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贷款

贷款抵押 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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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抵押篇一

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支持“三农”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贷款种类,保证贷款安全。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抵押贷款是借款人向公司借款时,愿以自有或第三人财产作保证的一种贷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时公司有权处理其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办理抵押贷款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抵押贷款合同。

第三条、抵押物的范围:符合法律规定的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可以流通、转让的物资或财产。

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屋抵押的,其抵押额以抵押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为限;有经营期限的企业法人以其房屋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其经营期限;

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屋作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以房屋作抵押的应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第四条、抵押人应提供的资料;

1、抵押人同意抵押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

2、抵押人的资格证明;

3、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证明;

4、抵押物基本状况;

5、其它有关资料。

第五条、抵押率:按抵押物现值最高不超过70%。

第六条、抵押物依法向其相关部门进行登记:

以房屋为抵押物的要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以交通运输车辆为抵押物的要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以机器设备及其它物资为抵押物的要到工商行政部门进行登记;

不属于上述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物品,要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

以上抵押物在有关部门登记的同时,原则上要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证明手续,便于合理合法办理抵押贷款。

第七条、抵押物的保管:抵押物原则上由抵押人进行妥善保管并及时维护保养,保持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本公司检查,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抵押物在抵押期内,抵押人不得拆迁、出租、转让或再抵押。

第八条、抵押物的保险:

抵押物作为贷款保证,原则上要求借款人办理抵押物保险,保单上应注明贷款公司为第一受益人,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九条、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后,办理抵押物撤销登记手续,抵押贷款合同终止。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处理抵押物:

1、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恶意逃废债务的;

2、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或失踪,其法定继承人拒绝偿还贷款本息的。

第十一条、抵押物处理所得款项,先支付相关费用后再偿还贷款本息。如所得款项不足,公司有权追索,直至全部清收。

抵押贷款操作流程

贷款抵押篇二

房产抵押贷款怎么申请

房产抵押贷款怎么申请

现在,房产抵押贷款已经成为大额贷款类的主流贷款方式,但现在非常多的人仍然不清楚此类贷款倒底怎么操作,有哪些注意事项。在这里,钻诚担保为您全面整理了关于房产抵押贷款的内容,希望对于有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 房产抵押贷款的定义:

房产抵押贷款,即借款人将自己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或经他人同意将他人拥有所有权的房产做抵押,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这里主要指的,是指个人房产抵押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的用途:

{贷款抵押}.

房产抵押贷款可作消费用途,如装修、买车、出国、旅游、留学等,也可作经营性用途。

房屋抵押贷款申请的条件:

(1)大部分银行的硬性要求是房龄在15年以内,面积在60平米以上,贷款申请额度不低于30万。

(2)申请人要有备用房。以及要提供还款来源和贷款用途,比如说个人流水,发票等等。有些人觉得自己的房子地段好,市价高,就一定能够从银行申 请房屋抵押银行贷款。那是错误的。银行办理贷款,首先要考虑的就是风险。新房比老房要好。面积大的比面积小的要好。

(3)房产证里面没有老人小孩的要比产证 里面有老人小孩的更容易申请下来。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的利率:

(4)因为经济环境在变化,利率也是在变化,去年消费贷款还能九折优惠,但

现在起码要上浮10-30%左右。所以在申请贷款的时候,要考虑到自己的还款能力,不然月供压力太大,会很辛苦窘迫。

房产抵押贷款还款方式:

借款人可以按月还本付息,也可以与银行约定其他还款方式,如双周还款等。贷款期限一般为10-15年,最长可达20年。

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资料:

(1)个人身份证件、户口本、居住地址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个人收入证明或资产状况证明。

(3)抵押房屋的产权证明。

(4)若申请人以他人房产作抵押,还需提供房产权属人(含共有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房产抵押贷款办理流程:

(1)申请人准备房产抵押贷款所需的申请资料

(2)银行受理资料

(3)评估公司对作为抵押物的房产进行评估

(4)银行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及房产的评估报告取证审批

(5)银行审批通过,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抵押}.

(6)银行取得他项权利证后进行放款

(7)银行进行贷后管理

{贷款抵押}.

房产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1)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之前要想好贷款的目的,房屋抵押贷款获得的资金的用途,无论是企业贷款还是个人贷款利率都是很高的,抵押贷款想好了再做。

(2)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可以找银行,也可以找民间借贷机构,区别在于:银行审核严格,贷款速度慢,但利率低,民间借贷的审核简便,贷款速度非常快,一般2个工作日即可获得资金,但利率相对高一些,我们在选择银行还是民间借贷机构的时候要认真考虑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

(3)房屋抵押贷款办理的首要的限制是:房屋的产权必须明晰,如果房屋是共有产权的话,务必要全体房屋共有人共同同意进行房屋抵押贷款的办理。

(4)必须签订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并到公证机关公证。合同中必须约定提前还款、续约条款。

(5)房屋的价值很大,但我们的贷款适合即可,贷款的利率都不低,要合理利用资金。

(6)在我们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时候就要想到如何归还贷款和利息,否则,将来贷款利息或本金无法偿还的时候,房屋可能会被交易变现,此时房屋就不再属于你的了。

贷款抵押篇三

房产贷款抵押业务流程和步骤

房产贷款抵押业务流程和步骤

如何办理贷款

如果购房贷款由开发商办理,消费者只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件、接到通知后去银行办理各项手续即可。如果消费者自己办理,不了解程序则特别麻烦。

各银行办理购房贷款的手续和过程基本相同,个别不同的方面要根据不同银行而定。现以招商银行为例,简单介绍一下办理个人购房贷款的过程,供有此需求的消费者参考。

借款人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已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销(预)售合同》;

4、已支付所购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付款;

5、借款人和财产共有人愿意以所购房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和财产保险。

借款人需提供材料

1、本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个体经营者要提供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3、外地、外籍或单身,要由有本地户口的人做担保;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财产证明;

5、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

6、财产共有人抵押承诺书;

7、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审批表。

贷款额度和期限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全部价款的80%,商业网点最高不超过60%;

2、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0年。

贷款

1、借款人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

2、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提交贷款资料;

3、银行受理,调查、审查、审批;

4、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5、办理公证、保险手续;

6、银行发放贷款

贷款的种类

住房贷款资金的财务安排涉及的内容很广,但最主要的不外乎购房贷款的额度(成数)、期限和利率这三大问题。在介绍上述三大问题之前,有必要向购房者再次说明目前现行的三种贷款方式: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商业银行提供的商业性贷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发放的政策性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前两者的组合。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时,应该首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仅为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手续时收费减半。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以上两种贷款方式限于交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员工使用,限定条件多,所以,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无缘申贷,但可以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也就是银行按揭贷款。只要您在贷款银行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资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且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那么就可申请使用银行按揭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可以发放的贷款,最高限额一般为10-39万元,如果购房款超过这个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这两种贷款合起来称之为组合贷款。此项业务可由一个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统一办理。组合贷款利率较为适中,贷款金额较大,因而较多被贷款者选用。

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公积金贷款)最划算,个人住房贷款(商业性贷款)利息负担最重,但具体的还款差别有多大,我们不妨再列表进行一下比较。

比较:假设某购房者夫妇二人欲购买一总价50万元的住房,以自有资金支付首付款30%,即15万元,其余35万元申请15年贷款。夫妇二人月收入为6000元,月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企业与个人各负担一半),现公积金总额为4万元。商业性贷款的利息负担比政策性贷款高得多,达到了1/3,月还款额多出10%,总额多出近5万元,可不是个小数目。如此看来,自然应该选择个人住房委托贷款,但是不行,这对夫妇不能完全依靠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即便他们现有的公积金达4万元,就是按10倍的较低倍率计算他们也可申请4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但因为政策性贷款最高限额只有30万元,因此35万元还是不可以的。因此,这对夫妇只有退而求其次,选择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那么,他们每月的还款负担承受得了吗?说起来他们每月还款2781.45元,但其中一部分可以由他们还款期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抵付,金额最多可以达到总收入的20%,即1200元/月,那么他们需要自行支付的供楼款只有()2781.45-1200)1581.45元/月,和他们6000元的月收入相比负担是很轻的了。不过,如果没有公积金的支持,完全依靠商业贷款,那么每月还款负担还是比较重的,但占总收入50%左右的供楼负担还是可以接受的。建议购房者在确定购房预算时不妨仔细算一算,多列出几种选择比较一下再去申请相应的贷款

贷款抵押篇四

抵押、质押、保证贷款的联系与区别

一、定义:

1.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2.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3.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二、适用范围(可看做共同点,但是和联系应该没啥关系)

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并按规定办理纳税登记和年检手续的企事业法人; 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

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本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银行认可的偿还计划;

按《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核定,原则上信用等级必须为A级(含)以上; 已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制度健全,主要经济和财务指标符合银行的要求;{贷款抵押}.

申请中长期贷款的项目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三、特点

1.抵押的特点:抵押财产不移转占有,设立抵押,抵押物仍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占有。抵押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2. 动产质押的特点:债务人或第三人(质押人)须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提供动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是动产的所有人,动产质权的行使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质押包括: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

3.保证贷款:手续简便,一般不需办理有关登记评估等手续;保证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保证人愿意长期(一年)作保的,可签订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在最高额保证期限内,不再办理相关的保证手续。

四、动产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比较

贷款动产质押担保与贷款抵押担保相比,具有一些共同之处,同时又有其独有的特点。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共同之处:

1.二者同属物权担保。贷款人与借款人或者第三人设定财物担保,即贷款抵押和质押,贷款人所取得的担保权属于担保物权。

2.同属于优先受偿权。两者都可以对抗普通债权人,就担保物价款主张优先受偿权。

3.同为从属性权利。贷款抵押债权和贷款质押债权均以贷款这个主债权存在为前提,是贷款债权的从债权。{贷款抵押}.

4.均有物上代位权。即抵押权或质押权因抵押物或质物消灭而消灭,但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或出质财产。

5.均有涤除权。《担保法》第69条、第70条规定:"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在这种情况下,质权人以质物价款提前受偿,从而涤除质权。这一点上,与抵押权性质相同

6.此外,在签订担保合同时,抵押和质押都禁止绝押条款,禁止不适格的财产作为担保物,出质人或抵押人对担保物都必须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等等,都是抵押与质押的共性。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在于:(灰色为细节)

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和权利为主。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

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那么哪些财产在抵押时,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呢?

■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

■以城市房地产或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

■以林木抵押的;

■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

■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

除以上财产之外的其他财产抵押时,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动产质押的生效时间,《担保法》第64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权利质押的生效时间较为复杂,分三种情况: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贷款抵押}.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占管形态不一样。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例如:我抵押了我的房产,但该房产仍由我占有并保管。若我质押了存款单,该存款单则由债权人占有并保管。

4.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5.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由于抵押物与质押物受控状态不同,因而他们的担保债权实现方式也有所不同。抵押权的债权实现法律规定:

以抵押方式作为担保时,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抵押人可以对其抵押物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再行抵押,往往一个抵押物上有多个债权人。

因此,对多次抵押的抵押物,其债权人最终实现债权的清偿顺序是:

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抵押物未登记的,按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特别注意的是: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担保法》第55条规定: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对质押债权的实现,法律规定为: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款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6. 处置权不同。若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上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而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债权人就可以进行处置。

7.合同内容不同

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⑴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⑵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⑶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⑷抵押担保的范围;⑸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合同应当包括:⑴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⑵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⑶保证的方式;⑷保证担保的范围;⑸保证的期间;⑹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五、保证和担保物权的联系和区别

联系:保证和担保物权,都是一种担保方式,都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障债权得以实现的一种有效方式。

但保证和担保物权还是有区别的

1.二者是不同性质的担保方式,保证是以人的某种信用作为担保的范畴,而担保物权则是以物的价值作为担保的范畴,这是一般理解上的区别。

这是上面的具体解释保证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是通过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的信用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的。这样可以促使债务人增强履行债务的积极性。即使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也能从担保人那里实现债权,这方面增强了债权人的受偿机会。同时,保证也可以增

强债务人的信用,能够从债权人那里获得信任,从而获得某项财产,为自己的经济物质发展及利益提供有力保障。因此通过担保人的信用,从而使债权人获得一种实现债权的安全利益。

担保物权则是通过直接或间接取得或支配主债务的某项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从而获得自己所需的价值,因而确保债权得以实现。但设定担保物权必须是担保物权的客体即担保具有价值及使用价值,否则债权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也就是通过担保物的交换价值,即通过对担保物的变卖和拍卖来实现债权。因此,担保物权并非以第三人的信用作为担保,而是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的具有交换价值的财产作为担保,因而担保物权属于物的担保范畴。

在担保方式上,担保物权相对保证有许多优点。保证是以第三人的某种信用作担保,债权人并不直接支配保证人的财产,而保证人仍然可以对自己的财产任意支配和处分,这对债权人是无所顾计的,债权人不能因为保证人的任意使用和处分其财产,而认为自己的利益可能受损及债权有可能无法清偿从而向担保人提出抗辩。而担保物权则相反,由于债权人直接或间接支配或者可以取得债务人或第三人的某项特定财产,当债权人的债权无法清偿的情况下,可直接以担保物的交换价值实现其到期债权。从而使

2.担保物权相对保证在债权人实现债权上具有一定的优势,即债权人在实现债权的安全性上的优势。

担保物权相对于保证在同一债权中既有保证又有担保物权时也有一定优势。即担保物权在实现债权上优先于保证。我国担保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的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依其规定,当一项债权同时而既有保证又有担保物权时,债权人优先行使担保物权来实现自己的债权,不足部分的债权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相反债权人放弃行使担保物权的,保证人不再承担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范围内的保证责任,即对保证人免除其放弃权利部分的保证责任,其余部分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只有当担保物权被确认无效或撤销时或担保物权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实现时,保证人才不免责。由此可以说明担保物权在担保方式上地位优先于保证。在清偿顺序上,担保物权优先行使后才能行使保证。因此担保物权同保证来讲具有优先权和免责权(当放弃担保物权时可以免除保证的责任)。

六、总结:

保证和担保物权虽然在担保方式上所处地位及运用方式上有所不同,但同作为担保的保证和担保物权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在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在打造诚信社会过程中,都发挥着各自的作用。

贷款抵押篇五

房产抵押贷款怎么贷

房产抵押贷款怎么贷?

不少人在面临资金周转不开问题时,想要用自己的房产作抵押申请贷款解决困境。那么,房产抵押贷款怎么贷?

先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房产抵押贷款的基本流程:

提供咨询—>受理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款回收—>贷款管理

知道了基本流程,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房产抵押贷款的两种方式:

1)直接到银行办理。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a.房屋需要符合银行要求:一般情况下,银行受理20年以内的,产权清晰的,可以上市交易的房产。

b.信用情况符合:这个银行的客户经理会帮您查您的信用情况,如果信用太差,银行是不受理的。

c.房主的还款能力:您具有抵押物还不行,还要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即要有稳定的收入。比如,您做一个10年期的贷款,月还款大概在12000左右。您要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月供并保证自己的生活。

银行在办理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时,对于借款人的贷款资金用途具有一定的规定,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资金用途的说明,同时在贷款批准放贷时还需要借款人提供相应的贷款资金用途证明,审核时间约一个月左右。

贷款准备材料:

1、房产证.

2、产权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产权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产权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6、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7、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8、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及银行流水.

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1、申请人准备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

2、银行受理。

3、评估公司对房产(抵押物)进行评估。

4、银行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及评估报告取证审批。

5、银行审批通过后,办理房产抵押。

6、银行取得他项权利证后进行放款。

7、银行贷后管理。

2)委托担保公司办理。流程和条件基本和银行是一样的,只是手续由担保公司跑。担保公司长期和银行合作,因此在利率,办理速度,放款上比个人去银行办要有优势。当然了,客户要承担一定的服务费啦。

贷款抵押篇六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

地址: 电话: 借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

地址: 电话: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向乙方借款。甲方以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物按当月市场价值的 %计算,向乙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甲方已确认收到乙方发放贷款金额为:

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元(¥ )。

(2)、借款期限: 该借款自 年 月___日至 年 月 日止。{贷款抵押}.

(3)、借款利率及计息方法:借款利率按每月百分之___ __( %)计算。利息从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算,按月结息,乙方应每月按时偿还利息,借款到期时还清本息。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

2、所在地点:___ __

{贷款抵押}.

3、抵押物价值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甲方抵押价值低于本合同要求时,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追偿已借出的借款本息。

3、甲方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借的本息。违约金按每天借款利率的双倍计算。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同意用甲方抵押物抵偿贷款本息(抵押物按当月市场价值 %计算)。甲方抵押物归乙方所有,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双方达成协议后,在补充条款里注明,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六条:补充条款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章后本合同立即生效。

甲方: (章 )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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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抵押 抵押贷款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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