,成立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相关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宣传部、校纪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工会、团委、教务处、科技产业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保卫处、离退休工作处、信息化办公室、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图书馆、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第二章  主要责任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指学校党委、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和学校各学院、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群团组织(以下统称二级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应当履行的责任,以及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责任的行为实施追究的制度。

  第六条  校党委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主要责任

  1.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校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对意识形态领域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处理。党委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落实和指导工作。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学院(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工作相关纪律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

  3.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师生工作体系,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制度,建设和用好网络学习平台。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落实到思想理论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各方面。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4.定期分析研判学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分析、研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5.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统筹协调全校在党政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科研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校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考核。指导和检查督促各二级党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二级党组织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6.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学校网络、官微、校报、广播、宣传栏、校史馆、图书馆、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阵地和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活动的管理,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7.切实维护校园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立管、用、防并举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宣传,加强网络信息管控,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8.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完善学生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用好思政课教材,配齐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统筹推进思政课建设,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加强对课堂教学、科研项目、学术交流、各类思想文化阵地和社团、校友会的管理,防范和抵御意识形态渗透。

  9.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发声,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对有错误思想的教职工和学生,及时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加强师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10.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分层分类教育培训,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11.选优配强学校宣传思想部门干部队伍。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者手中,加强学校宣传思想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工作队伍。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关心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及时做出调整。

  第七条  职能部门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主要责任

  1.各职能部门在履行部门职责的同时,部门一把手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同时要制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措施。

  2.党政办公室负责审核把关学校主页面上学校简介、领导介绍、校务公开等材料的具体内容,及时更新维护,确保信息准确。

  3.党委组织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处级单位和干部年度考核中,纳入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内容,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主要方面,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主要依据;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员干部领导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政治素养和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在校党委领导下,选优配强宣传部门干部队伍。

  4.党委统战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宗教信仰人士的政治引导,防范和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对师生思想的渗透,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突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5.党委宣传部是校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部门,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有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在统筹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校园文化建设、统筹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统筹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等方面负有牵头抓总的职责任务。宣传部要牢牢把握宣传思想工作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努力使领导干部成为宣传思想工作的有力组织者,教师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传播者,大学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加强对学校网站、官微、校报、广播、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做好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审批、监督等工作。定期对校内出版物进行审查,切实做到可管可控。对学校主网页、官方新媒体的新闻发布及对外宣传的采访报道的内容负具体审查责任,严格把好稿件签发关、版面审核关,明确稿件终审人员的岗位责任。

  6.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学生思想动态,防范和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对学生思想的渗透。加强以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学生党员为骨干力量的思政工作团队建设;做好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指导工作。

  7.校工会要加强对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艺术和体育活动;配合党委教师工作部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营造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

  8.校团委要加强对学生会、学生社团、读书会、学术沙龙、五四阳光网、第二频道、广播站、新媒体等阵地的管理;对学生的文艺演出活动、学生会及学生社团活动,尤其是思想文化类学生社团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形式负责审查和把关;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等人才培养工程,在广大学生中培育一大批政治骨干,发挥好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

  9.教务处、研究生院要强化课堂教学的政治纪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材使用、教学过程督导制度;严格执行校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制度;加大对课堂教学的政治思想、价值导向评估把关力度,确保课堂教学正确的政治导向;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对在课堂教学中诽谤党的领导、抹黑社会主义、违反宪法的言论要依法依规作出相应的处理;同时把好教材的选购关,把统一使用重点工程教材纳入教学计划、纳入评估内容。

  10.科研产业处要认真落实“一会一报”制度,与宣传部共同严格审批哲学社会科研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制定教师申请境外资金资助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学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1.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要统筹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严把教师聘用考核政治关,把政治标准作为教师聘用、考核的重要标准;完善人才引进、进修、访学人员管理办法;同时将思想政治考核纳入教职员工的年度考核、职称晋升考核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营造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

  12.保卫处负责全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做好校园安全预防、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13.离退休工作处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职工党的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广大离退职工知法守法,热爱学校,为学校事业发展发挥余热。

  14.信息化办公室要加大依法管网治网力度,不断提升互联网建设、运用、管理水平。做好网络的技术保障和技术支持,切实维护我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15.国际合作处要加强留学生、交流生管理,建立健全留学生、交流生出入境、课堂教学、教材选用等制度;严把外籍教师的聘用关,健全对外籍教师课堂教学和课外交流活动的审查和管理制度,及时处理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落实中外合作办学、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管理规定,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学校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境外基金准入机制,明确学校、教师、学生接受境外资金资助的范围、审批程序。

  16.图书馆对订购境外书籍报刊和学术文献数据库、接受捐赠出版物,要严格审查;对在馆内举办的研讨会、讲座要加强审查管理;要全面清查图书馆藏书,对与中央要求不符的书籍进行严格管控。

  17.马克思主义学院要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教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定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不断提高思政课的教学质量,发挥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18.各单位在校内举行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切实落实“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对学校的教室、礼堂、会议室及各类文化活动场所、展览厅等阵地的场所、人员、内容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管,绝不给违法、有害言论提供传播空间。

  第八条  学校各二级党组织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主要责任

  1.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的工作。各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处理。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工作相关纪律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建立健全本单位相应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本单位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管理和服务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指导、检查、督促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师生员工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4.每年安排有关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定期分析研判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师生员工中重要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并将处置过程和相关记录留存;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在本单位合适范围内及时通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5.加强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学生课堂、单位网站、出版物、文艺作品、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演艺、展览活动等,加强对学会、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对主办的报告会、论坛等,要认真核查报告人的背景,全面了解其思想倾向和报告的主要内容,并报校党委宣传部备案;加强对宗教和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校内传播渗透。

  6.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建设、维护、管理好本单位舆情网络。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书记要亲力亲为,建立和完善本单位舆情监控机制,确保责任到人;要按照职责分工,监管好本单位的主网页、新媒体,学院网站做到关键信息实时更新,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舆论引导水平;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

  7.领导、组织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错误思潮和言论,敢抓敢管;鼓励和支持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优秀师生代表发表理论文章、接受媒体采访,有针对性地批判错误价值观念和社会思潮;对在各类媒体、出版物及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坚决抵制。

  8.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深入师生、联系师生,尤其注重做好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重大思想理论问题、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政策及社会思潮动态,及时进行思想引导;要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等组织走访慰问或者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章  监督检查考核机制

  第九条  建立检查考核和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机制,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学校党委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督查。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各单位要经常检查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本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督促分管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每半年要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向学校党委专题汇报;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年终要向校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领导班子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学校党委和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条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学校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纳入部门(单位)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重要领导岗位的选人用人和海外人才的引进工作,对理想信念、立德树人、纪律规矩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学校纪检部门要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学校各级党委和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及业务职责内发生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应对不力,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本单位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师生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管辖范围内编写的教材、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和公开发行的出版物、文艺作品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的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阵地有发表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的;

  8.对所管理的网站和新媒体等新闻媒体管理不力,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9.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10.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三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坚持从严治党、实事求是、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  对学校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本细则第十二条所列情形,进行追究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

  第十六条  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有本细则第十二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  二级单位领导干部有本细则第十二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或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十八条  二级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本细则有关规定,需要查明事实、追究责任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组织部、人事处或者由负责调查部门(单位)会同组织部、人事处,按照有关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

  第二十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单独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东电党办字〔2017〕37号)同时废止。

第6篇: 贯彻落实中央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

  7月8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听取全区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自治区党委书记陈润儿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巩固和发展意识形态领域昂扬向上的良好态势,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方针原则,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了全局性、根本性转变。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清醒认识、准确把握面临的复杂形势,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到“两个巩固”。

  ■ 要坚持正确方向,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树立强烈政治意识,保持清醒政治头脑,善于从政治上看待问题、思考问题、把握问题,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 要把握工作规律,统筹建设管理、理论舆论、内宣外宣、网上网下,掌握主动权,把握时度效,切实维护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 要加强改革创新,在理念、内容、手段上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社会、凝聚力量。

  ■ 要明确重点任务,推动工作守正创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围绕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化阵地管理,强化风险排查,强化能力提升,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守好主阵地。

  会议强调,要扛牢政治责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 各级党委(党组)要定期听取汇报、分析形势、研究对策、履行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 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旗帜鲜明坚持真理,理直气壮批驳错误,有理有利有节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 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考核管理,作为讲不讲政治、守不守规矩的重要标尺,强化监督,跟踪问效,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水平。

  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第7篇: 贯彻落实中央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

  9月23日上午,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有关精神。局党组书记田荣主持会议,在家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中心、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田荣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事关旗帜和道路,事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事关顺利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事关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

  田荣强调,《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是宣传领域的主干性、基础性党内法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宣传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又一关键之举,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做好统计领域的宣传工作,管好意识形态阵地,传递统计正能量,唱响统计“好声音”。

  就如何贯彻落实,田荣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二是把握核心要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条例》,方向非常明确,要求非常具体,举措非常过硬,要认真领会把握;三是严格落实执行,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对标对表,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岳阳统计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第8篇: 贯彻落实中央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就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要求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这是党中央着眼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制度安排。湖南省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抓好贯彻执行,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落地生根。

  把责任放在心上

  习近平同志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党章》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履职自觉,强化使命担当,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

  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像分析经济形势一样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切实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

  凝聚工作合力。意识形态工作不是宣传部门一家之事,不能让宣传部门“单打独斗”,必须坚持“一盘棋”、形成“大合唱”。党委(党组)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指导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融入各自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治理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条战线各个部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履责,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强化担当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是党组织应尽的政治责任、应有的政治担当,必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要毫不动摇坚守“主阵地”、躬身不辍种好“责任田”,在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上旗帜鲜明,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发声,在思想交锋中敢于亮剑,决不能有半点含糊和犹豫,决不能被动应付、被动接招,决不能当“爱惜羽毛”的所谓“开明绅士”,坚决克服“好人主义”、上推下卸、敷衍塞责、养痈遗患等现象。

  坚持“一把手”带头。肩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一把手”必须带头抓、直接抓、具体抓,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做到“三个带头”“三个亲自”,即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不能当“甩手掌柜”。

  把工作抓在手上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关键是按照中央的要求和规定,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把各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做到不放手、不松手、不缩手,切实推动主体责任深化、细化、实化。结合湖南实际,要切实履行六个方面的责任。

  切实履行把好方向、管好导向之责。把好前进的“方向盘”“导航仪”,是党委(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第一位的责任。当年毛泽东同志就把不问方向、不问路线的人比作“倒骑毛驴的张果老”,虽然面朝东方蓬莱,但路走错了,永远都到不了目的地。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一元指导,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保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朝着什么方向努力”这一根本问题上绝不含糊、绝无偏差。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切实履行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之责。习近平同志指出,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没有变,也不能变,那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履行主体责任,说到底是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负责,对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负责。只有做到这“两个巩固”,主流思想文化的“根据地”才会壮大,争取人心的“同心圆”才会扩大。要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把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央决策部署在湖南的生动实践宣传好,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播好,把社会的主流展示好。认真落实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新闻网站的要求,守住思想防线,不允许搞“舆论飞地”。

  切实履行打赢网上舆论攻坚战之责。互联网是我们面临的“最大变量”,直接关系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湖南作为全国12个互联网大省之一,网络空间汇集了3000多万网民。对这片如息壤一样不断生长的阵地,我们忽视不得、丢失不起。要站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树立互联网思维,善待、善管、善用网络媒体,带头触网、上网、用网,督促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对网络谣言、负面炒作、攻击渗透等各种网络乱象,该发声时就发声,该出手时就出手,坚决防止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

  切实履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之责。意识形态阵地我们不去占领,各种错误思想就会去占领。要毫不放松地加强各类阵地管理,拉起“高压线”,把好“准入关”,决不给错误思想提供传播渠道。把准敌对势力对我进行渗透分化的重点人群,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切实把社科理论阵地、高校阵地、文化传播阵地等管好管到位。对打着“创作自由”“学术自由”幌子踩红线、破底线的行为,必须动真格、零容忍。

  切实履行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之责。这是衡量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党组织是否坚强有力的“试金石”。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度量衡”,用它来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坚决反对和抵制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的错误思想和言论。加强对重大思想理论和舆论问题的引导,科学把握“时、度、效”,既敢于在原则问题上“亮剑”,又善于在方法手段上“隐形”,切实抢占表达制高点。要像解决发展中的具体问题那样化解意识形态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出台重大决策、改革措施要同步考虑和评估意识形态和社会舆论风险,始终把工作主动权抓在手上。

  切实履行选优配强领导班子之责。党的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对意识形态工作来说,选优配强领导班子至关重要,也是履行主体责任的题中应有之义。要严格执行干部标准,大力加强意识形态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真正把那些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善于做意识形态工作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要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要及时调整。

  把责任落到实处

  有责必履、失责必问,这是我们党的基本政治规矩。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制度执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完善知责明责的“责任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链条,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基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守好自己的门、站好自己的岗。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党委(党组)在抓好本级本部门主体责任落实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把责任压力传导下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防止出现“边际效应递减”“沙滩流水不到头”等现象。

  高举督促考核的“指挥棒”。加强督促考核,是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抓手和“指挥棒”。着眼“督实”“考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履行党建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考察考核、执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强化结果运用。

  用好责任追究的“撒手锏”。严格追责问责,是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沦为一纸空文。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像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样,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追究也要实行“一案三查”,除了严肃查处当事人,还要对党组织负责人、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责任倒查,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规矩立起来、挺起来,确保铁规发力、制度发威。

本文来源:https://www.dagaqi.com/chuangyezhidao/6745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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