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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泰国泼水节】2016年泰兴市住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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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0月24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泰兴购买住房的市民可以申请物业补贴和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住房补贴从2016年4月25日开始申请认领。

  一、补贴对象

  2014年10月24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泰兴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以签订网签合同时间为准)和二手住宅(以缴纳契税和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时间为准,不含份额转让)的个人,均可申请物业补贴。

  2014年10月24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泰兴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以签订网签合同时间为准)的2012年1月1日之后全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和事业单位引进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正常在泰兴市缴纳社会保险,全职在泰兴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均可申请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与物业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二、补贴标准

  2014年10月24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泰兴购买住房的市民可以申请物业补贴和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住房补贴从2016年4月25日开始申请认领。

  一、补贴对象

  2014年10月24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泰兴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以签订网签合同时间为准)和二手住宅(以缴纳契税和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时间为准,不含份额转让)的个人,均可申请物业补贴。

  2014年10月24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泰兴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以签订网签合同时间为准)的2012年1月1日之后全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和事业单位引进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正常在泰兴市缴纳社会保险,全职在泰兴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均可申请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与物业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二、补贴标准

  物业补贴和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均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发放。

  物业补贴按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和契税完税证上所载房款(不含储藏室、车库、车位)的0.7%计算物业补贴,其中2015年房博会期间(2015年4月30日-5月9日、2015年9月25日-10月4日)的物业补贴标准由0.7%提高到1.5%。享受购房物业补贴的商品住房 不包括经济适用住房等各类政策性住房。

  高层次人才在规定时间内购买商品住宅的一次性发放5万元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与物业补贴不可同时享受,夫妻双方同时符合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只能一方且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贴,所购房屋未满5年上市交易的,退还已领取的购房补贴。

  三、申请地点和时间

  (一)申请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房管窗口

  (二)申请时间

  自2016年4月25日起按照安排的集中受理时间申请,申请截止时间另行公布。

  四、申请资料

  (一)物业补贴

  1、《泰兴市申领物业补贴审核表》(一式两份);

  2、《房屋所有权证》(共有产权的需提供全部权证);

  3、产权人身份证明材料;

  4、契税完税凭证;

  5、与申领人身份信息一致的有效银行借记卡(限中行、农行、工行、建行、泰兴农商行);

  6、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还需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动产销售发票;

  7、全体共有权人一致同意由申领人申领的书面材料;

  8、其他必要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交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A4纸复印)。

  (二)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1、《泰兴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房屋所有权证》;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不动产销售发票、契税完税凭证;

  5、产权人夫妇双方身份证明材料、结婚证;

  6、劳动(聘用)合同;

  7、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8、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在海<境>外取得学历及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事业单位引进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还需提交职称证书。

  9、其他必要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交原件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A4纸复印)。

  五、办理程序和时限

  (一)物业补贴

  购房人申请→市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发放补贴。

  (二)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购房人申请→用人单位初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审核(企业至市人才服务中心)→市人社部门审核→市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发放补贴。

  (三)办理时限

  市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六、有关规定

  (一)购房时间的确定:新建商品住宅以市房管局网上合同备案日期为准;存量房以缴纳契税和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日期为准。

  (二)物业补贴领款人原则上应为产权人,产权人不能到现场的须办理经公证的委托手续;物业补贴产权人为共有的,须全体产权人书面同意委托其中一人为申领人,由申领人申领。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领款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申请人不能到现场的须办理经公证的委托手续。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不享受物业补贴或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1、2014年10月24日前已在商品房合同备案平台签约备案,在2014年10月24日后通过退房、调房等方式解除原备案合同后再购买或通过更名、增加(减少)买受人等方式改变网上签约时间的。

  2、二手住房办理转移登记时间在2014年10月24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但缴纳契税时间在2014年10月24日之前的;二手住房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缴纳契税但未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

  3、其他经研究决定的情况。

  (四)对司法判决等原因退房并已领取物业补贴或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须先退回已发放的补贴,再予办理退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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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dagaqi.com/chuangyezhidao/343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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