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dagaqi.com--创业指导】
2016年4月,泉州市泉港区政府下发红头文件:购买商品住房,奖励所购商品房成交备案价8%;购买新店面、铺位、商铺、等商业用房,奖励一层500元/㎡,二层及以上300元/㎡。
贴补对象:
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在泉港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含商品住房、店面、铺位、店铺等商业用房,不含二手房、办公用房、车库、车位、储藏间等)的单位和个人,区财政给予发放购房奖励金。
微信公众号:房贷(fangdai123)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