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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即规程,是指在一个社会组织或团体中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并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下面是查查通作文网为大家整理的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选择。一、学校以普通话为学校语言,教师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学生以普通话为交流语言,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交际语言。
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礼貌语,做礼貌人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三、成立学校语言文字领导机构,各部门配合学校整体工作,构成推普工作网络。实行职责分工,职责明确。办公室负责教职工语言文字工作,教研组负责教师和学生日常用语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学校少先大队辅导员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和宣传,后勤负责学校环境、室内外各种标牌规范使用汉字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的设置。
四、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是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资料。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与教研组、各班级实行目标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景,把教师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奖惩、聘任、竞争上岗等各环节,把对学生普通话的训练、测试等纳入班级管理考核之中。
五、教师要进取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本事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外出考察的条件之一。学校不得录用没有取得普通话资格证书的教师。在职教师,必须全员参加普通话培训与考核,逐步提高普通话水平。
六、学校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规范汉字,手书繁体标牌必须配放规范字副牌。
七、教师书写汉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除书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体字、生造简化字、异体字。教师写宣传栏,在黑板上写字等,必须用规范字,不得草率、连笔。
八、充分发挥语言教学活动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言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本事。切实改变重知识,轻本事,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巧妙引导学生对语言文字的兴趣,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讲故事、阅读、朗诵、硬笔书法、毛笔字等活动,不定期的检查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对做的好的教师及学生给予适当奖励。
九、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对于做的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团体的依据之一。
一、教师教学用语用字规范。
1.教师备课时书写用字要求:所有备课笔记,教学案例等用字贴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2.教师上课教学用语,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3.教师与家长进行交谈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4.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求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贴合要求。
5.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要使用普通话,在幼儿用书、家园联系册等中写规范字。
6.教师有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本事。
二、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作为教师业务考核、评优评先等的基本资料和条件之一。
三、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作为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资料。
四、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五、幼儿园将普通话的应用本事作为对幼儿的管理要求。
六、全体师幼在任何场合要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七、每学年在幼儿园内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并渗透到德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中。
八、充分发挥语言课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幼儿普通话应用本事的培养。
九、日常各科教学有机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和普通话教育。
十、师幼积极参加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
十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20_年教育部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等文件精神。
十二、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新教师上岗条件。把语言文字应用本事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资料。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纳入教师业务学习、教师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资料。
十三、把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同全体教师及领导班子成员的业务考核、晋级、评优等工作结合起来。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小组每学期将以各种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玉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加强普通话的普及,使普通话成为我局日常工作用语。
(一)局机关干部在各种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切实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推广普通话中的龙头作用。
(二)下列状况务必使用普通话:
1.执行公务时;
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
3.各类会议的发言;
4.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理解媒体采访等;
5.接听来电,接待来访;
6.对外服务、政务受理等窗口应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工作和服务用语。
(三)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机关公务员,都要到达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四)把普通话合格作为新录用人员的一项条件。
二、加强对局机关用字的管理,努力实现用字规范化。
(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推行规范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
(二)局机关下列用字务必规范:
1.机关的名称牌;
2.机关内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宣传橱窗(栏)、电子显示屏等;
3.机关公文、印章、材料、网络网页以及其他各种印刷品;
4.下发的奖状、奖牌、证书等;
5.大型活动的会标、标语、背景图案、宣传单等。
三、加强对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一)成立市交通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负责健全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加强对本局用语用字状况的督查。
(二)用心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干部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职业语言素质。
(三)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建立交通行业精神礼貌的总体规划和年终评优创先的条件,有计划、有重点地提高我局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
四、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动为契机,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
五、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语言文字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多形式、多层面的方式培训各类人员,使我局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管理潜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六、每年定期、不定期对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状况进行自查整改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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