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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 融资租赁相比银行贷款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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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篇一

融资租赁相比银行贷款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优势

融资租赁相比银行贷款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优势:

1)融资额度。银行贷款受国家宏观调控及央行信贷政策的影响较大;而融资租赁的融资额度依客户资质条件和设备价值决定,额度范围较大;

2)融资期限。银行一般以一年期以下流动资金贷款为主;融资租赁最长可为3年;

3)还款方式。银行还本方式较为单一;融资租赁可提供灵活的分期付款方案;

4)担保方式。银行一般要求不动产抵押或经审核的第三方担保;融资租赁主要依客户资质条件灵活决定,一般用购买的机床抵押。

1、融资利息是由租赁占用资金乘以租赁利率构成。目前,融资租赁的利率与银行贷款的利率基本相似。都是在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基础之上,根据各自银行(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一定幅度的浮动。

2、融资租赁与银行贷款一样,都是采取“利随本清”的利息计算方式。这种方式就是按照客户对借入资金的实际占用时间,计算客户应支付的利息。也就是说,客户偿还部分资金后,随着实际占用银行(公司)资金的减少,客户所支付的利息也会随之减少。从这一点而言,融资租赁与银行贷款是一样的。

3、融资租赁要收取30%左右的保证金(按“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一般在2.25~3.6%),这使许多客户深感压力。其实,银行在贷款之前,根据“存一贷三”的原则,同样也要变相收取客户30%左右的存款(按0.36%的活期利率计息)。两者相比,客户在取得银行贷款中,存放在银行的存款成本,要远高于融资租赁的保证金成本。

4、融资租赁与银行贷款相比,主要是多收取了服务费与名义货价。服务费是租赁金额乘以服务费率,名义货价是租赁金额乘以名义货价率。服务费,是在项目实施初期一次性收取的,根据年限收取1~3.5%,其实按平均每年计算,也只是每年只收约1%而已。而名义货价则是在项目结束时只收取一次,一般只占租赁金额的0.5~1%。而且如果客户能够按时偿还租金,租赁公司还可以将名义货价改为一元。

1、融资利息是由租赁占用资金乘以租赁利率构成。目前,融资租赁的利率与银行贷款的利率基本相似。都是在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基础之上,根据各自银行(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一定幅度的浮动。

2、融资租赁与银行贷款一样,都是采取“利随本清”的利息计算方式。这种方式就是按照客户对借入资金的实际占用时间,计算客户应支付的利息。也就是说,客户偿还部分资金后,随着实际占用银行(公司)资金的减少,客户所支付的利息也会随之减少。从这一点而言,融资租赁与银行贷款是一样的。

3、融资租赁要收取30%左右的保证金(按“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一般在2.25~3.6%),这使许多客户深感压力。其实,银行在贷款之前,根据“存一贷三”的原则,同样也要变相收取客户30%左右的存款(按0.36%的活期利率计息)。两者相比,客户在取得银行贷款中,存放在银行的存款成本,要远高于融资租赁的保证金成本。

4、融资租赁与银行贷款相比,主要是多收取了服务费与名义货价。服务费是租赁金额乘以服务费率,名义货价是租赁金额乘以名义货价率。服务费,是在项目实施初期一次性收取的,根据年限收取1~3.5%,其实按平均每年计算,也只是每年只收约1%而已。而名义货价则是在项目结束时只收取一次,一般只占租赁金额的0.5~1%。而且如果客户能够按时偿还租金,租赁公司还可以将名义货价改为一元。

所以,综上所述,融资租赁只比银行贷款多收了每年1%的服务费用

二、融资租赁能够加速折旧,银行贷款不能税前还贷 1、融资租赁能够享受“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财工字[1996]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中第四条,第三款规定:“企业技术改造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可按租赁期限和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但最短折旧年限不短于三年。”这样,企业就可以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在三年以内将原有设备加速折旧。而加速折旧则会在较短期限内相应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造成利润额下降,从而减少当年上缴的所得税金额。

2、银行贷款的“税前还贷”优惠政策已被取消

在银行贷款中,除了利息部分可以列入财务费用外,其贷款本金一律不能列入成本。“税前还贷”的政策,早在1994年税制改革后,就已经彻底废除了。客户的银行贷款,只能在交纳所得税以后,用企业留用利润或其他自有资金来归还。 3、融资租赁成本与银行贷款成本的综合比较

假设一个客户,总资产规模1亿,产生税前利润1000万,当年应缴纳所得税250万。

如果客户总资产中的一套价值1000万的设备系向银行贷款的,那就只能在缴纳250万所得税以后,再用税后利润去逐步偿还银行的贷款。

如果客户总资产中的一套价值1000万的设备采取融资租赁方式,则可以将租赁资产1000万,按照三年加速提取租赁资产的折旧,每年提取316.67万的折旧费用,比正常折旧多提取221.67万。从而使每年1000万的利润额降至778.33万,企业按778.33万的利润额缴纳所得税194.58万,比原来少缴纳55.42万。

如果将租赁资产1000万,按照二年加速提取租赁资产的折旧,每年将提取475万的折旧费用,比正常折旧多提取380万。从而使每年1000万的利润额降至620万,企业按620万的利润额缴纳所得税155万,每年比原来少缴纳

95万。如果将租赁资产1000万,按照一年加速提取租赁资产的折旧,当年将提取950万的折旧费用,比正常折旧多提取855万。从而使当年的利润额降至145万,企业按145万的利润额缴纳所得税36.25万,当年比原来少缴纳213.75万。

4、发挥融资租赁税收优势的前提

①必须得到当地税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融资租赁具备明显的税收政策调节作用。所以,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时,必须接受当地税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首先融资租赁公司在选择租赁客户时,要符合当地政府发展政策的导向,要优先选择当地财税部门支持的税收大户,要积极配合当地财税部门税收政策的落实。

②企业必须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利润额

企业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和足够的利润金额,不仅是为了避免租赁资金的风险,更是使企业能够真正享受到融资租赁中的税收优惠。因为,只有企业有足够的利润金额,才有可能通过加速折旧,来消化更多的费用成本,从而达到减少利润额、减少应缴所得税。否则,加速折旧只会造成企业更大的亏损。所以,利润微薄或没有利润的企业,冒然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造成加速折旧,则只能是“饮鸠止渴”。

5、融资租赁不是减免税收,而是缓交税收。

企业采用融资租赁业务,通过加速折旧方式,确实减少了当年上交所得税的金额。但是,这并不等于是减免所得税。充其量只能是一种缓交所得税的行为。因为,企业在前三年少缴纳的所得税,会在以后数年内如数补缴给税务部门。例如,如果企业在三年内将设备资产全部折旧完了,那么在以后的数年中,企业将无代价的使用这些设备资产进行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经营收入也无需再提取折旧。因此,这时的经营利润就会大幅度增加,企业缴纳的所得税额,也就会相应的大幅度增长。

6、融资租赁优惠政策的最大收益者是企业。虽然加速折旧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有效的促进融资租赁业务的推广。但是,并不可能给融资租赁公司带任何直接的经济效益。

三、融资租赁的期限比银行贷款的期限要长;

四、融资租赁分期还款压力轻,银行集中还贷资金压力大;

五、融资租赁用途明确,银行贷款用途难以控制。

融资租赁和按揭的区别

其实最大的区别就是在使用过程中所有权转移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融资租赁要比按揭更具有实用性,融资租赁可以在使用期间自由决定是到期拥有所有权,还是提前终止租赁。而按揭却比较麻烦,如果预期有变,企业需要终止项目或者退出经营,那么麻烦就来了,选择终止还款或者转按揭,都可能对公司或者企业生产经营以及信誉造成影响。当然利率还款上面,可能按揭比较有优势。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对承租人所选定的租赁物件,进行以其融资为目的购买,然后再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将该租赁物件中长期出租给该承租人使用。融资租赁具有的基本特征是:第一,由承租人选定拟租赁投资物件,由出租人出资购买。第二,具有不可解约性,承租人无权单独提出以退还租赁物件为条件而提前终止合同。第三,中长期租赁。所有的融资租赁交易的绝对期限,在一年以上。第四,融资租赁是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即承租人、出租人和供货商,贸易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正成为一种新型的投融资机制,经过多年发展,已从最基本的直接购买融资租赁,发展成多种形式,如转融资租赁、售后租回融资租赁、委托融资租赁、项目融资租赁、销售式租赁等。

目前开展工程机械设备融资租赁的公司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以厂商为主要股东的厂商类租赁公司,另一类是独立的投资人为主要股东的资本类租赁公司。前者因为对行业非常熟悉,属于专业租赁公司,在操作和运行上比较简单,是工程机械租赁的主力军。后者属于综合性租赁公司,对行业不太熟悉,,因此操作和运行过程相对复杂。

由于融资租赁对许多人来说是新名词,对其内涵不了解,被外表的华丽搞的不知所云。其实工程机械融资租赁非常简单。它就是一种信用销售的工具,实质上就是厂商在销售时提供金融服务,让资金不足的企业也能率先使用设备,然后用创造的利润以分期付款(每期支付租金)的方式购买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融资租赁的概念很简单为什么难以沟通?就是因为这个新生事物被错误地理解了,以为融资租赁就是变相贷款。因此总是纠缠在利率方面,似乎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已经获得物件的所有权了。

不管什么租赁,本质上都是在约定的时间内,以支付租金的方式使用他人资产。租赁物件必须由租赁公司购买后才能出租。融资租赁物件采购的选择权在承租企业。可是价格不是承租企业可以单独决定的,出租人有一票否决权。交易方每个人都应该知道我们做的是租赁,不是贷款

其次就是要了解租赁公司对潜在的承租企业有什么要求,这样企业才知道自己是否具备使用租赁物件的条件。首先

要让租赁公司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法律的主体资格、经营状况;其次是工程的盈利性和资金回收的保障;三是承租企业的对租赁物件使用的担保实力。工程机械融资租赁的特点是:大部分承租人都是个体经营者,他们需要有足够的家产作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来确保租金的偿还;四是要有30%左右的租赁保证金,租赁公司不会为一分钱都没有的企业做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给企业带来的好处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号称开展工程机械融资租赁的企业不少,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厂商之间因为对融资租赁的理解偏差,很难沟通和运作。

到底是什么原因阻碍融资租赁在工程机械领域里的发展?因为有“融资”和“租赁”两个词,有人把它当贷款看,有人把它当租赁看。其实它是具有融资性质的租赁,既不是贷款,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租赁。

融资租赁中的误区主要表现在:

一、潜在的承租人和供货商上来和租赁公司谈利率。似乎租赁公司就是银行,就是提款机。第一忘记了自己从银行贷不到款才找租赁公司融资;第二不知道租赁公司提供的是租赁物件,不是资金。承租人谈论利率不知道以什么为对象?物是不可能产生利息的。第三以为银行审查严,办事效率低,机会成本高。租赁公司审查松,办事效率高,机会成本低。其实租赁公司不是傻子,他们要求的条件一点不比银行低,只不过侧重的角度不同,给人以错觉。如果潜在的承租人没有认识到这点必然会碰钉子。

二、把租赁保证金混同于按揭贷款。为了控制风险,租赁公司已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承租人设备时需要承租人提供保证金。通常承租人以为这是按揭贷款的定金。其实在法律上有完全不同的意义。租赁保证金是偿还租金的一种保证,一旦承租人无力偿还租金,租赁公司有权动用租赁保证金顶替应付到期租金,然后再向承租人追索,租赁后期抵后期租金。租赁结束前承租人始终不能获得物件的所有权。

按揭中的定金是购买设备事先支付的一部分货款,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已经获得物件的部分所有权。这就是“(汽)车贷(款)”的风险要比(融资)租赁的风险大的多的一个原因。这也是银行停止车贷后,人们都把眼光转向租赁的一个重要原因。正因为融资租赁中租赁物件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特征,才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这将是工程机械投融资领域中今后发展的主流方向。

三、既然融资租赁不是贷款,那么设备闲置时承租人就不必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把租赁物件先退给租赁公司不就行了吗?其实不然。融资租赁中租赁物件是承租人选择,出租人为了租赁才购买的。出租人的目的并不是要主动地选择购买设备后租赁。因此融资租赁通常是不可撤消的。融资租赁更像是分期付款,只不过所有权是在全部租金支付完毕后才能转移给承租人。但这并不影响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和提取折旧。因此承租人不可以随时解约、随时续约。

四、通常以为融资租赁的费用比贷款高。因为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是从银行贷款,必然要增加一道融资环节的费用。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不可争辩的现实。但实际上不一定就是这样。第一,融资租赁在税收有缩短折旧期的功能,它能帮助企业减少所得税的支出;第二贷款的机会成本要比融资租赁高的多,一般人很容易忽略这个事实;三是按照目前的政策,银行贷款利率是上不封顶。企业从银行得到的实际利率不一定比租赁公司从银行得到的实际利率低。从综合成本上考虑,融资租赁的费用不一定比贷款高。五、融资租赁是为设备制造厂商的销售提供金融服务的。这话没有错,但租赁公司为什么要这么做主要原因是需要一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比较高的资金运作平台。那么厂商在寻求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服务时首先要考虑是否能满足租赁公司的基本要求。融资租赁的特点之一就是出租人既掌握应收租金的债权,又掌握租赁物件的物权。物权是债权的保障,租赁物件在运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回收后的在处置能力是租赁公司所关心的。而这些是租赁物件制造厂商才能提供的。如果你的设备没有这些功能,就被视为不适合开展融资租赁的设备类别。获得租赁公司服务的产品大都具备这样几各条件:一是控制租赁物件的运行,如:有些设备制造厂商为经常流动的工程机械设备安装了GPS,可以随时定位和停车;二是提供一部分帐期与租赁公司共担风险;三是提供物件的翻新和回购保障。

六、给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租赁风险太大。融资租赁是以融物的方式达到融资的目的。因此承租企业永远也得不到钱,反而要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这样就控制的资金随意流动的风险。其次融资租赁要收取30%以上的保证金,同时保留100%的物权。一旦出现问题损失最大的是承租人。再有对于中小企业的租赁项目,出租人一般都要求承租人的法人代表用家庭的房产和车辆等贵重可随时变现的资产做连带责任的附带担保,一旦出现问题倾家荡产,杜绝了承租人的恶意拖欠行为。最后一点是贷款的资金是不能上保险的,而租赁物件却可以出租人为收益人上财产险。一旦出现以外伤害,保险公司首先把赔款支付给租赁公司。对于出资人来说,在好项目竞争激烈的时候,融资租赁公司是一个很好的资金批发市场。

七、想要钱,银行走不通找融资租赁公司。千万不要把融资租赁公司当作大老板,银行家。也不要把融资租赁公司当作空手套白狼的资金运作的二道贩子。融资租赁属于服务贸易,融资租赁公司更多的职能是整合社会资源的资产管理公司。不要看融资租赁公司的资本金有多大,他们用在租赁方面的资金一定要在资本市场上找回。否则就不可

能持续的发展。因此租赁公司对潜在的承租企业和供货厂商的要求更多地是为出资人考虑。如果没有这点,他们也就失去了资金来源,失去了为承租人和厂商提供服务的机会。

在融资租赁的洽谈中出租人关心潜在承租人的是什么?

融资租赁公司不是慈善机构,他给一个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首先要看中这个企业合法的经营情况。尤其是正值的现金流是否充裕,是否能够覆盖未来可以偿还的租金。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只做“锦上添花”的项目,不做“雪中送炭”的项目。如果你能拿出保证金,租赁公司才考虑给你提供服务。还是同样原因,法人代表的家庭可变现大额资产是否具备,加上企业的资产是否足够含盖应付租金,以及你所提供资产的真实性。如果你是个还没有发财的小老板,那么还需要努力后在找租赁公司,否则也是谈了白谈。这就是经济学中的“马泰效应”让有钱的人更有钱,让没钱的人更没钱。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资料也就是围绕上述内容准备的。

在融资租赁的洽谈中出租人关心供货厂商的是什么

首先产品的质量和企业名气是租赁公司非常关心的。因为租赁物件一旦在运行中经常出问题,不仅增加了承租人的运行费用,也增加了偿还租金的风险。第二是设备的保值曲线。为了防止承租人出现问题给出租人造成的风险,出租人一定要关心处置设备时的市场公允价值。在工程机械二手市场尚不完善的时候,厂商的回购承诺就显的非常重要。当然这种承诺不仅是一纸文书,必要时可能还要扎一部分尾款。租赁公司最烦的就是供货厂商和承租企业签定合同后,因承租人拿不出款而找租赁公司融资。因为这样很容易造成租赁物权的丢失和虚化。丧失物权就意味着和贷款没什么两样。贷款的风险就都加给了租赁公司,租赁的安全性就成为一句空话。

出资人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关心租赁公司的是什么

融资租赁公司要想持续发展,必须要和资本市场结合。承租人和供货厂商也要看租赁公司是否具有再融资的能力才能进入谈判环节,否则空谈了半天,花费了人力、物力和财力还是没有结果。租赁公司被神化已经成为过去时。出资人首先要看租赁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有为股东圈钱嫌疑的企业必然不会提供资金。其次是租赁公司的企业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怎样,这是起码的条件。三是经营业绩怎样。如果规模不够,提供的资金也不会多,综合风险控制也不够强,就算提供资金也是高成本的资金。四是一定要让出资人了解工程机械行业的整体情况。为了批发资金,出资人通常愿意给发展的比较好的行业提供资金。工程机械领域也是如此。因此要提供行业的增长率、平均利润率。当然也要看承租企业的这些指标。五是要看租赁合同是否有瑕疵。租赁项目如果要能在资本市场上流通,它的安全性和收益性一定要好。如果租赁合同不能保障这些的话,尽管没有出现问题,但因其他出资人并不懂这个行业而失去了流动性。

在谈到融资租赁时,租赁公司通常总是简单地宣传其业务流程是怎样的。成功的项目一定是风险共担,利益共沾。为达此目的,当事人相互之间沟通是最重要的,没有这些,项目开发是不可能有进展的。其次就是项目的结构设计。一个好的结构,不仅给租赁当事人各方带来好处,还增加了综合控制风险的能力。所有的结构设计都建立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

沟通主要体现在信息是否对称方面。按照市场原则,信息对称时才是最公平的交易。但在实际当中信息不可能完全对称。因此在项目洽谈中必然要涉及真实性调查。如何进行真实性调查,体现一个公司的功底。首先对信息的评价要有证据。不管企业怎样说,一定要那出证据来,尤其是物证。没有证据的说法在好都是不真实的。其次是突然袭击。有很多企业在谈项目时总是说什么时候有时间到企业去看看。但当你决定去看时,他就会实现做很多的准备。就算有证据,有些证据本身的真实性就值得怀疑。如果你突然到一个没有准备的地方,发现一切都那么完美,说明这家企业在细节上非常注意。对于这样的企业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三是寻找间接证据。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一般财务上比较混乱,他们提供的证据通常没有公信力。

但有些企业确实是有实力的,这时就要看他的家庭财产有多少。如果没有也说明不真实性。融资租赁在工程机械领域知道的人已经不少,但从成熟度的角度看,还有很大的一段距离。我们在做项目时首先要了解各方当事人在想什么,他们的希望和要求是什么,这样才能提高成功率,降低机会成本。所谓的沟通实际上也是在为一个好的租赁项目如何分配风险和利益做基本的铺垫。找到动因,满足动因就是成功的开始。

“按揭”具有抵押及分期还款两层含义。它是指按揭人将物业的产权转让于按揭受益人(银行)作为还款保证,还款后,按揭受益人将物业的产权转让回给按揭人。

工程机械按揭贷款的担保方式比较灵活:以所购车辆设定抵押,并由经销商提供全程保证,由保险公司提供履约保证保险;以所购车辆设定抵押,并由生产厂商提供全程回购担保或以银行认可的足额财产(包括房产和有价单证)作为抵\质押。

光大银行工程机械按揭贷款借款人可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按月还款方式。贷款利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目前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的短期贷款利率为5.04%,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的短期贷款利率为5.31%,一至三年(含三年)的贷款利率为5.49%,三至五年(含五年)的贷款利率为5.58%,五年以上贷款利

率为5.76%。尤其需要贷款人注意的是,银行有权根据贷款风险大小,对贷款利率实行幅度为30%以内的上下浮动空间。

融资租赁等四大贷款方式的比较

贷款途径:银行、汽车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

消费者贷款买车,除了通过传统的银行贷款方式外,又有汽车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两条新途径。那么,这三条贷款途径有何异同呢?

途径1 银行优点:利率低不足:手续繁、杂费多。

银行车贷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首付比例为两到三成,利率较汽车金融公司低。有些银行为了吸引客户,根据客户的诚信资质,将首付比例降低、贷款年限放长、贷款利率下浮。但是,银行贷款买车,购车者需要提供得到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物或抵押物,审批时间一般要一个月左右;而且各种费用较多,需支付担保费、验资费、律师费、抵押费、家访费、抵押登记、保险保证金等费用,其金额一般是贷款额的5%左右。

途径2 汽车金融公司优点:手续简便、费用低不足:利率高、提前还款需支付违约金汽车金融公司的车贷具有手续简便、费用低但利率高等特点。汽车金融公司首付比例在30%左右,贷款年限不超过5年。在贷款条件方面,汽车金融公司贷款比较注重购车者的个人信用,不需要质押,没有户籍障碍;贷款放贷速度较快,一般几个小时到几天即可办妥;但汽车金融公司车贷5年期的利率有的接近9%,消费者如果提前还款,还要支付相当于提前还款额3%的违约金。

途径3 融资租赁公司优点:期限长、月供少不足:总费用支出高

目前,一些租赁公司、经销商与银行联手,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卖车,即由银行发放贷款,个人作为租赁者使用,付清贷款后产权归个人所有。据了解,融资租赁公司车贷期付款年限可长达10年,有的融资租赁公司甚至提供“零首付”,购车者每月的还贷压力很轻;牌照、保险、购置税、汽车装潢等其他购车费用也能分期付款。但是,融资租赁公司车贷一般没有优惠利率,因此,融资租赁公司车贷的总支出要比银行车贷高出不少。

◆贷款方式:低首付、分期付、零利率、零费用目前,各大车商为年底冲量,新推的车贷方式可谓五花八门层出不穷,令不少消费者眼花缭乱摸不到边际。实际上,将目前市面上所有的车贷方式归纳起来,不外乎有四种:低首付、低月供、零利率、零费用。在作对比后你会发现,它们都有各自的优缺点。那么,哪种方式更适合?则要看各自的具体情况了。

方式1 低首付优点:首付款较低、新车可享受优惠价不足:还贷期限较长、利率上没有优惠以10万元车型为例,首付仅为车价的30%,即3万元,如果选择5年期还贷,月付也仅在1500元左右。当然,买车后还需一次性付清购置税、车险等费用约12000元。这种贷款方式,对于不少年轻白领有相当的吸引力。一方面他们储蓄不多,一方面又不愿降低生活质量、渴望成为有车一族,基于此,在对自己几年后的收入增长有良好预期的前提下,选择这种低首付贷款方式较为适合。

方式2 分期付优点:缓解一次性支付压力、零利息、车型选择多不足:只能按照全价买车、贷款时限短

目前部分车商推出首付50%、尾款50%的车贷活动,尾款需在一年内还清,而消费者车型选择的余地相对较大。由于免息,参加这类车贷活动的消费者是不能享受新车价格优惠的。这种方式实际上就是分期付款,对于支付能力较高,但部分资金临时需作它用,短期内又能筹够尾款的消费者来说,是很适合的。但对一般贷款车主来说并不划算,如果想平摊贷款压力,不如考虑普通车贷,虽然利息偏高,但是可以享受较大的新车优惠,而且由于还款期限较长,平均每月的贷款压力就要小得多。

方式3 零利率优点:免收贷款利率不足:不享受优惠价格

据了解,参加“零利率”车贷活动的消费者是不能享受车型优惠的,即只能按照原价购买。新车相对更划算:如果消费者只能在“车价优惠”与“零利率”中二选一,实惠度需消费者仔细衡量。对于没有价格优惠的新上市车型,如果能以“零利率”方式购买,则比一次性付款划算。

方式4 零费用优点:零利息、零手续费、零额外担保费用、新车可享受优惠价格不足:首付压力大,月供负担重从价格上考虑,“三零”车贷活动还是很实在的,但是为了减少自身承担的风险,厂家对于首付款比例要求很高,首付需交60%,而且只能贷一年,无论首付还是月供,对于消费者压力都比较大。由于新车上市后面临降价的压力,所以如果选择此种车贷方式,购买老款车无疑比新款车更划算。

银行贷款篇二

银行贷款会涉及哪些费用?

银行贷款会涉及哪些费用?

随着超前消费观念的逐渐普及,银行贷款成为了使人们过上“先享受、后付款”生活的“直通车”。不过,说到银行贷款,人们最关心的莫过于费用问题。基于此,淘钱宝在这里就不妨来说说银行贷款都会涉及哪些收费。

1、利息费

利息费是最常见的贷款费用。其费用的多少主要取决于贷款期限、利率与还款方式等因素。众所周知,资金的使用期限越长,按期支付的利息就越多,反之亦然,资金使用期限短,借款人也能相对节省利息。

在利率方面,不同的贷款方式,利率收费标准也会不尽相同。具体说来,银行的定价体系与其所承担风险是相辅相成的。就拿无需提供抵押物、仅凭个人资质而放款的无抵押贷款方式来说,由于银行承担的坏账风险较大,因此利率定价也会相对较高。多数银行的年利率大多在15%左右,而房屋抵押贷款则一般在

7.8%左右,两者相差一倍之多,当然,不同银行的定价策略会略有差异,借款人需以具体贷款行的收费标准为准。

在还款方式方面,无抵押贷款显得较为单一,通常只有等额本息还款法一项选择。而房屋抵押贷款则不然,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的还款能力,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两者还款方式的区别在于,等额本金总体上支付的利息较少,但前期还款压力较大;等额本息还款每期还款额相同,但是相比等额本金利息支出更多。

2、手续费

众所周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们在申请银行贷款时,时常会听到免息不免费的说法。由于贷款市场的收费名目繁多,通常情况下免收利息的银行,往

往会以手续费的方式计息收费。

3、违约金

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借款人应做到按时足额还款。如果贷款未及时偿还的话,会产生违约金;而如果手头宽裕,想进行提前还款,通常也会被银行视为违约。违约金的金额会在贷款合同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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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篇三

银行贷款的种类和程序

银行贷款的种类和程序

A、 银行贷款的种类{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的种类就是指贷款的形式。按着《贷款通则》的规定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形式主要有:委托贷款、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票据贴现等四种形式。同时,各商业银行面向市场积极进行金融创新推出了许多适应中小企业需要的贷款品种。

1)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办理个人委托贷款的基本程序是:

一是由委托人向银行提出放款申请。

二是银行根据双方的条件和要求进行选择配对,并分别向委托方和借款方推介。

三是委托人和借款人双方直接见面,就具体事项和细节如借款金额、利率、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进行洽谈协商并作出决定。

{银行贷款}.

四是借贷双方谈妥要求条件之后,一起到银行并分别与银行签订委托协议。

五是银行对借贷人的资信状况及还款能力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然后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经银行审批后发放。

2)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其特征就是债务人无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担保仅凭自己的信誉就能取得贷款,并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的。这种信用贷款是我国银行长期以来的主要放款方式。由于这种贷款方式风险较大,一般要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以降低风险。

从目前实际看,银行发放信用贷款的基本条件是:

一是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至少在AA-(含)级以上的,经国有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审批可以发放信用贷款;

二是经营收入核算利润总额近三年持续增长,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0%的良好值范围,现金流量充足、稳定;

三是企业承诺不以其有效经营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或对外提供保证,或在办理抵(质)押等及对外提供保证之前征的贷款银行同意;

四是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无逃废债、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

3)担保贷款

担保贷款是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其一,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

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承担债务。同一债务由两个以上保证人保证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规定保证人与贷款银行要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与贷款银行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在实际执行中若发现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其二,抵押贷款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

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一般情况下,银行能给与的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抵押物的60%~70%。法律规定抵押人和贷款银行要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在实际执行中若发现抵押合同不完备的可以补正。

其三,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银行贷款}.

权利质押是指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质押与抵押相比,最大的特点是质物必须移交给银行占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法律规定出质人和贷款银行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在实际执行中若发现质押合同不完备的可以补正。

4)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是指借款人将未到期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给银行,取得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资金。俗话说,杀头的生意有人做,赔本的买卖无人干。票据贴现当然要有利可图,银行在接受企业的票据时,在原价基础上打个折扣,被称为贴现。商业银行把票据转让给同行叫转贴现,接受方银行如果票据太多,影响放贷获利,就把票据转让给中央银行就叫作再贴现。这种贷款形式指的是借款人手头拮据,急需资金,用商品交易得来的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申请放款,以融得急需的生产经营资金。采用这种方式贷款,银行在贴现时要扣除利息,并不是按票面金额全部贴现的。正是靠着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的利差,票据市场商家云集,大小企业你来我往,热闹非凡。这种融资方式的好处之一是银行不按企业的资产规模来放款,而是依据市场情况(销售合同)来放款。企业收到票据至票据到期承兑之日,往往少得几十天,多则半年,资金在这段时间处于闲置状态。企业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据贴现融资,远比申请贷款简便,一面且融资成本很低。

5)综合授信

即银行对一些经营状况好、信用可靠的企业,授予一定时期内一定金额的信贷额度,企业在有效期与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综合授信额度由企业一次性申报有关材料,银行一次性审批。银行采用这种方式提供贷款,一般是对有工商登记、年检合格、管理有方、信誉可靠、同银行有较长期合作关系的企业。

6)信用担保贷款

目前在全国3l个省、市中,已有100多个城市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这些机构大多实行会员制管理的形式,属于公共服务性、行业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组织。担保基金的来

源,一般是由当地政府财政拨款、会员自愿交纳的会员基金、社会募集的资金、商业银行的资金等几部分组成。会员企业向银行借款时,可以由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予以担保。另外,中小企业还可以向专门开展中介服务的担保公司寻求担保服务。目前全国共有955家担保公司,当企业提供不出银行所能接受的担保措施时,如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证人等,担保公司却可以解决这些难题。

7)买方贷款

如果企业的产品有可靠的销路,但在自身资本金不足、财务管理基础较差、可以提供的担保品或寻求第三方担保比较困难的情况下,银行可以按照销售合同,对其产品的购买方提供贷款支持。卖方可以向买方收取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以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资金困难。或者由买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卖方持汇票到银行贴现。

8)异地联合协作贷款

有些中小企业产品销路很广,或者是为某些大企业提供配套零部件,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松散型子公司。在生产协作产品过程中,需要补充生产资金,可以寻求一家主办银行牵头,对集团公司统一提供贷款,再由集团公司对协作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当地银行配合进行合同监督。也可由牵头银行同异地协作企业的开户银行结合,分头提供贷款。

9)项目开发贷款

一些高科技中小企业如果拥有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初始投入资金数额比较大,企业自有资本难以承受,可以向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对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稳定项目开发关系或拥有自己研究部门的高科技中小企业,银行除了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外,也可办理项目开发贷款。

10)出口创汇贷款

对于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银行可根据出口合同,或进口方提供的信用签证,提供打包贷款。对有现汇账户的企业,可以提供外汇抵押贷款。对有外汇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以凭结汇凭证取得人民币贷款。对出口前景看好的企业,还可以商借一定数额的技术改造贷款。

11) 自然人担保贷款

2002年8月,中国工商银行率先推出了自然人担保贷款业务,今后工商银行的境内机构,对中小企业办理期限在3年期以内信贷业务时,可以由自然人提供财产担保并承担代偿责任。自然人担保可采取抵押、权利质押、抵押加保证三种方式。可作抵押的财产包括个人所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和交通运输工具等。可作质押的个人财产包括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和记名式金融债券。抵押加保证则是指在财产抵押的基础上,附加抵押人的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事项,银行将会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

12) 个人委托贷款

中国建设银行、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一项融资业务新品种——个人委托贷款。即由个人委托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一种贷款。

13) 无形资产担保贷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无形资产都可以作为贷款质押物。即以依法可转让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作为抵押物获得的贷款。

14) 出口退税质押贷款

出口退税质押贷款是以企业正常出口形成的,经国税部门审核批准应退未退税款为质押而发放的贷款。苏南和浙江的许多商业银行针对出口退税款的保障性好等特点,开办了出口退税质押贷款业务。主要做法是:银行在对其发放贷款前,与企业签订协议,对经过国税部门认可的惟一一个企业出口退税专户进行控制,在审查其退税凭证无误后,对其发放贷款,在贷款到期后直接从退税专户中扣划。此举既使贷款归还有了稳定的退税资金作为保障,又有效解决了外贸企业资金不足的矛盾,支持了外向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15) 保全仓库业务{银行贷款}.

保全仓库业务是以企业所拥有的较为通用的流动资产为抵押物而发放的贷款。具体操作办法是:企业提出贷款要求时,银行要求其将货物放人指定仓库(与银行签有协议),充当抵押物,然后根据其市场价值确定折扣率对其发放贷款。当企业销货需要提货时必须有新的货物补充或将货款归还贷款,然后凭银行加盖公章的出库单提货。此举不但解决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而且促进了商品流通。

16) 应收账款质押或收购业务{银行贷款}.

应收账款的存在影响资金周转,不利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目前,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货款屡见不鲜,而这些大企业通常实力雄厚、信誉较好。部分商业银行看准这一商机,开办了应收账款质押或收购业务,主要做法是对中小企业质量较高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贷款或收购,或对购货方开具的商业汇票进行贴现。

17) 保付代理业务

保付代理业务简称保理,是银行购买供货企业因赊销而产生的短期应收账款债权,贷款由银行先期支付给卖方企业:然后银行作为债权人代理卖方再向买方企业催收。这项业务的贷款标的虽与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相同,但在债权债务处理方式上两者是有区别的。应收账款质押业务银行并不买断应收账款债权。而保理业务银行买断了应收账款债权,也有通俗说法是银行替企业讨债。

{银行贷款}.

18) 自助贷款

自助贷款就是对传统的质押或抵押贷款简化手续,中小企业可一次质押(抵押),反复使用。它可分为两种形式——存单质押和房地产抵押。通过评估中小企业在银行的质押和抵押物、银行给予中小企业一定授信额度,在约定期限内中小企业根据授信额度可以反复进行贷还款业务。只要及时偿还,无不良记录,还款后银行会自动恢复中小企业原来的信用额度,这样下次贷款时无须重新申请手续。

以上贷款形式除委托贷款以外,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贷款银行要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当然,经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企业或者自然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贷款可以不提供担保。

B、银行贷款的程序

(一)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

向银行或其经办机构直接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贷款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贷款金额、贷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同时还须向银行提交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相关证件;

2.财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贷款前一期财务报告;

3.原有不合理占用贷款的纠正情况;

4.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5.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6.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7.固定资金贷款要在申请时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改造方案或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和总概算。

(二)银行的审批

1.立项

该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确认审查目的、选定主要考察事项、制定并开始实施审查计划。

2.对借款人进行信用等级评估

信用等级是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来评定的。评级可以由贷款人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以由有关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

3.进行可行性分析

这一阶段包括发现问题、探究原因、确定问题的性质及可能的影响程序等。其中,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的分析最为重要,因为它是银行掌握和判断企业偿还能力的依据。

4.综合判断

审查人员对调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判断企业目前的状况、中期的盈亏和长期的发展,复测贷款的风险度,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

5.进行贷前审查,确定能否贷款

银行贷前审查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直接调查、侧面调查等。贷前审查结束后,由银行经办人员写出贷款审查报告进行审批,并明确能否给予贷款。

(三)签订借款合同

若银行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各项均符合规定,并同意贷款,便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贷款种类、贷款用途、贷款金额、利率、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纠纷处理及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借款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发生效力。

(四)贷款的发放

借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即可按合同规定核实贷款。借款人可以根据借款合同办理提款手续,按合同计划一次或多次提款。借款人提款时,由借款人填写银行统一制定的提款凭证,然后到银行办理提款手续。银行贷款从提取之日起开始计算利息。借款人取得借款后,必须严格遵守借款合同,按合同约定的用途、方式使用贷款。

(五)银行贷后检查

贷后检查是指银行在借款人提取贷款后,对其贷款提取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跟踪调查。

(六)贷款的收回与延期

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通常,银行在短期贷款到期前1个星期、中长期贷款到期前1个月,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及时筹备资金,贷款到期时,一般由借款人主动开出结算凭证,交银行办理还款手续。对于贷款到期而借款人未主动还款的,银行可采取主动扣款的办法,从借款人的存款账户中收回贷款本息。 借款人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按规定提前的天数向银行申请展期,填写展期金额及展期日期,交由银行审核办理。

银行贷款篇四

银行贷款对财务报表的要求

银行贷款涉及的相关财务指标及报表要求

(一)、向银行贷款的企业报表编制财务指标的注意事项

向银行贷款企业要把握好的14个财务指标:

(1)财务结构:{银行贷款}.

1、净资产与年末贷款余额比率必须大于100%(房地产企业可大于80%);净资产与年末贷款余额比率=年末贷款余额/净资产*100%,净资产与年末贷款余额比率也称净资产负债率。

2、资产负债率必须小于70%,最好低于5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X100%。

(2)偿债能力:

3、流动比率在150%~200%较好;流动比率=流动资产额/流动负债*100%。

4、速动比率在100%左右较好,对中小企业适当放宽,也应大于80%;速动比率=速动资产额/流动负债*100%;速动资产=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它流动资产。

5、担保比例小于0.5为好。

6、现金比率大于30%。现金比率=(现金+现金等价物)/流动负债。

(3)现金流量:

7、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应为正值,其销售收入现金回笼应在85~95%以上。

8、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支付采购商品,劳务的现金支付率应在85~95%以上。

(4)经营能力:

9、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小于8%,说明该企业的主业正处于成长期,如果该比率低于5%,说明该产品将进入生命末期了。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上期主营业务收入)/上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10、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应大于六次。一般讲企业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越高,企业应收账款平均收款期越短,资金回笼的速度也就越快。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应收账款周转次数)=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年初余额+应收账款年末初余额)/2=营业收入*2/(应收账款年初余额+应收账款年末初余额)。

11、存货周转速度中小企业应大于五次。存货周转速度越快,存货占用水平越低,流动性越强。存货周转速度(次数)=营业成本/平均存货余额,其中存货平均余额=(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5)经营效益:

12、营业利润率应大于8%,当然指标值越大,表明企业综合获利能力越强。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商品销售额)×100% =(销售收入-销货成本-管理费-销售费)/销售收入×100%。

13、净资产收益中小企业应大于 5%。一般情况下,该指标值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回报越高,股东们收益水平也就越高。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净利率×权益乘数=营业净利率×总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

其中营业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总资产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权益乘数=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1÷(1-资产负债率)。

14、利息保障倍数应大于400%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 / 利息费用=(利润总额+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二)银行对财务会计报表审核的主要方法和内容

财务会计报表审核方法包括对财务会计报表的形式审核、报表相互之间勾稽关系审核、重要会计科目审核和异常情况审核等。对于合并财务会计报表除进行上述审核外,还应该要求企业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本部(母公司)和占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比重较大的子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进行审查。

(1)、财务会计报表的形式审核。

1、审计报告的形式审核。

①标题是否为“审计报告”;

②收件人是否正确;

③是否有注册会计师签字及盖章;

④是否已注明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⑤是否签署了报告日期;

⑥是否有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

⑦是否已核对审计报告的骑缝章无误;

⑧是否为标准的年度审计报告;

⑨报告内容是否完整齐全。

2、审计报告结论审核

① 无保留意见;

②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③保留意见;

④无法表示意见;

⑤否定意见。

3、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审核。

① 受过注册会计师协会处罚;

② 受过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处罚;

③ 受过财政税务审计等公安机关处罚;

④ 是否曾贷款行提供过虚假审计报告;

⑤ 有过其他不良记录。

4、会计报表及附注的形式审核。

①报表名称是否符合规定;

②报表编制单位是否盖章;

③报表是否有编制人、财务负责人、公司负责人签字及盖章;

④资产负债表是否为账户式;

⑤利润表是否为多步式。

5、验资报告的形式审核。

① 标题是否为“验资报告”;

② 收件人是否正确;

③ 是否有注册会计师签字;

④ 是否已注明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⑤ 是否签署了报告日期。

6、合并会计报表的形式审核。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① 是否为汇总会计报表;

② 了解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并审核其合规性;

③资产负债表是否有合并价差及少数股东权益科目;

④损益表是否有少数股东权益科目。

(2)、财务会计报表间勾稽关系的审核。

主要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四者之间科目对应关系的审核。

1、企业“营业执照”中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中的“实际投入资金”、“资产负债表”中的“实收资本”之间勾稽关系审核(除外商投资企业经我国有关部门批准,资本金可以分期到位,“实收资本”等于“实际投入资金”并可能小于“注册资本”外,一般情况下上述三者之间应相等,如果存在差异应向企业了解原因,并作说明)。

2、“资产负债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和“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勾稽关系通过以下公式进行审核: 期末未分配利润=本期净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公益金(或提取的职工奖励工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或利润归还投资)-应付股东股利或转作资本部分

如通过上述公式进行测算的“期末未分配利润”数据与会计报表实际数据不符,应要求企业解释并作出说明。

3、“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收到的现金”同“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部分科目勾稽关系通过以下公式审核: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X1×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17%)+X2х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13%)+(1-X1-X2)×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其他业务利润+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应收票据(期初-期末)+预收账款(期初-期末)+其他应收款(期初-期末)+营业外收入×20%-当期坏账核销额+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

其中,X1、X2分别为当期商品销售中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7%、13%的商品的占比。因上述公式中涉及数据需要分析填列,审核中可能会出现一定误差,用上述公式测算出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数据同会计报表的“现金流量表”中的实际数据在20%以内可以认定为勾稽关系相符。

4、“现金流量表”中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部分科目勾稽关系,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进行审核: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利润+当年计提的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待摊费用(期初-期末)+预提费用(期初-期末)+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存货(期初-期末)+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应收票据(期初-期末)+预收账款(期初-期末)+其他应收款(期初-期末)+应付账款(期初-期末)+应付票据(期初-期末)+应付福利费(期初-期末)+应付工资(期初-期末)+未交税金(期初-期末)+其他应付款(期初-期末)+其他应交款(期初-期末)+预付账款(期初-期末)-(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80%

因上述公式中涉及现金流量数据、存货需要分析填列,审核中可能会出现一定误差,根据重要性原则,经上述公式测算出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数据同会计报表的“现金流量表”中的实际数据误差在20%以内可以认定为勾稽关系相符。否则,要做具体分析。

5、“现金流量表”附表中“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同“资产负债表 ”部分科目勾稽关系可以通过以下公式审核: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期初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期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期末预收账款-期初预收账款)

因上述公式中涉及数据需要分析填列,审核中可能会出现一定误差,根据重要性原则,经上述公式测算出的“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数据同会计报表的“现金流量表”中的实际数据误差在20%以内可以认定为勾稽关系相符。否则,要做具体分析。

6、“现金流量表”附表中“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减:减少)”同“资产负债表”部分科目勾稽关系可以通过以下公式审核: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期末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付款-期初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付款)+(期初预付账款-期末预付账款)

因上述公式中涉及数据需要分析填列,审核中可能会出现一定误差,应根据重要性原则判断,经上述公式测算出的“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数据同会计报表的“现金流量表”中的实际数据误差在20%以内可以认定为勾稽关系相符。否则,要做具体分析。

{银行贷款}.

(3)、重要会计科目的审核。

1、审核要点:

①资产类科目应审查其是否实际存在、所有权的归属以及计价是否合理;

②负债类科目应审查其金额是否正确、负债到期日以及是否存在未入账的负债事项;

③权益类科目应审查其来源的合理性、确认的合法性、计价准确性;

④收入、成本和费用类科目应审查其确认的合法性、是否当期发生以及收入成本费用相互之间是否配比。

2、审核细则

①根据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确定重点科目并审核。审计报告的意见有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以及其他情况,如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不为无保留意见,要求对解释段的意见作详细分析,并根据解释段中所提事项的真实性确定其对评级的影响。

②根据金额确定重点科目并审核。重点科目分为必查科目和条件审核科目。必查科目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在企业资产中通常占有较大份额的科目,具体包括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条件审核科目是指当有关科目达到一定数额比例时才予以审核,包括短期投资、待摊费用、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投资、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审核要点是从银行的角度出发,核实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准确反映企业真实偿债能力。

A、应收账款的审核。主要审查企业是否存在较大数额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账款;是否存在较大数额且已判定不能回收的应收账款而未核销;是否由于经营效益下降导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而数额增加;是否存在收款期大于一年的大额应收账款,是否提取足额坏账准备;应收账款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存在虚列应收账款以虚增销售收入现象;是否为了刺激销售,降低信用政策标准,导致应收账款大额增加;以及其他需要审核的问题。

B、存货的审核。核实存货的主要组成;是否存在少列、多列存货现象,核实存货的真实存在;核实说明存货收入、发出计价方法及其一贯性,是否存在多计存货,少计成本的现象;存货是否大量积压变质,而未提取足额的跌价准备;核实是否由于该企业经营效益下降,存货销不出去导致存货数额较大;通过对存货的审核了解企业的生产销售能力;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C、固定资产审核。主要核实说明企业固定资产的组成,并确认固定资产划分是否准确、产权是否归企业所有,是否存在将经营租赁固定资产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现象;核实企业固定资产的计价是否真实公允,是否及时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审查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期限是否合法合理并遵守一贯性原则,是否存在少提折旧、不提折旧现象;审查是否存在已经过时报废、不使用的固定资产还列入账中;是否存在固定资产评估增值事项,若有,就其事项要求作具体说明;是否存在接受捐赠、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若有,要求作具体说明;是否存在期间费用固化现象;以及其他需要核实说明的事项。

D、主营业务收入审核。审核是否存在通过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科目虚增销售收入现象;销售收入确认时是否同时满足已将销售商品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失去对已出售商品的控制权、有相关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可靠计量四个条件;是否存在通过销售退回、折让随意调节利润现象;是否存在信用标准降低导致销售收入增加现象;以及其他需要审核的情况。

E、如果企业其他应收款/流动资产总额≥10%,则应审核其他应收款。要求核实说明该企业其他应收款的主要项目,以证实是否存在抽逃投资、错列现象,同时要对其他应收款的回收性进行审核说明。一般情况下,其他应收款具体项目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备用金,存出保证金,预付账款转入等。

F、如果企业近两年财务数据都满足待摊费用/流动资产≥10%,则应审核待摊费用。主要核实该企业待摊费用的组成,是否存在把递延费用计入待摊费用现象或者待摊费用未及时摊销计入当期成本和费用。一般情况下,待摊费用包括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等。

银行贷款篇五

银行贷款合同样本

银行贷款合同样本

借款人(全称):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

1、借款种类:流动资金贷款

2、借款用途:经营投产

3、借款币种及金额(大写)人民币:

4、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见下表: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 电话: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银行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1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银行贷款篇六

银行贷款问题研究

银行贷款问题研究

【摘要】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按照不同标准,可分为多种类型。不良贷款影响着银行体系的稳定,同时危害了金融业的发展。本文针对我国商业银行的问题贷款,对现状和成因进行了详细分析,进而从实际出发,站在商业银行的角度提出一系列控制和管理策略。得出了结论,只有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严格控制不良贷款,银行才能稳健高效地经营,从而保证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措施

一、定义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如美国的工商贷款主要有普通贷款限额、营运资本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几种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贷款多采用票据贴现、信贷账户和透支账户等形式。

二、银行贷款的分类

1、按偿还期不同,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2、按偿还方式不同,可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和透支;

3、按贷款用途或对象不同,可分为工商业贷款、农业贷款、消费者贷款、有价证券经纪人贷款等;

4、按贷款担保条件不同,可分为票据贴现贷款、票据抵押贷款、商品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

5、按贷款金额大小不同,可分为批发贷款和零售贷款;

6、按利率约定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等等。

三、不良贷款现状

巨额的不良贷款不仅影响着银行体系的稳定,而且削弱了银行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化解不良贷款已成为各国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深化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我国由于体制和各种政策上的原因,整个金融系统存在巨大规模的不良贷款,已经使得我国银行业隐藏着巨大的经营风险;加入WTO后,

随着金融

业的逐渐开放,我国银行业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各家商业银行都在市场中努力发展和壮大自己,但这并不能自动地保证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问题能够得到彻底解决。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到九十年代初期,主要是政府指令性贷款项目失败形成不良贷款;第二个阶段是1992年到1997年左右,主要是市场经济改革开始后,企业改制,不适应市场竞争而破产,以及银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低形的不良贷款。这部分占比最大,约占不良贷款总额的60%左右;第三个阶段是1998年以后形成的不良贷款。由于政府加强监管,银行加强风险控制与内部管理,不良贷款发生率大大下降。

四、商业银行问题贷款的成因

银行问题贷款成因是多方面的,具体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经营管理和操作风险。

1、市场风险是问题贷款产生的外部原因。这里所说的市场风险是指宏观经济大环境中某些因素变化引起的不确定性,特别是经济运行周期、财政货币政策和政府的过度干预的影响。

(1)经济周期的影响。经济萧条时期,借款人获利能力普遍下降,预期收入往往不能实现,容易出现财务困难,问题贷款产生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反之,在经济繁荣时期问题贷款产生的可能性就比较小。

(2)财政货币政策的影响。当政府采取宽松的财政货币政策时,社会需求增加,企业的产品容易销售出去,出现问题贷款可能性比较低;反之,当政府采取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时,出现问题贷款可能性就比较高。

(3)政府过度干预。政府干预经济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政府过度参于经济活动。二是政府以间接融资为主,使银行成为“准政府机构”。通常政府按照既定的产业政策,指令银行对企业进行贷款支持,根本不考虑银行本身的效益和安全,这就为问题贷款埋下了隐患。

2、信用风险是问题贷款产生的主要原因。信用风险就是债务人未来不能还本付息的可能性。借款人风险和担保风险是最主要的信用风险。

(1)借款人风险。借款人未来能否盈利或取得收入直接关系到贷款能否按

时偿还。但借款人未来的盈利和收入受多种因素影响,往往是不确定的。

(2)担保风险。担保风险就是当借款人无力偿还时,担保方也不能偿还,或不具备担保资格的不确定性。这也是银行贷款不能按时、足额收回的重要原因。

3、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和信贷操作风险。这也是问题贷款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

(1)银行经营管理问题。一是银行的信贷体制问题,许多项目虽然集体审批,担责任不够明确,出了问题责任不清。二是贷款决策缺乏科学的信息咨询系统,通常是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静态分析多,动态分析少;立足区域性分析多,站在全局性分析少。

(2)信贷操作风险。具体而言,就是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信贷政策和操作规程发放贷款;对到期贷款催收不力;对担保缺乏有效的控制;对单一客户或特定行业贷款过于集中;贷款期限不合理等等。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还与我国法律制度不健全相关。市场经济是法律经济,我国法律制度的确立滞后于经济的发展,之前我国的法律制度还十分薄弱,这种法律环境不利于银行防范不良贷款的形成。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担保法等主要金融法律直到1995年才颁布实施,在此之前担保贷款较少,大量的政策性贷款是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主要途径。

五、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解决途径

(1)传统手法;上门追债、抵债资产拍卖、法律诉讼这几种常规手段操作简单,牵涉环节少,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最多。

(2)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清理银行不良资产;将不良资产从银行剥离,减轻了银行沉重的负担。但由于剥离的资产是建国以来积淀多年的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复杂,剥离额度远远不足,资产质量非常差。在目前社会信用恶化的市场环境下,加快资产处置速度与提高资产回收率形成了一对矛盾,处理起来有很大的困难。

(3)债转股;将银行对企业的债权转化为股权,之后通过阶段性的持股后适时转让股权。将企业推向资本市场,引入新的投资者,对企业进行再造,发挥企业整体资源的资本功能,从而为银行的债权资产带来保值、增值的希望。债转股是比较有效的手段。

(4)资产重组;资产重组的方式有很多,我国商业银行可采取重新安排贷款、给予流动性支持、停免息、挂帐等措施,还有抵押品、公开拍卖、招商租赁等方式。

(5)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和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主要策略:一是依法设立资产证券化特殊目的实体(SPV),二是建立资产证券化的破产隔离机制,三是切实加强信用增级、信用评级和担保体系,四是分类组建证券化资产池,五是引入权威服务。

(6)通过政府力量处置不良贷款。注入公共资金,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在资本市场上筹资。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带有明显的计划色彩,因此依靠财政注资来部分解决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符合历史的事实。

(7)强化贷款营销意识,树立现代银行营销理念。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强银行贷款营销的重要意义。二是要树立真正的现代商业银行贷款营销理念。首先,必须牢固树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思想;其次,要拓宽思路,更新观念,现代银行贷款营销应该包括广告宣传、微笑服务、细分市场、产品创新、市场定位、营销控制等一系列内容。

我国商业银行应建立科学的不良贷款管理体系,完善不良贷款相关内部控制。政府应提供市场运行的规则,确保社会体系的正常运行。监管部门应逐步完善监管措施、加强监管力度。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严格控制不良贷款,使银行稳健高效地经营,从而保证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黄韵秋《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研究》云南财贸大学学报,2006; 聂庆平《我国银行不良贷款与银行改革政策的建议》经济科学,2002; 沈炳熙《资产证券化中国的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王克明《银企关系中的道德风险分析》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2;

本文来源:https://www.dagaqi.com/geleidaikuan/1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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