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案例分析

兼职用工管理案例 探鹿兼职倒闭,大学生校园兼职APP还有出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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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鹿兼职倒闭,大学生校园兼职APP还有出路吗?
兼职用工管理案例 第一篇

  融资7000多万专注大学生兼职的项目“探鹿”说垮就垮,业内人士分析,校园兼职产品的核心市场已被非兼职行业占领,校园兼职产品“走投无路”了? 

  河南商报记者 王磊彬 

  互联网时代,创业成功的速度很快,失败的速度也很快。近日,开创国内兼职行业“交易平台模式”的探鹿兼职,宣布公司团队解散、启动破产清算。 

  【事件】 

  融资7000多万元 

  项目说垮就垮 

  最近几天,关于探鹿倒闭的消息,在创业圈不胫而走。 

  8月1日,一名前探鹿工作人员向河南商报记者证实,探鹿项目已经解散,目前正在清算阶段。 

  河南商报记者又联系上了另一名前探鹿工作人员,他也向记者证实,目前位于郑州东区的分公司已经停业。 

  公开报道显示,探鹿于2015年4月获得蓝驰创投1000万元天使轮融资,2015年11月16日获得华创资本与蓝驰创投的1000万美元A轮融资。两次融资共折合人民币7000多万元。 

  被业内普遍看好的项目忽然倒闭了,这多少让关注它的人感到意外。 

  【探因】 

  品牌认知度不高 

  河南一位熟悉周文华及探鹿项目的业内人士说:“在品牌知名度、用户忠诚度没有建立起来之前就大举扩张,最终会无以为继。”据了解,探鹿自去年7月起,只要下载APP便可返现5元钱,这种靠大量烧钱来聚拢用户的活动并没有持续多久。 

  资金链断裂 

  河南商报记者从其他业内人士那里了解到,探鹿倒闭的直接诱因是新一轮融资失败、资金链断裂。探鹿在缺乏流量支撑的情况下,就图谋做成国内最大的兼职平台,但纯靠大量补贴和烧钱刷单难以积累起用户和交易量,在行业赛道内胜出无望后,投资人止损退出。 

  探讨 

  校园兼职到底有多美? 

  探鹿项目的创始人周文华是从河南走出去的创业者。有材料显示,周文华曾经创办中劳网,在人力资源行业有多年从业经验。2014年,他在北京创办了北京蓝众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探鹿是北京蓝众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一款产品。这是一款针对大学生兼职群体的就业服务产品。 

  这款APP除了免收中介费之外,通过平台方的保障机制让兼职更安全。 

  据了解,校园兼职类产品竞争激烈,一米兼职在今年3月曾传出被收购传闻,兼职达人于今年5月被兼职猫收购,“校联帮”宣告暂停服务。格林族科技联合创始人肖刚认为,大众对校园兼职平台有需求,而且需求不小。但整个大兼职行业中的核心市场,其实已经被非兼职行业的公司占领,如各种上门O2O、猪八戒网等。 

  分析

  成也闭环 败也闭环 

  团队和模式,这两张握在探鹿手上的好牌,不仅是某兼职平台创始人最为忌惮探鹿的原因,也是探鹿获得投资者青睐的核心原因。 

  创始人周文华拥有十年以上的互联网创业经历,曾创办蓝领就业平台“中劳网”,CMO郭旭伟曾负责智联、千品网的市场工作;COO孟广是前智联校园运营负责人;CTO李坤,则是淘宝和百度的技术骨干,其他团队成员也多来自团购、电商、O2O、人力资源等行业。 

  2014年是兼职市场大爆发时期,兼职平台以信息服务为核心,随着信息服务的饱和,兼职平台逐渐向线下转移,开始重视和线下的交互,逐渐走向“闭环+企业执行服务”时代。探鹿作为“交易平台模式“的代表,这种模式类似于兼职领域中的“天猫”、“淘宝”,其特色在于构建了完整的交易闭环,通过信息、服务、支付、评价等环节使企业和用户完成良性循环,提高兼职过程的运作效率,并通过“先行赔付“以及引入第三方保险等提高“安全感”。 

  闭环交易的构成使得探鹿在商业模式上有着较大的延展性。但是,这种重020的闭环模式也暴露出了诸多弊端。格林族科技联合创始人肖刚告诉记者,由于探鹿一开始就直接进入闭环模式,缺乏一个引导过程,这样使得线下刷单的现象很严重。 

  肖刚认为,校园兼职平台有需求,而且需求不小,但整个大兼职行业中的核心市场其实已经被众多表面上非兼职行业的公司(如滴滴优步、各种上门O2O、猪八戒等)占领,校园兼职可能并不像表明所看到那样繁荣。 

  据了解,探鹿自去年7月始,只要学生下载一个探鹿APP便可返现5元钱,这种采取大量烧钱的模式来聚拢用户的活动并没有持续多久而关停。 

  有业内人士曾指出,尽管兼职市场容量很大,但是以靠补贴和服务大学生为主的模式来切入社会兼职市场的探鹿兼职,在校园兼职市场没有建立起来任何壁垒,后续再想切入社会兼职或者全职招聘将会十分困难。 

  随着校园兼职市场竞争加剧,2016年便初现行业洗牌局面:先是3月份一米兼职传濒临倒闭,“校联帮“宣告暂停服务;后是兼职达人被兼职猫全资收购,同时传出某疯狂刷单的兼职平台也面临危机,要求团队人员主动降薪。 

  互联网老兵的二次创业失败 

  DoNews记者发现,周文华最近一次接受媒体公开采访时表明了对探鹿的发展路径规划:用互联网搭建平台,以兼职这个品类为切入点,目标是都市新蓝领招聘市场。 

  2006年,周文华和爱人陈娟联合创办“中劳网”,是国内首家劳务信息平台,现已发展成为中国蓝领就业服务第一品牌。2014年4月,周文华从自己8年前创立的招聘网站中劳网退出,8月,他们联合创办北京蓝众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探鹿”项目,一个专注大学生兼职的App,用移动互联网来改变大学生兼职市场。 

  周文华曾在公开场合发表对互联网兼职市场的看法时说道,“随着大浪淘沙和优胜劣汰,洗牌现象初现,由此可以推导,2016年将是兼职领域至关重要的决胜之年。“ 

  在这场决胜中,探鹿身先士卒般倒下让校园兼职020市场重新面临审视。 

  未来的路该如何走?周文华的态度显得很豁达, “谁都说不准,没考虑过失败,放平心态去试,大方向已经在这儿了。” 

  始料未及的是,如今摆在周文华面前的,正是考虑如何面对探鹿兼职的失败局面。 

  关于探鹿

  成立时间:2014年10月 

  创始人:周文华 

  融资阶段:A轮 

  2015年04月,天使轮,1000万元人民币,投资方:蓝驰创投 

  2015年11月,A轮,1000万美元,投资方:华创资本,蓝驰创投 

  成就:总部位于北京,目前已覆盖西安、郑州、青岛、天津、南京、济南、合肥、武汉、石家庄、成都等十余个城市,日服务人次突破10000,月交易额达到2000万。拥有近3万入驻商家,C端用户数近百万。

  关于兼职市场你知道多少?

  兼职行业的机遇:

  1、人口老龄化导致了适龄劳动力总量减少;

  2、就学率提升、继续教育、出国留学推迟了适龄劳动力就业时间,也导致蓝领工人稀缺;

  3、产假等福利让就业变得不稳定,出现实际工作人数少于岗位数;

  4、新生代成为就业主流,就业更个性化,如“间隔年”,加剧了劳动力不足;

  5、城市化导致企业越来越多,劳动人口无法满足城市化的需求;

  6、产业升级导致服务业比重增加,用工变得灵活,更容易采用弹性用工。

  兼职行业的挑战:

  1、兼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熟练度不够,降低了企业的效率;

  2、兼职人员流动性强,不利于企业管理;

  3、兼职人员责任心不强,不适用重要岗位;

  4、“黑中介”、兼职陷阱层出不穷;

  5、兼职的劳佣双方缺乏有效的约束,“爽约率”高;

  6、中介制约,企业用工成本高、兼职人员报酬低廉。

  在机遇与挑战中,兼职行业的创业者该如何面对?

  

网络刷单兼职可信吗?听起来不错小心钱被吞,也不需要买家确认收货,让受骗者购买游戏点卡充值到犯罪分子提供的游戏账号才是骗子的最终目的,骗子将充值后的卡打折甩卖,钱就到骗子手里了。这起案件中,骗子将小杜的卡号和密码骗去,就会立即使用该卡充值,从而完成诈骗。

  民警在此提醒,市民在进行网购或寻找兼职时,一定要谨慎,先确认对方公司的电话、负责人、工商注册号等,涉及钱款时,一定要反复确认,以免上当受骗。

  相关新闻:

  德州齐鲁网5月12日讯(记者 徐晓雪 通讯员 张飞飞)近日,德州市齐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发现一网络刷单社团涉嫌传销。

  据悉,该社团以邀请人加入微信群或QQ群、qt刷单平台等,为网络卖家刷好评赚取佣金为名,拉人头收取保证金300元,然后按所拉人头数每人返提成180元。实际上该社团内成员拍单(也叫刷单)工作只是幌子,各个级别的成员都是想办法进行拉人头赚取提成。

  据了解,该社团成员现已达2万多人,无限接单放单的QQ群号已有5个,群主每天在QQ空间里发布收益图、工资单和招聘兼职信息,每天都有很多人加其微信或QQ咨询兼职事宜。

  警方特别提醒,当下“微商招代理”、“网络客服”、“网络兼职”等以各种招人入会的形式都可能是网络传销的幌子,市民需理性对待,认清此类传销活动的本质。同时,应选择正当兼职,不要有暴富心理企图走捷径,对需要缴纳各种保证金、手续费、介绍费等的兼职要保持警惕,切不可一味轻信,以免上当受骗。

  

打暑假工、学生暑期兼职打工要注意些什么?
兼职用工管理案例 第二篇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江拓华报道:江莉群刚刚参加完2015年的高考,根据网上公布的答案,她对照着对自己的成绩进行了估分。“考得还是不错的,与自己预计的结果差不多,不出意外的话应该能够上一本。”19岁的江莉群笑着说道。但是,她并没有歇一歇的意思,她打算到她姐姐工作的地方找一份暑假兼职。

  江西师范大学曹老师分析说,高考毕业生暑假时间比较充裕,能够利用起来做兼职,锻炼自己是好事。但是应该注意到,高考毕业的孩子社会经验比较缺乏,思想比较单纯,容易落入骗子设好的圈套。选择在父母、亲戚身边做兼职是一个保险的选择。

  近日就有网友通过微博求助,称自己到苏州打工,到了苏州之后才发现被中介骗了,身上的钱已基本花完,回不了家。目前,这47名学生仍滞留苏州!

  大学生暑期打工,既可以积累社会经验,又能减轻家庭负担。但由于涉世未深、求职心切,不法分子往往会设下招聘骗局,诱使大学生上当受骗。而黑中介、诈骗团伙的违规、违法行为始终得不到有效整治,大家务必要学会自我防范意识。

  记者梳理发现,暑假兼职,有四种常见陷阱:一防信誉诈骗。即让一些学生不停地在网上购买“商家”的产品,称刷信誉成功后,会连本金的佣金一起返还。期间,骗子有可能会让受害人先尝到一点甜头,待受害人汇款达到一定数额时,便会断绝与受害人的联系。

  二防打字诈骗。以印刷厂、广告公司、某政府机要部门等单位名义,发布信息,招募打字员,一旦有学生主动联系,便会让受害人先缴纳保密费等各种费用,直至骗不到钱为止。

  三防传销漩涡。一些亲朋好友以介绍工作为由,让其一起跟随到某地一起打工。到了目的地后,其身份证件就有可能被扣,甚至人身自由也会被限制,并让其家人汇钱过来。

  四防通知应聘。招工短信、网络招工信息或者自己发出求职信息后,均有可能使自己成为受害者。骗子有可能让其到高档会所面试,然后让缴体检费、面试费等,并让学生等候上班通知。

  南都网记者唐波:3287.5元,这原本是大学生暑期工黄国松一个多月的应得工资,但经过劳务中介层层盘剥之后,拿到手只有700元,仅为应得的两成。昨日上午,南都记者陪同黄国松到高埗劳动部门举报,执法人员介入之后,厂方才勉强垫付了被劳务中介盘剥的部分。

  黄国松来自云南昭通,是湖南湘潭大学中文系大三的一名学生。因家境困难来东莞做暑期工挣下学年的生活费。黄国松说,7月2日他在高埗镇街头遇到招工摊点,招聘人员告诉他“暑期工工资按工时算,每小时8 .5元,包吃住”,听上去待遇能接受,他就跟招聘人员来到东莞峰达电子有限公司高埗分厂,并跟厂方签订了一份《用工协议》。“当时,厂方人事部的人告诉我,这份协议只是为了应付上面检查,具体还是以先跟招聘人员的约定为准”。

  黄国松后来发现,设摊招聘的并非工厂而是劳务中介。8月,由于老家附近发生地震,黄国松决定回去看看,提出辞工。“看考勤表总工时是350多个小时”,黄国松说,8月12日结工资时,工厂财务把他和中介叫来,拿工资单要他签字。工资单上看,工厂应付工资总额为3287.5元,但这笔钱是发给中介的,再由中介跟他结算。“签完字后,中介就把我带到一台车上谈判,说我是提前走,只能按6元每小时计算,算下来1900多。随后又要扣除伙食费、派遣费、保险费等总计1200多元,实际发给我600多元,但考虑到我家乡地震了,就凑个整数700元”。黄国松说,当时三名中介人员围着他,让他不敢反抗,只得领取了700元。黄国松称,这样算下来,他时薪才2元,离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相差太远。

  那么,暑期兼职应该如何寻找合适的岗位?又如何有效的避免上当受骗?希望这篇《大学生暑期兼职全攻略》,能够为大家的暑假兼职保驾护航!

  一、大学生暑期兼职的意义

  1、从封闭单纯的校园走进复杂的社会现实,增加社会阅历、锻炼个人能力。

  2、赚取一定的经济收入,培养自食其力的能力,减轻家里负担。

  3、丰富暑期生活,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改变颓废的生活状态,树立积极的生活态度。

  4、增加社会实践经验,积累人脉,为成功就业打下基础。

  二、适合大学生的暑期兼职种类

  1、产品促销: 产品促销是最普遍的一种兼职岗位。有一半以上的暑期兼职大学生,从事各种产品的兼职促销工作。促销需要我们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通过与顾客的沟通,找准需求,并结合产品的卖点,成功的达成销售,以实现促进产品销量的目的。促销岗位涵括了食品、饮料、奶制品、电器、数码、通讯、展会、快餐店、服装、家居、香烟等等产品和服务。(工资待遇参考:60-150元/天不等!)

  2、市场推广:市场推广主要是配合企业的宣传推广活动,包含传单派发、举牌、人偶、快闪等地面推广活动。这类工作需要我们吃苦耐劳、不偷懒、不做假!适用于房地产、教育培训机构、医院、通讯、家居、电器、地板、数码、展会等行业。(工资待遇参考:50-120元/天不等!)

  3、市场调查: 分为电话访问、街头访问和暗访员。市调的工作,要求兼职人员积极主动、有耐心和陌生人沟通。(工资待遇:50-120元/天不等!)

  4、礼仪模特: 礼仪模特一般招聘女生,主要出现在发布会、宴会、电器、手机、数码、家居、食品、饮料、车展、婚纱、香烟推广等等领域。这类工作,对形象、身材、长相有硬性要求,往往薪酬较高!女同学要合理评估自己,切勿轻易相信他人的赞赏和诱惑,以免落入陷阱!(工资待遇参考:80-250元/天不等,极少数礼仪可以达到400元以上,车模除外!)

  5、家教:分为个人家教,教育机构助教、培训学校兼职教师。个人家教建议通过熟人、中介机构或家教公司介绍,相对有保障。女生千万不可单独上门应聘!教育机构和培训学校的暑期兼职辅导老师,虽然薪酬不如个人家教,但接触面更广、工作内容更加系统,便于学习、成长。(工资待遇参考:20—50元/小时)

  6、暑假工:每年暑假,全国各地有很多食品厂、包装厂、服装厂、鞋厂、电子厂、物流公司、电器卖场等等,都会招募一定数量的暑期工,部分企业吃住全包。对于暑期没地方住的同学来讲,包吃住的暑期工是最佳选择。但是暑期工工作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工作内容枯燥重复,大家要有心理准备!(工资待遇参考:1200-2500,少数能到3000)

  以上是暑期兼职的主要工作类型!超出这个范围,其他的兼职岗位和薪酬待遇,请大家小心辨别!

  三、获取兼职工作的渠道

  1、熟人介绍:老师、同学、亲友等熟人介绍的兼职,比较有保障!首先,我们可以求助老师和家长,借助他们的经验和关系,获得可靠的工作岗位。其次,我们也可以咨询有经验的学长学姐,获得第一手经验。最有效的办法,是向已经找到暑期兼职的同学寻求帮助,通过他们的介绍,更快捷的获得暑期兼职岗位!

  2、扫街扫楼、上门拜访、电话访问:比如酒店、饭店、超市、工厂、培训学校、房地产楼盘等等,都会在暑假招募兼职人员,我们可以主动咨询相关的工作人员,获取最新的招聘信息!这种方式的缺点是费时费力、效果非常有限!

  3、搜索引擎:很多同学习惯使用百度等搜索引擎查找兼职信息(如搜索北京兼职、北京暑假兼职)。其实这种办法,只能搜索到相关的兼职信息网站,并不能直接搜索到招聘信息。很多骗子就是利用百度推广,设计好陷阱,诱惑同学上钩!例如,在百度里搜索“兼职”,就会出现很多类似“300-500元/小时”、“会上网,就赚钱”、“高薪酬、低门槛”、“在家工作,日赚百元”等的推广链接,一旦同学们点击进入,就会落入骗子精心设计的圈套!建议大家选用360浏览器,搜索兼职的时候,可以自动识别、提示诈骗网站、钓鱼网站和危险网址!

  4、海报、传单:重点关注用人企业、学校社团、正规中介公司张贴在学校公告栏、人才市场张贴栏的海报和传单。切勿相信公交站台、居民区、城中村、过街天桥、主干道两侧墙体等场所张贴的牛皮癣、白板海报、小卡片、小传单等,往往带有诱骗性质!

  5、QQ群:每个城市都有几百上千个兼职QQ群(比如,点击查找“成都兼职”,相关QQ群竟然有7000个之多),我们可以挑选人数在200人以内、活跃度较高的QQ群加入!这类QQ群建立时间不长,人数不是特别多,但是经常有兼职信息共享出来。看到合适的工作后,进行简单的核实!最简洁的办法,就是搜索一下招聘信息中留的QQ和电话!如果是骗子,一搜便知!

  

案例:兼职人员被开除,企业是否可以不给于经济赔偿
兼职用工管理案例 第三篇

兼职用工管理案例

案例3:兼职人员被开除,企业是否可以不给予经济赔偿? 王某是某高新技术公司的高管,任公共关系总监,负责公司政府资助项目申报。王某熟悉项

目申报的要求,熟悉申报的工作流程,准备材料齐全,项目申报的成功率高,为公司争取了

不少资助资金。行业内也有公司私下里请他做顾问。公司知道后,与王某沟通,告知目前公

司项目申报进度慢,需要全身心投入。如果项目资助完成,公司将予以奖励。公司向王某发

出通知,要求王某一周内必须终止兼职工作。王某知道后,并没有放在心上,继续做兼职,

影响了项目申报进度。10天后,公司解除了与王某之间的劳动合同。王某向劳动仲裁委员

会提出申请,要求予以经济补偿。结合本案例分析,兼职人员被开除,企业是否可以不给予

经济赔偿?

知识点: 兼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类似劳动

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不脱离原组织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并取得一定的

报酬;或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目的通过交换,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劳动法并未

完全禁止兼职行为,但作为劳动者而言,完成本职工作是其应尽的义务。 案例解析:兼职人员被开除,企业可以不给予经济赔偿。王某的行为已经影响了正常的主职

公共关系总监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提出要求王某解除与兼职公司的劳动关系,王某

没有进行处理。当兼职工作与本职工作产生矛盾时,《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

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大学生兼职陷阱案例
兼职用工管理案例 第四篇

大学生兼职陷阱案例

常见兼职陷阱

陷阱一:打工先缴报名费

这类情况最为普遍。前不久,某高校大四学生华同学在人才市场上看中了一家公司的兼职工作,每天工作8小时,月薪600元,便上前投递材料,招聘人员说需缴纳20元报名费,华同学交了费后一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回音。

友情提醒:很多违规企业往往借招聘为名,向求职人员收取10-50元不等的报名费,然后让大学生回去等通知。按照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不得以招聘为由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求职者可及时向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陷阱二:未上班先交服装费

广西某高校的小庞告诉记者,他在找兼职工作的第三天就被骗了。7月2日,他在南宁市人民路一公交车站附近看到了一则招聘启事,上称某贸易有限公司招大量的营业员、抄写员、运货员等。

他按启事上的电话打过去,对方让他去人民东路一栋楼的0910号房面试。在该公司办公室,接待他的男子“热情”地介绍:营业员的工作就是在商场推销某品牌洗发水,每天工作7小时,600元一个月。接着又说在公司上班要统一着装,需交服装费200元,其中100元上班后从工资里扣除,另100元当场交。由于所带的钱不够,小庞先交了60元。

7月3日上午,小庞和两个同学再“探”该公司时,接待人员少了先前的热心,多了催钱的焦急。警惕的小庞开始仔细打量该公司,发现其营业执照模糊不清,上班地点也交代不清。其间又来了几个大学生,向接待人员“讨价还价”地追讨费用。小庞这时才明白上当,但要钱无果后也只好悻悻地打道回府。

友情提醒:路边的小广告内容很少有真实的,大学生应聘时要注意查看用人单位的各种证件,不要轻易被薪金蒙蔽了双眼。

陷阱三:要不回的押金

大三学生李艳和同学缴纳了300元押金应聘到一家网络销售公司做兼职,销售价值为298元、398元的贵宾卡,可一个月下来,李艳与同学没能销售出一张卡,要求退还押金遭拒。兼职用工管理案例

友情提醒:这类纠纷时常发生,由于大学生与销售公司签订的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不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处理起来很棘手,所以大学生选择兼职一定要慎重。 陷阱四:介绍不成功不退费

刘同学暑期到一家中介公司找工作,交了200元中介费后,被派到一家公司做操作工,可到了公司被告知已招满了。几天跑下来之后,刘同学多次上门要求退费,结果不但钱没拿到,还差点被打。

友情提醒:在劳动部门受理的案例中,有关退费的投诉比较突出。按照规定,职介介绍工作不成功的应当退还介绍费,求职者可向职介主管部门投诉。

陷阱五:“缩水”的工资

大四学生小马应聘到一家快餐公司做事,双方曾口头说定每天工资20元,按周计算。到了发工资当天,老板只给了100元,小马认为少了40元,双方发生争执,虽经民警处理,可小马还是没拿回血汗钱。

友情提醒:用工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是要讲证据的,虽然双方曾有口头约定,可对方一旦否认,大学生将很被动。所以在兼职打工时一定要和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否则吃亏的是自己。

陷阱六:干了白干的“义务工”

李亮找了一份受托写企业计划书的工作,在准备了几天、费了好大工夫写好之后,委托人把材料看了一个多小时(估计这些时间足够把材料记下了),然后说材料有些出入,让其改动一下再联系。而等李亮改完后再联系时却被一再推脱,就这样没有了结果。事后,李亮才明白自己被骗做了一次“义务工”。

友情提醒:大学生往往社会经验少,辨别真伪能力不强,加之有表现自己的热情,也期望社会认可其价值,所以容易被一些人抓住机会骗取他们的劳动成果,从而白白做了“义务工”。对此要提高警惕。

陷阱七:骗人的“黑中介”

某高校大二学生田利通过中介公司找到一份酒水推销员的工作,中介公司收了80元的中介费,可到用工单位应聘时,却被告知根本没有这份工作,而且也没有通过中介公司招人。据了解,这家用工单位前两天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招聘其他工作的广告,可能是被“黑中介”借以设套骗取大学生的中介费。另外,还有一些“黑中介”和一些“空头”用工单位勾结,设圈套骗取大学生的钱财和劳动。

友情提醒:“黑中介”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并不鲜见,他们利用大学生社会经验少的弱点,大玩“空手道”,把黑手伸向大学生。希望大学生们一定要擦亮眼睛,增强防范意识,以防掉入“中介陷阱”。

陷阱八:骗门票费的兼职招聘会

大学生小蒋看到校园里张贴了很多“诱人”的广告,称在南宁市某中学将有一场“某某网站大学生假期兼职交流会”,100多家单位提供兼职岗位,录用比例将达到30%。

当天,小蒋和几个同学提前来到了该中学,里面已经是人头攒动。不容多想,他们就赶紧每人掏5元钱买票挤进了招聘会场,可转了一圈后却失望地发现,所谓的兼职招聘会,90%以上的用人单位都是招聘业务员、推销员之类,工种十分单调。更奇怪的是,明明是大学生暑期兼职招聘会,很多单位却要求求职者出示毕业证,并称只招聘大学毕业生。

当天下午,记者花5元钱买了一张入场券进入了该招聘会现场,发现会场布置简单,到场的单位只有50来家,不到宣传单上所写的120多家单位的一半。

虽然如此,求职的大学生仍将整个会场挤得水泄不通。广西财经学院一名接受记者采访的大学生小韦失望地说,他和班上几名同学兴冲冲地一起来找工作,却全都一无所获。在门口的售票员告诉记者,当天他们大约售出了3000多张入场券。记者粗略计算了一下,发现当天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肯定达不到900个,因此所谓30%“命中率”的说法就不攻自破了。

友情提醒:找兼职最好到学校的勤工俭学部门或者正规的人才市场。对于社会上的招聘会,在进场前可以多查询多了解,以免花冤枉钱

员工关系管理——企业特殊的用工形式
兼职用工管理案例 第五篇

员工私下兼职,公司能否解雇?
兼职用工管理案例 第六篇

兼职用工管理案例

(1)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如我国《国家公务员法》禁止国家公务员进行兼职;《公司法》禁止担任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等高级经理人员兼任同类企业的职务;

(2)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禁止劳动者兼职;

(3)兼职没有侵犯原用人单位的利益,没有对完成本职工作造成影响;

(4)单位知悉后没有责令其停止兼职。

兼职用工管理案例

换言之,如果法律或用人单位明确禁止兼职,那么劳动者一旦出现兼职行为,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不得兼职,但劳动者的兼职行为影响了本职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的兼职行为没有对本职工作造成影响,但单位知悉后已经责令其停止兼职,而劳动者拒不改正我行我素的,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案件处理:

本案中,颜某未经单位许可私自兼职,虽然“睡觉班”也许不会影响白天公司的正常工作,但问题是,在公司向颜某书面提出限期改正的要求后,颜某执意不改,因此公司在责令颜某改正期限届满后解除其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劳动仲裁机构驳回颜某诉求的裁决是正确的。

大学生兼职弊大于利有用的例子
兼职用工管理案例 第七篇

1、 前任微软公司全球副总裁,现任GOOGLE公司全球副总裁和中国区总裁的李开复博士

在给中国学生的第4封信:大学应这样过 中说:“大学四 年每个人都只有一次,大学四年应这样度过……为了在学习中享受到最大的快乐,为了在毕业时找到自己最喜爱的工作,每一个刚进入大学校 园的人都应当掌握七项学习:学习自修之道、基础知识、实践贯通、兴趣培养、积极主动、掌控时间、为人处事。”在应当掌握七项学习中, 他首先把“学习自修之道和基础知识”放在了首要的地位,然后才是“实践贯通和兴趣培养”可见学习科学理论知识的重要性。知识就是力量 .大学生在校期间做兼职作为一种社会实践,必须建立在具备一定的人文科学文化素质的基础科学文化知识的基础之上。否则作为兼职的实践 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没有理论基础而急功近利的兼职实践不就成为“无米之炊”了吗?

2、 罗曼·罗兰告诉我们:“财富是靠不住的。今日的富翁,说不定是明日的乞丐。惟有本身

的学问,才干,才是真实的本钱。”

3、 2005年,据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对该校的调查显示:高校老师高票反 对在校大学生

做兼职。70.5%的老师对于在校大学生在外兼职持反对态度;仅仅只有28.8%的家 长支持自己的孩子做兼职。调查还显示,一些大学生做兼职盲目地以赚钱为目的,占用了大量的课余时间,很多同学因此影响学习成绩,荒废 了专业知识。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一位老师认为,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应该以学为主——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至于部分家庭困 难的学生,可以争取勤工助学的岗位。高校老师的高票反对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和意义。

高校老师高票反对和少数家长的支持率也告诉我们,大学生在学校应该以学为主,努力科学价值观,明确目标,一心拼搏。

4、 法律方面:在社会上打工兼职的在 校大学生一旦合法权益被侵害,劳动监察部门一般

情况下不接受其维权投诉,大学生要维权,只能上法庭打官司。但打官司所需的昂贵诉讼费 用、大量时间和精力投入,往往令贫寒学子望而却步,绝大多数的学生选择了放弃,“打落牙齿和血吞”。1,根据现行法规,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受《劳动法》约束.目前在校大学生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对象(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于1994年7月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 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目前看来已不太适应现实需要),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劳动法》保护的范畴迫在眉睫。在依法行政的今天 ,劳动部门在大学生打工维权方面仍然是“有心无力”。日前就发生了四川某高校中文系女研究生冯某打工受骗,劳动监察部门爱莫能助的尴 尬事件。 2,打工维权成本:大学生不能承受之重。目前在校大学生打工维权难是一个普遍性问题,症结在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未将在 校大学生包括在调整范围内,在校期间在社会做兼职的大学生只能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权。法律专家认为,大学生群体在贫困生比例高达15% 至20%的情况下,维权成本居然高出普通人一大截,实在不可思议。做兼职的通过学校介绍,这种情况学生的权益基本上有保障。但大多数 的还是通过社会上的中介机构找兼职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受骗上当,或者合法权益被侵害,其中只有个别同学报案,绝大多数都放弃了。因 为一方面金额不是很大,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学生不可能走法律诉讼的路,那样的话,成本就太高了,学生承受不起。前相关法律的滞后之处在 于:在校大学生只能通过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打工权益,其金钱成本和时间成本之高远远超出他们的承受能力。 3,目前税务部门对大学生兼职收入暂按通行的办法征收税款无明确商业规定只有模糊要求,对于是否应该对大学生兼职收税和应该征收多少 已引发争议.这些问题暧昧地表明:国家并不太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在社会做兼职,而应该是以学习为主。 在兼职问题和兼职事件频发的情况下,在还没

有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行修改,大学生兼职市场存在法规空白的情况下,在政府 各部门对大学生兼职还存在管理漏洞,职责不明和大学生兼职的劳动权益还得不到确实的制度保障,兼职问题遭遇尴尬,还找不到谁来为大学 生打工维权撑腰的情况下,我们一致认为:大学生在校期间做兼职将弊大于利。

5、 兼职安全性: 1、中国大学生网2005年7月14日报道《大学生只身赴武汉“追”骗

子 千名大学生求职被骗10余万》《新青春参考》报道过的“18岁女生兼职泪沾襟”的事件 2、湖南株州某职业技术学院的一位女生去当家教,被人乱刀砍死的事件 3、娄底肯德基大过年连续工作累死兼职员工 4、2005年8月22日,在短短半年的时间内,诱骗全国各地2000多名大学生到重庆从事非法传销的轰动全国的“欧丽曼”传销案在重庆市开庭审理。。。 5、《大学生找兼职遭遇“黑中介” 被白骗走钱财》。。。6、曾有“学子俱乐部”(中国(常州)大学生第一门户,专注于中国一万所大学、三千万大学生的最佳网络媒体。)直指各大高校,以招收代理、吸收会员为名,收取会费和押金,被骗学生达数千人,涉案金额达数万元,在常州的各大高校几乎无一幸免。有同学说:“我们学校有100多个同学被骗了!同学们正在讨说法,有的同学上课都顾不上了。”面对这样的群体性事件,对方辩友仍能说大学生在校期间应该做兼职吗! 7、中国教育网2010年8月14日发布的调查报告中显示 77%的大学生在做兼职是受骗

由于现今社会上的兼职招聘现象存在某种
兼职用工管理案例 第八篇

由于现今社会上的兼职招聘现象存在某种“乱象”。急于贴补花销、家长不在身边、校方难负责任、维权意识淡薄等,导致兼职大学生成了“被骗一族”。对此,有关部门提醒,大学生应慎对假期兼职,提防招聘陷阱。

兼职用工管理案例

案例3:

西安的三名大学生马上就要毕业了,想找一份工作,工作倒好象是找到了,可没想到这份工作却让她们掉进了陷阱。

小李、小王和小张前几天通过中介公司,来到西安鸿泽日用百货公司应聘促销员,简单的初试之后,他们就被通知进入了复试。复试的时候就让他们交200块钱衣服押金,然后就签了一份协议,签完协议就让参加笔试。

试卷上的六道题,五道都是招聘公司给的复习资料上的原题,这些题的答案三人早已熟记于心,可没想他们都只考了40多分。 于是公司的人就告诉他们,考试没过就必须帮他们推销三套化妆品,三套推销完了,才可以去他们那上班。如果想解除协议的话就必须推销一套化妆品,如果一套都推销不出去的话就拿着工作服走人。 小李三人告诉记者,当时招聘公司给他们说公司代理销售了好几个大品牌的化妆品,西安的知名商场里也都设有专柜,可专柜在哪?到底是什么产品?小李他们问了几次,招聘人员都含糊其辞。到目前为止小李三人还没见过这种化妆品。

三个大学生越想越不对劲,于是想要回押金退出招聘,但遭到了拒绝.招聘公司告诉他们,既然签了协议,就必须履行协议上的规定,

如果现在想退出的话,就属于单方面主动弃权,每人200元押金就不予退还。

小李他们觉得这家招聘公司的做法不合理,而且他们草率签订的协议上还有多处条款看不明白,于是他们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人士。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维娟告诉他们,如果这个工作岗位本身是虚有的话,这个劳动协议本身的效益就是无效的,这个行为本身就是一个欺诈性的行为。

杜律师说,招聘公司这种先签约后考核的做法是违反了合同法的要求,属于用人单位设的陷阱,所以小李他们无须履行协议中给招聘公司销售化妆品的约定,而招聘公司收取押金更属于违法行为。 随后,小李他们来到西安市雁塔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执法人员来到招聘公司进行调查,这家公司租用了一间单元房,没有任何公司名称标志,公司是做什么产品的,接待人员自己也没见过,不清楚。

监察人员责令公司现场返还小李他们的押金,并对这家公司下发了限期整改指令。如果不按照要求整改,将按照法律法规处以500到5000元根据情节严重进行处罚。

在这里奉劝各位急着找工作的大学生们,在与用工单位签定合同或者协议时,一定要先了解合同法、劳动法中的相关条例,以免上当受骗。

案例1

“我公司诚聘兼职打字员,每万字130元,不收取任何押金,拒绝中介;工资每日结算,绝不拖欠;网络传递文本,不受时间地域限制,完全自由职业„„”说起网上这则兼职招聘广告,南京某大学一女生至今还心有余悸:“我当时按照广告里的说明打开招聘公司的网址,公司要求我用手机领取个性签名作为‘网络工作证’,说是凭‘工作证’才能应聘。结果我发了几条短信过去都没签上名,信息费倒被扣了近20元。”

案例2

上海某高校舞蹈专业的金同学假期尝试做些短期的兼职工作,却也难逃被骗,“我试着去应聘一个‘日薪500—800元包住宿’的酒吧模特兼职岗位,对方二话不说扣下我的证件,还逼我缴纳几百元建档费、培训费。所谓‘培训’其实就是在酒吧走秀,一直‘培训’到现在还没正式工作,恐怕到了开学我还赚不到一分钱。”

案例3

今年9月,某化妆品公司招聘校园销售代理,但拿到代理权的条件是必须得先自己掏钱买300元的产品。武汉某大学三年级的刘某花300元把产品拿回来,结果却发现此产品很难推销出去,结果这300元的产品只能被闲置了。

刘某遇到的这种情况只是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为侵害大学生利益设置的陷阱之一种。一些企业或中介机构利用学生急于寻找兼职的心理,收取几百元不等的“中介费”或“押金”,最后却以未签订合同为由不予退还;还有的公司以实习为由

在公司缺人手时拿大学生当免费劳力。

案例4兼职用工管理案例

“我被骗过中介费”,说起找工作被骗,小刘告诉记者,他曾在一家中介机构交了50元介绍费,工作人员说三天内即可找到一份家教,可是等了一个星期也没有回音,随后,小刘几次找上门催促,可工作人员只是一个劲儿推托,让他再等几天,最后小刘自己都觉没劲了,只

好放弃。小刘说,他经常听说大学生打工被骗的事,陷阱太多,防不胜防。 一个多星期以来,本报接到了四五个大学生暑期找工作被骗的线索。6月10日,郑州某大学的小陈,在新通桥附近看到一张小广告,上面写着:因公司发展需要,现招聘押运员数名,待遇优厚,每月1000元,包吃包住。看到条件这么好,小陈就按照上面写的地址,来到位于文化路的公司应聘,填过表后,小陈被要求交200元押金,随后,又以各种名义收取

了400元,当小陈问工作时,他们却不给答复。兼职用工管理案例

案例5

在河南,大学生打工被骗事件屡屡发生。

暑期前,郑州师专、郑州科技学院、商丘科技学院、商丘医专、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等近10所高校都张贴出同样的“招工海报”,均是山东省青州市同一家食品厂招工。组织报名的是中州大学学生王某。

这年7月1日,郑州、商丘、濮阳等近10所高校的约500名大学生,经人介绍到山东省青州市一家食品厂打工。报名时,组织者承诺上班后底薪700元,五六人住宿一个房间。7月1日到企业后,发现工作环境、吃住条件、工资待遇等与介绍人承诺的相差甚远,300多人决定辞职。由于带的钱所剩无几,数百名大学生被困青州市两天,不得不向家人求救。

无独有偶,去年7月1日晚,中州大学的200多名学生每人交了28元体检费、50元押金和110元路费后,在中州大学新校区门前登上了前往江苏的大巴。 7月2日,他们到达江苏昆山市淀山湖镇后,工厂要求学生们签合同时,学生说,我们应聘的是暑期工,只能工作两个月,对方就把他们赶出了工厂。学生们发现上了中介公司的当后报了警。

在淀山湖镇政府协调下,学生们他们被集中安排在镇上一所刚刚放假的小学里,并组织人员为学生送水、送饭。7月3日,淀山湖镇政府垫资,为每位学生发放200元慰问金,并租车送学生他们返回郑州。

5月22日,记者在郑州的一些高校看到,虽然暑假还没到,但一些高校的

海报栏里都密密麻麻贴满了招聘广告。

记者对一些大学生进行随机调查,80%的大学生选择在假期打工。他们认为,假期打工不但可以增长阅历,更能减轻家庭负担。这些学生中有三成有过被骗经历。29%的打工学生表示,从来没有从学校获得任何防骗、维权的技巧和方法。 与学生的热情相反,很多高校对此显得较为理性。

一所高校工作人员说,虽然也有中介或企业到学校里联系暑期用工,“但考虑到学生的安全,学校一般不把学生往外派。而且,我们希望学生们在暑假能更好地休息和调整。对暑期打工,学校并不支持。”

应成立专门机构替学生维权

学生假期打工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如何维权呢?

学生利用假期勤工俭学,既锻炼了自己,也可减轻父母的负担,是好事。但最好是在家长或在学校老师的监督下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在哪里打工,一定要告诉家长或亲友。如果工作有危险性,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投了意外伤害、工伤保险等。

不少学生在打工过程中屡屡上当受骗。其中,一方面有打工学生自我维权意识淡漠的因素,更有法律相关规定缺失以及部分黑中介打着介绍职业的名义从中骗钱的诱因。

他认为,目前学生假期打工是一种全国普遍存在的情况。但现实是,这方面的规定有些滞后。目前,打工学生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政府部门还应该出台相关规定规范学生假期打工,以有效保障打工学生的合法权益。

他建议,教育系统可否考虑建立一个专门为学生打工而维权的部门或机构,由其替学生维权,成为学生的“娘家人”、维权的“保护伞”,不至于发生问题后不知该找谁。

郑州市劳动监察部门提醒大学生,由于暑期打工时间较短,有些企业可能不与学生签订劳动合同,若不能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此时学生要注意保留收费收据或发票等,以便产生纠纷时用做证据。

常见骗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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