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记者 余俊杰 通讯员 黄利梅 袁小英) 近日,坪山新区再启动一项便民服务,可通过网络远程办理卫生许可证。市民杨先生表示,他从事酒店经营10余年,一直都是现场办理相关业务,从未想过通过电脑就能完成申报。
近日,杨先生在坪山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卫生许可证复核业务时,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杨先生一一录入办理需要的信息,申报人只需简单的用户注册后便能快速地完成申报工作。申报完成后,由工作人员网上核实申报材料及录入信息,同时完成信息的导入、受理、复核及快速审批等程序。最终由申报人自行选择邮寄或现场的方式提交材料和领取证件。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第八条:“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设备说明:小型酱油机采用的最新“酿造酱油”生产技术,原料是经过高活性微生物发酵酿成的纯天然 “纯粮酿造”酱油。设备采用微电脑温控,占地面积小,在一间普通的3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里就可以生产;生产过程中没有噪音、没有污染。全套工序——从投料、生产、杀菌、定量灌装、包装封口到出产品为流水线式生产,各项理化指标经卫生部门的检测,完全符合国家GBl8186—2000(《酿造酱油》)标准。该项技术已申报国家专利。
——小型酱油生产机是农村、乡镇及下岗职工发家致富的绝好项目!
可是,实际上......
不是谁都能建酱油厂:
《酱油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对酱油加工厂的从业人员也有严格规定。工厂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工厂必须具有足够的保证产品质量和严格按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计量、检验人员。如果一个人具备了“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集中了“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计量、检验人员”的专业技能,那么“家庭主妇也可以进行生产”。这,可能吗?
不是谁生产的酱油都能卖得出去:
小加工厂食品生产许可证好办吗篇四
食品“小作坊和摊贩”不需申办许可证
小加工厂食品生产许可证好办吗
食品“小作坊和摊贩”不需申办许可证
罗世永
[摘要]目的 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方法 深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经营者及有关执法监管部门进行社会调查。 论点 对通过消费者自我判断、自律和市场竞争能有效保证的低风险食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
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分别应由质监和食品药监部门实行登记式备案管理,工商部门办
理营业执照;不应对其设定任何形式的前置性许可(如生产许可证、准许证、QS证);
不应对其限定销售区域。 结论 质监和食品药监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
贩按《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要求,实行产品抽检,经验证合格,保证其食品卫生、
安全、无毒、无害并对其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即由工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准其无
限制地进行入市场销售。有关部门必须责无旁贷地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关键词]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证》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Manufacturing license might not be needed for food workshops and stall-keepers
Shiyong Luo
Xin Qiao Epidemic prevention station of Zizhong County, Sichuan Province
Zizhong County (641200), Sichuan Province,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standardize the supervising measures of food workshops and
stall-keepers, and ensure the food safety. Methods To investigate traders of food
workshops and government regulator of law enforcement deeply. Argument The low risk
government regulation of food production and processing workshops and stall-keepers could
be guaranteed effectively through the self judgment, self-disciplined and market competition
of consumers; The supervision could be achieved by the registration record management style
of the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the food and drug supervision departments, and the business
license issued by the business sector; Any forms of first set of license (such as, production
license certificate permit QS) should not be set; the sales area should not be limited too.
Conclusion To ensure food hygiene, safety, and harmless, the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the
food and drug supervision departments should perform product sampling from food
production and processing workshops and stall-keepers and the registration record
management of the information associated with food hygiene, safety, non-toxic and
harmless and issue conformity certification,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s of No. 29 item of小加工厂食品生产许可证好办吗
‘Food Safety Law’; The business license should be authorize by business sector to permit
no-limited sales in sales market, and the dail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under the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the food and drug supervision departments should be enhanced.
Key words: Food workshops Stall-keepers ‘Food Safety Law’
‘Food production license
《食品安全法》没有明文对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设定行政许可[1];国务院也未对其设定前置性行政许可[2]。
然而,两年多过去了,全国除宁夏外还没有其它省人大出台
相应管理办法,对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理还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如何既鼓励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改善生产经营条件,保护其合
法权益,又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整治打击其非法行为,保证食品安全,目前的认识和监管行为越来越混乱。
1 方法
采用文献研究法,依据《食品安全法》、《立法法》和《行政
许可法》等6篇法律文献得出法律理论依据;通过典型调查法,对近几年对我国出现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及瘦肉精事件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研究;采用个案调查及走访调查法,作者通过深入到某市郊区42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经营者及某市工商、卫生、质监执法监管部门进行了为期两年多的社会调查。最终判断、分析、辩解、争论得出如下论点:
2 论点
对通过消费者自我判断、自律和市场竞争能有效保证[3]的低风
险食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分别应由质监和食品药监部门实行登记式备案管理,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不应对其设定任何形式的前置性许可(如生产许可证、准许证、QS证);不应对其限定销售区域。
3 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对食品生产经营设定行政
许可时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摊贩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1]。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依法设定前置性行政许可时规定:“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 。
《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
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 [4]。
如果各省人大制定相应管理办法时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
食品摊贩增设行政许可,不但与《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不一致,还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并且违反了《立法法》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规定[5]。这种管理办法将造成监管混乱,影响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施行中将因冲突被否定而形同虚设。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2010年1月16日通过并施行的《食
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需办理《生产准许证》并作为前置性行政许可。这增设的行政许可就违反《立法法》中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规定[4]。
某市质监部门自《食品安全法》09年6月1日施行至今,依
旧还在依照《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应的派生性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等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监管,要求办
理生产许可证,按他们的规定等同于QS证。这不但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还滥用权力违反《立法法》一般规定服从特别规定、旧法服从新法的原则规定[5]。
一些地区及部门规章限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
产品进入超市、集市贸易、跨区域销售,这不但是一种歧视性的贸易壁垒,还违反了《产品质量法》[6]。
办证并不是唯一的监管手段。
近几年震惊全国甚至世界的食品安全事件,如“大头奶粉(又
称杀人奶粉)”、“苏丹红事件”、“矿物油大米”、以三鹿奶粉为代表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以及双汇火腿肠原料中的“瘦肉精猪肉”事件不都是发生在一些大型生产企业吗?不都是办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吗?
某些食品生产(如豆芽),本有简易的生产方式,非要办一个
什么生产许可证,用现代化的工厂生产,其结果,大批人失业了,价格垄断抬高了,一个统一违法添加贴有QS认证的无根雪白胖豆芽要百姓吃了。
那些具有高学历,通过普法教育的高层次管理人才,证照齐
全的现代化管理企业,并不一定比没有什么文化修养,法律意识不健全,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摊贩多干好事,要说前者的“优点”就在于:霸市抬价,统一集中施毒。
这些追求高额利润,置消费者健康、生命安全于不顾的违法
添加的证照齐全企业,除了其法律意识淡薄外,最起码的企业良
知、良心、道德都极端的败坏,不是什么QS证能限制其违法行为。
从古至今没有“QS证”的时代成百上千年,没人能说明违法小加工厂食品生产许可证好办吗
添加多多少案例; QS证监管模式年代,同样没有人能说明违法添加少了多少案例。
并不是所有的高科技、现代化、大型固定的食品生产方式都
适合我国国情,并不是所有简单、传统、小型、分散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摊贩就脱离监管范围。
历史经验教训证明:食品安全问题与食品生产企业的大小没
有直接关系!与是否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没有直接关系!与是否办理QS认证没有直接关系!关键在于监管部门的经常性监管是否到位!
那么,有的部门又为什么会热衷于设置办证式监管模式呢?
其一,通过办证可以发挥一定的规范监管作用,其二,可以推卸责任,其三,从另一个层面讲,可以权利寻租。办一个“什么认证”“什么生产许可证”少则2、3万元,多则9、10万元,这些收入其中一部分被送礼用了,另一部分还得通过中介机构遮饰拿证。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单位数占我国食品生产经营
者总数的60%以上,数量庞大,从业人员众多,多数为成百上千年的传统食品,分散经营极大地方便满足了大众百姓的饮食文化需求;生产条件简易,成本低廉,价格不高,易被百姓接受。
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设置《生产许可证》、《准
小加工厂食品生产许可证好办吗篇五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资格
1 申请人主体条件:
a) 申请人应持有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可以为企业法人、合作社等,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b) 申请人持有负责人营业执照的,应携带其上级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文件,由其上级法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申请人的注册地(即住所)和生产场所均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3 申请人应是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的生产企业(具体见表1,其中设计产业政策的产品目录见表2),期满换证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覆盖申请取证的产品。
4 申请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 生产许可检验申请条件:
a)申请人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检验申请相应的食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副本;
b)申请人应持有经营范围覆盖生产许可检验申请的产品的营业执照;如申请人持有负责人营业执照的,还应携带其上级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文件,由其上级法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申请人应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d)申请人的注册地(住所)应在本行政区域内;
e)申请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许可条件
1 生产属于法律法规及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目录的食品,不包括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以及以胶囊、口服液、片剂、冲剂等形态出现的食品。
2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细则的规定。小加工厂食品生产许可证好办吗
3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北京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目录》等相关规定。
4 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
5 具备与其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生产场所,生产场所设置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商业布局和食品安全规划,并征得其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同意。
6 具备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无害化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7 具备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自行检验设备和设施。
8 具备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9 具备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检验人员和生产操作人员等专职人员。
10 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11 具备保证食品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项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食品添加物(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产品检验管理制度,产品出厂登记制度,食品包装、储存、运输管理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问题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质量投诉处理制度,重要情况报告制度,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制度,产品(配方)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监督考核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检验员管理制度等。
12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应使用安全、无害的容器、工具和设备,配备与其生产规模和食品种类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备设施以及具有连续测量和记录温度功能的装置,并保证正常运转,不得无故关停,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13 具备网络连通能力,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搜集工作。
14 在生产场所明显位置设立食品安全公示栏。
15 生产乳制品应具备完善的电子信息记录系统,规范生产全过程信息记录,实现生产全过程可追溯。鼓励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的电子信息记录系统,并实现生产全过程可追溯。
16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表1 食品生产许可目录细化表
小加工厂食品生产许可证好办吗篇六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程序
小加工厂食品生产许可证好办吗篇七
小作坊许可一般条件和申请程序
小作坊许可一般条件
一、小作坊生产加工场所周围不得有明显污染源,排污沟渠应当经常清理或密闭,不得散发出异味;应当距开放式厕所、倒粪池、化粪池、污水池、垃圾场(站)等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直线距离25米以上。
二、小作坊生产加工区应当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做到干净整洁,与生活区相对隔离。
(一)墙壁、棚面一般应当使用浅色无毒材料覆涂,不脱落、易清洗、无灰尘;
(二)保证排水状况良好,污水能够及时处置;
(三)有防蝇、防鼠、防虫等措施;
(四)有相应的洗手、更衣等设施。
三、小作坊使用的设备或设施应当用无毒、无害、无异味的材料制成。
四、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
五、小作坊生产加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健康证上岗。
六、小作坊应当建立原辅材料、不合格食品、食品添加剂等台账,并及时记录。应当对采购的原辅材料及添加剂,
依年度索取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按照进货批次索取检验报告。
七、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乳制品、酒类(自酿白酒除外)、饮料(市场外不以现场制售为主)、冷冻饮品、果冻、肉制品(市场外不以现场制售为主,酱卤类除外)、调味品(味精、鸡精)、特殊膳食食品等高风险食品。
小作坊许可证办理程序
申请人申请领取《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证》,应当到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村(社区)组织提供的小作坊未污染环境、不影响附近居民的意见;
(四)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一览表及健康证复印件;
(五)食品生产加工相关的生产设备、工具清单;
(六)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应在材料上签字确认。
小加工厂食品生产许可证好办吗篇八
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证申请书
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食品种类及品种 申请人名称 生产场所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首次申请□ 延续换证□ 变更□
注 意 事 项
1. 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 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3. 申请人署名、印章的名称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或登记注册的一致(印章复印无效)。
4. 申请生产食品种类及品种参照食品生产企业相应审查细则的规定填写。
5. 一个品种一套申请材料,一套申请材料不得包含多个品种。
6. 计量单位应使用行业通用的法定计量单位。 7. 申请人提交本申请书1份。
生产加工许可证申请书目录
1. 申请人基本条件和申请生产食品情况表 2. 申请人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及其文本
申请人基本条件和申请生产加工食品情况表
从业人员一览表
申请人有权使用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一览表
小加工厂食品生产许可证好办吗篇九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要求及流程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要求及流程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食品时需要对水质要求很高,因此食品用纯净水设备受到人们追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需要按照我国规定的。这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要求及流程吧。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要求:
1、申报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3、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4、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
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生产食品有其他要求的,应当符合该要求。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地域管辖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到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2、企业填写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然后报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知后,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4、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
5、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即可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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