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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套现违法判几年 信用卡套现违法吗?非法且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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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套现违法吗?非法且不靠谱
信用卡套现违法判几年 第一篇

  如今信用卡越来越普及,钱包里有两三张信用卡的人比比皆是。日前,在一些福州本地论坛上流传着“用信用卡套现买理财产品 ”的理财攻略,发帖人声称用信用卡套取现金进行投资就可“空手套白狼”。那么,信用卡套现违法吗?“用银行的钱赚钱”靠谱么?

  信用卡套现:“用银行的钱赚钱”   

  福州的赵先生最近学会了一种赚钱方式:到银行申请大额信用卡,然后通过POS机把卡里的钱“刷”出来,最后利用银行免息期投资互联网理财产品,赚取利差。“我朋友开了家茶叶店,我就是利用他店里的pos机刷卡套现的,然后去买理财产品。”赵先生通过亲身实践总结了自己的信用卡理财“小窍门”:如果一张信用卡每月的5日为账单日,30日为还款日,持卡人在每月5日消费的,免息期到本月30日,只有25天。但如果是6日消费,则免息期可以到第二个月的30日,最长可达55天。

  “最好是在记账日的第二天开始消费,这样就能享受最长的免息期。”赵先生表示,在这期间持卡用户就能短期投资,买理财产品,尤其是互联网理财产品,即便现在收益有所下滑,但还是挺“划算”的。

  记者调查发现,和赵先生一样,不少“精明”的持卡人利用信用卡套现后投资金融市场,声称“既获得收益,又能偿还卡债”。在国内某知名信用卡论坛上,甚至有网友评价说:“如果信用卡还只是停留在刷卡消费,或是套现后拆东墙、补西墙的‘卡付卡’阶段,那信用卡就没有价值。通过信用卡让财富增值,使用它才有意义。”

  围绕着信用卡套现,从大额信用卡交易,到违规pose机售卖,再到非法套现业务,一条完整的黑色产业链早已形成。记者在网上搜索“信用卡套现”发现,有不少专门从事这一业务的网站,他们声称只要向商户缴纳0.8%~3%不等的手续费,就能把信用卡里的钱“刷”出来。  

  信用卡套现违法   

  3月18日,记者咨询了福州多位银行业内人士,他们在听到这种“信用卡套现理财”的方法后,均表示“套现理财”不靠谱。福州一家股份制银行理财师黄颖介绍说,所谓的信用卡套现理财,其实是利用了信用卡的免息期。但由于A股赚钱效应不明显,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不断下降,套现理财风险重重。

  “目前福州市面上POS机套现的手续费普遍在0.8%~3%,每日提现限额为20万元。以10万元作为投资理财本金计算,套现需支付手续费800~3000元。”黄颖分析,如果想购买一期30天的理财产品,其年化收益率至少要达到9.6%才足以覆盖手续费,但在当前央行降准降息的大环境下,互联网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都在下调收益率,30天的理财产品,平均年化收益在4%以下,而P2P平台多在6%左右,但风险较高。

  据悉,2015年以来,已有多位信用卡套现投资人深陷泥塘,不仅没有赚到钱,还损失惨重。2015年9月,福州一名投资者将信用卡套现进行P2P投资,他先是试着投了10多万元的10天标,得了几次不错的收益后,他逐渐放大投资,总共投了30万元。这时候平台突然关闭,老板失联,本金加上利息,30万元就这样打了水漂。

  “信用卡套现违法吗?信用卡非法套现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因触犯刑法中的信用卡诈骗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有律师提醒,信用卡套现不仅违规,甚至是违法的。首先,信用卡套现违反了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规定,侵害了金融管理秩序。同时,信用卡套现违反了人民银行对现金管理的规定。此外,信用卡套现还违反了发卡银行的规定,由于持卡人使用虚假资料或虚假交易套取现金,有可能出现恶意透支行为。“信用卡与个人信用有很大关系,一旦有不良记录,会影响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因此在申请办理信用卡时应谨慎评估自己的消费能力和偿还能力,量力而行,更不可有套现理财的想法。”

  

信用卡套现违法还陷阱多 百余名网友淘宝套现金被骗百万
信用卡套现违法判几年 第二篇

  东南网12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刘承烺 通讯员 思公政 文/图)开店资金短缺,于是想到信用卡套现。在淘宝商城上搜索到一个商家,连着交易四次才意识到被骗,结果被骗走了3万多元。

  近日,思明警方打掉一个涉嫌实施网络信用卡套现的诈骗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破获本地案件2起,涉案价值100余万元。

嫌疑人。警方供图

  淘宝网找到信用卡套现网店

  受害者吴某由于开店资金短缺,一时没有很好的周转渠道,便想到将信用卡的额度套现出来使用。今年11月10日,吴某在淘宝网上搜索“套现”关键词,在弹出来的网店列表中,吴某选择了一家卖衣服的网店。

  吴某通过阿里旺旺聊天工具,与店家取得联系。吴某一上来就表明态度,“你有做信用卡套现吗?”对方马上回复,“有的,手续费1%。”吴某还是有些担心,毕竟是网络套现,他也是第一次尝试。于是吴某再次提出疑问,“如果我把钱打给你后,你不转给我怎么办?”对方为了打消吴某的疑虑,说道:“你放心,我们是淘宝正规店家,有这家网店在,你尽管放心!”

  由于吴某着急要套现,他就没有过多询问,便开始进行套现操作。

  被骗连拍了四次商品

  和吴某沟通好后,对方通过阿里旺旺给吴某发了一个链接,吴某打开链接,是一件价值一万元的衣服。于是吴某按照网购程序拍下这件一万元的衣服,通过信用卡进行支付。

  支付成功后,对方马上要求吴某点击确认收货。吴某对此没有任何防备,马上点了确认按钮,就这样,吴某信用卡里的一万元就到了对方账户。没过多久,对方就发了一张交易截图给吴某,告诉他说由于确认收货时间过快,被淘宝后台发现,所以本次交易没有成功,对方希望吴某再试一次。

  于是,吴某按照之前的步骤,打开对方又发过来的链接,拍下商品、付款、点击确认收货,但对方还是说交易不成功。

  就这样,吴某连着拍了4件商品,第一次1万元、第二次8800元、第三次1万元、第四次8800元,总共从吴某的信用卡中扣除信用额度37600元。

  当第四次交易失败后,吴某意识到不对劲。于是他和对方联系,要求退款,可是却得不到回应。

  意识到被骗的吴某马上向淘宝官方客服投诉该网店,淘宝介入后发现,这家网店的账户已经没有任何资金,他们在吴某支付完第四笔交易后,就第一时间将钱转走了。

  警方出击抓获嫌疑人

  吴某在被骗一周后报警。思明警方第一时间与吴某取得联系,成功获取了嫌疑人作案时留下的线索和信息。随后,警方对相关线索展开研判,同时进一步扩大案件线索进行深挖。最终,警方锁定位于海沧区渐美村该团伙的诈骗窝点。

  11月27日晚上9时许,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江某水(男,24岁)、江某炎(男,35岁)、陈某源(男,23岁),3名嫌疑人都是龙岩连城县人。当场缴获作案笔记本电脑、手机、银行卡、SIM卡等作案工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交代了自今年以来利用淘宝商城实施信用卡套现诈骗的犯罪事实。

缴获的赃物。警方供图

  据警方统计,上述犯罪嫌疑人至今作案百余起,其中本地案件2起,另一起本地案件受害人刘某被骗57000元。该团伙目前涉案金额达上百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解析 信用卡套现陷阱多

  所谓“信用卡套现”,一般是指信用卡持卡人不通过商业银行柜台或自动柜员机等正规渠道提取现金,而是与商业银行特约商户相互串通,通过销售点终端机具或网站,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直接由特约商户向持卡人支付现金的行为。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往往“危机四伏”,很多消费者因此掉入陷阱,那么,让我们来看看不法分子都有哪些手段?

  代你刷卡要当心

  “我用我的卡先给你结账,然后你再把钱给我,我给你便宜一些。”在一般很多大型商场、超市收银台等附近经常会有一些人冒出来,这样对消费者说。他们专门代顾客刷卡垫款套现、通过积分来生财。

  近年来随着信用卡行业的发展,大部分银行都会推出一些“积分换礼品”、 “积分换里程”,甚至“积分抵刷卡金、抵扣还款金额”等回馈活动,于是有的人就打起了信用卡积分的主意。但在这个过程中也会容易受骗,另外积分自己赚不是更好。

  因套现泄露信息

  低手续费就能套现信用卡,也是一些不法分子惯用的手段。不法分子们通常会强调,整个过程中持卡人无需提供关键信息,很多持卡人会因此上当。

  在套现过程中,持卡人一般必须通过刷卡的方式来进行套现,签名时对方不仅掌握了你的真实姓名,如果其在POS机上安装了复制器,再利用摄像头掌握密码等个人重要信息,那么卡被盗刷将是迟早的事,极有可能引发盗刷导致更加严重的损失,尤其对双币种信用卡来说,就更不安全了,因为知道这些信息后,不法分子完全可以在国外刷卡消费。

  提醒 应合规使用信用卡

  信用卡套现违法吗?建行相关工作人员提醒,信用卡套现属于违法行为,为避免持卡人陷入信用卡债务困境、可能的欺诈陷阱或法律纠纷、借债还款的恶性循环,以及造成不良信用记录,持卡人应自觉遵守金融法规秩序,合规使用信用卡,切勿主动或协助参与信用卡套现行为。

  同时刷卡消费时,应确保卡片始终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并留意身边人的动作,防止他人通过非法装置窃取卡片信息。输入密码时,切记遮挡数字键盘后再输入密码,以防被不法分子窥视。所以,建议使用IC芯片卡,采用智能CPU芯片卡存取信息,具有独立运算、加解密和存储能力,很难复制克隆,安全性更高。

  信用卡套现会对自己带来什么影响?

  1)银行直接给你降额,或者封卡,会让你资金更加雪上加霜!就如同银行对中小企业抽贷一样,可能导致你现金流直接断裂!抽得你没有翻身机会!

  2)一旦被银行列为高凤险客户,近3-6个月你的卡就很难提额!

  3) 如果非常颜重,可能面临刑事风险!毕竟法律上来说,信用卡套现是违法的噢!

  其实,对于我们自己要放聪明点。银行给我们很多伙伴下的几十万的大卡,说实话,一般人正常消费,每月谁能消费几十万。几十万的卡说白了就是给我们合理消费的,就类似于一笔贷歀!人家给你提供了资金方便,你也要让人家赚一点!这社会只有双赢,只有利益平衡才是合作的长久之道!

  相关新闻

  郑州:信用卡刷卡套现被坑 证据不足损失两万余元

  中国搜索12月17日讯 从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日前审结了一起因刷信用卡套现而导致的不当得利民事纠纷案,个体老板华先生因证据不力,导致自己损失两万余元。

  据原告华先生称,2014年12月8日,由于做生意资金紧张需要现金周转,他经人介绍到郑州某商业公司办理的POS机上进行刷卡过账,两张信用卡总共刷了37490元。商业公司负责人许诺第二天扣除手续费100元后,就归还现金37390元。而该商业公司在2014年12月9日后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归还。经华先生多次讨要,2015年1月10日该商业公司归还20000元,但余款17390元一直未能归还。

  华先生无奈,一纸诉状将郑州市某商业公司推到了被告席上,认为该商业公司没有任何理由侵占自己的17490元。这还导致自己三个月来借债付息弥补亏空,产生贷款利息3600元,故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郑州某商业公司偿还欠款及利息共计两万余元。被告郑州某商业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二七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依法提供有力证据。本案原告华先生称其在被告某商业公司处的POS机上刷卡消费,实际是系利用信用卡违规套现,双方不存在真实的交易。但就原告华先生单方提供的证据来看,不足以证明其与商业公司双方存在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其主张要求被告商业公司返还17390元及损失的诉请,证据不力不予支持,故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刘洋 通讯员 李晓理)

  出租车上明目张胆贴信息 信用卡套现面临风险

  来源:今晚报  作者:宋雪飞  

  信用卡非法套现信息被明目张胆地印在出租车上,记者依信息探访,发现商家十分狡猾,始终不愿透露交易地点。记者表示急需提钱时,一商家才出现,并表示套现只需要一台办理门槛极低的POS机。

  近日,记者依照市民从一出租车上看到的“183××××××93”号码,联系信用卡套现商家,电话接通后,记者询问对方交易地点,此举引起了商家警觉,并询问记者“具体哪天套现”。当记者表示“这几天就需要”后,商家立即表示交易地址需要“套现当天再联系”,随后便立即挂断了电话。

  为探访信用卡非法套现内幕,昨日17时,记者再次联系该商家,并表示已备好信用卡,需要立即套现。商家这才表示,其交易地点在南开区华苑。依照商家提供的地址,记者来到华苑一民宅内,拿出信用卡,并询问对方如何才能套现。该商家一边拿出一台POS机,一边表示,用该POS机刷卡后,商家会把刷卡的金额返还给记者,这样套现就完成了,但需支付套现金额的1%作为“办理费”。

  记者在天津多地采访中发现,部分可以提供非法信用卡套现的商家表示,他们手中的POS机办理起来极为简便,办理这些第三方支付机构的POS机根本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只需要提供办理人身份证、手机号码和一张银行卡的相关信息即可。

  信用卡套现违法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律师表示,信用卡卡主办理非法套现,也可能面临今后贷款受阻、信用卡信息泄露等危险。

  

职业养卡人如何养卡?月收入数万犯法吗 小心被骗
信用卡套现违法判几年 第三篇

  购物、吃饭、打车,都可以“喜刷刷”。当使用信用卡越来越方便时,一个利用信用卡“套现”赚钱的新行当悄然诞生了。

  随着国内信用卡的普及,出现了一类不能够偿还信用卡债务的人群,与之相应的也产生了一群信用卡“养卡人”(专门替人解除信用卡的还款期限并提取相应手续费者)

  这群“职业养卡人”,不仅可利用POS机帮助他人套取现金,还可在信用卡免息期结束前帮助“借款者”还款,然后实现再次套现,一站式服务完全类似于“贷款银行”。 

  “3%点差—帮你信用卡套现,2%点差—帮你代还款”,是职业养卡人小丁接电话的口头禅。这个行业,做的好的,拥有数百个客户的信用卡,以每张信用卡套现5000元进行计算,每月2%—3%的手续费和利息,能让他月赚2万元以上。  

  最重要的是,他们几乎没有任何成本,只需要记住每张信用卡的透支额度和还款期限,让一定的现金在各张卡内流转,保证信用卡的‘信用’。唯一的风险就是担心有关部门的监管,或者POS机被禁止使用。”说到实质,职业养卡人就是利用银行的免息期,将银行的钱套出来放贷。 

  这些职业养卡人如何踩法律的边界线“养卡”的,创业第一步网带你来解密。  

  职业养卡人养卡利用POS机套现

  持卡人:信用卡消费透支无力还款

  养卡人:利用信用卡免息期替持卡人还款,还款以后,利用POS机帮助持卡人套取现金。收取2%-3%的手续费。

  信用卡持卡人无法还款,为了不影响信用记录。职业养卡人就会替持卡人还款,要求养卡人记住每张信用卡的透支额度、最低还款额以及还款期限,让一定的现金在各张卡内流转,保持信用卡正常运作。

  过了最后还款日,养卡人再利用POS机刷卡TX,将钱套出来,然后收取2%-3%的手续费以及利息。以每张信用卡套现5000元来计算,每月2%—3%的手续费和利息,月收入能赚2万元以上。

  职业养卡人如何养卡

  这都是利用信用卡免息期来实现的,各家银行信用卡最短免息期和最长免息期,长的有55天,最短的也有18天。养卡人就是利用这个免息期,在最后还款日代持卡人还款,然后将钱套出来,在下一个最后还款日又将钱换进去。

  不少“养卡人”往往以“信息咨询”、“金融理财”等名义,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甚至在ATM机旁张贴小广告来招徕业务。一些暂无力还款的持卡人,将透支信用卡交给“养卡人”后,由“养卡人”向该卡存入钱款,以使信用卡显示正常还款;随后“养卡人”将该信用卡在自己的POS机上进行虚假消费,向欠款人收取2%左右的“手续费”。这样,资金转了一圈后仍回到“养卡人”手中,而持卡人仅需支付少量“手续费”即又可获得银行50天的无息贷款,从而实现延期还款的目的。

  此种“养卡”方式的危害

  养卡人:对于养卡人来说,他们称此种方式为“个人小额贷款”。但是,如果套出去的资金无法回收,养卡人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此种养卡方式,也是属于TX的一种,是违法行为。如果被银行查到,是会追究其责任的。

  持卡人:对于持卡人来说,利用信用卡资金投资,如果投资失败,无法还款。就会反复被养卡人收取手续费和利息,时间长了,除了一笔不菲的手续费和利息,还有被银行发现的风险。

  市场:对于市场来说,信用卡资金进入股市和楼市,进入资本市场后,助长了资产价格泡沫,最后泡沫破灭,更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个体商户POS机遭禁刷,职业“养卡人”称自有对策

  “养卡”,这是圈内对信用卡套现的惯称,但业内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这对于信用卡业来说实为“养虎为患”。记者通过中间人介绍联系到一位圈内颇有名气的资深职业“养卡人”,外人都叫他“老曹”。

  “我们对外就是一家很普通的投资管理公司,那种几个人租一间办公室就开张的皮包公司。”老曹说话不绕圈子,坦言自己从2004年进入这一行已经顺风顺水地干了6年多。

  当记者询问他一年下来能做多少套现额度时,老曹轻描淡写地回答:“两三年前我这边经手的套现就上亿,现在圈子里一年从信用卡里套现10多亿的很正常。你自己算算,一张卡一年套20万左右,套现1个亿也就不过500多张卡。”

  “这么搞万一被查到怎么办?”记者询问。

  没想到老曹丝毫不以为然:“查?怎么查?我们办公室里又不放POS机,要套现了直接带人到个体户那边,这样做不大会出事的。”

  谈到个体户POS机将被“围剿”,老曹认为另有办法:“这个问题不大,就用对公账户申请POS,还有商场和超市那边都能通通路子。当然影响多少也会有,比如套现资金会延长半个月到账,多了几道转账手续。而且套现手续费要从原来1%-1.5%多涨一个百分点,但费用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反正由持卡人负担。”

  老曹末了意味深长地扔下一句话:“打击信用卡套现是打不完的,像我这样赚点套现佣金还只是小玩玩呢,人家套现搞得大的恐怕你都不敢相信。”

  职业养卡人“养卡”带来的风险

  “养卡”行为极易引发信用卡诈骗,据办案的民警介绍,持卡人在将信用卡透支到最大额度后,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无力还款,就找人“养卡”,并自以为该信用卡不可能继续透支,放心地将该信用卡及密码交给养卡人,这样极易发生盗刷信用卡的事件。除此之外,还有以下风险:

  风险一:套现风险

  通常情况下,职业养卡人不会只是单纯地帮助持卡人还款、赚取手续费这么简单。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他们还会怂恿或帮助持卡人进行信用卡套现后,把信用卡放在他那里每个月做专业按时还款,不需要持卡人操心了。从而赚取更高的手续费,一般收费是1.2%~1.5%之间。因为高回报利润,很多人选择了职业养卡这个行业。职业养卡人有的还利用卡内大量的积分换取东西,在淘宝上低价售卖来获得更高利润。 精养卡、普养卡 其实就是卡友们自己预留的资金一边还一边刷,因为利用了信用卡 本身具有还款免息周期。

  职业养卡人的存在究其产生的根本原因还是:

  1、银行降低信用卡种种收费标准信用卡套现违法判几年

  2、持卡人无节制消费、入不敷出导致

  因此,为了大家都能拥有更加和谐的用卡氛围,创业第一步网建议广大卡友平时理性办卡、理性消费,不要一味地追求高额度,信用卡额度够用就好。

  警方提醒:套现“养卡”风险大

  警方介绍,这是近期出现的涉及信用卡还款的新型诈骗案。现今社会上流行“养卡”、“卡拉卡”,这种套现行为不仅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而且很有可能被“黑吃黑”。如果持卡人在养卡人存款后立即将卡挂失,养卡人无法将钱刷回,就会蒙受财产损失。而对于持卡人来说,在找职业养卡人办理业务,需要向其提供信用卡、密码及个人相关信息,很可能被对方通过复制卡片及其他方式盗刷信用卡。警方提醒,不管是朋友还是陌生人,当牵涉到信用卡还款求助时,请提高防范意识;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造成更大损失。

  养卡要防骗

  职业养卡人挣了500元好处费结果被骗了3万元

  “我被一个微信网友骗了3万元。”8月27日,雨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市民夏女士报警称,她被一个叫“斑斓天空”的微信网友骗了。夏女士告诉民警,两天前,这名网友主动加她为好友。在聊天过程中“ 斑斓天空”告诉夏女士,自己信用卡上所欠的3万元快要到还款期限,由于自己做生意的一批货款没有到位,希望夏女士帮忙把账还上,自己愿意以信用卡为抵押,并先付500元的好处费给夏女士。

  夏女士答应后,“ 斑斓天空”便把自己的信用卡及密码和500元好处费给了夏女士。第二天,夏女士便把3万元汇到了“斑斓天空”的信用卡账户内。结果,当夏女士查询时,却发现信用卡密码已被人修改,“斑斓天空”也已失联。

  后经调查,民警发现,夏女士是名个体经营户,为了挣点钱,她平时在网上做信用卡“养卡套现”业务。

  接到报案后,民警根据夏女士提供的线索立即立案开展侦查,并很快掌握了两名可疑人员的行动轨迹及入住宾馆,很快嫌疑人的身份被确定。两名嫌疑人分别是来自福建省厦门市的高达和庄飞。确定身份后,警方立即将两人作为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上网追逃。8月30日,通过马鞍山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调查及厦门警方的协助,两名犯罪嫌疑在厦门市一居民小区内落网。

  经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高达、庄飞两人事先准备好一批用于诈骗的主、副信用卡,通过微信、“陌陌”等网络聊天工具交友的方式寻找专门从事信用卡套现业务的“养卡人”为作案目标,在获取对方的信任后,以给予好处费、手续费为诱饵,提出让对方帮助其偿还信用卡欠款,然后伺机通过捆绑电话修改密码、快速转账的方式进行诈骗。

  持卡人透支消费无力还款,被“职业养卡人”消费10万

  日前徐汇警方接报一起信用卡诈骗案:陈先生通过朋友认识一名吴姓男子,该男子称可以采取信用卡“养卡”、“消卡”的方式,来达到延期还款的目的。陈先生信以为真,遂将6张信用卡交给吴某,在附近银行内查询后也未发现余额有何异常。但是数月后陈先生收到银行催款单,再次查询后发现,他的信用卡被人消费了10万元。

  记者从警方获悉,职业“养卡人”出现后,一系列诈骗案件也随之出现。一些“养卡人”以需“独立操作”或“隔日取卡”为名,要求持卡人将信用卡及密码交给自己。随后用该卡消费或套现,而持卡人只有在一个月后收到双倍欠款的银行对账单时才会发现受骗。而“养卡人”在行骗成功后却有一个月时间准备后路,给公安机关查证打击造成难度。

  据介绍,“养卡”行为背后其实是信用卡恶意套现行为的延伸,并可能引发诸多诈骗类案件。警方表示,除有不法分子以“养卡”之名骗取持卡人卡号密码之外,还有人利用信用卡还款时间差对“养卡人”实施诈骗。

  

巧辩非法套现认定金额,二审减轻量刑
信用卡套现违法判几年 第四篇

二审巧辩非法套现认定金额,刑档降格获轻判

【案情简介】

2013年1月开始,被告人林某在其经营的位于龙岗区的一家烟酒商行,用POS机为他人通过虚拟交易的方式刷卡套现,向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从中赚取1.5%至2%的手续费。2013年8月,POS机因交易异常被银行停用,被告人林某又另外选址成立了另一家烟酒商行和开设POS机,继续使用POS机为他人非法套现,直至2014年1月24日被公安民警抓获。经查实,从2013年1月起至2014年1月24日止,林某在烟酒商行经营期间刷卡套现金额合计人民币5032476元。

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林某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的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办案经过】

林某作为家庭支柱,其被判处五年的有期徒刑对家庭造成了沉重的打击。为此,林某哥哥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了深圳知名刑辩律师马成,通过当面预约咨询,林某哥哥对马成律师十分认可,当天便签署协议,委托马成律师作为二审辩护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使用POS机以交易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500万以上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而在500万以下则是“情节严重”,前者量刑再五年以上,后者则在五年以上。因此,本案涉案金额恰巧在500万左右,若能将认定数额稍微降低,降低刑档,将很有可能减轻量刑。

马成通过会见与阅卷仔细研究案情后,发现原审的证据链条存在问题,本案的非法经营数额认定存疑,确实可以作为改判的突破口。

经过长达一个月的调查与论证,最终向二审合议庭提交了详尽的辩护意见(简略如下):

原判以记录本记录的金额5032476元认定上诉人林某非法经营的数额证据不足,应以有相关证人证言相互印证的3187420元作为上诉人林某的犯罪金额,原判对上诉人林某量刑过重。

第一、笔记本上记录的内容与银行流水账单之间不能完全吻合,有部分记录的内容在银行流水账单中并没有反映。

第二、记录的内容中大部分金额缺少相关的证人证言进行相互印证。

第三、证人许某、赵某等人可以证明,由于上诉人林某经营的商行存在真实的商品交易以及对外借贷的情况,因此,笔记本所记录的内容中不排除上诉人林某记录真实商品交易以及对外借贷牟利(即“放数”)的部分情况。

【判决结果】

二审合议庭通过书面审理,采纳了马成律师的辩护意见,即应以笔记本中记录且与银行交易明细及流水账中关于交易时间、金额等信息均能相互对应的刷卡套现的金额共计3187420元认定为两上诉人非法经营的数额,判决原判认定两上诉人非法金额的犯罪数额5032476元有误,应予以纠正,遂改判林某有期徒刑三年。

林某家属在拿到二审判决后,对马成律师的专业辩护表示了高度认可。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信用卡套现违法判几年

第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怎么刷信用卡不被认定套现
信用卡套现违法判几年 第五篇

信用卡套现违法判几年

现在市面上的二清机越来越多,我们在正常使用刷卡消费时,一不小心刷卡不当,也有可能会被银行认定涉嫌套现或异常交易而被冻结账户,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为了规避这个风险,刷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旦发现信用卡出现套现情况,银行大多会冻结持卡人的卡片,如果情况恶劣,甚至会将持卡人列入银行的黑名单,或是直接显示在信用平台,造成日后办理信用卡、贷款困难的问题。如今,持卡人都曾经有过或是正在进行着套现,您的行为是不是真正的“套现”行为,银行对于套现又是怎样界定的呢?一般通过以下几点来判断:

信用额度与本人条件不符

现在,网络上有不少人叫卖或是包办大额信用卡,动辄就是5万元以上的额度,甚至还有人出售30万元额度的黑金信用卡供持卡人套现。所以,银行判定套现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信用卡信用额度较高,通常有几万元万,用业内人士的话说:“套起来也比较有激情”。 对大额信用卡进行大额刷现要当心。

大额消费多

用来套现的信用卡几乎月月都有大额消费,而且普遍占总额度的90%以上。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经常出现较大的整数金额如20000、40000等。因为日常消费刷卡很少能碰到大额整数,所以这也是银行判定的条件之一。

每个月的刷卡额在百分之80以下。

高风险刷卡

不少持卡人为了避免自己的帐户被银行关注,在套现的时候经常选择不同的中介,以此变换刷卡的POS机。但是您是否知道,这种做法是徒劳的。套现中介手里的 POS机由于长期进行高危操作,多数都被银联和发卡行重点监控,换POS机的做法只是从一个高风险POS换到另外一个高风险POS。如果每月都在高风险 POS机上出现大额消费,同样也会被银行视为高危对象。

到实体店刷,不要到中介刷卡机刷

额度迅速用完

如果持卡人每月可以全额还款,但在还款后的2、3天内就立即用完所有信用额度,或者是

在还款后几分钟内就在同一POS机上刷光所有额度,这样也是一种容易被银行定义为套现的行为。

从持卡人角度来讲,除非经济实力非常强大,否则普通用户经常有数万的大额消费大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其次,长期每月刷到信用额度分文不剩的信用卡帐户,也很容易被银行关注,加之该卡高风险POS消费记录,这样的帐户几乎都会被银行列为高风险帐户。正在套现的朋友们,为了您良好的信用记录和以后能够顺利借贷,希望您可以安全用卡,谨慎套现。 尽量刷一半左右的额度,分多次刷、多天刷,一天只刷一次。

小额的套现行为,因为情节较轻,可能不会让你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但是也会影响你的信用记录的。如果金额巨大,那可是“非法经营罪“,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噢!

同时,支付界还要提醒您:帮人套现也是违法行为!

避免同时连续在几台机上小额刷卡,特别是跨城市的机子,这样容易出现刷卡不正常现象,在同一天短时间内出现在不同省份刷卡,会被银行认为是异常交易,或者银行认为该卡被盗刷而冻结。

网络pos机套现违法吗
信用卡套现违法判几年 第六篇

网络pos机套现违法吗

信用卡套现违法判几年

这两年经济不景气,生意难做,钱难赚,不少人都有手头吃紧的感觉,拿在手上的信用卡,恨不得每个月都去套取现金来用,但到还款的时候,又恨不得从来没有用过这个卡。于是,就有人钻了这个空子,专门做信用卡套现的业务,并从中谋取利益。

陈先生最近做起了信用卡套现业务,他自然是不愿意面对记者的,这毕竟不是能够放到台面上的正当生意,追究起来,算是违法。记者以迂回的方式采访到他,了解到了信用卡套现的一些内幕。

注册空壳公司申请POS机

在百度上搜索“信用卡套现”,跳出上百万个网页,其中大部分网站都标明能够提供信用卡提现服务。

记者拨通了某网站的电话,询问是否可以信用卡套现,对方表示可以,并且非常方便,直接到他们公司去,现场就可以操作,几分钟就能搞定,并且表示还能提供对账小票。“银行跟你查的时候,你拿的小票买了什么东西,花了多少钱,可以对账。”

银行的ATM机上也可以用信用卡取现,为什么那么多人钟情于POS机套现呢?

该工作人员表示:“在银行的ATM机上用信用卡取现,持卡人往往只能取出信用额度一半左右的现金,此外,银行还要收取1%-3%不等的手续费和每天万 分之五的利息,如果逾期没有还款,银行还要收取欠款的循环利息。而去所谓的信用卡公司套现,则相当于在POS机上刷卡消费,不但不用支付利息,还能获得最 长56天的免息期。虽然有些地方收的手续费高,但来钱快,方法简单,如果急需资金的话,套现最方便。”

记者拨打了几家号称可以信用卡套现的公司,都得到了相似的答案。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做信用卡套现这个业务也是偶然。他本来就是做生意的,有一家店,就申请了一台POS机。

“这几年来,陆陆续续有朋友来我店里借助我的POS机套取现金。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朋友的朋友也来借我的POS机套现,而且人越来越多。”陈先生心想,这个业务其实是有赚头的,可以尝试一下,而且也不需要投资,只是有点风险。

牟利方式包括套现和还款

和朋友合计了一下,陈先生他们就把这个事情做起来了。先是去注册了家公

司,申请了几部POS机,然后他们自己去办了一些信用卡,信用额度大的有几十万元,小的几万元,然后准备了几万元的现金,作为流动资金。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做信用卡套现的,一般都会注册几家空壳公司,因为必须是对公业务才可以申请POS机。

而据陈先生透露,杭州从事信用卡套现的人相当多。他有个朋友,开美容院的,店里申请了台POS机,在早几年炒股大热的时候,她就每天通过POS机套现,然后拿那个钱炒股,赚了很多。也帮她店里的客人套现过,拿了一些好处费。比她开美容院赚的钱多多了。

采访中,不少信用卡持有人、尤其是做生意的人都表示,资金紧缺时会想到借助商家用信用卡套现。有业内人士表示,POS机的普及客观上为套现行为提供了温床,现在街头随便一家小店都装上了POS机,套现很方便了。

于是,曾经视POS机为负累的商户突然发现了它的价值,而更多想以套现为生的人更是千方百计在寻找能为自己带来财富的POS机。

据陈先生透露,他的套现的业务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直接套现,另一部分是替还不上信用卡账的人还款。

有一些客人需要通过信用卡支取现金,他们就用店里的POS机替他们把信用卡里的钱以购物的形式刷掉,然后直接把现金给客人,从中抽取5%-10%的手 续费。“比如客人要套现1万元现金,就在我们店里的POS机上刷1万元,然后我们拿500-1000元手续费,他刷的这笔钱会在几个工作日后到我们的账 上。”

POS机套现者看中其额度大来钱快

“替客人还信用卡的账就复杂一些,手续费也高一些,比如客人欠了1万元卡账,他给我们1000-2000元现金,我们替他去银行把卡账还上,但他的信 用卡要押在我们店里,他有40天的免息期来还这笔钱,这段时间内,他把钱还上,我们把卡还给他,如果他还不上,那我们再用他的信用卡把这1万元刷回来。”

这是典型的信用卡套现方式,表面上顾客好像购买了商品,但实际上没有交易发生;虚假“交易”后,商家将刷卡“消费”的金额,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退给持 卡人。这样一来,持卡人通过虚构交易拿到了钱。而抵押信用卡套现还账的方式,又类似于信用卡持有者与POS机拥有者之间发生了民间借贷。10%-20%的 “手续费”额度,是不折不扣的高利贷。

采访中,陈先生也告诉记者,信用卡套现也不是谁都给他办的,他反正就做熟客的生意,知根知底的几个生意人,他们一般套钱是拿去临时周转。“以前就发生 过这么一件事情,有个做信用卡套现的人替个陌生人还了5万元的卡账,收了几千元的手续费,那个客人信誓旦旦说10天后就来把钱还上,结果走出店门后,就打 电话到信用卡中心挂失了信用卡,这个做套现的人白白替他还了几

万元的卡账。”

陈先生还坦言,他们套现的金额也不会太高。“如果每天都有几十笔交易,并且额度都很高,监管部门马上就会来查。”所以,他们现在一个月内一般做到200万元就不再替人套现了。

陈先生告诉记者,现在信用卡套现还有升级版本了,“空卡”也能套现。“就是你这张信用卡额度已经用光了,但仍然可以帮你套现。比如,你的信用卡额度只 有1万元,他可以帮你调到3万元、4万元或更多。但这个需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资产证明之类的东西。还要和一些大型的商家合作,比如汽车4S店,相当于分 期付款买车,但不是真的买车,而是直接拿钱。这个操作起来比较麻烦,我们没有做,但有人在做。”

信用卡套现引发的案例
信用卡套现违法判几年 第七篇

信用卡套现引发的案例

一、案例经过

风控中心下发一笔触发“员工通过网银频繁对外转账”低风险监督模型查询,要求核查资金来源是否合规,并关注该员工行为,防范风险。风控中心将准风险核查通知下发至内控合规部核查岗进行核查并回复。

核查人员接到查询后,采取“调单、调账、调像”等方式进行分析、判断,发现该员工存在资金往来交易频率高、日交易笔数多、单笔金额小、累计金额大、且交易方式全部为网银操作,交易发生时间大部分为晚上等特点,由此判断其交易行为异常。通过深入核查,最终确认该员工利用本人持有的数张信用卡,通过网上银行转入某科技有限公司、某工贸有限公司等多个特约商户累计套现数百万元,套现一般均是通过本人两个银行卡账户接收套现资金和归还透支款。

二、案例分析

随着银行系统版本的不断升级、优化和完善,开始运用了信用卡综合授信系统,虽对一人申办多张信用卡的数量没有硬控制,但对持卡人申请多张卡的,系统对申请人的授信额度进行了总控制,同时禁止人工授信审批,从根本上解决了一人多卡高额度的授信风险。但也暴露出我们面对业务发展新形势,信用卡业务新风险的预测和关注等方面存在不足。其违规特征:

手法隐蔽。使用信用卡为财付通账户进行充值后,通过“提现”方式将财付通账户资金转至借记卡,然后再分笔、小额转出,从而避开了信用卡风险监控系统模型的监测,未被系统抓取和监控。

网银划转。不通过网点柜面、特约商户POS机等介质,所有交易均通过网络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账户与账户之间的转账,避开各级检查监督系统的监控。

掩人耳目。信用卡长期循环透支,但不形成逾期,制造用卡高频、合规守信假象,掩盖不法行为,逃避各种监控系统及监控人员的识别和检查。

三、案例启示

(一)加大员工行为排查力度。定期开展全行员工违规套现、参与非法集资、违规经商等重大违规行为排查工作,防范案件风险。

(二)加大宣传教育。在全辖广泛宣传违规套现风险点、危害性,并将其做为反面典型案例在晨会、例会上组织员工学习,教育警示他人。

学会信用卡合法“套现”
信用卡套现违法判几年 第八篇

信用卡套现违法判几年

张晓雅的工资收入属于中上水平,原本日子过得比较滋润。但自从买车后,除了每月需还3500元车贷外,每月的汽油、保养等消费支出亦不菲,日子过得比以前紧多了。一次,张晓雅和一位在银行工作的朋友聊起此事,后者建议她到银行办理3张信用卡交替使用,如此就可享受长达50天的小额免息贷款,最大限度缓减了车贷和日常消费的压力。

具体操作如下:张晓雅办了3张信用卡,账单日分别是每月5日、11日和月底。在每月6日到12日期间,先刷账单日是5日的卡,得到最长的免息期。在12日到30日期间,刷账单日是11日的卡。每月1日到5日,刷最后一张卡。由此,即可将每月的大额消费分解到近三个月的时间里。

提醒:虽说使用信用卡,若在账单日的第二天开始消费就能享受最长免息期。不过,信用卡一多,账单日也容易搞混。所以,除应合理掌握每张卡的消费额度,还应制定一张明细表,不仅把每张卡的账单日记清,还款日也需逐项列明,以免因耽误还款而被银行罚息。代人“消费”,拿卡“生”钱

每次朋友聚会AA制,结账时,姚美芳都主动要求埋单。这并不是因为她大方,而是她都是刷自己的信用卡,朋友们再把各自的份子钱给她。如此,姚美芳的信用卡消费积分越来越多,可换得很多小礼品。而每当朋友有大额购物需要,她也会主动陪同,也是用自己的卡为朋友付款,再收取现金。对此,姚美芳不无得意,信用卡取现可是要手续费的,而她的这种方法却是一分不用,照样会从银行“借”出钱来。

提醒:现在用信用卡消费,懂得享受免息优惠的人不少,但像姚美芳这样精明的却不多。当然,要像她那样专为朋友“埋单”,以此向银行“借钱”,其实并非易事,因为自己不一定总是朋友“拼餐聚会”中的主角,身边也不一定时时都有需要大额消费而又没信用卡的朋友,而且有些消费还无法获得积分,如买车、买建材等。买货币基金,用卡钱“赚”钱 陈晓颜的理财方式主要是购买国债和基金。在办了一张信用卡后,她发现了刷卡理财新招:每月发薪后,留出部分备用,剩余的钱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平时的开销则尽量刷卡,她把基金的赎回日定在信用卡还款日前两天,这就等于用赎回的基金的钱,去还信用卡的钱。虽然目前货币市场基金收益率在2%左右,但比银行活期储蓄的收益还是高不少,每月到了基金赎回之日,陈晓颜就会赚到两者间的差价,获取间接“货币”收益。

提醒:这种利用免息期,间接用信用卡投资基金获益的方法,是不错的理财技巧。但是,投资基金毕竟有一定的风险,用此种方法购买基金时一定考虑到自身的偿还能力,避免因偿还能力不足和透支额超过信用额度,被银行“罚款”。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判几年
信用卡套现违法判几年 第九篇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判几年——叶庚清律师信用卡套现违法判几年

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概念信用卡套现违法判几年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以及伪造信用卡等金融票证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作者叶庚清律师采用犯罪构成二阶层理论对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进行分析:(注意:二阶层是递进关系,满足前者才考虑后者。)

(一)违法的构成要件(法益侵犯性)

1、行为主体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主体。

2、行为及行为对象

本罪行为表现为伪造、变造各种金融票证的行为。所谓伪造金融票证,是指无权制作金融票证的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的名义擅自制作金融票证的行为;所谓变造金融票证,是擅自对他人的有效金融票证上所载内容进行变更的行为。伪造和变造金融票证的结果都产生“假金融票证”,但伪造是一种完全的造假行为,变造则以真实的金融票证为前提,变造后的金融票证并未完全否定原来的有效成份。因此相对来说,伪造金融票证的危害性要大于变造金融票证,前者可能给被害人造成更大的损失。

本罪的行为具体表现为:

(1)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

所谓伪造,是指行为人仿照真实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形式、图案、颜色、格式,通过印刷、复印、拓印、绘制等制作方法,非法制造汇票、本票、支票的行为。

所谓变造,是指行为人在真实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基础上或者以真实票据为基本材料,通过剪接、挖补、覆盖、涂改等方法,对票据的主要内容,非法加以改变的行为。如改变出票人名称、持票人名称、金额、有效期等等。

所谓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所谓本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这里所说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

所谓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 所谓伪造是指行为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非法印制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款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

所谓变造,是指行为人在真实、合法的银行结算凭证的基础上或者以真实的银行结算凭证为基本材料,通过剪接、挖补、涂改等手段,对银行结算凭证的主要内容,非法加以改变的行为。

所谓委托收款凭证,是指收款人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时,所填写的凭证和证明,有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

所谓汇款凭证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时,所填写的凭据和证明。

所谓银行存单是指由储户向银行交存款项,办理开户,银行签发载有户名、帐号、存款金额、存期、存入日、到期日、利率等内容的存单。

(3)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

所谓伪造是指行为人采用描绘、复制、印刷等方法仿照信用证的模式、内容制造假信用证的行为或者以编造、冒用某金融机构的名义开出假信用证的行为。伪造信用证主要是行为人通过编造虚假的根本不存在的银行开出信用证或者假冒有影响的银行的名义开出假信用证的手段伪造信用证。

所谓变造是指行为人在原信用证的基础上,采用涂改、剪贴、挖补等方法改变原信用证的内容和主要条款使其成为虚假的信用证的行为。伪造、变造附随的单据、文件是指行为人在使用信用证时伪造、变造提单等必须附随信用证的单据的行为。

所谓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根据作为进口商的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开给受益人的一种在其具备了约定的条件以后,即可保证由开证银行或支付银行支付的约

定金额的保证付款的凭证。

所谓附随的单据文件,主要有、商业发票、保险单据三种。运输单据是指表明运送人已将货物装船或发运或接受监管的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等,保险单据是关于货物运输保险的单据。由于国际贸易中的货物运输路途遥远、时间较长,为避免因长途运输或遇有意外情况货物受到损失,对货物有保险利益的人大多采取为货物投保的方法以转移由此造成的损失。

商业发票是卖方向买方签发的货物价目总清单。在商业发票中,卖方要对所作的交易作客观的全面的叙述,因为商业发票不仅是证明卖方已履行了合同的凭证,而且是海关实行货物进出口管理的依据,是买方验收货物的依据。

使用信用证除附随上述单据外,有时还需要附其他的文件,如领事发票、海关发票、出口许可证、产地证明书等。

(4)伪造信用卡

伪造信用卡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非法制造信用卡,即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信用卡;一是在真卡的基础上进行伪造,即信用卡本身是合法制造出来的,但是未经银行或者信用卡发卡机构发行给用户正式使用,即在信用卡面上未加打用户的帐号或姓名,在磁条上也未输入一定的密码等信息,行为人将这种空白的信用卡再进行“加工”,使其貌似已经发行给用户的信用卡。所谓信用卡,是指银行或者信用卡公司发给用户用于购买商品、取得服务或者提取现金的信用凭证。

3、结果

本罪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金融票证是商品交换和信用活动的产物,它对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及时进行商品交易,促进商品流通;及时清结债权债务,节省流通费用以及规范商业信用等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票证在商品交易、清洁债权债务等方面逐渐得到了日益广泛的应用。金融票证已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日益重要的信用支付或结算工具。随着金融票证在经济生活中重要性的越来越大,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有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更影响了金融票证应有的信誉,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妨害了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因此本法将这种行为单独规定为犯罪,予以惩处。

(二)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观)

1.故意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因过失而错写误填票证内容的,虽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不能让其承担刑事责任。即使行为人错写误填票证后又故意使用的,也只能按金融票据诈骗罪等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能以本罪论处。

2.目的

本条没有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目的才能构成本罪,而过去理论上通常解释伪造有价证券应有营利目的才能构成犯罪,因而本罪也应该具有营利目的;还有人认为本罪应有行使目的才能构成。我们认为,本条既然没有规定本罪主观上必须以一定的目的作为构成要件,那么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原则上就构成犯罪,而没有必要再去探究行为人是否具有什么目的。这也是本条的立法意图所在。至于那些确实既无营利目的也无行使目的等,而纯粹因个人兴趣等原因伪造、变造金融票证以自我欣赏、收藏而不让其流通的,可视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而不认为构成犯罪。

三、量刑标准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 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 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 伪造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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