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

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 孩子入园保险—中国人寿学生儿童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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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篇一

孩子入园保险—中国人寿学生儿童团险

孩子入园保险—中国人寿学生儿童团险

一、费用及保额

幼儿园组织为孩子们上入园保险,费用50元/人/年(中国人寿学生儿童团险)。 A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疾病身故)保额10000元。

B国寿附加学生儿童身故意外伤害保险(意外身故)保额30000元。

C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住院补偿医疗)保额上限40000元。

参加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的免赔额为0

元,给付比例为70%;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的免赔额为0元,给付比例为75%;未参加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的免赔额为100元,给付比例为60%,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的免赔额为400元,给付比例为70%。

D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意外伤害补偿医疗)3000元。 参加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医疗保险金给付的免赔额为0元,给付比例为90%;未参加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医疗保险金给付的免赔额为50元,给付比例为80%。

二、出险需提供材料

A父母户口本复印件

B出险人户口本复印件

C工商银行或邮政储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复印件(首页有户名、账号)

D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原件

E学校证明

F病历本

G药费收据及费用清单

H有社保的需支付《社保审核单》

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篇二

在园在校学生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在园在校学生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一、学校上传名单

学校将学生基本资料上网申报成功后,学生方可进行个人网上申报

二、个人网上申报

申报网站:

三、首次在我市参保学生递交以下参保材料给学校:(资料按以下顺序排列)

1《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首次参保登记表》 ○

2少儿数码相回执 ○

3(非深户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注:不提供不享受财政补贴)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5少儿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

6监护人户口本(监护人指参保人父亲及母亲) ○(原件和复印件)

7监护人银行存折或卡(限国有四大银行,即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原件和复印件)。请将保费及社保制卡费(20元)存足,以便扣费。

{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

四、将上述资料交予学校,由学校统一审核后打印“首次参保学校已审核学生名单”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审核。 (注:1、深圳户籍的学生可不用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2、非深户在园在校少儿需其父母任意一方在深圳参保累计满12个月以上且现在处于正常参保状态方可参加少儿医保。

五、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2013学年度缴费标准: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即4918×0.8%×12=472.13(元),财政补贴为282元/人,参保人实际缴费190.08元。未能提供我市计生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的非深户学生不享受财政补贴,472.08元全部由监护人负担。

2.缴费方式:一次性收取一个学年的缴费,由社保机构从监护人的存折中扣取。

六、门诊就医绑定医疗机构

参保学生的普通门诊应在绑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绑定定点医疗机构的无法享受医疗保险门诊待遇。

(一)未满14周岁的学生:家庭有上网条件的,可以登录市社保局网站中的“社保在线服务”的“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操作系统(可停保、绑定社康、查询参保信息)”选择本市一家定点医院(含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作为绑定医疗点。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到就近的街道、社区、定点医院办理绑定。

(二)已满14周岁的学生(含14周岁):家庭有上网条件的,可以登录市社保局网站中可以登录市社保局网站中的“社保在线服务”的“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操作系统(可停保、绑定社康、查询参保信息)”选择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为定点社康。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到就近的街道、社区、社康办理绑定。

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名称及地址可在社保局网站查询。

{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

绑定社康后1个月内不得变动。

七、查询及办理停保

登录市社保局网站中的“社保在线服务”的“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操作系统(可停保、绑定社康、查询参保信息),输入学生的身份证号、姓名、扣款账号,进入“缴费查询”、“停保”等相关业务,查询本年度缴费是否成功等。

咨询电话:12333

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篇三

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

第一条 为保证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根据《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07]11 号),参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参加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人员范围包括:

(一)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小学、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工读学校和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就读的在册学生;

(二)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参保缴费当年8月31日前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托幼机构儿童和散居婴幼儿(不含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

以上人员统称“参保人员”。

第三条 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参保人员,于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持本人的户口簿,在学校和托幼机构办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于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由其家长持参保人员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办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二)项规定的参保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免缴个人应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除持本人户口簿外,还应当分别提交下列相关证件:

(一)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二)享受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人员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

第五条 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以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大病医疗保险年度。从缴费当年的9月1日起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第六条 参保人员可以现金或银行代扣形式缴纳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选择定点医疗机构,领取《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参保人员超过办理参保缴费期限的,不再办理当学年的参保缴费手续。

第七条 参保人员已缴纳次学年医疗保险费,在当学年9月1日前死亡的,由其家长持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到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退费手续。

第八条 参保人员发生以下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一)住院的医疗费用;

(二)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以下简称“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

(三)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四)急诊抢救留观死亡的,其死亡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第九条 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医疗费用:

(一)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住院除外;

(二)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三)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四)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五)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

第十条 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第一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标准均为650元。

第十一条 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个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分担。其中: 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7万元。

第十二条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以90天为一个结算期。不超过90天的按实际住院天数结算;超过90天的,按每90天为一个结算期结算,结算后视为第二次住院。

第十三条 参保人员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按每个医疗保险年度为一个结算期。当年办理特殊病种审批手续的,自审批之日至本医疗保险年度截止日为一个结算期。{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

第十四条 参保人员患精神病需要长期住院治疗的,自因精神病住院之日至本医疗保险年度截止日为一个结算期。

第十五条 连续缴纳次学年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跨医疗保险年度住院的,本次结算期内的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年度分别计算。8月31日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与当学年支付的医疗费累加计算;9月1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与次学年支付的医疗费累加计算。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按当学年和次学年分别计算。

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一个起付标准,次学年再次住院或进入下一个结算期的,按第一次住院支付起付标准。

第十六条 未连续缴纳次学年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当学年8月31日前的医疗费用,不再支付次学年9月1 日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十七条 参保人员除在本人选择的3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专科、中医医院直接就医外,还可直接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的A类医院就医。

参保人员需要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在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儿童可于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可于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 参保人员患病时须持本人《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对参保人员所持的就医手册进行查验。

第十九条 参保人员因患急症不能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在就近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第二十条 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市内转院治疗的,需由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提出意见,经医疗保险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办理转院手续。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与转院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计算。

第二十一条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或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就医时由个人先交付预交金,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结算时,按规定应由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其余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第二十二条 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留观并收住入院治疗及急诊抢救留观死亡的,住院或死亡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或家长现金垫付,结算时持相关证明及医疗费用单据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第二十三条 参保人员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应持诊断证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手续。在确定的本人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由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第二十四条 参保人员患门诊特殊病种需连续治疗的,可于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到学校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第二十五条 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前已住院或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应将参保前的医疗费用结清,参保后的医疗费用由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第二十六条 参保人员在外埠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规定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第二十七条 16周岁以下学生儿童在外省市居住或就读的,应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可选择居住地2家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儿童专科医院和本市1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待遇按照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规定执行。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第二十八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享受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学生儿童,在享受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后,符合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条件的,还可向民政部门继续申请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第二十九条 符合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享受免收借读费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需提交以下相关证件:

(一)原北京知青子女,提交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二)随军家属中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交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三)在京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子女,提交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介绍信和进站函;

(四)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子女,提交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台胞子女在京就读批准书;

(五)本市引进人才子女、留学回国人员子女,提交父母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六)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提交父(母)的北京市户口簿及我市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学生与父(母)关系证明。

第三十条 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不建个人帐户、不计个人缴费年限。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未予明确事项,参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篇四

儿童保险政策指南

儿童保险政策指南

孩子成长不容易,一路走来,教育、创业、婚嫁费用,以及可能面临的疾病、伤残、死亡等,普通家庭根本难以承受。因此,儿童保险显得十分必要。随着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儿童也可以享受医保了,保费低,保障力度大。不过,社保毕竟不同于个人保险,因此,对进行了解,合理

规划,显得尤为重要。

儿童保险政策

1、哪些学生儿童可以参加?

婴幼儿(不含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学龄前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就读的在籍学生)、本市市区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2、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

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学生儿童参保筹资标准、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一览表

3、新生儿参保缴费有哪些规定?

出生28天以后的新生儿由家长持相关材料可随时在户籍所在区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并按医保待遇享受期计算个人应缴纳医疗保险费,自缴费次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城镇居民什么时间可以办理参保缴费?

自2009年6月1日起可随时办理参保缴费,缴费次月起十二个月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前已参保居民也可进行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按原待遇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2010年1月1日起新参保的居民,参保缴费三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待遇期为十二个月。

5、学生儿童可到哪里办理参保?

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和非公办幼儿园的少年儿童(含新生儿)到户籍所在区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

在校学生、公办幼儿园儿童由所在学校和幼儿园统一办理参保登记。

6、参保居民住院的报销比例是多少?参保居民住院所发生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具体支付比例:

就医人群住院起付标准(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

最高支付限额

统筹基金

支付比例自付比例

{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

学生儿童三级医疗机构400700%6万元(患有特殊疾病的学生儿童,一个年度内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8.5万元)

二级医疗机构300

一级医疗机构200

社区医疗机构150

乡镇卫生院15080%

7、连续缴费满三年以上的参保居民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参保居民连续缴费三年以上的,自第三年起,按照当年筹资金额10%的标准(含政府补贴部分)给予门诊医疗费补贴,同时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基础上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

8、门诊医疗费补贴适用范围?

在定点医院门诊发生的费用;在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就医、结算及报销

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篇五

儿童、学生的小医疗保险——英才卡(B款)

儿童、学生的小医疗卡——英才卡(B款)

天气变化不定,稍不注意小宝贝就容易感冒、发烧,甚至还会引起肺炎,不得不住院治疗、做雾化,有时十来天都仍在咳嗽不见好。看着宝贝难受,爸妈也心疼,有时一年里还会住院两三次,儿童社保也只能报销五成左右,剩余医药费就完全靠自费。

现在给宝妈宝爸们推荐一款小医疗保险——英才卡(B款),从而帮助宝爸宝妈们分担些医药费!

英才卡(B款)分为60元和120元两种,保障期均为一年(从保单生效日起算)。它与儿童社保累计报销,即可在儿童社保报销后,将剩余部分医药费通过英才卡进行二次报销(赔付范围均为社保范围)。

2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的在校学生(超过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都可继续购买)、儿童均可购买;每年只需60元,就可享受高达60000元的住院医疗补偿(包含疾病住院)、4000元的意外医疗补偿(包含意外门诊)、10000元意外伤害补偿。

特别约定:

1、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2、若被保险人参加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

针对4000元意外医疗补偿:免赔额100元,赔付比例90%;{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

针对60000元住院医疗补偿:等待期90天,免赔额100元,赔付标准为扣除免赔额后,采用分级累计、比例给付的形式发放。具体标准为:免赔额至1000元部分,赔付比例50%;

1000元以上至5000元部分,赔付比例60%;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赔付比例70%;

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部分,赔付比例80%;

30000元以上部分,赔付比例90%.

3、若被保险人未参加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

针对4000元意外医疗补偿:免赔额200元,赔付比例70%;

针对60000元住院医疗补偿:等待期90天,免赔额200元,赔付标准为扣除免赔额后,采用分级累计、比例给付的形式发放。具体标准为:免赔额至1000元部分,赔付比例50%;

1000元以上至5000元部分,赔付比例60%;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赔付比例70%;

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部分,赔付比例80%;

30000元以上部分,赔付比例90%.

4、英才卡当日激活,次日生效。如:2014-11-20日激活,11-21日生效,保障至2015-11-20日。

1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的学生、儿童可购买120元英才卡,就可享受高达35000元的住院医疗补偿(包含疾病住院)、4000元的意外医疗补偿(包含意外门诊)、10000元意外伤害补偿。其报销免赔额与赔付比例均与60元英才卡相同。

详情咨询微信:308047756

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篇六

儿童办理医疗保险

儿童办理医疗保险

少儿生病是在所难免的,家长无需着急,只要平常对孩子细心一点,对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孩子就不会太痛苦。也有很多家长在少儿小的时候就开始为其投保少儿医疗保险来保障健康。招商信诺提醒大家

如何办理儿童医疗保险呢?下面大家就随着本文一起去了解下吧!

如何办理儿童医疗保险? 儿童医疗保险提供给孩子最基础的保障,能提供孩子的意外门诊报销等。那么如何办理少儿医疗保险也是很多父母比较关注的问题,下面就一起去了解下。

一、申请对象:当地户籍、符合计划生育、未满18周岁的少儿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当地中小学就读的学生,以及非当地户籍,符合计划生育,在当地就读,且父母一方以参加当地缴费满5年,随家长在当地居住的学龄前儿童。

二、申报材料:1、当地户口: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和一寸近照一张;2、非当地户籍:户口薄,符合条件家长身份证,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学籍证明和一寸近照一

张;3、已满18周岁仍在当地就读需学校提供学籍证明;4、符合免缴条件的需提供有效期内《困难家庭救助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区民政认定的抚恤优待对象。

三、办理程序:1、参保:持办理材料至就近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或窗口办理,凭打印的缴费单缴纳城居医保费,同时领取证历本;2、续保:持办理材料至就近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或窗口办理,凭打印的缴费单缴纳城居医保费;3、已参保人员必须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至各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4、提供孩子姓名和身份证到就读学校—学校申报成功后-家长进入社保站填写相关资料—提交成功后—横向打印;5、将打印好的协议表和少儿医保照片回执单、(国有四大)银行存折复印件、宝贝出生证明复印件、监护人社保卡复印件、监护人和宝贝户口本复印件;6、将以上资料会后交到孩子就读学校(如果没有上学就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办理);7、一般三个月后才能拿到少儿医保卡。

办理儿童医疗保险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银行存折、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至社保局填好相关申请表格办理,您在宝宝6个月时办理,需要3个月的等待期,社保局在监护人申请办理之月后的第个月才能参保。

儿童医疗保险的作用

1、虽然医保政策在改革过程中逐步增加了覆盖范围,不少地区都将少儿纳入了基本医保范围,但社会医保“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决定了其保障限制多、用药种类覆盖少的特点,尤其是各种新式诊疗手段、新型特效药物,不仅非常昂贵,而且均属于自费范畴。

2、更令人担忧的是我国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医疗水平高的城市医院往往出现“一床难求”的窘境,恶劣的住院环境、繁杂的就诊及报销手续,都令人在就医时心力交瘁。

3、另一方面,孩子的免疫系统尚未强固、抵抗力低,相比成年人,更容易收到病菌的感染;并且儿童的器官机能尚未发育健全、适应能力差,正是疾病的高发阶段。特别是0~6岁的幼儿,容易患一些小毛小病,如感冒、咳嗽、肺炎、支气管炎等,住院风险也较高。

4、此外,孩子天性喜欢探索世界,殊不知意外往往就这样发生,有时尽管小伤小碰,但由于儿童抵抗力较低,产生交叉感染或者诱发他症的情况也较多,住院和治疗费用也不菲。

针对这些情况,为了弥补社保缺点,加强孩子的医疗保障水平,家长是很有必要给孩子增加必要的少儿医疗保险,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的。

本文来源:https://www.dagaqi.com/baoxianzhishi/16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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