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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车险好不好 如何巧买最佳车险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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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车险好不好篇一

如何巧买最佳车险组合

如何巧买最佳车险组合

每一个新车主买车后都少不了要买车险,然而汽车险种条款那么多,多花了钱显然不合算,但保险不足额万一出了事故又没得赔,所以这里面也大有窍门。尤其是有些看似冷僻的险种恰恰会在特殊的时候为有车一族撑起保护伞,律伴网小编根据专业士的建议提出一些被忽视但作用正慢慢凸显的险种,值得您重视起来。

许多人被品种繁多的汽车保险产品搞得眼花缭乱。实际上,汽车保险按种类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大类。基本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附加险有9种,包括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计免赔特约险等。

基本险

车损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的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由于碰撞、爆炸、雷击或者外体倒塌等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应负责赔偿。(2003版人保条款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已包括有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

提醒车损险保额一般是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的,新车最好选择是足额投保,在遭受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时,无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能获得足额赔偿。如保险金额低于新车购置价,只能按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赔付,如保险金额超出新车购置价,超出部分无效,只是多花冤枉钱。

第三者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的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该由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提醒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为两项基本险,第三者责任险为强制性险种。一般第三者事故涉及到人身伤残需要10万元以上的赔偿,因此投保10万元、20万元能够满足保障需求。在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保险公司一般只会赔偿实际损失的80%~95%。如果要真正获得100%的赔付,在基本险投保之,还需要投保不计免赔特约保险。

附加险

除了汽车的基本险外,还有附加险可供消费者选择,例如,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他人恶意行为损失、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费。此外还有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然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上海各大保险公司的险种不尽相同。

合理投保有窍门

举两个例子:如果购买一辆12万元左右的一汽捷达轿车,购买全险需要支付的保费为5500元左右。其中包括:1700元的车损险、900元的第三者责任险、500元的不计免赔特约险、1200元的全车盗抢险、180元的车辆玻璃破碎险和500元左右的自然损失险。

如果购买一辆29万元左右的上海大众帕萨特自动挡轿车,需要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为11000元左右。包括车辆损失险4000元(保额为29万元),第三者责任险900元(保额为5万元),1000元的不计免赔特约险,2900元的全车盗抢险(保额为29万元),400元的车辆玻璃破碎险,1100元的自然损失险等。

上述方案车主一年需要缴纳保费的最大值,车主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有选择地确定投保险种,除了基本险中第三者责任险为国家规定强制执行的险种外,其他都可以自主进行选择,这样可有效地减少保险费用的支出。在向保险业务员咨询时,你有权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保险保障,有权知道保险公司执行的车险收费标准,你可以在保险条款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汽车的保险期限、保险金额及赔偿限额,还有权向业务员了解当发生事故后,你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基本补偿及最高补偿的金额。

由于汽车保险费的费率是固定的,因而缴费多少取决于汽车自身保险金额的高低。明智的选择是足额投保,就是车辆价值多少就保多少。有人为节省埃险费而不足额投保,如20万元的轿车只保10万元,万一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毁,就不能得到足额赔付。

与不足额投保相反,有的人明明手中是一辆旧车,评估价值不过5万元,却偏偏要超额投保,保额18万元,以为自己多花点钱就可以在车辆出事后获得高额赔偿。实际上,险公司只按汽车出险时的实际损失确定赔付金额。此外,如果你已一家保险公司足额投保,即使你在另一家保险公司再投保,也不可能拿到双份的赔款。

冷僻车险作用凸现

据太保车险部一位人士介绍,上海市民投保车险大多集中在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以及盗抢险上,对于其他的险种,上海人很少选择,投保的百分比低得只有个位数。

随着新车险条例的实施,各家保险公司适时推出了很多新的保障条款,其作用还不为市民了解。要知道,风险常常是在不经意中出现的,有些看似冷僻的险种恰恰会在特殊的时候为有车一族撑起保护伞。

列举了几个长被我们忽视但实际作用正慢慢凸现的险种。

自燃损失

保险责任投保了本保险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施救费用,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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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费率一年0.4%,可优惠。

特别提醒1.很多人以为自燃是天气炎热造成的,其实自燃和高温没有直接的联系,汽车的发动机在工作时温度高达100度以上,外气温升高一些显然与发动机自燃没有关系,据悉,甚至在气温零下的时候,也会发生自燃。自燃与天气干燥可能会有一些关系,更多原因还是在于汽车自身的保养、设计、质量问题,旧车尤其会发生自燃。一旦自燃,车辆全损的概率相当高,连修复的价值都没有,所以车很需要得到及时的保险理赔。

2.虽然车损险中也有对火灾赔付的条款,但是这是指外来火源,自燃是除外责任,必须单独购买。有个别客户存在侥幸心理,等到汽车自燃以后去开假证明来骗保。但保险公司会请消防局出具证明,骗保不骗保一目了然。所以,千万不要存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

驾驶员及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保险责任投保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保险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公司按规定给予赔偿。

基准费率一年驾驶员0.7%,车上其他人员0.4%,可以优惠,如果约定人员的话折扣可以更低。

特别提醒过去医保把所有的事故医疗费都包下了,现在新的医保规定不能全部解决因事故而导致的医疗费,有了商业车险就可以保障无忧。需要注意的是,对车上人员的事故损失,属于营运车的,车主要赔偿;属于私家车的,车主无须赔偿。

玻璃破碎险

保险责任投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玻璃单独破碎,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赔偿。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协商的基础上,自愿按照进口风挡玻璃或者国产风挡玻璃选择投保。

基准费率国产车(6座以下)0.15%,进口车(6座以下)0.25%。

特别提驾驶员应注意在高速公路上开车被飞石击碎玻璃的风险,还有在小区停车,也有可能被其他人碰坏玻璃。就是没发生碰撞,也没有人使坏,玻璃自己破碎了,保险公司也赔。当然投保人自己的故意行为就除外了。这个险种比较适合经常开高速公路、或经常到人口车辆密集的地方去的车子。

他人恶意行为损失险

保险责任投保车辆因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倒车镜及灯具单独损坏,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赔偿。

基准费率一年0.2%,可优惠,最低200元起保。{人保车险好不好}.

特别提醒车停放在小区里被人划了、踢了,这个风险其实也不小。不过话说回来,保险公司对这个险种投保人的控制很严,看到旧车一般不保,因为在这个险种,保险公司有被逆选择的道德风险,万一有人故意损坏车辆来骗保,公司可就亏大了。

文章来源:律伴网

人保车险好不好篇二

人保车险费率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直通车”机动车保险费率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直通车”机动车保险费率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直通车”机动车保险费率表

人保车险好不好篇三

中国人保机动车辆险投保单

附件三: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单

欢迎您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在您填写本投保单前请先详细阅读我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阅读条款时请您特别注意各个条款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义务、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并听取保险人就条款(包括责任免除条款)所作的说明。您在充分理解条款后,再填写本投保单各项内容(请在需要选择的项目前的“□”内划√表示)。为了合理确定投保车辆的保险费,并保证您获得充足的保障,请您认真填写每个项目,确保内容的真实可靠。您所填写的内容我公司将为您保密。本投保单所填内容如有变动,请及时到我公司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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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车险好不好篇四

人保车险条款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 • 总则

•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条款• 救助特约条款

• 盗抢险条款

• 车身划痕损失险条款

• 车辆停驶损失险条款• 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

• 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不计免赔额特约条款• 资抢险条款

• 车上货物责任险条款

• 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 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救助特约条款

• 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

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 • 总则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

• 总则

险:

• 车辆停驶损失险条款

• 车身划痕损失险条款

•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条款

• 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 无过失责任险条款

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

总 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非营业用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自用汽车,包括客车、货车、客货两用车。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保险责任

第四条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 碰撞、倾覆、坠落; (二) 火灾、爆炸、自燃; (三)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四) 暴风、龙卷风;

(五) 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六) 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七)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第五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责任免除

第六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 地震;

(二) 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 (三) 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四) 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五) 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六)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七) 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2、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3、实习期内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实习期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

4、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车辆; 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6、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八) 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保险车辆;

(九) 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第七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自然磨损、朽蚀、腐蚀、故障; (二) 玻璃单独破碎,车轮单独损坏; (三) 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四) 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五) 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六) 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保险车辆,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七) 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八) 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九) 标准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 (十) 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

(十一) 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十二) 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十三) 被保险人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

第九条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地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二)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 折旧率表

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月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 (三) 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保险期间

第十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一条 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间、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二条 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

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 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 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三)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四条 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改装、加装或从事营业运输等,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足额支付保险费;保险费付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第十九条 因第三方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必须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方的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人保车险好不好}.

赔偿处理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

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

书、裁决书等)。

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或保险车辆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保险人勘验事故各方车辆、核实事故责任,并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签订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第二十二条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保险车辆,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无法重新核定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第二十三条 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专修厂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推荐具有保险车辆专修资格的修理厂进行修理;投保人在投保时未选择专修厂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推荐修理资质不低于二级的修理厂进行修理。

第二十四条 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或保险车辆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保险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 保险车辆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 保险车辆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 保险车辆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 第二十六条 保险人按照下列方式免赔:

(一) 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5%,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8%,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全部事故责任或单方肇事事故的免赔率为15%。

(二) 保险车辆发生第四条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30%。 (三) 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不能协助保险人勘验事故各方车辆的,免赔率为30%。

第二十七条 保险人按下列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一)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车辆损失的赔款计算为:

1、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保险车辆损失赔款=(实际价值-残值)×事故责任比例。{人保车险好不好}.

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 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合同签订地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核定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保险车辆损失赔款=(核定修理费用-残值)×事故责任比例。

(二)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车辆损失的赔款计算为:

1、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保险车辆损失赔款=(实际价值-残值)×事故责任比例。

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保险车辆损失赔款=(保险金额-残值)×事故责任比例。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保险车辆损失赔款=(核定修理费用-残值)×事故责任比例×保险金额/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 (三) 施救费用赔偿的计算方式同本条(一)、(二),在保险车辆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保险车辆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四) 每次保险赔偿的合计金额为:{人保车险好不好}.

合计赔款=(保险车辆损失赔款+施救费赔款)×(1-免赔率之和)。

第二十八条 保险车辆重复保险的,本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与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二十九条 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第三十条 下列情况下,保险人支付赔款后,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不退还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及其附加险的保险费: (一)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

(二)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三) 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 保险费调整

第三十一条 上一保险期间未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赔偿的保险车辆续保,且保险期间均为一年时,可享受无赔偿保险费优待。连续多个保险期间未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赔偿的,保险费优待比例逐年提高。

上一保险期间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保险赔偿的,根据发生保险赔偿的次数,续保时提高保险费。 保险费调整的比例和方式以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费率规章的规定为准。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二条 保险合同的内容如需变更,须经保险人与投保人书面协商一致。

第三十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转让他人的,被保险人应当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应交保险费5%的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短期月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短期月费率表

注:保险期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本保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保险合同(含附加险)中下列术语的含义:

人保车险好不好篇五

因汽车售价大幅下降 人保私家车车损险费率上调

因汽车售价大幅下降 人保私家车车损险费率上调 信报讯记者仇兆燕受北京市场汽车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和私家车等高风险车辆大增的影响,中国人保昨日第三次对车险费率进行了调整。今后人保方面将根据驾驶人、车辆和地域三个因素来调整车辆的车损险,调整后高风险车辆的车损险价格可能上涨30%.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等其他车险产品的费率则保持不变。尽管如此,人保车险的整体价格仍与去年基本持平。“车损险的费率是有所上涨,但由于汽车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因此车险整体价格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与去年基本持平。”人保北京分公司车险部经理杨先生说。杨经理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台富康车,2003年新车售价9.78万元,如不计算其他优惠项目,其车损险保费为1143元。2004年新车售价7.78万元,降幅20.5%,上调其车损险费率后,其车损险保费为1078元,比去年同期车损险保险费少了65元。同时,在实际投保时,不同车辆根据其安全性能及安全记录还可以继续享受费率优惠系数。由于人保占据了车险市场70%的份额,过去只要“老大哥”有个风吹草动,各保险公司就草木皆兵。但此次,不仅各公司的反应非常理性,车主们也都表示理解。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华泰财产保险公司均表示他们的车险没有任何改变,并不会因为人保的改变有什么变化。华泰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士指出,人保占了车险市场的比重很大,因此它对市场控制也很强,此次人保调价,反映出整个车险市场正在朝着理性的方向发展,过去仅仅依靠价格战的情况将不复存在。不少有车族对此也表示,这是市场行为,并且认为投保时虽然会考虑价格,但服务和理赔更重要。相关新闻人保推出车险绝对免赔额附加条款信报讯(记者仇兆燕)在调整车损险费率的同时,人保北京分公司还推出了一种新的车险产品,即机动车辆保险附加绝对免赔额条款。“绝对免赔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在一定事故损失额内,如几百元以内的损失,由私家车主自行负担,保险公司则给投保人一定的保费优惠。绝对免赔额条款是为优质客户或低风险客户提供的一种缴纳低保费但自留小额风险的保险产品。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车辆的风险状况,自行选择是否投保此险种。如果投保人投保车损险时选择绝对免赔额条款,一旦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如果赔款金额在投保人选择的绝对免赔金额以上的部分,保险公司予以赔付。

人保车险好不好篇六

如何买汽车保险最划算

择保险公司

目前,办理汽车保险的公司很多,其中人保公司(PICC)、太平洋公司(CPIC)和平安公司属于比较大的、全国范围内都有业务的公司,大公司的特点是理赔的标准比较高,理赔过程也相对快一些,而且很多情况下能按照4S店的维修费用赔给客户,因此,如果

1. 你的车是新车

2. 你的车价格相对较高

3. 你对于维修质量有比较高的要求

那么,我们建议你选择大公司,而且最好就在你买车的4S店投保,这样能比较好地满足维修与理赔方面的要求。但大公司的缺点是:

1. 相同车型和险种,保费要比小公司高一些,例如同样都是一辆10万元的新车,人保一年的全险保费可能比小公司高500~600元。

2. 由于垄断地位,大公司可能会有一些比较不公平的条款。比如人保公司的“出险金额500元以下不赔”。

而小公司的特点与大公司正相反,一般来讲它们的赔付额度不如大公司,定点维修厂的水平也不如大公司,而且有时候服务质量不够可靠,但通常费率会比较低(账面上费用不一定低,但折扣很大),因此,如果

1. 你的车是旧车

2. 你的车价格并不算高

3. 你对于维修质量没有特别高的要求

那么,我们建议你选择小公司,这样在费用方面比较划算。除了上述一般规律外,保险公司为争取客户,有时候会推出一些阶段性优惠,例如目前平安北京的电话投保就能享受比较大的优惠幅度,也应该纳入考虑范围。选了保险公司之后,我们再来看看—

选择险种

汽车的保险按照重要性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主要包括: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等。有几点注意事项和窍门:

1. 第三者责任险是强制必须保的,否则被保车辆无法通过年检。

2. 车辆损失险是附加险的基础,只有保了车损险才能保其他附加险。

3. 附加险中,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

例如:如果你的车在日常使用过程中一直都在比较可靠、安全的停车场中停放,上下班路途中也没有什么特别僻静的路段,就可以考虑不保盗抢险(但如果你的车属于很常见的、丢失率比较高的车型,那一定要保盗抢险)。如果你的车很便宜,那么玻璃险的保费就可能达到风挡玻璃本身价格的30%~40%,就很不划算了,因此,可以考虑放弃玻璃险。再如你的车是新车,那么自燃的几率是非常低的,可以考虑不保。

4. 不计免赔险我们建议一定要保,否则,一旦出险,保险公司最多只赔付总损失的80%。

5. 还要注意的是,现在很多保险公司根据不同车型来算费率,一些比较老或年头较长的车型费率就可能高。

第三者责任险今后会涨价?{人保车险好不好}.

相对于国外,我国的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限额比较低,我们常见的标准为5万元和10万元,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这些钱就显得微不足道了。而在国外,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限额通常都在几十万、上百万美元(或欧元),而且都是强制实行的,这样在重大交通事故中,伤亡者和家属能获得足够的赔付。

那么,为什么我国达不到这么高的赔付额度呢?先让我们来算笔账:2003年我国承保的机动车辆是2380万辆,所缴商业三者险保费是190亿元,2003年车祸事故伤亡接近60万人。如果以平均每个伤亡者10万元补偿金算(并不算多),10万×60万人次=600亿元。600亿元比190亿元,这里就有400亿元的缺口,如果要提高赔付额度,缺口就会更大。

因此,事故伤亡者要想得到更多的补偿,理论上有几个办法:1. 提高交通安全性,降低交通事故伤亡率;2. 建立社会保障基金,补充资金缺口;3. 提高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从实际情况来看,短时间内降低伤亡率有相当的困难,因此,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和提高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可能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实施更加可行。

小知识:

三家大的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和平安保险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保”或“人保”),是由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发起设立的目前中国内地最大的非寿险公司。在机动车保险方面,中保占有大约7成的国内市场份额,是绝对的车险业老大,因此它的一举一动对市场的影响很大。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简称“太保”)成立于1991年,公司总部在上海。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太保公司的机动车保险业务规模上升很快,目前居于国内九大中资保险公司第二位。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创立于1988年,总部在深圳,是一家香港上市公司,2002年保费突破500亿元。目前的车险业务范围和规模已经相当可观。

几种主要的保险种类:

基本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附加险:盗抢险,玻璃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

车辆损失险:

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保险车辆因保险人责任事故,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全车盗抢险

负责赔偿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车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

风挡玻璃单独险

车辆在停放或使用过程中,其他部分没有损坏,仅风挡玻璃单独破裂或破碎,风挡玻璃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

自燃损失险

自燃损失险,车辆因电路、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以及因运载货物自身起火原因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不计免赔特约险

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本文来源:https://www.dagaqi.com/chexian/1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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