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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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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篇一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薪酬制度

金越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薪酬福利制度

(讨论版)

第一章 总则

1、目的:

1.1 为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体现个人能力与业绩贡献,合理分配员工劳 动报酬,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分享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特制订本制度。

1.2 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及员工福利等事项,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2、定义:

本薪酬管理办法中所指的薪酬主要是指经济性的报酬,是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励奖金及其它福利待遇。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全体员工;此管理办法是公司薪酬管理的准则和依据,所有与薪酬管理相关的规定和行为都必须遵照并符合本管理办法。

4、薪酬管理原则:

4.1 薪酬管理必须体现按能力及业绩贡献、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三大基本原则;

4.2 薪酬分配应兼顾外部公平性和内部公平性。

4.3 在薪酬分配管理中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4.4 有利于公司吸引、保留经营所需的各类优秀人才,支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

5、薪资组成结构:

5.1 公司股东:

5.1.1 公司股东按股权多少进行分红。

5.2 管理高层:

5.2.1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工资均按照年薪制进行支付,支付方法如下:

5.2.1.1 基本年薪(月)按年薪的 %按月支付(结合岗位工资进行核定)。

5.2.1.2 绩效年薪年终考核按年支付。

5.2.1.3 奖励年薪年终考核按年支付。

5.2.1.4 年薪制人员,不再享受公司内部的工资、奖金等其它工资性收入。

5.2.1.5 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核定,在次年1月以前一次性核发。

5.3 正式普通员工:当月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奖励奖金+司龄津贴+其它。

5.4 试用期员工;当月工资=岗位工资+奖励奖金+其他。

6、岗位工资:岗位工资=基本工资+津贴(岗位工资减去基本工资以外的剩余部分)

6.1 岗位工资根据岗位所对应的不同级别核定基本工资标准,具体 标准参照《岗位工资宽带及额度方案》的规定执行;

7、绩效奖金:

7.1 高层管理者:绩效年薪根据年终考核按年支付。

7.2 根据员工当月的绩效考核结果核发,具体考核方式参照《公司绩效考核方案》执行,绩效奖金核算比例参照表 1;

表 1 绩效考核结果与奖金发放标准

8、司龄津贴:从员工入职之日起,任职每满一年予以调整一次司龄津贴,司龄津贴满10年封顶。司龄津贴的发放标准参照表 2:

表 3 司龄津贴计算标准

9、奖金奖励:

9.1 全勤奖:员工当月无任何迟到、早退、旷工等缺勤记录,无任何事假、病假(1 天以上)、 婚假、丧假、产假及其它假期等(年假、补休除外),给予发放满勤奖,满勤奖计算标准为基本工资的10%。(全勤奖仅针对公司普通员工)

9.2 年终奖金:公司根据当年整体经营业绩、员工工作绩效及员工本年度出勤率计发年终奖金, 具体发放标准以文件通知为准;年终奖金的发放标准主要参照个人在当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年 度出勤率、年度奖惩情况等。

第三章 定薪、调薪管理制度

10、新员工工资定级:

10.1 经理级以下人员试用期工资及转正工资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岗位工资宽带及额度方案》中各个岗位的限定的范围由行政人事经理核准,各用人部门可根据候选人的面试结果向行政管理中心提出建议薪资,用人部门不得自行向候选人承诺工资标准。

10.2 经理级(含)以上人员试用期及转正工资定级由公司执行总裁核准,具体工资标准参照《岗位工资宽带及额度方案》之规定;新进人员因能力突出或特殊原因,工资标准超过《岗位工资宽带及额度方案》中限定的范围,需呈报公司执行总裁审批同意。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10.2试用期薪资标准:应届毕业生起薪点根据不同学历进行区分,具体标准参照下表3(转正后薪资根据不同的岗位及工作业绩另行核定):

表3 实习工资标准

11、调薪管理:公司根据当年的经营情况及员工的工作业绩,对于符合调薪条件的员工,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调薪申请单》,由部门

逐级审核,报行总经理办公室审批核准(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及特例调薪的,由公司执行总裁审批)。

11.1 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薪与临时调薪两类。调薪原则上每年一次,每年的3月1日为薪酬调整日。但是当物价指数急剧变化(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以及公司认为有特别的必要时,也可以进行临时性薪酬调整。

11.2 定期调薪,包括自动调薪和考核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1.2.1 自动调薪,即员工司龄增长调薪,司龄增长调薪仅限于对司龄补贴部分进行调整。

11.2.2 考核调薪考核的原则是根据人力资源部评估的员工的年度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 态度等的考核结果,符合加薪条件的员工给予一定的调薪。

11.2.3 晋职、异动与降职时的薪酬调整:

11.2.3.1 内部员工晋职或平级异动,见习期按原级别工资发放,薪资标准不做调整,见习结束且考核合格同意转正的,根据考核结果重新核定薪资,原则上薪资调整的幅度不超过2级;

11.2.3.2 降职或降级异动:根据降职或降级异动的结果调整为相应职级的对应的薪酬标准。

11.3 临时调薪: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进行临时调薪,其标准由公司董事会与公司中高层管理者及员工代表召开联席会议确定:

11.3.1 公司经营效益发生重大变化;

11.3.2 社会物价水平的提高或降低;

11.3.3 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变化与工资行情变化;

11.3.4 其他经公司讨论确定需要调整的情况。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篇二

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一三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3

第三章 投资决策机构.................................................................................... 4

第四章 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5{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第五章 投资业务流程.................................................................................... 5

第六章 投资业务档案管理............................................................................ 8

第七章 附则.................................................................................................... 8

附件一:工作流程图...................................................................................... 9

附件二:业务档案参考................................................................................ 10

附件三:项目阶段性工作报告.................................................................... 26

附件四:工作月报(样本)........................................................................ 27

附件五:文档移交清单................................................................................ 2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公司及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相关决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运用公司所管理的资产对外进行的股权投资及其他类型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 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制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公司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二章 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第六条 投资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

(一)保证公司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 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投资管理须覆盖公司投资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

(三)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管理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

第三章 投资决策机构

第八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对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评审与决策的常设机构,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投资业务的决策,以及投资策略、投资政策的确定等。

第九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成员由董事会决定,应当包含法律、财务方面的专业人士,可以聘请公司外人士参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可以根据项目进行调整。

第十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当选举一名成员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会议的召集和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当是本公司员工。

第十一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就以下事项行使职权:

1、制定基金的募集方案;

2、决定报请董事会审议的投资项目;

3、制定投资方案;

4、制定投资项目的退出方案;

5、决定项目投资经理的人选;

6、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会议表决方式进行决策,因故未能参加现场会议的委员,可以通过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议在全体委员出席(有书面全权委托人代为出席亦为出席)的情况下方为有效。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应取得半数以上成员通过;当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对所提交讨论的投资项目赞成与反对票各占1/2时,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做出投资决议。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可以行使否决权,但否决权的行使应当取得董事会四分之三以上成员的同意。

第十四条 项目初审会负责对项目的可行性、预期收益及风险进行审查并形成文字报告,供总经理决策是否对项目启动进一步调查研究。

第十五条 项目初审会由总经理牵头,由投资经理、法律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组成。总经理可在必要时决定公司其他人员或外聘专业人士参加项目初审会。

第四章 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第十六条 投资潜在的投资项目一般应具备如下(但并非必须全部具备)特征:

1、 较高的成长性;

2、 先进的技术;

3、 较高的进入壁垒;

4、 优秀的管理团队;

5、 领先的市场地位;

6、 有利的投资价格;

7、 很强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第十七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不得从事以下投资行为

1、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证券,

2、用借贷资金投资;

3、向其他人提供贷款或担保(购买投资组合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除外);

4、投资于有可能使公司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

5、投资于可能会损害公司商誉的产业、产品或领域;

第五章 投资业务流程

第十八条 项目搜集

公司应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获取项目:

1、与国内外私募股权投结基金结为策略联盟,互通信息,联合投资;

2、派出专门人员跟踪和研究国内新技术以及资本市场的新热点,通过项目洽谈、寄送资料、报刊资料、电话查询、项目库推荐、访问企业或网上搜索等方式寻找项目信息,作好项目储备。

第十九条 项目初审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篇三

基金管理公司营业执照转让靠谱吗?

基金管理公司营业执照转让靠谱吗? 收购基金管理公司执照审批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

2016年1月9日全国暂停核准名称中包含“投资”、“资产”、“资本”、“控股”、“基金”、“财富管理”等字样的名称。暂停登记“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资本管理”、“资产管理”等投资类经营项目。

如果想从事这方面业务的,那么只能收购了,之后进行一些列的变更工商变更,税务变更,银行变更。之后再找律师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找律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在中基协网站上进行注册账号,填报信息并提交,待中基协审核后并在网站公示后,进行产品变更。

收购公司没问题,问题就是收购公司之前,您对这个公司是否了解。对拟收购的公司财务,银行,税务的状态是否了解。有没有债务纠纷或者其他的关联纠纷。这些问题加起来,会让收购者头疼一阵子的。

最终还是会通过一些渠道找到工商代理公司,从代理公司找到一些以上执照。因为暂停注册了,所以他们手中的执照虽然是注册了的,但是真的是没有经营的。就目前来看,这是很靠谱的一条获得基金管理公司的途径。

目标企业确定收购后,开始和代理公司谈变更事项,因为代理公司

熟悉一系列变更流程,给他们操作省心,省力。你可以直接等最后变更完成,就可以了。

一、 变更登记先不多说了。

二、 说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情:

董经理 137.1661.3705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出具法律意见书财务审计报告

1、至少三名有基金从业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从业资格的获取,可以是之前通过证券从业资格中的基础+证券投资基金这两科的;也可以是通过新的基金基础(或股权投资基金)+法律法规两科;

2、注册资本最好是一千万,实缴资本也1000万,最次也得实缴250万;

3、有属于自己的实际办公地址。

4、完善公司的各项制度,人员配置情况等。

5、找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了,这部分根据律师要求去做,费用根据公司的情况而定。法律意见书制作出来后,就可以在网站上提交申请了,注意提交申请的时间要在法律意见书出具一个月内。

6、然后提交按照协会要求的填写信息,填写完整后直接提交。待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后即可。

7、审核后,6个月内,抓紧时间进行产品备案,超了6个月,没备案产品,那么中基协直接给取消管理人登记。

8、后续事宜,每年4月提交财务审计报告,每年更新管理人信息。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篇四

关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方案

关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方案

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有利于中原资产管理公司抓住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蓬勃发展的历史机遇,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基金行业不断壮大,其在促进国家资本形成、稳定金融市场、推动产业成长、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已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不可或缺的助推器,在推进储蓄向投资转化的过程中,基金拥有其他类型金融工具无法替代的独特功能。未来,伴随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基金行业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一、市场可行性

1)随着基金规模的不断增长,投资者的投资理念也在不断进步和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专业资产管理机构进行财富管理,而这也为基金管理公司规范发展、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面对巨大的市场前景,中国基金行业应该也需要新参与者有序进入,新的进入者,虽然在资源禀赋、竞争条件等方面不具优势,但具有老公司不具备的发展和创新动力,为中国基金行业注入新的活力,形成充分竞争、优胜劣汰的行业发展机制,催生良好的治理结构、多样化的经营方式、产品和服务,从而形成健康的机构投资者队伍。

2)国民财富的积累是资产管理行业的原动力,国民财富的迅速增长为基金业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4 年底,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达636,4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目前,我国基金业正处于初期高速发展阶段,开放式基金规模2004年到2013年年末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5.08%,但我国人均持有共同基金占人均GDP的比例仍远低于美国、德国、日本等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长期来看,日益旺盛的客户需求和巨大的市场机会将进一步提升我国专业理财服务能力和水平,中国基金业仍具有广阔的成长空间。

二、存在的问题

(一)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工商注册

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统计局共同颁布的《关于划分企业注册类型的有关规定》(国统字〔2011〕86号,以下简称“《划分规定》”)第三条规定:“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第七条则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

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而由于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属国有企业,而由其发起的全资基金管理公司,根据现有规定也将被认定为国有企业。

(二)我国法律对国资背景的企业担任GP的情况作出了限制,即《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因此由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接发起的全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GP的情况将无法在证监会备案。

三、解决方案

鉴于上述存在问题,以平衡工商局、行业主管机关与发改委对国有企业的不同认定标准及国有企业不丧失对基金的管控能力为出发点,同时,有利于隔绝由于某只基金经营不善对基金管理公司,甚至对中原资产母公司形成的风险,我们提出以下国有企业参与发起设立有限合伙制基金的解决方案以供参考:

由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中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由于中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国资背景,与《合伙企业法》冲突,在基金运作体系内仅做为基金管理人使用,由基金管理团队另行设立一家机构作为基金的

GP,然后委托中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来管理。这样不但解决了中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能直接担任GP的问题。由于中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能够对被托管的合资基金公司进行有效的管控,达到了国有企业不丧失对基金的管控能力和隔绝由于某只基金经营不善对基金管理公司,甚至对

中原资产母公司形成的风险的目的。具体如下图所示:

公司注册地:综合考虑宏观市场、政策、税收等因素,经对多地区综合比较,建议公司登记注册地选择为深圳前海。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享受前海的优惠政策 首先,预期符合前海产业优惠目录的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在前海管理局提交的优惠目录覆盖基金管理公司。这一优惠措施是以《前海合作区条例》这一法律的形式加以确立的,河南没有类似的优惠举措,其他地方的类似优惠举措更多是以文件的形式发布,效力等级程度无法比拟前海。

其次,境外高端人才和稀有紧缺型人才的个人所得税的优惠,优惠幅度最高达到85%。

再者,前海管理局可以采用股权投资、财政资助、以奖代补、贷款貼息、落户引导奖励等方式对落户前海的先迸性项目迸行扶持:每个项目原则上只采用一种扶持方式,扶持资金最高可达到人民币5000万。

(二)前海跨境人民币融资

国务院支持前海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的首要措施即是跨境人民币融资,即前海的企业可以向香港的银行申请跨境人民币融资。目前香港一年期人民币融资优惠利率约为内地一年期融资利率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篇五

基金管理公司组织结构

基金管理公司组织结构

1、专业委员会

(1)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是非常设的议事机构,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前提下,拥有对所管理基金的投资事务的最高决策权。投资决策委员会一般由基金管理公司的总经理、研究部经理、投资部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决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投资计划、投资策略、投资原则、投资目标、资产分配及投资组合的总体计划等。具体的投资细节则由各基金经理自行掌握。

(2)风险控制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也是非常设议事机构,一般由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工作是制定和监督执行风险控制政策,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建议。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工作对于基金财产的安全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2、投资管理部门

(1)投资部

投资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和计划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向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同时,投资部还担负投资计划反馈的职能,及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市场动态信息。

(2)研究部

研究部是基金投资运作的支撑部门,主要从事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发展状况分析和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分析。研究部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对宏观经济、行业状况、市场行情和上市公司价值变化的详细分析和研究,向基金投资决策部门提供研究报告及投资计划建议,为投资提供决策依据。

(3)交易部

交易部是基金投资运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执行交易计划。交易部的主要职能有:执行投资部的交易指令,记录并保存每日投资交易情况;保持与各证券交易商的联系并控制相应的交易额度;负责基金交易席位的安排、交易量管理等。

3、风险管理部门

(1)监察稽核部

监察稽核部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分析报告,直接对总经理负责。监察稽核部主要工作包括:基金管理稽核,财务管理稽核,业务稽核(包括研究、资产管理、综合业务等),定期或不定期执行、协调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等工作。监察稽核部在规范公司运作、保护基金持有人合法权益、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方面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2)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或潜在的风险进行有效管理。该部门的工作主要对公司高级管理层负责,对基金投资、研究、交易、基金业务管理、基金营销、基金会计、IT系统、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各业务部门及运作流程中的各项环节进行监控,提供有关风险评估、测算、日常风险点检查、风险控制措施等方面的报告及针对性的建议。

4、市场营销部门{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1)市场部

市场部负责基金产品的设计、募集和客户服务及持续营销等工作。市场部的主要职能有:根据基金市场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基金公司内部状况设计基金产品,并完成相应的法律文件;负责基金营销工作,包括策划、推广、组织、实施等;对客户提出的申购、赎回要求提供服务,负责公司的公司形象设计以及公共关系的建立、往来与联系等。

(2)机构理财

机构理财部是基金管理公司为适应业务向受托资产管理方向发展的需要而设立的独立部门,它专门服务于提供该类型资金的机构。之所以单独设立该部门也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即为了更好地处理好共同基金与受托资产管理业务间的利益冲突问题。两块业务必须在组织上、业务上进行适当隔离。

5、基金运营部门

基金运营部负责基金的注册与过户登记和基金会计与结算,其工作职责包括基金清算和基金会计两部分。

基金清算工作包括:开立投资者基金账户;确认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以及非交易过户等交易类申请,完成基金份额清算;管理基金销售机构的资金交收情况,负责相关账户的资金划转,完成销售资金清算;设立并管理资金清算相关账户,负责账户的会计核算工作并保管会计记录;复核并监督基金份额清算与资金清算结果。

基金会计工作包括:记录基金资产运作过程,当日完成所发生基金投资业务的账务核算工作;核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完成与托管银行的账务核对,复核基金净值计算结果;按日计提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填写基金资产运作过程中产生的投资交易资金划转指令,传送至托管行;根据基金份额清算结果,填写基金赎回资金划转指令,传送至托管行;完成资金划转指令产生的基金资产资金清算凭证与托管行每日资金流量表间的核对;建立基金资产会计档案,定期装订并编号归档管理相关凭证账册。

6、后台支持部门{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1)行政管理部

行政管理部是基金公司的后勤部门,为基金公司的日常运作提供文件管理、文字秘书、劳动保障、员工聘用、人力资源培训等行政事务的后台支持。

(2)信息技术部

信息技术部负责基金公司业务和管理发展所需要的电脑软、硬件的支持,确保各信息技术系统软件业务功能运转正确。

(3)财务部

财务部是负责处理基金公司自身财务事务的部门,包括有关费用支付、管理费收缴、公司员工的薪酬发放、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等。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篇六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条件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

第六条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七)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

(八)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是指出资额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以下简称出资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

主要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三)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

(四)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

(五)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六)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七)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八)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第八条 基金管理公司除主要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注册资本、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资产质量良好,且具备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条件。

第九条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中,出资比例最高的境内股东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主要股东的条件;其他境内股东应当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境外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依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设立,合法存续并具有金融资产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财务稳健,资信良好,最近3年没有受到监管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的处罚;

(二)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具有完善的证券法律和监管制度,其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签订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着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三)实缴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机构比照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条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不得持有其他股东的股份或者拥有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与其他股东同属1个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其他关联关系。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出资比例或者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得超过国家证券业对外开放所做的承诺。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第十一条 1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第十二条 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申请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送设立申请材料。 主要股东应当组织、协调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相关事宜,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要责任。

第十三条 申请期间申请材料涉及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变化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材料;股东发生变动的,应当重新报送申请材料。

第十四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并进行审查,做出决定。

第十五条 中国证监会审查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征求相关机构和部门关于股东条件等方面的意见;

(二)采取专家评审、核查等方式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

(三)自受理之日起5个月内现场检查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准备情况。

第十六条 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向中国证监会领取《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还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开设外汇资本金账户。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自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0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将公司成立事项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公司的变更、解散

第十七条 基金管理公司变更下列重大事项,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一)变更股东、注册资本或者股东出资比例;

(二)变更名称、住所;

(三)修改章程;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基金管理公司变更股东、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比例后,股东的条件、股东的出资比例、股东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注册资本等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

第十九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处分其出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股东转让出资应当诚实守信,遵守在认购、受让出资时所做的承诺,不得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股东转让出资应当遵守《公司法》关于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规定,不得采取虚报转让价格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股东与受让方应当就转让期间的有关事宜明确约定,确保不损害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股东不得通过股权托管、信托合同、秘密协议等形式处分其出资;

(四)变更股东的事项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转让方应当继续履行股东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受让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行使股东权利;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条 基金管理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

第二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变更重大事项,应当自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做出决议之日起15日内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提出变更申请;涉及股东出资转让的,基金管理公司未按规定提出申请时,相关股东可以直接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受理基金管理公司变更重大事项的申请,并进行审查,做出决定。

第二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约请相关人员谈话、专家评审、核查等方式,审查基金管理公司变更重大事项的申请。

涉及变更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合计出资比例超过50%以上的股东,或者提名董事人数最多的股东的,中国证监会比照本办法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二十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重大变更事项涉及变更工商登记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为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开设外汇资本金账户。

第二十五条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或者改任,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重大变更事项涉及《基金管理资格证书》内容变更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换领《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第二十七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将重大变更事项予以公告。

第二十八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解散,应当在中国证监会取消其基金管理资格后方可进行。 基金管理公司的解散应当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本文来源:https://www.dagaqi.com/touziyingli/4873.html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薪酬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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