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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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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党员干部和医护人员闻令而行,放弃春节公休假,奋战疫情第一线。网推出专题栏目,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方案、工作总结汇报、心得体会、先进事迹、优秀作文等,供广大网友学习参考。

-ޟi]4Ѩky贷款。(责任部门财政局、经贸局、人行)

2.争取增加1亿元人民银行再贷款资金(1个月内完成),促进县域银行机构信贷结构调整和增强实力。(责任部门人行)

3.帮助企业运用应收账款进行融资。(责任部门经贸局、人行)

4.在企业受疫情影响面临生产经营困难期间,引导县域银行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还款安排,提高无还本续贷比率,不得抽贷、断贷。(责任部门人行、县域银行机构)

5.推动实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领办行”制度,协调指导县域银行机构对接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并通过政府设立的企业新增贷款奖励基金予以奖励。(责任部门财政局、经贸局、人行)

二、减轻税费负担

6.对受疫情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依法合理享受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50万元以下)。经营困难的企业税款可延期缴纳。(责任部门税务局)

7.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职工参保、缴费等业务的企业,疫情结束后及时补办(3个月内)。逾期办理不影响个人权益。经营困难、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经批准后可暂缓缴纳。(责任部门人社局)

三、降低运营成本

8.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租金可申请减免。(责任部门县域工业集中区)

9.督查指导县域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运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责任部门人行)

10.简化不动产登记续贷款程序;
土地出让缴纳价款可按合同约定实行分期,免收利息;
发展设施农业的,且符合规划不占用基本农田的,经镇办同意,可直接流转,边建设、边办理相关报备手续,不需落实占补平衡。(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局)

11.企业开工用工有需求的,人社局负责从本地就近为企业招聘员工,满足用工需求。(责任部门人社局)

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六个月。

本文来源:https://www.dagaqi.com/chuangyexiangmu/393090.html

《县政府办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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