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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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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篇一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分析

农村养老保险篇二

2014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全文2014

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参保手续及流程: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参保人员若为现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2、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年满 60 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 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 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 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3、新农保缴费标准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4、新农保养老金如何计发

养老金有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领取额,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额。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 55 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5、离退休年龄不足十五年,怎么样参保缴费

按照规定,新农保政策开始实施时,把60周岁以上的人称为“老人”,把年龄在46至59岁之间的人成为“中人”,把45周岁以下的人称为“新人”,对这三类人分别实行不同政策。新农保试点开始时,已满60周岁的,只要其子女参保,均可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在46至59周岁之间的农村居民,缴费不足15年的,可按实际年限缴费,也可采取一次性补交保费的办法,最多不超过所差年限,地方财政补贴应同时到位。试点启动后,45周岁以下参保人不享受一次性补缴政策,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农村养老保险}.

6、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能否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图书、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等。养老金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继承养老保险金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另一种是投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亡的。我们知道,投保人领取养老金,期限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金。这里的养老金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

西安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三秦都市报[微博]张亮张艳芳2014-11-11 07:12

我要分享

昨天上午,西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的《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有诸多亮点,比如城乡户籍养老金政策、经办、缴费、待遇都一样;政府补贴由原来最高80元涨到200元;今年1月1日后死亡的参保人员,可领取800元丧葬费;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储存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城乡居民养老和城镇职工养老相互转移“通道”打开。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哪些人可以参保?{农村养老保险}.

新《办法》规定,只要拥有西安市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不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此次规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30元,消除了旧政策中农村居民每人每月80元和城镇居民每人每月120元的待遇差异。西安市人社局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乔秦生说:“这完全打破了原来的城乡户籍差别,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经办、缴费和待遇‘四统一’。”

{农村养老保险}.

缴费分12档多缴可多得{农村养老保险}.

记者看到,缴费标准目前分为12个档次,分别是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依据上级要求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还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可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此外还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

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个人缴费政府补贴

参保人员缴费,省、市、区县政府都会提供补贴,多缴多补。年缴费档次200元(含)以下的,补贴3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300元的,补贴4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400元的,补贴45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500元的,补贴6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600元(补贴65元)至900元(含)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补贴增加5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1000元的,补贴10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1500元的,补贴15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2000元的,补贴200元。

乔处长说:“在旧政策中,群众个人缴费的政府补贴标准为30元至80元不等,在新《办法》中,这个标准提高到30至200元不等,通过政策吸引群众多缴多得。”

{农村养老保险}.

残疾人参保财政代缴费

重度残疾人,由省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中度残疾人,由市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的50%;

轻度残疾人和其他困难群体参保缴费是否实行补贴,由区县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区县承担。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相关规定计息。新的缴费补贴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年满60周岁不用缴费

记者了解到,在当地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当年年满60周岁的,不用缴费。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含补缴)不少于15年。

缴费超过15年多缴1年每月多领5元

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达到缴费年限,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缴费(不含补缴)满15年人员,每增加1年缴费(不含补缴),待其年满60周岁时,在当年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上提高5元。

乔处长粗略地算了一笔账,假如参保人在60岁之前缴费45年,减去15年的基础年限,剩余30年,每年提高5元,30年提高150元,其待遇就是130元基础养老金+150元提高部分+个人账户部分。

2000元档次缴够15年每月多领215元

记者算了笔账,假若参保人以最高档次2000元每年的标准缴费,缴够15年是30000元,减去3000元政府补贴,他便可每个月在130元的基础上,多领取30000元÷139=215.8元。

丧葬补助费每人800元

从2014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其直系亲属要在3个月内办理销户手续,在其销户手续办理完成后,会向其支付800元作为丧葬补助费。

养老关系相互转移“通道”打开

此次《办法》的又一大亮点是,养老关系相互转移“通道”打开。也就是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农村养老保险}.

此外,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可在两个险种之间转移续接。 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户籍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已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被征地养老保障待遇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叠加享受。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龄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政策同时享受。享受工龄补助的相关特殊群体人员应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加工龄补助待遇。

个人账户不可提前支取可继承

《办法》中记者看到,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支付本人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未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且不愿补缴的,其个人账户中除政府补贴外的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储存额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乔处长解释说:“政府补贴部分有两种情况是不能给的,一个是更换国籍的,二是缴费不够15年的。”

西安基础养老金西部排名前列

采访中,乔秦生处长告诉记者,西安市目前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是每人每月130元,是全省最高的,也高出全国平均数的80多元,同时在西部地区,也绝对排名靠前。

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10月底,西安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为250.79万人,其中居民19.31万人,农民231.48万人。参保比例达到99%,而60岁以上领取养老金的比例达到100%。

农村养老保险篇三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大意义及实施中的关键

西华师范大学

管理学院2009级社会工作专业现代公共政

专业:

学号:

姓名:策导论论文 社会工作专业4班 200907340410 龚朝阳

2010年11月24日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大意义及实施中的关键

龚朝阳

(西华师范大学管理学院社会工作专业2009级4班 四川南充 637002)

【摘要】人保部详解“新农保”: 2009年5月22日 高帆:说“新农保”是因为以前有一个“老农保”。新农保政策内容“老农保”1986年开始探索,1991年试点推开,但由于制度设计、社会条件、配套政策等多方面原因,导致没有推广。到1999年,新农保试点:农民60岁后可月领基础养老金550元.2009年9月5日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结合。补助最低每人每年660元。新农保的实施对我过的发展有着重大意义,但在实施时也存在诸多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各级政府及机构的执行力。

【关键词】 新农保;意义;问题;执行力;

农村养老保险一直是“三农 ”问题中备受关注的问题。我国政府从 20世纪 80年代中期开始就探索性地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有 20余年的历史。在当今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农村养老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去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2009年中国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当年试点要覆盖全国10%左右的县(市)”。9亿中国农民的社会养老终于破题。

搞好新农保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大力推进新农保制度,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解决广大农民最关心、最关注的养老问题的“惠民工程”,是我国在农村取消农业税后又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历史性创举。“新农保”的实施,对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

距,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区在全省率先推行新农保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一方面可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使其摆脱土地和家庭保险的束缚,通过进城务工,自主创业等多种形式增加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的实现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推进农业向规模化、产业化转移,提高农业经营效益。

二、大力推进新农保制度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社会保障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党中央、国务院、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农村社会保障事业。

三、大力推进新农保制度建设,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客观要求。从当前农村的新情况来看,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化解农村的矛盾。搞好我区新农保先行试点工作,对于在全省开展新农保,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农民世世代代养儿防老,“新农保”则致力于改变农民养儿防老为社会养老。一矣“新农保”对8亿农民实施全覆盖,其重要意义绝对不亚于2006年取消全国农民世代征缴的“皇粮国税”,其重大社会价值,则不亚于明年有望做到全覆盖的“新农合”。

历朝历代,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一直是压在中国农民头上的两块石头。倘若在2020年前由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合力参与,最终搬掉这两块石头,无论于中国还是世界,都是足以彪炳青史的大事件。何为德政、善政?这就是现阶段最大的德政和善政;何为执政为民?搬掉这两块石头就是最现实的执政为民;何为执政能力建设?这就是最实际的抓手和努力方向。

还应看到,“新农保”将极大地改变中国农村现有家庭关系、家庭文化及亲情伦理,有助于农村家庭和睦、和谐,从而也有助于农村社会的总体和谐。此外,“新农保”与“新农合”双轮驱动,将直接作用于城乡二元社会的破解,对弥补已断裂半个世纪的城乡发展鸿沟,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从而最终实现全社会和谐发展,均将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和作用。

反思“新农保”推进工作中的若干问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处于一个非常好的发展机遇期。南通凭借先发优势,已在贯彻实施“新农保”过程中总结推广了许多宝贵经验。笔者认为,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冷静地思考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在充分解读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会议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以更加科学和人性化的管理方案服务参保对象,让利于民。

一、如何在制度设计和工作环节上进一步体现自愿原则

(一)关于基础养老金的领取办法

(二)关于退保机制的设想。

(三)完成自愿参保向自觉续保的过渡。

(四)严惩村干部“贪污政策”的行为。

二、如何解决“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

(一)“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二)“新农保”基金的安全监管。

三、对新农保工作中其他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一)关注一对矛盾。在新农保扩面过程中,必须关注失地农民补偿与失地农民参保这对矛盾。实践中,如皋等地农民以土地安置费补偿不到位为由拒绝参保的现象屡有发生。笔者建议当地土管和社保部门在理清两者关系的基础上务必通力合作,解决好这对矛盾。因为失地农民一旦得到补偿,就有足够资金参保以解决养老问题;而一旦吸收失地农民参保,他们则因不必担心养老而更愿意流转自己的土地经营权。

(二)挤掉一些水分。“新农保”工作是新时期民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地社保和民政部门应以“应保尽保”、“可不保的不保”为原则,科学定位、审核参保人员的准人资格。使参保人数和补贴标准达到动态平衡。各县、各乡镇不应盲目攀比,为了排名掺水分,使“新农保”沦为基层干部的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

(三)提出一个困惑。《办法》第二十五条列举了新老农保在衔接过程中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和调整方面的两种情形。并作了相关规定。其一是“参加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养老金标准仍按原办法计发„„”笔者认为,这种处理办法欠妥。因为新老农保的待遇差距较大,而且会越来越大。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老”人应该适用“新”办法,或至少为新老衔接提供一条折算、补差的途径。笔者建议废除原办法,直接适用新标准,而将待遇的差距视为政策变迁的成本。由政府财政兜底。

新农保政策成功关键在执行力

新农保试点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它是中国农民老有所养这个朴素愿望制度化实现的开始。与养儿防老的淳朴的生活常识相比,与自我储蓄性质的“老农保”相比,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让农民的个人养老享受到了财政的有力支持,农民的养老问题将得到更稳定的制度保障。

农村是城市发展的人才基地,老龄化、空巢化的农村面临着更大的养老压力;而在“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生活改善之后,养老也成为抑制农村消费的主要原因。对于中国的经济发展来说,人口庞大的农村是扩大内需的潜在市场。因此新农保的试行,不仅可以让农村老人不再有养老的后顾之忧,可以促进城市与农村的和谐,而且能够释放农村的消费能力,使农村成为促进中国经济增长的杠杆。{农村养老保险}.

但好的制度要想取得好的效果,还离不开有效的执行。我曾与农村老家的亲戚聊过,发现农民对新农保政策通常有两个担心:交钱养老,到底安不安全?交钱养老,到底值不值得?前者是个信任问题,怕辛苦挣来的钱打了水漂;后者是个价值判断,算的是投入收入比。因此,要想吸纳农民参与新农保,首先应解决农民的顾虑,让他们感到在真正受惠。 其实,农民的顾虑也并非是一种过虑。在基层,一些好的政策往往会出现匪夷所思的变形。如19日中国之声报道的,国家级贫困县甘肃省通渭县,花巨资打造的一家养老院成了形象工程:上级领导检查和媒体采访时,这里住满了孤寡老人和孤残儿童,一派和谐景象,然而检查一结束就人去楼空。面对陌生的新农保政策,淳朴但生活不易的农民,自然要对新农保能给自己带来的实惠做仔细的判断。

要解决农民的顾虑,理应把新农保的实施质量作为考察执行者的指标,必须关注新农保政策的执行力。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部分能否毫不打折地如期兑现;能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补助、补贴部分;新农保的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新农保的基金是否得到了妥善而透明的管理;是否找到了稳妥而可观的增值途径„„类似问题,都将决定农民对新农保的看法,因此要加强监督力度和明确处罚程度,只有做到权责对称,执行才能自觉、有力,新农保的效果才能得以体现。

农村养老保险篇四

农村养老保险论文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现存问题及对策

——————以江油地区为例

摘要:由于我国城乡二元化问题突出,人口老龄化加速,土地保障功能弱化,家庭养老意识淡漠,农村居民很少享受政府提供的养老保险。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制度缺陷并定影响社会安全核社会公正。解决好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既是保障农民基本权利的客观需要,也是关系到农村政治、经济、社会能否稳定、持续发展的大问题。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 ;问题;对策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in China

----Taking JiangYou area as an example

Abstract:Because our country two yuan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 problems, accelerated aging of the population, land security is weakening, the family pension consciousness, few rural residents enjoy the government to provide old-age insurance. But with China's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rural social security system defects and effects of nuclear social justice.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old-age security of farmers, is not only the objective need to protect the basic rights of farmers, but also a big problem related to the rural political, economic, social stability,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Key words: The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The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目 录

一、建立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背景 ............................................................................................... 1

二、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阶段 ..................................................................................................... 1

三、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现状分析 ............................................................................................. 4

(一)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问题 ................................................................................................. 4

(二)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 4

四、农村养老保险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 8

(一)导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目前现状的最基本的原因是农村经济落后 ..................................... 8

(二)立法的滞后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得不到保障的原因 ............................................................. 8

五、改善农村养老保险现存问题对策 ................................................................................................. 8

(一)建立相关农村养老保险的法律保障 ......................................................................................... 8

(二)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建立与地区相适应的养老保险 ............................................................... 8

(三)着力解决农村收入水平低问题 ................................................................................................. 9

(四)实施土地有偿转让 ..................................................................................................................... 9

(五)社会对农村贫困户、五保用户进行资金支持 ......................................................................... 9

(六)加大宣传,转变农民的意识 ................................................................................................... 10

(七)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管理 ................................................................................................... 10

(八)增加国家财政投入 ................................................................................................................... 10

六、结论 ............................................................................................................................................... 12

致谢: ................................................................................................................................................... 13

参考文献: ........................................................................................................................................... 14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现存问题及对策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保证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它起到稳定社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的问题特别是养老问题,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加大,其关系到了国家的发展和稳定。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和改善,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发展阶段,我们经过其发展过程不断总结经验并对其进行完善。

一、建立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背景

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实现农民的老有所养,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基本目标。在国外一些国家(例如:德国)随着工业化进程深入,开始关注对农村的保障制度。我国农村人口众多,从我国国情来看,重点是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而这重中之重则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

二、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阶段

(一)、中华民族拥有尊老爱幼,抚养老人的优良传统,我国从制定养老保障制度到现在大体上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

1、 初始萌芽阶段(1978年-1982年){农村养老保险}.

为了解决我们贫困地区困难,1982年全国有11个省市建立起了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凡参加集体生产劳动10年以上的,年满65周岁的男社员和年满60周岁的女社员,可享受养老金待遇。养老保险制定后有42.6万名农民享受了养老金,一般每人每月可得到养老金10元到20元之间不等。当时的养老金由该地的大队、生产队根据经济状况按比例分担,从大队、企业利润和其他公益收入中支付”。这是我国最早意义上较为完

善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1、 探索试点阶段(1983年-1997年)

根据“七五”计划提出“有步骤地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雏形”的任务和“抓紧研究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试点,逐步实行”的发展目标。1986年根据相关政策批示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探索和试点地区,将经济发达地区发展社区型养老保险正式实施。1989年选择北京大兴县、山西左云县为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并遵循自我保障为主,集体、国家为辅的基本原则,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发展奠定了基础。直至1989年,全国已经有1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190多个县、市、区进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探索,800多个乡镇建立了以乡镇或村为单位的养老保障制度。1991年我国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由民政部负责。同年民政部开始着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并制定《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简称《基本方案》),试点地区在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着从点到面的全方位实施。1998年,全国已有2123个县(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热火朝天进行着,基金滚存余额达166.2亿元。基本上形成了中央部委、省、地、县、乡、村多级工作网络和上下贯通的管理体系,养老保险方面的规定进行了完善,并且初步建立起了养老保险制度。

2、 整顿规范阶段(1998年-2002年)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实现了全国社会保险的统一管理,将农村社会保险管理的管理交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具体由农村社会保险司负责。1999年提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保险的条件。对原来开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进行从新的管理,规划。并将养老保险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2001年由于农村地区不富裕,经济不发达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养老保险工作陷入停顿等困难。

3、 新发展阶段(2003年至今)

十六大明确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003年原劳动保障部发布《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农民的养老保障,积极稳妥地推动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传统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农保”)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以2003年为时间界限,2003年以前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称为“老农保”,2003年以后探索的各种形式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称为“新农保”。

农村养老保险篇五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通过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纳入参保范围,达到规定年龄时领取养老保障待遇,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基本生活为目的,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在总结完善我国上世纪90年代开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老农保)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项崭新制度。

制度区别

新农保制度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计发办法,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新农保制度的这两个显著特点,强调了国家对农民老有所养承担的责任,明确了政府资金投入的原则要求,这是与老农保制度仅依靠农民自我储蓄积累的最大区别。

开展原因

人类“老有所养”的问题,历来是世界各国十分关注的重大问题。

在我国,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解决民众的养老保障问题,通过长期的艰苦努力,养老保障工作取得辉煌的成就,尤其是在城镇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各类人员的养老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而在农村,虽然农民的养老问题得到明显改善,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广大农民的养老后顾之忧仍非常突出。

目前,农民的养老问题主要是以土地、家庭保障为主,仍然依靠传统的“养儿防老”办法。但是,随着农村经济改革的步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深入贯彻,“4.2.1”家庭人口结构将普遍出现,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能力越来越弱。根据世界许多国家的实践经验,解决养老问题将来主要靠社会保险。我国为了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就开始在农村探索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老农保),但当时政府财力十分有限,老农保采取储蓄积累模式,养老基金主要依靠农民个人缴纳,财政没有资金投入,农民受益低微,没有吸引力,更无法从根本上解除农民的养老后顾之忧。

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在大力推进一系列惠农政策,实现农民“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针对老农保在实施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决定从200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简称新农保),逐步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实现“养老不犯愁”的目标。

基本算法是,(领取养老金时账户中的钱÷139×12)+(55×12)=每年获得的养老金数(不包括利息等)。

机制措施

在农民领到的养老金中,国家直接发放给农民的基础养老金只占一部分,农民缴费和政府补贴组成的个人账户是新农保养老金中的核心,也是支撑农民养老的最主要部分。但由于农民收入水平还不高,部分贫困地区补贴乏力,以及政府“补贴倒挂”和缴费档次偏低等原因,新农保的缴费能力还比较低,这也是现阶段养老金“微薄”的重要原因。

产业洞察网《2013-2017年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行业发展形势分析及投资前景预测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4.6亿人。虽然我国用三年时间实现了新农保制度的全覆盖,建立了有史以来覆盖人数最多的养老保险制度,但仍有几千万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没参保。这些人大多是年轻人,要进一步调动他们的参保积极性,还需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

首先要适当降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级财政补贴标准,同时提高国家或省级对该地区的补贴比例,确保政府补贴总额不减少,保证对农民的激励作用。

“其次应尽早制定更合理的缴费激励机制,正向引导、多缴多得。”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副处长黄海萍说,在农村地区,最低档次和较高档次的补贴标准差距并不大,因此农民缴纳较高档次的积极性不高。她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鼓励政策,提高较高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激发农民的缴费积极性。

增设缴费档次,提高农民养老金个人账户积累,也是提高农民养老金缴纳能力的重要举措。一些专家建议,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在原有缴费档次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缴费档次。目前,我国已有四川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增设缴费档次到1000元,宁夏还在1000元之上增设了2000元的档次,其他地区可以适当增设缴费档次。

最后,还应建立“长缴多得”的缴费激励机制。为引导和激励农民,特别是那些16至45周岁的青年农民早参保,建议对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一年加发一定基础养老金,或按缴费年限不同,增加不同比例基础养老金。

农村养老保险篇六

PPT演讲(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本文来源:https://www.dagaqi.com/baoxianzhishi/6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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