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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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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都有哪几种?各适合哪些行业企业?

  问题: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都有几种?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一般有以下几种:

  17%: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租赁服务。(除下面特殊的外)

  13%:销售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膜、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

  11%:一般纳税人提供运输服务、基础电信服务

  6%:其他现代服务业

  3%:简易办法征收的项目

  0%:销售特定0税率的货物或提供服务(例如出口货物)

  计算方法:

  增值税税率对应的计税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如果税率为17%,则相当于含税价的14.5%,即:1/(1+17%)×17%

  增值税税率表:

(2015)增值税税目税率表

小规模纳税人

 包括原增值税纳税人和营改增纳税人
 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增值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营改增各项应税服务

征收率3%

一般纳税人

原增值税纳税人

税率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7%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13%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煤炭;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整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农产品(指各种动、植物初级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
 出口货物

0%

营改增试点增值税纳税人

税率

交通运输业

陆路(含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服务

11%

邮政业

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

11%

现代服务业

研发和技术服务

6%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7%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

0%

纳税人

 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
 境内单位和个人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

0%

 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

0%

 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规定的涉外应税服务

免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相关政策法规: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第三条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第八条 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创业网:

  三、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  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规定:“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相关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怎样才能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处: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小规模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为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多少的税率交税,对方怎么抵扣?

  根据国税函[2004]895号,一、主管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下同)代开专用发票,应在专用发票“单价”栏和“金额”栏分别填写不含增值税税额的单价和销售额;“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4%(商业)或6%;“税额”栏填写按销售额依照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由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后,应以专用发票上填写的税额为进项税额。

篇二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和案例解析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4个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7)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8)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9)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10)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11)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实务案例】丙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X、Y、Z三种产品,其中X、Y两种产品的增值税税率口%,Z产品的增值税税率13%。同时,X、Y两种产品是消费税应税税目,X产品的消费税税率30%,Y产品的消费税税率5%。该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作以下处理:
   
  (1)对外销售X产品,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按照合同约定分7个月等额收款,会计人员在第7个月收款的当日按全额款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2)以交款提货方式销售Y产品,在三天后对方提货的当天开出发票。
   
  (3)同时销售X、Y两种产品,一律按5%的税率计算消费税。
   
  (4)对外投资领用Y、Z两种产品,直接按成本计算应交增值税,未计算消费税。
   
  (5)向社区捐赠X、Y、Z产品,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6)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于7月11日收到对方开具的银行汇票支付货款;但丙公司直到8月8日才发出货物,并于发货当天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在8月份申报纳税。
   
  要求:根据资料,分析该公司税务业务处理及发票使用等方面有哪些错误?并说明理由。
   
  【案例解析】
   
  业务1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纳税义务确认时间错误
   
  业务2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时间错误,应于收到货款的当日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业务3的计算消费税的方法错误。对于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其收入应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收入的,一律适用30%的高税率计算应缴纳消费税。
   
  业务4的应交税金计算错误。视同销售不应该按照成本计算销项税,应按照当月或者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或者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另外,将应税消费品对外投资的,应按照当月同类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
   
  业务5属于专用发票使用错误。社区是最终的消费者,故不能对其开出专用发票。该项捐赠应视同销售,按正常售价计算增值税。
   
  业务6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错误。根据规定,采用直接收款销售货物的,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为收到货款的当天,应于7月申报纳税。

篇三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个什么鬼?专治各种不服……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个什么鬼?专治各种不服……【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个什么鬼?专治各种不服……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哪些区别

答:(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增值税普通发票基本联次为两联,比专用发票少了抵扣联。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使用一般计税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进项税额的合法有效抵扣凭证,可以通过发票认证、发票平台查询确认等方式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普通发票不得用于抵扣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发生应税行为时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税控专用设备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现阶段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二、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发生应税行为时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税控专用设备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同时,根据文件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初次领票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一)一般程序: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完毕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后,应按照一定的程序领用专用发票。其基本程序如下:

(1)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所需资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

(2)供票资格核定。所需资料:税务登记证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户)、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发票专用章印模、《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3)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发行。凭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持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发行事宜;

(4)核发《发票领用簿》。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通过后,核发《发票领用簿》,《发票领用簿》上载有核定的发票种类、数量以及领票方式;

(5)领用发票。凭税务登记证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经办人变更的提供复印件)持《发票领用簿》和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向主管税务机关领用专用发票。

(二)本次营改增企业通过核实表确认程序:

为方面营改增纳税人高效便捷办税,我省营改增纳税人在前期已通过填写《营改增纳税人调查核实确认表》确认相关一般纳税人资格及发票供票资格信息,由税务机关后台统一导入,省去了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备案及发票供票资格申请环节的相关工作。纳税人可按照税务机关通知直接办理税控专用设备发行手续,领取《发票领用簿》。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放所需报送资料有哪些?

答:(一)前台办理资料:

(1)税务登记证件。

(2)经办人身份证明(经办人变更的提供复印件)。

(3)《发票领用簿》。

(4)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或IC卡。

(二)纳税人可以通过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及网上办税服务提出申请,在网上申请通过后可以选择前往自助办税区、大厅前台领取或通过由税务机关邮寄纸质发票取得发票。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几联的?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专用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发票联,购货方记帐;第二联为抵扣联,购货方作抵扣税款凭证;第三联为记帐联,售纲方记帐用。从纳税人实际需要出发,国家税务总局还印有六联版专用发票,其中1-3联仍为基本联次,4-6联根据纳税人实际需要使用。

六、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就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七、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

“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

“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八、哪些情况下,按简易办法征收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

[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什么情形下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十、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答:(一)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表》)。《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除外)。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经认证结果为“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以及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购买方不列入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三)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四)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五)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一、销售折扣开票有何规定?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十二、小规模纳税人可否开具专用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十三、专用发票开具要求有哪些?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十四、什么是报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在申报所属月份内可分次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

本规定所称报税,是纳税人持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向税务机关报送开票数据电文。”(蓝字部分现已改为金税盘或税控盘)

十五、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哪些?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篇四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更好的加强发票的管理和财务监督、杜绝废票及滞留票,根据税务机关相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票填开:

业务员通知销售文员开票,销售文员凭已发货的绿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折扣、折让的请在绿联空白处一并注明,并后附折让及折扣审批表,未注明特殊要求导致发票开错的,由相关责任人负全责。每人每次每张票罚款100元、第二次200元、依此类推。

二、发票转交:

要切实贯彻执行发票签收制度,限15个工作日将签收回执寄到公司,由于没有交接手续导致发票丢失或商业公司未收到的,由所有相关责任人一并负全责并处以每人每次每张票罚款100元、第二次200元、依此类推,并承担登报及税务罚款相关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关于商业公司开票信息变更:

业务员应在开具发票前及时将发票变更信息(商业公司出具的正式变更函)通知销售文员,销售文员凭变更函及相关绿联一同开票,如未及时通知导致发票开错的,由相关责任人负全责,并处以每人每次每张100元罚款。

四、关于退货:

1. 商业公司未入账抵扣且距开票日期起180天以内的:

① 将二联发票原件寄回公司

② 对方商业出具退货证明(盖公章),退货证明要求注明:开票单位、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品种、数量、不含税金额、税额、价税合计及退货原因

③ 我司开具红字申请单并开具负数发票

2. 商业公司已抵扣且距开票日期起180天以内的:

由对方商业开具红字申请单,我司凭申请单开具负数发票,并将负数发票抵扣联退回商业予以入账。

3. 距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以上的:

已不能作退回重开处理。如果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

问题的公告》列举的客观原因类型的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五、关于丢失发票:

1.如果丢失前对方商业已入账认证相符的,对方商业凭我司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我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对方商业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对方商业凭我司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我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对方商业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丢失发票距开票日期起180天以内的,要予以登报处理,并接受税务处罚,罚金及税金由相关责任人全额承担。

北京汉典制药有限公司

财务部

篇五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到底有什么不一样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到底有什么不一样?

【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已经改了两个多月了,公司注册的老板们想要精通当中门道恐怕是不可能,但是有个总体上的了解还是必不可少的。因为这关乎你要开什么发票给客户,或是对方给你什么发票。

那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呢?简单来说,一个能抵扣,一个不能。一个是大家都能开,一个是符合条件的才能使用。

从名称上看,普通发票的适用范围应该更广,没错,普通发票是纳税人都可以开具的。而专用发票则有它的“专用性质”。

首先,要明确一点,您的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其中的会计核算不健全就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名词不懂没关系,其实不管您是什么类型公司,公司注册完成后,都先默认为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流水超过一定标准(数额因经营范围不同而异),将被要求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申请时需填写一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其实,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本质上并未优劣、好坏之分,只是国家为了不同的企业规模而制定的不同政策而已。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不仅税率不同,而且缴税计算方式也不同。还有就是在增值税抵扣上面的差异。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只能使用普通发票。即使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中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用于抵扣。

各位创业者别急着喊不公平,因为国家对小规模纳税人有一定限额的免税优惠,即使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所适用的税率也是不同的,这就是对中小微企业的特别照顾。

如果成为了一般纳税人,那么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也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 其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再来说增值税发票的问题:

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比如在京东商城上购买办公用品所取得的发票)、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三联: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其抵扣联即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

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两联:没有抵扣联,只有发票联、记账联。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想要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需要以下两个步骤:

一是必须先在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以验明正身。

二是纳税人须购买税控专用设备,并在电脑上安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这个设备是可以全额抵减的哦~

而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创业者,客户非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有期限限制,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办理进项税额抵扣申报。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申报抵扣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网上认证;

(2)通过自助办税终端扫描认证;

(3)大厅前台认证;

(4)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和B级纳税人,可直接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确认申报抵扣进项发票;

篇六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标准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标准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

1、购货单位、销货单位的信息必须完整(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2、购货单位的信息必须正确无误(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相符,一字不错);

3、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必须填写完整;

4、开票人填写为“管理员”或者“开票员”属于错误;

5、打印的信息字迹清楚,不得出现压线、错格、出格等情况;

6、货物名称必须填写中文名称;

7、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1、所盖印章必须是发票专用章;

2、发票专用章的单位名称和税号必须与销货单位信息一致;(发票专用章必须有税号)

3、发票专用章要清晰明了,不得出现模糊不清、字迹不清晰等情况;

4、销货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并在代开发票备注栏上加盖销货单位发票专用章,二者缺一不可。

(三)票、物相符,即购货发票的票面货物名称、数量、金额与

实际入库的货物名称、数量、金额一致相符。

(四)采购合同上的供货单位、入库单显示的供货单位与增值税专票上的销货单位一致相符。

(五)实际收款单位与增值税专票上的销货单位一致相符。

(六)货物是否用于非增值税项目(财税2009-113)

不动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不能抵扣

外购货物用于福利,

(七)适用税率是否准确

如:大米13%、

篇七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19种情形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19种情形

1.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劳务、货物。

3.实行增值税退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

04.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07.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08.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09.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不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1.对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而不申请办理认定手续的,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1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纺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3.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14.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差额为销售额,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5.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6.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7.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8.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9. 一般纳税人向其他个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文来源:https://www.dagaqi.com/nanxingchuangye/62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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