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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有证人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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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有证人有法律效力吗一:汽车抵押贷款是真的吗?揭秘汽车抵押不押车贷款陷阱,后果严重钱车两失

  汽车流动抵押贷款,2小时放款,仅需在抵押的汽车上装一台GPS就可以随意开走,全国范围内任意流通,这则汽车流动贷款广告经常出现在很多论坛、QQ群和人际交流软件上。汽车抵押贷款是真的吗?天底下还有这样的好事,难不成藏了什么陷阱?如果你相信了这个汽车抵押贷款,并且高高兴兴的开始了这笔你认为挺合算的业务,那么,你就很可能会钱车两失,后果严重!

  我们现在就来看看几个汽车流动抵押贷款骗局案例,看看他们是怎么受骗的!

  汽车抵押贷款新陷阱 钱没拿到车也不见了

  “无须押车,自由行驶。手续简便,当天到账。”如今,打开手机,能看到不少类似的汽车抵押贷款广告,这对于急需用钱的人来说,诱惑不小。上个月底,市民聂先生就通过网络上的一则广告,为自己新买的爱车做了抵押贷款,但没想到,贷款没拿到,车也被开走了。这让聂先生整个元旦节都陷入无限的懊恼和焦虑。

  汽车抵押贷

  无须押车很诱人

  聂先生的车是一辆新款思域轿车,刚买3个月,是全款购车。因为用钱的需要,购车后,聂先生用汽车做抵押,贷款4万元。但就在几天前,聂先生无意间看到了网上的一则广告,打去电话,对方称,聂先生的车可以贷款10万元,而且无须押车,当天到账,即使之前做了抵押也没有关系,可以把之前的贷款先还了。

  考虑到需要用钱,聂先生在详细“百度”了对方的信息后,同意交易。聂先生说,他在网上查询了,这家中介在重庆多地都有网点,规模看起来不小。最终,他选择了位于大坪的一个网点打去了电话。

  聂先生说,他和对方约好见面,本来是想去大坪的“公司”。结果,当天下午,两男子就对聂先生进行了“家访”,意思是看看聂先生是不是具有偿还能力。随后,双方签订协议,必须在聂先生车上装个GPS定位装置,以保证资金安全。

  安装GPS定位

  一步步落入陷阱

  “我想装GPS是对方规避风险,也很正常,就将汽车钥匙交给了他们。”聂先生说,随后,他签了一连串字,并按了手印,有GPS安装协议、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

  “他们让我只管签字就行,我也没仔细看!”聂先生说,没仔细看协议,他吃了大亏,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

  聂先生有一丝疑虑,但没有多怀疑。更让聂先生放心的是,很快,公司就通过了审核,第一笔款7万元,便直接打到了聂先生的账户上,随后,两男子和聂先生一起,到之前办理汽车抵押贷款的公司,办理解押手续,并支付了第一笔还款20500元。

  一切看起来,都正常而有序。聂先生也只等拿回自己的爱车,以及剩下的3万元尾款。但男子随后提出,7万元除去第一笔还款20500元,还剩下49500元,这笔钱,聂先生需要暂时归还! 【口头协议有证人有法律效力吗】

  男子提出,一是因为聂先生的爱车,仍在办理之前的“解押”过程中,如果是无抵押的汽车,就不需要这么麻烦,公司需要考虑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二是正式合同还没有签订,手续完成后,公司是要和聂先生签合同、拍照片留存的,现在合同还没签就放了款,担心聂先生反悔。

  聂先生只好从银行取款、转账,暂时归还了49500元。

  贷款没拿到

  爱车反而被“卖”掉

  聂先生说,随后,他回到家,只等自己的爱车安装GPS后被送回来,说好一天就能办好,但一等就是好几天,车子并没有送回来。“我只好给他们打电话,等来了一张汽车转让(买卖)协议。”聂先生顿时懵了,“我什么时候签的买卖协议?”他回想起来,很可能就是签订GPS安装协议的时候,自己只管签名太大意,自己的汽车就这么莫名奇妙被卖给了一个陌生人。

  但再与对方联系,对方态度强硬:“一切按照协议来!要不你去报警!”聂先生这才知道自己上了当。这笔交易已经完成,一切看起来都是合法合规。一,双方签订的是汽车转让(买卖)协议,对方可以将汽车开走; 二,转账记录显示,聂先生的确收到了7万元转账。

  目前,聂先生已经向石油路派出所报警。

  聂先生说,现在,只有他办理取款手续的银行监控,能证明自己的清白,但无奈的是,他没有办法提取监控录像。现在,除了车子,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都还在对方的手里,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也希望自己的遭遇能够给大家提个醒,尽量避免类似的遭遇。

  ■来源于重庆晨报 微信号 cqcb95

  汽车流动抵押贷款下的陷阱

  通讯员 赵晶晶 扬子晚报记者 于英杰

  雾里看花的汽车流动贷款

  2015年6月,家住山东临沂的卞海洋在网上看到汽车抵押流动贷款广告,正因生意资金周转不灵而发愁的他,通过广告上留的“陌陌”号码联系上一个叫陈某的男子,想进一步了解贷款的事情。

  陈某自称是中介,得知卞海洋的牧马人越野车还有18个月的购车贷款未还清,建议他就近去盐城响水一家汽车流动抵押贷款公司做贷款,并承诺可以放10-15万元贷款,只需在车上装一台GPS,汽车他就可以随便开走,放款速度快且手续简单。如果顺利,一早去响水,下午便把贷款做下来,车也可以开回山东。

  卞海洋心动了,次日在陈某陪伴下,他驾驶牧马人越野车上午10点左右到达响水。陈某没把卞海洋带到信贷公司,而是领到一家汽车修理门市,嘱咐修理师傅给车辆安装GPS。

  在一旁等待的卞海洋心生疑惑,陈某先前承诺只在车上安装一台GPS,修理师傅却在引擎盖、汽车电瓶旁边两处位置进行处理(

  中午时分,真正的主角刘浩浩与张远粉墨登场。两人到修理厂把合同交给卞海洋,不断地催他赶紧签字。卞海洋在浏览合同过程中,再次发现不妥之处:合同规定抵押车辆只能在响水县城境内使用,否则就是违反合同。然而,他对陈某和刘浩浩等人“车子可以开回临沂”的口头承诺深信不疑,第三次轻信了他们。

  仅仅花了2个小时,这场雾里看花的汽车流动贷款程序就走完了。卞海洋与信贷公司约定贷款月息2分,期限6个月,共贷款150000元,刘浩浩等人以手续费、评估费等理由扣除54000元手续费,卞海洋实际取得96000元贷款。

  原本约定的150000元变成96000元,约定的汽车可以全国范围内使用变成响水县城范围内使用,约定正规信贷公司变成了两个陌生人带着一份合同,卞海洋越想越觉得疑点太多,但因为缺钱的他无奈接受。资金需求燃眉之急,抵押程序无门槛,这就是被骗车主的心态,刘浩浩与张远等人就是利用了这一点。

  揭秘汽车抵押贷款骗局:贷款不成反要花钱赎车【口头协议有证人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中财网

   汽车抵押贷款是真的吗?“当天放款,车可开,按揭车、亲戚车均可做。”看到这则汽车抵押贷款的小广告,需要资金的你,心中有没有为之一动?常州的李先生就心动并且心动了,结果被坑得不要不要的。

  事件回顾:

  由于急需用钱,李先生通过小广告,联系了一个从事汽车抵押贷款的人。汽车抵押贷款公司通过贷款审查,与李先生进行了约定,贷款金额为4万年,期限为一年,还款方式为到期还本付息,共计51760元。更重要的是不押车。

  李先生觉得汽车还是归自己使用,利息虽然高点但也能接受,于是与汽车抵押贷款公司签订了合同,并且按照对方要求,与妻子一起拿着对方给的2.5万元现金一起拍了照片。

  接着,对方先是声称没有那么多现金,说一会儿转账4万元给李先生,将2.5万元拿了回去。后以安装GPS定位装置为由,将李先生的汽车开走了。

  很快李先生收到了转账,但是金额却不是4万元,而只有1.5万元。他与对方联系,对方竟然叫他给5万元。这真是万万没想到,贷款没贷到却还要还花钱赎车。

  汽车抵押不押车贷款陷阱分析:

  与上述网友有类似遭遇的车主,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就有数十位,不法分子为什么能屡屡得逞?细数贷款买车的陷阱:

  一、利用了借款人急需资金的心理

  汽车抵押贷款具有放款快、利率高、期限短等特点,适用于有资金周转需求的人士。因此,办理汽车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大多是急切想要获取资金的,不法分子就是利用这种心理,以小广告吸引他们。

  二、借款人没有仔细阅读合同内容

  贷款买车的借款人,仔细看过贷款合同的举个手。笔者敢这样说,在签订合同时,几乎没有人仔细看过贷款合同。很多人觉得看不懂,随手翻一翻,最后名一签就完事儿。后患来了,合同中有不合理的约定,有重复收费的项目,有附加的条件等等,这些都会给借款人造成经济或其他损失。在上述事件中,不法分子给李先生签订的是质押合同,将车辆的所有权转移到自己手里,以为进行诈骗。

  三、借款人易被伪专业伪正规迷惑

  在整个过程中,不法分子都是按照正常的贷款流程在走:贷前调查→双方约定→签订合同→发放贷款,并且进行拍照记录,这种手段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和隐蔽性,借款人还以为又专业又正规,卸下心防。

  四、免息购车的陷阱

  “零利率购车”的广告笔者见得多了,相同的还有 “零利息购车”、“免息购车”等说法。选择“零利率购车”,借款人确实没有利息,但是却要支付其他费用,业内称为 “手续费”或者“服务费”。笔者曾经计算过,这笔费用算下来,并不比利息低,甚至要高出不少。

  五、 搭售车险

  买车一定要买车险,但是不是必须在汽车经销商处购买。贷款买车时,售车员往往会搭售车险,有的甚至要求买商业“全险”,或者要求一次性买个几年。笔者算了算,贷款买一辆十来万的车,几大千的保险是少不了的。

  网络上有一句流传甚广的一句话:心不动则不痛,心若动则必痛。家财管加提醒,小广告具有诱惑性,十有八九是骗局,借款人切不可轻信。另外,办理汽车抵押贷款之前,一定要通过正规的途径找正规的贷款机构。

  警方提醒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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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避免掉入汽车流动贷款陷阱,要做到四项注意:首先尽量选择正规贷款机构,如银行、工商注册的专业信贷机构,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产生纠纷,法律也好解决。其次,选择资深、合法的信贷中介,了解对方是否具备中介资质,对于中介口头给予的承诺不轻信。第三,对合同中的条款作基本辨识,二手车抵押贷款条件非常苛刻,通常贷款额不得超过车辆总价的50%,如果超出范围,且手续过于简单,要多留心。最后,如果遇上异常状况要及时报案,寻求帮助,用正规途径维权,协助警方打击犯罪。

口头协议有证人有法律效力吗二:购物中心开餐饮店风险大 招商有7大陷阱

  新兴商圈被标榜“前景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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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兴商圈是指在城市边缘区域内建设的购物中心,目前进这类购物中心做餐饮,风险最大。整个房地产的大形势进入去库存的时代,这决定了一个新兴商圈从不成熟到成熟的周期在拉长,由3-5年拉长到8-10年。新兴商圈通常也意味着商户要“放水养鱼”,慢慢聚拢人气,这就是招商人员口中的“养商期”,在养商期内,餐饮商家赚到钱的难度非常大。

  因此,如果是新兴商圈,即使购物中心给出的招商条件再优惠,也一定谨慎进驻,宁肯多付点租金进城市核心商圈。尤其是三四线城市,更是应该非城市核心商圈不进。

  河北有一个位于新兴商圈的购物中心,有20多万平方米的巨大体量,因为开发购物中心的公司此前在当地已经成功运营了好几个百货店,大量餐饮品牌因过于相信这家公司的实力而忽视了新兴商圈的事实,纷纷入驻,结果开业一年半时间,几乎所有餐饮都处于赔钱的尴尬境地。

  非餐饮区的“黄金位置”

  在购物中心里通常会设置专门的餐饮区,因为就餐是目的性消费,餐饮的承租能力有限,所以一般会放在购物中心的高层区域,比如6层购物中心的5-6层,有时整个楼层几乎都是餐饮,这样的业态布置方式有助于形成聚集效应,也易于识别,顾客到了吃饭时间,就直奔这些特定的餐饮区而去。

  在其他非餐饮区的底层区,在边角的位置因为有结构柱遮挡视线或者铺面分割过大等原因存在招商困难的时候,购物中心往往会对餐饮业抛出橄榄枝,并“总结”其特别的优势:一、楼层低,黄金位置、消费者更易到达;二、承诺比同楼层的商铺更低的租金;三、甚至搭配更多优惠条件。

  这样的位置,同样谨慎进驻。四川的一位餐饮同行,商场四楼是集中的餐饮层,购物中心给了他一个一楼的边角位置。这位老板想:一楼就我一家,又离超市最近,吃饭顾客更方便选我家。但事实却事与愿违:虽然在一楼,但却是在动线的末梢,顾客根本到达不了;顾客来商场吃饭,还是直冲四楼餐饮区。

  被卖掉的产权式商铺

  有的购物中心为了快速回笼资金,会把部分或全部商铺分割卖掉,这种销售式的购物中心里的商铺叫做产权式商铺,虽然购物中心承诺是统一经营,但因为产权分散,各个持有单个商铺的小业主各有各的算盘,导致目前在全国都没有经营成功的案例,都是以失败告终。这样的购物中心即使地理位置再好,餐饮企业也不要进。

  委托出租的购物中心商铺

  与购物中心租赁合同签订前一定要核实房屋产权证书的原件,必要时还应到房管局大厅查询房屋权属登记情况。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核实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方与产权证书登记的所有权人是否一致。

  有的购物中心把招商工作外包,也叫做委托出租,也就是说出租方并非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委托出租一般都有年限限制,所以需要出租方提供房屋所有权人的委托书等法律文件,重点看委托出租的年限限制。如果忽视了对出租方主体资格和代租年限的审查,很有可能会掉进“合同效力”的陷阱。山东的一位餐饮同行和某商业招商公司签订了10年的租赁合同,但实际上这家商业招商公司与购物中心产权方签订的租约只有6年,也就是说,6年后如果商业招商公司不再续约,这份合同也就在法律意义上终止了。

  硬件设施“先用后改”

  硬件设施不达标是购物中心开业前的通病,原因在于前期招商规划不足,商家落位不清晰,甚至是边建设边修改业态定位。但餐饮是对硬件设施要求很高的业态,如水电负荷、煤气、隔油池、排烟、排风、空调、煤气、独立洗手间等都有特定的要求,如前期设计没有达到要求,而招商人员忽悠说“可以改造”时就要特别警惕,因为购物中心的管线特别复杂,有些是可以后期改造的,有些如煤气、独立洗手间等改造的费用会特别高昂,甚至无法完成改造。还有就是公共部分的设施,明确保养的维修责任尤为重要。

  口头承诺

  购物中心的招商人员一天要“忽悠”十批客户,而我们的餐饮老板往往一年也“忽悠”不了一个购物中心,在“忽悠”与“防忽悠”的层级上是存在巨大差距的。购物中心招商人员都身经百战,甚至为达目的不惜虚假承诺,会给出很多的空头承诺,如某某知名餐厅已经提前进驻,多出常规值的装修期,在内部培训时他们也有很多的规定技巧和招商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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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饮老板在招商人员面前如果没有定力就会被招商人员牵着鼻子走,很容易被招商人员开出的空头支票所诱惑,而一旦到签订合同时,这些招商人员又会以各种理由把自己承诺的虚假内容全部推翻,这时候的餐饮老板往往碍于面子,或者因为前期谈判多次搞得疲惫不堪就直接签字了,而这正是招商人员的工作技巧。

  消防问题

  曾有这样的案例,某餐饮同行在购物中心装修好申请消防验收时,因逃生楼梯不足通不过消防检查而不能开业。但是购物中心本身的结构又不适合再添建逃生梯,结果自然造成购物中心与承租人之间互相指责,推诿责任,酿成诉讼。购物中心在对外租赁时一般需要过两道消防关,一是房屋在竣工验收时应取得的房屋消防验收合格证书或备案登记;二是将租赁房屋用于餐饮经营场所时在开业前应通过的消防安全检查。前者是购物中心的责任,后者一般是租赁方的责任。

  “蓄意模糊”的招商租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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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在购物中心进行餐饮招商时最常遇到的问题,这样的租约欺诈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1.主观上有意地利用信息不对称,在租约某些条文中做文章。或笼统,或简约,或避而不谈,或偷换概念,以图给租赁方多加一些责任,给自己多留一些权利。轻者是为己多留些回旋缓冲余地,重者则属于暗下圈套,攫取不义之利。

  2.租约内容简单笼统、残缺不全。出了问题往往无案可稽,后遗症较多。常遗漏(或笼统模糊)的合同要点如下。承租方想更改店牌及商品主打品牌,有没有自主权?有多少?承租方想转租或分租,租约的责任义务(包括权利)由谁承担?承租方每日必须在何时开业、关门?违约该如何处理?承租方可以在周围开设同类分店吗?可在多远以外开店

  3.开发商对承租方,普遍重视合同的制约功能,忽视合同的激励、引导功能。只强调“必须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缺乏“鼓励做什么,奖励做什么”。这是强制性管理习惯在招商租约方面的反映。

  文/黄建新

口头协议对方不认账,但是有一个证人到法院能证明协议有效吗

你们除了证人还有其他的证据吗?我认为当时的口头协议也要看是关于什么协议的,因为我国法律有的规定的是法定的要式合同,有的合同规定合同成立,但是不一定生效等等。。。。。。。。但是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的义务可以认为合同时有效的,耽阀槽合噩骨茶摊偿揩这个称之为合同的治愈性~~~~所以具体情况还是要具体分析

有证人的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有法律效力,但是要看,证据的证明程度能不能够,证明你的主张。

口头协议有证人在场有法律效益吗?

因为房产证有他的名字,所以从法律上讲:他享有这栋房子的部分产权。所有的口头上的承诺,包括他在众人面前说这房子是你的,都没有法律效力。因此护稜篙谷蕻咐戈栓恭兢,这栋房子,你弟弟随时可以向你要求行使他的所有权。除非,你弟弟放弃产权,写出书面申请,陪你一起到房产部门将产权全部过户到你头上才行。其实,亲情比钱财更重要,想通就好!

关于口头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

1.双方若属于合伙,口头协议有效,也是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
但法律所保护的事实是能够收集到的证据所支持的事实。
2.若只有你们俩人知道口头协议的内容,没有其他证人的,若女友承认双方有合伙关系(构成自认),其作为经营管理人应有义务提供账册,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3. 建议请当地律师介入,代为收集对方自认的证据(比如电话录音),及其他相关证据。
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投入的启动资金和支付相应的分成。

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户讥膏客薇九疙循躬末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50.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自认) 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
第七十五条 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口头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判断是否受法律调整的标准之一是看其约定内容是否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这里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必须是法律意义上的债权债务,而非道德、耿伐钝和墁古惰汰伐咯伦理上的债权债务。

本文来源:https://www.dagaqi.com/chedai/97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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