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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帐贷款 对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现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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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帐贷款篇一

对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现状的思考

对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现状的思考

■ 赵新

当前,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发展势头强劲,但是受金融海啸影响,目前经济形势尚未复苏,银行个人贷款资产质量下滑的隐忧日渐呈现。呆账核销是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处置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减少不良资产、改善资产结构、准确核算损益、化解信贷风险,促进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有着积极重要的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笔者针对当前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现状进行了思考分析。

一、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现状

长期以来,由于银行对公贷款占比高,个人类贷款资产质量普遍较好,且个人贷款大多有房产抵押和保证,因此,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业务呈现出数量小、不平衡、差异大等特点。以江苏省分行2005至2012年近8年个贷核销为例:一是核销的个人类呆账贷款数量较小,累计核销个贷金额仅占个贷处置额的1.7%;二是行际、年度间运用呆账核销政策消化个人类呆账贷款不平衡,最高年份核销个贷近2000万元,个别年份没有核销个贷;核销个贷最多的二级行金额占比接近全行的50%,个别行仅核销数十万元,甚至至今未发生过核销个贷业务;三是核销条件运用情况差异较大,使用“追索类”条件核销的个贷户数(多为助学贷款)最多,户数占比达到40.9%,而使用“终结(或终止、中止)执行”类条件核销的个贷金额最大,金额占比达到55.8%,其余核销类别则运用较少。

二、存在问题

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经过多次修订,不断改进完善,增加了部分核销条件,进一步扩大了银行核销自主权,大大提高了通过呆账核销手段处置不良资产的成效。但是,在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关注,亟需解决。

1.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无专门针对性政策。《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虽然明确了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的适用条件,我行也制定有《中国建设银行呆账核销实施办法》,但是,目前尚无专门针对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的政策,缺少为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量身定制的制度规定或操作细则,不利于经办行客户经理准确理解核销政策,熟练掌握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的操作方法。我行已于2010年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呆账和坏账核销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版)》(建总发〔2010〕96号),对银行卡呆账核销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条款操作性不强。《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针对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的不同条件,分别明确了需提供的要件材料。但是,由于相关解释不够详尽,难免对基层行申报个贷核销带来操作上的不便。如: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者死亡、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触犯刑律类,需提供借款人财产或遗产清偿证明作为核销要件。但是,对于我国的自然人而言,目前尚无明确单位或机构可以出具此类相关证明,银行也无法对自然人进行内部清收。

3.个人助业贷款申请核销困难。个人助业贷款相对于传统个贷业务,金额较大,贷款投向借款人生产经营,因此,从借款人性质、贷款发放审批流程及贷后管理要求看,个人助业贷款类似于小企业贷款。而目前无论是《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还是我行资产保全业务审批授权,个人助业贷款同其他个人类贷款相比,呆账核销申报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并无特殊之处,不利于个人助业不良贷款的及时消化处置。

4.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不及时。出于对信贷资产质量的综合考量,只要在上级和监管部门容忍范围内,经办行往往不急于对已符合条件的个人呆账贷款申请核销。其次,由于个别

客户经理对核销政策理解不到位,对核销尺度把握不准确,对核销要求掌握不透彻,对核销流程不熟悉,对核销业务有时无所适从,甚至怠于申报。另外,目前作为核销要件的责任认定和追究手续取得的过程较长,也会一定程度地影响核销申报进度。

三、政策建议

在当前经济形势尚未明显好转的情况下,围绕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的目标,以及资产质量监管要求,银行应当及时消化快速处置不良贷款,尤其对于不良贷款反弹压力较大的行来说,合理灵活地运用呆账核销政策压降不良,对于提升并保持个人类贷款资产质量水平是一项重要手段。

1.尽快完善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管理规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业务拟定专门的政策建议,细化有关操作条款,加强和财政部门沟通,进一步明确有关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的定义解释、操作流程,以及要件材料的取得方式。如对财产清偿证明和遗产清偿证明明确有权出具单位,或寻找可替代的相关证明材料。

2.对个人类呆账贷款实施分类核销。对于个人助业贷款,从适用的核销条件、授权审批、申报流程入手,区别于住房、消费类个人贷款,可以比照小企业贷款进行核销申报和审批,以提高处置效率。如增加注(吊)销、未工商登记、未工商年检等核销条件,可以参照小企业呆账贷款核销审批权限。

3.加大核销业务培训力度。对经办行客户经理开展具有针对性地培训,从个贷核销政策讲解、调查报告撰写、要件材料搜集、申报材料组织和业务操作流程等方面组织多层面的基本操作培训,提高培训频次。对于不良个贷较多的行加大指导力度,开展项目集中会诊,提高核销申报质量和效率。

4.进一步加强已核销呆账经营管理。呆账核销不是一核了之,更不是放弃债权追索。加强已核销呆账的管理和催收,是今后资产保全工作的重点,不仅要提高对已核销资产管理处置工作的认识,对于个人类已核销呆账贷款,还要准确做好资产分类,实施差别化管理。对有财产线索或尚未处置完毕资产的已核销资产,通过加大力度继续追索处置仍可以创造利润和价值。(作者单位:江苏省分行)

呆帐贷款篇二

呆账贷款处理申报表1面

呆账贷款审批呈报表

呆账贷款认定审(报)批表

备注:1.本表由公司按每笔(指每一借款单位或户)贷款呆账填制。

2.呈报的有关说明材料和证明材料,要一式两份附在本表之后,审批后由公司留存长期档案,永久保存。

呆帐贷款篇三

银行贷款的一逾两呆和五级分类

银行贷款的一逾两呆和五级分类

四级分类中不良资产界定的标准:贷款本息拖欠超过180天以上的为“逾期”,贷款利息拖欠逾期三年为“呆滞”,贷款人走死逃亡或经国务院批准的为“呆账”。呆账的核销要经财政当局批准,仅需提取普通呆账准备金(还不到贷款总量的1%)。

银监会实施的贷款五级分类中不良资产的标准: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一般应划为次级类;逾期180天以上的贷款,一般应划为可疑类;逾期360天以上的贷款,一般应划为损失类。与此相对应,正常类贷款、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须分别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分别为1%、5%、25%、50%和100%。

央行1998年下发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中根据贷款的风险度仅以文字表述的形式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五类贷款的定义分别为:

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时足额偿还本息。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已无法保证足额偿还本息。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公认的标准,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也就是说,五级分类不再依据贷款期限来判断贷款质量,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

力。

以前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分类方法是“一逾两呆”(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到期未能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逾期超过一年期限仍未归还的贷款,呆账贷款则指不能收回的贷款),这是一种根据贷款期限而进行的事后监督管理方法。“一逾两呆”的不足就是掩盖了银行贷款质量的许多问题,比如根据贷款到期时间来考核贷款质量,就会引发借新还旧的现象,这样就很容易将一笔不良贷款变为正常贷款,而实际上并没有降低风险。这种分类法很难甚至根本无法达到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目的,而五级分类法正是克服了它的有关弱点,可以及时反映商业银行的盈亏状况,因此成为改良贷款质量管理方法的选择。

进入21世纪,全球经济政治形势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中国加入WTO,再加上一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对现在国有商业银行来说,有两大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充实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二是减少不良资产,提高核心竞争力。尤其是后者,已成为国内外的共识,并成为国务院今年对国有商业银行下达的第一任务。

从2004年起,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两类银行将奉行国际标准,取消原来并行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全面推行五级分类制度。从此,一逾两呆成了历史,“一逾两呆”方法和“五级分类”方法的基本区别是:“一逾两呆”方法强调按贷款的期限划分正常贷款和不良贷款,注重贷款形式和手续完备情况的考核;而“五级分类”方法强调按贷款的质量划分正常贷款和不良贷款,注重于对贷款第一还款来源的考虑。 把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后三类,即“一逾两呆”合称为不良贷款。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是根据内在风险程度将商业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

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公认的标准,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也就是说,五级分类不再依据贷款期限来判断贷款质量,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以前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分类方法曾是“一逾两呆”,这是一种根据贷款期限而进行的事后监督管理方法。“一逾两呆”的不足就是掩盖了银行贷款质量的许多问题,比如根据贷款到期时间来考核贷款质量,就会引发借新还旧的现象,这

样就很容易将一笔不良贷款变为正常贷款,而实际上并没有降低风险。这种分类法很难甚至根本无法达到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目的,而五级分类法正是克服了它的有关弱点,可以及时反映商业银行的盈亏状况,因此成为改良贷款质量管理方法的选择。

相比之下,五级分类法是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更科学、全过程的管理方法,具体讲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 五级分类方法更能真实的反映贷款的质量。

五级分类法考查的是借款人偿还债务的实际能力。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贷款到期未还,即转入逾期,逾期180天即转入呆滞,形成不良贷款,进入不良贷款就预示着风险和损失。但实际上,逾期不一定存在很大风险,也不能完全表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因为逾期情况各有不同;同样,未逾期的贷款不能说明就没有风险。前一种情况如去年的债转股走帐:在债转股走帐之前,大部分贷款一逾两呆形态为逾期,甚至呆滞,但实际上这些贷款由于政策性原因,基本不存在风险,划归为不良贷款显然不合适;后一种情况主要表现在存在风险的未逾期贷款上,因为有些贷款尽管表面上没有逾期,但事实上借款人已经资不抵债丧失还款能力,或银行用变相展期的方法使其维持在正常范围内。

(二)五级分类是一个对贷款进行全程动态管理的过程,与一逾两呆方法相比较,五级分类方法的另一个突出的优点是对贷款全过程的动态性管理,也就是说,五级分类方法不仅是对信贷资产质量真实反映的评估方法,同时也是一种动态的贷款管理手段。而一逾两呆方法则仅仅是在到期后反映贷款的形态,是一种事后监督的管理方法,没有对贷款综合情况进行动态评价的过程。五级分类法的贷款动态管理功能主要表现在:一是每季度分类工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将当期的企业情况、贷款情况同上期进行比较,根据变化评估贷款的风险情况;二是管理功能主要表现在分类材料上,分类材料的收集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对贷款情况包括企业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的过程;分类材料的涵盖面较贷后管理要广,其内容更加具体、分析更加具有综合性。

(三)五级分类是较一逾两呆更科学的考核方法{呆帐贷款}.

人民银行在以往年度对商业银行是以一逾两呆口径进行考核的,虽然近三年实行的双轨制,但仍然以一逾两呆口径为主。在这个考核过程中,由于一逾两呆{呆帐贷款}.

以逾期时间进行分类的局限性,使商业银行可以在时间上作文章。如用转贷、展期等手段降低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比率,这是一逾两呆方法仅以定量分析所产生的弊病,但五级分类方法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加入定性分析,无实际回收成果的降低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比率的手段,在五级分类考核中无用武之地。

当前,人民银行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监管重点是促使其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双下降,为此人民银行督促辖区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按照贷款五级分类方法和不良贷款认定标准,核准各行的不良贷款基数,以此确定各行的抓降指标来安排抓降工作。从某市各行上报的上半年数字中(如表1—1所示),我们发现,采用“五级分类”方法和“一逾两呆”方法划分不良贷款的差别较大,按照“一逾两呆”方法,该市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为1850857万元,占比21.91%;按照“五级分类”方法其不良贷款余额为2343812万元,占比27.75%;采用“五级分类”方法划分不良贷款比采用“一逾两呆”方法多492955万元,5.84个百分点。从4家银行来看,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采用两种方法划分不良贷款的差别最大,分别差12.49和13.9个百分点,建设银行次之,差2.67个百分点,工商银行差别最小,差0.16个百分点。

二、采用“一逾两呆”方法和“五级分类”方法划分不良贷款产生差别的原因分析

采用“一逾两呆”方法的主要依据是《贷款通则》和《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贷款通则》规定,不良贷款是指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帐贷款,即通常所说的“一逾两呆”,其中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逾期(含展期后到期)超过规定年限以上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呆帐贷款是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经确认已无法收回的贷款列为呆帐的贷款。但按照《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规定: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未归还,又重新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同时满足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贷款担保有效;属于周转性贷款的条件;这样的贷款就属于正常贷款,而不是不良贷款。

采用“五级分类”方法的主要依据是《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的规定,不良贷款包括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其中次级贷款是指贷款的缺陷已经很明显,正常经营收入不足以保证还款,需要通过出售、变卖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可疑贷款是指贷款已经肯定要发生一定的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还不能确定;损失类贷款是指贷款的大部分或全部发生损失。

可以看出,“一逾两呆”方法和“五级分类”方法的基本区别是:“一逾两呆”方法强调按贷款的期限划分正常贷款和不良贷款,注重贷款形式和手续完备情况的考核;而“五级分类”方法强调按贷款的质量划分正常贷款和不良贷款,注重于对贷款第一还款来源的考虑。

对于正常运行的贷款,在贷款归还后重新办理贷款审核和发放手续,本来无可非议。但是,对于非正常贷款,就不是这样了。借款企业在贷款到期后(含展期后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或在贷款到期前就不能归还贷款本息的情况下,商业银行经与借款企业协商,银行贷款给借款企业,用以归还银行贷款本息,这样一来,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就变为正常贷款。由于对“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担保手续有效”、“周转性贷款”等条件没有固定的或规范的判断标准,借款人往往通过按时支付利息,不断办理贷款“借新还旧”手续的情况下,变不良贷款为正常贷款。据此,商业银行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改变了部分贷款的期限,使得这部分贷款没有逾期,在一逾两呆口径的考核下就被纳入正常贷款统计,但在五级分类口径下,由于五级分类方法强调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借新还旧”那些质量没有得到真正改善的贷款又被纳入不良贷款统计,使得采用贷款五级分类方法划分的不良贷款数额大于采用一逾两呆分类方法划分的不良贷款数额。这是采用“一逾两呆”方法和“五级分类”方法划分不良

呆帐贷款篇四

农村信用社呆账贷款申报核销管理暂行办法

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文件

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呆账贷款

申报核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社呆账贷款申报核销工作,促进

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省联社制定了《农村信用社呆账贷款

申报核销管理暂行办法》,此办法已经省国家税务局研究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

题,请及时向省联社风险资产管理部反馈。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

农村信用社

呆账贷款申报核销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信用社呆账贷款核销条件及程序,

及时处置呆账贷款损失,真实反映资产质量,准确核算损益,{呆帐贷款}.

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的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呆账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按债务人的清偿能力或法律规定,确认已无法收回的资产。具体包括呆账贷款、承兑汇票垫款呆账、贴现垫款呆账、信用证垫款呆账、担保垫款呆账、信用卡透支呆账、拆出资金呆账等。

第三条 农村信用社应按规定提取呆账准备。呆账准备的提取和管理,按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关于当年度会计决算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呆账贷款的认定

第四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101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呆账贷款:

(一)借款人和担保人被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呆帐贷款}.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四)依法处置抵押物、质押物所得价款不足补偿抵押、质押贷款的部分;

(五)贷款本金逾期2年,贷款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裁判后仍不能收回的贷款,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但经有关部门认定,借款人或担保人事实上已经破产、被撤销、解散在3年以上,进行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六)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处理的财产不足归还所欠贷款,又无另外债务承担者,确认无法收回的贷款;

(七)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其他呆账或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其他贷款。

第五条 银行卡透支形成的呆账,依照财政部《银行卡透支呆账准备、坏账准备提取及透支呆账、坏账和其他损失核销的暂行规定》(财债字〔2000〕48号)进行认定。

第六条 发放助学贷款形成的呆账,依照财政部《助学贷款呆坏账损失核销的规定》(财金〔2000〕158号)进行认定。{呆帐贷款}.

第七条 下列债权资产不得作为呆账贷款核销:

(一)借款人或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债权资产;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和借口逃废或者悬空的债权资产;

(三)农村信用社未向借款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资产;

(四)行政干预逃废或者悬空的债权资产;

(五)因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渎职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无法收回的债权资产,应由个人承担责任的部分;

(六)其他不应当核销的农村信用社债权资产。

第三章 呆账贷款的申报核销

第八条 呆账贷款核销的核准权限参照《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5〕77号)规定的标准确定。

(一)信用社发生的呆账贷款损失每笔不足l00万元的,由省联社各办事处、各设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联社)核准。

设区市国家税务部门下放县级国税部门呆账核销审批权限的,县(市、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县级联社)享有的核准权限为当地县级国税部门享有的审批权限,具体标准由省联社各办事处(市联社)与设区市国家税务部门沟通后确定。

(二)信用社发生的呆账贷款损失每笔在100万元(含)以上的,由省联社核准。

第九条 呆账贷款核销的审批程序。

(一)信用社风险资产管理人员对拟报核销的呆账贷款要逐笔查实,对符合呆账认定条件的,向信用社主任提出拟报核销意见,并由信用社呆账贷款核销审批小组(可由主任、

信贷员、会计及稽核人员组成)审查认定后,按照第十条的规定备齐相关材料,经县级联社核准后,报有核销权限的县级国家税务部门核销。

设区市国家税务部门没有下放县级国家税务部门呆账核销权限的,由县级联社将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备齐,上报省联社各办事处(市联社)核准后,报设区市国家税务部门核销。

(二)超过县级联社核准权限的,县级联社要将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材料上报省联社各办事处(市联社)核准后,报设区市国家税务部门核销。

(三)超过省联社各办事处(市联社)核准权限的,由省联社各办事处(市联社)签署意见,经省联社风险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后,报省级国家税务部门核销。

(四)信用社的一笔呆账贷款,经认定审批后,若当年的呆账准备不足以核销时,按照国税部门的规定,可用以后年度提取的呆账准备核销,不必分年度申报审批。

第十条 呆账贷款核销申报材料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经办信用社存档和做账务处理,一份由县级联社存档,一份由核准的上级联社存档。申报材料一律印刷,不得涂改。申报核销的相关材料接下列顺序装订整齐后上报:

(一)农村信用社呆账贷款核销审批表(见附表);

(二)呆账申报核销报告;

呆帐贷款篇五

呆账贷款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呆帐贷款篇六

呆帐贷款核销审批表

GNGS-QL-QT037

呆帐贷款核销审批表

苏呆核字(200 ) 号

注:本审批表文号按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分

类编号。农村信用社为苏 农呆核字;城信社为苏 城呆核字;城市商业银行为苏

商呆核字;非银行金融机构为苏 非呆核字

本文来源:https://www.dagaqi.com/geleidaikuan/7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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