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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车保险 驾校教练车制度完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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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车保险篇一

驾校教练车制度完结版

教练车的管理规范

为加强教练车管理,延长教练车使用寿命,保证教练车的完好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教练车必须证件(行驶证、教练车证、保险证等)齐全,技术性能状况良好,并印有统一的教练车标识。

2、教练车的车容车貌要符合要求,安全装置齐全有效,车厢内不准存放杂物,不准存放危险物品,定期保养、检查,如有损坏或丢失,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教练车不允许搭乘无关人员,如有发现,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教练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或规定的位置,不准乱停乱放。

5、教练车应按规定的路线训练。

6、教练员交接教练车时,要办理交接手续,由主管领导监督交接并进行登记。

7、教练车驶出训练场要经过校长及有关部门批准,不准私自将教练车开出训练场。

8、停训待班时要对车辆全面检修和停驶维护,保证随时参加训练。

9、训练期间发现车辆故障,不准继续使用,应立即送修,每三个月自行进行维护保养,包刮换机油,刹车油等。

10、不准教练员之间私自借用教练车。

11、教练员收车后需将钥匙交保管人员统一存放。

教练车维护

一、教练车维护内容

1.1 教练车维护内容应按照交通部门的规定,按期参加教练车定期维护、综合性能检测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1.2 日常维护由教练员负责,教练车维护后要认真填写车辆技术档案。

二、教练车检查

教练车检查是指对教练车车容、安全性能、安全状况及使用情况的人工检查。

{教练车保险}.

检查内容包括:

2.1 教练车的车容与车貌。

2.2 车辆转向、制动和灯光状况等技术状况。

2.3 发动机异常响声。

2.4 灭火器、副制动踏板、副后视镜、副加速踏板、副离合器踏板使用性能。

三、检查方法和要求{教练车保险}.

3.1 教练车检查采取教练员自检,训练队内教练车互检、学校安质处抽检的方法。

3.2 教练员坚持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每月组织一次互检,学校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检。

3.3 教练车严格按照国家报废年限进行更新,更新教练车要符合《机

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质条件》的相关规定,与考试车型保持一致。

{教练车保险}.

3.4 学校建立教练车辆档案台账(一车一档),包括教练车总台账、行驶证、教练车证复印件、保险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记录等。

教练车保险篇二

教练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具有什么特点

教练车停车事故

3.上下车换人事故多

由于驾校停车换人不规范,导致了许多类似的事故。原因是停车不注意观察后方车辆。这种事故的特点是车辆速度快、这种事故比较多,危险程度大,损失大。

教练车换人事故多

【案例】应某系机动车教练员,章某系机动车学员。2004年4月的一天下午,章某在应某的随车指导下,驾驶教练车在西溪路上由西向东行驶(当时应某坐副驾驶座,章某开车)。车辆行驶至啤酒厂附近时,章某根据要求完成定点停车,当打开驾驶室车门准备下车时,未注意观察,将同方向骑自行车准备绕行经过的一名男子撞倒在地。而就在骑车男子倒地的同时,一辆同方向行驶的面包车刚好经过,将正倒地的骑车男子撞击致死。事故发生后,应某与章某交换座位,由应某驾驶教练车离开现场。

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章某和应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骑车男子和面包车驾驶员无责任。后交警部门以交通肇事罪对应某和章某采取强制措施,并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对应某以交通肇事罪提出公诉,未对章某提起公诉。其间,应某和章某共同向死者家属赔偿了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应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在事故发生后逃逸,应以交通肇事罪惩处,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一审判决后,应某未提出上诉。

4.误操作事故多

主要发生在教练场内。在教练员指导时或修车时,由于学员错误的操作(错把油门当制动),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教练员对学员的行为非常了解,造成这种情况主要是教练员和学员双方都疏忽了。而且这种事故一旦发生,损失较大。

重庆某驾

校一辆教练车坠入桥下

5.教练车事故实例

(1)驾校教练车跌到桥下面6死16伤

教练车跌落桥下

(2)驾校学员简阳路练车教练车坠沟

坠入沟中

的教练车

(3)教练车追尾大货车致3死1伤

教练车追{教练车保险}.

尾大货车致3死1伤

{教练车保险}.

(4)为人师表教练车更当遵守交通规则

教练车保险篇三

驾校教练车新车上牌流程

驾校教练车新车上牌流程

1、教练车新车购回,先买保险。

2、填写:“长沙市教练车号牌核发申请表”,盖公章;凭之前审批的“关于申请增加教练车的报告”交市驾培处-培训科(谢谷丰科长)审核签字后,交办公室盖公章(向科长)。{教练车保险}.

3、到“潇湘车管所”上牌的资料(靳江路金桥检测所):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新车发票、合格证、交强险保单(特别约定必须注明练车路线--教练车)等新车资料;已盖驾培处公章的“长沙市教练车号牌核发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省交警总队核发的“驾培机构(汽车)培训报考能力评估备案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上牌委托办理书(复印委托人身份证,盖单位公章)。

4、到“潇湘车管所”上牌的流程:

新车8点赶到车管所,缴费----车进行上线环保检查,拿检查单----凭“省交警总队核发的“驾培机构(汽车)培训报考能力评估备案通知单”和已盖驾培处公章的“长沙市教练车号牌核发申请表”交发牌大厅二楼找所长签字,拿一张单-----检车,喷字拓印,警察看车照相,----拿照片-----看车的警察给上牌资料袋------大厅凭资料袋拍牌,缴费,领行驶证----拿牌----拿环保标志。

5、回驾校复印行驶证入档案,登入电脑中。

6、做“关于申请录入新增教练车的报告”,盖公章,行驶证原件,交考试中心录入系统,增加车辆数量及考试指标。报备至省交警总队。

教练车保险篇四

驾校管理车和教练车费用

车型:

校长:审核:制表:车牌号码:司机/教练员名字:司机/教练员电话:保险到期日:{教练车保险}.

教练车保险篇五

教练车转让协议书

甲方:淄博XXX培训学校

乙方:

甲方转让给乙方教练车----部,用于培训学员,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乙方购买甲方教练车---台,车号为 ----

该车转让价格每台四万元人民币,乙方一次性付款提车,拥有该车终身产权。

二、 该车甲方统一安排学员报名、考试、年审、保险等管理事项。

三、 该车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另行转让他人。

四、 学员报名价格由甲方与校方协议为准,管理费用统一协商。

五、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由该车引起的一切责任事故,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 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裁决。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淄博XXX培训学校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练车保险篇六

教练车的经营合同{教练车保险}.

教练车经营合同

甲方: (简称培训站)

乙方: (教练车投资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为了更好的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商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确定甲乙双方为合作关系,非隶属关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合同,共同开展汽车驾驶员培训工作,甲方依据驾驶员培训行业(市车管所、市交通驾培处)管理要求,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办理培训业务工作。双方签订教练车经营合同后,乙方需缴清甲方教练车管理费,方可开展教练车的培训工作,乙方在培训过程中,按甲方管理要求及时缴纳培训期间业务费,组织好教练车的教学工作。双方自愿签订该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学员培训费收缴按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 发改收费【2011】397号”文件执行,根据昆发改收费【2011】 397号文件第四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实行收费标准与燃 油价格联动制度”,以201 1年4月7日昆明市场93#汽油价 格为7. 18元/L、0#柴油为7.18元/L为基准,燃油价格上升或下降0.5元时,操作学时收费标准按比例上浮或下降2%执行。

(二)教练车所有业务必须由培训站办理,统一安排考试及其他业务,乙方必须服从,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情节严重者经培训站研究后停办该车业务。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培训站有权对各教学车辆的教学质量、教学行为、教学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并对违反教学管理的教练员(如迟到、早退、中途脱岗和不按教学规范进行教学、乱收费、吃、拿、卡、要等)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收回学牌处理。

(三)、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国家、本地区发改委颁发的培训收费标准及交通培训大纲、公安车管考试科目进行培训和收费。

(四)、有权向乙方收取管理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加盟车辆共10辆,其中4辆分别为:

,其余6辆上

牌后方可进行培训教学。每辆按一年21000元/辆收取。

(五)、有权催缴各教练车所要上缴的各项税费。包括学员理论学习、业务办理、学员体检、科考、制证费共计1050元/人,有权向教练车投资人催缴营业所得税(培训C1:223. 26元/人,培训B2: 330. 37元/人)。教练车年检和教练证照所需费用由教练车投资人承担,其他费用按相关部门的通知另执行。

(六)、有权开展教练员业务培训、安全教育、处罚、教

练车停业、取消教练员在该站培训资格、收回学牌等管理工 作。

(七)、有义务开展科目一至科目三、安全文明的业务工作。

(八)、有权督促各教练车投资人按时、足额参加车辆保险。对抗拒参保或保险逾期车辆,有权停办一切培训业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在甲方现有的资质条件内举办汽车驾驶员培训工作和享受甲方提供的培训服务。

(二)有权指导本车学员的驾驶技能操作培训,有权停止经劝阻而不听指导学员的学习资格。

(三)有权投诉驾驶培训行业中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科目考试员)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

(四)有权劝阻其他教练员的违规行为。

(五)有义务按交通部门培训大纲对学员完成各科目教学工作。

(六)有义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和培训站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本教练车在训练与科考时的一切安全,按时参加教练员安全学习、培训会议。

(七)有义务按时足额上缴学校规定的管理费、业务费、代缴税费和其他费用。

(八)按时、按规定项目和要求缴纳本教练车的保险费。

(九)有义务在科考时协助业务员组织好本车的学员,使其按时参加考试和考后正确签表。

(十)有义务承担教练车教学或教学以外的一切安全事 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若有发生,甲方只有协助调解的责任,而不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一)确保本教练车、教练员一切相关证件齐全有效,若发生证件失效的甲方将按相关规定执行、甚至停止一切业务。

(十二)有义务在教学中按统一的标准、规范的动作、审批的路线、规定的学时与里程安全教学。

(十三)若甲方由于国家政策变动或其他不可抗拒重大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合作经营培训时,乙方必须协助甲方交回本车的学牌和本车教练证,并将本教练车过户到车辆实际所有人户头上,合作经营合同自然解除,乙方自行经营。

三、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合 同所列条款,如有违反,应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因此而带来的 全部经济损失。

四、本合同为贰年一签,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 7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到期需继续订立,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本合同共5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农业

局备案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手印) 年 月 日

住址:

本文来源:https://www.dagaqi.com/baoxianzhishi/50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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