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指导

代加工产品 水晶花加工:合同陷阱多,耗到违约玩拒收

|

【www.dagaqi.com--创业指导】

水晶花加工:合同陷阱多,耗到违约玩拒收
代加工产品 第一篇

  “无本钱,无风险,高收益!厂家提供原料,加工一枝水晶花可以获利1.8—3元。”如果相信了这个广告的话,那么你本来就不丰满的钱包,又要面临“马上瘦”的结局。

  原料故意不配齐,耗到违约玩拒收

  如果你感兴趣就先交8000元保证金,签合同,随后给你发货。比如,接到第一批600枝花的原材料后开始加工,但加工到100多枝时,你会发现,其中一种原料就用完了。要补充发货就要等,可问题是一算时间,等你拿到原料的时候已经过了合同期限了。总之,你最终肯定无法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加工任务,已经加工的产品就会被拒收。

  合同任务量不切实际,拒收产品

  另外一个拒收的陷阱是,合同中规定的加工量你在一定时间内根本无法完成。即便你加班加点完成了,肯定也有超过一半质量不合格。最终产品被拒收。其中隐藏的原因是,他们当初交给你的加工过程跟他们发给你的材料的加工过程存在不显眼的差异,人为给你制造的麻烦。

  临时办公地签约,投诉无门

  这种骗子公司狡兔三窟,以便行骗成功后迅速消失。你在广告中看到的所谓总公司其实都是骗子公司业务员的[来源:www.dagaqi.com/]“一人公司”,签约地点只是临时办公地,根本不是总公司。骗了几个人之后他们就消失了。然后重新再搞一个小公司继续打广告行骗。导致很多被骗的投资者投诉无门。随着“一元公司”政策的实施,这种行骗方式成本更低,骗10个人就能有几万元的盈利。他们都是找外地人骗,这样有时间差便于他们逃跑。

  水晶花加工骗局案例:

  2010年04月28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在杭打工的江西人小潘最近加盟了一家贸易公司进行“水晶花代加工”,可产品做出来后,人家无论如何都不满意。“一分钱没赚到,3000元的保证金也要打水漂。”小潘越想越不对劲,“我是不是中了圈套?”

  加工一枝水晶花 能赚3元

  小潘在杭州打工好几年了。上个月,他接触到杭州刻阔贸易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打广告请人代做水晶材质仿真花加工业务。小潘觉得这是个赚钱的机会,于是就打了个电话过去。

  “做做很简单的,你来我们公司,有老师会教你的,半个小时就能学会。材料由我们提供,你做好,我们回收付加工费。”小潘一听,马上赶去了公司所在地——上城区“凤凰中心”写字楼。

  工作人员很热情地接待了小潘。学了10来分钟,工作人员就急着催他签合同了。他们说,加工一枝可以得到3元的回报。但必须签订一份承揽合同,并交纳3000元的保证金。根据合同所述,合同期为一个月,小潘要在一个月内按时、按质完成500枝的水晶花加工,完成后能退还这3000元的保证金。

  承诺半小时学会 但出品全不合格

  签好了合同,小潘回家后就和老婆认真做了起来。他先做了10多枝花,拿到公司审核,被告知不合格。第二次,又不合格,第三次还是很多不合格……做到最后,小潘还发现公司提供的材料都不够,满打满算连400枝花都没做成。“按他们说起来,我5%的合格率都不到。”

  小潘开始警觉了,他让老婆假装业务咨询再次打电话给公司,还录音取了证。从小潘的录音中,我们确实听到“半小时就能学会”的承诺。“我也碰到好几位加盟者,他们的情况和我都差不多。”

   你加盟过 “水晶花代加工”吗

  昨天下午,在记者的陪同下,小潘捧着一箱已经做好的水晶花再次来到了公司。记者注意到,所谓的水晶花无非是在铁丝上面涂抹上一种凝固的胶体,看起来并无复杂之处。

  “这种花加工费就值3块钱?”我们对此感到非常诧异。问公司任经理,这种花销往哪里、卖多少钱。可得到的回答都是“这是商业机密”。

  不过,任经理说,小潘做出来的水晶花确实很多不合格,“虽然水晶花学起来很快,但花的弧度、颜色、尺寸都是有要求的,达不到标准我们是不回收的。”最终,任经理表示,出于人性化处理的考虑,在核算了原材料成本以后,到时可以退还小潘一定的保证金。

  水晶花加盟业务到底存不存在猫腻,记者昨天就此请教了律师梅宁。他说,准入门槛说起来很低,收购时又以标准为由提高了门槛,而且这个标准是由公司自己订的,这样的合作模式确实存在着“主观故意”的嫌疑,涉嫌合同诈骗。

  梅律师建议,潘先生可以联合其他加盟者一起到公安机关报案。

贴牌生产代加工协议
代加工产品 第二篇

贴 牌 生 产 协 议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净水机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 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 商标受理书(注册证);

5、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6、 乙方应提供产品尺寸图和结构明细、零配件明细表、水路原理图、电路控制面板原理图、关键元器件规格书等以及它相关的检证证书与检验检测报告。

二、 协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 “品牌” 牌 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厂名、厂址、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销售所得的10倍进行赔偿。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贴牌产品的原料、配件、生产的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对于甲方所有或甲方买断的模具,不允许乙方提供给第三方或自行使用。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只能在相应订单范围内采购、生产,并保证全部销售给甲方,不得销售给第三方或自行使用。

三、产品名称、型号、价格(RMB)【见附件:产品采购计划单】

共4页 第1页

体承担情况见产品价格表。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

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单价含运费; 产品价格应包含内外包装、说明书、标贴、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包装费用(含增值税发票),具

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提货。

五、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

外箱包装、内盒小包装、说明书、标贴、铭牌、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包材由甲方提供设计稿,乙方负责采购,包装箱生产或采购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样品由甲方确认封样;

产品的包装所需要的制版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要求,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运输及气候变化的要求,达到防潮、防震、防压等作用;

乙方应保证不出现说明书、标贴、合格证、保修卡等产品资料错放、漏放、多放的情况。

六、提出交货、质量异常及期限

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购计划单为准;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对于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损失的,按每个品种2000元/天赔偿。

七、价格与结算方式

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乙方应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并通过提高加工效率等来降低产品成本和价格;

双方确定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30天,例:2013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的货款,甲方在次月月底前结清。

八、质量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最新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甲方的《产品规格书》与《检验规范》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应达到双方所签的《质量保证协议》的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有必要时,经双方确认,可采取封样的方式来确定上述条款未能确定的产品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是原厂新的且不包含任何用过的或修过的部件,进口部件必须是正常进口。

九、品牌管理

甲方提供的商标(包括包装设计、图形、汉字、英文及其组合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

双方合作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或生产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

十、售后服务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质量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对于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换货,乙方应予以全力解决,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损坏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乙方对所贴牌生产的产品按国家规定的有关工业产品售后服务法规进行售后服务保证,免费保修

共4页 第2页

十四个月(日期以乙方销售出库日开始计算),终身成本维修;甲方对乙方所贴牌生产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甲方无法维修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将产品维修好;

乙方应供给甲方足够的零配件以保证甲方进行售后服务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1、 原则上,配件发放按以旧换新来操作;

2、 在保修期内,乙方按货款2%的比率免费提供易损件供甲方维修使用(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直接扣除货款的2%作为替代);如甲方所需的易损件超出乙方的配备数,则甲方所需配件应以旧换新,否则,乙方有权收取超出部分的成本费;

3、 超出保修期所用维修物料,甲方需按材料成本价向乙方购买;

4、 甲方下达派件发放通知单后,乙方应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配件准备完成,并按甲方退回的旧配 实际 件数量及时发出,运费由乙方支付;

乙方有义务在双方协定的地点为甲方人员与甲方客户的售后人员免费提供售后培训。

贴牌产品本身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责任赔付费及法律责任等。

十一、产品认证、检验报告与专利申请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的产品,乙方已有产品认证证书与第三方检测报告应免费提供给甲方; 甲方所需而乙方所没有的产品认证证书与相关第三方检测报告,乙方应全力予以支持与协助,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代加工产品

甲方要求办理的专利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全力协助甲方办理或通过。

十二、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并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结算的货款甲方推迟为三个月后给付;

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应商前继续供货,保持甲方的经营销售正常运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保证消耗完乙方根据甲方订单生产的产品,并按合同规定的方式结清余款;

无论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仍有义务按成本价向甲方提供足够的零配件以供甲方进行售后服务。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其他约定

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图纸、资料、检验标准及合同内容、价格等商业机密以任何形式出示或借用、转让、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已经与乙方订立采购产品合同或服务这一情况进行广告宣传或公之于众,也不能在广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户的名称。

甲方确保“ 品牌 ”贴牌商标的独占性与无争议性,如贴牌商标出了争议的,该争议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为总合同,每批订单执行以双方确定的《采购计划单》为准,《采购计划单》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以合同签订

共4页 第3页

日起计算);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意见则自动续约一年。

十六、不可抗力声明

不可抗力系指协议双方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后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包含洪水、火灾、地震、龙卷风、战争、政府禁令等)。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该方应于事件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用特快专递向对方发出事件发生地点有关政府部门或商会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不可抗力的存在。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十七、附件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如果附件和本合同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双方依据本合同签署的生效订单、子协议以及后续的各类修订补充文件,均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八、合同修改和补充

合同的修改、补充内容应以书面文件的形式,由双方委派的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这些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附则

1、合同解除:甲、乙任何一方如果不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履行本协议及其附件协议,或在双方合

作过程中被他方发现带有如下商业欺诈行为,他方有权解除合同及(或)生效订单,解除合同不影响他方的索赔权利:

[1]提供给对方虚假信息以获取自身利益的行为;

[2]通过与对方内部任何人员以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合作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

[3]导致对方的协议目的不能实现或经对方催告后7天内而受催告之一方不予合理解释的行为。

2、合同变更:所有合同的变更(包括补充、修订等)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后才能生效。

3、信息传递:当一方的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地址、账号、法定代表人等),可能对双方的合作

产生影响时,应将变化信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传递。

甲方(签章):

法人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共4页 第4页 乙方(签章): 法人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代加工骗局详叙
代加工产品 第三篇

关于代加工

金状元制笔代加工实地考察记:

笔者于上月实地考察广州市唐宁街商贸有限公司,也就是金状元制笔公司。大家在看到广告后也许都会为其丰厚的回报、超低的风险所吸引,然后去搜寻一些资料以了解其真实性。笔者为了了解真实情况决定到广州实地考察一番,并将所见所闻与广大对代加工感兴趣者分享。以下内容完全是个人亲身体验,抱着对言论负责的态度,笔者不妄下结论,大家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自个思考便是了。

一.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情况:

从工商注册信息来看,这个广州唐宁街商贸有限公司是在今年5月份才进行注册,并且在11月份才通过核准的。这一点几乎和所有的代加工骗局有雷同之处:就是公司都是近期成立的(这里也可以合理解释惯用的打一枪换一地方的操作手法)。

二.广州唐宁街商贸有限公司与金状元制笔是什么一种关系呢?

笔者来到金状元制笔公司,是在一个大厦的10楼,出楼梯便看到很大的海报写着:金状元制笔公司,下面还写着品牌运营方为:广州唐宁街商贸有限公司。那么金状元制笔和这个商贸公司又是什么关系呢?通过工商查询,并没有关于金状元制笔的任何注册信息,在与某经理洽谈中对方的说法是,金状元制笔是唐宁街商贸公司的一个项目。之前在网络上查询金状元制笔总部是在武汉某个地方,但是某经理的说法是总部在北京,由北京总部负责原材料提供和生产,全部销往海外(这里注意了,基本所有的代加工骗局说回收产品都是出口的)。在这里提点题外话,大家在网络上搜索便可以看到前段时间广州商贸有限公司曾用金状元制笔代加工同样的方式,向大众宣传一个叫“金节士”产品的代加工。至于具体这个项目运作情况如何,笔者曾就此问题咨询商贸公司的某经理,但是其支支吾吾似乎并不愿意提及此事,又或者不大清楚(也许是由另外一个团队或者已经离开公司的曾经的团队操作的)。

三.实地考察公司办公环境如何呢?

A.从踏入公司门口起就无法不去留意的一个情况:公司办公室环境包括设备都很新,所有看上去的物件都是很崭新的,甚至还可以闻得到新家具的那种特有的味道(看样子是刚入驻此处不久);

B.办公室环境基本上算是应有的设备尽有,办公区、经理室、体验室、办公室设备(办公桌、电脑、资料夹、文件柜、交代茶几等)。不过呢,细心留意的话会发现一些不合情理的地方,就是办公桌上物件很少,只有一些打印出来的资料,一套电脑,文件柜也是空荡荡的,很少见有私人物件,各种文件夹也是摆设,没有载满资料。(怎么看都像是刚刚搬进来的吧„„)

C.当考察者走进去,总觉得里面人的氛围即刻变得低沉和压抑,几个男士工作员工眼神很警惕,而且在门口外和电梯大堂好像也有人在看管(感觉有点向放风的人),总之呢,就是怪怪的感觉„„

D.另外呢,尽管他们公司是制笔的,但是发现他们内部的人用的笔都是晨光的而不是自己的,问起这个问题时,某经理迷迷糊糊地说了下,说什么是自己公司的,只是贴别人牌(那就郁闷了,这样的做法可是侵犯别人的商标权、知识产权及专利权。)

四.展览室和操作示范室情况又如何呢?

既然是实地考察,那当然会去参观产品的展览室以及看看加工流程咯。产品的展览室和加工展示放在同一个房间,就在办公区的隔壁。进入展览室,墙体边代加工产品

上做了很多展架,上面摆放了各种各样的笔具。仔细观察这些展览笔,笔身外观用的商标名称都不一样,不是“金状元”而是“金万年”啊,一些英文名称啊,之类的,想必这些所谓的“商标名”并没有进行商标注册吧。从产品的外观、细节处理、品质等方面来看,感觉都很一般。

再来看看加工使用的设备,笔者要求对方加工一支笔芯看看流程,加工一个笔芯比较熟练操作约10秒钟,先是灌墨、笔头胶部、笔尖,最后是灌油,一直笔芯就加工完成,4道工序确实很简单,操作也很简单。加工出来的笔芯完全可以书写,只是笔者感觉所用的墨水质量很差。另外加工笔芯使用的设备4台,很简单的机器设备,问及这些生产设备是否具有自主专利权时,对方的回复是有专利权,然后笔者要求提供相关的证书、资料,但是某经理则说如果签订合同的话,会提供(这里就有疑问了,为什么现场不能提供呢?要等签合同时才有?)。

五.关于项目本身的一些问题:

A.金状元的专利及商标权问题:对方表示和晨光啊、博文啊都有合作,但是无法提供合作证明(合同),如果没有并没有合作的话而使用别人的品牌和商标,那么严格上来说是违法的,假设加盟加工方或代理商选择了自产自销的方案,然后想把产品推向大型的超市和一些专卖店,那么这个时候就出问题了,因为生产出来的山寨笔没有专利权、商标权,是无法入驻正规卖场的,这对代理加盟商来说毫无保障啊。

B.关于统销方案问题:相信很多小资创业者一开始都愿意选择公司回收产品这种统销方案,这样就不用担忧销路问题。而大家是否有想过去了解公司是怎么销售出产品的呢?笔者很关心此问题,某经理的答复是产品都销往海外(这里要注意了,“销往海外”与“海外OEM订单”是完全不同性质的,销往海外是指自主向海外市场销售;海外OEM订单则是接海外公司代加工订单来生产,然后产品被回购回去,并不需要自主销售)。如果是自主销往海外,那疑问就大了:公司只有“广州唐宁街商贸有限公司”的注册,并没有“金状元制笔”的注册,也没有笔具的商标注册,那么怎么可能出关口呢?怎么可能通过审核呢?海外怎么可能有公司或者销售终端接手这样毫无保障的产品呢?

当笔者问具体是怎么实现销售渠道时,对方的答复是自己只负责代加工招商部分,具体销路不清楚。这样的回答怎能让人心安呢。

C.关于项目或产品相关资料问题:笔者提出想看看相关的项目资料或产品资料,对方就给了一张传单,就是网上看到内容一样,传单里只有投资回报、代加工方案啊之类的,没有其他任何关于项目资料。问及还有没有其他方案书之类的资料时,对方说没有了,只有这份传单资料。在比较规划公司工作过的人都知道项目策划、方案、相关证明资料都是做一个项目的必须的资料,所以就觉得很纳闷了,投资的事情就只有一张传单?笔者考察之后打电话要求公司发一些合同资料参阅,但是对方说没有电子版,只能到时候要签才有。(笔者就纳闷了,没有电子版那怎么来的打印纸合同?还是说存在什么猫腻不能随意给人看的?)

D.关于产品回购问题:大家都知道,所有的代加工骗局最后是都是在回购这个环节出现扯皮的,就是用各种各样的理由所生产的产品不及格,不但拿不到加工费,连押金都拿不回来,甚至是说是违约要求代加工方赔偿损失。这个做法让多少人成了“哑巴吃黄连”,因为没有证据举证这种合同欺诈。那么这个金状元的产品回购情况又如何呢?笔者问及这个问题时,某经理说公司会委托物流公司上门收货,现批现结„„(等等)为什么公司是通过委托物流公司进行物流配送而不是自己的物流呢?我们都知道,制造生产类公司大部分都有自己的物流渠

道配备,当然也有部分是外包给物流公司的。那么是外包给哪个物流公司呢?某经理就支支吾吾没有答案。

六.其他的一些细节:

A.当笔者问及公司在这个写字楼办公室多久了,某经理说有几年了。如果有几年了那怎么设备会这么新呢?那为什么文件夹啊、资料柜啊该有资料物件的地方是空空如也呢?带着这些问题,笔者在即将离开广州唐宁街商贸有限公司前,特意到写字楼的管理处了解情况。得到的信息让笔者非常惊讶。从该写字楼管理处笔者获悉,原来唐宁街商贸公司是前段时间刚刚租下来的办公室,大约就在10天前才装修完毕并且投入使用。这一消息着实让笔者纳闷,明明才是刚刚搬进去的为什么公司里的人却又说用了几年了,为什么要使用虚假信息来忽悠考察者呢?这点,笔者就不多猜疑了,大家自己思考吧,你懂的„„

B.当笔者从写字楼管理处出来时发现大厅沙发上坐着一个人,紧盯着笔者,而且这个很眼熟,貌似就是之前在唐宁街商贸公司大门前徘徊的那个人。难道他是专门负责盯梢的?那么为什么又要有人来负责盯梢呢?对于这点,由于笔者不能完成确定是同一个人,所以不加以评论,大家知道就行了。

C.考察后,金状元公司在过几天后会有人电话回访(考察时进门就需要登记信息),敦促尽快落实代加工的事情,还会通过市场分析让你觉得机会难得。然后笔者提出要求先发一些合同资料、专利权资料查阅,但是对方说没有任何电子文件,只能上门去洽谈并在需要签署合同时才能见到合同。这样的作风不符合现代企业办公的作风,连基本的资料都不能索取,而且这样做让合同更具神秘感了。

以上,是笔者亲身经历的金状元制笔代加工实地考察过程,带有笔者的个人观点,但不能作为结论,仅供参阅。毕竟,代加工项目是实实在在有存在的,所以不能凭借观察而下不公平的结论,大家就见仁见智吧。

在这里说说OEM,也就是代加工的情况介绍:

代工生产,也称为定点生产,俗称代工,基本含义为品牌生产者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关键的核心技术负责设计和开发新产品,控制销售渠道,具体的加工任务通过合同订购的方式委托同类产品的其他厂家生产。中国是一个代加工大国,解决了千千万万人的就业问题,也带动了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这本身是一件好事情。而绝大部分的代加工厂商都是正规的集中生产,拥有完备的设施和管理流程。当然,也有散户型代加工,多是就是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将加工放置在老百姓家中,然后回收产品,支付劳务费。这类的情况,性质都是手工种类,简单操作,以散户生产,集小成多。这种操作形式是可行并且值得赞许的,因为满足了双赢局面。但是前提是必须诚信合作,共同经营。

而现在国内各省市出现了大量的手工代加工骗局陷阱,归根结底是一种诚信的缺失,是部分人对金钱采用非正规渠道欺诈手段。不过为什么这些骗局往往屡屡得手呢?大家是否有想过这个问题。其实道理很简单,就是这些骗子利用了大众的发财梦和社会底层人们的知识缺失这两大特征,因而常常得手。

通过各种投诉、报案,新闻报道的观察和了解,我们很容易观察到一个共性之处:上当受骗的绝大部分都是生活在社会中低层、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人。一方面呢,经济收入不多,生活不容易,所以这层次的人更渴望金钱,对金钱梦更抱有侥幸心理,所以面对诱惑时便hold不住了,只看到数字上的引诱,看不到

数字背后的陷阱。另一方面呢,大部分人也许对项目的考察也伴随有疑问和不放心的地方,但是却又无法去处理,因为缺乏相关知识基础,对经济法、专利法、合同法等等都没有相关的了解,因此只能糊里糊涂就签合同了,糊里糊涂就上当了;更严重的是,在上当后却无法合理合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因为缺乏举证,也不懂如何去维护,所以悲剧进一步加深,被骗子牵着鼻子走。

笔者建议,对于有加盟代加工意愿的人,自己要先去了解了解什么是代加工,代加工有哪些相关法律法规,去了解合同法,在洽谈过程中要求对方提供足够的资料,并将资料备份,去相关的工商部门去查询验证真实性。如果发现很多信息都不存在或者虚假,那么基本可以确定这是骗子公司了,那么也应该向工商局投诉和反映,让工商去调查,避免其他人上当受骗。只有这样大家团结起来才能打击这类骗局陷阱的猖狂,促进社会商业氛围和谐发展,对自己,对社会、对国家也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在签订合同前,加盟商们应该如何合理保护自己的权益呢(为防止今后上当受骗后能有足够的举证)?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在实地考察前先了解清楚对方公司的真实性,可以到地方红盾网和致电查询都行。基本所有的骗子公司都是有注册的,这只是很肤浅的层面。

2.在实地考察前要求先提供相应的资料及合同样式参阅,如果对方死活不肯的话那么就要注意了。

3.实地考察时要多注意观察,从外而内,从物到人。看看有没有不合理或可疑的地方。在洽谈过程中多咨询一些后期操作的问题,比如产品回购方面、产品检验标准方面等等,可疑的话最好进行现场录音,以防今后有变。

4.签合同签要求对方提供各类必须的资料,比如产品的商标注册号、专利注册号等,最好自己留一份备份,或者用相机拍照,然后拿回去考证。

5.签合同签要认真审核合同的每一条款,每一个字,因为合同是对方开出的,所有条件都是有偏利性的,这个情况下不要急着签,而是提出不合理或是含糊不清的地方要求修改,如果对方坚决不愿修改,那么这份合同根本就不能签。如果对方同意修改,那么最好也是拿去公正处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条款审核和公正。

6.通常考察者见到的都是业务员,而非老板或主要负责人,所有在签署合同之时也应该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便今后出事责任追究。如果对方不愿提供的话,那么也说明有心虚嫌疑,需要从新考虑加盟的事情了。

◆在签订合同后,如果真的出现产品提供方以产品质量不合格百般刁难的时要如何处理呢?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不要被对方吓唬到,对方肯定会说产品不合格,反而追究代工方的责任要求赔偿和不归还押金。很多人听到被追究责任就懵了,就选择了妥协,然后只能继续进货,然后还是不合格,就这样恶性循环。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真出现这种情况后,要力以据争,不要选择妥协,是在无法解决就选择报警。这时候也许对方就妥协了,如果对方妥协了就及时终结合作、并且处理产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2.如果在前期就有相关举证资料,那么当出现这种不肯回购产品行为时要及时去报警,并且带上证据资料。

3.如果说发现上当受骗后,商家都已经人去楼空了,那怎么办?这个时候

是不是应该放弃呢,不,这个时候更不能放弃。因为要知道,上当受骗的不止你一个人,还有许许多多的受骗者。这时候应该积极联络其他受害者,形成维权团体,因为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团体的力量的无限的。这样团体越大,控诉也越大,形成的社会舆论压力也越大,政府也越重视。那么公安机关也就越加紧破案,也许终有一天能把所有的骗子都抓拿归案。这样既能在一定程度上追回自己的损失,又能为社会除害,还能形成良好社会维权氛围,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以上,是笔者提出来的部分建议,也许有不妥之处,需灵活处理。对于这类的代加工项目,其实也存在真实的,所以关键是看你的辨别。更重要的是要保持一个好生活心态,不要急于发财梦,不要期待天上掉馅饼。要是真的如网上说的那么好赚,那么这种代加工形式肯定在全国遍地开花,随处可见了,也轮不到你了。

所以呢,笔者建议各位兄弟姐妹,踏踏实实,勤勤恳恳生活,要相信存在机遇,但是更要相信知识改变命运,有空多看看书,看看新闻,了解了解人生百态。

以上就这么多了,关于代加工,各位谨慎!

代加工产品采购与厂商管理方案
代加工产品 第四篇

***有限责任公司

代加工产品

代加工产品采购方案

一、代加工产品采购方案

按照ISO9000要求,我们设立供方管理、价格管理、采购管理模块和对应管理制度,使得选择、定价、下单三种采购权限分立,各模块人员配置彼此独立,互相监督。

合格代加工厂商评审、订单分配、合格太阳能应用产品清单评审等重要环节通过采购管理中心、仓储运营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多部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集体评议的方式进行管控。

采购定价通过历史比价、价格合理性分析、多供应商报价比较并最终由采购、财务、物流等部门联合组成的公司“采购委员会”集体决策确定,做到交叉监督和定价的客观透明。所有代加工产品采购过程设立完备的文档保存制度,以便追踪检查监督。

1、供方管理(详见《供方管理》程序文件)

(1)、通过科学、严格程序建立合格代加工厂商清单,采购只允许给合格厂商下单。

(2)、供方供货业绩考核、综合能力复评、年度考核

通过业绩考核、综合能力复评、年度考核的结果适当调整供货比例,淘汰不合格代加工厂商。

(3)、供货比例调整的制定

根据价格、付款方式、到货质量、到货及时率等,按季度召开合格代加工生产厂商供货比例调整会议。

2、价格管理(详见《采购价格管理》规定)

通过询价、比价、价格合理性分析等步骤获得最优价格以及付款条件。

(1)、询价、比价

a) 与历史价格对比:对于所有代加工采购的应用产品记录,采购

员可通过ERP系统或合同文件查询历史采购价格进行比价。 b) 按照“货比三家”原则的进行比价流程,全方位的比价(包括

质量、售后服务、付款条件、交货时间和产品的总成本)。 c) 通过价格合理性分析比价。

(2)、价格合理性分析

通过对供应商报价的和理性分析,确定价格谈判的策略,对于计划采购的代加工产品,厂商需提供《代加工产品涉及费用报表》,具体内容如下:

a) 产品的制作方法与所涉及的重要生产工艺。

b) 直接和间接的人工成本。

c) 直接和间接的材料成本及工艺费用。代加工产品

d) 制造费用。

e) 管理费用及税收

f)供应商的预期利润。

g)太阳能应用产品专利申请及认证费用

h)涉及政府补贴相关费用

成本价格的计算公式:P=X*A+Y+B-C

P:代表物资价格 X:代加工采购产品需求量 A:采购单价(采购单价包括产品制造的材料成本+工艺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Y:增值税费 B:专利申请及认证费用 C:政府补贴费用

(3)、代加工厂商的选择、产品定价、不同厂商生产比例分配最终由“采购委员会”集体决策确定。

3、采购管理(详见《采购管理》程序文件)

(1)、采购合同(订单)的评审、签订与实施。

(2)、编制和实施采购预算。

(3)、采购询价单、比价单、订单、合同等信息的归档管理。

(4)、及时处理不良品,对因供方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提出索赔。

代加工产品合作框架协议
代加工产品 第五篇

合作框架协议书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电子产品之具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作范围及前提条件与产品

1、甲方向乙方电子产品等产品,本协议项下及对应子订单所有由甲方向乙方下达的采购订单均为不可

撤销的订单,甲方一经下达给乙方的采购订单的合同均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理由撤销,否则甲方应该

承担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2倍于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金。

2、产品的外观、功能、所使用的关键件、软件、整机方案等,乙方可做推荐,甲方作决定;一旦双方

选定并确认,乙方不得自行更改方案。原则上产品的外观、性能等各项标准以乙方的《企业标准》

为准,如需特殊要求的,双方另行签订技术协议。

3、对于甲方所有或甲方买断的模具,不允许乙方提供给第三方或自行使用。

二、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品质标准:AQLs: 严重:主要:次要:为收货标准。

2、乙方提供12个月免费保修期(保修期限自产品生产完成日算起),36个月售后服务。

三、知识产权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由乙方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并承担责任,甲方拥有广告、销售、使用

权,但没有自主生产、授权第三方生产等权利;由甲方授权乙方生产(或委托乙方设计)的,则由甲方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并承担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只能在相应订单范围内采购、生产,并保证全部销售给甲方,不得销售给第三方或自行使用。凡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而引起的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订单运作

1、报价:乙方根据产品成本变动等因素不定期向甲方书面报价作为参考,实际价格以双方生效订单中

确认的价格为准。

2、送样: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必须在正式订单签署前确认样品,同时由双方代表签订《样机确认书》

(作为本协议附件执行),由甲方和乙方妥善保存,作为货物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如甲方未签订《样

机确认书》而同意下单生产,视为甲方同意完全按照乙方企业标准组织生产。

3、订单:订单内容应包含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型号、数量、加工方式、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期、

交货方式、交货期和交货地点等。订单需由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生效,并且作为本协议之附件。

4、采购及加工:原则上所有原材料由乙方统一按符合双方确认产品样板或签样部件自行下单采购;而 因产品所特定的模具和特别品质及其他甲方特定的材料等要求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乙方可以 委托甲方利用其自身资源以同行同等价格进行代采购,甲方必须按照委托采购订单条款保质保量按

期交货,如有延期或不合格,甲方应该承担约责任;

4.1甲方应保证所交货物的规格和质量符合委托采购订单及双方确认部件样品,否则乙方有权拒收,并 因此导致乙方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未能按合同要求交货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5、交货:

5.1 乙方按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订单规定完成订单任务,并根据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和地点,以订单所 规定的方式将货物交给甲方。

5.2 乙方应保证所交货物的规格和质量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和有效订单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 方交货,未交货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按照采购订单之要求,甲方应在规定交货期的30天出货,逾期30天不能准时出货的,乙方有权取

消合作,乙方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7、付款方式:在确定订单三天内,甲方支付该订单的30%货款作为订金,余款在出货前付清。

五、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对下列项目进行保密

——甲方的技术方案及实施计划;

——甲方的研制开发进度及方案;

——乙方的研制开发进度及方案;

——双方的往来的图纸、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资料;

——双方的其他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委托乙方OEM生产的型号、数量等事项。

2、 本合同的保密期限为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届满3年。

六、保证条款

乙方应作出下列陈述和保证: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下列规范:

[1]双方确认的样品及样品规格书(见《样品确认书》);

[2]双方约定的某些材质的使用规范及双方约定的技术规范;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强制性标准。

2、乙方提供的产品是原厂新的且不包含任何用过的或修过的部件,进口部件必须是正常进口。

3、乙方提供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甲方销售乙方所提供显示器所需的常规认证由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和

相关资料;对于甲方特殊的认证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专用认证、节能认证等),乙方也可协助办理,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

5、甲方提供或委托乙方设计生产的材料、产品必须保证符合双方约定的技术规范。

七、商标授权及使用

乙方加工的产品因甲方的要求必须使用甲方的商标时,则甲方必须提供商标授权书正本、商标注

册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给乙方,同时承担该商标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的商标只能按照双方约定的方法和方式使用在乙方为甲方加工的产品及其包装上;并且乙方只能把这些产品及其包装销售给甲方。除此目的外,除非经甲方另外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任何目的、以任何方式使用甲方的商标。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的商标,乙方必须保证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因乙方超出使用范围而产生的各种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授权甲方使用的商标也同样按本条规定执行。

八、不可抗力声明

不可抗力系指协议双方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后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包含洪水、火灾、地震、龙卷风、战争、政府禁令等)。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该方应于事件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用特快专递向对方发出事件发生地点有关政府部门或商会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不可抗力的存在。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九、附件

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如果附件和本协议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双方依据本协议签署的生效订单、子协议以及后续的各类修订补充文件,均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协议修改和补充

协议的修改、补充内容应以书面文件的形式,由双方委派的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这些文件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协议的生效和解除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之一发生即得以解除:

[1]双方共同达成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

[2]如果一方违约,而此项违约在接到另一方书面要求纠正的通知后一个月内未能加以纠正,未违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协议。协议的任何解除或终止方式,不影响双方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债务人应继续偿付未清债务,直至偿清债权人的全部债务为止。

十二、有效适用条款

1、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自月日至年章即生效。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的任何时候,甲乙双方均可提出要求协议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协议延期的专门条款或协议作为补充;若双方均未提出,则本协议自动延期并生效。

2、部分失效: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司法机关裁定在某些方面不可执行,且这种不可执行性不会对

双方在本协议中的权利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则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3、弃权:本协议的有效弃权须经弃权方书面签署,一方对另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和责任的某些事

件放弃追究,但并不表示对以后发生的事件也放弃追究。

4、协议终止后的有效条款:本协议以下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不可抗力声明、法律适用条款、

仲裁条款、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条款。

十三、仲裁和诉讼

有关此协议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同意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依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四、协议附则

1、协议解除:甲、乙任何一方如果不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履行期履行本协议及其附件协议,或在双方合

作过程中被他方发现带有如下商业欺诈行为,他方有权解除协议及(或)生效订单,解除协议不影响他方的索赔权利:代加工产品

[1]提供给对方虚假信息以获取自身利益的行为;

[2]通过与对方内部任何人员以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合作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

[3]导致对方的协议目的不能实现或经对方催告后7天内而受催告之一方不予合理解释的行为。

2、协议变更:所有协议的变更(包括补充、修订等)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后才能生效。

3、信息传递:当一方的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地址、账号、法定代表人等),可能对双方的合作

产生影响时,应将变化信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传递。

4、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所包含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 法定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小型公司代加工流程
代加工产品 第六篇

代加工产品作业流程

2013-12-10

代加工合同范本
代加工产品 第七篇

有限公司

山东朝能福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加工

无菌砖包装蛋白饮料合同

二零一三年 月 日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朝能福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商标”无菌砖包装植物蛋白饮料、含乳饮料的产品,为保证合作双方的利益,顺利完成合作项目,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加工产品

1. 产品品种及规格: 250ml苗条型“ 商标 ”无菌砖包装植物蛋白饮料、含乳饮料系列。

2.委托加工厂产品标注样式:见《产品标注样式》

a.委托方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代加工产品

b.委托方公司地址:

c.被委托方公司名称:山东朝能福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d.被委托方公司地址:山东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新泺大街989 号

e.生产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17号

f.生产许可证编号:QS 3701 0601 1104;

g.产地:山东济南

h.以上字号为统一字号

3.委托产品执行标准: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双方协商可继续合作,另行签署协议。

三、产品质量要求及加工数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的《生产配方》《生产工艺》进行加工,加工产品质量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生产配方》、《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标准》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若《产品质量标准》未有详尽之质量规定,乙方依照国家标准、卫生法规作为乙方制造时之质量基准。

3、甲方承诺合同执行期间,每月委托最低加工量为100吨;乙方承诺合同执行期间,若甲方需要,确保200吨的加工能力。

4、利乐砖产品单品种一次生产量≥30吨,损耗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30吨,不计损耗。

5、甲方应在每月25日前以准确详实的方案形式编制下月《月度生产计划》,并通知乙方下月定单需求量。

6、乙方在接到生产通知5天内做好生产准备,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回复甲方。甲乙双方若一方需临时变更生产计划,须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四、加工费用

1、无菌砖产品加工费为(含17%增值税):

普通装:无菌砖加工费 0.20元/盒,(不含税:0.172元/盒); 礼品盒装:在普通装加工费用的基础上每盒增加0.0155。

条款说明:加工产品单品种一次生产量小于30吨,加工费用另行协商。

2、加工费用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出库成品盒数量×对应的加工费(成品数量以双方书面签字确认的当月出库的成品

数量为依据)。

3、设备清洗消毒所用双氧水、酸、碱、吸管、热熔胶(冬季用耐冷胶)、墨油、润滑油、水、化验费用、纸箱贴胶带人工费用、纸箱打印批号的费用等包括在加工费内。

4、工艺及人工复杂程度增加的方案以及方式方法和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五、原辅材料的提供、验收及保管

1、内容物(水除外)无菌砖包材、外包装瓦楞纸箱(安装好提手)、胶带等辅助材料由甲方提供,具体辅料明细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应将原辅材料于通知乙方当月委托加工订单后 3日内按照对应数量交付乙方。

3、乙方对甲方提供辅料进行验收,验收单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甲方提供辅料必须携带原厂出厂检验报告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辅料,发现不符合约定标准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4、为保证产品质量口感达到甲方产品质量要求,要求乙方在配料中使用符合甲方要求的配料用水(配料用水质量标准另附),费用已含在加工费内。

5、乙方负责妥善保管甲方所提供辅料,保证甲方所提供材料不流失、不做它用。

六、原辅材料损耗

1、料液损耗率:≤2%代加工产品

损耗率计算公式:

(配料数量-出库成品数)÷配料数×100%=损耗率

2、纸箱:≤2‰

计算方式:(实际耗用量-成品入库数)/成品入库数=损耗率

(损耗率-2‰)×实际耗用量=超耗数量

3、无菌砖包材:≤2%

计算方式:[实际耗用量-(成品入库数+采样数量)]/ 实际耗用量=损耗率

(损耗率-2%)×实际耗用量=超耗数量

4、以上损耗每个月结算一次,损耗的超出及节余部分转于双方的下一个计算周期。每年进行一次最终核算。

5、由于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引起的损耗不包括在内。

七、加工费用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结算加工费用。

2、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每年计算原辅材料超耗额,若超出损耗,由乙方一次付清超额款。

3、生产加工费用实行月结算。

(1)甲方向乙方下达生产计划时,先预付30%的加工费。

(2)根据上月成品出库数量,由乙方出具结算资料(结算单、原辅料及成品出入库明细表),甲方按协议约定条款审核确认后结算。每月7日双方核对一次,核对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上月加工费。

八、半成品、成品的检验、保管:

1、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及检验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及产品检验,并依据质量标准、质量文件向甲方出具半成品、成品质量检验报告。

2、乙方应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依据甲方《采样原则》进行抽样检验,检验样本(包括留样)不计加工费,检验样本所用辅料由甲方承担。《采样原则》作为本合同附件。

3、半成品、成品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验收合格的成品应由乙方负责仓库交货,免费在仓库存放23天,超期后按每天占用库房费5元/m2收取储存费用,不足1 m2免计。在装车过程中出现破损由乙方负责,装车费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因运输、保管不当引起的破损、毁坏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介绍当地有运输能力的公司,由甲方自行办理铁路、公路发运业务。

5、异常问题双方无法认定时,双方同意交由技术监督局或防疫站鉴定,其费用由送检方垫付,由过错方承担。

九、交货

1、乙方按甲方每月提交的计划生产量组织生产,在当班结束后双方以品管取样记录表 、品管现场取样为依据,对取样量清点核对后双方签字认可。成品以发货时双方共同签单确认数量为准。

2、保温产品不满七天,甲方要求出货,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投诉,由甲方承担一切损失。

3、交货方式:甲方自行派车提货。乙方免费负责装货(或装柜)业务,装车地点为乙方工厂;装货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签单确认数量。

十、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派驻有关管理人员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进行监控,对产品验货和发货程序进行管理。

2、在生产甲方产品期间,甲方派驻人员有权对生产过程全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但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若因乙方责任致所加工产品未达《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此批次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合格原料和辅助包装材料,甲乙双方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4、负责成品及时发运,产品验收为合格品后及时组织发运。

5、甲方派驻人员应遵守乙方作息时间和基本管理制度。

6、甲方的产品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或配方本身存在瑕疵等问题,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7、甲方提供原辅材料包装规格、方式要符合乙方生产需求。甲方必须将所准备生产的产品内外包装样品交给乙方并得到乙方的确认。如果内外包装有更改必须提前一周将样品交乙方并得到乙方的确认方可生产,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生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积极组织、协调、安排生产,并组织厂内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标准进行验收和核查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如有质量问题或隐患,乙方有权拒绝接收及使用。

3、乙方自入库起23日内免费保管各种原辅材料,原辅材料的入库和领用需双方签字方可进行。原辅材料超期后按每天占用库房费2元/m2收取甲方储存费用。

4、乙方负责对委托加工产品所需原辅材料依据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质量标准》及检

验方法进行检验并出具化验单。

5、根据甲方提出的生产计划,负责及时组织生产及进行质量控制。

6、乙方免费为甲方派驻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及办公通讯条件,通讯费及餐饮费由甲方负责,正常情况下,乙方负责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区内的正常工作及人身安全。

7、乙方所在地的对外关系(涉及到甲方)甲方积极配合,由乙方协调解决。

8、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加工事项转交第三方完成。

十一、商标及保密

1、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销售甲方的成品、半成品及含有“”标识的材料。

2、双方均同意为因本合同而得自对方的所有技术及商业(包括甲方订单),以及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得自双方的资料保密。尊重对方在该等资料中的专有权利,只为执行本合同而使用该等资料,只向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属下雇员披露该等资料,并只向他们披露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资料。

3、双方需促使其属下根据本合同本条适用之资料的所有雇员均知道及遵守该条之规定。

4、合同期满,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委托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所有技术及商业资料,并不得留存复制品。

十二、其他权利义务

1、乙方协助甲方进行调试产品口感,所需设备及人员由乙方负责协调,所需原料由甲方承担。

2、 乙方生产工艺在整合完善期间由甲方技术人员参与,工艺需满足甲方生产所需。

3、乙方人员配备需按甲方质量保证配备。

4、每一品种正式生产前及更换主要原料后必须进行中试,保温结果只能验证产品微生物、封合等,该产品的组织状态由双方各自保留常温样直至保质期来共同判定。中试成功方可进行生产。中试产品内在质量由甲方负责,中试产品包装的完整性及完好性检查由乙方负责。中试产品加工费另行商定价格(中试期间不计损耗)。中试成功后,甲乙双方应就新产品的委托加工生产另行签署委托加工合同或作为本合同补充合同。

5、合作期间,因国家对水、电、气等能源价格进行调整引起的加工费变动,因甲方外包装、配方改变引起的加工费变动,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期付款,按逾期付款部分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的生产数量超出了甲方的《生产计划》,超出10%以外的部分甲方不予接受,耗用甲方原辅料由乙方按进价赔偿甲方,由甲方在加工费中扣除。

2、由于甲方所提供的《生产配方》《生产工艺》及原辅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全部由甲方负责。甲方提供原辅料必须符合GB2760,如果超标或未按要求添加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甲方承担。

3、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口味差异或不合格,双方应积极组织协调处理,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可做再加工处理的,应采取相应技术手段进行处理,以减少最终损失。若最终形成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该部分成品或半成品所占用和造成的原辅材料损失及加工损失。

4、成品出厂前,经甲方驻厂代表随机抽样检查,同一批次质量不合格产品检出率≥

本文来源:https://www.dagaqi.com/chuangyezhidao/3818.html

《代加工产品 水晶花加工:合同陷阱多,耗到违约玩拒收.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