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

保险不保险 员工自愿不交保险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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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不保险篇一

员工自愿不交保险的办法

关于规范员工不在公司缴纳保险的管理办法

为规范企业合法经营,有效处理好员工保险关系,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

公司员工关系在原单位,由原单位缴纳保险的,经员工申请、公司批准后,可以现金形式划拨个人缴纳。

二、具体办法

1、公司应在充分考虑劳动法规的前提下,告之员工缴纳保险的具体数额及相关缴纳事宜,与员工做好协商工作;

2、对要求不在公司缴纳保险的员工,按规范要求填写申请报告,附原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员工关系在其单位,并在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经批准后,公司应缴纳部分给予以现金形式发放;

3、具体金额依据届时基数及公司应缴纳比例,给予发放;

4、对发放保险金的员工,应在原工资基础上给予一定调整,具体调整数额由公司负责人据情决定。

三、相关说明

1、所有人员无须公司缴纳保险的,必须填写个人申请,附原单位说明,方可安排工作,否则一律不予留用;

2、保险自行缴纳申请书,须交公司员工关系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签字,方可发放保险金;

3、公司发放工资时,应标明保险金额部分,并有员工签字认可。

江苏国盾科技实业责任有限公司{保险不保险}.

二O一四年四月十日

附:《申请范文》

申 请

{保险不保险}.

事 由:关于员工不在公司缴纳保险之事

姓 名: , 年 月进入公司,应从现因个人需要,无需公司缴纳保险,希公司批准,并请求公司将公司应缴纳部分以现金形式给予发放,并承诺员工社会保险由个人自行解决,与公司无关,如发生一切纠纷事项均由个人承担。

特此申请。

申 请 人:

申请时间:

保险不保险篇二

你想过你为什么买保险或者不买保险吗

你想过你为什么买保险或者不买保险吗?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很多人不是死于疾病,而是死于无知;还有很多的人不是死于无知,而是死于贫穷;没有人计划要失败,可是很多人却失败于没有计划!

一、保险是好,我还没有考虑过。

保险的作用:医疗,养老,还本,理财,储蓄,教育,贷款,节税。

二、我已经给孩子买了保险,所以不要买了。

家庭的重担一般落在大人的身上,如果一个家庭的两个顶梁柱没有买保险,就等于没有了保障,万一顶梁柱有一个闪失,那么整个的家庭必然陷入一片混乱的危机,家庭经济必然垮掉,进而危及到子女的安全和生活。试问:两个大人倒下了,孩子谁来照顾?

三、我没钱买保险。(钱去哪里了呢?){保险不保险}.

(1).这不是你不买保险的理由。现在我们有5种生活水平:贫穷型(家庭年收入1万以下),温饱型(家庭年收入1万-3万),小康型(家庭年收入3万-5万),富裕型(家庭年收入5万-10万),富足型(家庭年收入10万以上),请问你处在什么水平?注意,是家庭收入,不是你个人收入。合理的理财应该是家庭收入的10%-20%,用于保费的支出,你做的到吗?

(2).保险是为了保障最低的生活品质,高收入或者说有{保险不保险}.

钱人,即使发生意外,靠平时的积蓄,也可以维持日程生活的开销,但是,穷人往往因此而陷入困境,这时候,如果有适当的的保险,就能在灾难发生后,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维持生活。要知道风险是不照顾穷人的,穷人承受风险的能力最低,也是最怕风险的人,更是最需要保险的人。

(3).凡是都有个轻重缓急,很多人恰恰颠倒了时辰做事情,他们先投入巨资买好了车子,房子等等消费性的商品,唯独忽略了对自身的保障,天底下最重要的是人的生命,没有生命,再多的金钱也是带不走的。然而,他们宁可借钱买车,贷款买房,却从不愿意花少量的钱买保险,他们已经习惯于吧自己暴露在危险之下而全然不知。

(4).也有些人,他们是有钱的,就是不买保险,那么就是他还没有意识到风险存在的,万一出来险情,他还不是要用自己的多年积蓄来对付灾难吗?最后元气大伤。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悬崖边上踩高跷、唱高调,我不得不再次引用本文开始的一句话: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很多人不是死于疾病,而是死于无知;还有很多的人不是死于无知,而是死于贫穷!

四、我没有那么倒霉,买保险等于咒自己!{保险不保险}.

(1).请仔细用心想想,如果风险来临,你认为谁最痛苦?当然是爱你的人,那时他们要承受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双重痛苦和压力。随着年纪的增大,我们到老了以后,有谁敢

说自己不会生病?如果生病了怎么办?到医院看病要不要花钱?现在的医疗费用你觉得怎么样?高额的医疗费用从哪里支付?把自己一生的积蓄用来看病而不享受生活,心疼吗?

(2).请回答一个问题:世界上现有医院还是先有病人?再回答一个问题:世界上现有风险还是先有保险?请那些迷信的人到医院去看看,很多得癌症的人都没有买保险,他们就“不险”了吗?如果说“不保不险,一保就险”,那么,我只要对谁有仇,我就给他买保险了,不是吗?包头的空难,多数人不买航意险,难道就可以避免意外发生吗?这许多血的教训最有说服力,迷信思想要不得,否则会误了大事!

五、我不相信保险

这是没有保险意识的人经常说的,他们可能听别人说不相信,尤其是听信一些亲朋好友和身边的人说,他们宁肯相信亲朋好友的话,甚至亲朋好友说传销好他们都相信。很多的悲剧就是这样发生的,最后还是自己的亲朋好友把自己给耽误了,最后的痛还是要自己来承担。

六、我还年轻,身体好,等以后再考虑买保险,现在对保险不感兴趣。

很多人不是死于疾病,而是死于无知;还有很多的人不是死于无知,而是死于贫穷;没有人要计划失败,可是很多人却失败于没有计划!不买保险的年轻人、健康人,今后怎

样有能力面对遥遥人生道路前面的风险?有钱的人,可以用钱来抵挡一阵子,而穷人则只能用命来扛风险。

七、人家说保险是骗人的。

那么,我问您,您是否问过那些买过保险说保险骗人的人,叫他把那骗人的保险退了?我再问您,您能肯定在您万一出险的情况下,那些说保险骗人的人、叫你不要买保险的人,他们会在您危难的时候拿出10万元钱,出现在你面前吗?您的同事、邻居会这样做吗?不要说同事了,就是亲戚,能做到吗?

{保险不保险}.

八、买过很多保险了,不要再买了。

(1).是否买了需要险种?买保险一定要根据自己的需要来买,过去,由于种种原因,保险意识还不成熟,寿险从业人员也不规范,以及险种单一,很多人买的保险都是买的人情单,所以,保费年年交,可到出险的时候,一分钱都拿不到!保险的功能很多,养老的,医疗的,分红的,意外的,各有各的用处!

(2).认为你买的保险已经够了?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你会说“买过保险了,不需要再买了”,而你不会说“钱存过银行了,不需要再存银行了”。在发达国家,人寿保险已成为家庭的必需品,在日本,没有哪个姑娘愿意嫁给一个没有保险的人,寿险投保率已达到650%;在美国,没有保险的人如同大街上没有穿衣服的人,投保率在480%,而我国,

为何会有人说:没有保险是好汉,买了保险是傻蛋。

九、有钱存银行、搞投资

银行:

(1).储蓄是爬楼梯,是一种逐步积累资金的方法,它需要经过规定时间,才能达到目标额!

(2).如果存的钱不够多,真有意外发生时,就是杯水车薪,白白着急。

(3).储蓄算的出利息,算不出风险。

(4).《中华人民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破产,银行一旦破产,可能血本无归。

(5).储蓄的利率是可变的,近年来连续的几次下调,那就是明证。

(6).储蓄只是储蓄。而保险:a.保险是坐电梯,它的特点是投保的同时就能得到约定的人身保障。b.在意外发生时,领取意外保险金会数十甚至数百倍于保费,可谓四两拨千斤。C.保险是算出了巨额的花费,并及时提供给你。d.《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经营人寿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散,保费如期给付。e.保险的保障不会因外界因素而并更。f.保险是一种具有保障功能和借款功用的储蓄,当你需要时它会在你身边。这并不是在说保险的好,推销保险。但是,保险作为风险管理机制中一个不可或东西,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保险不保险篇三

保险不好做(吴永杰)

{保险不保险}.

保险不保险篇四

14种保险不陪的理由

保险公司对您说"不赔"的14种车险状况

1、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不赔: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此外,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

2、地震不赔:遵循了大部分财产保险都不保地震责任的惯例,由于缺少数据和经验,保险监管部门也不鼓励保险公司承保。

3、精神损失不赔:大部分保险条款会有类似的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4、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因 此,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

5、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赔:保险公司认为该损失是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当车辆行驶到水深处时,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又强行打火才造成损坏。这一条款是在去年夏天的暴雨过后浮出水面的。

6、爆胎不赔:未发生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坏,只是车轮单独损坏的情况不赔。当然,由于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依然负责赔偿。

7、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击伤,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8、未经定损直接修车的不赔:如果车辆在外地出险,也要先定损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9、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赔: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责任在对方,如果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10、车没丢,轮胎丢了不赔: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等被盗,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1、拖着没保险的车撞车不赔:如果因为开车拖带一辆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上路,与其他车辆相撞并负全责,保险公司不会对此做任何赔偿。

12、撞到自家人不赔: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除这些人以外的,都被视为第三者。而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如果自家人被撞,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13、车灯或倒车镜单独破碎不赔:这条免责条款是为了对付某些修理厂将以前换下来的破损车灯装到车型相同的其他车上,骗取赔款的骗保行为。

14、自己加装的设备不赔:车主自己加装的音响、电台、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若无对此单独投保,一旦撞了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不会对此赔偿。

保险不保险篇五

保险不纳税

单位给个人买的,根据国税发[1999]58号文件规定: 对于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单位买的是要交税的。

以下详细说,个人自己购买的商业保险

个人购买的保险中,保险金可分为三个大类,一是保险赔款,二是无赔款优待收入(即生存现金及分红),三是储存于保险公司所得的利息。 一,保险赔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五、保险赔款”

二,无赔款优待收入,根据国税发[1999]58号文件规定:对于个人自己缴纳有关商业保险费(保费全部返还个人的保险除外)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不作为个人的应纳税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储存于保险公司所得利息(即生存现金及红利并不领取,而存于保险公司,所得的相当于同期银行存款的利息),根据国税函发[1998]546号文件,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保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按"其他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利息的保险公司代扣代缴。这就是所谓的“利息税”,属于个人所得税,以前是有的,自从2008年起,取消了利息税,目前暂不收取。

所以,个人所买的保险,目前都不征税,但是第三部分的利息税,以后有可能还会征收。

问:如今,对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需要征税,对遗产收入也要征税,那么,对保险金还要征税吗?

严格来说,保险公司的赔款是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所得的补偿,给付的保险金是按合同约定到期或是达到一定条件所支付的款项,这些不是个人的收入,所以不用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个人所获得的保险赔款准予在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前扣除,即对保险赔款或给付的保险金免征个人收入所得税。

问题:企业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6条的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百度上的个人所得所?

保险不保险篇六

驳《郎咸平保险,保不保险》李继斌著

驳郎咸平教授《保险,保不保险?》

---- 与“郎”交锋,为保险正名{保险不保险}.

题记:仅以此文回应那些对于人寿保险行业带有偏见的人们;鼓励那

些战斗在保险营销一线,用我们专业的保险知识帮客户排忧解难的勇士们

奋勇向前,再接再厉;同时也呼吁监管机构能够重视我们基层保险从业者的心声。不断深化改革,关注我们365万保险大军的生存权益,我们需要“正能量”,需要社会对我们的价值尊重与认可。

李继斌

2012年10月国庆前后,郎咸平教授在广东卫视《郎眼财经》中录制了一档《保险,保险不保险?》的节目,当时没怎么看,一天与同事甲碰头说起了郎先生的这期节目,转述了郎教授的观点,当时听完后我十分震惊诧异,胸中愤愤不平,可谓义愤填膺,为我们的行业鸣不平。我向来对先生是肃然起敬的,他的节目我也蛮关注的,跟同事甲还争执说是道听途说的吧。同事甲郑重其事的告诉我电台播放的档期和时间,还有板有眼的说:“继斌,你是保险科班出身的,学院派的,可以跟郎先生客观的说说我们的行业价值和我们营销人员的生存现状”。我向来重视讲事实,摆道理,回家后速速上网寻找那档录制的对于保险行业品头论足的节目,连续看了五遍,看完后把该视屏下载下来。看了又看,整个夜晚彻夜未眠,反复思考,权衡先生观点的是与非,权衡我们的行业到底怎么了,是谁在引导这场口水战,点燃它的导火索?引导我们的保险行业必须势如破竹,大刀阔斧的改革呢?

通过一期访谈节目,3个“局外人,门外汉”(一个教授,一个主持,一个杂志主笔)“水煮保险”,一石激起千层浪,华夏儿女一时哗然,街头巷尾无不在谈讨商业保险的“是与非”。保险学者的观点大体分为两派:一派认为郎先生谈的是保险营销制度问题,需要触及改革;另一派则认为郎先生全盘否定的是人寿保险行业在中国的内涵价值。两派观点我都认同,也许他们都是学者,更多的是侧重于从学术性角度考虑郎先生引出的“保险,保不保险”话题。做为从事寿险营销,冲锋陷阵在第一线,跟客户直接接触的我,倒想从我看到的角度来诠释郎先生的诸多观点。三人谈话内容究竟真实性,客观性有多少?我想要大打问号。众所周知,郎先生在内地“火起来”最早是因为揭露“原上海市市长陈良宇挪用社保金”腐败案而声名鹊起的,后又做客各大媒体,做财经评论节目,涉及内容包括股市,楼市,国有资产问题,保险制度等”,可谓涉及面之广,跨度之大,前所未有,是全能型的金融学者,著书立说颇丰。一直以来先生敢以说“真话”,“唱反调”,扮黑脸”而得到广大社会群体的普遍支持和认同,是广大劳动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代言人”(很像早期的“王立军”吧)。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感觉郎先生有点“飘飘欲仙”了,也许是诸多头衔照耀的作用吧,郎先生也开始涉及一些自己似懂非懂的行业(如商业保险行业),发表自己的观点,博得大家的支持和认同,换取更高的人气。发表自己的一家之言,本身没有错,(小巷议论,本身没问题的),但错在做为公众人物,讲话是需要慎重考虑的,负责任的。讲一些自己搞得不是很明白的东西,把自己偏激的一己之言,传递给普通民众,那这就绝对是有杀伤力了。以讹传讹,道听途说,将一个正常的保险行业“妖魔化”,“脸谱化”那真的就是“哗众取宠”了,孰知一个说多次“狼来了”的人最终会有人信吗?对于真正懂的保险行业的人只能觉得郎先生“黔驴技穷,哗众取宠,愚弄民众”罢了。就像过去有一个故事,讲述一个老妈妈的儿子去参军,所有人都告诉妈妈,她儿子在战场死了,一天不信两天不信,三天不信,若干天后只能接受儿子战死沙场的消息。结果三年大战后的某一天,儿子从战场上回来看望妈妈,妈妈却说,我儿子早就死了,你不是我儿子。

对于这样可悲的事情我难免不为之叹息。我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众口铄金”的危害性了,有时候大家不明就里,偏信一方言论,问题的正确结论往往被淹没。作为公众人物,其一言一行的力量不容忽视,其思想价值观有时候会被民众快餐式的不加选择性的复制,全盘吸收,就像2012年12月21是世界末日一样。谣言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其带来的“恐慌余震”,令买过保险的绝大多数优质客户对于保险充满质疑。郎先生观点之可怕在于,以偏概全,全盘否定保险行业运行的价值,这叫”形而上学”,是典型的“教条主义”。

毛主席曾经讲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郎咸平用来作证的例子:一个业务员赚880元,他的上一级主管就可以赚2040块”,典型的“忽悠”民众,让老百姓觉得我们是“暴利行业,吸金鬼”,例子直接是“拿来主义”,这简直就是不讲事实,信口开河,大放厥词。笔者现在保险公司从事营销3年有余,从没有遇到这么高的提成,事实是:业务员赚800块,我们做为主管,可以提取240到300块,这倒是不争的事实。因为做为主管,我们需要对新进的团队成员进行辅导培训,陪访。

严格意义上讲,保险公司给我们的真不多,基本是以牺牲我们的底薪和未来的养老金做代价的(我们叫“保险代理人”,在一般情况下,我们是没有底薪的,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客观意义上讲“365万”保险营销员的生存现状堪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于我们保险营销人员的权益维护甚少,我们的主体地位是被淡化掉的,我们是弱势群体,你竟然还说我们是“暴利行业,是老鼠会,是传销”,从事保险到现在,我一直是靠“信念”支撑自己的(我大学里面是念“国际保险”专业的,系统的学习了保险,我也是通过专业操守帮客户提供服务的),如果单单是为了赚取丰厚利润,我早就离开这个行业了。你见过福布斯榜里面哪位富人是因为从事保险行业而挤进去的?我们的收入都是披星戴月,早出晚归,苦口婆心,一个一个客户服务做出来的。如果讲利润,先生您的出场费多高啊,您还将您的那些些观点整理出版成书,放大营销我们,让我们埋单,您的利润才高呢!

先生说辞中有提到:“保险控制风险”,其实严格意义上讲,说法欠妥当,稍有金融学常识的人都知道保险只能降低在风险发生后的损失,即保险是一种在风险发生后通过经济补偿降低损失的经济手段。对于将“社会医疗大病费用报销和商业医疗大病保险费用”的对比,更是偷换概念,混淆视听,社保是采取强制手段缴纳的保险,主要是解决基础性的医疗费用问题,一般是生病治疗后做报销,即“事后报销”行为。而保险公司的大病保险是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下订立的格式合同(保险公司制订,客户同意)。在客户查处大病,医院出具诊断书,即在客户还没有治疗的情况下,将保险金理赔给客户,即“事前行为”,前段时间我还看到相关报道,说社保的费用支出不平衡,以后要针对于不同性别年龄群体收费,这分明就是在向商业保险学习嘛。说人寿保险行业是传销,更是无稽之谈,虽然法律主体对于保险营销人员的利益边缘化,但对人寿保险公司的监管丝毫没有放松,制订了各种方式保护客户利益,试问“传销”行业有国家颁布的法律条文吗?只能让人对此观点嗤之以鼻,贻笑大方。说德国保险费用低,除了德国的保险发展时间长以外,德国人的寿命长,人为道德风险低,所以保费才低的啊,德国用了接近两百多年的时间才有了今天的保险行业,中国保险行业一下子改成达到德国保险行业的样子,这无异于“求全责备”,跑步式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真的“大跃进”,引发的动荡不是一个人能扛得住的,我们国家人数之多,牵筋动骨,保险改革需寻求“循序渐进”。

“保费高,理赔难”是两个问题。高是基于国民道德素质,平均寿命,性别等因素决定的,德国保费比我们低,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人家人均寿命长。理赔难是因为客户在对的时间里面里选择了错的业务员找了原生态的保险产品,原生态保险产品永远都是对的。有些客户购买保险强调人情,讲情面,买的时候不加仔细看,等出现后赔不到就撒气保险公司了;另一些没有做到如实

告知,刻意骗保,一旦赔不到便恶意中伤保险行业,放大自己的痛苦,有时候抱着同情弱者的态度,大家就将所谓的“理赔难”无限放大,广而告之。每个保险产品都有自己的属性,养老保险就是用来养老的,意外医疗保险就是在出险后进行医疗费用补偿的,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混为一谈。而先生,您是一个站在门外看保险的人,跟“盲人摸象”的故事一样,只窥到一斑,便说尽所有。你自己没有从事过保险营销,没有跟一线的保险营销人员做过深切交流,你没有系统化的学习过保险课程,所以你只能通过你所了解的有限的局限性信息揣测推论。

事实证明:“实践出真知”,请郎教授停下您“吸金”的笔杆子,让您的嘴巴比脑子转的稍慢一点,有机会考个《保险代理从业资格证书》,真真切切的来这个行业锻炼一年半载,我相信你会改变你之前那些所谓的“调查报告”。

保险行业今天遇到这么多问题,老百姓“谈险色变”莫非只是“保险业务员,保险公司的过错”,“监管机构,保险消费者”没有责任?我相信客观的看待很重要。保险公司的“过错”,业务员的“是非”,郎先生已经讲了,我就不讲了。我现在谈谈“保险消费者”和“保险监管者”,郎咸平讲保险行业像“老鼠会”,传销”,让我们真正的有良知的从业者很寒心,我们的行业尊严被践踏,权益被漠视,为什么就没有真正的勇士为我们呐喊?为什么就不能听听哪些理赔到资金的消费者的心声呢?而是讲一些保险受伤者的故事,放大痛苦,很是偏激。因为人身保险特殊的属性:保障,一般人很多人很难理解。实际营销中,某些不明真相的,紧巴过日子的人想买保险,但又把保险当一般商品理解的客户不愿意听取专业建议,讨价还价,要求我们方案将提成给他们,这样才肯买。好比郎教授你付出了劳动,帮广东卫视录制了一期节目,人家让你白录,不给钱,你愿意做吗?你出的书出版商不给你稿费你愿意吗?所有的结果都被那些所谓客户“拿走”,揩油,能服务好吗?即便再改革,保险消费者的“享受折扣”理念,“揩油”理念不变,服务永远会打折扣。即便把代理人改成员工制,提高对保险公司的忠诚度,对于消费者诚信不做相应监督,还是会出现诸多问题,所以我们呼吁整个社会建立诚信机制,而不是单单针对我们行业,那些保险受害者或多或少都是贪小便宜,或太过精明,或算计太多,才上当受骗的。我倒是觉得郎教授有时间谈点“中国人的消费观”,如何让大家健康理性的消费话题远比谈保险行业的“是与非”好多了。毕竟术业有专攻,专业问题就交给专业机构去做吧。同时,我也能深深理解像郎先生这样的社会精英份子对中国保险行业看待不客观的原因,主要是监管机构宣传力度不大,在这里我强烈呼吁监管机构加大对保险制度科学性的深度宣传,让民众能够真切的感受到保险的重要性,这样才有利于中国保险行业,健康有序的科学发展,才能真正的做到为民谋福利,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维持国家的长治久安。

总结:保险行业需要舆论监督,需要加深改革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服务质量,但更需要积极正确的理性的舆论监督,而非泼妇骂街式,狗仔队,花边新闻式的监督,我们真正需要的是负责任的舆论监督,需要的是不断传递“正能量”。

(此文欢迎转载,愿每个有良知,尊重劳动价值的中国人幸福美满)

李继斌

2012年1月6日凌晨5点

本文来源:https://www.dagaqi.com/baoxianzhishi/7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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