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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教育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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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制度是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在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大家创业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团员教育评价制度,供大家参考选择。

  团员教育评价制度

  为落实共青团“三会两制一课”基本制度内容,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团员教育评议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  团员教育评议的对象是交通土建工程学院全体团员青年。

  第三条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团员进行教育评议,考察其一学年日常表现。

  第四条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在学院分团委的指导下,由各基层团支部按照学习教育、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等步骤进行。

  第五条  学习教育。团支部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党的重要路线、方针、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展团情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觉悟。

  第六条  个人总结。团员要回顾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在团的生活中的表现情况,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

  第七条  公开承诺。团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公开承诺,积极进取,争创优秀集体,表达争创“五四”优秀团支部的决心和计划。团支部成员在个人总结后公开承诺,争创优秀个人,优秀团员的决心和计划,由团支部书记进行点评。

  第八条  教育评议的基本内容根据《团章》规定的团员的基本条件和六条义务、六条权利,围绕以下方面进行评议:

  1)政治意识形态意识。是否提交入党申请并按时提交思想报告,今年是否积极参加团校学习。(20分)

  2)遵守团章制度和学校规章制度。是否有突出的表现并受到好评。是否受到批评或批评。(10分)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好,无作弊和失败。(10分)

  4)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早退、旷课。有没有无缘无故迟到或早退,有没有“无假外出”?(10分)

  5)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维护大学生文明形象。是否敢与不良现象作斗争,是否有无故外出、晚归、赌博等现象。(10分)

  6)积极参与各种集体活动,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学习雷锋、自愿献血、募捐、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公益劳动。(5分)

  7)积极参与早操,积极参与宿舍卫生建设。早操出勤率是否达到或超过95%。宿舍卫生值班制度能否更好地实施?(5分)

  8)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是否违反规章制度。注重宿舍文化氛围,养成良好习惯。(5分)

  9)积极参与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是否积极参加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每年提交实践论文等成果。(15分)

  10)关心和支持社会工作,愿意为学生服务。是否热衷于参与社会工作,是否支持和配合学生干部的工作,学生干部的工作表现是否优秀。(10分)

  第九条  团员教育评议形成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评议等次,其中优秀团员等次应该控制在参加评议的团员总数的30%。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团员。

  第十条  评选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团员教育评议成绩必须为优秀。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交通土建工程学院分团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团员教育评价制度

  一、目的要求:

  1.通过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组织考评等形式,检查和评估每个团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2.认识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

  3.强化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素质,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树立先进典型,帮助后进团员转化。

  5.加强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开创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二、教育评议对象:

  全校的共青团员。

  三、教育评议内容:

  ㈠教育:

  1.无产阶级的政治教育:包括党的指导思想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形势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2.革命人生观和理想教育: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幸福观、公私观、生死观以及共产主义和职业理想教育。

  3.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包括集体主义教育、劳动教育、艰苦奋斗、助人为乐革命传统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㈡评议:

  1.是否坚持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提高理论水平。

  2.是否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按期交纳团费,朝气蓬勃、敢想敢做、实事求是,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大局,吃苦在前,助人为乐,敢于同各种错误和歪风邪气作斗争。

  3.是否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遵守校纪校规,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坚持组织原则。

  4.是否努力工作,知难而进,勇于创新,多干实事,帮助青年,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5.是否勤奋学习,不断提高学习成绩和业务水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增强知识才干。

  四、步聚方法: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

  1.充分发挥中学生团校的作用,结合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开展,对团员青年进行各种教育。

  2.学习教育采取系统教育、系列活动教育、主题教育相结合的办法,灌输和疏导、理论和实践、团内和团外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寓教于乐,让团员青年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在欢笑中得到启迪。

  3.学习教育活动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二阶段:评议总结

  1.我评议:以团支部为单位,在学习、讨论、教育的基础上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表现,对照标准,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2.主评议:召开团小组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帮助,互相评议,由团小组长负责本组内团员互评。

  3.部考评:召开支委会,根据团员的一贯表现、自评、互评和团内外意见,对团员进行综合分析和综合评定,写出考评结论。

  4.果反馈:在团支部考评基础上,团组织根据考评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团员进行一次谈话,提出努力方向,并将考评情况与本人反馈。

  5.表入档:每个团员评议后填写《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存入团员档案。

  6.结表彰:召开团员大会,通报教育评议情况,对评议为优秀团员的予以表彰。

  五、补充说明

  1.保证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积极稳定、健康扎实的开展,成立团员教育评议领导小组,由团委书记及部分团委委员组成,具体负责日常的教育评议工作。

  2.团员的评价分为四种:优秀团员(测评分85分以上)、合格团员(测评分为60—84分)、不合格团员(测评分60分以下)。

  3.评分以支委会确定的最后综合评定为准。

  4.教育评议过程中要严格区分各类不同情况,掌握政策,把握和准确划分经帮助可以合格的团员与不合格团员的界限,即如果经教育帮助可以转化的团员应视为合格团员;而对于经教育仍无转化迹象的应评定为不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在继续教育下仍无进步的应报团委批准予以除名或开除团籍。

  5.年受学校处分,不论其处分是否撤销,不应简单评为不合格,其评定过程同上条。

  6.员教育评议工作要严肃认真,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以团内处分。

  7.自我测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实际进行测评,团小组内互评必须有组内75%人以上参评方可有效。

  8.个团员必须参加团员教育评议,教育评议情况将作为对团员奖励处分的一个重要依据。对合格以上团员应在第二年的第一季度内进行团员证注册。

  团员教育评价制度

  根据团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就我校2021年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落实团员教育评议

  1.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召开支部大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学院各团支部团员民主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必须严格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评议等次为优秀的须在团支部公示。

  2.团员教育评议的主要内容和流程为: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

  3.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

  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4.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为: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生产、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5.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6.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7.公示无异议后,各支部须向学院团委提交支部全体团员评议结果报告表(附件1)纸质档和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信息统计表(附件2)电子档,由学院团委审核签章后存档备查。学院各支部须于12月5日前将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信息统计表(附件2)电子档统一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命名格式为支部名称+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统计表。

本文来源:https://www.dagaqi.com/chuangyerenwu/792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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