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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意识形态风险排查情况集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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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履行职责,把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基础作为抓好意识形态的重中之重,牢牢把握正确方向,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社局意识形态风险排查情况集合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社局意识形态风险排查情况1

2020年,区人社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宣传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把服务发展大局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着力点,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深化理论学习,推动行业工作,保持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的良好态势。

一、意识形态工作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年初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人社年度工作要点、党建、党组和干部学习计划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经常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正确判断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根据工作分工,要求分管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做好全区意识形态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责任意识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归根结底,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想工作例会的相关要求,及时传达上级思想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在思想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员领导干部坚决服从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3月16日,局党组召开思想工作研究会。会上,党组成员一致认为思想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承担引领社会、凝聚人心、促进发展的重要责任。在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格纪律。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

利用线上学习、远程学习、多媒体平台学习等途径相结合,把利用信息化手段作为疫情防控阶段党员学习的有效方法,充分利用引导党员通过学习强国、党员e支部、微信群等新媒体,及时推送转发上级文件,督促全体党员干部紧跟时代步伐。年初以来,局党组广泛开展学习活动,学习党规党纪,全面推进法治教育,健全完善学法制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截至6月底共召开2次党员大会,2次党课,4次支部学习。

(三)创新工作形式

上半年,局党组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力争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利用各类活动,不断拓展意识形态工作渠道,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局党组先后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利,发放宣传资料、发放便民手册、受理群众政策咨询,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进行解答。同时,简化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耐心解答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相关要求。为减少企业与办件人面对面的接触,通过电话办理等方式,实行不见面审批,确保了行政审批工作有序开展,全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当前意识形态工作领域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区人社局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部分问题,需进一步加强。

(一)思想政治学习还不够深入。部分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不够主动、不够深入,在学习上存在一定的片面性,难免有人认为意识形态工作仅仅是领导的事、与基层关系不大。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用科学理论武装干部职工思想,占领干部职工思想阵地。

(二)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创新能力有待提高。我们往往习惯运用传统媒体,如报纸、电视等做宣传思想工作,但对于新媒体运营力度不够,在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和引导管理上,需要进一步探索,继续学习提高,以适应时代潮流变化。

(三)宣传工作的队伍和理论水平不足。特别是新形势下提高引导舆论的本领需要进一步增强。在信息报送等工作中,各科室需要敏锐的嗅觉,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及时发现和捕捉局系统工作宣传的亮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区人社局将持续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宣传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守好阵地,管好队伍,主要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引导力和管控力,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各项决策部署看齐,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贯彻“两个维护”。同时,重点加强正面宣传,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着力宣传以党建为引领,推进全区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工作的新做法、新成果、新经验。

(二)强化担当意识和战斗意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中国传统文化的挖掘和成就的展示宣传,着力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与管理,科学分析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妥善应对意识形态领域、网络舆情出现的问题,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做好上通下达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同时,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进一步提高防范能力,增强大局意识,坚定信心,静下心来工作,坚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从大局出发,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加强短板意识和创新意识。面对意识形态领域客观存在的严峻挑战,确实还存在一定的短板,我们要以先进单位的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标杆,补齐短板,做好创新工作。同时,树立创新理念和创新思维,作为下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努力方向,将从思维方法、思想内容、实践开拓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力争将新时代意识形态的思想智慧融于新时代意识形态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去,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区人社局将在继续高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同时,加强领导,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以宣传工作促发展,提高人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高度,更好的履职尽责。

人社局意识形态风险排查情况2

  2020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党的政治建设统揽全局各项工作,围绕“经济建设是党的工作重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定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要求,积极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理论学习上下功夫,在宣传教育上做文章,在舆论引领上破难题,发挥意识形态工作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有效推动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走深走实。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定站位方位,强化工作落实。我局始终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一是在重视程度上狠下功夫。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统筹,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听取意识形态情况汇报,主动应对解决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及时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新情况新动向。全年专门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在统筹管理上狠下功夫。局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最首要、最突出的位置,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报告和年终综合目标考评,与我局人社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三是在责任落实上狠下功夫。结合我局实际,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局属各单位和股室相关责任,研究制定了相关制度,严肃意识形态工作纪律,严肃追责问责,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二)狠抓理论学习,筑牢信仰堤坝。局党组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中心组成员认真开展学习活动。一是健全学习制度。推进党组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印发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保证全年集体学习不少于4次。二是创新学习方式。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单位班子成员前往帮扶联系村开展上党课活动,常态宣传党的各项政策、方针。利用党员活动日,创兴实践方式,组织单位党员干部前往爱国主义基地参观学习,锤炼党性,坚定信仰。多次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宣讲会,请相关领导进行意识形态工作宣讲。三是夯实学习主体。做深做实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将学理论、学业务、学党建专题知识有机结合起来。定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

  (三)坚守舆论阵地,做优舆论引领。充分利用微信、微博、qq、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从严治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向干部职工宣传张富清同志先进事迹、“改革先锋”樊锦诗同志先进事迹等正能量,宣传我县身边人、身边事,让干部职工感同身受,提升整体文明道德素养。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尊重舆论宣传规律,提高舆论引导效果,抢占宣传舆论的制高点,为人社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四)完善过程管控,提升工作效率。对应局人社工作和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建立的微信群、qq群进行实时监控,对重大事件、突发性问题和一些苗头性现象,努力做到早遇见、早发现、提前介入,制定应急预案,防患未然,特别注意掌握网络舆情,牢牢掌握舆论宣传主动权。

  二、存在问题

  一是政治站位方位不高。单位有的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存在偏差,说话多,实策少。往往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软任务,没有真正摆上应有位置,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视业务工作,轻视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舆论工作机制建设滞后。虽建立了相应的网评员队伍,但工作开展乏力,舆论舆情等意识形态专题分析研判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范工作有真空地带。三是对外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思想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战斗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2021年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不断健全完善意识形态责任制管理体系,严格履职尽责,狠抓责任清单执行力度,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谋划,精准分解相关任务,确保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分管领导的责任有效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强化党员群众思想觉悟的提高和观念的转变。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加强理论学习、观看先进人物电教片、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等办法进行教育,从思想上彻底改变问题。

  三是在阵地管控上持续发力。完善网络舆情监管和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配优配强意识形态工作业务人员,持续做到对微信群、qq群等进行实时监控,全力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

人社局意识形态风险排查情况3

  根据《中共沧州新华区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9上半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梳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阵地建设

  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认真落实局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为了保证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有效的落实,针对我局服务群众一线窗口的的特点,专门设立了意识形态工作活动办公室,优化设置机关党支部和市场联合党支部两支队伍,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套设施齐全,做到党旗、入党誓词、党员形象、党建知识及党内主要制度上墙,确保了所有党支部活动有场所、有设施、有制度。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形成了局党组负总责,局活动办牵头,两个党支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

  (二)狠抓学习教育,夯实理论基础

  为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理论素质,营造浓厚的氛围,我局深入开展“书香三八读书”征文、“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演讲比赛、“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知识竞赛等学习教育活动,把学习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统一起来。我们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观看电教片、撰写读书笔记等多种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建立党员微信学习交流群,定期推送党建知识和相关会议精神,方便党员们学习交流,通过“学习强国”、“智慧人社”APP在线学习答题等方式,全方位的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多种举措抓好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三)打造党建品牌,开展特色活动

  局党组以开展“党支部规范年”活动为契机,找准党建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将基层党建工作融入意识形态工作中,围绕就业创业、服务人才、保障民生、提升服务、脱贫攻坚等工作,在各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了“人人都是窗口、处处都是窗口”特色党建活动,形成富有“人社特色”的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

  1、抓服务,提升办事效率

  围绕人社系统“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全局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工作实际,着力创建自己的党建“品牌”。如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志愿者服务窗口”,在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分别设立11个党员示范岗、党员志愿者服务窗口,实行挂牌上岗。开展“零障碍服务”活动,在服务大厅设立“零障碍服务”协办岗,每天有一名事业单位负责人值守。强化服务意识,完善“一站式”服务模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全省“双创双服”活动结合起来,聚焦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质量;以社保扩面、就业创业、就业扶贫工作为重点,加强就业政策的学习宣传力度,以特色党建活动助推就业服务工作的开展。

  2、抓活动,增强组织活力

  进一步加强机关文化环境建设,依托机关活动室,集中宣传党建文化、廉政文化、传统文化、人社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组织观看法治中国建设题材影片《特别追踪》,使全局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组织职工参加拔河比赛、举办职工趣味运动会等,有力增强了组织生活的吸引力。

  3、抓队伍,打造人社铁军

  一是打造“廉洁党建”。通过书记讲党课、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党史、学先进,加强正面教育;同时学党内法规、听案例剖析,开展警示教育,为党员干部划出廉政红线;使党风廉政全覆盖。二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通过举办招聘会的形式向群众宣传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组织人员在意明东体商厦开展宪法和行政法规政策宣传;组织党员团员作为志愿者进入包村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为期一个月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抓好信息管理,确保网络安全

  人社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出台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科级干部为副组长,各股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网络意识形态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科级干部兼任,局办公室主任、信息中心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为成员。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通过全员参与“学习强国”网上学习活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力有效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计划

  我局的意识形态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教育的方法、形式、途径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二是对局各事业单位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监督检查机制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监督检查工作。

  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工作,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提升干部职工服务百姓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组织开展各种贴近新时代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宣传思想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为迎接建党96周年和建国70周年,我局将积极落实上级部门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开展工作。

人社局意识形态风险排查情况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8年10月8日至12月8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人社局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2019年3月18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襄阳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问题1.扶贫工作不重视,落实就业扶贫有差距。

  整改情况:

  ①认领问题,书面检讨。就业局负责同志主动认领问题并作出书面检讨,时任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检讨。

  ②强化学习,提高认识。4月23日至25日,组织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五次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就业扶贫文件进行系统全面学习。

  ③压实责任,强抓督办。4月12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襄劳就管〔2019〕17号),并召开全市巡察反馈就业扶贫问题整改任务落实工作专题会议,督办各县(市、区)对照工作目标,切实做好精准就业扶贫工作。5月5日印发《关于全市巡察反馈就业扶贫问题整改任务落实工作专题会议报送有关情况的通报》(襄劳就管函〔2019〕13号),通报批评整改不力的单位,督办工作进度。

   ④精准识别,扎实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印发了《关于对人社部“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数据录入工作的督办函》(襄劳就管函〔2019〕12号)。各县(市、区)按照督办要求,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人,依托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对贫困劳动力再次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并实时更新了人社部“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各项数据。扎实开展公共就业服务。4月30日印发《关于对人社部“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数据录入工作的督办函》(襄劳就管函〔2019〕12号),要求各县(市、区)对贫困劳动力再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实时更新人社部“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各项数据。截止2019年6月,本地户籍未脱贫劳动力39991人,已核实39970人,已就业32571人,未就业7399人,未就业人数比2018年底减少2009人;未就业中需帮扶贫困劳动力1126人,比2018年底减少2908人。提供职业指导及职业介绍服务13428人次。

   ⑤深化市内劳务协作对接机制,持续开展就业扶贫大篷车进村“三联三送”活动。针对劳务对接工作新情况,4月25日召开部分县(市、区)完善市内劳务协作工作机制专题讨论会;5月19日调整印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内劳务协作工作机制的通知》(襄人社函〔2019〕72号),组织襄城、樊城、襄州、高新区、东津新区与南漳、保康、谷城的143个重点贫困村开展专项劳务对接活动。截止2019年6月,全市共开展就业扶贫大篷车进村“三联三送”活动87次,提供岗位32759个,实现转移就业827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深化市内劳务协作对接机制,持续开展就业扶贫大篷车进村“三联三送”活动。印发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内劳务协作工作机制的通知》(襄人社函〔2019〕72号)。截止2019年6月,全市共开展就业扶贫大篷车进村“三联三送”活动87次,提供岗位32759个,达成就业意向827人,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

   ⑥落实鼓励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奖补等政策。截止2019年6月,落实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奖补74人14.8万元,落实外出务工人员一次性交通补助229人5.473万元。落实鼓励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奖补政策。截止2019年6月,落实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奖补74人14.8万元,落实外出务工人员一次性交通补助229人5.473万元。

   ⑦加强与扶贫部门协作,在建立扶贫车间政策上有创新。保康县印发《关于印发<保康县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襄州区人社局印发《关于认定襄州区就业扶贫车间的通知》。截止2019年6月,全市已挂牌36家扶贫工厂、扶贫车间。加强与扶贫部门协作,在建立扶贫车间政策上创新。保康县印发了《关于印发<保康县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扶指办发〔2019〕4号)。截止2019年6月,全市已挂牌36家扶贫工厂、扶贫车间,其他扶贫工厂、扶贫车间还在陆续挂牌中。

   ⑧落实一次性求职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于3月1日启动,5月17日复审结束。针对复审中资料不全的资料,要求学校补充完整。经信息系统比对取消文理学院1人、职业技术学院1人申领资格。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人员:文理学院641人,职业技术学院300人,理工学院74人,旅游学校2人,工业学校2人,护士学校5人,科技工程学校1人,共计1025人,比2018年增加了382人。下一步,待市财政局资金拨付到位,立即启动发放程序。落实一次性求职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于3月1日启动,5月17日复审结束。针对复审中资料不全的资料,要求学校补充完整。5月27日,文理学院补充复审不合格的5人资料,经再审,3人符合申报条件;职业技术学院没有补充复审不合格2人的资料。5月28日,将复审合格的申报补贴名单录入信息系统,经信息系统比对,文理学院有1人、职业技术学院有1人已于往年申领过此项补贴,不能再享受。至此,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名单确定:文理学院641人,职业技术学院300人,理工学院74人,旅游学校2人,工业学校2人,护士学校5人,科技工程学校1人,共计1025人。6月3日,市就业局向市人社局、财政局提交报告《襄阳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关于划拨2019年度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的请示》(襄劳就管〔2019〕32号),下一步,待市财政局资金拨付到位,立即启动发放程序。

   ⑨加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一是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精准扶贫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2016-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情况进行认真细致核查。截止2018年底,有劳动能力和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7863人,占贫困劳动力37365人的21.04%;培训2942人,占贫困劳动力37365人的7.87%,占有劳动能力和培训需求贫困劳动力7863人的37.42%。二是安排布置。分解2019年全市就业创业培训计划,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襄劳就管〔2019〕17号),要求各地制定2019-2020年就业培训专项培训实施方案,建立年度情况数据统计表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名制台账。各县(市、区)均报备了实施方案,建立了统计报表和实名制及工作台账。5月13日印发《关于召开全市培训创业和担保贷款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座谈会的通知》,召开有相关科室人员、县(市、区)1名分管领导和1名科(股)室长的参加的全市培训创业和担保贷款工作专题座谈会,研究安排就业扶贫工作中涉及贫困人员就业培训、创业带动就业和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三是完善制度。继续落实就业创业培训清单发布制度,每半年发布全市就业创业培训信息,方便学员就近就地参加培训;印发《关于公布襄阳市区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的通知》(襄人社发〔2019〕140号),发布襄阳市重点产业职业培训指导目录,引导县(市、区)和培训机构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印发《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襄阳市市直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操作流程>的通知》(襄人社办〔2019〕18号),规范就业创业培训资金管理使用;联合印发《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襄阳市财政关于印发<襄阳市就业创业培训个人信用账户管理实施试行办法>的通知》(襄人社发〔2019〕133号)和《关于实施《襄阳市市直就业创业培训个人信用账户管理实施试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襄人社发〔2019〕139号),探索信用支付培训补贴新办法,充分调动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和劳动者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四是督办检查。印发了《关于全市巡察反馈就业扶贫问题整改任务落实工作专题会议报送有关情况的通报》(襄劳就管函﹝2019﹞13号)、《关于对就业扶贫领域2019春季攻势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函》(襄劳就管函﹝2019﹞8号)、《关于开展就业扶贫专项调研的通知》(襄劳就管函﹝2019﹞14号),督办检查推进就业扶贫就业创业培训工作。

  一是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精准扶贫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梳理2016-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培训情况,截止2018年底,统计有劳动能力和培训需求的贫困人员7863人,已培训2942人。二是印发了《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襄阳市市直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操作流程>的通知》(襄人社办〔2019〕18号),通过加强市直就业培训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三是为大规模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推进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充分调动各定点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印发了《襄阳市市直就业创业培训个人信用账户管理实施试行办法》(襄人社发〔2019〕133号)《襄阳市市直就业创业培训个人信用账户管理实施试行办法》(襄人社发〔2019〕139号)文件。四是为满足襄阳市重点产业发展的需求和产业人才发展需要,印发了《关于公布襄阳市区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的通知》(襄人社发〔2019〕140号)文件,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五是积极参与“春风行动”,3月份开展了就业创业培训政策宣传。四是着力部署培训工作,5月份召开了各县(市、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会议和由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城区等单位参加的重点产业培训指导目录座谈会。

   ⑩加强创业服务工作。一是下发了《开展创业服务专项行动提高贫困人员创业服务覆盖率》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2016-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创业服务情况进行认真细致核查。截止2018年底,提供创业服务6538人,占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7365人的17.50%。二是安排布置。印发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全市新增返乡创业目标任务的通知》(襄人社函〔2019〕44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9年“我选湖北·智汇襄阳”目标任务的通知》(襄人社函〔2019〕5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襄劳就管〔2019〕17号),要求各地制定2019-2020年创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年度情况数据统计表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名制台账,截止目前,各县(市、区)都报送了实施方案,建立了统计报表和实名制及工作台账。5月13日,印发《关于召开全市培训创业和担保贷款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座谈会的通知》,召开有相关科室人员、县(市、区)1名分管领导和1名科(股)室长的参加的全市培训创业和担保贷款工作专题座谈会,主要内容是研究安排就业扶贫工作中涉及贫困人员就业培训、创业带动就业和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三是狠抓落实,进一步深化“三安行动”。为确保市委“三安行动”落实落地,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三安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紧盯核心目标,突出工作重心,抓住“关键少数”,做好深化文章四个方面,着力深化“三安行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市委深化“三安行动”工作要求的通知》(襄劳就管函〔2019〕15号)文件,同时按照该文件要求制定了在全市开展“襄阳十佳最美创业者”评选活动方案。四是完善制度。报请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和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襄政办发〔2019〕8号)、《关于成立襄阳市创业导师团的通知》(襄就工办〔2019〕4号)等,加快推进创业服务工作。五是督办检查。印发了《关于全市巡察反馈就业扶贫问题整改任务落实工作专题会议报送有关情况的通报》(襄劳就管函﹝2019﹞13号)、《关于对就业扶贫领域2019春季攻势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函》(襄劳就管函﹝2019﹞8号)、《关于开展就业扶贫专项调研的通知》(襄劳就管函﹝2019﹞14号),督办检查推进就业扶贫创业服务工作。下发《开展创业服务专项行动提高贫困人员创业服务覆盖率》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按年度梳理2016-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数、贫困人员中有创业服务需求人数、贫困人员中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创业补贴)的人数和金额等,分年度建立实名制台账和创业服务工作台账,做到数据清楚、提供政策扶持清楚。并对未按要求上报情况的县(市、区)进行了通报。2019年度将严格督办各县(市、区)对已创业、有创业服务需求的贫困人员做到应服尽服。

   ⑪督办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一是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至2018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2016-2018年建档立卡和非建档立卡创业担保贷款人员情况进行认真细致核查。目前核查工作已完成,2016-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创业担保贷款62人,发放贷款829万元,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创业担保贷款2711人,发放贷款2.95亿元。二是完成对了2018年巡察期间上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核实工作。经各县(市、区)核实报送和汇总,巡察期间上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4人(包括9户73万元)和扶持农家乐17人,建档立卡和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创业担保贷款均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条件。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襄劳就管〔2019〕17号),并在4月15日,对县(市、区)下发了《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专项行动提高贫困人员贷款扶持率的通知》,要求各地制定2019-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年度情况数据统计表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名制台账,截止目前,各县(市、区)都报送了实施方案,建立了统计报表和实名制及工作台账。四是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整改任务,5月13日,印发《关于召开全市培训创业和担保贷款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座谈会的通知》,召开有相关科室人员、县(市、区)1名分管领导和1名科(股)室长的参加的全市培训创业和担保贷款工作专题座谈会,研究安排就业扶贫工作中涉及贫困人员就业培训、创业带动就业和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加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一是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至2018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2016-2018年建档立卡和非建档立卡创业担保贷款人员情况进行核查,目前核查工作已完成,2016-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创业担保贷款62人,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创业担保贷款2711人。二是完成对2018年巡察期间上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核实工作,截止2019年,巡察期间上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4人和扶持农家乐17人,均符合建档立卡和非建档立卡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三是印发了《关于印发<襄阳市创业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襄人社办〔2019〕28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襄人社办〔2019〕27号),通过有效规范创业贷款担保受理、初审、复核、实地调查、审核和担保办理等流程,明确责任单位、责任科室和工作人员责任,加强了对创业担保贷款每个环节的有效监管,确保创业贷款担保业务工作依法、及时、公正、高效的开展。四是下发了《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专项行动提高贫困人员贷款扶持率的通知》,各地2019-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统计表以及花名册已按年度整理完毕,并建立了实名制工作台账。

  问题2.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民生措施虚功多、实功少。

  整改情况:

  ①签发我市首张实账地区电子社保卡,全面启动电子社保卡发行工作。4月份完成全市一体化平台推广应用,实现了“四个一”。6月份上线开通人社服务系统第一批高频服务事项,参保职工可通过襄阳社保APP、支付宝、微信等渠道办理社保业务。

  ②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四减一提”专项行动,早日实现“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在资格认证、社保关系转移、待遇核定核算、退休待遇发放等民生工作上精准发力,切实解决好服务民生的“最后一步路”,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满意度不断提高。人脸识别、虹膜识别、指静脉识别等多模态认证方式并存,推行手机“刷脸”认证,上半年全市共有5.4万人通过“刷脸”认证,极大方便了退休人员。

  问题3.履职尽责缺担当,促进就业创业打折扣。

  整改情况:

  ①主动认领问题并作出书面检讨,提升认识高度。就业局负责同志主动认领问题,并作出书面检讨。时任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检讨。

   ②推进就业创业补贴资金使用落实情况。2017年市本级预算职业培训补贴专项资金1011万元,我局涉及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补贴预算611万元(不含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当年度使用职业培训补贴资金426.28万元,其中就业技能培训补贴112.68万元,创业培训补贴313.6万元,使用率为69.77%。2018年市本级预算职业培训补贴专项资金1051万元,我局涉及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预算511万元(不含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当年度使用职业培训补贴资金131.44万元,其中就业技能培训补贴53.36万元,创业培训补贴78.08万元,使用率为25.72%。2019年市本级预算职业培训补贴专项资金711万元,其中就业创业培训补贴资金预算541万元,截止目前,正在审核职业培训补贴人数611人,预计使用补贴资金71.56万元,占年就业创业补贴资金计划的13.23%。

  为提高资金使用率,我们持续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发布全市就业创业培训清单和襄阳市重点产业职业培训指导目录,大力开展免费培训、信用支付培训、项目制培训,充分调动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和劳动者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简化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程序,用好、用足就业创业补贴资金。

   ③推进创业扶持资金使用落实情况。2017年市本级创业扶持补助资金预算为1390万元(不含大学生就业扶持资金),实际使用1118.14万元,资金利用率为80.44%。2018年市本级创业扶持补助资金预算为1290万元(不含大学生就业扶持资金),实际使用1508.701万元,资金利用率为116.95%。2019年市本级创业扶持补助资金预算547万元(不含大学生就业扶持资金),截止目前,拟申报拨付创业扶持补助资金120.45万元,资金利用率为22.76%。

  为提高资金使用率,我们继续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印发了《关于申报2019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的通知》(襄人社函〔2019〕47号)、《关于征集襄阳市笫二届(2019年)返乡创业大赛参赛项目的通知》(襄人社函〔2019〕9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有关政策的操作办法》的通知》(襄人社办〔2019〕37号)、《关于拨付2018年度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补贴资金的请示》和《关于支付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考核服务费的请示》等。大学生、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由1-10万元和1-5万元提高到2-20万元,创新了对创业导师参加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返乡创业项目评审、创业项目推介和创业项目指导等公共创业服务活动的,可按每人每天500元-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继续举办大学生和返乡创业大赛,督促城区加快申请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租赁场地补贴、租赁住房补贴、生活补贴资金进度,简化就创业扶持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程序,用好、用足创业扶持资金资金。

   ④认真梳理,查找问题。梳理并分析了2017年、2018年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中就业培训资金使用情况和创业扶持补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培训方面:2017年度,对个人和单位的职业培训补贴支出预算为1011万元,其中就业局承担有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特定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一次性交通补贴合计补贴资金611万元,当年度使用职业培训补贴资金112.68万,创业培训补贴313.6万元,合计426.28万元,使用率为69.76%。2018年度,对个人和单位的职业培训补贴支出预算为1051万元,就业局承担有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特定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一次性交通补贴合计补贴资金511万元,当年度使用职业培训补贴资金53.36万元,创业培训补贴78.08万元,合计131.44万元,使用率25.72%。

  创业方面:2017年创业扶持补助资金预算为1390万元,实际使用1118.14万元,资金利用率为80.44%。2018年创业扶持补助资金预算为1290万元,实际使用1508.701万元,资金利用率为116.95%。

  编制预算,严格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已编制《关于市本级2019年就业补助资金收支预算计划的请示》(襄人社文〔2018〕158号)并报经市政府批准。2019年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批复落实各项创业补贴政策。编制预算,严格执行。已编制《2019年度市本级就业专项资金预算计划》(《关于市本级2019年就业补助资金收支预算计划的请示》(襄人社文〔2018〕158号)),2019年将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批复落实各项创业补贴政策。

  问题4.好人主义盛行,议事不讲原则。

  整改情况:

  ①严格遵守局党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明确和规范会议的主要任务、参会对象、程序要求等事项,形成分类科学、程序规范、执行严格、记录齐全的议事决策机制,消除“好人主义”对党组议事决策的影响。

  ②整顿了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软弱涣散党组织,指派了市人社局直属机关党委包瑜同志担任军培中心党支部第一书记,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③局机关第一党支部与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党支部开展帮扶联建工作,促进军转培训中心支部逐步走向规范化建设。

  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玮同志3次召开协调会商讨解决军培中心遗留问题,逐步解决中心职工养老保险、医保金欠费问题,安抚情绪,稳定思想。

  问题5.执行政策有偏差,职称评定不合规。

  整改情况:

  ①撤销江某某2016年取得的工程师任职资格,收回该同志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和工程师职称证书,待其处分期满后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申报相应职称。对近年来全市职称评定情况进行清查,以后工作中严格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各项程序和要求,对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在职称信息管理系统予以记录,个人3年内(不含当年)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凡在审核过程中把关不严的,一律退回重新审查;职改部门将加大审核力度,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一一确认,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②2017年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体制发生改变,水测由评前面试改为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由于时间紧,宣传不到位,加上大部分教师对正高评审期望值不高,因此报名人数少之又少。加上省考试院对通过率实行“双控”,题目较难,所以通过水测考试的人员过少,我市仅20人拿到正高合格证,且大部分为校级领导。为了不因校长人数问题浪费国家指标,经报局党组和省职改办同意后,对申报参评校长人数未做限制,通过比例也未作限制。

  尽管事出有因,也履行了报批程序,全省绝大部分地市也存在同一问题,但评审结果还是违反了“两部”教师职称评审“向基层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规定,在稳定一线教师队伍方面起到了不好的导向作用。评审结束后,我们很快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在经过认真调研并与教育部门达成共识后,在水测、年度评审通知和工作布置中进行纠偏。特别是10月份巡查组入驻以来,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在后期的人员申报资料审核中更加严格执行规定。

  2018年水平能力测试报名开始后,我们通过报纸、局网站、QQ工作群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市教育局也在第一时间将水测考试通知发到各县(市、区)职改办和市直各学校,确保需要参考老师都能获得信息。在评审时也将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参评人员和一线教师分为两组评审,在通过的13人中,4人为校级领导,9人为一线教师,严格执行了省职改办的要求,避免了校级领导通过人数过多。在后期的信访查办中,我们严格落实政策规定,对1名在申报中隐瞒担任校级领导事实的通过人员按程序进行了撤销资格的处理,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提高认识,严格落实省厅政策,对改革事项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在召开评委会时,提醒评委在讨论修改量化评分细则时适当提高在基层任职年限、奖励等分值,坚持向一线教师岗位、向基层教师倾斜,确保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不超过30%。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问题6.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

  ①局党组带头学。制定印发《2019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实施方案》,科学调度、统筹安排工作与学习任务,按计划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严格落实“一学一报”制度,切实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②外请专家辅导学。5月5日,邀请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主任为市直人社系统党员干部作了题为“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争做讲规矩守纪律的模范”的辅导报告,强化了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

  ③支部党日集中学。督促局系统各支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体研讨与撰写体会相结合,室内宣教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式,抓实理论武装,并开展应知应会知识随机测试,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④“学习强国”督促学。将系统所有党员纳入“学习强国”的组织架构,机关党委定期通报,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坚持学习,确保每名党员每天学习积分不少于30分,用好用活学习平台。

  问题7.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有不足。

  整改情况:

  ①严格落实“五个纳入”。政治巡察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作为专项问题进行了查找和剖析,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

  ②及时传达上级精神。3月15日,局党组专题传达学习《关于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关于全市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报告》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③专题学习科学研判。4月18日,局党组会专题听取2019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分析研判二季度意识形态形势、风险防范措施。4月30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研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增强抓好意识形态的政治自觉。

  问题8.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好。

  整改情况:

  ①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强化局领导班子抓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局党组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履行直接领导责任。

  ②定期排查跟进管控。每周报送人社部门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情况,覆盖人事考试、社保经办、失业兜底、劳动维权等重点、关键业务,并对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点进行跟踪管控。              

  ③舆情监测及早防范。制定《市人社局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切实提升快速妥当处置舆情,有序引导舆论,有效预防、减少重大舆情造成负面影响的能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④科学培训提能善战。筹备开展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加强对局系统网宣员、网评员、通讯员的管理和培训,加强对重大思想理论和舆论问题的引导,守好主阵地、唱好主旋律,凝聚共识。

  问题9.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

  ①精简合并减负松绑。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重点领域网站、“两微一端”和公务微信群、QQ群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系统内重点领域网站、“两微一端”和微信群、QQ群进行了排查清理。当前,局系统共有6个网站、8个微信公众号、1个微博、2个客户端APP、33个微信群、85个QQ群。局系统不存在“僵尸网站”和长期不更新不使用的“两微一端”。网站和“两微一端”均有专人负责管理,未发现网络安全隐患。

  ②加强管理净化空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重点领域网站、“两微一端”和公务微信群、QQ群管理的通知》,明确管理主体、工作分工、信息发布要求、工作纪律。目前,信息发布均经过审核和检查,未发现在网站、“两微一端”和公务微信群、QQ群发布涉密信息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

  ③畅通渠道监测到位。积极与荆楚网合作,建立舆情监测可视化系统,开设舆情监测账号,及时预警负面、敏感、

  苗头性信息。

  问题10.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有短板。

  整改情况:

  ①零距沟通鞭策鼓励。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朱守疆同志分批次与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责任人进行了一对一、面对面的谈心谈话,累计谈话29人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普遍性谈心谈话,深入掌握干部思想状况。 

  ②团结凝聚党外力量。认真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党组成员采取“一对一”方式与6名党外知识分子结对子,加强沟通交流,提高党外知识分子对党和国家奋斗目标的认同感,充分激发党外知识分子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兴国之责和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问题11.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

  ①襄城社保办事处原副主任科员戴某已于2016年10月办理退休手续,时间从2015年2月起计算。当时正值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其工资一直处于停发状态,并未领取工资。目前已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②分管领导及从事人事工作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襄阳市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干部档案“凡提必审”实施办法(试行)》《襄阳市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等干部政策法规的学习,以及依规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组工业务水平。人事科干部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专业培训。

  ③从2018年起,所有干部退休需经党组会讨论后,严格按程序办理手续。

  问题12.履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

  ①分管领导及从事人事工作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撰写心得体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组工业务水平。

  ②人事科干部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专业培训。

  ③2018年以来,市人社局在选拔任用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技师学院团委书记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政策,严格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落实任前谈话制度。

  ④今后将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襄阳市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

  问题13.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

  ①分管领导及从事人事工作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撰写心得体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组工业务水平。

  ②人事科干部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专业培训。

  ③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到干部“凡提必审”,严格执行干部提拔任用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档案审查、任前公示制度。对局系统所有提拔任用的干部,均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工作规程要求,完成每个环节的“规定动作”。公示期均从发出公示通知的次日计算。

  ④规范干部出国出境审批把关制度。建立个人申请、干部人事部门审核、领导审批、登记建档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问题14.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性工作比较薄弱。

  整改情况:

  ①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台账,按照要求使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本》。组织人事干部和档案管理人员参加市委组织部专业培训,强化组工知识学习,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材料整理归档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②将2018年度讨论干部事项的会议记录整理誊抄到组织部制发的《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本》上,并对2019年度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党组成员发表意见提出具体要求,严格执行书记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启用新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本》,详实记录讨论过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工作,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规范使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本》。

  ③严格按要求规范完善过程性资料材料,确保不缺漏一份相关资料,并及时归档立卷。

  ④组建工作专班,按照档案专审相关要求对局系统干部人事档案重新进行专审整理,查漏补缺,补充完善相关签字手续。目前已整理160余份。

  问题15.存在违规进人问题。

  整改情况:

  ①江某某人事关系保留在市人事考试院,但已调离市人事考试院工作岗位。2015年至2018年,被调整到市人社局扶贫办充实驻村扶贫力量,后安排至市人才中心工作,2018年3月,党组织关系已转移至市人才中心。目前被安排在局人力资源产业园办公室从事一般性工作。

  ②局党组研究决定将江某某人事关系从市人事考试院调动至市人才中心。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问题16.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

  ①2018年12月21日,市人社局组织开展市直人社系统三级联述联评暨红旗党支部评选会议,落实了党建工作述职制度。

  ②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按照分管领域确定党建工作联系点。

  ③局党组指派包瑜同志任军转培训中心党支部第一书记,指导军培中心党支部开展规范化建设。同时,加大对承租方拖欠租金的清缴力度,保障军培中心职工权益,维护思想稳定。

  ④配齐配强人事考试院领导班子。局党组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综合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基础,任命黄庭友、李选超两名同志作为市人事考试院副院长。

  问题17.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规,换届不及时。

  整改情况:

  ①2019年1月,市人社局机关6个支部整合为3个支部,并按程序进行了换届;2个退休干部党支部也按程序进行了换届。

  ②2019年4月,直属机关党委批复同意人事考试院党委调整为党支部,市人事考试院党支部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

  问题18.党员日常教育缺失。

  整改情况:

  ①党员日常教育全面加强。2018年11月15日,朱守疆同志主持召开市直人社系统干部作风整顿会议,明确指出了干部作风不实的具体问题,对加强党员日常教育提出了“四坚持四反对”的措施。

  ②职鉴中心负责人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成作出书面检讨。

  ③杨某某在支部党员大会上报告学党章、党规、党纪及反思情况。就业局党组织负责人与其进行了谈心谈话,开展了教育帮扶。组织开展大讨论活动,就业局负责同志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讲专题党课,每名党员撰写了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反思,分党小组开展了讨论发言。市就业局机关党支部和檀溪社区党委联合开展5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就业局负责同志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抓实抓牢抓细”为题讲专题党课。

  问题19.“三会一课”制度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

  ①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加强了局属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印发了2019年党建工作通报。

  ②对原二支部相关党员同志进行批评教育,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③对劳动监察局党支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④对襄城社保办事处党总支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规范做好党内政治生活的材料归档工作。

  问题20.党内政治生活平淡化、庸俗化。

  整改情况:

  ①高质量开好2018年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制定方案,通过座谈走访、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和网络征询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一是在学习阶段发放征求意见表,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征求对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共发放征求意见表32份,收集意见建议52条,其中对党组班子38条,对班子成员40条。二是召开服务对象和窗口单位座谈会,共收集意见建议15条。三是对全市有业务往来的兄弟单位和各县(市、区)人社局共发放征求意见表77份,收集意见建议18条。经梳理归纳,共收集对局党组班子意见建议3类47条,对班子成员意见建议3类43条,原汁原味向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反馈,便于认领整改。

  ②局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召开了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局党组专门印发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市直人社系统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聚焦会议主题精心安排部署,并派出督导组列会指导、强化落实。二是把握关键环节。各单位紧盯专题学习研讨、广泛谈心谈话、全面征求意见、深入查摆剖析、制定“三张清单”、民主评议党员等环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问题21.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

  ①对樊城、襄城社保党总支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认真学习党员发展资料,对发展党员会议记录进行完善;对批准入党时间进行认定。

  ②下一步,制定培训工作方案,举办局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提高党务工作水平,严格遵守党员发展程序,确保党员发展全程合规。

  问题22.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

  ①对局系统所有党员党费交纳情况进行了清理,对不按标准少交党费的进行补缴。相关党员少交纳的党费已补缴到位。

  ②严格执行党费收支管理规定,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全体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四、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问题23.“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

  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主体责任,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印发《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市直人社系统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方案》等文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实抓细。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今年以来,全面加强了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在检查督办业务工作的同时,专题听取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对存在问题进行督办整改。

  ①经查阅市人社局党组发文记录,2015至2017年,市人社局共印发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文件有14份,包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宣教月活动方案、惩防体系建设等方面。

  ②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负责人2018年报销一等座车票已清退18元,科技工程技工学校当事人已清退59.5元,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③巡察期间,市人才中心李某某已退还套现资金9877.21元,并上缴财政专户。对李某某给予解聘处理。

  ④市人事考试院邹某某为劳务派遗人员,2016年8月合同到期不再续聘。2018年11月,通知邹某某同志从异地回襄阳配合调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邹某某已向市人事考试院和巡察组作出书面检查,上缴17296.25元退至财政专户。

  ⑤相关当事人已将交通补贴、通讯补贴44800元全部清退到位,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写出书面检查。

  ⑥就业局崔某某退还了返聘期间发放的通讯、交通补贴共计1.68万元。

  五、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问题24.推动落实差,工作时效低。

  整改情况:

  ①2018年11月15日向市政府提交关于对市直有关部门征求《全市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代拟稿修改意见的请示》,待征求意见完毕,2018年12月5日向市政府提请印发《全市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请示》。2019年1月8日,市法制办向我局反馈关于《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的合法性审查意见。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并再次征求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形成送审稿。2019年1月14日向市政府提交《关于提请襄阳市人民政府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的请示》。2019年3月6日,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襄政办发〔2019〕8号)。

  ②市委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已下发襄阳市2019年重点改革工作要点,市人社局按照市、省人社厅改革工作要点,制定2019年重点改革项目实施方案,对由人社局牵头的5项市重点改革项目进行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一季度一检查、一督办、一通报,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问题25.履职尽责不主动,破解难题不担当。

  整改情况:

  ①对市人才中心5名同志的中级职称进行撤销,降为初级职称。

  ②已对全市职称评定情况进行清理检查,未发现此类情况。要举一反三,对提出申请的单位性质进行认真核实,严格按政策执行,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确保职称政策的严肃性和评审的公平公正。

  问题26.敷衍应付,推进政企脱钩改制不作为。

  整改情况:

  ①经咨询市国资委,结合市劳动就业服务开发公司实际情况实行“清算注销”改制预案。5月14日,改制工作专班到开发公司召开职工大会,解释政企脱钩政策,听取职工诉求。5月28日,改制预案报市政府审批。8月2日,市政府批示同意实行“清算注销”改制。8月23日,成立“清算改制”工作领导小组,近期将委托第三方会计服务机构进行资金清算。

  ②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下属市普惠社会保险代理服务中心移交方案已经市国资委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待研究。

  ③2012年底襄城社保办事处利民安公司已停止运营,2018年12月14日办理工商、税务注销手续。现存档案已分类清理移交,其中在职档案移交市就业局991份,退休档案移交养老保险局退管中心1455份;现余资金903886.15元已上缴襄阳市财政局国家金库襄阳市中心支库。利民安劳务服务公司脱钩工作已完结。

  问题27.作风建设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

  ①加强了机关干部作风检查、通报,对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在状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今年以来,已发通报3期,对当事人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讨。对人才中心廉某某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②为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全面清理、坚决清退、同步规范”的原则,开展集中清理工作,要求借用干部限时回到编制所在单位。同时,健全规范管理机制,规定因阶段性重大工作任务确需借用人员的,要在组织推优、科室初选、党组审定的前提下,由人事科统一规范办理借用手续,坚决防止集中清理后出现反弹。

  ③按照机构改革后确定的“三定方案”,对局机关中层干部进行交流轮岗。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问题28.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

  ①全面完成清退整改任务的单位有8个,其中局机关13.71万元、养老局0.36万元、医保局0.99万元、就业局15.71万元、人才中心1.12万元、高新社保44.62万元、樊城社保2.16万元、科技工程技工学校0.67万元。

  ②部分完成清退整改任务的单位有3个,一是考试院应清退30.22万元,已清退21.34万元,未清退8.88万元,主要是2013年至2014年发放系统外人事考试安全联席会成员单位以及已离职临时聘用人员、去世人员监考及巡视费,人社系统内领导及工作人员考务费已清退完毕。二是职鉴中心应清退41.11万元,已清退24.84万元,未清退16.26万元,系外聘人员已经先后离职。三是劳动监察局已清退9.67万元,未清退0.33万元,系离职聘用人员身患重病无力清偿。

  ③为进一步加强财务报销管理,规范财务支出行为。4月24日,市人社局邀请市财政局相关专家在市直人社系统开展了财务政策专题辅导讲座,局机关规划财务科全体工作人员及局属单位财务工作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参加了培训。

  问题29.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死灰复燃。

  整改情况:

  ①科技工程学校党委班子在校党委民主生活会上书面检讨,班子成员作出书面检查。市公车办批复该车核定为单位保留车辆,按规定喷涂公车专用标志。

  ②职鉴中心“公车私用”问题,已经全部清退加油费0.25万元。

  ③超标准乘车,超标准住宿、多领出差补助问题共涉及单位9个,涉及资金1.47万元,已全部清退。

  ④人才中心“公款购置服装”问题,应清退资金0.9万元,已经清退0.9万元。

  ⑤信息中心“超标准配置办公用品”问题,信息中心已经规范完善政府采购程序及制度。

  问题30.公务接待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公务接待费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市直人社系统5个单位,8个具体问题,共涉及资金13.20万元,其中应清退资金0.47万元,已清退0.47万元。

  ①市劳动监察局、市人社信息中心、东津社保办事处等3个单位共超标准接待费0.47万元,已经全部清退。

  ②市人社信息中心、高新区社保办事处、东津社保办事处、湖北省科技工程技工学校“缺三单一函”问题,系统各单位将引以为戒、建章立制,在今后接待时完善相应手续。

  问题31.财务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

  ①巡察期间李某某退还套现资金9877.21元并上缴财政。丢失加油卡已注销,卡内余额转入现有加油卡。对当事人给予解聘处理。。

  ②“白条入账”问题,涉及市人社局机关、市人事考试院、市职鉴中心三个单位,共计金额414.71万元。考试院已经对白条支付劳务费情况进行圆票,补缴税款1.49万元;人社局、职鉴中心白条支付从2019年起完善票据管理制度,必须凭票报销,杜绝白条支付现象,目前正在和税务机关沟通联系圆票补税事宜。

  ③市劳动就业开发公司对巡察指出的用定额发票虚列支出套取资金问题逐笔清理,已清退资金31450元。5月7日,纪检组已将公司2014年至2018年财务凭证、报表调走调查。

  ④“违反政府集中采购程序”问题,涉及单位5个,涉及问题资金416.99万元。有关单位已建立完善制度,今后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按规定程序进行政府采购。

  ⑤“专项资金缺监管”问题,涉及劳动监察局、科技工程学校两个单位,涉及问题资金56.31万元,其中科技工程学校滞留的助学金46.17万元已于5月15日交入市财政局国库。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加强了资金管理,并全面推行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创新制度,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5月10日,全省范围内开具的首张保单在我市东津交投项目落地,为企业减轻资金压力190万元。

  问题32.国有资产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

  ①襄城社保办事处0.22万元、就业局379.22万元已补记入账。养老局已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通过第三方清产核资机构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与市财政局沟通,按照要求补齐资料待审核通过。

  ②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车辆处置费7.1万元已上缴财政非税专户。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固定资产车辆(车牌号:鄂F7121),因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解不透,直接将车辆处置,费用(合计¥7500.00元)已缴纳至襄阳市财政局往来资金财政专户-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账户:578157550451-107031)。市普惠代理服务中心2011年自购轿车一辆,价值6.7万元,2016年因业务量减少,由第三方评估后登报处理,处置金额为2.2万元,所得款存入该公司账户。

  ③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高新社保办事处按规定将固定资产及时入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收益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市就业局房屋出租收益已于2017年9月起缴存非税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财局批准,监督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规范固定资产出租;市人社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已委托第三方进行资产评估,规范房屋出租程序,今后严格遵照管理办法执行。市军转培训中心系自收自支单位,其房租收入上缴市人社局机关财务统一管理。

  问题33.对系统存在廉洁风险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

  ①切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着力消除党员干部对廉政风险松懈、麻痹的思想认识。结合今年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局党组对廉政风险防控进行重点安排,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照工作岗位职责和相关环节,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廉政风险”的程序步骤,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编印成册。

  ②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下属普惠公司已将参保人员纳入单位缴费,并追缴有关人员养老保险费上交财政。

  ③2003年市红旗机制厂顾某某按照特殊工种享受退休待遇问题已作为线索移交;追缴当事人多领的2003年10月至2018年10月养老金8488.8元,退回社保基金专户;每月减发养老金48.59元。

  问题34.小额担保贷款乱象丛生。

  整改情况:

   ①认领问题,书面检讨。就业局负责同志、分管领导、时任创业贷款担保科和社区劳动保障科负责人、科室在职在编干部及工作人员主动认领问题,作出了书面检讨。

   ②加强学习,提升认识。一是就业局负责同志,在3月28日,对分管领导、创业贷款担保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廉政诫勉谈话。二是创业贷款担保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担保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业务知识和廉政纪律,增强防腐拒腐意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三是社区劳动保障科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③清理自查,立整立改。一是创业贷款担保科完成创业担保贷款逾期代偿清理自查工作。截止2019年5月,尚有逾期代偿217笔,代偿金额5141.11万元。分解下达了2019年度代偿贷款清收计划,明确了清收工作任务。4月29日召开了律师工作会,加快推进依法进度。截止5月,今年新清收代偿贷款210万元,移交律师正在起诉50笔2636万元,已判决11笔336万元,强制执行31笔2023万元。二是创业贷款担保科针对个人贷款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中工作人员涉及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积极配合、诚肯接受纪检监察、公安部门的调查。

  ④明确职责,防控风险。社区劳动保障科、创业贷款担保科梳理了科室工作岗位风险点、风险等级及防控措施。按照《襄阳市创业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规定,创业贷款担保科重新制定了岗位工作职责,明确了每名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责任,杜绝了一人多职问题。

   ⑤完善制度,规范操作。一是提请印发《关于印发<襄阳市创业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襄人社办〔2019〕2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襄人社办〔2019〕27号),规范了创业贷款担保受理、初审、复核、实地调查、审批和担保办理等流程,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科室和工作人员责任,强化了每个环节的审核监管,杜绝了职责不分等问题。二是印发《关于印发的通知》(襄劳就管〔2019〕25号),健全和完善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范了聘用人员招聘考核及辞退流程,加强了对聘用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创业贷款担保科制定并悬挂了《贷前实地调查制度》、《银行代偿扣划制度》、《贷款人档案管理制度》、《反担保人(物)审查制度》、《廉政制度》、《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七个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了科室工作人员管理和业务管理。三是创业贷款担保科为防范廉政风险,建立了廉政承诺制度,科室7名工作人员全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四是根据《襄阳市创业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规定,5月29日,组织对劳动力市场管理科、创业服务指导科、创业贷款担保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创业贷款担保业务政策和操作规程培训,将贷款政策、操作规程、工作内容和注意问题作了细致的讲解,要求工作人员按规定履职尽责。

  虽然我局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标准不降、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结合“担当年”活动部署,从实从严、坚持不懈,持续放大整改效应,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10-3607324、3607606

  邮政信箱: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58号襄阳市人社局机关党委

  邮政编码:44102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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