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贷款

商业信用贷款 商业银行贷款的信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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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信用贷款篇一

商业银行贷款的信用分析

商业信用贷款篇二

商业银行贷款案例

商业信用贷款篇三

个人信贷HND考试

个人信贷

1. The principles of lending—PARSERS

1) Personal aspects

Character—there is an interview between borrower and lender, the lender will ask some question to confirm the honest and reliability of the borrower.

Capital—the amount of capital or finance provided by the borrower that may suggest the level of the owner’s commitment to the purpose of the loan.

2) Amount and Purpose of loan

The lender must ensure that the propose of the loan is acceptable.

3) Repayment method and timing

It should be ensure the borrower use what methods and the time of paying the interest and capital repayment.

4) Safety margin and security

All lending carries an element of risk because repayment is in the future and no one can be certain of the future. The ultimate risk to be guarded against is the borrower’s bankruptcy and, should the advance be for more than the unsupported credit justifies security should be taken.

5) Expediency

Specific circumstance must be concrete analysis.

6) Remuneration—interest, Fees and Commissions

Lending is the most profitable part of a bank and building society’s business. The lender profits from loans through the interest which the majority of the earnings will normally come from the interest earned on the overdraft or loan, and commission which may be possible to generate one-off payments via facility frees.

7) Services

Most institution target employees in relation to the selling of other non-lending product. These will often be life insurance products that can generate a fee related to the premium.

2. Personal lending products

Personal loan (P:78)

Person loan is kind of medium-term borrowing.

Advantage

 Personal loan usually available for sum of £500 to £2500, and it can be arranged for six

months to ten years.

 Personal loans are always unsecured.

 Personal loan can be arranged to cover most purpose such as car purchase.

 The interest rate of the personal loan is fixed at the start of loan period.

 The interest of loan is higher.

3. 房屋抵押:

第一步:评估房子,由第三方来评估(P:45)

Firstly, the property should be valued its market value, and the lender will require a reinstatement value of the property. All the process of value the property should be completed by third part.

第二步:确认房子的所有权

Secondly check the ownership of the house. It is very important because if the borrower cannot pay the mortgage, the lender will confiscate the property as punishment. At the end of loan, the title to the property will be return to the borrower.

第三步:完成标准抵押(completing the security P:46)

Thirdly, a lender will need to instruct solicitors to act in the preparation and completion of the security.

第四步:去管理局注册

Finally, go to the related authority register and the bank will bank will become the first right to dispose of the house.

4. 计算题

1) Current ratio

2) Quick ratio

3) Net profit ratio

4) Gross profit ratio

5) Gearing

6) Debtor ratio

5. Security

The standard security (P:39)

A standard security is the method used to secure any asst that is classed as a heritable security. Advantage

 Property price increase is stable, bank are willing to take in the property as security.  The title of the property is clearly, the potential problem is small.

Disadvantage

 It is hard to sell the property, so the cashability is low.

 There are substantial costs involved in taking these securities and these cost have to be

passed in to borrower.

Stock and shares (P:65)

Most shares that are used as security are quoted on the London Stock Exchange.

Advantage

 The cashability of the stock and share are strong. It is easy to sell the shares and stocks  It is easy to transfer the title of stock and shares.{商业信用贷款}.

Disadvantage

 Value of the stock and shares are fluctuating.

 There may be restrictions by private companies on whom shares can sold to, and at what

price.

6. Warning signs

 There is an unexpectedly increase of the turnover on the account, it means this could

suggest overtrading.

 There is a decrease of the turnover on the account; it could suggest a downturn in trading.  The direct debts an new standing orders being issued by the borrower, it may suggest

additional borrowing facilities are being obtained from other lenders

 If the company stops to pay its check, it may suggest the company don’t want to paying the

check or delay paying the check.

 The company have a overdraft excesses which one is unauthorized

 The company demand more overdraft limit.

商业信用贷款篇四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

商业信用贷款篇五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

第一章 信贷管理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1.企业为何要借债?

答:

a.MM定理:企业的市场价值与其资本结构无关,而是取决于按照与其风险程度相

适应的预期收益率进行资本化的预期收益水平,企业价值取决于投资的未来收益,而不是资金来源结构

b.税差学派:只存在企业所得税,企业可以利用债务融资的“税盾效应”

{商业信用贷款}.

→任何有盈利企业的最优融资策略应该是争取更多的债务融资

c.破产成本主义:过度债务融资增加企业破产可能性,因而增加了企业的风险性。

“财务困境成本”

d.权衡理论:企业最优资本结构是在负债的税收利益和破产成本现值之间进行权衡,现实中企业的最优资本结构是使债务资本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相等时的比例

e.新优序融资理论: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的情况下,企业将避免发行普通股

或其它风险证券融资,而是偏好内部融资;如果需要外部融资,则偏好低风险的债务融资——企业融资一般会遵循内源融资、债务融资、权益融资的先后顺序

不对称信息下的资本结构理论

f.信号传递理论:在信息不对称下,企业可以通过适当的融资方式将信息传递给投

资者,企业家可以通过自有资金投资或发行债务向市场传递“好信号” g.代理成本理论:指委托人为设计、监督和约束和自己存在利益冲突的代理人的合{商业信用贷款}.

约所须付出的成本,以及合约的执行成本。其实质是委托人(投资者)和代理人(寻求融资的企业家/经理)之间的代理问题造成的

2.风险管理理论(态度和认识)

答:风险态度和风险认识共同决定主体承担风险的行为倾向

a.个体的风险态度:风险态度的决定因素:(承担风险前的)初始财富水平,人们普遍表现出绝对风险厌恶递减(DARA),教育程度、性别、心理偏好 企业的风险态度:观点1:群体效用函数决定企业的风险态度,观点2:“代表性个体”的效用函数决定企业的风险态度,在现实中,企业风险态度取决于股东分散度、净值水平、预算约束,硬度等多种因素

b.经济主体的风险识别取决于以下因素:1)对未来事件结果的概率分布的主观信念,

2)拥有的信息量,或信息处理能力,银行应该是客观主义者,拥有充足的信息量,和强大的信息处理能力

3. 银行在信贷管理中的风险管理策略

答:风险判别:银行观察到某种信号(如财务和非财务信息),推断借款企业的类型(好/坏企业)

风险规避:信贷配给现象的理论解释:在信息不对称下,银行会支付一定的筛选(screening)成本,对被判别为优质客户的借款申请者发放贷款,被判别为劣质的申请人将不能得到贷款

风险监督:银行在发放贷款后,将支付一定的监督成本,根据中期信号,确定下一阶段对借款人的策略:清算企业/ 允许企业存续

风险转移:——融资合约的二级市场交易:非标准信贷合约的直接出售与证券化交易,——利用风险转移合约将风险暴露转让给第三方

风险补偿:通过贷款损失准备金和坏帐冲销制度消化银行容忍度以内的预期损失

第三章 企业贷款管理

1.专家信贷分析的基本原则

答:6C原则、5W原则、5P原则、CAMPARI贷款法则

2.财务分析

目的:发现或证明这些拓扑关系,并借助这些拓扑关系验证会计报表的真实程度,了解以往会计期间业绩或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的变化趋势,并对下一个会计期间的业绩或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的变化趋势以及相应的风险作出评价

局限性:抽象性(无法反映企业全面信息)、滞后性(历史成本导向性与账面导向性)、会计方法的可选择性、人为因素影响财务报表质量

资产负债表(结构)分析:

a.资产结构分析: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

b.资本结构分析:负债结构分析(期限、方式、成本)、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c.资产与资本对称结构分析:正常经营企业(保守结构、稳健结构、平衡结构、风险结构)、财务危机企业(两种情况)

利润表结构分析:

利润表的编制原则——权责发生制与配比原则

利润表分析的目标:获得对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有效评估

a.盈利来源分析:营业利润(主营业务、附营业务)、投资净收益、营业外净收入所占比重 b.成本费用分析: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

c.利润表整体结构分析

现金流量表分析:

信息价值(对利润表假设的检验、不受会计政策的主观影响、反映流动性和筹资能力) 分析技术(总量、结构、趋势、现金流量预测)

财务比率分析:

a. 盈利能力比率分析--当前水平、稳定性、增长潜力

b. 营运能力比率分析--总资产营运能力分析、固定资产、流动资产

c. 偿债能力比率分析--短期偿债能力、长期偿债能力 (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d. 财务比率综合分析--杜邦分析法

3.非财务分析

企业外部环境分析:

宏观环境:政治、经济、技术、社会

中观环境:行业环境、地理环境

微观环境:五力分析(一个行业中存在着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潜在的行业新进入 者、替代品的竞争、买方讨价还价的能力、供应商讨价还价的能力以及

现有竞争者之间的竞争)

企业内部条件分析:

价值链分析:企业所有的互不相同但又相互联系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了创造价

值的动态过程,即价值链;目的在于分析企业运行的哪个环节可以

提高客户价值或降低生产成本

企业内部要素分析:资源要素(人力、财务、物力、技术、市场、环境资源) 管理要素(计划、组织、控制、人事与激励、企业文化)

能力要素(供应、生产、营销、科研开发能力) 企业核心竞争力分析:

企业综合分析与评价:

企业战略地位分析(SWOT分析):基本框架、优点与局限性、改进

4.专家审贷的内在缺陷

a.需要相当数量的信用分析人员,且审查程序过于繁琐;

b.定性分析色彩浑厚,有相当强的主观性;

c.信用评价缺乏一致性。专家对各因素的主观权重可能会依借款人的不同而变化,或是不同的专家对同一个借款人或相似的借款人也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

d.难以在企业的强项指标和弱项指标间达到平衡,各衡量指标的重要性排序不明确。

5. 信用评分模型(多元线性判别模型)

判别分析(discriminant analysis)的目的:针对不同群组的样本,找出最能够有效区分群

组的变量,建立判别函数

判别分析在信用评级中的应用:找到一组具有判别能力的变量,组成一个(或多个)判别函数,

将样本按各个变量的实际观察值输入该函数,得到样本的判别

分数,据此判断样本归属的信用等级

(1)原始的Z计分模型;(2)ZETA模型

(3)信用评分模型的优点和不足

优点:相对客观且量化;

对借款人信用品质进行综合评定

不足:线性判别函数描述能力有限;

基于历史财务数据;

未将非财务指标纳入其中

缺乏对信用品质的细致识别

6.线性概率模型

基本思路:利用统计回归分析,估算信用等级(违约事件)与财务指标之间的相关系数

在该线性回归模型中:

Y——信用品质变量(比如信用等级,可设为正常1,危机0)

Xj——第j项影响信用品质的自变量(如,企业规模、盈利性等财务指标)

βj——Xj对信用品质的影响程度

ε——随机干扰项

该模型描述的是给定X的取值下Y的条件概率分布

7.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的界定:交易对手(债务人)不能正常履行合约或信用品质发生变化而导致交易另

一方(债权人)遭受损失的潜在可能性

a.违约风险:交易一方不愿或无力支付约定款项,致使交易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b.信用价差风险:交易对手或债务人信用品质变化导致资产(合约)价值变化的不确定性

信用价差(信用风险溢价)=债务利率—无风险利率

贷款信用风险模型化的困难

其一,贷款作为债权工具,其收益(损失)分布具有独特性贷款的收益(损失)分布具有负

偏斜,且损失区域的概率密度曲线呈“肥尾状”(附图)

其二,借贷双方存在显著的信息不对称,产生道德风险问题

其三,贷款是非公开交易,相关数据不易收集{商业信用贷款}.

8.KMV(EDF)模型和Creditmetrics(信用度量术)模型

KMV(EDF)模型:

基本原理:将债权看作债权人向借款公司股东出售的对公司价值的看跌期权(卖权),期

权标的是公司资产,执行价格是公司债务价值。

估计企业违约概率的步骤:第一步,估计公司市场价值及其波动性

第二步,计算违约距离

第三步,估算违约概率

模型的特点:其一,创新思想:从借款企业股权持有者的角度考虑借款偿还的动

力问题,并利用公开的股市信息为债务信用风险度量服务。

其二,违约模型(DM),考察违约概率,不考虑信用等级变化。

优点:动态模型(forward-looking)

局限:技术上,利用期权定价方法求解公司资产价值和波动性,缺乏有效方法检{商业信用贷款}.

验精确性

假定公司债务结构静态不变,对不同类型的债务缺乏细分

基于资产价值正态分布假设

实用中,仅着重于违约预测;

能否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新兴股票市场

如何预测非上市公司的EDF值

Creditmetrics(信用度量术)模型

基本原理:计算信用风险的VAR值(即在给定的置信区间上、给定时段内,信贷

{商业信用贷款}.

资产可能发生的最大价值损失。)

计算贷款信用风险VAR值的步骤:

1、预测借款人信用等级的变动,得出信用等级转移概率矩阵

2、贷款估值

3、得出贷款价值的实际分布

4、计算贷款的VAR值

9.贷款定价

内容:利率、服务费(承诺费、交易费,包括调查费、抵押品存管费等)、提前

偿付罚款

考虑的因素:银行资金成本、经营成本;贷款风险含量;目标利润水平;与客户

整体关系;市场竞争因素

定价方法

a. 成本相加定价法:贷款利率=筹集放贷资金的边际成本+银行非资金性经营成本+预计

补偿违约风险的边际成本+银行预计利润水平

评价:“内向型”定价模式,主要考虑银行自身的成本、费用和承担的风险

银行需要拥有严密的成本核算系统,能够精确地归集和分配成本

需要充分估计贷款的违约风险、期限风险及其他相关风险

b. 价格领导模型:贷款利率=基准利率+由非基准利率借款者支付的违约风险溢价+长期

贷款顾客支付的期限风险溢价

30年代后,基准利率:优惠贷款利率,70年代,基准利率:LIBOR

评价:“外向型”定价模式,以市场一般价格水平为基准,贷款价格可能更具竞争力

此模式不能孤立地使用,在确定“加点”幅度时,应充分考虑银行的实际成本

c. 客户帐户利润分析模型:客户帐户总收入-总成本≥银行目标利润

评价:充分考虑银企整体关系,体现银行“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以银行能够实现“分客户核算”为前提

对银行的成本计算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业成本计算会计”

第四章个人贷款

1.消费贷款的特点:用途(①商品贷款②服务贷款③其它用途贷款);规模;期限(: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活期贷款);风险(保障方式);成本;利率(是否可以调整);形式(直接贷款;间接贷款)

2.住房抵押贷款

固定利率抵押贷款(FRM)

传统:a. 本金等额偿还的抵押贷款(CAM)

每月偿还本金额=贷款总额

贷款年限×12

12每月支付利息=当月贷款余额×贷款年利率b.本息均摊的抵押贷款(CPM)

两种还款方式的比较

月还款额:CAM,递减;CPM,不变{商业信用贷款}.

本息结构:

CAM,本金不变,利息匀速递减;

CPM,本金递增,利息递减

利息总额:CPM>CAM

创新:a.分级支付抵押贷款

b.分级支付抵押贷款

c.双周付款抵押贷款

固定利率抵押贷款面临利率风险、房价波动风险、通货膨胀风险

可调利率抵押贷款

a. 价格水平可调整抵押贷款(PLAM)

b. 可调利率抵押贷款(ARM)

c. 分享增值式抵押贷款(SAM)

3.案例(固定利率抵押贷款、可调利率抵押贷款)

答:略

第五章 贷款的风险分类

1.为什么对贷款进行分类?

贷款风险分类的含义:银行的信贷分析和管理人员或监管当局的检查人员, 按照

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

贷款风险分类的目标:

1)监测已发放贷款的质量,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 动态地反映贷款品质;

商业信用贷款篇六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经营管理

第四章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经营管理

[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贷款业务经营管理的目标,懂得贷款的规模、结构、风险等是贷款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关注的问题;通过学习贷款的种类,掌握不同的贷款方式下发放贷款应控制的要点;通过学习借款人的信用评估、财务报表分析、财务比率分析等内容,掌握科学管理贷款方法和依据;通过学习贷款的定价原理,掌握贷款价格的内容和贷款定价的方法;通过学习贷款风险管理,掌握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的措施,最大限度提高贷款的经济效益。

第一节 商业银行贷款种类及经营管理目标

一、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经营管理目标

存、贷、汇三大业务是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吸收存款是手段,办理结算是纽带,发放贷款取得收入是目的。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必须以利润的取得和积累为前提。在我国现阶段,对银行利润起决定作用的是贷款利息收入。因此,要提高银行的利润水平,就必须重视贷款业务的经营管理,明确贷款业务经营管理的目标。

1、贷款规模适度

一个银行在一定时期能发放多少贷款,通常由银行根据负债资金来源情况及其稳定性状况、中央银行规定的存款准备金比率、银行自身流动性准备比率、银行经营的环境、贷款需求情况等因素来决定。对一家银行来说,适度的贷款规模,既要满足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需要,保持较强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又要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贷款需求,争取更多的盈利。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既不违犯国家政策,又能使有限的资金加以运用,获取最佳的经济效益。

2、贷款结构均衡

贷款结构的均衡包含三个层次;一是贷款余额在一段时间内的各个时点上增减幅度基本上平衡,没有大起大落;二是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增加或减少,在时间和幅度上大体吻合,保持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的动态平衡;三是贷款的到期日及其金额均匀地分布在一定时期内的各个时点上,提高贷款业务的流动性。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或因一时大量放贷而产生头寸不足、因短贷长占而产生长期资金来源不足、因资金使用不当而造成高成本存款闲置等问题。

3、防御风险

对任何一家商业银行来讲,都衷心希望所发放的任何一笔贷款到期均能按期收回。但贷款能否收回,不取决于银行良好的愿望,关键是由借款的信用和借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来决定。也就是说,贷款的风险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而风险一旦发生,必然会给银行带来损失。所以,银行为了减少损失,就有必要加强对贷款风险的管理,尽量避免或减少贷款损失的发生。

4、盘活存量

贷款的存量是指银行贷款在行业、企业之间的分布状况或组合方式。它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信贷资金的部门分布结构;二是信贷资金的企业分布结构;三是信贷资金在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金贷款上的分布结构。盘活存量,就是要克服信贷资金在部门之间、企业之间、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之间的不合理分布,从而使信贷资金按其运动规律和要求运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解决信贷资金供求不平衡的矛盾。

二、商业银行贷款的种类

长期以来,我国不论是理论界还是从事实际业务的部门,甚至每个商业银行对贷款种类划分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其结果对中央银行的监管造成诸多不便,也使贷款人难以具体掌握。根据我国金融理论界对贷款种类的划分方法和实际工作中的习惯并参考了国际上习惯的划分方法,《贷款通则》按不同标准对贷款进行了分类。

1、按照发放贷款时是否承担本息收回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可以将贷款划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自营贷款是指贷款人以合法的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自营贷款是我国贷款人发放的数量最多、比重最大的贷款。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发放贷款的资金是以合法方式自筹的,目前有自有资本金、吸收的存款、借入的资金等;二是贷款由贷款人自主发放、风险自担;三是收益归贷款人。

委托贷款是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风险。贷款人只收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委托贷款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志发放和管理贷款;二是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发放和管理贷款;三是委托贷款的收益全部归属于委托人;四是委托贷款关系因委托贷款的收回或委托人取消委托而结束。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只有信托投资公司具有受托人资格,可以接受委托发放委托贷款。

特定贷款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特定贷款具有以下特点(这里讲的特点,只是《贷款通则》从概念上给予的界定):一是贷款的批准人是国务院,除此之外任何部门、个人都不得批准特定贷款,贷款的用途和期限、利率也是国务院规定的;二是在发放贷款前就知道它可能会造成损失,或一定造成损失,并对这种损失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对贷款的损失采取减息、挂账、财政补贴的方式补偿等(因为贷款的使用对国民经济发展关系重大);三是特定贷款只能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其他金融机构不得发放。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它们与其他商业银行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它们是国家投资设立的金融机构。国务院在领导和管理全国经济工作中,有权指定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对其批准的项目发放贷款,以满足某些对全国或区域经济发展有特殊意义的特殊项目对资金的需要。但是,若有可能造成损失,国务院必须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2、按照贷款使用期限,可以将贷款划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是指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中期贷款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贷款;长期贷款是指期限在五年(不含五年)以上的贷款。 从我国目前金融机构的具体做法看,我国主要有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一年等类型的短期贷款。短期贷款主要是流动资金贷款,是贷款人对社会生产流通领域的短期资金需要发放的贷款。短期贷款是我国商业银行最主要的业务之一,不论是在银行信贷资金的分配上,还是在整个贷款业务中占的比重都很大。从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实际来看,短期贷款又可分为工业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流动资金贷款、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农业流动资金贷款、外贸流动资金贷款等,而且,在不同的行业中,具体的贷款种类也不完全相同。

对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而言,主要是商业银行针对借款人在购建固定资产时资金不足而发放的贷款,或是满足基本建设的资金需要,或是满足更新改造的资金需要。由于中、长期贷款具有投资量大、周期长、周转速度缓慢的特点,因此,其运行规律、操作规范均不同于短期贷款:第一,对中、长期贷款投放总量实行双重控制,既要受商业银行信贷计划的控制,还要受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控制;第二,中、长期贷款对产业结构的影响重大,贷款结构受国家产业政策的制约;第三,贷款项目必须事先进行评估,包括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和合理性的分析论证;第四,资金使用实行项目管理,必须关注建设过程中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及每道工序的质量,以保证贷款项目的经济效益。

3、按照贷款有无担保和担保的方式不同,可以将贷款划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这种贷款的最大特点是不需要担保,仅凭借

款人的信用就可以取得贷款,因而风险较大。我国商业银行在《担保法》和《贷款通则》颁布以前基本上是以发放信用贷款为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贷款正逐步从信用贷款向担保贷款转变,信用贷款今后仅向信誉显著的借款人发放。

担保贷款是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从理论上讲,担保贷款的风险要小于信用贷款,但这并不意味着担保贷款一定就能够偿还。贷款到期能否偿还关键取决于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并不取决于贷款的方式。当然,在担保贷款情况下,若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商业银行可依法向保证人追索或处置抵(质)押品,这无疑增加了贷款按期偿还的一道屏障。

票据贴现是商业银行(包括其它金融机构)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方式发放的贷款。票据贴现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贷款,与一般贷款业务区别在于:第一,利息收取的方式不同。一般贷款的利息是到期收或按国家的规定定期收取;票据贴现的利息则在贴现时予以扣除,属于提前收取。第二,资金融通的期限不同。贷款期限有长短之分,或一年以内,或五年以上;票据贴现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第三,业务活动中当事人的关系不同。在贷款业务中,当银行对借款人发放了贷款之后,它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才开始存在;在票据贴现过程中,一旦银行将持票人的票据予以贴现,则贴现银行与持票人一般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了,贴现银行在票据到期后向票据的付款人索要票据款项。

第二节 商业银行对不同贷款方式掌握的要点

不同贷款方式是根据贷款安全保证程度划分的,而且在贷款的风险管理上各有所侧重,因此,需要分别了解各种贷款方式掌握的要点。

一、信用贷款方式掌握的要点

信用放款方式,是完全凭借借款人的信誉而发放贷款的形式。它的最大特点是不需要担保和抵押,仅凭借款人的信用就可以取得贷款,因而风险较大。我国商业银行过去基本上是以发放信用贷款为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贷款正逐步从信用贷款向担保贷款转变,而信用贷款今后仅向信誉卓著的借款人发放。因此,这种贷款方式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借款人或借款项目的信用分析是否科学可靠。

二、保证贷款方式掌握的要点

保证贷款掌握的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保证人的资格、保证的方式和保证期限。

1、保证人的资格

不同的保证人,由于信用等级不同,对贷款风险的影响程度不同。我国《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可见,保证人可以是法人、公民,也可以是其他组织。从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看,下列组织不能担任保证人:第一,国家机关。由于国家机关属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机构,不具有直接从事经济活动的职能,其活动经费源于国家预算拨款,而保证行为是一种经济行为,因此,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否则,既有悖于国家机关的性质,干扰国家的经济秩序,也影响国家机关管理职能的行使。第二,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是法人的组成部分,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只能在法人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当然,“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

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第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因为这些单位从事的是公益事业,而不是以经营活动为主要目的,而保证行为属于经营活动,并且这些单位的活动经费主要来自于国家的预算拨款或者捐助,所以不具备从事保证的行为能力。

2、保证的方式

保证方式是指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依《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方式有两种:第一,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借款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完全清偿债权的情况下,才负担保责任。即一般保证的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不仅须证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事实,而且须证明已就主债务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完全受偿。当然,在下列情况下,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一是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第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下,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只要有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不履行债务的事实,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即发生效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只须证明债务人有届时不履行债务的事实即可,而不论债权人是否就债务人的财产已强制执行,保证人均应依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起止时间,保证人在该期间承担保证责任,过了该期间,即使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保证人也不承担保证责任,由此可将保证期间分为两种:约定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前者是指债权人与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后者是指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保证期间。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约定保证期间都优先于法定保证期间,而且只有在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定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履行债务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一旦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依法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即行终止,此后,债权人对保证人的请求权直接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三、抵押贷款掌握的要点

抵押贷款是指债务人以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向银行取得的贷款。抵押贷款掌握的要点有:

1、抵押物的条件

一般来讲,抵押物应具备以下条件:抵押物应是抵押人享有处分权的财产;抵押物应是可让与物,即法律规定可流通的财产;抵押物须为非消耗物,即抵押物应不因继续使用、收益而毁损其本来的价值及形态;抵押物应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抵押的财产,不得成为抵押物;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应是可以公示的财产;为保护第三人的利益,抵押的设定应进行公示;抵押物的价值不得低于被担保的债权的价值。

2、抵押物的登记

抵押物的登记就是法律规定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抵押物进行审查和登记的行政法律行为。它是公示、公信原则的运用,它对于发挥担保功能,维护交易秩序,保护债权人和第三人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使抵押权生效,这是抵押登记的最主要的效力;防止虚假抵押,即通过登记机关审查,防止将他人财产、没有处分权的财产、使用寿命已过的财产、禁止抵押的财产进行抵押,也可防止抵押价值明显偏高偏低的现象;防止重复抵押,即防止将已抵押的抵押物在没有余额的情况下再次抵押;保证抵押权的实现。建立抵押物登记制度既有利于国家从宏观上对合同的监督管理,防止或减少利用抵押合同进行违法行为,又有利于保障抵押权人对抵押权的实现。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的抵押物为: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或乡、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除此以外的其他财产,是否登记,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以土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登记部门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乡、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登记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的部门;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管理部门;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四、质押贷款掌握的要点

质押贷款分为动产质押贷款和权利质押贷款两种。

1、动产质押贷款的掌握要点

动产质押贷款是指商业银行以获得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为条件而发放的贷款。与抵押贷款一样,商业银行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也必须重点审查质押物是否符合商业银行的要求(包括质押物的合法性、质押的数量和质量),特别是要注意动产的易保管性和流动性。因为,在动产质押贷款中,质物是由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保管,是以占有来进行公示的,不需要登记,因此,为了保证银行债权收回价值的最大化,质物必须是容易保管、不易变质的动产。

2、权利质押贷款的掌握要点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可作为质物的财产权利包括:第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第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第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第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借款人以权利质押的方式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了审查权利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外,若是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可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兑现或者提货,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依法可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商业银行与借款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权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出质的,商业银行与借款人也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权利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出质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五、票据贴现掌握的要点

票据贴现是票据的持有者以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融通资金的行为,银行扣除自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将票面余额支付给贴现申请人。从我国目前的规定看,银行可以贴现的票据仅局限于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在票据贴现过程中,商业银行除了要遵从贷款业务审查的一般内容(如,是否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是否符合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有关要求等)外,重点是对票据的审查。第一,票据的商业性。审查供货合同、发票和运单,核实票据是否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第二,票据的要式和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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