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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研微商是传销吗 为什么说这些朋友圈微商的本质是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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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这些朋友圈微商的本质是传销
兰研微商是传销吗 第一篇

  导言:传销现在披上“微商”高大上的外衣,隐蔽性更强,朋友圈变成了传销的温床!

  ps:并不是所有的朋友圈微商都是骗人的、都是传销,其中肯定有很多也是正当的销售,但我在这里说的微商,他们的本质是传销这是无用置疑的,为什么这么说呢?

  最近,某些“微商”在朋友圈大肆传播自己的面膜,文章基本都是这种类型的:某某9×年的,自从开始卖这种面膜,这个月就给自己的爸爸买了5000多的衣服,给妈妈换了iPhone 6,还带着爸妈去韩国旅游,很多小伙伴说拿货价高,没有空间,请问你有努力吗?有想过方法吗?

  一女性朋友禁不住诱惑,跑过来问我,这个靠谱不靠谱呀,我要不要试一试?我冷冷的看着她说,传销你去不去呀。她说,我干嘛要去做传销。我回道,这个就是传销。她瞪大了眼睛:这个怎么就是传销?!

  传销从诞生以来就一直不断的在改变自己的外表,但是,它的本质一直没变,就是它是通过不断的发展下线(代理),通过下线(代理)获取暴利。

  作为一个曾被传销坑害过的人,我对传销深痛恶绝!为了不愿让更多的人被骗,所以今天,我就来给大家揭露一下这些朋友圈所谓微商的本质。

  首先,什么是传销?我们先搞清一个概念,传销不是直面消费者,利润不是从消费者身上获取而来,而是通过不断的发展下线(代理)而来。

  这是销售最基本的理念,一定要先明白这一点。正常的销售就是你的产品最终是要卖给消费者,不论中间如何层层加价,你的利润都是从消费者手中获取。

  而传销只是利用产品(比如面膜)这种形式,用看似正常的销售行为来掩盖自己真实目的。她的目的不是卖产品,而是通过吹捧自己的产品做的多么多好,来吸引下线(代理)上钩,而下线(代理)发展对象主要就是自己的亲朋好友为。

  这种销售模式是损害销售员利益的,它不会给下线(代理)销售员带来任何报酬,相反还造成了损失,而下线(代理)要么认栽退出,但是由于被迷惑(暴利诱人,如开头所讲轻轻松松赚大钱),前期投入过大,只能把上线的戏法重演一遍,骗取下一个受害者。

  我在七八年前,就被一个亲戚骗到外地,刚开始,他们不说自己是搞传销的(哪个搞传销的会承认自己是搞传销的)。只是说自己在培训或者上课。然后,开始就有一个所谓导师给你灌心灵鸡汤:你知道你为什么发不了财,因为你不够努力,不够上进,你看我们这个某个小伙子,现在一个月轻松赚多少万,给父母买了大别墅……

  用看似看似正确的道理给你洗脑。这一招是极其可怕的,因为道理真没错,所以你找不到反驳的理由。要想先给你一个人洗脑,一定先要获得他的认同。传销正是用这些看似正确的道理获得新人的认同,画一个很大很大的大饼。

  然后,新人会问,这个会不会违法,导师当然说我们这个是合法的,国家支持的,然后晒和某某领导的合影,晒什么红头文件,这些东西,你无法证明真假,加上暴利的诱惑,新人一看有合法又能赚大钱,那就做吧。

  这时候,导师就说,那你买我们的化妆品吧,一套6000块,卖一套给多少钱提成,卖的越多挣的越多。但是了解传销的人都知道,传销分子已经与正常社会脱节,他们基本过的是一种封闭的生活,不与外界沟通,他们不可能挨家挨户的去推销,那怎么办?

  卖给谁去啊,难道不成自己互相买卖?这样别说赚钱了,搭进去的钱都收不回来了。这时候导师就会给意见,你知道为什么别人可以挣钱,你挣不了,因为不够努力,不够上进,我教给你方法,你可以发展下线了www.Cyone.com.cn/,发展一个下线不仅会有人头费,而且还可以吧化妆品卖给他,还能拿提成,发展的越多就挣的越多……

  这时候,你觉得传销是一种正常的销售活动吗?那怎么发展下线,就是骗,陌生人警惕心较强,只能骗亲人朋友,然后把这种把戏重演一遍。

  然后我们看朋友圈的所谓“微商”。由于随着时代的变化,传销也改变了自己的存在方式。但是无论传销披上什么样的外衣,无论是高科技还是互联网,却改变不了自己的本质。

  为什么传销分子如今看上朋友圈,因为朋友圈里面大部分都是亲朋好友,而传销就是从亲朋好友入手,并且在传播性方面朋友圈也比当年一个一个的打电话发短信高效很多。

  并且,由于朋友圈的私密性,外人很难进入,监管更无从谈起,即使被发现,大家也是熟人,最多不吭声,加上传销现在披上“微商”高大上的外衣,隐蔽性更强,朋友圈变成了传销的温床!

  接下来,揭露所谓朋友圈“微商”和传销的共同之处。

  首先,朋友圈里的这种“微商”首先采用鸡汤+大饼的模式。用一段励志的故事,加上高额的收入,一片大好的光明行业前景,引诱他人上钩。这是传销的惯用开场首发。

  然后,朋友圈里的朋友看到了,一些经不住诱惑的人就会问,这种面膜好卖吗?此时上线就会说,我们这个牌子卖的很火,好多明星都推荐过(利用明星背书,获取信任)好多人都在朋友圈卖,我们一个小伙伴,刚加入就挣了多少钱,给爸妈如何如何……

  由于“微商”概念的盛行,很多人都把这种行为当成正常的“微商”活动,往往不假思索的就相信了。很多人也没有在电商行业的经验,加上又是由于熟人介绍,并且信誓旦旦的保证可以挣到高额的利润,上当自然也是在所难免。

  接下来我们就可以看到,这时候上线就要求下线代理公司的产品,各种吹的天花乱坠,讲出在朋友圈卖面膜发财致富的各种成功的例子。而这也是传销管用的手法。

  但是,这种可信度有多少呢?首先,从正常的销售角度来讲。

  一般人的微信好友正常范围在100—300之间。这些人数大概覆盖你的亲朋好友同学同事。只有专门搞微信营销的人才会超过这个数目。

  我们取一个中间值200人。那你的目标客户有多少人?这200肯定不会都是你的客户,大部分男生对面膜不会感兴趣,而女性不一定会对你的面膜感兴趣,因为客户选择消费时,会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和你关系的亲密度、品牌、价格、皮肤问题等。

  而朋友圈的面膜往往都是一些不知名的品牌(正规代购不在此讨论范围),所以你的面膜能有10%的转化就已经很高,那就20人,一个客户一个月2盒面膜(10片装),一个月就40盒,并且朋友圈里的面膜价格一般不会太高,(有消费能力自然不会选择朋友圈),基本可以估算出大致的收入。

  算一下,一个月下来也就2000-3000的收入,如何能做到又是给爸妈买高级品牌衣服,又是去旅游,并且,这还是在理论的状态下。

  现实情况是,大部分人在朋友圈吆喝了半天没人搭理,为引起关注刷屏,却引起朋友反感遭屏蔽,勉强让朋友买了一次,基本上就没了下次,还影响了彼此的关系。

  这时候有人会说,我可以加陌生人啊,这样我就可以提高我的转换率,让更多的人来购买我的产品,那这个方法可行吗?

  为什么朋友圈会卖东西,是因为朋友圈是建立在熟人关系上的,有天然的信任属性。正是这种信任属性,可以保证你卖了东西,客户愿意给你付钱。以及,客户相信你的产品。

  想一下,为什么大家可以放心的在电商平台购物,因为钱不是直接给卖家(陌生人)而是给第三方平台,等你收了货,第三方再给卖家。

  如果你加了陌生人,首先陌生人为什么要相信你,其次,你的交易谁来保障。陌生人会放心直接把钱打给你吗?

  所以,这种方法根本不可行!淘宝不知名的面膜多去了,价格也低,还有交易担保,陌生人为什么就要来买你的呢?

  正常的朋友圈做销售可以赚钱吗?答案是可以的,但做得好也就是贴补家用,并且是无法持久的。因为朋友圈本质上并不适合卖东西,过多的营销信息已经严重的干扰朋友圈的正常信息展示,成为微信的整治对象,想必很多人都已深有体会。

  那为什么还会有许多人乐此不疲在朋友圈卖面膜呢?因为,他们真正的目标是在找下线(代理)。看图片下方的自定义尾巴。  

  这个代理即所谓的下线。在业内,上线与下线基本上师徒相称。上线往往诱导下线大量囤货,一边给自己获取暴利,一边逼迫新人击鼓传花,不敢退出。

  当新人无知的拿了货,出不了手,就会问上线,为什么我的面膜在朋友圈卖不动?上线自然会说,你看某某为什么可以一天卖几十盒,为什么可以发财,而你就挣不到,是不是因为你不够努力,不够上进,没找对方法。

  这时候上线就会讲所谓的培训方法:你看你可以发展代理(下线)呀,不仅可以把自己的手中的货转给下线,并且还可以让下线从你手中进货,这样你可以挣多更多的钱,轻轻松松月收入破万!

  这时候,想必大家都看清楚这种朋友圈“微商”的本质:它不是要大家在朋友圈卖产品,因为朋友圈的购买能力非常有限,并且他们也没打算直面消费者,而是通过发展下线(代理)骗取更多的人加入,从中获取暴利!

  在此,希望各位一定要看清这些所谓“微商”的本质,分清这些披着“微商”外衣变相的传销,也希望广大朋友能够理性面对这种朋友圈里的暴利诱惑,凡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微商传销?微商为什么会被说成传销?
兰研微商是传销吗 第二篇

  作者 刘文

  近日,央视报道了国内首例微信传销案,自称“亚洲催眠大师”的陈某打着“月入百万”的旗号,在南京、上海等地授课,教人使用微信,并让大家购买这些课程的代理权、发展新会员,借此敛财460多万元。最近,这起南京首例微信传销案在玄武法院审理。

  什么是微商?事实上,“微” ,当前依法对“微商传销”治理还存在法律滞后。我国专门用于打击传销的行政法规《禁止传销条例》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主要是针对传统传销进行的法律制度设计,鉴于当时还未出现微信这种社交工具,对这种新型传销并未涉及。这给工商、公安等部门打击“微商传销”带来了一定的制约。

  当下,对于微商有着两个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是魔鬼说,说它是非法传销等违法行为滋生的温床;另一种是天使说,说它是电商的颠覆者,“屌丝”创业的造富机会。

  这两种分裂的观点,已然在提醒我们,微商的这种乱局非常危险,如果再这样下去势必会毁掉这个商业模式。联想到电商的崛起,虽然目前电商已经渗透进普通人的生活以及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但在10多年的历史中,也经历了发展不规范,不时触及法律红线等问题。检验一种商业模式,还是应该由市场说了算。

  80%的人不懂微商

  萧夜认为,只有20%的人真正的了解微商,并且想做微商,或者已经在做了。

   借用马云的一句话,一项新事物的诞生,最怕看不见,看不起,看不懂,跟不上。

  看完我写的这篇文章后,你也可以继续骂微商,如果觉得骂的不够爽,不够尽兴,欢迎你加我微信来骂。我只想说,真正有眼光的人,会理性的看待新事物,先了解之后再进行发言。大众的观点有时候不一定是对的,或者说是根本并没有深入了解。

  多去想想,为什么微商在微信肆虐,手握着“生杀大权”的腾讯,却放任它生长?阿里巴巴的淘宝是国内目前最大的电商平台,为什么对微商十分警惕,甚至是打压微商?

  我对于“微商传销”的看法

  对于说微商是传销的大部分人,其实你们说的对错参半。微商里面也有传销,那是因为一些做传销的混了进来,想在微商里面捞一把钱,然后抽身走人。

  为什么有人支持微商,为什么又有人反对微商?

  因为微商从业人数破1000万,已经成为了移动端最大的卖家群体,对淘宝产生了巨大的威胁!

  因为微商的商业模式在未来将会成为主流,对腾讯来说有益无害。我对微商的定义是移动社交电商,这点跟微盟的CEO孙涛勇一致。微信作为移动端最大的社交软件,将来微商发展完善后,会成为腾讯微信电商的最大臂助,能让腾讯跟老对手阿里之间的博弈,增添一个重量级的“筹码”

  有人说下一个淘宝,真的是这样吗?

  微商的本质是什么?

  不少人说微商是下一个淘宝,真的是这样吗?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微商和淘宝其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商业模式,淘宝属于中心化商业模式,微商属于去中心化商业模式。

  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

  1、淘宝属于中心化商业模式。你在淘宝上开一个店,把产品放上能让人搜索的到,你也有可能获得成交。但想获得更多的成交,就需要砸钱向淘宝买流量。

  淘宝就像一个大得集市,卖家就是在集市里摆地摊的。大家都在这个淘宝里通过各种方法获取自己的用户,有时候当你投放广告获取到一个用户,这个用户打开你的产品后,淘宝立即就把你同行的产品通过各种渠道告诉这个用户,淘宝上还有和你这个产品一样的商品,价格信用都不错,要不要去看看,这个用户瞬间就被别人给抢走了。

  2、微商属于去中心化的商业模式。利用移动社交应用,如微信、微博、QQ等作为载体,去做推广吸引粉丝,构建属于自己的一个平台。如果做微商不去做推广找到属于自己的客源,你就永远都卖不出去东西,但你通过各种推广方法获得的用户,永远是你的用户,不用担心同行竞。而且这些用户都是属于自己的流量,不用像淘宝那样去花钱购买。

  注:淘宝本身就是一个流量供给平台,你交钱就能获得流量。微商则与其相反,这也就解释了上面我说淘宝为何会对微商报以警惕的态度。淘宝有800万卖家群体,而微商有1000万移动端卖家群体,现在微商缺的就是一个为买家跟卖家之间提供担保,为双方建立信任的一个平台,时间会不断让微商的发展走向成熟。换做你是马云,你说你不担心微商对淘宝产生威胁?

  现在,需要关注的是,这个行业在受市场检验时,必须通过法律手段清除寄生在微商肌体上的“微商传销”等寄生虫。有人甚至担心,现在监管部门还没有特别注意这个新行业,一旦有更多人被诈骗的案例出现,将会让监管部门注意到,甚至会让他们出现误判,简单封杀这个行业。

  这一忧虑不无道理,但在千亿市值面前,切实引导微商朝着正规化、有序化发展,自然是更明智的选择。毕竟,微商本无罪,坏名声的是传销。传销这种“商业”模式,无论线下线上,都太可怕。

  值得庆幸的是,经历了朋友圈微商被屏蔽,各种造假售假工具被曝光,一些微商开始逐渐回归理性,越来越多的商家开始达成“戒违规、戒伪劣、戒传销、不乱市、不囤货、不暴利、不刷屏、不杀熟”的商业伦理和共识。

  

微商传销揭秘:靠造假炫富发展下线
兰研微商是传销吗 第三篇

  微商的乱象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早在2013年,就有人对大量所谓泰国化妆品通过微商途径涌入国内市场的现象表示怀疑。许多我们听都没有听过的牌子,通过微商轻易就卖出了几十万片面膜或者上万份功效诡异、成分可疑的××蜜/霜。网络上也充斥着女大学生通过微商月入十万的吸引眼球的消息。而造成这些乱象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传销”。

微商传销

  提起传销,许多人脑中就会浮现出这样一个画面,一群人挤在狭小的屋子里,大声地呼喊着“我要发财,科学致富”的口号。这也是作家慕容雪村在他的《慕容雪村卧底传销23天》专题报道中所描绘的景象。但是微商传销和这类传统传销的手段并不相同,一切活动围绕着微信或者QQ展开,上线与下线之间甚至根本没有见过面。犯罪的手段随着科技的进步而进化,这简直让人感觉有点罗曼蒂克,但其中所蕴含的危险却没有丝毫减少。利刃随鲜花一同被递向胸口,巨大的陷阱被隐藏在深雪下。

  传销,又称层压式销售,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特别明确的定义,简单来说,不以商品而以发展下线作为盈利模式的商业都可以视为传销,判断传销行为是否成立的重要标志就在于其是否具有金字塔式的人员组织结构。许多人认为传销组织简直就是一个笑话,自己一定不会上当受骗;但当自己身处骗局之中时,却又往往一点也没有察觉。传销组织监禁成员,每日演讲、上课的行为在普通人眼中往往显得荒唐而可笑,但实际上,这是一套古老却行之有效的洗脑办法。枯燥的生活、每日重复的行动会使人的意志力变得薄弱,虚幻的目标会逐渐侵蚀人的心灵,使人模糊现实与幻想的界限。

  然而,微商传销往往不会采用这样的方法,他们的手段更加温和,甚至连发起者本人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进行传销的情况都时有发生。在腾讯此次所列举的两件典型案例中,通过“分销模式依据下线销售业绩提成”的这个案例我们还可以很轻易地看出其传销模式的本质,“裂变式发展分销商”、上线通过发展下线获得收益的游戏规则也谈不上新鲜。但腾讯提供的第二个案例“以许诺收益等方式诱导用户滚动发展人员”的迷惑性就大得多了,拉用户入会以获得商家的现金抵用券,如果想获得“VIP服务”再额外交钱,VIP用户享有更多的特权,市场价198元,从她们这儿拿货比较便宜。这位微商卖家陆陆续续在朋友圈发她当天的收入截图,使得严女士越来越心动。

  微商传销 记者问:“收入多少钱?”

  严女士说:“588元的,198元的,特别地多。她还有一个最小的订单是138元的,还看到有两个1100元的订单。有一次我看她还发了一个6000多元的。她的生活内容相当丰富,每天发闺女的图片,然后是面膜的图片,带孩子去兜风,特别逍遥自在。她说同行赚上万的就是最少的,还说有半年以后就买保时捷车的。她给我发了一张车的图片,说是浙江的一个微商,做了不到半年买了车。”

  在这位卖家勾画的美好创业蓝图面前,严女士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加入了这个创业队伍。

  别人“盆满钵满”,自己反而赔钱

  面膜当时的价钱是120元一盒,上线称必须十盒以上才能发货。一盒是六片,198元能卖出去就能赚78元,十盒的话一天的收入就是780。想到自己的供货商一个月能卖四五万元,严女士的信心很足。面膜女人都喜欢用,销量肯定差不了,但结果却出乎她的意料。

  严女士拿了6000块钱的货,由于这种面膜没有名气,而且价格比普通面膜还贵一些,尽管严女士把微信里所有认识的人都推销了一遍,但还是没什么销量。她算了笔账,两个月卖出去10多盒面膜,扣除打折因素,每盒赚50元左右,最后她两个月的纯利润只有六七百块钱,时间精力都搭进去不说,算上没卖出去的货,还赔了将近两千。

  

微商:披着合法外衣的传销骗局
兰研微商是传销吗 第四篇

兰研微商是传销吗

微商:披着合法外衣的传销骗局

一入侯门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这是很多微商人的真实写照。

高大上的微商,与当年的传销一样,让很多人倾家荡产,欲哭无泪。一个偶然的机会,结识了一位做面膜的微商掌门人胖陈(应当事人要求,使用化名),与笔者一番交谈道出了自己的心声:微商就是一个投机的骗局,踏踏实实做微商根本没有出路! 刷出来的微商巨富

舆论的鼓吹之下,微商能够圆我们的致富梦。在朋友圈和一些关于电商的微信群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人晒收入,晒银行帐户余额,以及晒国外旅行的内容。这勾起了很多人加入微商的欲望,毕竟财富对大多数人的诱惑是很强的。

在未与胖陈聊天前,笔者也一度认为确实有微商致富了。震惊的是,这些所谓的微商巨富,是刷出来的,而不是靠勤劳和汗水成为了微商的巨富。据胖陈透露,当时公司决定转型专业做微商时,也是受朋友圈一些微商晒收入的“刺激”。当时,胖陈所在的微商微信群,不少人月流水已经达到了几百万。

巨大的诱惑之下,胖陈意志坚定的砍掉公司所有业务,投身微商。直到有一天,一

位号称月流水300多万的好友找胖陈借钱,才道出了月流水300多万的秘密——软件刷出来的月流水和帐单。

在万能的淘宝平台上,笔者找到了名字为“微信对话生成器”的软件。只要花了几十块钱,就能买到这款软件,收款人姓名、头像以及帐户信息都可以自由定制,并且可以随意输入转帐金额。除了制造虚假的转帐信息外,还能模仿微商与顾客的对话,对话内容完全根据自己的意愿去定制。

在出售

“微信对话生成器”的店铺里,还有形形色色的微信营销工具,以及朋友圈营销工具。这些工具,不仅可以伪造对话纪录,还能自动吸引大量粉丝关注,以及自动在朋友圈或QQ空间发广告等工具。微商所用的工具,一应俱全。

借助这样一款神奇的软件,很多微商每天就在朋友圈里炫耀自己的订单收入,以及顾客对自己产品的赞美。如果没人知道内幕,微商在虚拟的微信世界里,绝对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巨富。事实上,巨富的微商不过是用软件刷出来的泡影。

加盟才是微商致富秘籍

使用软件刷流水,伪造虚假订单,其意图非常明显。每天在朋友圈里晒一下几十万的订单,用来吸引想做微商的人加盟,成为自己的代理商。而伪造消费者对自己产品的赞美,可以吸引一些想购买产品的潜在用户。

胖陈的小伙伴透露,真正踏踏实实做卖产品做微商的,一个月收入也就是5000多块钱,这还是朋友圈拥有上千好友才能实现的。一些特别辛苦的微商,一月纯收入也就是1万块钱左右。大多数微商,都是靠吸引人加盟微商,成为自己的代理赚钱,单纯卖产品的微商,最有出息的也不过是月收入1万而已。

吸引人加盟微商,与传销中的发展下线这一模式非常类似。与几位做微商的朋友交流发现,加盟确实是一本万利的生意。按照胖陈透露的信息,一位代理商加盟,通常需要向上一级代理交纳3000-5000的加盟费。当然了,加盟费是以产品批发价的形式给代理商,上一级代理有20%左右的利润。

举个简单的例子,A是一个微商,将B发展成为自己的下一级代理。B需要交5000元给A,A直接会有1000元的利润,然后将4000元兑换成产品给B。如果B又发展

了一个代理,B获得加盟费20%的利润后,A也会获得一定的利润。层层代理下去,如果一个代理商能够拥有20个代理,每月纯收入轻松达到2万以上。

最初,很多做微商的人,都是老老实实做产品,根本赚不了多少钱。而一些专业的微商公司,专门培训微商如何发展代理,如何通过朋友圈发展下一级代理,卖货则成为培训是被忽视的一环。

胖陈的失败之处,是辛辛苦苦发展线下代理,然后将线下代理培养成微商,在朋友圈和微信群中卖产品。最后,胖陈将微商公司化运营一年后,发现其利润只有十几万,还不如当初在朋友圈小打小闹做微商赚得多。

被妖魔化的微商

从运作手法上来看,很多微商已经与传销无异。当然了,微商大军中仍然有正规化运作的商家,但在无监管的真空环境下,正规运营的微商越来越少。不少人发现了微商的投机做法后,纷纷效仿,试图用互联网“造富”。

正如胖陈所说,最初很多人都你他一样满怀远大理想去经营微商,并把微商当成一项事业来做。可一年多的经营下来,很多人都跟胖陈一样心情沮丧,并萌生了退出微商经营的想法。胖陈和他圈子里的很多同行们一致认为,微商要想做成规模,远比在淘宝或京东开店做C店要难得多。

兰研微商是传销吗

现在,绝大多数微商的营销阵地是朋友圈,过于封闭的微信平台注定了朋友圈也有很强的封闭性,这是微商受限的一个先天因素。除此之外,微信限制好友数量不能超过5000人,微商与传统的电商一样也有转化率。按照10%的转化率来算,微商每天面临的顾客只有500人。500人不可能每天都消费,每个人的朋友圈也不可能有5000人的规模,微商收入自然也会受到了严重的限制。

正是因为微商模式难以造富,不少投机人士才会尝试走其他的路来致富。在中国互

直销、传销、微商区别究竟在哪里? 一
兰研微商是传销吗 第五篇

直销、传销、微商区别究竟在哪里? 一

直销、传销、微商区别究竟在哪里?

传销是给你讲课,号称投一万能挣一千万。不停地喊口号、洗脑,产品没有,公司没有!

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鉴别传销重要依据是其奖金制度是否具备金字塔分配。

通俗来说,传销就是一个骗一个,上线拉下线,拿“提成”。采用金字塔结构,每人最少两条下线,先缴入门费或者高价购买“产品”以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然后采取坑蒙拐骗等各种手段拉下线,以获得加盟费等非法利益。

传销销售对象则以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发展对象,这种销售模式是损害销售员利益的,它不会给下线销售员带来任何报酬,相反还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并且在销售给自己的过程中是学不到任何销售技术经验的,只有把产品推销给他人才需要技巧。所以这种方式根本不是一种正常的工作,而是一种害人害己、为少数顶级上线牟取暴利的骗术。传销的内部管理是准军事化的管理,已经实现高度组织化、暴力化,传销人员暴力抗法或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山西、北京等地相继发生了传销人员冲击公安机关。

微商是问上级拿货去卖,甚至不知道货品源头真正的位置,而且很容易串货,没有一对一的服务,存在一定的风险„„

定义:微商,简单的来说就是微信营销,它是建立于朋友圈信任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交易行为,它与淘宝等有本质性的区别,淘宝可以有担保交易,而微商则是出于信任,不一定有担保,存在一定的风险

利用包括微信在内的强大社交功能平台,快速开拓目标市场,并有针对性的开展营销活动来实现销售或者建立分销的个人或者组织。本质上这些人还是传统的销售商或者经销商,只是借用了微信等现代社交平台工具。微信等社交工具极大地解放了从事传统销售的个人或者组织,这些社交功能平台本身就具有强大的、广泛的、稳定的用户群体,既能够实现零成本广告投放,更能凭借朋友圈、qq空间、微博等平台来展示跟建立个性化品牌形象,对个人或小团队而言是极好的创业项目

直销是直接从店铺拿货,省去了传统代理模式(全国总代理——省级代理费——市代理费„

„),没有中间环节,杜绝了假货,也不需要店面,真正

做到让利于直销商,让顾客享受到一对一的对接服务。

定义:按世界直销联盟的定义,直销指以面对面且非定点之方式,销售商品和服务,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传销与直销的本质区别在于:直销是属于商业活动,属于营业范畴;而传销是金融活动,是诈骗。

直销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减少销售中间环节。即有传统模式:“生产企业-总代理商-或批发商-省级代理商-或批发商-地区级代理商或批发商-县级代理商或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到直销模式:“生产企业-直销从业人员-消费者。”

不依托广告而是更多依托口碑进行营销推广。企业不在主要借助公众传媒媒体,而是更多的依靠消费者口碑。这也对企业生产优质产品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大大减少了品牌的推广营销成本。

实行无店铺销售方式。直销与传统营销模式不同,其销售过程不需要固定的交易地点,从而减少了经营者的经营投入与消费成本。

所有销售行为面向终端消费者。

直销企业与其从业人员分工严格。企业只提供和打造合法的直销平台,主要负责生产和研制优质的产品、提供物流配送的后勤服务、统计和结算直销人员的业绩报酬、推广产品品牌形象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而直销从业人员的核心工作只有两项:销售企业开发产品、服务其开发的顾客。

从业者专职、兼职皆可。鉴于直销采用无店铺销售,其从业人员有着相当大的自由,只要你与直销企业签订合同,经过培训以后上岗即可,销售业绩越高,你的收益与报酬奖金就会越高。

从业人员可以建立自己管理下的销售团队。直销人可以建立自己管理和服务下的销售团队,而每个销售团队的成员都是跟企业正式签约的直销人员,只是按照推荐关系自我组成团队,而非企业行政命令组建的团队。直销团队的建设包括销售小组、销售团队、销售体系、销售系统的四个基本层次。四个基本层次只是人数规模是不同,但核心任务都是销售产品与服务顾客。

从业人员可以获得销售产品与管理服务团队的双重收入。直销从业人员的收入一般包括两部分:销售产品的直接收入与建立、管理、服务、辅导团队的间接收入。无论哪种收入都是直销企业按照一定的制度与统计公式统计最后发放给直销人员的。

优秀从业者可以获得企业的多元化奖励。除上述两部分

收入以外,直销从业人员还可以得到企业的其他奖励,比如产品奖励、国内外旅游奖励、车子与房子奖励、企业进入资本以后的相关权益奖励。当然这些奖励也有相对应的条件:销售业绩、营销人员的级别等等,而级别的高低又取决于销售业绩。因此这类奖励实际上完全取决于从业人员的销售业绩。

直销与传销本质上的区别包括3点:

一是有没有入门费:直销加入费用通常极低甚至没有,而传销在加入时要交

高额的入门费或者要求购买产品;

二是要看销售的商品,直销商品是企业自产自销,价格不会高出市场同类商品太多,而且有退换货保障,相比之下传销不具备这些特征;

三是要看主流客户是谁,直销的客户群是终端消费者,而传销则是靠不断吸引销售人员加入,包括亲朋好友。

来创业吧网说小常识:教你如何识破传销骗局必备方法和技巧

传销人员的特征:

1、好久没有联系的同学或者朋友突然给你打电话或者写信联系。

2、亲朋好友外出工作不久,便表示找到很好的赚钱项目。

3、上述人员的联系地址一般在欠发达城市或地区。

4、见面后对方接你去的地方比较偏远,经常多人合住。

5、到达地点后,有专人陪着你,并让你按照他们的要求向你的家人报平安。

6、他们会没收你的通讯工具,目的是防止你跟外界联系和报警。

7、住的房间绝对没有电视机、收音机,这是为了给你“洗脑”时不受干扰。 防骗对策

1、外出前一定要把行程告诉亲人好友。

2、进入传销窝点,头会以聊天的方式摸你的底细,你不放“无意”中透漏自己在该地区拥有一定的社会关系。

3、不要与传销人员进行激烈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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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意传销窝点周边的环境和标志物,比如路名、店名。

2、为了避免挨打,可以假装已被“洗脑”,并伺机寻求帮助。

3、如果没有机会报警,就态度温和而坚决的表示拒绝参与传销。

4、传销人员失去耐心后就会要求你保密,然后允许你离开,离开后应及时报警并协助警方摧毁传销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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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研微商是传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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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传销、微商区别究竟在哪里?
兰研微商是传销吗 第六篇

直销、传销、微商区别究竟在哪里? 传销是给你讲课,号称投一万能挣一千万。不停地喊口号、洗脑,产品没有,公司没有!   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鉴别传销重要依据是其奖金制度是否具备金字塔分配。   通俗来说,传销就是一个骗一个,上线拉下线,拿“提成”。采用金字塔结构,每人最少两条下线,先缴入门费或者高价购买“产品”以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然后采取坑蒙拐骗等各种手段拉下线,以获得加盟费等非法利益。   传销销售对象则以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发展对象,这种销售模式是损害销售员利益的,它不会给下线销售员带来任何报酬,相反还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并且在销售给自己的过程中是学不到任何销售技术经验的,只有把产品推销给他人才需要技巧。所以这种方式根本不是一种正常的工作,而是一种害人害己、为少数顶级上线牟取暴利的骗术。传销的内部管理是准军事化的管理,已经实现高度组织化、暴力化,传销人员暴力抗法或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山西、北京等地相继发生了传销人员冲击公安机关。   微商是问上级拿货去卖,甚至不知道货品源头真正的位置,而且很容易串货,没有一对一的服务,存在一定的风险……   定义:微商,简单的来说就是微信营销,它是建立于朋友圈信任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交易行为,它与淘宝等有本质性的区别,淘宝可以有担保交易,而微商则是出于信任,不一定有担保,存在一定的风险 利用包括微信在内的强大社交功能平台,快速开拓目标市场,并有针对性的开展营销活动来实现销售或者建立分销的个人或者组织。本质上这些人还是传统的销售商或者经销商,只是借用了微信等现代社交平台工具。微信等社交工具极大地解放了从事传统销售的个人或者组织,这些社交功能平台本身就具有强大的、广泛的、稳定的用户群体,既能够实现零成本广告投放,更能凭借朋友圈、qq空间、微博等平台来展示跟建立个性化品牌形象,对个人或小团队而言是极好的创业项目。   直销是直接从店铺拿货,省去了传统代理模式(全国总代理——省级代理费——市代理费…

…),没有中间环节,杜绝了假货,也不需要店面,真正做到让利于直销商,让顾客享受到一对一的对接服务。   定义:按世界直销联盟的定义,直销指以面对面且非定点之方式,销售商品和服务,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传销与直销的本质区别在于:直销是属于商业活动,属于营业范畴;而传销是金融活动,是诈骗。   直销具有以下几个特征:兰研微商是传销吗  减少销售中间环节。即有传统模式:“生产企业-总代理商-或批发商-省级代理商-或批发商-地区级代理商或批发商-县级代理商或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到直销模式:“生产企业-直销从业人员-消费者。”   不依托广告而是更多依托口碑进行营销推广。企业不在主要借助公众传媒媒体,而是更多的依靠消费者口碑。这也对企业生产优质产品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大大减少了品牌的推广营销成本。   实行无店铺销售方式。直销与传统营销模式不同,其销售过程不需要固定的交易地点,从而减少了经营者的经营投入与消费成本。   所有销售行为面向终端消费者。   直销企业与其从业人员分工严格。企业只提供和打造合法的直销平台,主要负责生产和研制优质的产品、提供物流配送的后勤服务、统计和结算直销人员的业绩报酬、推广产品品牌形象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而直销从业人员的核心工作只有两项:销售企业开发产品、服务其开发的顾客。   从业者专职、兼职皆可。鉴于直销采用无店铺销售,其从业人员有着相当大的自由,只要你与直销企业签订合同,经过培训以后上岗即可,销售业绩越高,你的收益与报酬奖金就会越高。   从业人员可以建立自己管理下的销售团队。直销人可以建立自己管理和服务下的销售团队,而每个销售团队的成员都是跟企业正式签约的直销人员,只是按照推荐关系自我组成团队,而非企业行政命令组建的团队。直销团队的建设包括销售小组、销售团队、销售体系、销售系统的四个基本层次。四个基本层次只是人数规模是不同,但核心任务都是销售产品与服务顾客。   从业人员可以获得销售产品与管理服务团队的双重收入。直销从业人员的收入一般包括两部分:销售产品的直接收入与建立、管理、服务、辅导团队的间接收入。无论哪种收入都是直销企业按照一定的制度与统计公式统计最后发放给直销人员的。   优秀从业者可以获得企业的多元化奖励。除上述两部分

收入以外,直销从业人员还可以得到企业的其他奖励,比如产品奖励、国内外旅游奖励、车子与房子奖励、企业进入资本以后的相关权益奖励。当然这些奖励也有相对应的条件:销售业绩、营销人员的级别等等,而级别的高低又取决于销售业绩。因此这类奖励实际上完全取决于从业人员的销售业绩。   直销与传销本质上的区别包括3点:   一是有没有入门费:直销加入费用通常极低甚至没有,而传销在加入时要交高额的入门费或者要求购买产品;   二是要看销售的商品,直销商品是企业自产自销,价格不会高出市场同类商品太多,而且有退换货保障,相比之下传销不具备这些特征;   三是要看主流客户是谁,直销的客户群是终端消费者,而传销则是靠不断吸引销售人员加入,包括亲朋好友。    来创业吧网说小常识:教你如何识破传销骗局必备方法和技巧   传销人员的特征:   1、好久没有联系的同学或者朋友突然给你打电话或者写信联系。   2、亲朋好友外出工作不久,便表示找到很好的赚钱项目。   3、上述人员的联系地址一般在欠发达城市或地区。   4、见面后对方接你去的地方比较偏远,经常多人合住。   5、到达地点后,有专人陪着你,并让你按照他们的要求向你的家人报平安。   6、他们会没收你的通讯工具,目的是防止你跟外界联系和报警。   7、住的房间绝对没有电视机、收音机,这是为了给你“洗脑”时不受干扰。   防骗对策   1、外出前一定要把行程告诉亲人好友。   2、进入传销窝点,头会以聊天的方式摸你的底细,你不放“无意”中透漏自己在该地区拥有一定的社会关系。   3、不要与传销人员进行激烈争论。   来创业吧网教你脱身方法   1、注意传销窝点周边的环境和标志物,比如路名、店名。   2、为了避免挨打,可以假装已被“洗脑”,并伺机寻求帮助。   3、如果没有机会报警,就态度温和而坚决的表示拒绝参与传销。   4、传销人员失去耐心后就会要求你保密,然后允许你离开,离开后应及时报警并协助警方摧毁传销窝点。 您想学习更多相关文章吗?请加紫云老师微信号:ziyun1013228127 扣扣1013228127 每天分享企业管理、销售、团队、情感、生活、养生、视频等文章。帮助您更快的提升自己的学习力。

微商与传销
兰研微商是传销吗 第七篇

2015年5月27日

微观天下——让我们谈谈微商与传销

引言

近日,央视报道了国内首例微信传销案,自称“亚洲催眠大师”的陈正华打着“月入百万”的旗号,在南京、上海等地授课,教人使用微信,并让大家购买这些课程的代理权、发展新会员,借此敛财460多万元。近日,这起南京首例微信传销案在玄武法院审理。

01传销的前世今生

传统传销: 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具备金字塔分配)或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一种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陈育新分析认为,传销是把价值建立在一种反人性的反商业的渠道设计上,这种设计里面的价值不是来源于需求,是通过渠道的叠加来去塑造这些利益,不是通过满足真正的商品需求来去赚钱的,而是靠赚人头的钱。兰研微商是传销吗

微商传销:

在“互联网+”时代,传统传销与网络传相互交织,如在微信、微商平台上从事传销活动,采取的手段是夸大宣传、炫耀致富

一是虚假式推广,二是病毒式传播三是杀熟式经营

广泛性、互动性,相对其他网络违法犯罪更具隐蔽性等特点,

02微商传销的现状

1:微商前期野蛮式增长,入局者参差不齐,生态环境亟待洗牌,部分恶性基因的微商团伙在做垂死挣扎

2:传统零售商想借助微商转型的,发财梦刺激下想通过微商创业的新入局者越来越多,然而微商已过红利期,凑热闹的只会饿殍遍野,把隐性问题都显性化了,微商再也无法藏着掩着闷上赚大钱了;

3:社交化平台微信朋友圈生态,受恶性刷屏、营销影响,已成舆论重灾区,然而微信却在的微商的问题上,暧昧游离,含糊不清,微店等技术平台又后劲乏力,眼前问题并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04如何正确对待微商与传销

关于微商:

“互联网+“的时代产物兰研微商是传销吗

在微信朋友圈内销售商品,做“熟人生意”的商人们如此称呼自己。

盘点:微商“直销”与“传销”5大区别
兰研微商是传销吗 第八篇

兰研微商是传销吗

微商传销的表现形式及法律风险预防
兰研微商是传销吗 第九篇

微商“传销”的表现形式及法律风险预防

一、什么是传销?

可能有不少朋友认为“空手套白狼”才是传销,有实物商品销售的便是直销,营销,实际上是一种错误的理解。即便有真实商品的认购,也不妨碍其是一种变相收取入门费用的形式。从本质上来说,不以最终的消费者消费而是以发展下线作为盈利来源的商业行为都可以视为传销。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传统传销的形式也在不断的变化,许多传销借助新的信息平台粉墨登场了。继央视315晚会曝光“微传销”后,工商总局也发布了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认定一些传销组织采用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旅游互助”等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推销产品和服务,从事传销活动。

二、微信销售行为分析

大家每天都会刷下朋友圈,可能会比较反感朋友圈里疯狂刷屏销售行为,可能会见到一些做微商的朋友转发的一些段子,比如:“传销是什么?传销是给你讲课,3万块钱让你挣1千万,那些穷疯的才相信,那是给你洗脑!直销是什么?直销是你入会员,你在拉一个给你反钱,只要你下面的拉人就和你有关系,就给你钱!微商是什么?你自己进货自己挣钱,和任何人没关系,你愿意做,我只是你的仓库,给你发货!别在用自己的无知去笑话别人的专业!”然而事实上是不是这样呢,是不是就像上面所说的那样,“微商”式的销售就会涉及到传销呢?当然不是。只不过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传销的方式发生了改变而已。

(一)分级代理是否属于传销?

要谈微商传销,仍要探讨传销的本质。《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对什么是传销有了一个精确的定义:“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通俗地讲,只要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等要素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

可能有不少朋友会认为“空手套白狼”才是传销,有实物商品销售的便是直销,营销,实际上是一种错误的理解。《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了: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也属传销行为。可见,即便有真实商品的认购,也不妨碍其是一种变相收取入门费用的形式。从本质上来说,不以最终的消费者消费而是以发展下线作为盈利来源的商业行为都可以视为传销。

而微信中疑似传销的营销模式普遍采用的便是这种分级代理制度,比如:1.做代理无需加盟费用,直接购买货物就可以成为销售代理;2.品牌代理有多个层级,拿货越多,层级越高,而最高等级的代理商则需要一次拿货数万元以上;3.成为代理后,就可以发展次级代理,也就是俗称的下线。每个层级的代理拿货价格不同,赚层级差价得到的收入要远高于直接销售,越高级别的代理依靠发展下级代理获得的收入越多。这种分级代理制度无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传销活动的组织形式和盈利模式的认定标准。

(二)“微商传销”有何新特点?

说起传销,可能有的朋友会记得有位叫慕容雪村的作家写了篇专题报道文章《卧底传销23天》,在这篇专题报道中他描绘了传销

人员的生活景象:一群人挤在狭小的屋子里,热血沸腾大声地呼喊着“我要发财,科学致富”的口号。许多人认为传销组织简直就是一个笑话,自己一定不会上当受骗;但当自己身处骗局之中时,却又往往一点也没有察觉。而最为关键的是,微商传销与传统传销相比已产生诸多变化,一切活动围绕着微信或者QQ等通讯工具或社交平台展开,上线与下线之间甚至根本没有见过面。相较于传统监禁成员,演讲上课的洗脑手段,微商传销的手段往往更加温和,甚至连发起者本人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进行传销的情况都时有发生。

从目前看来,“微商传销”与普通传销相比具有以下新特点:

1.迷惑性更强,可能被包装成正常的商家营销手段。例如会员优惠折扣、分享到朋友圈返现等等。同时,这些商家通常真的有商品,但商品的质量得不到保障,类似化妆品、服装和玉石首饰这类商品,价格弹性大,普通用户往往很难判断其是否为正品,也难以判断其实际价值。

2.单个用户受骗金额小。传统传销的入会金额往往在3500元到10000元之间,而微商传销的入门金额相对较小,即便用户发现被骗,往往也懒得报警,最多向平台举报这些商家,作为消费纠纷处理而已。

3.受骗人数总体数量巨大。每次骗取的金额虽然变小了,但得益于微信庞大的用户基数,以及朋友圈信息传播的快速,实际的案值往往不逊色于过去的传销案件。

4.作案成本更低,不需要培训下线,不需要活动场地,一部手机、一台电脑就可以开始作案。即便被举报,也往往难以得到应有的惩罚,换个ID就可以再次上线。

正是由于上诉这些特点,使得微商传销无所不在,甚至许多人参与其中而毫无知觉,同时由于它的迷惑性更强,也提高了平台的监管成本,让微商传销得以生存和蔓延。

三、“微商传销”有何表现?

微商传销尽管花样百出,但正所谓“万变不离其宗”,再新颖的形式也脱离不了其诱骗的本质,诱骗(当然传销者可能意识不到自己在骗人)“朋友圈”的亲朋好友加入其团队便是其最终目的。在这里简单归纳列举一些其最外化的行为表现:

1.不熟不杀。微商实际上依托于社交软件和平台,即所谓的熟人网络,传销者利用亲朋关系而非产品本身的质量为商品或商家的信用背书,向熟人推销或是拉拢入伙。

2.炫富晒单。通过虚假续传,宣扬不劳而获,往往打出轻松赚钱的噱头,如今天转发某某微商月入过百万的新闻,明天发发自己开名车喝名酒的照片,后天再晒晒软件制作的销售记录等,引诱意志力薄弱、贪慕虚荣的人入彀。

3.吹捧产品。推销的是名不见经传的产品,品牌往往或假冒或山寨,或者干脆没有品牌,但价格异常,远高于市价、远低于市价都有可能,但对产品质量各种吹捧,却不提供任何资质证明。正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拼命宣传产品目的不是卖产品给消费者,而是通过吹捧自己的事业,来吸引下线代理上钩。

4.夸夸其谈。热衷于传播鸡汤,大谈商机,着眼未来,各种引经据典,古今中外各路大神无不为其代言呐喊,吸引热血青年加入他们的团队。

四、“微商传销”有何法律责任?

微商传销尽管形式有所变化,但其“传销”的本质没变,其违法本质也不会改变。下面我们分析一下微商传销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六条则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为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通知有关部门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2.刑事责任。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而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基本量刑就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而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则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以及情节严重作出了明确界定。

本文来源:https://www.dagaqi.com/chuangyejingyan/16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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