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贷款

农民信用贷款 农村信用社借款申请书

|

【www.dagaqi.com--各类贷款】

农民信用贷款篇一

农村信用社借款申请书

借款申请书

XXX信用社:

我是XX县XX乡(单位)XX村XX小组村民XXX,于X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龄XX岁,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目前家庭成员X人,妻子(丈夫)叫XXX,子女叫XXX。家庭资产情况:有XX平方米价值约XX万元房产X套;负债情况:有个人借款XX元、在某某行有银行(或住房公积金)借款XX元,现因用于发展(或购买、开发种植)XXX(多少亩、多少平方米)需要投入XXX资金,由于一时无法筹集所需投入资金,所以特向XXX信用社提出申请借款XX万元,借款期限X年,由XXX单位的XXX为我提供担保(或用价值XX万元的XX作抵押担保),所借款项的还款来源有:1、XXX收入(预计月或年收入XXX万元);2、XXX收入(预计月或年收入XXX万元)。本人保证按时还本付息。

望信用社给予贷款为谢!

同时本人向信用社郑重承诺:本人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申请人:XXX

手机号:XXXXXXXXXXXX

家庭电话:XX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附:所需贷款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双方);

2、户口本复印件(一家子);

3、结婚证复印件或婚姻证明材料(当地民政局开);

4、家庭资产证明(如房产证、林权证、车子证照复印件等);

5、工资证明、工资本复印件、当地信用社股金证复印件、信用社卡或存折复印件;

6、注:家庭经营(工资)收入要大于申请借款金额及利息(申请期限内)。

农民信用贷款篇二

农村信用社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社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农信社金融主力军和金纽带作用,大力支持全省精准扶贫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号),•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65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4‟23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信贷支持精准扶贫实施办法‡的通知‣(黔扶通„2014‟64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黔党办发„2015‟13号),结合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

管理办法。

第二条 贵州省各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行社)及辖内营业网点经营精

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为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重点支持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退役军人等各类农村青年能人就业创业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第四条 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银行政府合作、免除担保抵押、信用贷款发放、扶贫贴息支持、县

级风险补偿”的模式。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扶贫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

政管理区域内的农户。

第六条 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管理以农户信誉为基础,实行“精准到户、区别授信、风险可控、流

程简化、特色服务”的信贷支农服务政策。

第七条 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应按照建档、评级、授信、用信的顺序进行管理,实行“一次核定、

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动态管理”的授信、用信管理方式。

第八条 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精准扶贫农户小额

信用贷款。

第二章 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第九条 贷款对象。按照•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农户信用等级及综合授信管理办法‣评定的信用等级在“一般”(含

“一般”)以上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农户。

第十条 申请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乡镇扶贫部门确定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 (二)借款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贷款用途

明确合法; (四)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合理; (五)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一)不具备本办法所规定条件的;

(二)生产、经营国家明文禁止产品、项目的; (三)贷款用途不明确、不合法的;

(四)经营特殊行业未取得规定的批准文件的; (五)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或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 第十二条 要定期或不定期与乡镇扶贫部门比对精准扶贫建

档立卡农户清册,及时剔除脱贫农户与增加返贫农户名单。

第三章 建档、评级、综合授信与用信管理 第十三条 精准扶贫户的建档、评级及综合授信按照•贵州省农村信

用社农户信用等级及综合授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用信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最高额控制原则。向借款人发放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时,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最高额度

不得超过其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信用贷款部分不能超过其信用贷款授信。

(二)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授信按照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的审批流程进行权限范围内的审批。{农民信用贷款}.

第四章 贷款期限、利率、用途和还款方式 第十五条 贷款期限。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实际、偿还能

力等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月确定。贷款最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6个月。

第十六条 贷款利率。贷款人原则上应结合信用工程利率优惠、借款人对贷款人的存款贡献度、县级风险补偿

机制、等,按照贷款利率覆盖风险的原则,实行差别利率,具体利率执行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

逾期贷款利率、罚息利率、违规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及贷款的停息、减息、免息和挂息的处理,按照有关规

定执行,有权限限制的,应严格按权限进行审批。

第十七条 贷款用途。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主要为:

1.农户从事农业(农林牧副渔业)生产、加工等农业生产经营;

2.运输、商贸等商业贸易;

3.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服务行业及其他非农行业的合理小额信贷资金需求。

第十八条 还本付息方式。贷款人应结合借款人还本付息习惯、综合付息能力等因素,可按月、按季、按年进行结息或利随本清,原则上一年期以上贷款不得采用到期利随本清方式。还款方式根据借款额度、期限、还

款能力、还款习惯等因素,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可采取整贷整还、分期偿还等灵活还款方式。

第五章 贷款的申请、调查、审查及风险评价

第十九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乡镇扶贫部门借款推荐表; (二)借款申请书;

(三)借款人二代身份证件; (四)农户贷款证(卡)。

第二十条 贷款的调查与审查。对农户建档、评级、授信过程视同对借款人的贷前调查与审查前移。贷款人收到借款人申请后,认真对农户贷款证(卡)、本人二代身份证件进行审核,及时与评级授信相关信息进行核

对。

第六章 贷款的发放与支付

第二十一条 贷款发放程序:

(一)面签借款合同。按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相关要求办理。

(二)贷款的发放及借款借据填制。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严格按照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阳光信贷要求采

取柜面放贷的方式办理,借款借据上应加盖精准扶贫标识。

第二十二条 贷款支付。贷款支付按照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致富通”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具体的贷款支付方式,贷款人应当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无论采取何种支付方式,均须将款项转入借款人指定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严禁以现金方式发放贷款,确保资金发放给真实借款人。 第二十四条 发放的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实行台账式管理,及时、逐笔登记贷款发放和收回、脱贫、

返贫等情况,填列•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台账‣(附件2),并对这部分信贷档案专门标识。

第七章 贷后管理

第二十五条 贷后检查。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按照“致富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贷后检查的要求进行。 第二十六条 贷后管理监督。行社风险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应对分支机构贷后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着重排查防范假名、冒名、借名贷款,包括建立贷款本息独立对账制度、不定期重点检(抽)查制度以及至少两年一次的全面交叉核查制度。扶贫部门对农户的脱贫、返贫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并反馈至乡镇信用社。 第二十七条 对脱贫农户的贷款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管理直至贷款偿清,停止发放新的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

贷款。

第二十八条 风险预警。信贷人员在贷后检查过程中或通过其他渠道,若发现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

时进行风险预警,提出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以书面形式向信用社贷款审批领导小组报告。

1.借款人无故逃逸、隐匿、被司法机关关押、逮捕等; 2.借款人存在违法经营行为;

3.借款人生产经营不正常,资产明显减少,还款能力明显降低,影响贷款偿还的;

4.借款人死亡或家庭主要关系发生经济纠纷的; 5.借款人有拒绝接受贷款监督,挪用贷款或转移收入、资产,

贷款逾期,拖欠利息等行为;

6.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第二十九条 贷款催收。信贷人员根据•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台账‣,对即将到期的贷款原则上提前10个

工作日按村逐户抄列还款通知,提前5个工作日送达借款人,并收回回执归档管理。

第三十条 贷款展期管理。

(一)办理展期的条件。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借款人还款意愿良好、预期现金流量充分、具备还款

能力的前提下,若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给予办理展期:

1.借款人商品确已销售,但销售货款尚未回笼的; 2.受市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借款人生

产经营等暂时发生困难的;

3.贷款期限与实际生产经营周期不匹配的; 4.贷款人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二)展期申请及审批。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确需要展期的,应当在贷款到期前1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申请展期。展期申请应包括但不限于展期的金额、展期的期限、展期的理由、还款计划等内容,最终是否同

{农民信用贷款}.

意展期由贷款人决定。贷款展期按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信贷审批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

(三)展期期限。展期时间结合借款人的项目生产周期、销售周期、生产恢复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已展期

贷款不得再次展期。

(四)展期贷款利率。展期贷款利率应根据不同贷款方式的展期利率执行规定执行。

第八章 风险管理制度建设

第三十一条 各行社要积极与当地政府部门对接,按贷款发放额度的一定比例建立精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共同商议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损失后按多少比例进行风险补偿。

第九章 信贷档案管理

第三十二条 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档案归入农户信贷档案进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 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档案主要包括:{农民信用贷款}.

(一)•乡镇扶贫部门借款推荐表‣(附件1);

(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初始评级授信审批表; (三)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借款合同;

(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结婚状况证明(具体包括:结婚证复印件或村委会夫妻关系证明或户口簿中能够

证明夫妻关系相关栏次的复印件);

(五)借款申请书; (六)借款借据;

(七)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使用情况检查表; (八)贷款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章 财政贴息与兑付

第三十四条 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由建档立卡农户按合同约定支付贷款利息。农户支付利息后,依据借款合同、借款凭据、利息支付单据等向乡镇扶贫部门申请贴息补助。乡镇扶贫部门与行社营业网点共同审核后,每半年按规定据实向县级扶贫部门申报,行社接受财政部门的委托,依据实际贴息清单向贷款农户统一

支付贴息资金。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各行社应根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报

当地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涉及到的相关表格按照•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致富通”农户贷款管理办法‣和•贵州省农村信

用社农户信用等级及综合授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合作社负责解释、修订,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乡镇扶贫部门借款推荐表

2.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台账

农民信用贷款篇三

对农民小额贷款需求及现状的调查报告{农民信用贷款}.

对农民小额贷款需求及现状的调查

报告

调研时间:

调研地点:

调查对象:

调查主题:

调查人员:

前言

小额贷款是以低收入阶层为服务对象而提供的小额度、持续性、制度化的信贷服务方式。它主要是向农、牧、渔、各种微型的非农经济体以及小商小贩等发放短期无抵押的小额贷款,而且贷款的发放往往还伴随着一系列的综合技术服务。旨在通过金融服务让贫困农民获得生存与自我发展的机会。小额贷款既是一种重要的扶贫方式,更是一种金融服务的创新。{农民信用贷款}.

1997年以来,小额贷款在非政府组织继续试验和推广的同时,政府开始采用小额贷款方法开展扶贫,小额贷款推广到全国多数贫困地区,成为一项重要的扶贫到户的措施,中央银行也出台了支持信用社开展农户联保贷款的政策。小额贷款的开展改善了农村信用社经营绩效,对于增加农户的信贷可获得性,提高农户的生产及收入水平,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由于小额贷款利率较低,贷款额度难以满足农户需要,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脱节等各种因素的制约,小额贷款的发展遭遇了困境。本着学以致用,造福家乡的目的,我利用暑假时间,结合自己所学,进行实地调查问卷、走访等途径,发现问题,并针对其他学者关于我国小额贷款在实践中的问题,分析了原因所在。并在查找资料、借鉴国内外优秀经验的同时,对我县小额贷款的发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以期造福家乡。

正文

一、调查情况概述

**县,位于河南省中西部丘陵山区,位居黄河中下游分界地段,东距省会郑州110公里。全县辖10镇,227个行政村,221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6万人,总面积758.7平方公里。基本地形地貌概括为“三山六陵一分川”,东西长55.5公里,南北宽26.9。公里。**特色产业突出。农业上,有奶牛、蔬菜、花卉、烟叶、林果等支柱产业;工业上,有省级华阳产业集聚区和市级空港产业集聚区,初步形成了能源电力、装备制造、纺织化工、冶金建材、耐火材料等支柱产业,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180家。城镇居民人均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5615元、6458元,同比增长15.7%和25%。近几年来,全县经济发展迅速,在2010年全省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排序中,以跨入了全省30 强的行列;但受地理、资源、人文等因素的影响,该县仍属欠发达及经济地区,全县仍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每年在本地及外出打工的农民占全县总人口的很大比例,并呈逐年递增的趋势,通过外出打工,有效的促进了我县农村的经济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但农民的收入依然有限,仍然经受不住家庭大的变故。并且随着农民知识水平及消费意识的提高,尤其是那些有理想,有抱负,在外掌握技能,希望在家乡创业,造福邻里的农民朋友们,面临着来自经济上的巨大困难。

在**县众多农村中,本人选定的是毗邻**市区的**镇作为分析研究的地点。这是因为该地区有大量的工厂,在工厂打工的农民较多,思想较为先进,在一定

程度上可以代表我县的的实施现状,对于分析和认识我县广大村的农民对小额贷款需求及认识,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文采取的是问卷调查研究和实地研究的方法,以**县**镇的*****设备有限公司为总体,以其中的100位当地的打工农民作为抽样的样本,以发放问卷的形式和与当事人聊天的形式来了解农村小额贷款在农民中的实施的具体情况,及其在我县存在的不足,及障碍。本次调查共发出100份样本,收回100份。所有的工作均由本人一人独立完成。

二、对调查情况的分析

1. 农民对“小额贷款”的认识和态度

根据问卷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下结论:七成多农民了解“小额贷款”。调查显示100名被访者中,从参加“小额贷款”的农民,对“小额贷款”制度普及程度看,25%的人曾有过贷款的记录,小额贷款在当地的农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81%的人表示听说过或是了解小额贷款业务;4%的农民表示不知道。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农民对“小额贷款”还是比较了解的。有54%的农民表示了解“小额贷款”的有关政策和相关知识,21%的人知道一点,仅有4%的人不清楚此项政策。农民对“小额贷款”制度普遍表示欢迎,对参加“小额贷款”有很高的热情。

2. 借贷意愿和贷款需求额度的分析

在农户家庭可承受的经济条件和现有利率水平下,调查样本农民中有32%的人有贷款意愿。贷款需求额度在不同的收入农民家庭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别,以目前较普遍的5万元以内作为小额贷款分界。把10000元以下,10 000—30 000元,30 000—50 000元,50000元以上作为4个分布区间。调查发现,当地农民理想的贷款需求额度以30 000—50 000元以内的贷款需求最为集中,达47%。同时有10%的农民家庭有超过5万元以上的较大额度的信贷需求。如果我们对不同家庭收人水平的农户进行比较,发现中低收入的家庭对小额度贷款的需求占较大比例,较高收入水平的家庭对小额贷款需求的比例却明显偏低,但对较大额度的信贷需求意愿也普遍较强,尤其是那些在外打过工,希望在家乡创业的农民。

3. 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的分析{农民信用贷款}.

以当前普遍的农村信用社对农村小额贷款的贷款月息为基础进行调查,调查中没有农户认为利率高是不选择贷款的主要问题,几乎所有的农户都认为现行的利率水平可以接受。但有多数的农民家庭认为的款的程序较为繁琐,增加了他们贷款的难度,打消了他们的贷款积极性。对贷款期限而言,有25%的农户认为贷款期限应该在1年或1年以内,30%的农户则希望贷款期限能在1—2年,其余

45%的农户希望贷款期限能长于2年,最好能根据农村的现实特点进行相应的调整。

4. 贷款资金的用途的分析

调查对象中有45%的农户表示贷款主要用于生产性的资金需求,其中用于传统种养殖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信贷需求占20%,用于创业、经商、小手工业等经营活动的信贷需求为25%。55%的农户表示贷款主要用于消费性的资金需求,其中用于一般日常生活支出的信贷需求为25%,同时农户家庭教育,医疗性支出也占据了较大比例,达到10%,最后是农户用于婚嫁建房等的资金需求达20%。

5. 存在的问题

1) 由于借款的程序较为繁琐。当农民出现资金短缺,有贷款意愿时,最先

考虑的并不是向信用社或银行提出借贷申请,而是向亲友借钱。因为通常民间借贷所耗费的时间较短,程序简单,且还款的方式和期限较为灵活,成本已较为低廉。

2) 申请者资格鉴定的公正性受到质疑,有些地方存在评定与实际不符的状

况。银行的相关鉴定部门的评定通常包含着人情成分,也有一些鉴定者因为收受贿赂而做出与实际不符的评价,其结果是使得款项无法用于正常用途或是偿还存在风险,造成的结果是,钱无法到达最需要者的手中。

3) 有些贷款机构的相关部门办事效率低,影响了贷款发放的速度。村民从

申请贷款到实际得到贷款的等待时间过长,一些急需资金得不到及时的补充,农民的生产受到影响,造成农民的损失。

4) 贷款后的监督不够。通常在贷款后,对于贷款使用的监督极为松懈,所

贷款项无法做到专款专用。有些农民以生产的名义申请贷款,但取得款项之后,并不是将这笔钱用于生产,而是将其用于消费,甚至是一些非法的用途上,这样,小额贷款就失去了它本身存在的意义。

5) 还贷期限缺乏灵活性。由于农民贷款需求的不同,造成其理想的还款期

限也有所不同。但农村信用社的还款期限最长为一年,这就造成银行规定与农民需求间的矛盾。故银行的还款的期限确定应该将一些非人为因素考虑进去,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否则,很可能的结果是,农民拒绝还款,使得这笔款项成为呆账死账。

三、对策或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为了更好地促进小额贷款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应有的效应特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广大农民应积极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其次,信用社方面要积极构建与农户的信用合作机制,创新信贷产品,结合农户实际适度延长贷款。最后,政府方面要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一方面减少税收,鼓励农村信用社多发放小额贷款;另一方面引进其他机构参与小额贷款减轻信用社的负担。与此同时,

要不断完善支农服务,对农民创业进行技术上的指导,税收上的减免,同时加大对广大农村居民技能培训力度,从而保证贷款资金弄够发挥最大的效应。具体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建立农村小额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可以由地方政府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用于

弥补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形成的农村小额贷款损失,建立农村保险制度,可以专门开展农村小额贷款保险业务,在发放小额贷款的同时小额贷款人需要购买与贷款同等保险金额的财产意外险,降低信用社贷款风险,缓解农户还款压力,促进贷款良性发展。

2) 制定严格的农民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明确农户信用评定细则,规范信用评定

流程,防范弄虚作假;完善评审监督体制,将每一个评定细节公开化,提高评定程序的透明度及可信度。简化信用评定流程,缩短农户从提出贷款申请到发放贷款证的时间,使农户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最便捷的方式获得贷款。

3) 扩大贷款种类和额度,放宽贷款期限。虽然贷款对象主要是经济上有困难的

农户。但农户的需求还是会有较大差异,应用于生产,创业的农户需要较大金额的贷款,用于家庭生计的农户需要较小额度的贷款,故应区别待之,扩大贷款种类和额度可以满足农户多样化需求,解决农民资金短缺问题。

4) 加强贷款机构与放款对象之间的信息交流。信用社对放贷对象进行小额贷款

知识的宣传及培训,可以通过发放宣传册,举办公益讲座,提供免费咨询中心等方式让农户对信贷业务有所了解,避免在借贷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不便,增进广大农户对小额贷款的认识。

5) 强化监管作用。不仅要严格监管信贷机构工作人员,避免操作风险。由于缺

乏相关法律的约束,有些信贷机构可能会滥竽充数,利用小额贷款业务获取利润,严重影响当地农民的贷款积极性。此外还应加强农户还贷能力问题,督促贷款农户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还清贷款,使农信社更好地运作。

6) 正确处理企业利益与农户利益之间的关系。政府应给予农村信用社更大的利

率浮动空间,使放贷机构制定合理贷款利率,在保证自身获利的情况下使贷款发放到农户手中,达到服务于三农的目的。

7) 扩大小额贷款机构的融资渠道。贷款机构可以通过金融刨新,由政府扶持模

式逐步转化为正规商业化模式。完善员工管制和激励体系。制定具体员工奖罚措施,定期对职员的服务态度及业务完成状况进行量化考核,按等级进行奖励,更好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

结论

在此次暑期社会实践过程中,除针对性课题的调查外,我还在工厂中进行实习,锻炼了自我,增长了自身的能力,实现了自我的价值。在假期实践的同时,我尽可能的同工厂里的师傅们接触,了解农村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总之,尽可能多的深入社会、多了解农村,努力发挥大学生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我在实际的调查和座谈的过程中看到,了解到了一些现象和问题,获取了各方面比较全面真实的材料,也产生了一些想法。经过认真的思考总结将那些真相以及想法展示出来,以期能够为家乡的新农村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农民信用贷款篇四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学习心得

树立信合品牌 架起信用之帆

2015年6月9日联社组织的信贷培训班的学习,我有幸参加了此次学习,通过这次对全省新制定的关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及信用乡镇、村组评定管理办法的学习,使我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并找到自己的不足,下面我就本次学习从以下方面谈谈自已的看法。

一、农户小额信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小额信贷的扶贫性质与农村信用社商业化运作之间的矛盾。

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即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资金支持的信贷服务,为其脱贫致富创造条件,又为农村信用社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但是,从农村信用社的角度来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没有抵押担保作为保障,作为弱质产业的农业,受自然条件和市场因素的影响较大。这些原因影响了农村信用社向农牧户发放信用贷款的积极性。

{农民信用贷款}.

(二)宣传不到位,各阶层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的认识有偏差。农村信用社由于受自身条件的限制和对风险的顾虑,淡化了农户小额信贷的政策性。一是农村信用社虽然定位服务于“三农”,要求以支持“三农”为己任,然而农村信用社又是金融企业,又必须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经营原则。二是少数信用社推广小额信用贷款不积极、不主动,有的社在信贷投向上重工商轻农业、重大额轻小额、重盈利轻服务,违背了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根本宗旨。三是农村信用社与商业银行一样,有过分依赖抵押担保方式等第二还款来源防范信贷风险的趋势,对信用贷款

认识不足,对农牧户还款能力、还款意愿调查了解少,因而注重发放抵押担保贷款,忽视信用贷款。四是信贷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不配套,基层信贷人员对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存有偏见。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在强化信贷风险约束的同时,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导致贷款管理中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不配套,信贷人员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不对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贷人员的积极性。

二、纵深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建议。

(一)区别对待,灵活制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额度和期限。

农业产业化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农村信用社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信贷资金投放,对在农区经营效益好的农业产业化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农村经济组织及龙头企业,可以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满足其资金需求,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1、在贷款额度上,应根据不同农户的承贷能力和用途划分不同的额度标准,满足农业产业化条件下农民对信贷资金的需求。

2、在贷款期限上,农村信用社应根据不同的贷款对象与用途,科学合理地确定相应的贷款期限。按照农户需要的时间发放贷款,适当时可发放中长期贷款,以有效解决贷款期限与生产周期不衔接问题。特别是对生产周期长、见效慢、收益相对较高的特色农业的农户贷款,适当增加中长期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品种。

(二)建立农业金融风险补偿机制与农村信贷保险制度,为农村信用社建立良性金融生态环境。

农户小额信贷作为一项国家支农信贷政策,具有较大的

政策风险,对这一政策推广后可能产生的信贷风险,以及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由谁来承担,有关部门应及时出台相应的政策配套措施,为农村信用社建立相应的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与良性金融生态环境。农业的受自然条件与市场因素的影响较大,决定了其脆弱性。因此,应建立保险制度,由农户、信用社、保险公司签订信贷保险契约,对农村信贷实施再保险,以防范农村信贷风险的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阶层对农户小额信贷的认识。

1、农村信用社要建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小额信贷长期健康发展。一是农村信用社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制作宣传板报、发放小册子,向农户宣传贷款条件、贷款手续及贷款优点,使社会各阶层尤其是农牧户及时了解国家的信贷政策、原则和操作程序,认识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国家促进农牧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一项富民政策。二是农村信用社要切实以服务“三农”为本,发挥自身优势,立足农牧区谋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连接农民的一个纽带,也是农村信用社在支农方面的优势,应积极建立有效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展长效机制,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三是实现贷款责任追究制度与信贷激励机制的有机结合。农信社在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对信用等级差的坚决不予贷款支持。同时,在规范信贷行为,加强信贷管理和信贷约束的基础上,完善信贷激励机制,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管理和收回责任目标及考核奖惩措施。对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资产质量高、社会效益好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与工资奖金挂钩,以充分调动基层信贷人员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积极性,

确保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既有足够的信贷总量和覆盖面,又有较高的质量和回收率。

2、提高农民信用观念,让其了解农村金融政策。一是加强对企业及个人诚信教育的宣传工作,提高信用观念,为改善社会信用状况提供一个良好、健康的氛围。二是建立健全正向激励和惩戒约束机制,为增加农业产业化信贷投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加强法律对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一个健康的法律环境。四是广泛宣传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让辖区每一个农民了解农村金融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希望通过我们各方的不懈努力,在农户心中树立信合品牌, 架起信用之帆!

农民信用贷款篇五

中国农村信贷问题研究与解决办法

中国农村信贷供给的问题研究与解决方法

[摘要]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农村金融产生了越来越强烈的需求,但现阶段农村的金融现状却不能充分满足农村金融的基本需要。分析了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现状,找出中国农村目前金融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提出建议。

[关键词]农村经济;农村信贷;供给;金融需求

[前言] “三农” 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和现实的问题。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的强力支持,农村金融的供给及其功能的进展影响并决定着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农村金融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深化,农村信贷供给与资金需求的差异越来越明显。农村信贷供给不足,已经严重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如何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拓宽金融服务功能,是农村金融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根据农村金融需求的新特征解决农村信贷供给不足.从而使农村金融脱离困境,是今后一段时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急需解决的问题。对农村信贷供需的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农村的金融需求,平衡农村的金融供给,对促进农村金融机制改革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1.我国农村信贷的制度变迁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村信贷供给制度几经变革,但至今尚未形成一条清晰的主线,农村金融组织机构的法人地位长期在分、立、撤、并、升、降过程中反复进行。纵观以农村信用社为主线的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革,大体经历了如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51—1984年。1951年为了打击当时农村盛行的高利贷活动,促进农村经济、金融的稳定和发展,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全国各地开始组建农村信用合作社,到1954年全国共有l2.6万个农村信用社。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后,依据当时的“两放、三统、一包”的财经管理体制和“一乡一社”的建社原则,使农村信用社从合作金融组织演变为集体金融组织,并与1955成立的中国农业银行在农村的分支机构合并,逐渐走上了“官办”的道路。第二阶段:1984—1996年。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并未立刻对农村信用社体制进行改革。1984年中央提出对农村信用社进行重大改革,恢复其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众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的合作金融性质,并开始简历县联社,并逐渐组成县——乡(镇)两级法人制。第三阶段:1996年至现在。1994年我国成立了第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专门负责从中国农业银行分离出来的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1996年农村信用社正式与中国农业银行脱钩,划归人民银行管理,2003年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又将农村信用社划归银监局管理。同时,各地开始试办省(县)联社,将省级联社改为一级法人,县级联社改为二级法人,又形成一种新的更高层级的“准一级法人制”。

2. 现阶段农村金融需求的变化

2.1 农民消费信贷需求愿望强烈

伴随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民的生活条件大为改善.思维观念也在转变,对于小型农机具的消费愿望强烈。另一方面原因在于农民需要这些工具提高劳动生产率,扩大生产。但是部分农民表示由于现在下乡农机具价格走势过高。依靠自身储蓄仍无法购买。故此,国家应当出台与之相关的消费信贷措施,设计新的信贷产品给予农民优惠来满足农民的金融需求,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增长。 2.2 农村规模化生产使贷款需求扩大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农村规模化、集中化经营土地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农村种植大户的不断增加促使农村生产经营信贷需求的压力增加。农村金融机构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点,既要做好小额信贷又要发挥农业资金杠杆作用,支持农村新模式的发展;既要满足农村的信贷资金需求.又要合理引导农村经济又稳又快的发展。

2.3 农民工回乡创业使贷款需求增加

金融危机引起我国大量的农民工失业,如何帮助农民工重新上岗和创业,维持社会稳定是现在当地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任务。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资信评级,对回乡农民工创办的符合农业产业化贴息条件的企业,优先给予贴息.并适当降低贴息审批条件,采取信用贷款和抵押担保贷款相结合的方式,开通为回乡创业企业“量身定做”的特色金融服务,来满足农民工创业资金多样化,多元化的要求。

2.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使信贷需求加强 当前,我国部分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建设的进程滞后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基础设施规模小、水平低、配套设施落后。为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政府和农民纷纷参与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但由于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风险大、收益率低、回报期长的特征,除农户集资外,还需要农村金融部门大力的信贷支持

3我国农村信贷供给现状

金融是经济的血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据国家统计局估计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需要投入资金15—20万亿元,这样巨额的资金投入显然仅靠政府财力无法承担,所以要靠农村融通资金来实现,信贷资金投入对于农村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在各项政策措施支持下,涉农贷款数量明显增加。

3.1.各种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持续增长

截至2010年末,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余额为3.87万亿元,2007年末分别增长77%;农业发展银行加大了新农村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粮食安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支持产业化先进企业发展。贷款余额达16709.9亿元,至2007年末为 26485.94元,增长63.4%;农业银行涉农贷款余额为1.46万亿元,较2008年末增长了近65%;邮储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开展支农协议存款余额180.2亿元。

3.2.保持了较低的涉农贷款不良率 。

{农民信用贷款}.

表1 我国1978-2009年间农村贷款占比表

农民信用贷款篇六

农村小额贷款现状、问题与对策分析

农村小额贷款现状、问题与对策分析

摘要:本文探索了农村小额贷款现状、问题与对策,首先对当前我国农村小额贷款的发展现状进行了简要的梳理;然后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后从拓宽信贷领域、完善市场机制、简化贷款程序、规避信贷风险等方面,就如何推动我国农村小额贷款科学、健康、持续发展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希望能够为我国农村小额贷款的发展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农村;小额贷款;服务模式;信贷风险

在我国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的新形势下,特别是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历史条件下,有必要对当前我国农村小额贷款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分析,特别是通过找出当前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有针对性的逐步加以完善和解决,这不仅有利于推动我国小额贷款步入更加良性发展的轨道,而且对于推动我国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一、我国农村小额贷款的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对“三农”问题越来越重视,如何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已经越来越重视,为了能够更有效的解决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制约瓶颈,我国积极推动农村小额贷款的发展,而且也取得了重要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农村经济提供了支撑作用。深入分析当前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发展情况,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农村小额贷款规模不断扩大。为了使农村小额贷款步入更加良性发展的轨道,我国各级政府都不断健全和完善了农村小额贷款运行体系,各类金融机构都高度重视对“三农”的资金支撑,使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得到了空前的发展,2014年我国农村小额贷款企业发展到1万家以上,呈现出逐步上升的态势,比如2013年增长了12.4%。(如图1)

图3 2010年至2014年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增长比例(单位:%)

数据来源:根据杨兆廷和连漪的《农村小额贷款问题探析》整理

从我国农村小额贷款规模来看,根据中国银监会2015年上半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14年底,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资产总额为6428.44亿元,占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量的9.65%,贷款总量为3245.64亿元,约占银行贷款总量的7.67%,呈现了逐年上升的态势[1]。(如图2)

图3 2010年至2014年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占银行贷款总量增长率(单位:%) 数据来源:根据杨中国银监会官方网站整理

二是农村小额贷款范围越来越广。随着我国小额贷款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加,给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发展带来了重要的机制,因而我国政府从服务“三农”出发,不断扩大农村小额贷款企业的覆盖面,国家推出了一系列的扶持和激励政策,很多金融企业开始向农村发展,有数据显示,我国农村小额贷款企业已经从过去覆盖6个省(区)扩大到31个省(区、市),农村小额贷款覆盖面的扩大,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农村小额贷款的发展。

三是农村小额贷款渠道不断拓展。从目前我国农村小额贷款的渠道来看,尽管其渠道主要是各级商业银行,同时也包括一些政策性银行,面对对小额贷款的政策要求也包括“只贷不存”,但随着我国农村对小额贷款需求量的不断增加,我国农村小额

贷款渠道也在不断拓展,除了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之外,农村信用社、农民闲散资金、政府专项扶持资金、政府财务资金、互联网金融等也已经成为我国农村小额贷款的重要渠道。据中国银监会的统计,我国农村互联网金融针对农村小额贷款不断增长,2014年比2013年增长了24.2%[2]。(如图3)

20102011201220132014图3 2010年至2014年我国互联网金融农村放贷增长情况(单位:%)

数据来源:根据杨中国银监会官方网站整理

二、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

尽管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而且在破解“三农”问题特别是支撑农村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下大力气认真加以解决。深入分析当前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小额贷款服务模式比较滞后。尽管我国农村小额贷款企业都从提高服务质量入手,大力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所有的小额贷款企业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服务制度和服务流程,但由于人员素质问题、规范化管理问题等诸多因素,这些服务制度和服务流程还缺少执行力,对各个部门的服务质量还缺少量化考核标准,尽管在前台都建立了客户投诉管理、考核、问责等制度,但对后台的管理却缺少这些规范。人们对农村小额贷款服务方面满意的只占43%、一般的占17%、不满意的已经达到40%。所有这些都表现为农村小额贷款服务模式方面的落后[3]。同时,与城市个人商业贷款相比,农村小额贷款在服务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对于农民的贷款申请、业务咨询、审批等都难以达到商业银行规定的基本服务标准,这客观影响了农民对于小额贷款服务的信任程度。

二是农村小额贷款程序相对比较繁杂。由于农村小额信贷的服务主体是农民,因而简化程序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贷款程序比较繁杂,过多的信贷

文件、各类表格、复杂程序,让本就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尤如“雾里看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比如农民到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农民在办理过程中需要签字150次以上,而且很多时候都无法在一周内办理完毕[4]。另外,在农村小额贷款过程中,对于农民的宅基地、土地及其他财产的抵押也有着较为“苛刻”的要求,农民若想获取预期的贷款额度,则要增加大量的审批程序,例如:多人担保贷款、其他不动产抵押等,这些繁杂的程序往往导致农民需要数月,甚至是半年才能拿到贷款。

三是农村小额贷款风险仍然不容忽视。对于信贷来说,风险始终伴随,但从目前我国农村小额贷款来看,其信贷风险则更高。据中国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小额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在7.5-8.2%之间,这与发达国家不良贷款率的1%左右相比有很大的差距,同时与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的2.5%左右同样具有很大的差距

[5]。从这一数据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农村小额贷款的风险仍然较高,这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村小额贷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否则农村小额贷款必然会面临萎缩的局面。另外,从农村小额贷款企业的角度而言,对于各类风险问题很难做到全面预估与有效控制,这就导致在具体业务开展过程中难以制定有效、科学的风险预案。尤其是在一些较为偏远的农村地区,对于农民信用审核尚未构建完善的机制,小额贷款企业多是依据工作人员的经验及其他必须资料进行审核,客观增加了风险几率。

三、我国农村小额贷款的发展对策

尽管目前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这些问题都是发展中的问题,在我国大力推动金融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特别是高度重视“需求侧”的新形势下,我国农村小额贷款也必然会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因而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创新农村小额贷款服务模式。服务是提升农村小额贷款发展的重要发展策略。必须着眼于提升服务质量,在推进体制转型和机制创新上狠下功夫,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载体、以客户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特别是要打破“行政部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真正使小额贷款公司成为市场主体。小额贷款公司 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业化、综合化服务体制,适当收缩管理层级,按照“扁平化”的原则,突出服务再造,缩短管理链条,通过缩小管理层级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建

立分层服务机制,将各类农村小额贷款客户按照特大客户、大型客户、中型客户、小型客户四个层次,针对不同层次客户实行分层服务,其主要任务应当定位在定向联系、客户需求收集、服务方案制定、绿色通道建立、内部资源整合等方面,着力减少服务的传递链条,能够大大提升服务反应能力[6]。

二是简化农村小额贷款运行程序。简化贷款程序,是加快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重要举措,只有简化贷款程序才能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为更多的农户提供农村小额信贷。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从自身实际出发,着力于简化农村小额信贷程序,积极创新不同形式的贷款方式和信贷产品,积极探索“一站式”服务模式,最大限度的简化农村农户的贷款程序,对于贷款审批手续也要进一步简化,特别是要通过创新农户信用档案,明确农户的信用水平,对于信用好的农户应实行“利率优惠”,提升农户信用水平,简化贷款程序。对于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的各类文件、表格、流程等应简洁明了,并尽量缩短农户贷款时间[7]。

三是加强农村小额贷款风险控制。要把解决“高风险、高成本”作为推动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性举措,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各级财政为基础、国家政策性银行为支撑的风险共担机制,着力减少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提高他们服务农村小额信贷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建立“风险补偿”、“农业保险补贴”、“自然灾害保险基金”等多种形式来提高农村小额信贷风险管理和控制机制,能够很好的降低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风险。小额贷款公司要建立风险管控“一把手”负责制,在有关产品、业务和服务推出之前,必须进行风险分析评估,提升服务风险意识。同时还要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专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风险管控队伍,为强化风险管理奠定重要的人才基础[8]。

四是完善农村小额贷款市场机制。对于我国农村小额贷款的发展,必须把“市场导向”作为重要的原则,进一步减少政府对农村小额信贷的干预,积极推进农村小额信贷市场化进步。特别是要着眼于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新形势,积极引导互联网金融业务向广阔的农村天地延伸,比如从互联网金融来看,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不断创新,互联网金融在不断向农村延伸,比如阿里小贷已经将其触角延伸到广阔的农业,比如,阿里巴巴旗下的所有网商小企业,他们发生交易的情况、经营信用记录以及投诉纠纷等都会在阿里小贷内部进行数据去计算,最终能够迅速形成评价标准,因而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发放贷款,2-3个工作日就可以放贷,这与商业银行1-3个月的贷

本文来源:https://www.dagaqi.com/geleidaikuan/7448.html

《农民信用贷款 农村信用社借款申请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