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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外部冲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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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下,银行体系外的融资活动或准金融活动风险不断暴露,并通过各种途径或媒介向银行系统传染、渗透,且风险在传导交织过程中放大,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创业项目网www.dagaqi.com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银行外部冲击风险,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银行外部冲击风险

  信贷风险暴露、不良贷款上升、利润增幅下滑……当前我国银行业面临的经营压力前所未有。如何看待当今银行业所处的发展环境?银行业应如何在困境中突围,谋求发展新动力?对此,记者采访了农业银行董事长周慕冰。

  上市银行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各大银行净利润增速仍维持微增态势。建行、交行的利润增速维持在1%左右,工行、农行仅为0.46%和0.52%。

  对此,周慕冰表示,银行业是一个亲周期行业,经济周期的起伏波动对银行业经营管理的影响既广又深。过去十多年,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给银行带来发展的黄金期,信贷规模扩张较快,资产质量持续向好,盈利高速增长。

  “当前,随着经济周期由上行向下行转换,银行经营也会由‘水涨船高’变为‘水落石出’,负债成本提高、有效资产不足、存贷利差收窄、风险防控压力加大、收益水平下降和同业竞争加剧,将会成为银行经营新常态。”周慕冰说。

  “对经济周期过度敏感,这说明银行自身的身体素质不好,外界环境稍有变化就会感冒。当前银行业要强身健体,才能经得住外界环境的起伏波动。”周慕冰说。

  寻求新的发展出路、在困局中突围,是银行业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据了解,农业银行已经确定六大转型方向。在经营理念上,要从“单一信用中介服务商”向“全面金融服务商”转型,从“重资本型业务”向“轻资本型业务”转型;在盈利方式上,要大力发展投资银行业务、金融市场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私人银行业务等不严重依赖利差、不过快消耗资本和对经济周期不过度敏感的新兴业务;在商业模式上,要顺应互联网金融个性化、实时化、智能化和场景化特征,探索建立相应的商业模式等。

  “以前存贷款、支付结算是银行的主要业务,但现在这个‘老皇历’行不通了。”周慕冰说,优质企业已经不怎么贷款,主要发行债券或通过股市融资。银行业必须延伸价值链,从单一的信用中介向全面的金融服务商转变。

  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兴起,全方位改变了金融消费的习惯和金融交易的方式。周慕冰说,现在到银行柜台办理业务的人越来越少,人们通过移动终端扫一扫就完成了金融交易。“银行必须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主动融入信息科技和互联网浪潮,打造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商业模式。”

  经济下行期,实体经济更需银行业的支持。而随着信贷风险加大,银行放贷态度趋于谨慎。银行和实体经济如何走上共荣共生之路?

  “服务实体经济、严守金融风险、确保商业可持续是银行业发展的根本原则,这是几代银行家用血和泪换来的。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国际上有着百年历史的商业银行,由于违背银行的经营规律,脱实向虚,没有守住风险底线,负面影响至今还在。”周慕冰说,在当前经济下行的背景下,银行特别是大型银行要有担当精神,不忘初心,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据介绍,在坚持服务“三农”、做强县域的同时,农业银行制定了“三进一退”战略:以服务优质大企业、政府大项目为重点,有选择地做“大”;以基于个人住房贷款的综合性个人金融服务为重点,做“小”;以服务新经济发展为重点,做“新”;以服务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有选择地“退”出严重产能过剩的行业和企业。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农业银行对钢铁、煤炭等8个产能过剩行业贷款压降165亿元,12个设限行业贷款压降1473亿元。与此同时,小微企业贷款比年初增加1017亿元,县域贷款和垫款较上年末增加2606亿元。

  “风险底线是银行的生命线,这是几百年办银行的规律,也应该是银行家们朝思暮想的首要大事。”周慕冰说。

  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风险

  外部风险的主要源头。一是非法集资。继国湘资本、融金所等非法集资被查,如今的P2P行业监管重心集中放在了资金池问题上。而据相关部门数据披露,2015年上半年,金融领域非法集资案例同比激增210%。无论是P2P网贷还是其他金融领域,非法集资都成为一个令人头痛的大问题。2015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了2014年以来检察机关查办金融领域刑事犯罪工作有关情况,2014年批准逮捕金融犯罪案件和人数分别上升59.4%和66%。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涉案总额高达20.1亿余元,这一罪行在银行领域最多,从涉案罪名看,贿赂犯罪比例高,受贿犯罪突出。主要是信贷客户参与非法集资,涉案公司已不能经营。也有个别银行员工参与或涉及非法集资,给机构带来负面声誉影响。二是以投融资咨询类公司为代表的民间融资中介机构、民间高息借贷和企业直接集资。少数信贷客户同时还通过民间高息借贷、投融资咨询公司等渠道融资,甚至直接对外集资。先小范围集资,资金更趋紧张后,往往扩大范围向社会群众集资,甚至形成非法集资。受上述外部融资风险影响形成银行逾期贷款,成为不良贷款。三是以融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典当行等为代表的类金融机构。目前,部分小额公司贷款约40%投向了房地产和建筑业,部分公司涉及高风险领域问题较严重。不少融资担保机构主业异化明显,担保能力不足,应代偿未代偿金额同比成倍上升。因信贷客户涉及小贷公司融资风险影响形成银行逾期贷款,成为不良贷款;因担保公司不能及时代偿或丧失代偿能力形成银行逾期贷款,成为不良贷款。

  风险传染主要依赖三大媒介。一是通过“跨界融资”的客户传染。有的信贷客户既在银行贷款,又通过外部渠道大量参与社会融资甚至非法集资。社会融资部分规模大,成本高,风险一旦暴露,直接拖垮企业,累及银行贷款。部分民营企业,在银行贷款投向国家限制行业;另在多家小贷公司借款、民间借贷均投资房地产,因房地产项目困难,拖累整个集团,导致银行贷款形成不良。二是通过“跨界从业”的员工传染。个别银行员工利用在银行工作的有利条件,充当资金“掮客”,违规出租、出借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私售“飞单”,甚至直接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三是通过“跨界跨区展业”的担保传染。部分担保公司由于超能力、超范围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或受借款人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等原因,贷款担保实质上处于一种无担保或担保能力不足的状态,一旦发生风险,就会通过担保链条传染给银行。部分融资担保公司直接向高风险行业客户借款、对外股权和物业投资,资金链高度紧张,经营出现困难,导致融资担保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受到极大威胁,有的已经形成逾期。

  风险交织,出现三种放大效应。一是放大风险波及范围。外部社会融资加长了风险链条,延缓了风险暴露,增加了发酵时间,在风险传导过程中波及范围以“滚雪球”模式放大,埋下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第一是扩大波及地区。部分担保公司跨省展业,风险发生后导致跨地区风险传染。第二是增加波及银行。部分房地产公司在社会融资支持下长时间、非理性扩张业务,风险发生后波及多家银行。第三是扩大社会影响。外部风险与银行的关联往往导致社会和媒体的极大关注,给银行声誉带来较大损害。如前期焦点访谈关于部分地区资产评估行业的报道就导致银行受到牵连。二是加大风险管理难度。外部风险的传染在风险识别、风险缓释两方面加大了银行风险管理和控制的难度。风险识别方面,由于征信系统未覆盖小贷公司等社会融资渠道,银行难以掌握企业实际负债情况。风险缓释方面,担保“虚化”具有很强隐蔽性,担保公司过度担保、关联担保、参与民间融资等在风险发生前难以发现,但风险一旦发生,缓释措施将直接失效。部分担保公司通过复杂关联链条受房地产(集团)公司实际控制,同时仅在一家银行就为其多家关联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当地产公司资金链断裂,代偿风险直接暴露,造成银行损失。三是放大风险处置障碍。外部风险导致风险结构的复杂性大幅上升。风险主体涉及银行、小贷、担保、社会融资中介、和卷入非法集资的其他企业及大量群众,诉求不一,风险承受能力,应对手段差异巨大,从绑架社会、恶化后果、复杂法律关系三方面大大增加了银行处置风险的难度。第一是导致单纯的信用风险被社会维稳要求裹挟,风险处置投鼠忌器。部分房地产公司在银行贷款以外还向购房者违规集资,风险暴露后引发大规模群访,给银行风险处理设置了巨大障碍。第二是外部风险处置手段激烈,恶化后果。部分公司在资金链断裂后实际已获得银行续贷,企业经营本可持续,但由于社会融资压力巨大导致公司负责人逃跑躲债,严重影响了银行的风险处置计划。第三是导致银行风险与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牵连,使得法律关系复杂化,处置程序复杂化。

  遏制外部风险传染的建议

  落实相关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出台的系列服务实体经济政策要求,切实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进一步去通道、去杠杆、去链条,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减费让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确保信贷资金直接高效进入实体经济。根据客户敏感度、产业特征、市场竞争等实行精细化定价,合理确定利率水平。严格落实银监会“七不准、四公开”规定要求,不得以借款人非自愿申请的承兑汇票代替贷款发放。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继续落实好同业、理财等业务监管要求,清理层层加码加价行为。按照《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规定,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和附加条件。对于不服务只收费的,要坚决取消并查处;对于能在利差中补偿的,不再另外收费;对于必须保留的补偿成本性收费,要严格控制收费水平,能降低的尽可能降低;对于巧立名目、变相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的,一律取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定价收费的,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查处力度。从根本上削弱外部风险滋生的土壤。

  落实各项制度。商业银行以风控制度执行到位为重点,进一步扎紧风险隔离的“篱笆”。坚守有效识别、防范、化解风险的基础防线。要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密切防范产业结构调整中“两高一剩”产业导致的风险传染。要加强对贷款资金流向的监测管理,防止借款企业违规挪用贷款。对符合产业政策、产品具有核心竞争力、长期能够实现盈利、但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不宜简单地压贷、抽贷、断贷。要加强对互保联保、过剩产能等重点风险的识别、防控,做好风险处置预案。对企业贷款要提足专项风险拨备,符合条件的不良贷款要及时核销。要加强与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和同业的沟通协调,防范逃、废债,完善风险处置手段,依法维护银行债权。同时强化管理。在授信管理上,加强贷款三查,防止多头过度授信,主动收集和掌握客户关联情况,重点审查客户参与民间借贷、担保公司、小贷公司投融资情况。员工管理上,全面排查整治员工异常行为和账户异常交易。认真执行轮岗、对账、履职回避等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管人的有效性。

  落实管理责任。一是强化监管。加大监管政策的传导和贯彻力度,监管部门督促商业银行员工及时了解并全面掌握监管部门的政策法规,提高遵章守规的意识和水平。切实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制度执行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同时,应充分发挥银行业协会的作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同业制裁力度,促使银行间业务竞争尽快步入合规、有序的良性发展轨道。二是强化管理者责任。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员工管理的责任压力传导到最接近员工的一线管理者。对私售“飞单”等违规行为,要追究管理者责任,防止仅仅将直接责任人“一开了事”。同时全面提高银行干部职工案防知识,有效传导防控压力。三是改进考核。切实改变顺周期绩效考核,提高不良容忍度,避免基层银行在考核压力下借助社会融资掩盖风险、转嫁风险,产生外部风险传染的突破口。

  加强顶层设计。加强部门间协调,形成防控合力。一是扩大征信范围。建设覆盖面更广的社会征信系统,促进信息整合与共享,建立银企及类金融机构等多方主体、多元化的全面信息交流平台,全面反映企业社会融资情况。二是扩大准入范围。监管部门要将“灰名单”制度扩展到全部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防止带病员工从银行系统向类金融机构流动,利用其人脉关系将外部风险回传到银行。三是增强制度规范。基层员工既是规章制度的具体执行者和实施者,也是制度是否科学有效的最有说服力的检验者。商业银行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时应充分征求基层员工的意见,这样既有利于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又有利于提高基层员工执行制度的积极性;新制度实施后要及时进行跟踪调查,适时进行维护和修订,提高执行效果和可操作性。从制度上削弱外部风险的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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