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理财

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 常见的收益权转让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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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篇一

常见的收益权转让项目有哪些?

常见的收益权转让项目有哪些?

收益权是财产所有权之一,收益权转让就是将财产的收益权让予他人,受让方获得他物权。即受让方对于不属于自己所有的物,依据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所享有了该财产或资产的收益权。

常见的收益权转让项目多在基础资产收益权转让之中。常见的收益权转让项目有企业应收账收益权转让、土地或矿产权等收益权转让、股权收益权转让、债权收益权转让、市政基础设施收益权转让、上市公司某项资产收益权转让、票据收益权转让等等。其中,市政基础设施收益权转让和上市公司某项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最为常见。如今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收益权转让也在这个新的业态中开始萌芽。如昂道招财猫理财上大部分均为收益权转让项目!企业应收账收益权转让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或未来的金钱债权及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企业通常会将应收账款出让给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进行融资。

一般来说,企业应收账款转让主要有以下两个方式:(1)抵借。是指持有应收账款的企业与金融机构订立合同,以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品,在规定的期限内企业有权以一定额度为限借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2)让售。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出让给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筹集所需资金的一种方式。对于应收账款进行融资,可以进行出质、转让。

股权的收益权转让

股权的收益权转让,是在合伙企业不发生股东变更的情况下,出让人仅将其在合伙协议约定的收益权转让给受让方。除该收益权之外,出让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其

他权利仍由出让方自行享有和行使;受让方除享有出让方在合伙企业中约定的收益权外,不享有合伙企业的任何其他权利,也不需向合伙企业承担任何义务。收益权转让期间,如涉及合伙企业对外转让财产、对外担保、重大款项支付、分红等可能影响受让人分红权的事宜时,出让方应在进行合伙人表决前提前告知受让方并征求受方的意见。股权收益权的投资者,购买的是一定时间内的部分股权。

债权收益权转让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在债权融资条件下,由于业务及自身发展,一些提供贷款融资的金融机构会将抵押或质押财产的部分资产的收益权,在合法的交易场所挂牌转让出去,以此来实现资产证券化,提高资本的运用效率,增加收入来源。投资者通过选择金融机构在中介交易平台上的 收益权转让标的获得高收益。这个过程就是债权的收益权转让。市政基础设施收益权转让

由于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而回本慢,政府通过基础设施项目收益权转让,比如供热收费权转让、公路收费权转让、电费收益权转让等等,通过这些

收益权转让以政府信用背书,未来可预测的现金流为收益,向资本市场推出,这样可以快速实现资产证券化达到融资建设的目的。

上市公司某项资产收益权转让

上市公司通过某项资产收益权转让可以盘活现有存量,实现资产证券化迅速在资本市场获得大额融资。比如,在2015年8月凯迪电力(000939)这家总市值 不到200亿的公司,通过将旗下部分已投产电站的上网收费权转让,发行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便从市场获得100亿的融资。同月,众合科技(000925) 也启动了电价收益权的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

票据收益权转让

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

广义的票据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债券、股票、提单、国库券、发票等等。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

票据收益权转让,主要是在借贷过程中,企业会以其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通过质押的方式将票据收益权转让给投资人。票据由平台发布,向个人投资者融资,以解决自身资金流动性问题。票据到期之后,投资人可拿承兑汇票到承兑银行进行兑付票据,兑付金额与之前购买票据理财产品的差额即为投资收益。

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篇二

商业银行结构化融资之法律实务 时代光华 70分

商业银行结构化融资之法律实务 课后题70分

测试成绩:70.0分。 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理财资金用于向单一借款人及其关联企业发放信托贷款的总额,不得超过发售银行资本净额的( )。 √

A 0.1 B 0.15 C 0.2 D 0.25

正确答案: A

2. 资产收益权可以分为基础设施类及非基础设施类,以下属于非基础设施类的有( ) √ A 交通运输 B 通讯 C 公用事业类

D 主题公园

正确答案: D

3. 银行资金通过通道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业务中,银行资金主要指的是( ) × A 自有资金

B 同业资金

C 理财资金 D 都不对

正确答案: C

多选题

4. 结构化融资的业务模式有( ) √

A 银证

B 银信

C 银基

D 银证信

{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

正确答案: A B C D

判断题

5. 上海银监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内商业银行与异地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上海本地商业银行只能以总行为单位与异地信托公司开展合作。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6. 事务管理类信托只能是集合信托。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7. 理财产品投资的信托产品不得设计为开放式的。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8. 对于财产权信托,财产权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进行衡量的。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9. 抵押权可以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10. 从原状分配的财产种类来看,通常有货币形式的财产和非货币形式的财产。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篇三

票据收益权转让业务

票据受益权转让模式理财产品简介 票据受益权转让模式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是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承兑汇票,其中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企业持有银行承兑汇票,对于企业而言是一项资产,企业到银行贴现,即用票据换回了现金;银行为企业贴现,相当于用现金买入票据。银行用自有资金贴现则视为一项信贷业务,通过理财产品受让企业票据受益权,则形成一项中间业务。

一、 票据理财产品的票据受益权转让模式和产品特征

1.票据受益权转让模式理财产品的具体运作

票据受益权转让模式理财产品的具体运作结构为,商业银行与投资人签署《委托投资理财协议》,然后作为票据理财产品的受托人,与持票人(企业)签署《票据受益权转让合同》,代表理财产品投资人将产品所募集资金用于受让持票人(企业)持有的标的票据受益权,同时,持票人(企业)与商业银行签署《权利质押合同》,将票据质押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在票据到期时行使质权进行托收,并在扣除理财申购费及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向投资人兑付投资收益

2.票据受益权转让模式理财产品的一般性设计特征

根据银监会发布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规定》等要求,银行在发售票据理财产品时均需提供相应的产品说明书进行风险提示。从获得的同类产品说明书中可归纳得到票据理财产品的一般性特征

3.票据受益权转让理财产品的设计要点

(1) 理财产品投资主体:商业银行受投资人委托设立独立的理财计划 央行2010年制定了《理财、资金信托统计制度(试行)》、《特定目的载体(SPV)编码(试行)》、《理财与资金信托统计数据元标准(试行)》等三个规范标准,明确了特定目的载体(SPV)是为持有特定资产而对外发行的新金融工具,并合法拥有该特点资产,具备完整独立账户的金融实体。其范围包括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资产证券化项目和证券投资基金。因此商业银行可独立创设地位等同于资金信托计划的理财计划作为投资主体,关键是作为SPV的理财计划必须具有完全独立的资产与账户。为保证主体有效性,商业银行设立理财计划时应其实做到以下两点

委托投资理财协议中必须具备独立性条款

商业银行与投资人签订的《委托投资理财协议》中应明确商业银行对理财资金进行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理财资金与其自有资金、其他客户资金和其他理财产品资金相互独立。

商业银行应针对每笔理财计划设置独立的内部理财账户

商业银行应针对每一期理财计划,设置该期理财计划项下独立的理财转户,以确保每一期理财计划独立核算,单独运作,理财资金不被挪用,投资与指定的基础资产。

(2) 理财产品投资标的:企业所持有的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的受益权 随着我国金融创新的迅速发展,特定资产受益权被广泛用于国内金融实践,票据类理财产品的基础资产票据,即一项特定资产,其“受益权”的法律性质如下

“资产受益权”属于约定权利,而非法定权利。交易双方需通过合约方式对其内涵与外延加以约定

“资产受益权”具有财产属性,其“收益”可与权利人分离,从而实现交易 “资产受益权”对基础资产或权利具有依附性。收益权作为基础权利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内涵与外延只有根据其依附的基础权利资产的属性才能加以约定

“资产受益权”交易具有相对独立性。基础权利或基础财产,本身具有包括

受收益权在内的多项全能,权利人可以将其中的一项或多项权能转让给他人行使。

(3) 理财产品投资保障:票据背书质押

理财产品计划发行成功后,持票人将票据背书质押给受托理财的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按抵质押品对理财计划对应的票据资产进行管理,并与理财计划到期时依据票据质权办理托收手续。

二、票据受益权转让模式理财产品发展迅猛的原因分析

1. 商业银行的角度:拓宽了票据融资市场

票据受益权转让模式理财产品对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经营的重要意义在于拓宽了票据转卖渠道,把原本主要是银行间的票据转贴现交易品种,以理财产品方式扩大至社会普通大众可以投资的金融产品

2. 投资人的角度:具备高收益权和高流动性

2011年,随着市场贴现利率的大幅走高,根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发行的票据类理财产品在四季度平均收益率达6.9%。

另外,作为票据类理财产品,其流动性强,符合市场短期化投资需求。由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不超过6个月,所以在基础资产期限与所发行的产品期限匹配方面,票据受益权转让模式理财期限同为不超过6个月,从而满足投资者对短期理财产品的客观需求。

三、当前开展票据受益权转让模式理财产品应注意的问题

1. 强化制度建设,合规经营

票据理财产品作为一项相对较新的业务,合规是商业银行开展票据理财业务的前提。银监会日前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指出部分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机构违规办理票据贴现及转贴现业务,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逃避信贷规模等问题。因此,商业银行开展票据类理财产品应建立专项制度予以规范,并遵循会计准则,引入外部审计,监督票据理财产品的合规发展

2. 完善内控制度,防范风险

开展票据受益权转让模式理财产品时,还应高度重视风险防范。票据受益权转让模式理财产品是对票据资产受益权的交易。从法律关系上看,理财计划对应的票据不是按照一般票据转让的要求办理票据背书后由商业银行支配,在实际操

作过程中,是由商业银行与票据持有人通过签署《票据受益权转让合同》的方式将票据资产背书质押给发售银行管理。如果理财计划对应的票据因为承兑银行的自身原因,或者票据权利存在瑕疵,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票据被拒付的,需由商业银行作为该理财计划所对应票据的名义持有人向票据承兑行行使付款请求权及向其前手依法追索。因此,作为理财计划受托人的商业银行在票据审验、保管、托收等各个环节应严格按照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及商业银行规章制度实施各项操作,可参照票据自营业务的做法,切实防范操作风险。

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篇四

理财新规全面解读

“理财新规”征求意见稿已下发至银行(附全文) 2016年07月28日 11:45

来源:第一财经网{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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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间流传的银行理财监管新规确如箭在弦上,一触即发。7月27日,第一财经记者从某银行内部获悉,《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已下发至银行,这意味着自2014年12月以来搁置的银行理财业务监管新规征求意见有望于近日重启。

此次《征求意见稿》共六章,相较于2014年12月下发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呈现出较大的变化。

《征求意见稿》对银行理财业务监管重点包括了:对银行理财业务分类管理,分为基础类理财业务和综合类理财业务;禁止发行分级产品;银行理财业务进行限制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信贷资产及其受(收)益权,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除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之外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境内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票及其受(收)益权,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

分类管理:理财业务分为基础类和综合类

《征求意见稿》实行对银行理财业务分类管理,根据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可以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分为基础类理财业务和综合类理财业务。前款所称基础类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等资产。综合类理财业务是指在基础类业务范围基础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还可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权益类资产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具备衍生产品交易资格的商业银行可以发行挂钩衍生工具的结构性理财产品,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基础资产应当与衍生产品交易部分相分离,投资范围应当符合本行理财业务经营范围;衍生产品交易部分应当符合银监会关于衍生产品业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其中,从事综合类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资本净额不低于50亿元。商业银行首次开展理财业务的,应当从事基础类理财业务。商业银行开展基础类理财业务超过3年,且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所规定的综合类理财业务条件的,可以开展综合类理财业务,并应当在业务开办前20日向银监会提交书面报告。

禁止发行分级产品

《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禁止发行分级产品。商业银行不得发行分级理财产品。前款所称分级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按照本金和收益受偿顺序的不同,将理财产品划分为不同等级的份额,不同等级份额的收益分配不按份额比例计算,而是由合同另行约定、按照优先与劣后份额安排进行收益分配的理财产品。

限制性投资:不得投资各类资产收益权

《征求意见稿》对银行理财业务进行了限制性投资的安排。

其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信贷资产及其受(收)益权,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银行面向非机构客户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不良资产及其受(收)益权,银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除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之外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境内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票及其受(收)益权,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仅面向具有相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私人银行客户、高资产净值客户和机构客户发行的理财产品除外。

前款所称私人银行客户是指金融净资产达到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商业银行客户;商业银行在提供服务时,应当由客户提供相关证明并签字确认。高资产净值客户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商业银行客户:

(一)单笔认购理财产品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

(二)认购理财产品时,个人或家庭金融净资产总计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自然人;

(三)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每年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家庭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自然人。

银行理财计提风险准备金

《征求意见稿》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理财产品风险准备金管理制度,规定风险准备金的提取、划转、使用和支付等政策和程序,经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批准后,将相关管理制度报告银监会。

关于计提标准,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如下计提比例,按季从净利润中计提理财产品风险准备金:

{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

(一)除结构性理财产品外的预期收益率型产品,按其产品管理费收入的50%计提;

(二)净值型理财产品、结构性理财产品和其他理财产品,按其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理财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风险准备金使用后低于理财产品余额1%的,商业银行应当继续提取,直至达到理财产品余额的1%。

理财产品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弥补因商业银行违法违规、违反理财产品协议、操作错误或因技术故障等原因给理财产品财产或者理财产品客户造成的损失,以及银监会规定的其他用途。

理财产品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40%

在新产品准入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理财产品的内部审批政策和程序,在发行新产品之前充分识别和评估各类风险,由负责风险管理、法律合规、财务会计管理等职能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获得董事会或其授权的专门委员会/部门的批准。

此外,《征求意见稿》旨在控制杠杆作出了要求,商业银行每只理财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理财产品净资产的140%。

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1

第二章产品定义与分类管一章总则.............................................................................

理..........................................................2

第三章业务规则与风险管

理..........................................................5

第一节管理体系与管理制

度......................................................5

第二节销售管

理..........................................................................7

第三节投资管

理..........................................................................9

第四节理财托

管........................................................................12

第五节风险准备

金....................................................................15

第六节信息披

露........................................................................16

8

9

.......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依据)为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收益与风险承担方式,为客户提供的资产管理服务。

第三条(权益代表)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应当以理财产品管理人名义,代表理财产品投资客户利益行使法律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六章附五章法律责四章监督管理............................................................................1任............................................................................1则.............................................................................

第四条(法律地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管机构和其他参与方的固有财产,因理财产品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均归入银行理财产品财产。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托管机构和其他参与方不得将银行理财产品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银行理财产品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五条(禁止抵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银行理财产品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管理人、托管机构和其他参与方因固有财产所产生的债务相抵销;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不同银行理财产品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第六条(基本原则)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职责,遵守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七条(监管主体)中国银行[-0.54% 资金 研报]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产品定义与分类管理

第八条(保本和非保本产品)按照是否保证产品本金兑付,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分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前款所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的理财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不保证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理财产品。

第九条(保本浮动收益和保证收益产品)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和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

前款所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本金,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根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产品。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者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的理财产品。

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篇五

票据收益权转让合同

篇一:票据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2012

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受让人)

名称:xx

负责人:xx

营业地址:xx{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

邮政编码:xx

经办人:xx

联系电话:xx

传 真:xx

乙 方(转让方)

名 称:xx公司

负责人:xx

营业地址:xx

邮政编码:xx

经办人:xx

联系电话:xx

传 真:xx

甲方xx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委托资金受让乙方拥有的资产收益权。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意愿,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所涉及的相关专有名词释义见编号为“xx(以下简称“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1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转让标的为其持有的资产收益权(以下简称资产收益权 ),该资产收益权对应为乙方已贴现(转贴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或乙方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标的 )。

1.2乙方可分期向甲方转让上述资产收益权,期资产对应的标的明细、转让时间、贴现率等要素以双方书面确认的附件《第i 期资产投资清单》为准,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第i 期资产投资清单》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转让价款

本合同项下标的票据收益权的转让价格以甲方管理人与乙方书面确认的《第i期资产收益权转让清单》中约定为准。

第三条 转让标的的托管和转让价款的支付

3.1本协议签署当日乙方应向甲方管理人交付加盖有效印鉴的《第i 期资产投资清单)),标的应按照合同编号为【】的《票据资产委托管理合同》的约定由乙方进行妥善管理.

3.2甲方应当在甲方管理人及乙方书面确认《第i期资产收益权转让清单》且收讫“定向资产管理合同”项下委托人交付的第i期委托资金的当日将当期转让价款划付至乙方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

户名:xx

帐号:xx

现代化支付系统号:xx

开户行:xx

第四条 票据资产收益权的转移

4.1本合同所述票据资产收益权是指享有标的票据所产生的全部收益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到期收回票款、转贴现收入或者其他因行使票据权利而获得收入的权利.本合同项下票据资产收益权转让后,甲方即享有要求乙方支付标的票据所产生的全部收益给甲方的请求权;

4.2 自甲方支付各期票据资产收益权转让价款之日起,甲方不可撤销地享有当期票据资产收益权并以xx委托资产承担相应风险;

4.3 乙方须对标的票据空白背书,即乙方仅在相应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栏进行背书,被背书人一栏不填写;

4.4票据资产收益权转移后,甲方及其管理人发现已受让票据资产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有权将其退还乙方,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转让款项并赔偿有关损失.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

5.1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5.2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转让标的有关的资料;

5.3 在甲方支付转让价款后,甲方立即不可撤销地享有票据资产收益权并以对应东莞银行一国盛证券一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资产财产承担相应风险;{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转让价款;

6.2向甲方提供与转让标的有关的资料;

6.3在甲方要求时,协助甲方办理本合同所需的相关手续。

6.4本合同项下票据资产对应的票据非因甲方原因承兑人拒绝付款时,乙方自行向甲方支付票据资产对应的票面金额。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7.1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7.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

7.1.2甲方保证以合法的资金认购转让标的。

7.2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7.2.1票据真实、有效,记载事项完整且不存在任何瑕疵,没有被伪造、变造的签章;

7.2.2乙方真实享有票据权利,确保甲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后可合法取得转让标的的对应权益;

7.2.3票据为乙方背书受让的,乙方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票据为乙方以合法方式取得的,乙方应当对其受让的合法性负责;

7.2.4标的资产上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转让的情形;

7.2.5 票据上不存在优先于甲方的票据权利;

7.2.6 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7.2.7 票据没有超过票据权利的行使期限.

7.2.8 乙方承诺不向第三方转让票据资产或者行使票据权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对票据进行任何处分(包括物理处分、法律处分在内的所有处分行为),违反本承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额赔偿责任.

7.2.9 乙方承诺因其破产或者对外负有到期债务,导致甲方无法享有票据资产变现的款项时,乙方对甲方负全额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如本合同当事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包括其做出的承诺和保证与事实不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

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方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公章、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乙方:xx(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签署日期:2012年月 日篇二:票据收益权转让业务

票据受益权转让模式理财产品简介 票据受益权转让模式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是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承兑汇票,其中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企业持有银行承兑汇票,对于企业而言是一项资产,企业到银行贴现,即用票据换回了现金;银行为企业贴现,相当于用现金买入票据。银行用自有资金贴现则视为一项信贷业务,通过理财产品受让企业票据受益权,则形成一项中间业务。

一、 票据理财产品的票据受益权转让模式和产品特征

1.票据受益权转让模式理财产品的具体运作

票据受益权转让模式理财产品的具体运作结构为,商业银行与投资人签署《委托投资理财协议》,然后作为票据理财产品的受托人,与持票人(企业)签署《票据受益权转让合同》,代表理财产品投资人将产品所募集资金用于受让持票人(企业)持有的标的票据受益权,同时,持票人(企业)与商业银行签署《权利质押合同》,将票据质押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在票据到期时行使质权进行托收,并在扣除理财申购费及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向投资人兑付投资收益

2.票据受益权转让模式理财产品的一般性设计特征

根据银监会发布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规定》等要求,银行在发售票据理财产品时均需提供相应的产品说明书进行风险提示。从获得的同类产品说明书中可归纳得到票据理财产品的一般性特征3.票据受益权转让理财产品的设计要点

(1) 理财产品投资主体:商业银行受投资人委托设立独立的理财计划 央行2010年制定了《理财、资金信托统计制度(试行)》、《特定目的载体(spv)编码(试行)》、《理财与资金信托统计数据元标准(试行)》等三个规范标准,明确了特定目的载体(spv)是为持有特定资产而对外发行的新金融工具,并合法拥有该特点资产,具备完整独立账户的金融实体。其范围包括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资产证券化项目和证券投资基金。因此商业银行可独立创设地位等同于资金信托计划的理财计划作为投资主体,关键是作为spv的理财计划必须具有完全独立的资产与账户。为保证主体有效性,商业银行设立理财计划时应其实做到以下两点

委托投资理财协议中必须具备独立性条款

商业银行与投资人签订的《委托投资理财协议》中应明确商业银行对理财资金进行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理财资金与其自有资金、其他客户资金和其他理财产品资金相互独立。 商业银行应针对每笔理财计划设置独立的内部理财账户

商业银行应针对每一期理财计划,设置该期理财计划项下独立的理财转户,以确保每一期理财计划独立核算,单独运作,理财资金不被挪用,投资与指定的基础资产。

(2) 理财产品投资标的:企业所持有的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的受益权 随着我国金融创新的迅速发展,特定资产受益权被广泛用于国内金融实践,票据类理财产品的基础资产票据,即一项特定资产,其“受益权”的法律性质如下

“资产受益权”属于约定权利,而非法定权利。交易双方需通过合约方式对其内涵与外延加以约定

“资产受益权”具有财产属性,其“收益”可与权利人分离,从而实现交易 “资产受益权”对基础资产或权利具有依附性。收益权作为基础权利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内涵与外延只有根据其依附的基础权利资产的属性才能加以约定

“资产受益权”交易具有相对独立性。基础权利或基础财产,本身具有包括受收益权在内的多项全能,权利人可以将其中的一项或多项权能转让给他人行使。

(3) 理财产品投资保障:票据背书质押

理财产品计划发行成功后,持票人将票据背书质押给受托理财的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按抵质押品对理财计划对应的票据资产进行管理,并与理财计划到期时依据票据质权办理托收手续。

二、票据受益权转让模式理财产品发展迅猛的原因分析

1. 商业银行的角度:拓宽了票据融资市场

票据受益权转让模式理财产品对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经营的重要意义在于拓宽了票据转卖渠道,把原本主要是银行间的票据转贴现交易品种,以理财产品方式扩大至社会普通大众可以投资的金融产品

2. 投资人的角度:具备高收益权和高流动性

2011年,随着市场贴现利率的大幅走高,根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发行的票据类理财产品在四季度平均收益率达6.9%。

另外,作为票据类理财产品,其流动性强,符合市场短期化投资需求。由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不超过6个月,所以在基础资产期限与所发行的产品期限匹配方面,票据受益权转让模式理财期限同为不超过6个月,从而满足投资者对短期理财产品的客观需求。

三、当前开展票据受益权转让模式理财产品应注意的问题

1. 强化制度建设,合规经营

票据理财产品作为一项相对较新的业务,合规是商业银行开展票据理财业务的前提。银监会日前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指出部分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机构违规办理票据贴现及转贴现业务,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逃避信贷规模等问题。因此,商业银行开展票据类理财产品应建立专项制度予以规范,并遵循会计准则,引入外部审计,监督票据理财产品的合规发展

2. 完善内控制度,防范风险

开展票据受益权转让模式理财产品时,还应高度重视风险防范。票据受益权转让模式理财产品是对票据资产受益权的交易。从法律关系上看,理财计划对应的票据不是按照一般票据转让的要求办理票据背书后由商业银行支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由商业银行与票据持有人通过签署《票据受益权转让合同》的方式将票据资产背书质押给发售银行管理。如果理财计划对应的票据因为承兑银行的自身原因,或者票据权利存在瑕疵,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票据被拒付的,需由商业银行作为该理财计划所对应票据的名义持有人向票据承兑行行使付款请求权及向其前手依法追索。因此,作为理财计划受托人的商业银行在票据审验、保管、托收等各个环节应严格按照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及商业银行规章制度实施各项操作,可参照票据自营业务的做法,切实防范操作风险。篇三: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xxx公司

(作为转让方)

xxx公司

(作为受让方)

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

中国 北京

2012年 月目 录

1

2

3{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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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定义 .......................................................... 1 特定资产收益权的转让 .......................................... 4 特定资产收益权的的范围及支付 .................................. 6 特定资产收益的监管与运用 ...................................... 8 担保与保障措施 ............................................... 10 陈述和保证 ................................................... 12 承诺 ......................................................... 14 税费 ......................................................... 15 违约责任 ..................................................... 15 不可抗力 ..................................................... 16 保密 ......................................................... 16 通知 ......................................................... 17 权利保留 ..................................................... 18 权利义务的转让 ............................................... 18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 18 合同生效 ..................................................... 19 合同文本 ..................................................... 19 附件一 特定资产清单 .............................................. 21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

《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主体于2011年【】月【】日在【】签署:

(1) xxx公司,作为转让方(以下简称“转让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其住所所在地为。

(2) xxx公司,作为受让方(以下简称“受让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 信托公司,其住所所在地为。

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篇六

银行理财产品投向

银行理财产品投向

一、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理财师介绍,中信银行目前只发风险等级在PR2和PR4之间的理财产品,都是非保本产品,无保本理财产品,净值型产品目前为止总共发过2期,目前无在售的净值型理财产品。另外,该行喜发行长期理财产品,一年期以上的较多。

(一) 净值型理财产品

投资方向和范围:股指、黄金。该行目前发行过的2期都是和股指及黄金关联。目前无在售。理财师介绍,其他有些银行的净值型产品投向除了传统理财产品投资的货币市场交易工具外,还包括券商集合计划、基金专户等资产。

投资收益:较高。根据认购金额起点不同收益不同。6%-7%的平均预期收益。

(二) 中信理财之共赢系列

二、北京银行:

目前该行发行过的净值型理财产品总共2种,总计发行期数较多,已累积超过了10期。

(一) 净值型理财产品-“京华尊享“

该产品为针对私人银行客户的产品,起购金额200万。

投资方向和范围:投资目标为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同业存款交易、同业借款交易、银行间市场的各项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国债、票据、金融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券逆回购交易、债券正回购交易、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大额可转让存单以及监管认可的其他固收类证券。上述各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下:存款、货币市场基金为0-50%;债券、票据为0-100%;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为0-100%。 投资收益:测算投资收益率为年化6.1%。

(二) 净值型理财产品-“京华远见“

该行针对非私人银行客户发行的高净值型理财产品,起购金额20万。

投资方向和范围:投资目标为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同业存款交易、同业借款交易、银行间市场的各项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国债、票据、金融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券逆回购交易、债券正回购交易、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大额可转让存单以及监管认可的其他固收类证券。上述各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下:存款、货币市场基金为0-50%;债券、票据为0-100%;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为0-100%。 投资收益:测算投资收益率为年化6.0%。

三、广发银行

人民币理财之“薪满意足“系列

投资方向和范围:

1、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交易所债券、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10-90%。

2、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质押式正逆回购、债券买断式正逆回购等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10-90%。

3、债权类及权益类资产:10-90%。

投资收益:预期年化收益率5.3%。

四、 招商银行:

(一)招商银行招银进宝之点贷成金步步生金1号理财计划

投资方向和范围:该理财计划资金由招商银行投资于信用级别高、流动性好的银行间市场流通债券,以及资金拆借、信托计划、银行存款、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新股申购、

(二)招商银行私人银行固定收益系列之鼎鼎成金901423号理财计划

投资方向和范围:该理财计划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债券,以及资金拆借、信(三)招商银行私人银行增利系列之债券积极套利

31号理财计划

投资方向和范围:该理财计划资金由招商银行投资于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私募债、资产支持型债券等债券品种,并可采用利率掉期方式管理利率风险。投资的比例区间如下:

本文来源:https://www.dagaqi.com/shouyilicai/4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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