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

银行商业贷款 2016年贷款新政策

|

【www.dagaqi.com--房贷】

银行商业贷款篇一

2016年贷款新政策

2016年贷款新政策

房贷新政策一直的众多住户关心的问题,然而房贷政策的改革让老百姓都能买得起房,为进一步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家的贡献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那关于房贷新政策你了解多少?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房贷政策的相关信息吧。

【房贷新政策知识介绍】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进一步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此基础上,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不同城市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二、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三、加强住房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强化对房地产贷款资产质量、区域集中度、机构稳健性的监测、分析和评估;督促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房地产形势变化及地方政府调控要求,及时对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进行自律调整,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金融业务稳健运行和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以及本机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并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2016贷款政策大盘点】

一、2016年公积金贷款政策

首先各个银行的个人贷款买房条件上变动不大。如果运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不在对购房面积做出区分。在调整前是需要对房屋面积做出规定,90平米以下可以首2成,90平米以上首付需要3成。

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成。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利率在5次降息当中跟着降了4次,调整最大的是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那最新的规定中,公积金政策如下:

1、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上海贷款首付比例)

2、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二、2016年商业银行贷款买房政策

2016年商业贷款政策何为大刀阔斧地做出改变,让不少人降低了带看压力。

2016年,申请个人商贷购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身份证明。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证明,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首付款不低于30%。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比如房产抵押)

6、银行对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6年商业贷款买房,首付比例规定为:

1、2016年个人贷款政策中关于商贷首套房贷款要求首付不低于总房款的30%,利率一般是国家的基准利率。

2、对于二套房贷,中央银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2016年个人贷款政策大盘点房金所就给大家家少到这里。更多关于住房贷款、购车贷款、无抵押贷款等政策,可以关注房金所进行了解。

银行商业贷款篇二

2015银行个人贷款利率是多少?该怎么贷?

2015银行个人贷款利率是多少?该怎么贷?

转眼之间,2015已经来到。对广大想申请贷款的借款人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新的一年银行个人贷款利率有没有变化?最新的银行个人贷款利率是多少?银行个人贷款又该怎么贷?关于这些疑惑,想申请贷款的朋友不妨看看淘钱宝下面的介绍,或许能得到满足。

一、银行个人贷款利率是多少?

2014年11月22日央行对存款基准利率下调的同时,也对贷款利率下调0.35个百分点。虽然各家银行的存款利率基本上已按调整后的上浮利率执行,但在贷款利率方面,却存在较大的差异。

2015年利率项目(年利率%)

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5.60

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5.60

一至三年(含3年):6.00

三至五年(含5年):6.00

五年以上贷款利率:6.15

二、银行个人贷款条件有哪些?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年龄在18(含)到60(含)周岁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贷款行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

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任何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

5、在工商银行零售内部评级系统中取得B级(含)以上风险等级。

6、工商银行存量客户,客户星级应在4星级(含)以上。

7、在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银行商业贷款}.

8、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商银行优质法人或机构客户中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其中,对优质法人或机构为工商银行代发工资客户的,须为在上述单位工作年限三年(含)以上在编正式员工,或驻军、武警部队军衔为少校(含)以上人员。

(2)工商银行私人银行、财富管理、牡丹白金卡或理财金账户客户。为理财金账户客户的,须持有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1年(含)以上,且近1年内本人名下在工商银行的金融资产价值季度日均余额在20万元(含)以上。

(3)在工商银行非质押类个人贷款累计金额100万元(含)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含)以上没有逾期记录(含已结清贷款)。

(4)本人家庭拥有净资产(不动产和金融资产)达300万元(含)以上,或近6个月持续拥有且日均金融资产在50万元(含)以上。

(5)不低于工商银行私人银行、财富管理或牡丹白金卡准入标准的他行优质个人客户。

(6)个人税前年收入20万元(含)以上。

以上就是工商银行个人贷款申请条件。

三、银行个人贷款怎么贷?

银行都有信贷部门的,就像企业里的营销部门一样,它是银行获取利润的关键部门,专门负责吸收大额存款,审批信贷,收放贷款。目前银行个人贷款也是

商业银行信贷部门的重要业务。

所以不知道如何办理银行个人贷款的朋友可以直接到银行网点找负责个人信贷的人员咨询办理。不过随着互联网金融浪潮的波澜四起,借款人也可在贷款搜索平台,选择适合的贷款产品后,在线申请贷款业务,直接与信贷员取得联系。

当然,前提是正规的贷款搜索平台,不正规的贷款搜索平台风险多。另外,正规的机构在放款前都不收取任何费用。别忘了。

本文地址:

银行商业贷款篇三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经营管理

第四章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经营管理

[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贷款业务经营管理的目标,懂得贷款的规模、结构、风险等是贷款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关注的问题;通过学习贷款的种类,掌握不同的贷款方式下发放贷款应控制的要点;通过学习借款人的信用评估、财务报表分析、财务比率分析等内容,掌握科学管理贷款方法和依据;通过学习贷款的定价原理,掌握贷款价格的内容和贷款定价的方法;通过学习贷款风险管理,掌握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的措施,最大限度提高贷款的经济效益。

第一节 商业银行贷款种类及经营管理目标

一、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经营管理目标

存、贷、汇三大业务是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吸收存款是手段,办理结算是纽带,发放贷款取得收入是目的。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必须以利润的取得和积累为前提。在我国现阶段,对银行利润起决定作用的是贷款利息收入。因此,要提高银行的利润水平,就必须重视贷款业务的经营管理,明确贷款业务经营管理的目标。

1、贷款规模适度

一个银行在一定时期能发放多少贷款,通常由银行根据负债资金来源情况及其稳定性状况、中央银行规定的存款准备金比率、银行自身流动性准备比率、银行经营的环境、贷款需求情况等因素来决定。对一家银行来说,适度的贷款规模,既要满足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需要,保持较强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又要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贷款需求,争取更多的盈利。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既不违犯国家政策,又能使有限的资金加以运用,获取最佳的经济效益。

2、贷款结构均衡

贷款结构的均衡包含三个层次;一是贷款余额在一段时间内的各个时点上增减幅度基本上平衡,没有大起大落;二是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增加或减少,在时间和幅度上大体吻合,保持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的动态平衡;三是贷款的到期日及其金额均匀地分布在一定时期内的各个时点上,提高贷款业务的流动性。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或因一时大量放贷而产生头寸不足、因短贷长占而产生长期资金来源不足、因资金使用不当而造成高成本存款闲置等问题。

3、防御风险

对任何一家商业银行来讲,都衷心希望所发放的任何一笔贷款到期均能按期收回。但贷款能否收回,不取决于银行良好的愿望,关键是由借款的信用和借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来决定。也就是说,贷款的风险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而风险一旦发生,必然会给银行带来损失。所以,银行为了减少损失,就有必要加强对贷款风险的管理,尽量避免或减少贷款损失的发生。

4、盘活存量

贷款的存量是指银行贷款在行业、企业之间的分布状况或组合方式。它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信贷资金的部门分布结构;二是信贷资金的企业分布结构;三是信贷资金在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金贷款上的分布结构。盘活存量,就是要克服信贷资金在部门之间、企业之间、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之间的不合理分布,从而使信贷资金按其运动规律和要求运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解决信贷资金供求不平衡的矛盾。

二、商业银行贷款的种类

长期以来,我国不论是理论界还是从事实际业务的部门,甚至每个商业银行对贷款种类划分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其结果对中央银行的监管造成诸多不便,也使贷款人难以具体掌握。根据我国金融理论界对贷款种类的划分方法和实际工作中的习惯并参考了国际上习惯的划分方法,《贷款通则》按不同标准对贷款进行了分类。

1、按照发放贷款时是否承担本息收回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可以将贷款划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自营贷款是指贷款人以合法的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自营贷款是我国贷款人发放的数量最多、比重最大的贷款。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发放贷款的资金是以合法方式自筹的,目前有自有资本金、吸收的存款、借入的资金等;二是贷款由贷款人自主发放、风险自担;三是收益归贷款人。

委托贷款是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风险。贷款人只收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委托贷款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志发放和管理贷款;二是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发放和管理贷款;三是委托贷款的收益全部归属于委托人;四是委托贷款关系因委托贷款的收回或委托人取消委托而结束。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只有信托投资公司具有受托人资格,可以接受委托发放委托贷款。

特定贷款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特定贷款具有以下特点(这里讲的特点,只是《贷款通则》从概念上给予的界定):一是贷款的批准人是国务院,除此之外任何部门、个人都不得批准特定贷款,贷款的用途和期限、利率也是国务院规定的;二是在发放贷款前就知道它可能会造成损失,或一定造成损失,并对这种损失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对贷款的损失采取减息、挂账、财政补贴的方式补偿等(因为贷款的使用对国民经济发展关系重大);三是特定贷款只能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其他金融机构不得发放。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它们与其他商业银行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它们是国家投资设立的金融机构。国务院在领导和管理全国经济工作中,有权指定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对其批准的项目发放贷款,以满足某些对全国或区域经济发展有特殊意义的特殊项目对资金的需要。但是,若有可能造成损失,国务院必须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银行商业贷款}.

2、按照贷款使用期限,可以将贷款划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是指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中期贷款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贷款;长期贷款是指期限在五年(不含五年)以上的贷款。 从我国目前金融机构的具体做法看,我国主要有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一年等类型的短期贷款。短期贷款主要是流动资金贷款,是贷款人对社会生产流通领域的短期资金需要发放的贷款。短期贷款是我国商业银行最主要的业务之一,不论是在银行信贷资金的分配上,还是在整个贷款业务中占的比重都很大。从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实际来看,短期贷款又可分为工业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流动资金贷款、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农业流动资金贷款、外贸流动资金贷款等,而且,在不同的行业中,具体的贷款种类也不完全相同。

对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而言,主要是商业银行针对借款人在购建固定资产时资金不足而发放的贷款,或是满足基本建设的资金需要,或是满足更新改造的资金需要。由于中、长期贷款具有投资量大、周期长、周转速度缓慢的特点,因此,其运行规律、操作规范均不同于短期贷款:第一,对中、长期贷款投放总量实行双重控制,既要受商业银行信贷计划的控制,还要受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控制;第二,中、长期贷款对产业结构的影响重大,贷款结构受国家产业政策的制约;第三,贷款项目必须事先进行评估,包括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和合理性的分析论证;第四,资金使用实行项目管理,必须关注建设过程中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及每道工序的质量,以保证贷款项目的经济效益。

3、按照贷款有无担保和担保的方式不同,可以将贷款划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这种贷款的最大特点是不需要担保,仅凭借

款人的信用就可以取得贷款,因而风险较大。我国商业银行在《担保法》和《贷款通则》颁布以前基本上是以发放信用贷款为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贷款正逐步从信用贷款向担保贷款转变,信用贷款今后仅向信誉显著的借款人发放。

担保贷款是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从理论上讲,担保贷款的风险要小于信用贷款,但这并不意味着担保贷款一定就能够偿还。贷款到期能否偿还关键取决于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并不取决于贷款的方式。当然,在担保贷款情况下,若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商业银行可依法向保证人追索或处置抵(质)押品,这无疑增加了贷款按期偿还的一道屏障。

票据贴现是商业银行(包括其它金融机构)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方式发放的贷款。票据贴现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贷款,与一般贷款业务区别在于:第一,利息收取的方式不同。一般贷款的利息是到期收或按国家的规定定期收取;票据贴现的利息则在贴现时予以扣除,属于提前收取。第二,资金融通的期限不同。贷款期限有长短之分,或一年以内,或五年以上;票据贴现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第三,业务活动中当事人的关系不同。在贷款业务中,当银行对借款人发放了贷款之后,它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才开始存在;在票据贴现过程中,一旦银行将持票人的票据予以贴现,则贴现银行与持票人一般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了,贴现银行在票据到期后向票据的付款人索要票据款项。

第二节 商业银行对不同贷款方式掌握的要点

不同贷款方式是根据贷款安全保证程度划分的,而且在贷款的风险管理上各有所侧重,因此,需要分别了解各种贷款方式掌握的要点。

一、信用贷款方式掌握的要点

信用放款方式,是完全凭借借款人的信誉而发放贷款的形式。它的最大特点是不需要担保和抵押,仅凭借款人的信用就可以取得贷款,因而风险较大。我国商业银行过去基本上是以发放信用贷款为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贷款正逐步从信用贷款向担保贷款转变,而信用贷款今后仅向信誉卓著的借款人发放。因此,这种贷款方式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借款人或借款项目的信用分析是否科学可靠。

二、保证贷款方式掌握的要点

保证贷款掌握的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保证人的资格、保证的方式和保证期限。

1、保证人的资格

不同的保证人,由于信用等级不同,对贷款风险的影响程度不同。我国《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可见,保证人可以是法人、公民,也可以是其他组织。从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看,下列组织不能担任保证人:第一,国家机关。由于国家机关属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机构,不具有直接从事经济活动的职能,其活动经费源于国家预算拨款,而保证行为是一种经济行为,因此,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否则,既有悖于国家机关的性质,干扰国家的经济秩序,也影响国家机关管理职能的行使。第二,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是法人的组成部分,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只能在法人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当然,“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

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第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因为这些单位从事的是公益事业,而不是以经营活动为主要目的,而保证行为属于经营活动,并且这些单位的活动经费主要来自于国家的预算拨款或者捐助,所以不具备从事保证的行为能力。

2、保证的方式

保证方式是指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依《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方式有两种:第一,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借款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完全清偿债权的情况下,才负担保责任。即一般保证的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不仅须证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事实,而且须证明已就主债务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完全受偿。当然,在下列情况下,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一是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第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下,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只要有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不履行债务的事实,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即发生效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只须证明债务人有届时不履行债务的事实即可,而不论债权人是否就债务人的财产已强制执行,保证人均应依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起止时间,保证人在该期间承担保证责任,过了该期间,即使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保证人也不承担保证责任,由此可将保证期间分为两种:约定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前者是指债权人与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后者是指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保证期间。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约定保证期间都优先于法定保证期间,而且只有在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定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履行债务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一旦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依法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即行终止,此后,债权人对保证人的请求权直接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银行商业贷款}.

三、抵押贷款掌握的要点

抵押贷款是指债务人以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向银行取得的贷款。抵押贷款掌握的要点有:

1、抵押物的条件

一般来讲,抵押物应具备以下条件:抵押物应是抵押人享有处分权的财产;抵押物应是可让与物,即法律规定可流通的财产;抵押物须为非消耗物,即抵押物应不因继续使用、收益而毁损其本来的价值及形态;抵押物应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抵押的财产,不得成为抵押物;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应是可以公示的财产;为保护第三人的利益,抵押的设定应进行公示;抵押物的价值不得低于被担保的债权的价值。

2、抵押物的登记

{银行商业贷款}.

抵押物的登记就是法律规定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抵押物进行审查和登记的行政法律行为。它是公示、公信原则的运用,它对于发挥担保功能,维护交易秩序,保护债权人和第三人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使抵押权生效,这是抵押登记的最主要的效力;防止虚假抵押,即通过登记机关审查,防止将他人财产、没有处分权的财产、使用寿命已过的财产、禁止抵押的财产进行抵押,也可防止抵押价值明显偏高偏低的现象;防止重复抵押,即防止将已抵押的抵押物在没有余额的情况下再次抵押;保证抵押权的实现。建立抵押物登记制度既有利于国家从宏观上对合同的监督管理,防止或减少利用抵押合同进行违法行为,又有利于保障抵押权人对抵押权的实现。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的抵押物为: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或乡、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除此以外的其他财产,是否登记,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以土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登记部门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乡、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登记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的部门;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管理部门;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四、质押贷款掌握的要点

质押贷款分为动产质押贷款和权利质押贷款两种。

1、动产质押贷款的掌握要点

动产质押贷款是指商业银行以获得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为条件而发放的贷款。与抵押贷款一样,商业银行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也必须重点审查质押物是否符合商业银行的要求(包括质押物的合法性、质押的数量和质量),特别是要注意动产的易保管性和流动性。因为,在动产质押贷款中,质物是由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保管,是以占有来进行公示的,不需要登记,因此,为了保证银行债权收回价值的最大化,质物必须是容易保管、不易变质的动产。

2、权利质押贷款的掌握要点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可作为质物的财产权利包括:第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第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第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第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借款人以权利质押的方式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了审查权利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外,若是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可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兑现或者提货,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依法可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商业银行与借款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权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出质的,商业银行与借款人也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权利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出质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五、票据贴现掌握的要点

票据贴现是票据的持有者以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融通资金的行为,银行扣除自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将票面余额支付给贴现申请人。从我国目前的规定看,银行可以贴现的票据仅局限于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在票据贴现过程中,商业银行除了要遵从贷款业务审查的一般内容(如,是否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是否符合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有关要求等)外,重点是对票据的审查。第一,票据的商业性。审查供货合同、发票和运单,核实票据是否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第二,票据的要式和要件

银行商业贷款篇四

2015年最新银行贷款利率表

银行贷款利率表(以1万元为基准)

银行商业贷款篇五

商业银行贷款定价

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完善利率市场机制和风险内控机制、实行差别化定价和优化信贷资产结构等方 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对策长期以来,我国的存贷款利率一直由中央银行统一制定并颁布实施,严格的利率管制直接导致了商业银行产品定价能力的不足,产品价格不能对市场变动做出迅速准确的反应。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商业银行对产品价格缺乏敏感性和定价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一大瓶颈。

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操作实践 模式分 所谓贷款定价就是合理确定贷款的利率。随着人民币贷款利率的逐步放开,各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经历了按官方基准利率定价到小范围浮动贷款利率,再到自主确定贷款利率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不少商业银行制定和完善了贷款定价管理办法或利率管理模式,并建立了根据成本、风险等因素区别定价的管理制度。通过溢价覆盖风险弥补损失,提高银行收益,是目前商业银行有效应对利率市场化后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扩大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一)基准利率加点定价模式的运 1.基准利率加点定价模式。该定价模式选择某种基准利率,如以LIBOR或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等利率为“基价”,根据信用等级、风险程度等确定不同水平的利差,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加上可能的违约成本和资金成本确定,用公式表达为:贷款利率=基准利率(1+系数 2.基准利率加点定价模式应用途径。目前我国银行业贷款成本的准确分摊很难做到,我国货币市场基准利率的确立,为规避成本核算问题提供了替代方法。以基准利率加点模式为基础,运用新巴塞尔协议内部评级法(IRB法)的风险计量方法,以基准利率和风险溢价为主要参数,可以将该模式优化为: 贷款利率=货币市场基准利率+风险溢价+期望利润率[4]

模型中各主要参数设定如下:①以银行间市场债券利率作为基准利率。2004年10月27日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推出债券7天回购利率为货币市场基准利率参考指标,这为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提供了标尺。可选用一定平滑时段,比如以1个月期限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代替贷款成本,这样就能规避当前商业银行成本分摊困难的矛盾。②贷款风险溢价。贷款风险溢价主要依据贷款的风险评级与分类、贷款的预期损失率和非预期损失率确定。目前,我国大部分银行贷款采取五级分类法,也缺少风险管理基础数据的历史积累,因此,可采用外部评级法和专家打分法相结合的方式,给出不同信用等级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资本分配系数表;资本期望回报率可取我国上市银行2004年平均资本收益率指标。③期望利润率。参照同业和本行近几年的平均利润率,管理决策者先给定本行一个期望利润率区间。在该区间范围内,客户经理可结合综合贡献度情况,自行给定每一笔贷款的期望利润率。(二)客户利润分析定价模式 客户利润分析定价模式在为每笔贷款定价时,需考虑客户与本行的整体关系,即全面考虑客户与银行各种业务往来的成本和收益,在此基础上根据银行目标利润给客户贷款定价,用公式表示为:∑(贷款额×利率×期限)×(1—营业税及附加率)+其他服务收入×(1—营业税及附加率)≥为该客户提供服务发生的总成本+银行的目标利润 银行根据目标利润期望和预计的贷款损失率等指标可计算出盈亏平衡点和某一目标利润额的平均贷款利率。客户盈利分析模型通过差别定价,既能稳定客户,又能通过其他利润点弥补贷款损失。这种定价方法要求银行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实现“分客户核算”和“分产品核算”,准确地核算银行为客户服务提供的总成本。[5(三)基准利率加点模式和客户利润分析定价模式的比较 基准利率加点定价模式和客户利润分析定价模式都要考虑客户信用、资金成本、利润目标、市场竞争因素、时间的长短、贷款规模大小、有无担保、选择性条款(还款期限、方式改变)、逆向选择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但是侧重点不一。 基准利率加点模式是“外向型”的,表现出更强的市场导向。通过这种模式制定出的贷款价格更贴近市场,从而更具市场竞争力。但基准利率加点模式在确定“风险加点”幅度时,需充分考虑银行的资金成本和可能的违约成本等。由于对资金成本重视不够,有时可能导致占有市场而失去利润的结果。 客户利润分析定价模型是一种较为理想的定价策略,体现了银行“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它摈弃了“就事论事”的思维框架和以“业务为中心”的传统经营模式,试图从银行与客户的全部业务往来关系中寻找最优的贷款价格。采用这种模式有可能得出富有竞争力的贷款价格。而客户盈利分析模型以银行的会计信息系统能够实现对客户分开核算为前提,要求管理会计在银行的全面推广和应用。目前,我国一些商业银行在推行和尝试的管理会计信息系统,意欲建立以明细客户为核算对象的信息提供渠道,虽然还处于起步阶段,但代表着未来的发展方向

商业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时,最大的难点是如何给贷款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价。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利润率已大大降低。在一个竞争激烈的信贷市场上,中小商业银行通常是价格的接受者,这使中小商业银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迫切需要对贷款进行合理的定价。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目前贷款定价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借鉴西方商业银行相对成熟的贷款定价的理论和实践,结合我国现实条件,提出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应根据不同的客户类型选择相应的贷款定价模式,对于中小企业客户的贷款定价应采取成本加成模式,对于银行的重点客户应采取客户盈利分析模式,对于其他客户则可采取综合定价模式。本文还分析了中小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原则和应采取的策略,提出中小商业银行贷款定价过程中应执行的步骤,以及中小商业银行还需进一步完善的制度建设和配套措施。最后,文章通过列举两个不同类型的贷款客户,即重点客户和小企业客户,并针对各自不同的业务特点及差异,提出对其应采取的不同的贷款定价措施

3 我国商业银行适用的贷款定价模式的探讨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并不成熟和完善,融资渠道主要局限于银行信贷。尽管资本市场也对外资银行开放,但一段时期内国际大型商业银行还很难在中国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提倡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应参照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以成本加成模式的定价为主,同时考虑银行与少数大型优质客户之间的关系,如他们在银行的存款,给银行带来的中间业务收入等因素适当给予一定的优惠。 对于信用违约风险的测定,对于信用违约风险的测定,由于数据库尚不完全,因此不建议我国商业银行使用过于复杂的CreditMetrics技术计算预期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现阶段可以根据贷款的期限、贷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预期现金流入和抵押品等来估算。对于未预期的违约概率这部分建议先通过准备金来弥补。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可以采用如下的贷款定价的公式:

当使用成本价加成法定出的利率高于银行同业拆借利率时,贷款利率=(资金使用成本呢+贷款费用+客户违约成本+客户存款利息支出+账户管理成本+目标利润率-客户存款账户收入-结算手续费收入-其他服务费收入)/(贷款额×期限) 反之,贷款利率=银行同业拆借率+目标利润率-(客户存款账户收入+结算手续费收入+其他服务费收入)/(贷款额×期限 然而由于该模型未考虑税率等因素的影响,还有待进一步的细化。同时该模型并没有通过实证检验,可能会忽略某些因素或者夸大某些因素的作用,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另外RAROC模式具有全面的考察风险与收益,精确的计量PD与LCD等方面的优势,应成为我国贷款定价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我国商业银行定价管理的发展及现状

长期以来,由于价格由政府管制,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以规模管理为重点,包括制定下发存、贷款计划,完成计划规模目标等等,基本没有成形的定价管理。各行虽然都有利率管理的职能,但也主要是贯彻执行央行利率要求,银行本身没有特别的要求。但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逐步加快,以及服务价格方面有了合法收费的权利,我国商业银行逐渐认识到定价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并开始了主动定价、积极定价,建立定价管理运行机制的历程。到目前为止,我国商业银行定价管理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银行商业贷款}.

第三,在贷款定价方面,尝试定价模型的建立与应用。在贷款利率上限放开后,商业银行有了广阔的贷款利率自主定价空间,开始尝试搭建与贷款风险评级相对应的各种贷款定价模型,并在实践中加以试

二、我国商业银行定价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在定价管理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国际先进商业银行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从自身的角度看,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二)定价管理体系尚不健全(三)科学定价尚缺乏有力的工具和系统支撑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虽然在积极尝试定价工具和模型的开发与运用,但离真正科学定价还有一定距离。具体表现在:一是利率定价模型的计算结果可能与我国市场的实际有较大差异,这主要是由于信用风险评估尚未做到精准,虽然不少银行已着手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系统的开发,有的领先银行已初步开发完成,但内部评级法系统是建立在大量历史数据分析基础上的,而历史数据匮乏是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问题。二是对成本缺乏细致分析,部分银行虽已投入并开发了管理会计系统,尝试运用作业成本法分析银行的各项成本,但尚未进入全范围使用的阶段。三是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系统的开发和运用还不成熟。四是有不少银行对本银行定价统计信息的收集还处于手工统计阶段,建立在银行计算机生产核心系统基础上的定价数据信息系统有待开发。

建议(一)商业银行要加快股份制改革步伐"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通过正确界定各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以及高级经营管理层的权责利关系"真正确立受资本充足率约束的利润最大化经营目标"防止政府或某一股东干预日常业务经营"为贷款定价奠定微观经济基础$+ ("建立合理的目标利润率和贷款收息率$第一"商业银行应根据信贷市场上同业之间的竞争状况及同业利润平均水平"制定合理的目标利润率"避免利润过高而丧失对优质企业的竞争力并最终影响贷款的效益$第二"商业银行应考虑贷款资产必然有一部分要转化为不良资产"难以给银行提供收入"贷款定价时应将这一资产扣除掉"确定一个合理的贷款收息率$-"建立风险量化分析系统$商业银行除了根据客户整体信用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外"还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风险量化手段"针对特定的某笔贷款风险状况的风险等级及与之相应的违约概率和违约后贷款损失的比率的风险大小进行衡量"尽量做到对贷款人的违约风险与期限风险的量化并给以区别对待"不断改进风险分析方法"建立单个总分支行之间与整个银行体系之间的信息监测!反馈系统$!"充分考虑竞争者所提供的贷款价格$商业银行必须使自己的贷款定价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例如对于同一笔贷款"如果其它银行能对贷款者提供较低的利率而其它方面服务也差不多的情况下"则该银行将不得不相应地调低该笔贷款的利率$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将满足于降低的利润率"或者尝试一种将较低的利率与较低的获利目标结合起来的策略$+三,选择客户盈利定 积累的客户数据资料日益丰富!对自身成本计算与分配的准确测算!那么就可选择这种"以客户为中心#的客户盈利定价模式$%四!建立动态综合平衡的定价机制$无论商业银行选择何种定价模式!都需要有动态综合平衡的发展观$首先!商业银行应综合考虑客户与本行之间的所有往来关系!通 综合&立体的分析!把握贷款市场变化的趋势!为整个客户关系定价$其次!商业银行应细分客户市场与产品市场及贷款种类&贷款期限&信用风险度&贷款金额等的不同!同时兼顾市场竞争策略!建立起贷款风险与效益相对应的动态平衡机制!并定期审核调整!以此适应市场的变化!从而形成合理的差价关系及比价关系

银行商业贷款篇六

买房潜规则大揭秘_售楼小姐告诉你如何贷款最实惠

买房潜规则大揭秘 售楼小姐告诉你如何贷款最实惠{银行商业贷款}.

(一)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二)1、先与开发商签定房屋买卖合同; 2、根据开发商要求提供的资料:户籍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复印件,由自己所在单位开具盖有公司鲜章的收入证明(开发商所签银行的收入证明格式)交由开发商办理; 3、经过银行审批后通知和银行签定,就完成了。{银行商业贷款}.

(三)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揭贷款中人们最关心的是条件及程序,首先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2、购房协议书正本。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四)其贷款手续及程序是这样的。首先,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 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五)经过以上手续及贷款买房流程,您就可以通过按揭得到新房子了。 通过记者以上所述您应该对按揭有了更深的认识,并且了解了办理贷款的相关事宜,希望按揭这把钥匙打开更多的属于你、我、他的新房之门。购房者如何办理按揭贷款? 楼宇按揭在美国、日本、新加坡、香港等地相当普遍,已成为发达国家和地区广为流行的一种融资购楼方式。在国内,按揭近几年才在上海、北京、深圳等一些城市开始推行。在房地产市场上提供按揭的楼盘其销售业绩明显优于其他楼盘。购房者办理楼宇按揭的具体程序如下:(1)选择房产 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 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3)签订购房合同 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

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4)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买房付全款还是办按揭? 选好了房子,接着遇到的问题就是付款。不是所有的买房人都能拿出全部房款的,所以就有了贷款买房,或叫按揭买房,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

(六)付全款的优缺点

{银行商业贷款}.

付全款的三大优点:

1.付全款省钱 虽然第一次付的钱多,但从买房的总数来看,可以免除各种手续费、银行利息等。而且因为是一次性付款,所以能和开发商讨价还价,进一步节省购房款。2.无债一身轻 付全款购房日后没有经济压力,因为购房者已经可以不再为房款操心,从容安排以后的金融计划。同时也节省时间,不必进行任何资信认证,今日事今日毕。3.转手容易 从投资角度说,付全款购买的房子再出售方便,不必受银行贷款的约束,一旦房价上升,转手套现快,退出容易。即便不想出售,要发生经济困难时,还可以向银行进行房屋抵押。

付全款的两项缺点:

1.资金压力大 如果不是资金充裕,毕竟一次性投入很大,也许影响消费者其他投资项目。 2.投资风险大 除非对其房产项目有相当了解,包括建筑质量、开发商技术和资金实力等,需要购房者有相当的技术专业水准,普通人无法达到。

(七)按揭的优缺点

办按揭的三大优点:

1.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 按揭就是贷款,也就是向银行借钱,购房不必马上花费很多钱就可以买到自己的房子,所以按揭购房的第一个优点就是钱少也能买房。2.银行替你把关 办借款是向银行借钱,所以房产项目的优劣银行自然关心,银行除了审查你本身外,还会你审查开发商,为你把关,自然保险性高。

办按揭的缺点

1.背负债务 说到缺点,首先是心理压力大,因为中国人的传统习惯不允许寅吃卯粮,讲究节省,所以贷款购房对于保守型的人不合适。而且事实上,购房人确实负担沉重的债务,无论对任何人都是不轻松的。 2.不易迅速变现 因为是以房产本身抵押贷款,所以房再出售困难,不利于购房者退市。

(八)公积金往往成为工薪族心目中的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但是不买房就取不出的局面让公积金饱受诟玻但对于买房一族来说,特别是首套房的买房者,公积金的效用是可以发挥的。

诀窍一,首次购房用足额度 A女士几年前全额付款买了婚房,现在准备用公积金贷款为父母买套养老房,但却被告知,她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商业性第二套房贷。A女士很郁闷:我和先生都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为什么会没有资格申请呢?显然,A女士被公积金贷款新政“误伤”了。现在持有房产的人均面积超标了,当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因此,在目前情况下,首次购房一定要用足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需要提醒的是,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在婚前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婚后,即便另一方没有买过房,其公积金使用也会受到影响,所以,夫妻双方最好能同时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以用足额度。

诀窍二,主贷参贷仔细斟酌 B先生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较多,考虑到离退休还有近10年时间,要用好这笔钱,最好的办法是贷款买房。在看房时,细心的中介提醒他,办理公积金贷款不妨以儿子作为主贷人,他作为参贷人。原来,B先生已经买过房子,按规定,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要符合改善性需求的标准,即便符合了,利率也要按照1.1倍计算。而由于他们前次购房时,儿子尚未成年,按规定,成年后的儿子单独购房就可以享受首套房政策。 B先生儿子刚刚参加工作,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很少,不能用足额度,B先生参贷后,其账户内的余额可以合并计算额度,帮助儿子用足首套房公积金政策。贷款申请人的配偶、同户成员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同户成员是指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与贷款申请人属同一户籍且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直系血亲。B先生符合共同贷款的条件。

诀窍三,提前还贷扣准年限 两年前,C先生利用公积金贷款购置了一套房,贷款期限为10年。如今,C先生准备提前还掉部分贷款。他听说,提前还款可以通过缩短贷款年限,享受到低利率。但他提前还款后,却发现利率并未降低。原来,公积金贷款利率年限不同,其利率也不同,主要区分是有没有超过5年。C先生两年前买房时,5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87%。而5年期以内(含5年)的利率为3.33%。缩短还款期限的利率计算依据为:缩短后的贷款年限加上已还贷款年限,若少于5年的(含5年),剩余还款期内的利率按5年期以内计算;若超过5年的,则仍按5年期以上利率计算。需要提醒的是,即便C先生将剩余还款期限缩短到3年,其前两年已经按5年期以上利率计付的利息将不能减退,只是在剩余3年的还款期内能享受低利率。

公积金购房还要避免三大误区

误区一:首付可以使用公积金 如果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经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误区二: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 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他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龋。

误区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不能再用公积金购房 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系统上就会有记录,在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但是,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住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九)

贷款,直白点说就是向钱庄付息借钱。对于大部分个人而言,银行几乎是现在唯一可以选择的合法钱庄。这位“债主”的特点是,拒绝风险。它们最喜欢买房子的贷款者。银行个人贷款大致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类贷款三类业务。由于对公贷款的风险把控越来越严、国家对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行业贷款压缩,银行个贷业务份额因而渐长。而这其中,个人房贷因业务量大、不良率低成为个贷业务中的绝对“大头” “一是可以累积客户,很多贷款的客户同时也具备存款、购买理财产品的能力;二则实际房贷业务稳定且持续期限长,资产质量高、还款风险小,累积起来的收益更高。”某国有商业银行个贷部员工说。不过房贷受政策调控影响较大,“前段时间一个月才三四笔业务,而购房回暖的时候一天就有五六笔。”北京某商业银行的个贷员说。1.地产商是它们的好搭档

“我们总行与地产商有合作关系,每年会给它们一笔‘融资顾问费’作为回报。”一位银行信贷员说。因为房贷的需求源是购房者,这些资源掌握在地产商手里,“房屋销售中介也很重要,一些市场份额大的中介,都与好几家银行有合作协议。”因此,个贷经理更要注意与房产销售拉近距离,“我们至多能看到客户在本行内的资产情况和征信记录,而其他信息,房产销售人员当然更清楚,有的还会直接教客户怎么应对银行人员。”任何一个楼盘开盘后,为了保证客户顺利贷款,开发商都会引入多家银行驻场,“开发商会要求我们必须让客户贷到款,一旦有一位客户因贷不到款而买不了房,你就从这个楼盘出去。”也就是说,在买房者资质不够的情况下,个贷经理也会尽量想办法。2.它们对贷款后的真正用途监管不严 针对消费贷款,现在新兴的一种方式叫做“循环信贷”,也就是说根据客户抵押资质和还款能力,在一个年限内审批一个固定的放贷额度。客户可在此额度内随时支取和归还资金。但此后,商业银行一般都懒得去对贷款用途做监督。按规定,对于个人贷款资金,银行原则上是受托直接向借款人的交易对象支付,比如房贷直接汇到开发商账户,装修贷款直接进入装修公司账户。但对借款人难以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额度不超3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借款人可自主支付。一些人将这些消费贷款用来支付房贷,银行也睁只眼闭只眼。有的中介机构会专门帮人操作,支付一定的“通道费”,将其他用途的贷款从对方账户支出,打入客户账户。这样的后续故事,银行很少理会。3.他们觉得二套房贷风险大、收益大 这其中有个关键影响因素—风险权重。风险权重简言之就相当于对贷款资金的预留比例,例如目前每放出100万元的首套房贷,要预留45%也就是45万元的风险准备金,而二套房要预留60%即60万元的准备金。“以北京地区为例,大部分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采取优惠能达到8.5折、9折;而二套房贷款利率,银行仍普遍执行上浮1.1倍,甚至更高。目前银行做二套房贷只比做首套房贷多赚27%左右,但却要占用更多的风险准备金。”某商业银行个贷部员工说。银监会最近推出新规定,从2013年元旦起首套房贷、二套房贷的风险权重都统一为50%。“风险权重统一之后,二套房贷能赚到的利息要比放首套房贷多出约六成,这将刺激银行多做二套房贷。”4.年底申请房贷不容易 这其中有个关键影响因素—风险权重。风险权重简言之就相当于对贷款资金的预留比例,例如目前每放出100万元的首套房贷,要预留45%也就是45万元的风险准备金,而二套房要预留60%即60万元的准备金。“以北京地区为例,大部分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采取优惠能达到8.5折、9折;而二套房贷款利率,银行仍普遍执行上浮1.1倍,甚至更高。目前银行做二套房贷只比做首套房贷多赚27%左右,但却要占用更多的风险准备金。”某商业银行个贷部员工说。银监会最近推出新规定,从2013年元旦起首套房贷、二套房贷的风险权重都统一为50%。“风险权重统一之后,二套房贷能赚到

本文来源:https://www.dagaqi.com/fangdai/7566.html

《银行商业贷款 2016年贷款新政策.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