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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统计部门公布了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7月1日起,蚌埠市将依照全省统一标准,调整2016年蚌埠社保缴费基数具体如下:
社会保险年度月缴费基数,是依照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及60%计算上限和下限。2015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6974元/年,月平均工资为4748元。
因此,2016年度蚌埠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4244元/月及2849元/月。
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和低于基准数60%的,用人单位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为其缴费。除此之外的大部分员工,企业应以职工上年度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为基数为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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